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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7 分钟 · 114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本月十五日各书俱已发完,日内各据交出,计至三十日可以全行交竣,校阅已经蒇事。其挖补未完者补好,仍传详校官进内自营销签,惟书中有应删改及抽换篇页、改补三史语解对音等项,尚须详细查办。除臣永璇八月初四日恭赴行在外,臣等仍每日赴两阁督率提调等悉心办理,约计八月杪可以竣工归架。

至两阁之《尚书古文疏证》、《松阳讲义》二书,已遵旨查照热河签出各条,画一改缮。并查明原总校、覆校,罚令九月内随同臣纪昀前赴热河校阅文津阁各书,并将来至盛京校阅文溯阁书,以示惩儆。其余各书内缮写草率讹错换篇者,亦颇不少。臣等不敢屡奏,致烦圣心,亦不敢少有狥隐,俱已记明原总校、覆校官衔名,统俟办竣归架时开单请旨。

所有臣等校阅全竣事宜,理合缮折奏闻。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二三五 质郡王永瑢等奏续办详校三分全书酌拟章程情形折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臣永瑢、臣永璇、臣刘墉、臣纪昀、臣彭元瑞、臣金简、臣伊龄阿等谨奏,为奏闻详校续办三分全书,酌拟章程事。

窃臣等遵奉谕旨,俯允御史臣莫瞻菉条奏文渊、文源两阁全书校竣后,接校续办三分书一折,奉命发原校对再行悉心阅看,仍交两阁详校官在武英殿办理。今两阁全书将次告竣,卽应发校三分全书。臣等伏查续办全书三分,内一分未经发南,除空函外计书三万五千三百五十册;其二分节经浙江巡抚、两淮盐政各请发往书二千册,未发现存书每分三万三千三百五十册,总计三分共十万二千五十册。臣等现已查清,俱在武英殿存贮。其原校对恩赏举人蔡本俊等十五名现在京师,卽应于八月初间传集办理。又事竣后回籍之汪农、童潜、戴蓥等三名,丁忧回籍之梁承云、梁宝绳、席世臣等三名,中式举人会试后回籍之蒋光弼一名,臣等已经行文各该地方官,令其星速赴京,到日一体校办。又奉旨斥革承办李清《诸史同异》之朱文鼎一名、病故戴凤苞一名,其原办之书派与现在之二十二名再阅,饬令该校对等加倍敬谨细心检阅,毋致自干罪戾。惟是臣等奉旨之后,随饬提调等查看武英殿有无空闲房间,据称:前后两层正殿,向系收藏书籍,堆放版片,东西配殿为承办刷刻摆版之所,祇有后殿旁屋五间,亦不能容多人多书。等语。臣等公同商酌,殿廷重地,纸版积叠,向后秋冬风燥,殊多未便。臣等愚见,从前续办三分书籍,原在东华门外风神庙、云神庙两处开局办理,可否仍着原校对等在彼昼夜赶办,限以六个月扫数校清。其每日校出各书,即令原办三分之提调八员,就近送入文华殿,交原办四分全书提调三员,分派两阁详校大小官员进内覆勘,不得携归私宅。再查现在详校官二百四十余员,必须分定经、史、子、集轮班进内,则人数不致拥挤,而责有专成,事易详细。至详校官覆勘后,再有签出小错误者,卽发校对赔补,如尚有误写庙讳,语句违碍及连行累页之错误者,令提调等随时记档,俟书成后指名奏革。臣等仍行经管收发核签等事。至校改俱竣,仍缴回武英殿,交武英殿提调、监造等敬谨钤用御宝,陆续发南。其已发之四千册,遵旨照现阅文渊阁之书记档,寄令陆费墀改补。如此办理,庶冀简籍益臻完善,以仰副嘉惠艺林之至意。

是否有当,伏祈皇上睿鉴训示。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二三六 兵部尚书彭元瑞奏请回避彭元珫阅看列衔之书折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臣彭元瑞跪奏:

