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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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万字 · 约 37 小时 28 分钟 · 19 / 111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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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不燃号烟。无论何台人发现敌至,即行放炮,举纛击牌。不化边外边内,见敌一、二百,则举一纛,放一炮,缓击云牌,夜间,则燃一号烟。倘有一、二千人,则举二纛,放二炮,急击云牌,夜间,则燃二号烟。倘有万馀人,则纛尽举,炮连放,云牌连击,夜间,则烽火全燃。见敌兵进入之时,当即句各台人报警,各台人均照首先受敌之台人举纛、放炮、击云牌和燃烽火,以使国人知之。报警一次后,仍未见敌之台人,勿再妄行放炮。其见敌之台人,仍须放炮,击牌勿绝,夜则燃烽火。敌进何处凡所见之台人,亦放炮以应,我军可闻炮声往
寻之。不然,胡乱放炮,则难知敌在何处。不举纛,不击去牌,台人不放炮,仅由城堡之炮酌放之闻其声岂不以为乱战耶?”
二十六日,汗降书曰:“总兵官、副将,著尔等以所得赏赍之金,自制顶子。至於参将和游击、备御以上各官,各以纸包金并附文,送交各贝勒,由各贝勒之工匠制给。”
二十七日,谕曰:“我自来辽东察得,凡派官差,皆不按男丁计数,而按门计数。如按门计数,或一门有四五十男丁,或一门有百馀男丁,或一门有一二男丁。如此按门计数,富者行贿可以豁免;贫人无财而常弃工。我不行尔等之制。初我颁行之制,不准诸贝勒大臣取财於下人,无论贫富皆以男丁计数。每二十男丁抽一人从军,居於汗城,如若有事,以供差使。倘遣他人,恐费财货。若有急事,则十人出一人服役。非急事则百人出一人服役。百人以下,十人以上者,视事之缓急而摊派之。政法清明,蒙天眷祐。凡人群之祸,不自外来,皆由自出。昔桀帝、纣王、秦二世、隋炀帝、金帝完颜亮,皆嗜酒贪财好色,不为国劳,不修国政,故所创基业因其无道而败也。尔明万历帝,政尖不明,纵容太监歙取民财。众官亦效法其帝,搜刮民财。奸诈之富人行贿可以豁免;正直之贫民因无财而陷於若难。内政不修治,反妄千界外他国之事,倒置是非,妄加剖断,上天遂谴之,以明帝河东之地界我。明帝所忧者,乃此也。天既眷我,授以土地,倘我不以天意治理,恐受天责。所谓治者,乃此也。汗所耀用之官员,凡汗赏赐洋常所得之物,当明
取之,不得暗取於下人。善者因过失而获罪,不令辞退。”
巴岳特部色楞贝勒属下蒙古男四人、女二人,携马十匹逃来。
得辽东后,本欲设诸申官员管理,但恐尔等因与新附之民语言不通而受劳苦,故令汉官管理之。前辽东城官员遣人索取马库瓦勒赛、古河人之财物,遣往之人遂被地方人所杀。为此遣兵诛杀彼等。再者,镇江之人执我所设之游击献毛文龙。长山岛之人亦执我人送往广宁。因此剿杀镇江长山岛之人。此四处之人皆因汉官索财,不堪其扰不来上告,遂起作乱未能得逞。嗣后,因渡镇江片来作乱不息,故令镇江、宽、甸、靉河三处
人户迁移。若无此乱,此亚冬时节迁移户口者,实岂易耶?尔等未肇事地方之人,可试观我抚养国人之好恶情形。我既抚养尔等,则图感恩效力。所任官员庸劣,则来上告,以降其劣,
