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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7 分钟 · 47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着派大学士阿桂、于敏中、侍郎和珅、董诰悉心检核,分条编辑,以次呈览,候朕亲加厘定,用昭传信而辟羣惑。并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所有编纂事宜,臣等酌拟凡例七条,缮写清单,恭呈御览,伏候训示,并请钦定嘉名,用光典册。

至此项书籍,拟在方略馆就近办理。所需编纂及译汉人员,拟派内阁侍读麟喜、中书呈麟、笔帖式七德为满纂修;理藩院笔帖式临保、候补笔帖式明伦、工部库使巴尼泰为译汉官,照满誊录之例行走;翰林院编修宋铣、平恕、候补部员曹锡宝为汉纂修官,并派郎中巴尼珲、侍读孙永清为提调官,督催稽核。至缮写收发之誊录、供事等,应卽在方略馆通融抽拨。惟查该馆现在赶办《平定两金川方略》并《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内热河志》及《元辽史》、《明纪纲目\央明史本纪》等书,各有卯限。原设之誊录、供事仅供各书之用,难以再为分拨。臣等公同酌拟,应再咨取汉誊录四员、供事六名,令其专心承办,庶有责成,俟将来书成之日,照例给予议叙,以示鼓励。其所添之誊录、供事等,应支桌饭银两并需用笔墨桌櫈等项,仍由该馆照例随时于户工等衙门樽节支领,毋庸专款置办。

合并声明。是否,伏祈皇上训示遵行。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九日奉旨:知道了。书名着定为《满洲源流考》。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二八 浙江巡抚李质颖奏续缴违碍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

浙江巡抚臣李质颖谨奏,为查缴违碍书籍,恭折奏闻事。

窃照浙江省先后查缴过违碍书籍一十八次,节经奏明解送军机处查收,分别销毁在案。

臣五月到任后,将局内收得违碍各书逐一检阅,诚恐印委各员或渐涉懈怠,致有贻留。随经严谕广为搜求,分头收买,并立法策勤儆惰,俾各上紧购觅去后。兹据各员陆续查缴应毁之禁书七种,计八部,又前缴禁书内续查出一百一十四种,计七百四部,一并收存在局。

除另行委员解送军机处外,臣谨恭折奏闻,并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二九 广西巡抚吴虎炳奏遵旨查明实无应留应还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

广西巡抚臣吴虎炳跪奏,为遵旨覆奏事。

本年六月廿三日钦奉谕旨,令总裁等查检应发还各书,开单行知该督抚,酌委便员赴翰林院领回,给还本家,永远珍藏。其中有经该督抚自行购进及借本钞誊,毋庸给还本家者,亦着于收到书籍后再行查明送缴,留备馆阁之储。等因前来。

臣当卽饬查粤西从前购办遗书,止有在籍刑部主事陈兰森呈送伊祖已故大学士陈宏谋所辑《养正遗规》等书八种,经护理巡抚事 布政使淑宝开单具奏,未奉调取,当经发还。嗣前抚臣熊学鹏查出高熊征、陆显仁、屈大均、张泰交、余心孺所著各书,多有违碍,不应存留,签出进呈请毁在案。此外并无自行购进暨藏书家献进书籍,无凭开单奏请分别留贮给还。臣恐前此或尚有遗漏,未经分晰妥办,复饬司详细确查,实无前项应留及献进等书。

理合将查办缘由,据实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一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三○ 户部左侍郎董诰奏请将已摆印各书每省发给一分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十日

臣董诰谨奏,为请旨事。

窃自办理四库全书以来,四方秘籍乘时毕萃,馆臣以及厘订进呈,仰蒙圣明裁鉴,择其精当而罕观,督武英殿聚珍版印行,俾海内操觚之士,得遂争先快睹之愿。但聚珍版设法之意,原期成功迅速,易于成书,是以臣等酌量,每种刷印除预备陈设外,俱以三百部为率,而近日闻风购买者甚多,所印之本尚不敷给。查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五省,向来刊行书籍颇多,刻工版料亦较他处为便。臣愚理合仰恳皇上天恩,准将现已摆印过各书,每省发给一分,如有情愿刊者,听其翻版通行,并请嗣后于每次进呈后陆续颁发照办。则远近购书较易,流传益广,其尚文崇古之盛于无既矣。