臣奉派详校文渊阁全书,总核签档,谨竭愚办理,将次告竣以后,接办三分书。查三分书,前经奏明交翰林吴裕德、彭元珫专看提要,计三分十万余册,半系臣弟彭元珫阅看列衔之书。将来九月中纪昀前赴热河总核签档,止臣一人。臣受恩深重,断不敢少有瞻狥,亦不敢藉词推诿,但事关稽查,合行回避,仰恳皇上天恩,另行派员总核签档。臣仍随详校官校书一分,抑或添派一员分半办理,俾臣得回避臣弟列衔之书,庶于公事无嫌。为此谨奏请旨。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具奏,奉旨:不必回避。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二三七 质郡王永瑢等奏查明四库全书遗失有印底本请将提调等分别议处折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三十日

臣永瑢、臣惠龄谨奏,为查明四库全书遗失有印底本,恭折参奏事。

窃臣等奉旨清查全书底本,当经派出各员分别有印无印,或全或缺,据实登记,并调取各项册档,详加核对。臣永瑢、臣阿桂业将查出遗失印本总数先行具奏在案。续经奉旨派出臣惠龄一体严行查办。旬日以来,臣永瑢会同臣惠龄饬令派出各员,将现交底本查对四库馆进书总目有无缺少,并将翰林院移送武英殿有印遗书清册及原总纂纪昀呈出底册,核对武英殿接办全书提调收存册及移送三分书册,务将遗失印本细数并由何处遗失,一一分晰明确,以凭核办。

伏查乾隆四十五年原任大学士英廉等查明陆费墀遗失有印底本,奏明交部议处,撤回提调后,卽系韦谦恒、彭元珫二员接办,又续派吴裕德、关槐、周兴岱一同办理。及至续办三分全书时,复移交刘坤、苏保、玉保、罗修源、吴敬舆、恭泰、胡荣、徐鉴八员分部经管。臣等逐加检查各提调交出底本,除扣改存目各书外,查与四库馆进书总目并无短少。其有印底本,按照翰林院清册及纪昀呈出底册,逐种详核。前经臣永瑢、臣阿桂查明,自四十五年查办后,由武英殿接办全书提调遗失者统计一百十六种,由三分书提调遗失者统计四十三种。旋据接办全书提调声明,尚有陆续查出扣存不抄书二十七种,实遗失有印书八十九种。又据三分书提调续行交出印本十种,实遗失有印书三十三种。此项遗失之书,虽经该提调等赔补足数,但印本因何遗失,自应彻底根究。随传集各该提调严加询问,据称:办理四库全书,头绪纷繁,节次发缮已阅多年,辗转抄写,且散在誊录数千人之手,未能悉归一处,以致残缺遗失,陆续赔补,实系办理不善。等语。臣等诘以遗失印本内,其卷册无多者,或一时疏忽遗失,尚属情事;所有其多至十余本至数十本者,何至全行失去,显有藏匿善本,私行抵换情弊。复据该提调等佥称,卷册较多之书,屡经分给各誊录传写,有将卷首篇页印记擦失者,有擦去首页印记,复遗失多卷者。经提调等收归原部,其仅止擦失卷首印记之书,尚系原交底本,有卷内纂校原签可据。至一部内卷首印记,业经失去,复遗失多卷,提调等难以呈缴,只得另行购觅,并抄写赔补,实无抵换情事。现在奉旨严查,如原书尚存,岂有匿不呈出之理。臣等伏思各省采进遗书,既经钤盖印信,该提调等职司收发,理应妥为经理,俾原书俱归完善。乃节次移交,渐多无印之本,虽询明尚无别项情弊,但将有印之书遗失赔补,其咎实无可辞。查武英殿接办全书提调五员,遗失赔补书籍较多。该提调等均系总司收发之员,难以指定何书系何人名下遗失,而韦谦恒、彭元珫二员经手交代任事日久,应请旨交部严加议处。其续派提调吴裕德、关槐、周兴岱三员,应请交部议处。至续办三分书提调八员内,徐鉴遗失印本十二种,吴敬舆遗失六种,恭泰遗失四种,苏保、玉保、胡荣各遗失三种,罗修源遗失二种,应请交部分别议处。其刘坤一员名下,并无遗失印本,应免置议。

