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选辑
24 万字 · 约 11 小时 12 分钟 · 2 / 30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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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案大概情形,密折具奏;奉旨:『依议』,钦此。当即密咨该大臣并南、北洋大臣遵照在案。嗣于上月二十七日据何如璋等电报内开:『东松田至球,举动未详;十三日,大政官示:废球为县。此事如何因应?请示遵!余俟缄呈』等语。臣等查何如璋等前屡函述日本派其内务大丞松田往球,欲废藩为郡县,何如璋见其内务卿,据称必无他事。又见其外务卿阻之,据称既经派出,非所能阻;两国议妥,即可撤回。何如璋等告以事无可商,即将告归。又开派出驻华使臣户玑,此案结局必在中国等因。其时虽有废球之说,尚未有废球明文;今据何如璋电报,是派往琉球之人既去,而其国又以废球之事公然宣示,其不顾情理,殊属已甚!何如璋见此情形,恐以事无可商,祗可回华。所称如何因应者,欲取决臣衙门以定行止也。臣等再四揣度:琉球与日本偪处,国小而弱,日本久已觊觎;其所以历久图存者,末尝不赖中国维持之力。现在中国局势未能长驾远驭,日本岂不知之;乃废球一事,一面宣示国中、一面仍派使臣来华,是其国亦尚有顾忌中国之意。从前台湾一案,日本兵驻番社,即遗使臣大久保利通来京辩论。此次举动,大略相同;或者如台案故智办理,亦未可知。其所派使臣宍户玑,据其署使臣郑永宁函报:现已抵津,日内计将到京。前据何如璋等函称:此案结局必在中国;臣等拟俟日本使臣到后,即据理与条约向其辩论;相机办理。其国既派使臣来华,是注意亦在与臣衙门商办;何如璋等正可趁此机会,与臣衙门一气相生,仍向其内、外务等衙门极力与争,并约驻日之西洋各使相助为理,俾知公论所在、情理难容,或尚可以就范。此时何如璋等若竟废然而返,不但于事无益;且一露决裂痕迹,恐日后愈难转圜。应请饬下该大臣仍在日本,将此案妥为随时商办勿遽回华、以顾大局;是为至要。
除由臣衙门密行电寄何如璋等遵照外,理合恭折密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
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五日;军机大臣奉旨:『依议。钦此』。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梗阻琉球入贡情形折(闰三月初五日)
臣奕等跪奏:为接据出使日本大臣电报现在日本梗阻琉球入贡情形恭折密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衙门前于上月十九日将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迭次与日本办诘阻梗琉球入贡一案大概情形,密折具奏;奉旨:『依议』,钦此。当即密咨该大臣并南、北洋大臣遵照在案。嗣于上月二十七日据何如璋等电报内开:『东松田至球,举动未详;十三日,大政官示:废球为县。此事如何因应?请示遵!余俟缄呈』等语。臣等查何如璋等前屡函述日本派其内务大丞松田往球,欲废藩为郡县,何如璋见其内务卿,据称必无他事。又见其外务卿阻之,据称既经派出,非所能阻;两国议妥,即可撤回。何如璋等告以事无可商,即将告归。又开派出驻华使臣宍户玑,此案结局必在中国等因。其时虽有废球之说,尚未有废球明文;今据何如璋电报,是派往琉球之人既去,而其国又以废球之事公然宣示,其不顾情理,殊属已甚!何如璋见此情形,恐以事无可商,祗可回华。所称如何因应者,欲取决臣衙门以定行止也。臣等再四揣度:琉球与日本偪处,国小而弱,日本久已觊觎;其所以历久图存者,末尝不赖中国维持之力。现在中国局势未能长驾远驭,日本岂不知之;乃废球一事,一面宣示国中、一面仍派使臣来华,是其国亦尚有顾忌中国之意。从前台湾一案,日本兵驻番社,即遗使臣大久保利通来京辩论。此次举动,大略相同;或者如台案故智办理,亦未可知。其所派使臣宍户玑,据其署使臣郑永宁函报:现已抵津,日内计将到京。前据何如璋等函称:此案结局必在中国;臣等拟俟日本使臣到后,即据理与条约向其辩论;相机办理。其国既派使臣来华,是注意亦在与臣衙门商办;何如璋等正可趁此机会,与臣衙门一气相生,仍向其内、外务等衙门极力与争,并约驻日之西洋各使相助为理,俾知公论所在、情理难容,或尚可以就范。此时何如璋等若竟废然而返,不但于事无益;且一露决裂痕迹,恐日后愈难转圜。应请饬下该大臣仍在日本,将此案妥为随时商办勿遽回华、以顾大局;是为至要。