是否有当,伏候训示。谨奏。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十日奏。

本月十四日奉旨:好。知道了。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四三一 安徽巡抚闵鹗元奏遵旨查明应领应留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臣闵鹗元谨奏,为遵旨奏覆事。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据巴延三奏晋省所进书籍云云。臣伏查安徽省采访遗书,经前抚臣裴宗锡先后奏进四次,共计书籍五百八十七种,嗣准办理四库全书处知会,扣除重复七十一种,实解京书五百一十六种,均由各府州县解送布政使司汇送奏解。

臣于五月内钦奉谕旨,臣钦遵行司详查办理去后。因各属所解各书,或系呈献或系购进、借钞,从前申送时有未经分晰声明者,今据布政使农起转饬逐一查明,分别造册申送,请奏前来。臣复加查核,通计四次奏解书五百一十六种内,各府州县自行购进、借钞,应请留贮馆阁,毋庸发还者一百四十种;又除刘氏《鸿书》、《天外谈》、《明经济录》、《广东文集》四种,查系应禁之书,应请销毁外;其由绅士呈献,应行发还本家之书,计三百七十二种,现在造具书目细册,咨送办理四库全书处核明应留应发。行知到日,委员赴京领回,分发各属,给还藏书之家,仍取具领状送验备案,毋任胥吏借端隐匿需索,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

所有臣遵旨查办缘由,理合会同大学士 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覆奏,并开具应请留贮及应请发还数目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三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三二 山西巡抚觉罗巴延三奏遵旨饬派分发教职回籍访查遗书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山西巡抚臣觉罗巴延三跪奏,为钦奉上谕,恭折覆奏事。

本年九月初三日接奉上谕:三宝奏查缴应毁书籍。云云。钦此。臣卽行令藩司将分发敎职俱派往各原籍地方,俾遇有藏书之家,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毋稍遗漏,将来卽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之先后,以示鼓励。

除俟缴有书籍,汇商解交军机处查销外,所有遵旨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三三 谕内阁汉武帝不得直书其名著将《北史》等书内「汉彻」改为「汉武」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内阁奉上谕:

四库全书馆进呈李廌《济南集》,其咏凤凰台一首,有「汉彻方秦政,何乃误至斯」之语,于理不顺。因检查《北史 文苑传叙》,亦有「颉颃汉彻,跨蹑曹丕」之句,《韵府》因而录入,均属未协。秦始皇焚书坑儒,其酷虐不可枚举,号为无道,秦后之人,深恶痛绝,因而显斥其名,尚无不可。若曹丕躬为篡逆,称名亦宜。至汉武帝在汉室尚为振作有为之主,且兴贤用能,独持纲纪,虽黩武惑溺神仙,乃其失之小疵,岂得直书其名,与秦政、曹丕并论乎?且自古无道之君,至桀纣而止,故有指为独夫受者。若汉之桓、灵,昏庸狂暴,遂致灭亡,亦未闻称名指斥,何于武帝转从贬抑乎?又如南北朝,彼此互相诋毁,南朝臣子称北朝主之名,北朝臣子亦称南朝主之名。宋之于金、元,金、元之于宋,亦然。此皆局于其地之私心,虽非天下之公,尚无伤于正理。若李延寿,乃唐臣,李廌乃宋臣,其于中国正统之汉武帝,伊祖未常(尝)不曾为其臣,岂应率逞笔端,罔顾名义,轻妄若此?且朕御制诗文内,如周、程、张、朱,皆称为子,而不斥其名。又如韩昌黎、苏东坡诸人,或有用入诗文者,亦止称其号而不名。朕于异代之臣,尚不欲直呼其名,乃千古以下之臣,转将千古以上之君称名不讳,有是理乎?朕命诸臣办理四库全书,亲加披览,见有不协于理者,如关帝旧谥之类,卽降旨随时厘正。惟准以大中至正之道,为万世严褒贬,卽以此衡是非,此等背理称名之谬,岂可不为改正,以昭示方来。着交武英殿将《北史 文苑传叙》改为汉武,《韵府》删去此条,酌为改刊。所有陈设之书悉行改补,其《李廌集》亦一体更正。并谕四库全书馆臣等,于校刊书籍内,遇有似此者,俱加签拟改,声明进呈,毋稍忽略。将此通谕知之。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四三四 军机大臣奏查明七至九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

