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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7 分钟 · 96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进呈,俟发下即交与武英殿刊刻颁发。嗣后如有应毁新本,再行随时增刊续入。真按:禁毁书目之成书.

合并声明。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十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九四八 江南道监察御史费孝昌奏陈不设领办多设分校仰祈圣训折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江南道监察御吏臣费孝昌跪奏,为敬陈管见,仰祈圣训事。

窃照四库全书馆钦奉谕旨,着于扬州大观堂之文汇阁、镇江金山寺之文宗阁、杭州圣因寺行宫之文澜阁缮写全书三分,安置各该处,俾江浙士子得以观摩誊录,俱发内帑银两雇觅书手缮写。仰见我皇上不惜帑金,广敷文教,嘉惠艺林至意,诚千古未有之隆轨也。嗣经该馆奏准章程条例,内开:书手缮写,每字一千给值二钱五分,毋庸设立总校。其分校六十员于翰林院、内阁、国子监等衙门遴选派办,如有迟误草率,随时参处。又因所雇书手人数众多,难以查催,拟就其中择其稍有才干、人尚诚实者,【真按:不知是否为简化字之干乱者!】作为领办,一切纸张书籍,令其承领分给。各等语。

伏查此种钞胥人等,非有顶带人员可比。一时应募而来,聚散无常,贤否不一,求其才品兼优者,实难其选。今遽责以领办书籍纸张等事,纸张犹可言也,书籍则系内府尊藏之本,倘有疏虞,关系匪小。且发写书籍既交伊等承办,则雇值银两势不得不交伊等给领。夫利之所在,人争趋之,是以书手未经募集,而图充领办者早已纷纷攘逐。恐伊等一朝权在,借端掯勒,扣克分肥等弊,不能保其必无。而况未写之前,由领办一番经手,既写以后,复由分校一番经手,无论增一领办,卽增一不写字之书手,工食帑项虚縻,【真按:疑当作糜字.】就此前后两番收发,亦未免头绪繁多,旷延时日。臣不揣愚昧,窃谓领办一项竟可不设,只须多派分校。约计书手千名,统以二百员分校。每分校一员,责令雇觅书手五名。夫以一分校官之同乡亲友,能缮写者五人,不待外索,加以耳目切近,稽查便宜,万无人书散失之患。而各书手计字给值,卽令分校官亲行支给,亦可人人得邀实惠,感荷皇上。至于原定分校六十员,闻咨取之后,至今尚未足额。揆厥由来,缘此番有分校而无总校,责成既专,处分亦重,遂致各存观望之心,大失急公之道【真按:办理四库全书的困难.人性本贱呀.嗟呼如真者固不乏人,然非常人尔.】。然而欲折其心,则惟有多派之一法。盖多则力分而事易,少则任专而责重,其势然也。应请于各部院衙门等官概行咨取,量加酌派,其有实在当头办事不能分身兼顾者,令各该堂官确切声明,方免开送,否则以规避论。总而计之,书手千名,一日可得一百万字,一年可得三万六千万字。而分校每员每日校勘五名书手之字,不过五千,既得从容,自能详慎。卽已派四分书分校之员,不过每日添阅五千字数,亦不至遽形竭蹶。如此办理,庶事易集而弊窦不滋。

臣愚昧之见,是否有当,伏乞皇上训示,饬馆议覆施行。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奉朱批:此奏亦有所见。该馆大臣详议具奏。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九四九 军机大臣奏遵旨询问纪昀等《三藩纪事本末》有无违碍等情片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遵旨将《三藩纪事本末》一书其中有无违碍语句,询问总纂纪昀、陆锡熊等。据称。此书现于四库全书内编列存目,其中并无违碍。各省查缴禁书时,将此书列入,一并解入销毁。现在翰林院捡出存贮者,尚有一百三十五部。所有此次发下《三藩纪事本末》一部,系从前呈进销毁各书误夹入霉烂错杂书捆内,未曾捡出之本。等语。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九五○ 署直隶总督英廉奏改委署通永道兰第锡护送文溯阁第三拨全书缘由折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大学士兼署直隶总督臣英廉谨奏,为奏明事。

