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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36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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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约计共应银十余万两。祈代为请旨,准在洋款内拨给是祷。浚叩。支』。

二十四日发电,钧处鉴:『密。大学士左因病出缺,业经驰奏;身后一切,昌浚遵旨妥为照料。顷据其子泣称:闽省秋气甚燥,灵柩似难久停;且闻生母在籍患病,拟择期廿八日扶榇航海回籍,昌浚派船护送。请先代奏。昌浚叩。敬』。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二○(三三一三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陈南洋垫款购金济台请准由闽省借款提支归还

十一月二十八日、一八八六、一、二),间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窃照上年十月间台防万紧,饷难运济;经爵抚部院刘(铭传)电饬苏松太道邵友濂购金运台济饷,由南洋大臣曾(国荃)电商总理衙门电复:『台饷变金是否相宜?总期速到济用,转饬酌办』等因。即经南洋大臣曾(国荃)饬据邵友濂就沪购换赤金二千四百九十七两四钱二分,于十一月初二日由轮船运解台北交收清楚。计金价库平银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四两八厘四毫九丝一忽,系挪动库存出使经费垫付。现准爵抚部院刘(铭传)咨请饬局解还归款,行据福建善后局司道详称:『因值遣撤防营,清给欠饷,委实力难兼筹。而苏省垫款购金先济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经费,亟待归还,亦未便稍事悬欠;所有前项金价,请在借存洋款内照数提支,汇解清款,归入台湾防饷列收造报』。具详请奏前来,查系实情。除附片奏恳天恩俯准照数支给以清款项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察核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二二(三三一五页)。

咨行南洋大臣曾国荃颁给华商宝星执照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六、一、一○),行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光绪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准贵大臣咨称:『苏松太道详据瑞典、挪威国总领事李格宪照称:本国「威利」商轮船主戴叶生运铭、盛两军勇械,奉旨着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钦此;由江海关道照式制就,转给该船主祗领,咨请颁给执照以昭核实』等因前来。相应缮给执照一纸并颁发宝星绦带式样各一册,咨行贵大臣查收转给祗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二七(三三一九页)。

台湾巡抚刘铭传函陈沪尾关税务司请奖事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六、一、一○),台湾巡抚刘铭传函称:

昨奉赐函,以沪尾关税务司法来格等助防出力请奖一事,仰承教诲,钦感莫名。现已遵示附片具奏,咨呈钧鉴。铭传忝领台疆,材辁任重,事多兴创。如理棼丝,愧树建之无方;虚抛驹隙,际桃符之再换。遥颂鸿厘,肃修丹柬;恭贺年禧,虔请钧安。伏维霁鉴!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二八(三三一九页)。

●法军侵台档(八)

光绪十二年(一八八六)

台湾巡抚刘铭传咨报台北府淡水县属英教堂被匪抢毁查明偿给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暂派「靖远」轮船赴台运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署福建台湾道陈鸣志收到中法滇粤边界陆路通商章程

兵部片行闽抚请奖洋教习凯来博

兵部片行闽抚请奖刘朝祜所统营局出力人员

台湾巡抚刘铭传咨报台北府淡水县属英教堂被匪抢毁查明偿给

正月二十六日(三、一),台湾逃抚刘铭传文称:

窃照上年法兵犯台,民心义忿成仇;台北为通商口岸,各国洋商杂处,居民不暇分辨为何国之人,地方官保护亦难周妥。随于八月十七日,据英国驻札台北领事费里德来函,内称八月十六夜,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民抢拆。又于十八日,接据该领事照会,以据偕教士报称:艋舺、锡口、水返脚、大龙峒、和尚洲等处礼拜堂,均被土匪拆毁。又于二十九日,续据照报,三角涌教堂被匪搬抢:各等情前来。本爵部院以前敌军情正在万紧之际,若操之过急,深恐另酿事端,转多窒碍。一面檄饬台北府督同淡水县严密查拿究办;一面照复费领事劝慰偕教士,允以事后赔偿。费领事深明大义,遇事和衷,允从宽缓追究。至本年五月间,台防解严;迭据费领事照送估计起盖各教堂及失物价值清单七纸,共银一万二千余元,请赔前来。本爵部院当委通商委员李彤恩会同台北府知府刘勋、绅士陈霞林等带同工匠驰往被拆各教堂处所查勘估计去后。旅据李彤恩等禀复:『遵札前往艋舺、锡口、三角涌、新店、和尚洲、大龙峒、水返脚等七处教堂,周历履勘。查水返脚、三角涌两处教堂不过略有损坏,修理需费尚少;艋舺等五处均已拆毁,仅存頺墙基址,饬令工匠密估,需洋九千余元。至各教堂所失物件是否尽实,无从查考。若照领事开送数目,为数颇巨;应稍核减,以昭公允。当经李彤恩邀同费领事、偕教士喻以情理,再三议减;辩驳数次,始允以一万元正数赔偿了结。请示遵办』等情。查此案因上年地方军务紧急,民心怀疑,变起仓猝,尚非乱民无辜滋事。其开送所失物件,虽无从查考,而七所教堂拆毁情形履勘属实,估修实需洋银九千余元。既经费领事、偕教士允减二千余元,自应由官筹款给偿,以了此案。已由沪尾关税拨解台饷项下提银一万元给领完案,以睦邦交;业经取具偕教士亲笔收据附卷,并照会费领事销案。一面仍饬府、县各官查明起意拆毁之人,择尤惩办,以儆将来。

除此项赔款汇入军需,饬由粮台注明列款报部核销外,相应抄录原案,备文咨送。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备案施行。

照录清折

照抄英领事费来函

谨飞肃者:顷据本国偕姓教士面称:『现有教民高铨来沪驰报,昨夜景尾、新店礼拜堂被在地王、张、林、刘各姓民人拆成平地;传道陈伙并教民高福、周木等物件,亦被洗抢一空。恳即移办』等情前来。据此,据禀前情,合亟飞函,敬请钦差爵抚军门察鉴;望即迅速出示,遍禁各地方毋得蹂躏教堂。其新店教堂既经拆毁,应请严行究办。并希查明示复为感。

肃此,敬请勋安;唯照不一。

光绪十年八月十六日。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会事。照得本月十六日据本国偕教士驰报: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民人拆毁等情;当即立时飞函贵大臣,请为严办在案。本日又据该教士报称:艋舺八甲礼拜堂、水返脚礼堂拜、锡口礼拜堂、大龙峒礼拜堂、和尚洲礼拜堂,昨日均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亟应禀恳查办等情。据此,据禀前情,合亟飞行照会。为此照会贵大臣,请烦查照,就希一律妥办见覆可也。须至照会者。

计照送英文原照会一纸。

光绪十年八月十八日照会。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为照覆事。准贵领事照会:『本月十六日据本国偕教士驰报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民人拆毁等情;当即立时飞函贵大臣请为严办在案。本日又据该教士报称:艋舺八甲礼拜堂、水返脚礼拜堂、锡口礼拜堂、大龙峒礼拜堂、和尚洲礼拜堂,昨日均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亟应禀恳查办等情。据此,据禀前情,合亟飞行照会。为此照会,请烦查照,就希一律妥办见覆』等情到本爵军门。准此,查昨准贵领事函开,以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抢,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究办在案。兹准照会前因,除再严饬该县将被抢各教堂逐一查明妥办并将滋事之土匪查拿究惩外,合行照覆。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八月十九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复事。本月二十日,承准贵大臣照复内开:「景尾、新店、艋舺八甲等处礼拜堂各被土匪毁拆,教民均遭抢劫」一案,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逐一妥办等因。承准此,乃本月二十五日接准淡水县周大令照会提及此案,竟谓『应俟事平后,再行查办』等由。本领事随于二十六日备文切劝,请其遵照贵大臣前札逐一赶办,毋事延绥去后。理合并将原稿并各教堂传道口供,抄录送览。就祈贵大臣察核严饬施行,是所至望。

再,闻报三角涌教堂物件已被土匪搬抢,教民并遭欺凌;竹堑、中港、后垄三处,据报土匪又将毁拆教堂,势甚岌岌。似此闻风效尤,苟不严行治罪,其祸更恐蔓延。除已飞函台北府淡水县查明妥办外,合并声明。为此照覆,须至照覆者。

