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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54 分钟 · 20 / 33

会员可开白话

一日,奉会办交代事务、福建布政使司张,督粮道潘宪札:「奉督宪兼管巡抚事杨案行,『光绪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准北档房传付内称:<本部议覆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一折,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具奏,本日奉上谕:《前据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等语。当令户部议奏。兹据该部酌核定议,所称盘库加给分成罚赔,及题参折内声明,该管上司应行分赔各节,旧例新章本极周密;乃各该省奉行不力,甚至设法弥缝,所有亏空州县,直至已故、已革,始行参劾;此等积习,殊堪痛恨。嗣后各督抚办理交代之案,即着遵照部议,督饬藩司及该管道、府、直隶州,随时实力严查。如各该管上司,有心容隐,并不揭报,即行据实奏参,着落赔缴,分别议处。总之,立法虽善,尤在用人。各直省督抚,均当慎选良吏,俭以养廉,务期下不扰民,上不亏帑,以重库款而除积弊。将此通谕知之,钦此》。相应传付江南等司,赴本档房抄录原奏,自行具稿,行文各该督抚,一体钦遵办理等因,前来。相应抄录原奏,恭录谕旨,飞咨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转饬,一体钦遵办理可也。计单>等因,到本兼管巡抚事督部堂。准此,合就饬行备案到司立即移行钦遵查照办理。嗣后详参州县亏空,务将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案陈明,免干吏议,切切。计粘单一纸,等因』。奉此,除移行遵照外,合就札行。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办理。嗣后详参州县亏空,务将应行分赔之道、府、州职名,随案声明,免干吏议。毋违,此札」,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知照。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四日  私记  奉

●第二五六札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一一六○九--三

台北府层奉上级札,行知新竹县:奏参州县未交银项折内,应声明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行知事。本年九月初十日,奉藩宪邵札开:「本年九月初一日,奉爵抚宪刘案行:『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案,《查本年五月间,本部议覆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折内议,令各直省,嗣后各州县正杂钱粮、税课,务须随征随解,不准稽延,并责令该管道、府、直隶州,亲赴属库盘查,加结申详。将来如有亏空,即将道、府、直隶州议处。一面于本员名下勒追。如完不足数,即按所亏之数,分作十成:该管知府、直隶州,分赔五成;出结之道员,分赔二成;失察之藩司,分赔二成;督抚分赔一成。其有扶同徇隐者,弊在知府、直隶州,则令独赔;弊在各上司,则令加倍罚赔。仍均照例议处。又吏部处分则例内载:督抚题参州县亏空,即于疏内,将该管上司应否分赔之处,一并查明具题;若不声明者,降三级调用,公罪。应令各督抚于奏参州县亏空,即随案陈明。如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一并随折开明,以免日后推延。倘再漏未声叙,照例奏参》等因,奏奉谕旨,通行遵办在案。兹查直、闽二省,近来奏参州县未清交项银两折内,并未将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折声明,自系尚未接奉部文所致,姑免深究。相应再行飞咨台湾巡抚,嗣后所属州县,如有亏短未清银两,即照本部前次奏定章程,于奏参折内声明。如州县亏短银两,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折声叙,不得再有遗漏。倘再查有未经详细声叙者,本部定行照案奏参,以为玩视部章者戒可也>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行司即便遵照办理,并移善后局查照』等因。奉此,除移行查照外,合就行知。为此,仰府官吏,即使移行所属厅、县,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等因,到府。奉此,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光绪十三年九月廿一日奉  私记

●第二五七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四日一一六一○--一

前任新竹县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台湾善后总局查核,并该局批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十五年十一月初七日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台湾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送事。窃照卑职前收光绪拾贰、三年隘租银元,暨奉拨各项经费各数目,业经先后造册,详报在案。兹查光绪拾肆年拾贰月底报册内开:存通用番银壹仟壹百柒拾捌元伍角肆瓣贰尖贰周贰末,加以现册,收回卑职前借租银抵支拾肆年分津贴番银玖千柒百贰拾贰元贰角贰瓣零贰周贰末三皮,共应存通用番银壹万零玖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内,除本年分先后拨给林绅汝梅铁路经费,并委员李国栋借支等款,共番银捌千肆百伍拾元外,计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因卑职现值交卸,业将所存前项番银,扫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造册,具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爵抚宪暨台藩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计详送