窃查应送盛京文溯阁收贮之四库全书,分作五拨起运,前奉谕旨,自京至山海关,令通永道李调元往来经理。钦此。钦遵。业经该道将第一拨、第二拨书籍照料出关在案。

兹查第三拨书籍,已定于正月初五日起程,李调元因与永平府知府弓养正互揭,经臣参奏,奉旨革职拿问,现在审拟。【真按:李调元竟如此!不知是否同一人。下页尚有!】所有应送盛京书籍,臣已饬委现委署通永道兰第锡赴京,会同内务府司员妥协装运,沿途往来照料,敬谨护送。

理合将改委运送缘由,恭折奏明,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九五一 寄谕署直隶总督英廉即将李调元案质讯明确迅速定拟具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大学士 公阿<桂>、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尚书和<珅>字寄大学士兼署直隶总督英<廉>,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上谕:

前据英廉参奏通永道李调元于运送盛京书籍,沿途任听家人胥役需索门包使费,并住宿宴饮必须大戏小班伺候。各情节。业经明降谕旨,将李调元革职拏问,交英廉提同案内人证严审确情,究拟具奏矣。此案应讯人证提齐质讯,想李调元亦断不能狡饰抵赖,无难定案,何以尚未见英廉定拟之折?着传谕英廉,卽将此案质讯明确,迅速定拟具奏。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九五二 署直隶总督英廉奏覆遵旨提审通永道李调元案内人证情形折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大学士兼直隶总督臣英廉谨奏,为奏覆事。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准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字寄,十二月二十七日奉上谕:

前据英廉参奏通永道李调元,于运送盛京书籍任听家人需索门包等因。钦此。

臣伏查此案,臣于钦奉朱批后,卽一面行司提审;一面专差标弁,迎提该参道家人、衙役及各州县沿途办差家人,兼程赴省听催质讯在案。今该参道丁役俱已到省,其各州县供应家人尚未到齐。已到者,现在严审;未到者,随到随审。第自保至山海关一带,往返一千五、六百及二千余里不等,是以人证未能即到。兹奉谕旨,臣复飞差干弁沿途迎差,饬令星夜趱行,务于三日内齐集到省。一俟质讯明确,卽行定拟具奏,断不敢稍有迟延外,谨先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九五三 军机大臣奏遵旨询问四库馆议叙县丞张起隆情形片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遵旨询问张起隆。据称:于乾隆四十四年由四库馆议叙县丞,分发河南试用,未经补缺,四十五年蒙恩袭职。起隆自幼于经典科仪素亦留心学习,自承袭后卽敬谨朝夕礼斗,并于一切祈祷法典认真演习,现在尚能晓得等语。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九五四 满票签为开送拔贡副榜等出身各员名单事致典籍厅移付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汉票签为移付事。【真按:又来了!怎么前面才错字又再错.可见此等错还不是难犯者.(前题作满,此却作汉)】

准续办四库全书处片称,将内阁应派分校等官,现任拔贡、副榜、举人以上出身之典籍、中书各员,全行开列官单,并有无现充各馆纂修、协修、分校之处注明,移送本馆。等因前来。今将内阁典籍、中书各员出身并有无现充各馆纂修、协修、分校之处,分别注明,移付贵厅,转行续办四库全书处,查照办理可也。须至移付者。

计开:

协办侍读方大川,安徽举人,现充四库馆方略馆分校;金光悌,安徽进士,现充四库馆分校;费振勋,江苏进士,现充四库馆分校,黄签处总校;杨世纶,江苏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鲍之锺,江苏进士,现充四库馆分校,《职官表》协修;刘图南,江苏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

军机处行走中书张曾效,安徽举人;张姚成,浙江进士,现充方略馆纂修;张敦培,江苏进士;毛凤仪,江苏进士;王学海,直隶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秦瀛,江苏举人;沈琨,浙江举人。

典籍厅孙梅,浙江进士;石鸿翥,湖南举人,现出仓差。

中书董联瑴,顺天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甄松年,广东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邵志望,浙江举人;邱桂山,顺天进士,现充四库馆分狡;顾宗泰,江苏进士,现充四库馆分校,三通馆纂修,《职官表》协修;沈凤辉,浙江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王中地,河南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王照,安徽进士,现充四库馆分校;马犹龙,山东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刘天宠,陕西进士;胡绍基,福建进士,现充四库馆分校;李斯咏,直隶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李荃,江苏举人,现充四库馆分校;贾锬,直隶举人;张时风,浙江举人;张琠,山东进士。