简贤良者代之。据闻河东之人逃往河西告曰:诸申人并不虐待我汉人,而我汉官却贪财害人等语。由河西逃来之人皆傅此言。闻其言,数点河东人之男丁,均匀分给诸申、汉官管理。汉官索财乎?诸申官索财乎?其违背我言勒索财物、扰害国人之官员,必贬谪之。其不违我言中正贤良之官员,必擢升之。如有不愿归汉官而愿投诸申官谋生者,速来可也。
著沿边所居堡、城、台人、妥为守门。敌人为诱取我堡、城、台、佯作我人,以一半人败退回射,另一半人上前驱射,袭取堡、城、台之例甚多。须加谨慎,勿中敌人佯称逃人之
奸计。
斋赛贝勒遣使三人斋书来告:察哈尔以兵助明前来抢掠。
遗书前往戍守之杨古利、巴都里二大臣曰称:“著分先后前往之诸大臣为三分,巴都里、杨古利各往耀州、牛庄。从所往之兵丁中,选精兵良马,率二千往耀州,率二千兵往援牛庄地方兵,率三千兵往援海州地方兵驻守。河彼岸精兵少,恐有抢掠,务严加管束。若饲养军马之官豆不足,可给以粮。”
降书谕众汉人曰:“著二十人抽一人从军。其从军之人驻於汗城,有事即差遣之。倘差派他人,恐索取财物。著尔等於二十丁内选一从军之人送来。百人中选百长一人,前来引见,以酌情委任。”
二十八日,遗书率兵前往镇江之阿敏贝勒曰:“命所往之兵丁於新城饲马,并妥为探察彼方之消息,恐其已修城濠捏称未修。经探察若果然未修城濠,则备办盾车,并令跟身之子足击铁脚齿,取应取之地。总之,当由前往之贝勒相机而行之。又闻有人户立寨於汤山北峰等语。不论立寨於何山峰、尽剿杀之。将新城靉河之户移至萨尔浒。恐敌哨探来伏於坏新城地方之高山上,尔等先行查山,而后沿山巅设哨卡。”
阿布泰舅率兵千人往蒙古沿边戍守。
谕沿边居民曰:“凡擒得敌探来献者,赏之。”
二十九日,汗降书谕抚顺额驸曰:“一旦迁户之人食粮告尽、即於沿途各屯徵粮食之可也。”
喀尔喀囊怒克贝勒属下蒙古夫妇,携马五匹逃来。
三十日,汗降书谕曰:“任何人不得拆毁庙宇,不得於庙院内拴击马牛,不得於庙院内便溺。有违此言,拆毁庙宇,拴击马牛者,见即执而罪之。”
第三十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汗降书谕曰:“与诸申人杂居人汉人,尔等勿得隐匿粮食,著实报石斗之数目。报过以后,酌量计诸申人口,每口每月给粮四斗,发至九月,剩馀粮食还给粮主。我诸申人运离故土迁户至此,已属辛苦,而接受诸申人并与之合居之汉人,拨给住房、粮食及耕田,亦甚劳苦。其未与诸申人合居地方之人,既然皆为一汗之民,焉能袖手不管耶?至於拨给诸申人之粮食,将徵收未与诸申人合居地方汉人之粮谷,还给尔等被徵粮之人。若不实报尔等之粮米数目,则无从照数发还也。与诸中人合居之汉人,其住房、耕田,粮食被徵之苦,俟筑城工竣,如同我诸申人免徵徭役数年,以资休养。勿以为我不知尔等之苦也。再者,我旧诸申,不得买汉人之猪豕,各自宰杀自养之猪豕食之。购买汉人猪豕者,罪之。”
和硕图因其家奴驱车拆运汉人房屋,销三十两之功。
都堂汤古岱往海州戍守,因擅行听断而治其罪,销五十两之功。
瓦尔喀叔未告法司,私释捆绑之人,故治其罪,削十五两之功。
靉河户口三十日启程,新城户口初一日启程。迁移之户口,一半步行,一半备有冰床,妇孺皆乘冰床,因途中带米不多,不敷食用,故遣人传谕清河路之人,送米迎之。再者,迁往萨尔浒之户口,命送米来扎库穆迎之。
初二日,致书沈阳游击曰:“宽甸、靉河人之迁户已启程前来,抵达之处,无粮米迎之矣。著沈阳游击刘有宽,取沈阳仓米三百石,派出尔所辖沈阳地方之牛车,将米运至边外德立石。由此处遣泰珠守堡前往督运。著游击尔亲自出城至十里以外察视,直至隧尾行完。”