再,从前陆费墀经手书籍以来,并未开造详晰册档,交代清楚。是以臣等现在查办,将各处册档互相比较,详核数次,始得确数。是其平日办理草率之咎,更无可辞。应请将陆费墀一并交部严加议处。【真按:办理四库全书的弊端.之前已责之,此时复又来!云何如此办理?斯亦怪矣!】

至现在各提调交出无印各书,其中既有赔补之本,未经原纂官阅过,应请交翰林院,俟现在详校各书完竣后,派员协同原总纂官纪昀,将无印底本覆加阅看,补钤翰林院印信存贮。其节次扣存本及重本,向存贮武英殿。此种书籍虽非正项底本,亦应饬令该提调全数移交翰林院一体收贮,以归画一。

所有臣等查明底本缘由,理合恭折具奏,分别详缮清单,并将纪昀交出经手底册二本,韦谦恒、彭元珫呈出存册四本,一并恭呈御览。

至四库全书卷帙书目,前经奏明交文渊、文源两阁详校各员逐一登记。俟校勘完竣,通行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再行据实奏明,请旨办理。合并声明。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初一日奉旨:依议。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二三八 谕陆费墀着销去加一级等议处事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初三日

又议办理四库全书未将《尚书古文疏证》详查删削之原充总纂官今授礼部尚书纪昀等照例降调一疏,奉谕旨:【真按:此应是节录本!】

陆费墀、潘曾起着各销去加一级,陆锡熊、纪昀着各销去纪录四次,俱免其降调。

又议办理四库全书遗漏空页未填之总校官 翰林院侍讲王燕绪等照例罚俸一疏,奉谕旨:

励守谦着罚俸六个月,王燕绪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六个月。(起居注册) 一二三九 谕内阁签出《读画录》等书违碍字句之详校官着交部议叙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十一日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十一日内阁奉上谕:

现在覆勘文渊等阁所藏四库全书,据详校官祝堃签出周亮工《读画录》、吴其贞《书画记》内有违碍猥亵之处,已照签撤改矣。又前据吴(胡)高望【真按:胡高望】、吉梦熊、阮葵生详校文溯阁书,签出《尚书古文疏证》、《松阳讲义》二书并有违碍字句,业经撤出销毁。所有详校之胡高望、吉梦熊、阮葵生、祝堃俱着交部议叙。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四○ 文源阁总办详校全书处为移送供事朱廷玉等事致内阁移付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十二日

文源阁总办详校四库全书处为移付事。

本年五月二十七日准贵阁移送供事朱廷玉、张树培分派挖补处当差,今已事竣,理合先行给付回阁当差。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内阁。(内阁移付) 一二四一 谕内阁陆费墀王燕绪所得处分俱由自取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二十日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内阁奉上谕:

吏部议处陆费墀等于经手书籍底本,交代不清,致有遗失,又王燕绪等校对之书,讹脱错谬,请将陆费墀革任,王燕绪降三级调用,其余各员分别降调罚俸。二本均已照签发下矣。从前办理四库全书时,常谕军机大臣等,若纂校诸臣果能办理完善,卽徼幸数人成此巨典,亦所不妨。是以陆费墀由编修不数年间擢至卿贰,王燕绪屡经获咎后,复赏给编修,办理总校,得邀优叙,洊升侍讲。伊等既蒙恩迁擢,自应倍加感奋,悉心校办。今四库书籍缮写潦草,讹脱错谬违误之处,不可枚举。而于各省采进书籍,又漫不经心,致将有印底本遗失甚多。即此办理草率,伊二人实难辞咎。是陆费墀、王燕绪所得处分,俱由自取,岂可复为宽贷。其别有牟利鬻爵之私,亦不深咎矣。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四二 谕陆费墀革任之处着注册等议处事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又议遗失有印书籍之原充四库馆提调陆费墀等照例革任降调罚俸一疏,奉谕旨:

陆费墀革任之处,着注册;韦谦恒、彭元珫俱着降一级调用,吴裕德,周兴岱、关槐俱着销去加一级,免其降调;徐鉴着降一级留任,罗修源罚俸六个月,吴敬舆着销去纪录二次,玉保着销去纪录一次,俱免其罚俸;恭泰着销去纪录二次,胡荣着销去纪录一次,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各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

又议未经校出《通鉴辑览》缮写错谬之总校官 翰林院侍讲王燕绪照例降调一疏,奉谕旨:

王燕绪着降三级调用。余依议。(起居注册) 一二四三 吏部为知照大学士和珅参奏王燕绪等人事致稽察房移会(附连单)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

吏部为知照事。

考功司案呈,内阁抄出大学士和<珅>等奏前事一折,本部现在定议,相应知照可也。须至咨者。

计连单一纸。

右移会稽察房。

附 连单

大学士和珅奏校阅《御批通鉴辑览》情形折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初九日内阁抄出大学士和珅奏称:谨查此次校阅《御批通鉴辑览》卷六十五内,签出通卷字迹潦草、讹错脱落,全无文理,共二百三十七处。内「干化」「化」字讹写「隆」字,尤属错谬,真按:四库全书编纂时也太扯了吧! 相应将未经校出之总校王燕绪、分校江涟交部严加议处,并罚令前来热河校阅文津阁及盛京文溯阁书。其誊录申悫,交吏部查明,从前已邀议叙卽行斥革,以示惩儆。仍将此书全部交总校王燕绪,罚令另行赔写。谨奏。

八月初五日奉旨:依议。钦此。(内阁移会) 一二四四 文源阁办理全书处为移送供事史晋事致内阁移付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十四日

文源阁办理四库全书处为移付事。

前奉移送供事史晋到园办事,今书业已告竣。该供事数月以来,勤慎小心,毫无遗悞。理合给文,令其仍回贵处当差。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内阁。(内阁移付) 一二四五 军机大臣奏遵旨将纪昀奏抽毁删削《愚庵小集》等夹签进呈片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遵旨将本日纪昀所奏应毁之《愚庵小集》内朱鹤龄《书元好问集后》一条,又《十六家词》内邹祗谟《汉(满)江红》一首,真按:满江红 一并夹签进呈。至此外纪昀所奏应行抽毁删削各书,臣等现照单开各种,向文源阁及城内查取,俟详细阅看,再行奏明,分别办理。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四六 谕签出违碍错误之详校官胡高望等俱着纪录一次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又议覆勘四库全书签出违碍错误之详校官 内阁学士胡高望等照例纪录一疏,奉谕旨:

胡高望、吉梦熊、阮葵生、祝堃俱着纪录一次。(起居注册) 一二四七 谕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之刘墉等着分别罚俸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又议三通馆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草率之校阅官陈万全、总裁官刘墉等照例罚俸一疏,奉谕旨:

刘墉着罚俸六个月,陈万全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六个月;王杰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彭元瑞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一个月,注于纪录抵销。(起居注册) 一二四八 谕内阁朱载堉《乐律全书》当详加订正并着派皇子等悉心精核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一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一日内阁奉上谕:

朕前披阅朱载堉《乐律全书》,所载乐谱内填注五、六、工、尺、上等字,并未兼注宫、商、角、征、羽,而于雅颂《烝民》、《思文》诸诗,以时俗《豆叶黄》等牌名小令分谱,未免援古而入于俗。又所著琴谱,一弦之内,用正、应、和、同四声,长至十六弹,不胜其冗,而一音之中,已有抑扬高下,是徒滋繁缛而近于靡曼,有类时曲。曾经降旨交皇六子永瑢及邹奕孝等将朱载堉《乐律全书》内疎漏岐悞之处,详晰订正,分别各条,载于本书提要之后,以垂永久而昭雅正。因思诗三百篇皆可歌咏,魏晋时尚有《文王》《鹿鸣》等四章,但未着宫调,学者茫然不知,而朱载堉诗谱又固执周诗,不用商声之说,以角调谱《国风》,征调谱《小雅》,宫调谱《大雅》,羽调谱《周颂》,而专以商调谱《商颂》。夫商调乃宫商之商,非夏商之商,此其穿凿拘墟,不待辨而自明,岂足与言五音、述三百哉!且古乐皆主一字一音,《虞书》依永和声,虽有清浊长短之节,合之五声六律,祇于一句数字内分抑扬高下,不得于一字一音之内参以曼声。后世古法渐湮,取悦听者之耳,多有一字而曼引至数声。此乃时俗伶优所为,正古人所讥烦手之音,未足与言乐也。从前朕亲定中和韶乐,细绎皇祖钦定《律吕》正文,考订精审,皆主一字一音,实为古乐正声,永当遵守。现在朝会大典,钟簴铿鍧,极极庄雅。朕前于经筵之典,令歌抑戒之诗,于琼林鹰扬两宴,令歌《棫朴》《干城》之诗,皆亲为指定。而三百篇全诗,三代以后,未有全行谱定者。朱载堉所谱又复杂以俗调,或自行杜撰,不可为训。所当详加订正,俾操缦安弦之士,皆得矢诗遂歌,更足以昭美盛。着派皇子等会同乐部大臣悉心精核,其诗篇内应用某宫、某调者,俱着详审文义,定为某宫、某调,仍于各谱骈注七音字样,汇成一书,俾四始六义之文皆可歌咏,分刌节度,悉符正始元音。庶几考古而益进于古,以副朕条理集成,引俗入古至意。将来书成时,即将此旨并于简端,亦不必重为之序矣。钦此。(军机处上谕档)【真按:清高宗的乐学】 一二四九 军机大臣奏遵旨阅看纪昀奏毁各书并缮清单进呈片(附清单一)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三日

臣等遵旨将纪昀所奏四库全书应行撤毁及语意可疑等书,逐部详细阅看。谨将应行撤毁、删销及毋庸议毁各书,缮写清单,并将原书黏签,一并进呈。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三日奉旨:知道了。所有四阁及江浙三分书,均照此办理。钦此。

附 应行撤毁、抽毁、删削各书:

一、《国史考异》,系考订明太祖、成祖两朝国史之是非。其中引钱谦益之说甚多,而不着其名,且词相连属,难以删削,应行撤毁。

一、《十六家词》内,纪昀所指邹祗谟《满江红》词一首,辞意愤激,然并无谤讪之意,似可毋庸抽毁。惟书内有龚鼎孳所著词一种。查龚鼎孳所著全集业经销毁,不应复存此词,应一律抽毁,改为《十五家词》。

一、朱彝尊《曝书亭集》,并无违碍。惟纪昀指出《谭贞良墓表》内所称「贞良百折不回,卒保其发肤首领,从君父于地下」等语,似有语病,应一律抽毁。

一、吴伟业《绥寇纪略》、陈鼎《东林列传》二书,均无违碍,而内外之词称谓有乖体制,应一律改正。

一、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多列已毁之书,应行一律删削。【真按:四库版千顷堂书目之不足据也.四库全书篡改原书.】