除由臣衙门密行电寄何如璋等遵照外,理合恭折密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
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五日;军机大臣奉旨:『依议。钦此』。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美统领调处琉球事折(七月二十一日)
臣奕等跪奏:为接据出使日本大臣函报美国前统领在日本调处琉球事拟有办法,谨将大概情形先行恭折密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衙门前准出使大臣何如璋等电报称:日本政府示废琉球为县、遗兵赴球,该大臣与之诘问,又日国改遣使臣来华等情;于闰三月初五日具奏在案。嗣有美国前统领格兰忒游历来都,亦经臣等于四月二十八日奏明在案。
臣等以格兰忒系美国前任统领,用兵定乱,威望着闻;美国又为日本所畏服知其即有日本之行,球事或可从中为力。因于接晤之际,述及此事,格兰忒亦谓日本无理。臣等即将此事始未;详细告之。并言琉球久属中国,日本无故废之,灭人国、绝人祀,殊出情理之外;托伊到彼代评此理,以持公道。格兰忒允为设法调处。迨由津赴东,又经直隶督臣李鸿章与之面商,渠亦应允不辞。近由李鸿章抄寄格兰忒在日本来函,内有『所托之事,仍当妥商办法,不敢预定』等语。兹臣等接何如璋等函称:『见美国驻日使臣平安,据称「事必须了,且必须两国有光。已与前统领商一办法:查琉球各岛,本分三部;今欲将中部归球,立君复国,中、东两国各设领事保护之。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要地,割隶中国;其北部近萨摩,为日本要地,割据日本。未知贵国允否」?当答以「本国意在存球,惟期球祀不绝而已」。美使欣然』等因。臣等查日本废球为县,经何如璋等与其外务争辩、臣等与其使臣寀户玑诘责,往复辩论已历数月;彼惟一味强词夺理,并谓琉球为彼旧属,始终无一毫悔悟之机。其贪狡为心,固有非情理所能动者。格兰忒所拟办法日本尚未答复;虽能否就范,正不可知。然窃以日人狡诡卑鄙,谄事西人,其于美国尤为心悦诚服;今以格兰忒一言,或可幡然改计。至中国在球设立领事,揆诸「小字」之义,尚无不合。惟将琉球南部割隶中国,中国岂可因以为利,且非朝廷抚绥藩服之体。臣等拟俟定议后,另筹办法。缘现在若由何如璋将此意宣示,则日本必借口于中国未允,以便其不甘输服之私;届时格兰忒势处两难,转不免于松劲也。又据何如璋等声称:格兰忒之意,必欲得当以报;且有欲将大局说定,然后归国。并事可照行,须立专条。拟请美国一同画押各等语。是日人即不遽从,亦必别有办法。此事似已渐有端倪,谨将大略情形先行奏闻,上慰宸廑。
所有臣等接到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函报美国前统领调处球案办法缘由,理合据实密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美统领格兰忒在日本商办琉球事情折(八月初五日)
臣奕等跪奏:为接据直隶督臣李鸿章函报接准美前统领格兰忒函称在日本商办球事情形,恭折密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衙门前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函报:『见美国驻日使臣平安,据称已与前统领商一办法:查琉球各岛,本分三部;今欲将中部归球,立君复国,中、东两国各设领事保护。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要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要地,割隶日本』等语。臣等当以「格兰忒所拟办法,日本能否就范正不可知;并拟俟定议后,另筹办法」等因,于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奏闻在案。