前往戍守海州之巴都里总兵官、车尔格依总兵官,於初一日率兵一千驻辽河此岸。喀克都里副将、阿山副将、毛巴里参将,率精锐甲士六十人,击败沿辽河彼岸设高粱窝铺而驻之
明兵,杀十人,生擒十人,获马十六匹。初二日,札里布备御解送至辽东城。
西毕图、噶舒二人处广宁逃来。
初三日,恩格德尔额驸自蒙古还。
捕鱼人归,一无所获。
每牛录五人,各携冰床三架,取沈阳之米石,迎新城、靉河户口於衙门。
初四日,恩格德尔额驸之子潢敦台吉,以驼一只、牛一头献汗,未纳而却之。
初五日,分未与诸申人同住之汉人城堡。
升西巴泰为代理游击。
喀尔喀巴林部之囊努克台吉遣使五人,携马三匹前来。
初六日,喀尔喀贝勒属下一人携驼一只逃来。
初七日,撤耀州驻兵命驻牛庄。诸申,汉人等同於耀州处设卡置炮。著巴都里阿哥,遣与尔同住之军士还,尔本人代杨古利额驸驻守之。
初八日,下书曰:“凡窃取甬路树木者无论何人知必杀之。”
都堂致盖州副将书曰:“著将盖州公用粮草,送往耀州,饲养军马。”
初八日,命雅希禅副将率人掌旗额真及马巴牙喇等前往替换驻守海州之巴牙喇人等。
初八日,前往迁移镇江地方户口之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归来。
初八日,恩格德尔额驸、满敦台吉宰一牛和一羊请汗宴饮。
明人设千长、百长,不论丁数多寡,任意滥设,而我不多不少,百人设百长一人。
汗库徵收赋税,勿得增减,仍按旧例徵收之。此外,汉官任意私徵之稻、麦、豆、芝麻、粮、菜、蓝靛、笔、纸等诸项杂税,已令停徵矣。诸申、汉官如仍有私徵我颁谕停徵之物者,
即来告讦。
初八日,每旗各派游击三人、巴克什三人,又每牛录各派三人,由参将蒙噶图率领前往各汉人屯堡查点男丁数目。
初九日,有三人乘马由广宁逃来。
初九日,察哈拉以解去有罪汉人手铐,而治其罪,罚银二十两,销所记之功。胡希吞以使其小儿送马驹往镇江,而治其罪,罚银二十两,销其所记之功。
初九日,赴清河修路之鲁木拜归来。
升佛阔塔为备御,升富兰为游击。
初十日,汗降书谕爱塔副将曰:“尔将籽棉二千斤、粮食九百二十五石、草三千束耗费乎?或发给军士乎?倘发给军士则此地无剩馀将如何发给之?著尔将已发军士之数目具明上报。凡事务须上告,否则事将何以完结?再者,夫诸申人已与辽东、海州之人杂居。尔所属盖州、复州、金州之人尚未与诸申人杂居也。其旧例常年徵收之粮、银、炭、铁、盐等官赋,
何不速行催徵送来?著遣佟备御率兵百人前往徵收其常年应徵之官赋,无兵则恐被人袭却以去。”
十一日,巴林台吉乌巴锡之使者及古尔布什之使者於十日前来,向汗献驼二只、牛八头和马二匹。汗不纳而却之。前来者共六十人,内有洪巴图鲁之人十八名。
崩阔里告塔拜阿哥与其儿媳私通,经法司审,拟崩阔里诬告罪、鞭一百,给大贝勒为奴。
赐阿巴泰阿哥黑狐皮帽,赐汤古岱阿哥黑狐皮帽。
十一日,汗降蛋召八家之人谕曰:“著将各园庄所有汉人皆送於查点男丁处集合,以按应得之分领取之。其先发给之粮草业已了结,其后散给之牛羊,自今日起取回。至於运木之牛,著各贝勒照牛录数领取粮草喂养之。”
大贝勒之胡里、阿敏贝勒之达孟阿、莽古尔岱贝勒之万达西、豪格父贝勒之诺木齐、多铎阿哥之劳察、岳托阿哥之古木布禄。
十一日,汗降书谕道员蒙噶图曰:“著从速查点,不必过详,一经分与各主必将得其实数矣。勿得声张,急速前行。以史汉人下药於粮内。勿恃腰刀,刀不敌棍也!弓与撒袋勿得离身上,谨慎敏行。恐坠其罟,传谕八旗之人皆闻知之。”
十二日,喀尔喀蒙古二人逃来。
十二日,四十八以鲜葱二盆献於汗,授四十八为通事。
十三日,每旗以副将一人率每牛录甲十六人前往察视北界。