查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前经奉旨:

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荟要》,总校张能照等较(校)阅书籍颇多,前经奏明,亦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在案。

除本年正月至六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办外,兹自七月起至九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数片各二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三次。臣等详加查核,总校张能照记过四次,已在三次以上;覆校汪师曾、方大川,分校裴谦、王家宾各记过二次。应请旨将张能照、汪师曾、方大川、裴谦、王家宾交部察议。其余总裁程景伊、蔡新,覆阅姚颐名下,或记过二次,或记过一次,覆校庄通敏、吕云栋,分校范来宗、罗万选、杨素楠、蒋宽、吴甸华、李荃名下,错误俱各止一次,应毋庸议。至总裁董诰、总纂陆锡熊、纪昀、总校陆费墀曾经奉旨免其议处,是以臣等未经查核。合并声明。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四三五 广东巡抚李质颖奏遵旨饬派闲空敬职各赴原籍访询违碍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二日

广东巡抚臣李质颖谨奏,为钦奉谕旨,恭折覆奏事。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承准大学士 公阿<桂>字寄,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上谕:三宝奏查缴云云。钦此。遵旨寄信到臣。

臣查各项违碍书籍,钦奉谕旨查解销毁。臣到任后,遵卽饬令各州县及各学教官加意搜觅,后屡经饬催,未据呈缴。今仰蒙圣训,应照浙省办理。臣查广东分发敎职闲空人员颇多,臣遵卽派其各赴原籍,因亲及友,遍行访询,将以缴书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自必踊跃收罗。或藏书之家无知书之人,敎职卽可代为检阅,并饬府县随时发价购买。一经呈缴,卽行奏明,解交军机处销毁。

所有臣钦遵谕旨查办缘由,谨先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三六 军机大臣奏阅看发下拟交武英殿书目单并无应抄录之本片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二日

蒙发下拟交武英殿书目一单,臣等阅看有无应交四库馆抄存书籍。臣查单内所开《御纂朱子全书》等书十九种,均已拟入钞录;其《苏米志林》、《少微通鉴节要》二种,又《文林绮绣》内之「两汉隽言太史华」句,《文选》、《锦字》、《楚骚》、《绮语》四种,俱已拟入存目。惟此内《左国腴词》一种及另部之《诸书考略》,系馆书所无,因将原书交该总纂等阅看。据称此二种均系明人抄撮备用之本,捃拾亦多漏略,可以毋庸抄录,已拟另拨《提要》列入存目。此单内并无应行交馆抄录之本,应请仍交武英殿收贮。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四三七 江西巡抚海成奏续进备选及应毁各书并祈校删志乘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八日

江西巡抚臣海成谨奏,为续进备选及应毁各书,仰祈圣鉴事。

切(窃)臣钦遵谕旨购获遗书,分别应选、应毁,节次进呈在案。

嗣据各属陆续搜查呈送前来,随经饬令委办书局同知潘汝诚、杜一鸿等详加校核。内有堪备选择者五种,又查出应请销毁书四种,应毁书板五副,计九百七十五块,臣与司道复核无异。除将前项备选书五种解交四库全书馆、应毁板片解交军机处外,所有续获应毁书四种暨原禁应毁各种书二千零十部,计九千二百六十九本,同备选书目分晰开单,一并赍呈御览。现将新获应毁各书咨明各省,一体查缴;其拣存之书饬局核对明白,分别发还,取领备案。

臣数年以来,督率地方有司暨敎职佐杂等官,前后查缴备选书共一千余部,应毁书共一万余部,设法寻查,不遗余力。乃迟之又久,念查愈得,可见民间犹有遗留,未能净尽。惟有仰恳圣恩,宽展限期,容臣仍督率各官竭力搜求,多方查购,务使违碍之书不存卷帙,可传之作得藉表彰,断不敢稍事因循,始勤终辍。

再,志乘一书,用以考古信今,垂示后世,所关甚巨。臣查应毁各书内,亦有江省人著作。其书既已流传,未必不散见于原籍志乘,自应悉予刬削。因饬委办书局同知潘汝诚、杜一鸿等将通省志书详加校核,果有前项违碍诗文并载及钱谦益、屈大均、金堡等诗文者,除《江西通志》已抽出篇页板片咨缴军机处查销改正外,现令布政使通行各府州县,将志书再行细查,概为删正抽换,并不得留其姓名,仍将废页板片解省汇缴军机处销毁。臣思各省查出应毁之书,盈千累万,其著书人事迹以及违碍诗文,正恐各原籍志乘内亦不无滥载,伏乞皇上勅下各省,一体查校删正抽换,以垂永久,以正人心。