兹据李鸿章函称:近由美国领事德呢、副领事毕德赍到美国前统领格兰忒致臣奕欣函及致该督臣函各一件,译其来函,语意须将何如璋前给日本外务省照会撤销,由两国另派大员会商办法,始有结局;又称:美国副将杨越翰同日致该督臣函内云:格前统领寄臣奕欣之函缮毕后,已交日君美加多阅看,毫无异词。美国领事德呢谓其前统领受臣等面托球事,既与日本君臣议定,此信即算是公文;拟请摘录原信要语,由臣衙门照会日本外务省,请其另派大员会商等语。并译录格兰忒原函二件前来。臣等查此次李鸿章函称各节,与前何如璋函报情形不同。惟格兰忒前游历来都时,臣等将球事详细告知,嘱其到日本后持平辩析,格兰忒允为设法调处;迨出都过津,又经李鸿章与之面商,伊亦应允不辞。兹阅其致臣奕欣函内有称:『但若中国肯宽谅日人,日本亦愿退让中国;足见其本心不愿与中国失和』等语。词意浑涵,未审其所谓宽让、退让者果何所指?其致李鸿章函云:『何如璋前有一文书,日本深怪彼此不常见面、公事亦不能商量,不妨将前项文书撤回,另派大员与日本议辩,当可设法了结』。美领事德呢并称:『球事既经格兰忒与日本君臣议定,此信即算公文』各等语。则球事尚无把握。无论前者何如璋来函所述办法,格兰忒未必与日本议明;即使日本允此办法而未由格兰忒一手经理;另由中、日两国派员会商,日本狡谲已甚,恐仍未易归宿。然就现在情形而论,似只可照李鸿章函内所称摘录格兰忒原信要语,由臣衙门照会日本外务省,请其另派大员来华会商;一俟接其照覆如何,臣等再行具奏请旨定夺。
所有臣等接到李鸿章函送格兰忒原函商办球案缘由,谨钞呈原函二件,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施行!
再,美国使臣西华七月二十四日来署,臣等询及格兰忒行踪,据云已于数日前自日本起程回国,合并陈明。谨奏。
光绪五年八月初五日,军机大臣奉旨:『依议。钦此』。
--以上见原书卷一。
光绪六年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派员商办琉球案折(六月二十四日)
军机处傅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琉球事件上谕片(六月二十四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覆陈日本商务并购「海防新论」折(七月十九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与日本使臣议结琉球案折(九月二十五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申明议结球案情形片(九月二十五日)
右庶子陈宝琛奏倭案不宜遽结折(九月二十六日)
张之洞奏请防台湾片(十月初一日)
军机处寄直隶总督李鸿章上谕(十月初四日)
直隶总督李鸿章覆奏球案宜缓允折(十月初九日)
军机处寄两江总督刘坤一等上谕(十月十六日)
江苏巡抚吴元炳覆奏球案日约可徐图折(十月二十六日)
两江总督刘坤一覆奏球案宜妥速议结倭约宜慎重图维折(十一月初五日)
浙江巡抚谭锺麟覆奏球案宜速办结折(十一月初六日)
穆图善等覆奏球案与商约宜分别定结折(十一月二十六日)
李鸿章奏遵覆梅启照条陈折(十二月十一日)
福建巡抚勒方锜奏台湾海口营务民番情形折(十二月初七日)
福建巡抚勒方锜密陈台湾旗后海口港门不宜开通片(十二月初七日)
福建巡抚勒方锜密陈抚驭台湾番社片(十二月初七日)
两广总督张树声等覆奏球案不必与改约并议折(十二月十八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使臣宍户玑回国折(十二月二十七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派员商办琉球案折(六月二十四日)
奴才奕欣等跪奏:为奏闻请旨事。