十三日,汗降书谕曰:“沙井地方炼铁之人勿令迁移,仍住该处。”
范河、懿路、蒲河此三城无城门,故由都堂降书令备办城门。
十四日,汗谕曰:“著遣人催收照旧徵收之赋税,勿得停徵。”
汗降书谕爱塔副将曰:“命将盖州、复州所徵官草运来,如有不敷,则向该地方之人徵以银两。”
十四日,汗降书谕巴都里总兵官曰:“既需留一汉人管台,则留之。至台人之妻孥,皆令迁入邻近各堡。沿边之八台,每台加派当地之人六名。”
喀尔喀蒙古四人逃来。
十五日,巴克贝勒之使者送三子及一千牲畜前来。
十五日,汗以御用貂镶白皮袄,赐给阿布泰舅舅。
十六日,赐恩格德尔额驸、莽古勒台吉黄伞各一。
十六日,令各牛录备办打兽套子九十个。
萨里塞地方之汉人,来献鹿三只,麅十四只。
十二月十六日,汗降书谕曰:“新年时,准各牛录屠宰散给各牛录收养之牛二头食之。”
十六日,与萨哈勒察之萨哈连巴彦同往广宁贸易之一人,携马二匹逃来。
十七日,蒙古卓里克图贝勒之子胡毕勒汉台吉属下四男四女逃来。十七日,囊努克贝勒属下四男二女携二子逃来。
十八日,蒙古巴噶达尔汉属下之二人逃来其名日库库刘、托阔麦。
前往杀猪之四十人,杀猪七十口携来。
十八日,高色前来告汗:“十五日攻剿毛文龙,时毛文龙未在龙川,而在距龙川九十里外之林畔。毛文龙本人脱逃,斩吕游击及行总和把总、军士共五百馀人。复於外围剿杀男丁千馀人。每牛录各留甲十八人驻守,如以为驻兵过众,可以遣回。”
第三十一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十八日,汗降书谕爱塔副将曰:“尔之奏书皆览之。汗沿旧制明徵各项官赋,勿增勿减之照旧徵收。辽东周围与诸申人杂居地方之人等草已用尽,粮不及时。倘不取诸申人未到地方之粮草添补之,以何喂养军马?汉官等擅徵之粮、草、麦、芝麻、麻、蓝靛、笔、纸等诸物咸令停徵。为此,汗将发给库银。嗣后,官差人等,皆自带价银,以为购买肉菜之需,米另行给之。著刘副将将此言传谕南四卫之人咸知之,南四卫之人皆信尔言也。当以初创之时虽属艰难,然汗之法政严明,终有安逸之日也等语,妥为训教之。尔自身亦尤加谨慎,恐坠地方人之奸计。”
本月十四日夜,我军为寻毛文龙而渡江。十五日至朝鲜之龙川,毛文龙不在此地,已避往林畔地方。我军遂前往追击之,毛文龙只身仅率从昔数人遁去,斩陈良策,俘其妻孥。共斩男丁一千五百人,其渡江之人,尽获之。
我所擢用之大臣,凡尽忠者,或阵亡或病故,即令其子承袭其父所升之职。尔等官员,倘为国损躯尽忠,则尔之子孙亦将袭尔之职也。其镇江佟游击之子、汤山、双山、镇江守堡之
子皆袭父职,此尔等所知者。尔等多得之官则言多得,少得之人则言少得,赏其未得之人。既有所得,而捏称未得,冒取赏赍,后被人告发,岂不丑哉。尔等勿论旧帝时之功,自我来辽东以来,若有出力之人,则写所出之力;尚未出力之人,则写以后出力。曾囚於狱而有罪之人,则写我等曾得罪於皇帝,汗夹后免我等一死,且授以官职,俾得资生等语。著正月初五日具奏,初十日颁给敕书。
自古以来,未有一国揽他人罪孽而侥幸者。譬如大辽天祚帝招纳我金汗所败之叛人阿苏,索之不与,遂启衅端,为金所败,赵徽宗亦接纳金汗所败之大辽叛臣张觉,索之不与,遂启
兵端,为金所败。明万历帝无端干预边外异国之事,欲害我国,天遂谴之,以万历帝河东之地界我。
【原档残缺】耨德依、沙金【原档残缺】各赐驼一只。
赐蒙古诸贝勒驼各一只。
是日,降英古勒岱参将为备御,降巴齐兰游击为备御。
十九日,汗降书谕众官曰:“务令先往筑城之人,速行竣工,为何仿效留后不屑之人耶?我养育尔等,仅为攻战乎?何不念养育之恩作速竣工耶?”