臣谨会同大学士 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江西学政臣汪永锡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军机处原折) 四三八 江西巡抚海成奏遵派分发敎职回籍访查违碍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八日

江西巡抚臣海成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八日承准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寄字,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上谕:三宝奏,查缴应毁各书,若止责令地方官及各教官等劝谕呈缴,势难徧行清检。查分发敎职闲空人员甚多,伊等俱系本地之人,派其各赴原籍府分,因亲及友,易于询访,并代为清查,将来卽以缴书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等语。所办甚好。各省藏书之家,非必尽系知书之人,仅责成地方官劝令呈缴,恐于违碍书籍未能检查详尽,且或有其家竟无人为之查阅者,均未可定。教官籍系本省,其往来原籍,既可不致滋扰,而于亲友家所藏书籍知之必详,翻查亦易,其呈缴必多。今浙省既办有成效,各省均应照此办理,可将此遇各督抚奏事之便,传谕知之。三宝折着抄寄阅看。钦此。遵旨寄信到臣。

查江西搜罗遗书,诚恐各属藏书之家未必尽系知书之人,因思各乡生监与教官谊属师生,较地方官尤为切近,是以从前派令教官下乡,卽约会本乡生监,因亲及友,转为检查购买。而穷陬僻壤,尚恐遗漏,复谕令佐杂等官于分防本境,同地保逐户晓谕,虽断简残编,亦照新书偿价,极力搜求。各员虽呈缴纷纷,尚未遽尽。今再添以试用教官,令其往来原籍,既可不致滋扰,而于亲友家所藏书籍翻查亦易,洵属有益。但江西试用敎职仅有二十余员,陆续委署,闲空无多。臣谨遵谕旨,将现在之员饬委遵照查办,并谕以得书多寡分别先后补用,以为劝励;仍复严饬各地方官督同现任敎职以及佐杂等官,照旧尽力购觅,不得藉此稍存推卸。总期广为搜罗,举凡违碍之书,务求净尽,以副皇上殷殷训诲至意。

所有遵旨办理缘由,相应缮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军机处原折) 四三九 江苏巡抚杨魁奏续缴应毁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九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续缴应毁书籍,仰祈圣鉴事。

窃照伪妄遗书并沈德潜选辑之《国朝诗别裁集》,钦奉谕旨均应查缴销毁,前经臣节次收获违碍书一百种,及各项重复书五十四部、板片一千三十五块,又《别裁集》原本三百四十六部,先后分晰开单,奏明缴解,仰蒙圣鉴在案。

兹复督饬各属地方官及试用佐杂敎职等实力妥办,将一切伪妄之书及《别裁集》上紧收买,陆续缴送苏州书局。各员办理踊跃,取收之书为数较前颇多。臣与藩臬两司率同局员详加校阅,内有新获违碍书十五种,计五十一本,又重复应毁书二百五十九种,共五千一百五十部,《别裁集》三十二部,又查出《留垣疏草》等书板片四副,计一千六百八十八块。谨分晰开列清单,恭呈御览。一面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请旨销毁。并将新获各种书目、人名通咨各省,一体查缴。臣仍严饬所属并派试用敎职等员再行设法购求,务使穷乡僻壤,绅士书贾,将凡有违碍书籍尽数呈献,勿任稍有遗留。一俟积有成数再行汇缴外,臣谨会同大学士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奏(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四○ 江苏巡抚杨魁奏遵旨令试用敎职回籍访查应毁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九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接奉八月十九日上谕:三宝奏查缴应毁各书,若止责令地方官及各教官等劝谕呈缴,势难遍行清检,云云。遵旨抄录原折,寄信到臣。

除行司钦遵外,伏查苏州书局收缴违碍各书,臣于上年恭奉圣训,督率所属州县及教职等上紧查收。复因捐发试用佐杂敎职等员闲空颇多,委令专意购求呈缴,卽以各该员缴书之多寡,详记档案,定为委署补缺之先后,委员等靡不踊跃从事,各向书贾坊林及有书之家劝谕呈献,并发价分头购买,随时送局。一年以来,经臣节次奏缴之书同现在另折恭缴各种,其中新获违碍及各项重复书统计一万六百四十余部,目下陆续送局者为数尚复不少。