清册壹本。

右申

善后总局司道宪

台湾善后总局批:

据详送该县经收隘租,及本年续支各款清册到局,饬核数目相符。仰即移交张令妥为存储,听候拨用。仍候宫保爵抚宪暨藩司衙门批示。缴。册存。十一月初十日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肆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台湾善后总局关防)

新竹县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私记  奉

●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

新竹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

造送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谨将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暨归还支拨各款数目,备造四柱清册,呈送察核。须至册者。

谨开:

隘租项下

旧管:

一、前次册报应存通用番银一千一百七十八元五角四瓣二尖二周二末。

新收:

一、收卑县前次借动租银抵支十四年分津贴,奉饬赶征平余归补,仍还隘租银七千两,七二合番九千七百二十二元二角二瓣零二周二末三皮。

以上共管收银一万零九百元零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开除:

一、光绪十五年正月份,林绅汝梅借支第六次番银五百元。

前件,业经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正月初二日,潘译委员李国栋借支番银三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墨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二月分林绅汝梅借支第七次番银二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铃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二月初二日,潘译委员李国栋借支番银一百五十元。

前件,详奉批准,取有墨领备索。理合登明。

一、三月分林绅汝梅借支第八次番银三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六月分借支第九次番银二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八月分借支第十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九月分借支第十一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十月分借支第十二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十月分借支第十三次番银二千元。

前件,正在造报间,复于十月二十三日,接准林绅备移钤领借支,业经具文详报。理合登明。

以上共借给支除番银八千四百五十元。

实在:

一、存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前件,业级卑职照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登明。

私记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册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五九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三

新竹前任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张

移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五年十一月初九日到

特授埔里分府、在任候补清军府直隶州、前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交事。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点收,印发回照备案。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报销卷壹宗存房。

实存隘租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

右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张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捌日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提用典史钤记

●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一

新竹知县张,将接收前任征存隘租银事,申报巡抚、藩、道及府

同知衔、本任德化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申报事。本年十一月初九,准前署县方令移开: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十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计移送实存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到县。准此,卑职遵即接收存库备拨。理合具文。申报宪台察核。除报某宪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申

爵抚宪刘

藩宪沈

本道宪

本府宪

〔批〕本县接收方前任移单费、并隘租两款,通用番银,应具文申报。着即分叙各稿速送。初十日  钤记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拾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填十二日申

正堂张行  私记

●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

前任新竹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布政使查核,并该使批

私记

光绪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到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台湾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送事。窃照卑职前收光绪拾贰、三年隘租银元,暨奉拨各项经费各数目,业经先后造册详报在案。兹查光绪拾肆年拾贰月底报册内开:存通用番银壹仟壹百柒拾捌元伍角肆瓣贰尖贰周贰末,加以现册,收回卑职前借租银抵支拾肆年分津贴番银玖千柒百贰拾贰元贰角贰瓣零贰周贰末参皮,共应存通用番银壹万零玖百元零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内,除本年分先后拨给林绅汝梅铁路经费,并委员李国栋借支等款,共番银捌千肆百伍拾元外,计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因卑职现值交卸,业将所存前项番银,扫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造册,具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爵抚宁暨善后局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计详送:

清册壹本。

右申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沈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批:

该前县方令任内,共征何年分隘租若干,据禀除拨支外,尚存隘租番银贰千四百五十元零,是否相符,仰现署新竹县张令查明复夺。一面转移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暨善后局批示,缴。册存。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肆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布政使司)