明集十三省之兵来攻,尚不能胜,尔朝鲜王纳一毛文龙,有何益哉?我向来遵循之道,我不先犯他人,然属我者亦不弃之於人。若归毛文龙,则我亦释尔元帅还。如此,则与明断绝矣。若不归还毛文龙,则明春将有大於毛文龙者前来。彼时,我不与来者交恶,而怨揽他人罪孽之尔朝鲜王。自与明开战以来,迄今四年之久,我总遣人以善言致书,尔朝鲜王无一善言相报,却以明为父母之国,不肯与之断绝也。倘能侥幸,则善哉。倘有失策其祸将无可估量。据闻渡河之汉人,朝鲜供衣物,多有幸免者。著尔速将我逃人,悉数归还。
十八日,汗降书谕曰:“将肥马携来,留其瘦者,每旗各留代理备御一人看管饲养所留马匹。又恐有不盖粮窖口者,务谕众人,妥为掩盖。共致朝鲜国之书,命留养马匹之十人,携往距义州城门五里外,悬之於树而归。”
二十日,革巴克什希福备御之职,授为千总。
二十日,汗降书谕曰:“拟於二十五日午时,各地各堡演放火包。恐以兵至,而肆意骚动,令将此书,传谕所属各屯。若不传谕,则以该章京治罪。”
二十日,巴噶达尔汉贝勒属下六男四妇携马一匹、牛九头、羊二十只逃来。
二十一日,有蒙古取粮之四百辆车人,未经汗准,即行入境。故以苏纳额驸、康喀赖、【原档残缺】
汗曰:“著每牛录宰牛三头,以资年终食之。”
汗降书谕留 驻凤凰城之军士曰:“著派十人往守朝鲜来路汤山,留驻新城之人亦令看守新城片处朝鲜之来路。朝鲜使臣来时,守路之人截留彼处,问其是否归还毛文龙。还则将其来人留於彼处,前来禀告;不还,亦留彼处,前来禀告之。守路之人,不得领来人至我驻兵之地。不如贝勒来否?”