计照送粘单一纸。英文照会一纸,另日送上。

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八日照会。

照抄粘单、英领事照会淡水县文稿

(衔)为照会事。照得「前据本国偕教士先后驰报景尾、新店、八甲、水返脚、锡口、大龙峒、和尚洲各处礼拜堂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一案,先后迭经本署文函照请钦差爵抚军门刘查照严办在案。本月二十日,承准照覆,以此案业经严饬贵县逐一查拿,迅速妥办等因到署。本月二十五日,又准贵县照会,云及艋舺八甲等处教堂被毁,祸实起于仓猝,应俟事平,再行查办等因。本领事查此等重案,似断不宜大意纵延;若待事平,势恐该犯远扬,悔之何及!合亟备文切劝,并附阅各教堂传道口供一纸。为此照会贵县,请烦查照;务希遵照刘大臣前札,将此案迅速逐一查明,妥为严办,以儆凶顽:是所至要。须至照会者。

再,新店教民刘贵夫妇,据供闻被沉死水中;立乞查明。

照录各处教堂传道口供

据水返脚传道教民蔡升供称:『十七早八点半钟时候,湖南勇暨民人围聚教堂,随将教堂拆毁,物件亦即抢掳一空;升之妻子,亦被掳在苏妙家中。宜兰县传道曾温,适回水返脚,同时被掳;闻现在押于淡水县。此时教民家中,均遭抢劫;咸皆避祸山中。所供是实』。

据大龙峒教堂传道李恭供称:『八月十七夜六点零钟时候,土民率众围绕教堂,随将教堂毁等,而教物件亦被抢去。恭觉来势不善,赶紧脱逃。当时声言要捉传道并教民等,而教等,而教民等均已走避。所供是实』。

据艋舺八甲教堂传道陈云腾供称:『八月十七晚四点钟时候,先有淡水县壮勇二名率带十余人,来至教堂二进厅上坐下。随后百姓围着教堂,先将前、后进对象抢去,次将教堂门窗户扇一切拆下;民人声言要杀传道、教民前往祭旗。腾近因抱病,胞兄陈微适来省视;见此情状,当将腾及眷属由后门逃走。微并走报军装局委员,求其就近弹压;委员答谓不干伊事。路遇艋舺营中军,亦求弹压;中军亦谓不干伊事。微随即进城,直赴县衙击鼓喊救;门头二爷只派现日一名,随往弹压。迨至该处,业已无及;教堂已被百姓拆成平地。所供是实』。

据艋舺新店街教堂传道陈荣辉供称:『八月十五晚二更时候,内山会党民人聚集,先抢教民住屋物件;及四更时候,来拆教堂。共集一百余人,将教堂门窗户扇以及外墙一切全行毁拆。辉见势不佳,当即逃避。十六、七两日,又将教民各家尽行抢劫,该会党始返内山。闻教民刘贵夫妇被抢之后,竟将其夫妇沉死水中。所供是实』。

据锡口教堂传道郭炳忠供称:『八月十七早八点半钟时候,先有地保等八人闯进拜堂,声言要拿要杀传道、教民,将门窗一切乱打。炳等见势不隹,方始携眷脱逃。嗣后人众愈集愈多,竟将教堂拆毁平地,教民住屋亦遭搜抢。所供是实』。