新竹县  私记

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奉

●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

前任新竹知县张家属(右堂萧代)将征存隘租移交于新任沈

原任德化县、前署新竹县正堂张家属,为移交事。案准方前县移交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应备拨铁路经费之用。兹值贵县莅任,合就照数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限点收。并希印给回照备案。须至移者。

计移交:

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沈

私记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承粮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右堂萧代行

●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

淡水分府据口书禀请,饬差协同口书及澚甲,将浮出大枋封贮,交由澚甲收管

调署淡水分府陈为饬封事。本年十月初五日,据香山港口书杨义合禀称:「香山港口近日,突浮出大枋贰块,无人管理,现在民人争夺纷纷,诚恐争较滋端,禀请饬封」等情。据此,除出示外,合行饬封。为此单,仰对役,协同口书、澚甲,立将浮出大枋贰块,克日封交澚甲看守,并量明长短、阔狭,取具收管,禀缴赴辕察夺。该役毋得刻延,干咎。火速。

计发封条贰道。

一、单仰对役汤才

私记

同治玖年拾月初六日兵承胡方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盐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六四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

一皂头役禀明收贮大枋情形,并缴澚甲收管状

台下一皂头役汤才叩首叩禀,为遵单封交,取具收管,禀缴事。缘蒙单,仰协同香山港口书、澚甲,立将浮出大枋贰块,克日封交澚甲看守,并量明长短、阔狭,取具收管,禀缴赴辕察夺等因。该役遵即协同澚甲金顺兴等抵地,将该枋量明,一大块:长三丈伍尺捌寸,阔壹尺柒寸伍分,厚玖寸;一小块:长三丈贰尺伍寸,阔壹尺捌寸,厚七寸伍分。共贰块,封交澚甲金顺兴看守,取具收管状一纸,前来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

计缴钤单一道。又澚甲金顺兴收管状一纸。

〔批〕禀悉,收管附。  私记

(同治玖年)十月十一日叩  戳记  署分府陈、给一皂班头役、汤才戳记

●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

澚甲具看守大枋收管状

具收管状香山港澚甲金顺兴,今当大老爷台前,收管得封过大枋贰块,并量明:大块长三丈伍尺捌寸,阔壹尺柒七寸伍分,厚玖寸;小块长三丈贰尺伍寸,阔壹尺捌寸,厚柒寸伍分。交兴看守,合具收管状是实。

同治玖年拾月十一日具收管状  戳记  署淡水分府陈、给香山口、澚甲金顺兴戳记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

林妈义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起封还管;批:不准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僇

具呈人林妈义、住本城保书院边、漳州属、离城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赖世安戳记

具呈状人林妈义,年六十六岁,住书院边抱告林魁年贰十六岁系本告侄住

为原物有据,混禀陷害,恳恩查验起封还管事。缘义前受本城业户林恒茂雇佣,采办木料,道光二十七年,该业户林恒茂出资本银三千二百元,买过本城泉源泰号王秀水番木大料三十五件,际(似系除之讹)备用外,尚剩四件,留存香山港内,盖用「恒丰」字样烙号为据,归义掌管。不料是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风潮浪涌,该木料被沙沉没,寻捞未获。幸本年八月杪,海潮复涌,现出前沉番木料二件:一件三丈四尺,一件三丈七尺五寸;经义识认,委系原物,烙号尚在可凭,丈数符合。随即雇工抬起海岸,众所周知,并无畏义(议)。抵(只)因该义近奉宪谕,重修本城内天后宫官庙,各邑绅董、头人,着义赴淡北一带,捐募漳郡殷业银项出外,突被口书扬义合挟嫌影射,恃势混禀,致蒙饬封等因。独不思物各有主,虚实难瞒众口,烙号尚在,原物有证可凭。不蒙恩准查验起封给还,血本何赖?势亟沥情,叩乞大老爷,廉明素着,恩准饬差,查验起封还管。孱民有天,合属讴歌。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香山港口封存木料二件,据称系尔于道光二十七年间,为林恒茂采买番木,尚剩四条,归尔掌管,盖有「恒丰」烙号,是年八月间,被风潮飘没等语。查时阅二十余年,该木久经沙水冲击,纵不致朽烂,烙号当亦模糊。即使确有字号,亦系尔事后一面之词,何足凭证?况查口书杨义合于十月间禀称:该木尚浮港口;现呈则称:业于八月间,经尔雇工捞抬海岸;且所称长短尺寸,亦核与差禀不符。种种弊窦,谓非饰词冒认,其谁信之?不准。并斥。  私记