窃查日本废置琉球一案,臣衙门与出使大臣何如璋等先后照会其使臣并外务卿反复辩论及面与争执各情,迭经奏报在案。上年四月间,美国前统领格兰忒游历来京,欲前往日本;臣等及李鸿章先后与之谈及此案,格兰忒允为设法调处去后。臣等接何如璋报:『晤美国驻日使臣平安称:格兰忒拟一办法:球地本分三岛,议将北岛归日本、中岛还琉球、南岛归中国,似此事可了,亦两国有光。又称:格兰忒将大局说定,然后回国』云云。臣等方谓事有可商,于上年七月二十一日奏闻。旋接李鸿章寄到格兰忒致臣奕欣及该督各一函,译出详阅,大意谓应将何如璋前给日本照会撤销,由两国另派大员商办,始有结局;并有中国肯宽让日本、日本亦愿退让中国,其本心不愿与中国失和等语。臣等以其与何如璋所报不符,知事又一变;疑所拟三分之说,或日本不愿遵照也。且格兰忒手书,声明曾给日君美加多阅看,毫无异词;似以只能照函中语意办理。当于上年八月初五日具陈一切,奉旨『依议。钦此』。臣衙门即遵旨照会日本外务卿,请其派员会商。九月间,接其照复称:『球事系其厘革内政,屑屑问难,非邻好之美。若派员会商,果系销嫌寻好,固所愿也』等语;仍系躲闪之词。臣衙门又办给照会,谓『既经美前统领解劝,从前辩论暂置弗提,愿照美前统领信内所称次第办理;如贵国亦愿照办,即希见覆』云云。嗣宍户玑来臣衙门晤谈,再四辩难,始明有要中国先撤何如璋所给照会;臣等答以『此格兰忒原议。但原议内中国所应办者只此一事,其余皆贵国应办之事;须待派员会商可以办到,如何分际,定议之后,中国先撤照会,方是正理』。宍户玑无词而退。本年二月十九日,接外务照覆,则称『从前辩论置而弗论,深以为惬;美前统领劝解之意务保和好,亦所同愿』云云;仍是空有搪塞。其时适李鸿章函报该国外务密遣竹添进一赴津谒见,述其执政之意,愿将南岛归于中国,而欲更改约章,增内地通商各款。并称此来只是私相探问,不算公事;如中国可以俯允,再遣使来议等语。臣等思南岛归我,是格兰忒原议;而抹去中岛复球一层,与中国欲延球祀之命意不符。且无端议改从前屡请未许之条款,均属事不可行。与李鸿章往返函商,意见相同;李鸿章遂严词拒之而去。乃外务卿照复及宍户玑均不提一字,可谓狡狯之极!臣衙门于三月十一日又经照会彼外务,询以意见相同,现派何员前来,先行知照等语。六月二十日,接其照复,内称『先撤行文及派员二事,贵国既不喜;敝国以保全和好为旨,必不要求贵国所不喜。今将商办事宜,任之宍户玑;希秉公由恕与之商议,使两清浃洽』等语。又准宍户玑照会称:「议球事件,现归办理。请问贵国派何员、于何地方』等因前来。臣等查琉球一案,议论已越年余,迄无端绪。日本辄指为彼之属国,而以废置为其内政;经格兰忒从中调处后,彼外务卿易井上馨与何如璋会晤词气较为和平。此次照复各语,与格兰忒原议尚无不合。惟彼族心怀叵测,此事有无可商,实未可知。应否特派大员同该使臣商办,抑或即派臣衙门堂官会同办理之处?臣等未敢擅便;伏候圣裁!
所有拟请派员商办球案缘由,恭折密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请旨。
军机处傅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琉球事件上谕片(六月二十四日)
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本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派员商办琉球事件」一折,着派该衙门王大臣会同日本使臣妥商办理。钦此』。相应傅知贵衙门钦遵可也。此交。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覆陈日本商务并购「海防新论」折(七月十九日)
臣弈等跪奏:为遵旨覆陈事。
窃臣衙门准军机处钞交七月十一日钦奉上谕:『詹事府右庶子张之洞奏:俄人专恃日本为后路,宜速联络日本,所议商务可允者早允;但得彼国两不相助,俄势自阻」等语』等因,钦此。臣等查日本以废置琉瑷一事辩论逾年,迄无成说。本年六月,开始准日本国外务衙门照复,派其驻京使臣宍户玑商办;经臣等奏奉谕旨,着派该衙门王大臣会同日本使臣妥商办理等因,钦此钦遵在案。现在正与宍户玑会晤商议,一时尚难就范。至张之洞所称「商务」,系春间该外务遣其现充领事官之竹添进一私谒李鸿章面陈之词;此次会议球案,日本是否欲图借此抵制,宍户玑尚未露及此意。容臣等再与会商,看其议论如何,随时察度情形,奏明请旨。
又,查「防海新论」一书,前经上海道刊印咨送前来,臣衙门尚存十余部,现已遵旨先行分寄东三省各数部。一面仍饬上海道赶紧刷印,寄交臣衙门续再补发;并拟知照南洋大臣就近多为购买,分行沿海各督、抚转给诸将领细心请求,以资练习。
是否有当?谨恭折覆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六年七月十九日,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与日本使臣议结琉球案折(九月二十五日)