据和尚洲教堂传道曾俊供称:『八月十七晚九点钟时候,总理李明章、保长李乞、李臧益聚众百姓来围教堂,声言要杀传道、教民。伊等见势不佳,随即躲闪。嗣后教堂被其拆毁平地,所有教民对象尽被抢夺。所供是实』。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为照覆事。案准贵领事照开:『本月二十日,承准贵大臣照复内开:「景尾、新店、艋舺八甲等处拜堂各被土匪毁拆,教民均遭抢劫」一案,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逐一妥办等因。承准此,乃本月二十五日接准淡水县周大令照会提及此案,竟谓「应俟事平后,再行查办」等由。本领事随于二十六日备文切劝,请其遵照贵大臣前札逐一赶办,毋事延缓去后。理合并将原稿并各教堂传道口供,抄录送览。就祈贵大臣察核严饬施行,是所至望。再,闻报三角涌教堂物件已被土匪搬抢,教民并遭欺凌;竹堑、中港、后垄二处,据报土匪又将毁拆教堂,势甚岌岌。似此闻风效尤,苟不严行治罪,其祸更恐蔓延。除已飞函台北府淡水县查明妥办外,合并声明』等由。准此,查此案前准贵领事先后两次文函,当经本爵军门出示谕禁并饬淡水县将倡众滋事之匪徒严拿究追各在案。兹准前因,查淡水周令现已卸事、新任刘令业经到任,除再严札饬催该县速即查拿究追核办。其竹堑、中港、后垄各处教堂,并饬新竹县派役妥为保护,不准滋扰;一面(?)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八月三十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会事。照得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月初十日适有本国兵船抵口,本领事先将此案现办情形,备文托交驻厦领事官代电详报驻京本国钦差大臣巴察夺。但此案应行续缉各犯,仍望贵部院大臣就近督饬地方官严办,勿任稽延。又前所拆毁各处教堂,委应作何赔修?并希明白照覆,以凭续报。为此照会贵部院大臣,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计照送英文原照会一纸。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二日照会。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为照覆事。案准贵领事文开:『照得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月初十日适有本年兵船抵口,本领事先将此案现办情形,备文托交驻厦领事官代电详报驻京本国钦差大臣巴察夺。但此案应行续缉各犯,仍望贵部院大臣就近督饬地方宜严办,勿任稽延。又前所拆毁各处教堂,委应作何赔修?并希明白照覆,以凭续报。为此照会,请烦查照施行』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饬台北府淡水县勒差赶紧查缉余犯、务获讯办,并查明所拆各处教堂应如何赔修,迅速禀复以凭照覆外,相应先行照覆。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四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会事。窃查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领事当将已办情形随时禀详本国驻京钦差大臣察夺。本年三月杪,接奉驻京现署钦差大臣札开:『披阅该领事迭次申详,是此案刘大臣以及地方官等既允实力办理;且该领事会晤刘大臣,并经面许日后赔偿拆抢各教堂价值等语。斯时地方正在非常多事,地方官诚恐民情痛忿,急变堪虞;以故稍缓拿办。本大臣体念时艰,雅不欲照请总理衙门查办。第此刻中、法两国和议停战,该领事官可趁于此时知会地方官赶办了结此案,当俟该领事竭力与地方官商办;如果仍难妥贴,始由本大臣与总署核办。惟查该领事与在台中国官员共事素称和协,此案谅能妥办,似可免本大臣与总理衙门会商也』等因。奉此,本领事当饬偕教士开具确实失单,并估计教堂屋价去后。旋据面禀:必须亲诣履勘,方能估值。迩日始据开具清单前来,本署当经详细查考,取阅教会历年总账对核;并据偕教士来堂发誓供称:『各处教堂所置器具、对象本有数单可凭,祗缘各教堂被抢,此等原单亦失在内;现开失单数目,确系的实,毫无虚伪。即所开器物,亦尽系教会公司与该教士自己所置,并无教民之物牵涉在内。惟和尚洲教堂屋价,系照现时估计,较前略多;盖因此时物料,比昔昂贵』等语。本领事查各处教堂遭抢对象,失单内均已一一定价;地方官若能追物,即可照件扣除。如能尽数追获,更省赔款。堂中数单倘能追出,尤便核对。奉札前因,并据偕教士呈来华、英文字估价清单各一份,理合照送察阅。为此照会贵部院大臣,请烦查照施行。至偕教士所呈失单,如欲澈底查考,应请遴委干员出沪,能通英文、土语者更妙。总之,此案委应作何办理方臻妥善之处?出自卓裁可也。须至照会者。

计附送偕教士所呈华、英同文原清单各一份。英文原照会,另日奉上。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照会。

照抄各处教堂被抢清单

计开:

新店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二千八百四十五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