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具呈人林妈义

●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

铺户陈桓裕号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给领;批:毋妄生觊觎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戳

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住竹南一保中港街,同安属,离城二十五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申民□戳记(注)

具诉呈状人铺户陈恒裕号,年岁,住中港街抱告陈忠年卅岁系本告辛劳住

为埋寄有据,图索混禀,恳乞查验给领事。切裕前在中港街,合本开张恒芳号生理。于丁己年,由内地买儎船料,修造商船一号,牌名「金恒升」,尚剩加连二料二件:一件长三丈七尺五寸,厚一尺,面二尺;又一件长三丈四尺,厚八寸,面三尺。因恐风日损坏,是以埋寄在香山顶藔「合茂号」店后,附近海墘。时该料面首尾,俱印刻「恒芳」字号;及赈簿记明,凿凿炳据。不意埋寄日久,沙泥被潮□□□。该料于此九月间露见。突有前充澚甲林妈义,心存图占,阴将字号削去,出首混争。经裕闻知,投明香山总理萧合兴,及该地郊铺人等,公同查验。该料面凿刻字号,虽然削灭,而前打铁印字据,尚在可验;以是,总保公人理斥还裕。讵义图索不遂,串谋口书,架以海面浮见之料,混请封收;已蒙饬封,看守在案,闻者莫不骇异。伏思物各有主,岂容混图混禀;而且当时埋寄近附之人,俱各周知。不蒙恩准查验给领,血本奚归?合亟据实,叩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恩不朽。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如果该木料系尔之物,当林妈义争执之时,何不赴案呈告?现经饬封日久,率行混请给还,显见捏词冒认,前据林妈义具呈,已明晰批示矣。此项封存料件,应候变价,拨充公用,以杜争端。该铺户毋妄生觊觎可也。  私记

同治玖年拾壹月十二日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

(注)戳记上面,又盖私记。

●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

铺户陈恒裕号呈称:该大枋实系己物,催淡水分府查验给领,如有虚词冒认,愿甘坐罪;批:毋庸多渎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戳

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住竹南一保中港街,同安属、离城二十五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申民□戳记(注一)

具呈状人铺户陈裕号,年岁,住中港街抱告陈忠年卅岁系本告辛劳住为实系己物,并非冒认,催乞迅饬查验,实给、虚坐事。切裕于此十二日,以埋寄有据,图索混禀,具控林妈义等情一案,词备前卷;蒙批录后,不胜骇异。无如该料贰件,系裕修船遗剩,埋寄顶藔「合茂」店后,附近周知。而且该料面凿刻字号,虽然被恶削去,而铁印「恒芳」字号尚在,前经投明总理、暨郊铺人等,查明号据、赈簿,理斥归还于裕收管;是以无事呈控。不料奸恶林妈义图索不遂,串谋口书,混禀瞒耸,到蒙饬封。伏思:物各有主,苟非己物,安敢妄生冒认干咎。宪台为民父母,清廉夙着,奚认以有主之物,而听奸人瞒禀,变价充公。揆之情理,奚堪吃亏,不蒙恩饬查验账簿、号据,给领归还。如有处词冒认,愿甘坐罪。势亟沥情催叩。伏乞大老爷,电察虚实,恩准迅饬查验号据,起封给领,沾恩不朽。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该木料饬封已久,该铺户先时既未呈明,率以事后之词,混请给领。断难取信。仍着遵照前批,毋庸多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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