一、姚之骃《元明事类考》、仇兆鳌《杜诗详注》,俱袭引钱谦益撰着,而去其名,应一律删削。【真按:仇兆鳌与钱谦益.杜诗详注抄袭自钱谦益杜甫诗注?】

一、朱鹤龄《愚庵小集》,纪昀所指《书元好问集后》一篇,意在痛诋钱谦益,持论未为失当。诚如圣谕,若于推许钱谦益者既经饬禁,而于诋訾钱谦益者复事苛求,未为允协。惟朱鹤龄未与钱谦益绝交之先,往来诗文,有赠某先生诗等作,又《笺注李义山诗注序》内红豆庄主人皆系指钱谦益,应一律删削。其全集仍应拟存。

一、吴绮《林蕙堂集》间有近于嘅叹兴亡之语,多系文人习套,并无谤讪,仍应拟存。

一、叶方蔼《读书斋偶存集》,语无违碍。纪昀指出《南海子》诗「何当小住三千岁,再见桑田变海时」二语,诚如圣谕,此系文人习用套语,仍应拟存。

一、王士正《精华录》内《秋柳》诗,所用白门、梁园、琅琊、洛阳、灵和殿、永丰坊,皆咏柳习用故典,似无所指,仍应拟存。

一、查慎行《敬业堂集》内《殿庭草》绝句「春风吹绿花砖缝,下有陈根几百年;惆怅履綦行迹尽,雍和门外浴堂前。」详其词句,似系偶然寄托,尚无别意,仍应拟存。

再,臣等查王士正集内有《赠一灵道人》绝句一首,查一灵道人卽系屈大均。又查慎行集内有《清明后一日同戴田有游南池》一首,查戴田有卽戴名世。其诗均不应存,应行挖改抽换,以昭画一。(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五○ 贵州巡抚李庆棻奏查无《通鉴纲目续编》情形折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六日

贵州巡抚臣李庆棻跪奏,为遵旨汇奏事。

窃照《通鉴纲目续编》内《发明》、《广义》各条,有持论偏谬之处,钦奉谕旨,由内廷量为删润改补,发交直省督抚照本抽改,实力查办,将抽改过若干年终汇奏一次。又奉上谕:以山西、直隶有翻刻之本,未经载有「御批」字样,传谕各省督抚留心访查。如有翻刻板片、书本,一体铲削改正,其挖出违悖字样,收存汇齐,送京销毁。钦此。钦遵。在案。

今乾隆五十二年分,据署布政使事 按察使陈大文详称:遵查《通鉴纲目续编》一书,自奉发改正样本来黔,节经饬属剀切晓谕,收缴送局,抽改发还。缘黔省僻处边隅,并无藏书之家,其书贾运黔售卖者亦少。兹细加访查,实无前项翻刻板片、书本,无从抽改等情详报前来。臣覆查无异。

除仍严饬各属,不时留心实力查办,务期不动声色,收改净尽,不使稍有存留外,所有黔省并无《通鉴纲目续编》缘由,理合循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二五一 谕刘墉彭元瑞着各赏缎二疋余各赏缎一疋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九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九日奉旨:

刘墉、彭元瑞着各赏缎二疋,余各赏缎一疋。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五二 两广总督孙士毅等奏本年查无《通鉴纲目续编》折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九日

两广总督臣孙士毅、广东巡抚臣图萨布跪奏,为循例奏闻事。

乾隆四十八年钦奉上谕:《通鉴纲目续编》内《发明》、《广义》各条,于辽、金、元三朝时事多有议论偏谬及肆行诋毁之处,特令量为删润改补,发交直省督抚各一部,令其一体更正。自接奉颁发原书后,遵照抽改若干部,仍着于年终汇奏一次。等因。钦遵在案。

兹届乾隆五十二年分汇奏之期,据广东布政使许祖京、按察使姚棻详称,遵查《通鉴纲目续编》,行据各属覆称,自前次遵照呈缴抽改后,现在并无存留未缴之书,无凭抽改等情,详请具奏前来。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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