中书科中书周燮,监生;杨潭,捐贡生;李韶泰,捐贡生;马青,捐贡生;李式,捐贡生,病故;叶恩纶,举人。

右移付典籍厅。(内阁移付) 九五五 户部为再行酌定续办四库全书事致稽查房移会(附黏单)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户部为再行酌定等事。

湖广司案呈,内阁抄出永<瑢>奏前事一折,【真按:所引之原书只作永字,此瑢乃按例补是也.】除行文外,相应抄录原奏移会稽察房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计黏单一纸。

右移会稽察房。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黏单 永瑢奏为续办四库全书三分事宜请旨折

臣永瑢谨奏,为再行酌定续办四库全书三分事宜,奏闻请旨事。

窃臣等奉命续行缮办四库全书三分,颁发江浙,嘉惠士林,业将筹办章程分款具奏,荷蒙允准在案。兹臣等谨将选派提调、督催、校对、收掌等官,勘定设局处所,并详细筹办事宜,逐一请旨遵行,分款条列于后:

一、伏查原奏按经、史、子、集,设局四处分办,今臣等查勘得东华门外云神庙、风神庙二处及地安门内帘子库、官房二处,堪以分设四局。

一、伏查原奏应派提调、收掌各八员,督催四员,今查设局既有四处,其督催司员每局止有一人,未免事多人少,应请每局亦派二员,方敷催办。臣等谨公同选派编修吴敬舆、罗修源、胡荣,检讨恭泰、徐鉴,庶吉士阿林,郎中刘坤,七品小京官苏保八员,充作提调,员外郎福升、德元、通源、长庆,主事福勒浑、常仪、六十八、【真按:怪名也.】松庆八员,充作督催,中书科中书叶恩纶、周锡,候补助敎鸣清、候捕笔帖式恒诚、良禧,候补小京官达庆,候选布政使经历李传燮,候选主簿谢扬镇八员,充作收掌。每局各派二员分办,臣等仍留心察看,如有办理草率迟误者,随时奏明更换。

一、伏查原奏应派分校六十员,臣等行文各衙门咨取。现据内阁、翰林院等处陆续送到者三十六员。查武英殿所办四分全书处原设有分校九十员,现在头分、二分均已校竣,其三分、四分正在校勘。今续添三分全书,甫经办理,其分校原毋庸过多,现送到之三十六员内,臣等拣选得可充分校者共有二十四员,先行尽数派充校阅。俟武英殿所办之三分、四分陆续校毕,臣等即将前设分校随时拨添校阅续办三分,更觉妥便。

一、书手人数众多,难于稽核,必须设立书头,分股酌派作为领办,以重责成。其领办之人拟用举贡生监,因其粗晓文义,且身立衣衿,于一切检查约束之处尚知慎重,庶不致草率从事。并取具同乡官印结备案,倘书头藉端滋事,卽行严加惩治,并出结之同乡官一并参处。再,书手缮写字数,责成领办逐日按名催缮,毋得在一千字以内,如能多缮,听其自便。

一、书手写得各书应令领办代为交局,并自行开明字数页数。提调验明字迹整齐及不致错乱遗脱篇页者,方准查收,按日发交分校校勘,再移交督催处核其所报字数相符,覆知提调按月造档,知会广储司给价。如有以少报多之弊,责令按三倍罚写,其缮写草率与原呈字样不符者,提调随时驳令赔纸换写,如提调等辄将潦草之字滥收,或字本整齐而故意吹求驳换,一经臣等查出,即行严参究办。

一、领银应设照票,先期由广储司刊办票式编号,钤印交提调存贮,俟分校校对无误及督催处核准字数后,再由提调填注应领人姓名,令其亲身执票赴领,以杜混冒滋弊。

一、字价前经奏准,每一千字给银二钱五分,应令广储司按照市平给发,所有余平银两作为本馆公用。遇有应行支给之处,由提调等核寔请领,仍照例按年报销。如遇余平一项不敷应用之时,臣等再行筹划奏办。

一、提调、督催、收掌等官,俱照四库全书馆之例,毋庸给与公费银两,但每日在馆办事,似应查照武英殿纂修饭食之例,每月每员折给银四两八钱,令其在馆自备。此项银两卽于平余项下支销。