兹蒙圣明垂训,以分发敎职籍系本省,于亲友家所藏书籍知之必详,翻查亦易,饬令仿照浙省办理,尤当凛遵谕旨,实力奉行。现又责成试用敎职等员于原籍藏书之家,因亲及友,转相访询,详细检查呈献,务期收缴净尽,以杜流传,亦不致稍有滋扰。仍饬州县等一体加意妥办,仰副皇上随事提撕之至意。

所有钦遵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奏覆,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奉朱批:毋为空言,实力妥为之。卽如王锡侯之书,何未见尔等查出也!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四一 寄谕江西巡抚海成等速将王锡侯解京严审并搜查其家及流传各省书板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江西巡抚海<成>、各省督抚,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奉上谕:

海成奏据新昌县民王泷南呈首举人王锡侯删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请革去举人,以便审拟等因一折。朕初阅以为不过寻常狂诞之徒,妄行著书立说,自有应得之罪,已批大学士、九卿议奏矣。及阅其进到之书第一本序文后凡例,竟有一篇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悉行开列,深堪发指!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卽应照大逆律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乃海成仅请革去举人审拟,实大错谬,是何言耶?海成既办此事,岂有原书竟未寓目,率凭庸陋幕友随意黏签,不复亲自检阅之理?况此篇乃书前第一页,开卷卽见,海成岂双眼无珠,茫然不见耶?抑见之而毫不为异,视为漠然耶?所谓人臣尊君敬上之心安在?而于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之义又安在?国家简任督抚,厚给廉俸,岂专令其养尊处优,一切委之劣幕,并此等大案亦漫不经意,朝廷又安藉此辈尸位持禄之人乎?海成寔属天良尽昧,负朕委任之恩,着传旨严行申饬。

至王锡侯身为举人,乃敢狂悖若此,必系久困潦倒,胸多牢骚,故吐露于笔墨。其平时所作诗文,尚不知作何讪谤!此等悖逆之徒,为天地所不容,故使其自行败露,不可不因此彻底严查,一并明正其罪。着海成卽速亲身驰往该犯家内,详细搜查,将所有不法书籍字迹卽行封固进呈。若再不详查,或有隐饰,是与大逆同党矣!一面选派妥干大员,将该犯王锡侯迅速锁押解京,交刑部严审治罪,务于十一月内解到。其犯属应行缘坐之人,亦着查明,委员分起解京。仍饬该员等沿途小心管押防范,如途中或有疎虞,致令自戕及兔脱等事,恐海成不能当其罪也。至书中所有参阅姓氏,自系出赀帮助镌刻之人,概可免其深究。朕于诸事不为已甚,此亦其一端也。至所有书版及已经刷印成帙者,并着查明,解京销毁。并恐此书或有流传各省者,着各督抚留心访查,如有此书刷印本及翻刻版片,均着卽行解京销毁。将此由六百里传谕海成,并于各督抚奏事之便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四四二 广东巡抚李质颖奏查明广东实无《国朝诗别裁集》板片印本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东巡抚臣李质颖跪奏,为查明具奏事。

案于乾隆四十二年正月二十一日淮江苏巡抚杨魁咨称,钦奉上谕:前因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进呈求序,朕偶加校阅,集内将身事两朝、有才无德之钱谦益云云。钦此。钦遵。即行委员查明沈德潜在日嘱其门人蒋重光镌刻板片并同行续刻板片,俱已久经销毁,惟查得集内沈德潜自记云:此系增减第一次初审刻本,校对欠精,南粤、西江翻刻,比初刻本错字尤多。等语。其广东翻刻板片现存何处,应卽查起解京销毁,并将刷印流传旧本悉数查缴。等因。准此。臣当卽行司转饬通省各府州县遵照查办,一面派员在于省城各书坊挨次清查去后。嗣据委员等禀报:遵赴城厢内外各书铺细查,并无原刻别裁印本,亦无翻刻板片。询据书铺人等,佥称凡江南商人来粤卖书者,均寄寓金陵会馆,有无翻刻,问之江南商人,或知根由。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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