臣奕欣等跪奏:为日本废球一案,臣衙门现与日本使臣宍户玑商议办结,恭折奏祈圣鉴事。
窃臣衙门前奉上谕:『詹事府右庶子张之洞奏:「俄人恃日本为后路,宜速联络日本,所议商务可允者早允;但得彼国两不相助,俄势自阻」等语。着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酌度办理』等因,钦此。当经臣等于七月十九日具奏「现在正与日本使臣宍户玑会商,随时察度情形,奏明请旨」在案。
嗣宍户玑来臣衙门面递节略,大意欲照各国「一体均沾」之例酌加条约,而割琉球南部宫古、八重山二岛以属中国云云。臣等查日本废球一事,臣衙门与出使大臣何如璋等先后照会其使臣并外务卿反复争论,迄无端绪;本年六月,始据其外务照覆臣衙门,将商办事宜任之宍户玑等语。今宍户玑请以二岛属中国,南洋大臣刘坤一谓『以南两岛重立琉球,俾延一线之祀,庶不负「存亡继绝」初心,且可留为后图』;北洋大臣李鸿章谓『南部两岛交还,已割琉球之半。此事中国原非因以为利,应还球王驻守。就此定论,或不至于俄人外再树一敌。若球王不复,南岛枯瘠不足自存;中国设官置防,徒增后累』各等语。持论各有所见,而皆以「存球祀为重」,与臣衙门争论此事本意相同。虽两岛地方荒瘠,要可借为存球根本;况揆诸现在事势,中国若拒日本太甚,日本必结俄益深。此举既以存球、并以防俄,未始非计。臣等因与宍户玑议定专条。载明分界以后,披此永远不相干预;庶以中国如何设法存球,日本无从置喙。并与宍户玑议明:以光绪七年正月交割此地及彼此派员如何会办,开列专条之后。至宍户玑请加「一体均沾」之条,臣等查各国约内,俱有此项明文;当时李鸿章与日本订立「修好条规」,力持此条未允办理,颇费苦心。其后日本使臣屡以为言,臣衙门均经照约驳覆。转瞬修约届期,必来哓渎。今因琉球一案,遂举其蓄意多年者请为加约。缘各国皆准在中国内地通商,日本条款第十四、第十五两款载明「两国商民不准出入内地」,日本商民不如各国得沾中国利益之多;故愿照各国例,加入「一体均沾」之条,以抽换十四、十五两款。臣等揣其情形,若仍照前坚执不允,球案必无从办结。惟日本条规,逐条皆从两面立论;今虽稍予通融,仍应预防流弊。且既一体沾受其益,必须一体遵守其章;将来办理,庶归一律。至此条特为了结球案;允准应俟二岛定期交割以后开办。以上各节,皆为最要关键。臣等与户叽往返辩论,始定为加约第一、第二两款。宍户玑初议:以该国现与西洋各国商议增加关税、管辖商民两事,美国已经应允;请一并加入条约。臣衙门前据出使大臣何如璋等函述,大略相同。日本既与各国商议,中国岂能独不与闻;因与宍户玑议明,另立凭单声明:俟日本与各国订定后,再行彼此酌议,无庸并入加约。以上均系有关商务之事,臣等分别缓急,如「一体均沾」一条,其势不能不允者则允之;如加关税、管商民两事,其势尚可从缓者则缓之。凡此,皆为顾全大局、联络日本起见。
谨将所拟球案专条一件、加约条款一件、凭单一件,一并照录,恭呈御览。所有议结琉球一案缘由,是否有当?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请旨。
光绪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臣奕欣、臣宝鋆。
谨将球案条约拟底,恭呈御览。
大清国、大日本国以专重和好,故将琉球一案所有从前议论置而不提。大清国、大日本国公同商议:除冲绳岛以北属大日本国管理外,其宫古、八重山二岛属大清国管辖,以清两国疆界;各听自治,彼此永远不相干预。
大清国、大日本国现议酌加两国条约,以表真诚和好之意。兹大清国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勋二等宍户,各凭所奉上谕便宜办理,定立专条,画押钤印为据。
现今所立专条,应由两国御笔批准,于三个月限内在大清国都中互换。光绪七年正月交割两国后之次月,开办加约事宜。
谨将加约拟底,恭呈御览。
大清国、大日本国辛未年所订条约,允宜永远信守;惟以其内条款有须一、二变通,是以大清国钦命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勋二等宍户各遵所奉谕旨公同会议,酌加条款。所有议定各条,开列于左:
第一款:两国所有与各通商国已定条约内载予通商人民便益各事,两国人民亦莫不同获其美。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