一、伏查原奏供事、皂役人等,应酌给饭食银两。查此项人役,各馆之例每月每人给银三两,自应照例办理。至苏拉人等有原食钱粮者,应将其所得本等钱粮扣算,再行找给,【真按:此找即今找钱之找.】总以每月每人通共给银三两为率,不得冒滥重支。此项亦应平余项下支销。【真按:平余国无词有.】

一、四局房屋堆贮书籍,关系甚重。如遇有风雨损漏之处,随时知会营造司修理,其所需架柜桌椅等物,亦应令营造司办给,酌量敷用,毋得滥行支应,以滋糜费。

一、伏查原奏写书格纸,改用坚白太史连,系欲与先办四分显有分别,以免牵混。今由户部取到太史连纸样,质地尚属坚致,惟尺幅较小,臣等按将板心略为收入,将来四面裁齐,装钉成书,较之先办之四分,其高矮阔狭所差不过七八分,似亦不甚悬殊。【真按:四库全书之用纸.】谨将原用式样及拟改式样分别黏签,恭候钦定。

以上各条,臣等公同悉心筹酌,理合缮折具奏,伏候皇上训示施行。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奏(奉)旨:依议。钦此。钦遵。于本月二十三日抄出到部。

(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真按:既取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取与核对,则不少字样径改矣!可见此书所录字样也未必依于原件.】 九五六 军机大臣奏呈挖补《通鉴纲目续编》并分送有关人员遵办片

乾隆四十八年正月初四日

据尚书房交到挖补《通鉴纲目续编》共八部,臣等谨将一部呈览。现在朱椿启程回任,卽遵旨交与一分,又令顺道带往湖北交姚成烈一分,又交巴延三一分,并令带往江西,交郝硕一分,又交伍拉纳一分,俱令其一体遵照办理。其余各分,俟有各该省人员到京,再令带往。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九五七 谕和珅着与阿桂梁国治同办《开国方略》

乾隆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

乾隆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奉旨:

和珅着与阿桂、梁国治同办《开国方略》。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九五八 军机大臣奏各馆纂办未竣各书分晰开单呈览片(附清单)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二日

查各馆纂办未竣各书,臣等遵旨于上年六月内酌定完竣限期,并于十月内将续进卷数核奏在案。兹自上年十月以后陆续纂办,除《兰州纪略》、《日下旧闻考》二书俱经依限完竣外,所有《一统志》等书,节次轮进,均未逾限。又《河源纪略》一书,现在上紧纂辑,亦应按卯进呈。谨将各书分晰开单,恭呈御览。谨奏。

附 各馆纂办书籍清单:

《大清一统志》,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上年十月后进过七卷,连前共进过三百十卷,未进四十四卷。

《盛京通志》,原限四十八年秋季完竣。自上年十月后进过九卷,连前共进过四十七卷,未进五十三卷。

《职官表》,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上年十月后进过三卷,连前共进过二十四卷,未进约二十余卷。

《续通志》,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上年十月后进过二十五卷,连前共进过三百二十九卷,未进约三百余卷。

《皇朝通典通志》,原限五十年冬季完竣。自上年十二月内,奏请用军机处印封咨取各直省文册碑刻等件,以凭纂辑,现在未据解馆。一面再行咨催,一面上紧赶办。

《开国方略》,原限四十八年夏季完竣。本年正月内进过八卷,未进二十四卷。

《宗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夏季完竣。自上年十月后进过一卷,未进过九卷。

《蒙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上年十月后进过八卷,连前共进过十二卷,未进十七卷。

《满洲源流考》,纂办已竣。现在缮写正本进呈。

《契丹国志》,改纂已竣。现在缮写正本进呈。

《河源纪略》,约二十余卷。现在赶纂,缮写正本,拟于二月内进起,期限本年冬季全竣。(军机处上谕档) 九五九 寄谕江苏巡抚闵鹗元饬属查明《通鉴纲目续编》板片解京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三日

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尚书和<珅>字寄江苏巡抚闵<鹗元>,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三日奉上谕:

原任吏部尚书宋荦校刊《通鉴纲目续编》,前经谕令李世杰转饬地方官,向其家子孙查明原板解交武英殿。兹据李世杰覆奏,【真按:此奏本书未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所遗漏的档案.】伊家并无存留板片。宋荦曾任江苏巡抚,其《通鉴纲目续编》一书,或卽在苏州刊刻,存留该处,亦未可知。着传谕闵鹗元卽饬属查明是书板片解京。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九六○ 谕《日下旧闻考》告竣所有誊录供事等准其议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五日真按:日下旧闻考之成书时间.