二十一日,洪巴图鲁所属七户,额布格德依所属十二户,吉郎阿、莽阿所属五户,囊努克所属十户,及另一贝勒所属二户等,共三十六户,携马四十匹、牛一头、羊五百只逃来。
二十一日,孟国台吉携来牲畜数:马一百七十匹,牛二百零六头,羊四百九十只。途中倒毙马、牛、羊一百一十二。
著所往军士与孟国台吉一同选贤能者带之来。至於疲乏之牲畜,由尔等寻地留之,而后归来。
二十二日,汗集诸贝勒於筑新城之地曰:“如明洪武帝之徐达所言,八旗贝勒不可爱财。如有衣则均给新附之国人用之。都堂、总兵官各以貂皮、猞猁皮制皮裘、皮子一袭,副将制猞猁皮子一袭,参将、游击制虎、貉、狼皮子一袭,备御制毛青布棉子,以给新来之蒙古从等。每牛录散给炭十筐,由牛录额真领取,不得有一折损,妥为收藏。勿以马驮,宜备小冰床载之。著各旗详察不称职之人。”
二十二日,汗致书沈阳游击刘有宽曰:“取沈阳仓老米,发给投来之蒙古人,每口月给二斗。牛每头、马每匹月给二斗,关每只月给一斗。新来之蒙古,尔等暂居沈阳歇息,饲养牲畜。俟牲畜长膘后,南路之人悉迁入我地。此路无主粮草颇多,若有愿往彼处取粮草饲养牲畜者,准其前往。牲畜肥壮后,迨至明春泛青携畜回来。至於不愿往彼处自以为牲畜能度过年关者,可留於游牧之蒙古处。著大臣前来谒见。有愿定居者,则由各族简选来住。愿去者,可将生羔羸瘠不可携住之牲畜,书以主人名姓留於八旗游牧蒙古处饲养。”
叶赫之托博辉著降备御为千总。
二十三日,鞍山汗庄之汉人,献葱一盆、胡萝卜二斗。
二十三日,蒙古巴克贝勒之二子、一女前来,汗御衙门,宰牛设筵宴之。
长甸兵一千八百五十人,永功兵二千一百三十人,大甸兵二百又七人,新城兵七千五百四十二人,靉河兵一千八百一十四人,共一万三千五百四十人,击败居於朝鲜之汉人毛文龙乃获银一千五百两,金四两八钱,皮袄三件,皮子一件,虎皮二张,狐皮一张,红毡一块及俘虏五千四百四十人。
八旗於沈阳、辽东之所获及由明来归者共一千六百六十五人。每一蒙古男丁月给米一斗及银二钱。
二十四日,爱塔所辖大孤寨屯汉人,来献鸡六十四只,鹅十二只,鸭十八只。
巴岳特地方额色依贝勒之子古尔布什台吉,领率八十户一百一十五名男丁,携马二百六十匹;牛一千头、羊二千只叛来。汗御衙门,命台吉叩见毕,具筵宴之。
二十四日,以汗之族弟吉伯里都吉霍之女妻台吉莽古勒。
二十五日,授雅拜为备御,格巴库为千总职。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合献雉一百只、四口猪之肉、葡萄二盒。以貂皮子、蟒缎长褂、披领使着之。二都堂出貂皮袄一件,二总兵官出猞猁皮子一件,四副将合出上等貉皮子一件,四参将、游击合出二等貉皮子一件,众牛录额真、备御出毛青布外褂,散给古尔布什台吉之众从人。又赐以雕镶鞍辔、雕镶撒袋弓、箭十根、水牛皮弓、盔甲十件、甲蔽手二对。
二十六日,献绿瓷碗盆共一千五百。阿敏贝勒属下赵游击献生麅二只、退毛猪二口、雉二十只、牛二头、羊二只、鳝鱼二十尾。
二十七日,张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鸡四十只、雉三十只、兔十只、退毛猪四口及各样面食。抚顺额驸献猪二口、雉五十只、葡萄一盘。西乌里额驸献猪二口、雉五十只、葡萄一盘。季庆赛献猪二口、牛二头、山羊二只、雉四十只、菜二盘。关泰登献猪二口、稻米二斗。奉集堡佟德御献猪二口、雉五十只。张参将献牛二头、猪二口、羊二只、雉四二只、兔十二只、鸡十只、面食二盘。张游击献猪二口及羊二只。齐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及鹅十只。爱塔副将献梨五百个。佟游击献羊二只、猪二口、麅四只、雉一百只、兔十只。刘都司献牛一头、羊二只、猪二口、生麅一只又刘参将献牛二头、羊二只、鹅十只、猪二口等。
著纳齐布侍卫督养哨地马匹。按辽东之马匹每匹马日给草三束、二日给豆一斗。
二十八日,魏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鹅四只、鸡十只、已杀之鹅四只、已杀之鸭四只及雉十只、猪二口。王游击献羊二只、牛一头及猪二口、鹅四只。单参将献牛二头,猪二口和羊三只、鹅十只。戴游击献牛二头、猪二口和鹅四只。戴备御献猪一口。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