台顶棹一块,价银八元。椅条六十条,价银四十八元。书棹二十块,价银四十元。大八角挂号头时钟一个,价银八元。一号万人球一粒,价银二元。大鼓一个,价银二元五角。吊钟一个,价银二元五角。大玻璃灯连坠二枝,价钱十五元。小玻璃灯十二枝,价银三元。大镜十二面,价银二十四元。柴椅头二十块,价银八元。天文图一幅,价银二元五角。地理图二幅,价银五元。首号棹头灯二付,价银六元。牧师房外国眠床一张,价银二十五元。洋圆棹一块,价银六元。外国柴交椅四块,价银二十元。人像吊镜大小共十六个,价银三十二元。大照身镜一个,价银五元。线罗蛟帐一领,价银五元。棹巾一条,价银三元。棉被连皮一领,价银三元。毡仔二领。价银六元。玻璃坠吊灯一枝,价银四元二角。写字灯一对,价银三元。玻璃杯二付,价银一元。竖时钟一个,价银七元。牧师厅人像吊镜大小共十个,价银五元。八仙棹一块,价银三元五角。禅床连毡一张,价银八元。棹巾一条,价银二元。蚊帐一领,价银四元。棉被连皮一领,价银三元。茄纹席一领,价银四元。红毡仔一领,价银三元。内路吊灯一枝,价银四元二角。写字灯一枝,价银一元五角。药厨上下共二座,价银八元。药件大小矸共百余件,价银三百元。圣经福音传一箱共一千本,价银五元。交椅四块、几棹二块,价银共一元二角。唐人七朵八脚眠床一张,价银十三元。字画共六幅,价银三元。小厅内圆棹一块,价银三元五角。柴交椅四块,价银八元。藤交椅一块,价银三元。人像吊灯十八个,价银九元。棹巾一条,价银二元。内路玻璃吊灯连坠一枝,价银五元五角。小玻璃灯一对,价银五元。书厨入玻璃面上下共一座,价银八元。圣书大小付共百部,价银二百五十元。山水字画共九幅,价银四元五角。人客房四脚眠床一张,价银四元五角。蚊帐一顶,价银三元五角。棉被连皮一领,价银三元。毡仔一领,价银三元五角。书棹一块,价银三元二角;又书棹内有公银二百元、捐题南风澳缘银一百元。写字灯一枝,价银一元五角。煤油二担,价银六元。交椅四块,价银四元。小房内八脚七朵眠床一张,价银十二元。四脚眠床一张,价银四元五角。蚊帐被一付,价银九元。红绿毛毡共二领,价银六元。小药箱一个,价银十二元。挽齿家器一付,价银十三元。小刀包一包,价银十五元。洋药秤一枝,价银三元。问症筒一枝,价银一元。见症寒暑计一枝,价银三元。凸镜一个、外国像百余幅,价银共十四元。百花镜一个,价银八元。五节千里镜一个,价银十六元。显微镜一个,价银十二元。小凸镜一个,价银四元。玻璃水渍十二枝,价银五元。照身镜一个,价银五元。时钟一个,价银七元。人像吊镜六个,价银七元二角。一.一尺四方玻璃半箱,价银六元。碗厨一座,价银三元。洋面桶一个,价银二元。

--合共银四千二百九十四元零七角。

计开:

艋舺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二千一百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

大椅条二十四条,价银二十四元。上落三炼大洋灯三枝,价银十八元。药厨一座,价银六元;厨内药三十矸,价银一百二十元。大鼓一个,价银三元。刀包一副,价银二十元。天文、地理图二副,价银五元。台顶棹一块,价银六元。幼圆棹二块,价银十二元。幼书棹二块,价银十二元。面桶棹、洋面桶共二副,价银十三元。八仙棹一块,价银七元。棹柜一个,价银八元。碗厨一块,价银四元。柴交椅六块,价银二十元。藤交椅四块,价银四元。竹交椅二副,价银二元四角。交椅帖三副,价银十二元。棹头灯四枝,价银六元。扇叶灯四枝,价银一元。柴禅床二块,价银十四元。幼眠床二顶,价银四十八元。蚊帐二领,价银十元。棉被二领,价银十元。毡仔四领,价银十二元。大甲席二领,价银八元。时钟三个,价银二十一元。大镜二十个,价银十四元。照身镜三个,价银十二元。教会公银,一百元。丹清六对,价银八元。

--合共银二千六百六十元零四角。

计开:

三角涌教堂内物件,开列于左:

台顶棹一块,价银五元。书棹二块,价银六元。交椅四块,价银一元。八脚眠床二张,价银十二元。大鼓一个,价银三元。书架一个,价银五元。药架一个,价银四元。天文、地理图二副,价银五元。时钟一个,价银七元。写字灯一对,价银四元。吊灯一枝,价银五元。

--合共银六十三元

计开:

和尚洲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一千四百七十四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

书棹四块,价银八元。圆棹二块,价银六元。椅条四十条,价银二十元。大鼓一个,价银四元。藤交椅十块,价银十五元。大灯三枝,价银二十一元。小灯十二校,价银三元六角。时钟三个,价银二十元。水油一担,价银三元二角。七朵眠床三张,价银三十六元。蚊帐三领,价银七元五角。棉被三领,价银九元。茄纹席三领,价银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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