大学士英廉等奏《日下旧闻考》奉命纂辑告竣,所有誊录、供事等均请议叙一疏,奉谕旨:准其议叙。(起居注册) 九六一 谕《满洲源流考》告竣所有纂修各官等准其议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

《满洲源流考》奉命编纂告竣,所有纂修各官及誊录、供事等均请给予议叙一疏,奉谕旨:准其议叙。(起居注册) 九六二 军机大臣奏查《古玉图谱》载在子部谱录类并《简明目录》缮写情形片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查《古玉图谱》一百卷,前经奉旨,令载入四库全书存目,今载在子部谱录类中。

再,查《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于乾隆四十六年三月进呈,发下改正,另缮清本,并遵旨纂出《简明目录》二十卷,于四十七年六月进呈。蒙皇上钦定发下,缮写四分于四阁陈设。现已缮出第一分,于本年正月送武英殿装潢,其余三分缮写将竣,现在校对。谨奏。【真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之成书时间.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之成书时间.】(军机处上谕档) 九六三 军机大臣奏查核上年冬季所进第二分全书错误次数请将提调等官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着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奉旨:此后书内错误,总校记过一次者,分校着记过二次。钦此。又总阅检阅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在案。

所有乾隆四十七年秋季进过书籍错误业于上年十一月初二日查核交部,其上年冬季进过第二分全书七次,臣等详加稽核,除总裁各员前因赶办第二、三分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查有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七次;总校官朱钤记过八百八十五次,王燕绪记过七百八十四次;分校官陈木记过四十二次,李斯咏记过三十六次,刘源溥记过三十二次,许兆椿记过三十次,常循记过二十八次,陈昌齐、吴锡麒各记过二十六次,赵秉渊、胡予襄各记过二十二次,李镕、庄通敏、雷纯各记过二十次,汪镛、朱绂、吴树萱各记过十八次,曹锡龄、何循各记过十六次,季学锦、周鋐各记过十四次,王春煦、罗万选、郭祚炽、张焘、甄松年各记过十二次,叶兰、朱攸各记过十次,励守谦、牛稔文、潘曾起、章宗瀛、方大川、胡敏、马犹龙、柴模、吴翼成各记过八次;王庆长、钱世锡、邱庭漋、田尹衡、李筌、【真按:当作荃字!前文均作李荃也!】罗修源、王中地、严福、周琼各记过六次,施培应、宋镕、王坦修、裴谦、沈培、江涟、【真按:前文作琏(江琏).然办理四库全书档案已云江涟或作江琏矣!】汪学金、于鼎、吴省兰、王天禄、张九镡、莫瞻菉、刘汝誉各记过四次,【真按:下文有作謩者!刘汝謩(p.1723)】高棫生、吴典、饶庆捷、李元春、甘立猷、刘图南、张埙、翟槐、邱桂山、孙希旦、黄秉元、康仪钧、倪廷梅、王允中、范来宗各记过二次。俱请交部照例察议。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九六四 浙江巡抚福崧奏在籍原任侍郎沈初等恭谢恩赐江浙分贮全书三分折

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初九日

浙江巡抚臣福崧跪奏,为据情代奏,恭谢天恩事。

窃臣据在籍原任兵部侍郎沈初、候补京堂钱琦、原任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汪度等呈称,恭照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初八日钦奉上谕:以四库全书告竣,江浙为人文渊薮,特发内帑银两,缮写全书三分,分贮扬州大观堂之文汇阁、镇江金山寺之文宗阁,杭州圣因寺内拟建文澜阁,以昭美备等因。钦此。钦遵。窃惟我皇上治炳同文,泽覃多士。锡芸函于黉序,奎壁腾辉;悬藻翰于湖山,星云耀采。秘箧全罗册府,编摩颙切乎东南;储书特赐艺林,嘉惠旁敷于吴越。发帑金而辑录,选胜地以尊藏。近瞻辇跸之尘,光依日月;大启图书之府,瑞应苞符。圣水澜长,派衍渊源津溯;瑶编文萃,部分甲乙丙丁。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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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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