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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华阳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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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亂南,錢、張、劉、李、《函》本作疆。廖、浙、顧觀光本作。子恭要传,丑秽于攘。 杨竦,字子恭,成都人也。【永】〔元〕廖本注:「当作元。」兹改。初中,越嶲、永昌夷反,残破郡县,众十万余。刺史张乔以竦勇猛,授从事,任平南中。竦先以诏书告喻。不服,乃加诛。煞虏三万余人,获生口千五百人,财物四千万。降夷三十六种。举正奸浊长吏九十人,黄绶六十人,南中清平。会被伤,卒。乔举州吊赠。列画东观。

伯春、孟元,匡正时君。 张充,字伯春,李●,张本作几。下同。字孟元,江原人也。充为治中从事。时刺史恃豪,每见从事,布席地坐,己自安高床上。充入合,不肯进。刺史寤,乃更礼从事。刺史辟公孙特、按,谓「赵特」。时惟赵氏有公。大姓犍为李威、桥稚充曹,……旧校小注云「阙事节」。今按原有脱也。充事脱下文。●事脱上文。《耆旧传》久佚,无可查补。……时有水,钱写本与顾观光文作灾。刘、李、《函》、廖、浙本作。下同。伦谓蜀郡太守第五伦。受刺史指,以汉中斗平,不足表闻。●固争之。●言当以表闻。〔不听〕。后刺史至,与伦不平,求郡短,劾伦不言水。●对以「诏书:上异不得由州。」伦迁司空,辟●掾。此下旧校小注云:「●,居希切。《说文》:微也,殆也。●古字,今作几。」各本皆有。李本在书头。钱写本误「殆也」为「殆出」。

杨、罗为令,钱、张本作小。《函海》注云:「原误小,刘、李本作令。」遗爱在民。此下,锺本误有州字,相连。 杨班,字仲桓,成都人也。罗衡,字仲伯,郫人也。俱师征士何【初山】〔幼正。〕名苌,见《士女目录》。廖本注云:「按,初山当作幼正。《后汉书杨序传》注:何苌幼正是也。」查今本《后汉书》无此注。文在本书《广汉士女杨序赞》注也。兹据改。班为不韦、茂陵令,治化浃洽。徙西城、阆中令。号时名宰。衡为万年令,路不拾遗,人家牛马皆系道边曰:「属罗公。」三府争辟。拜广汉长。二县皆为立祠。

小伯温恭,预图息纷。 陈湛,字小伯,成都人也。历数县令,民皆怀服。钱、刘、李、《函》作之。州辟治中从事。广汉太守遣子诣州修刘、李本作修。欢交。使君欲纳。湛谏:「不可失羔羊义。」使君从之。后有言州郡私《函海》作秋,并注云:「刘、李本作私。」交者,考之无得,乃明也。

孟由至孝,遐叶睎钱、《函》作晞。《函海》并注云:「刘本误●。」锺本更误作郎。廖本作睎。风。 禽坚,字孟由,成都人也。父信,为县【史】〔使〕廖本注云:「当作使。」兹径改。越嶲,为夷所得,传卖历十一种。去时坚方妊六月。生母更嫁。坚壮,乃知父湮没,鬻力佣赁。【求】字当作得。〔得〕碧珠,以求父。一至【汉】〔南〕字当作南,说在注释。中,三出徼外,周旋万里,经此下当有时字。〔时〕六年四月,突瘴毒狼虎,乃至夷中得父。父相见悲感。夷徼哀之。即将父归,迎母致养。州郡嘉其孝,召功曹,辟从事,列上东观。太守王商追赠孝廉。令李苾为立碑铭,迄今张本脱今字。祠之。

仲昱唐百川《校笺》云:「当作种昱。」【勉】〔免〕师。仲昱〕,成都人也。少受学于严季后。季后为汶江尉,张本此下有书字。呼仲昱。仲昱许十月往。会夷反,断道。仲昱期于往,经度六七,钱、刘、李、《函》本作「经渡六千。」兹依廖本。几死。数年,卒得至汶江,为季后陈策,俱得免难。远近叹之。

叔本慕仁。 任末,字叔本,【新】新字,唐人传钞衍。繁人也。与董奉德俱学京师。奉德病死,推鹿车送其丧。师亡,身病,赍棺赴之。道死。遗令敕子《后汉书末传》作「敕兄子造。」载丧至师门,叙平生之志也。张本此下有小注云:「按本传,末子名造。」

伯禽证将。 朱普,字伯禽,广都人也。为郡功曹。太守与刺史王冀有隙,钱、刘、李、《函》作隙。枉见劾。普诣新都狱,掠笞连月,肌张本作●。肉腐臭,恶张本无恶字。同张本有日字。死人,张本人字作以字,属下句。证太守无事。敕其子曰:「我死,载丧诣阙,使天子知我心。」事得情理,刘本无理字。普以烈闻。

文寺代君。 李磬,字文寺,严道人也。为长谓严道长。章表主簿。旄牛夷叛,入攻县,表仓卒走。锋刃交至,磬倾身捍表。谓虏曰:「乞煞钱、刘、李、《函》本作杀。下同。我,活我君。」虏乃煞之。表得免。太守嘉之,图象府庭。此下「在三义敦」赞二句与注当连。宋椠提行,兹仍其式。

在三张本此赞未移。而脱「在三」二字。义接庭字。存注。又径接下文「自高祖」句。义敦,终始可称。合赞朱普李磬。 人生于三,事〔之〕依《汉晋春秋霍弋传》文补。若一,君、父、师也。言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普、磬可谓能终始也。

炎光中微,巨、述僭乱。 炎,火光也。汉以火德王,张本移赞,并删上九字注文。自高祖至平帝十二世,国嗣三绝。平帝早崩。安汉公王莽字巨君,遂篡天子位,称新室皇帝。而茂陵公孙述,字子阳,为莽导江卒正,遂僭号于蜀。

章、王刎首。 章明,字公孺,【新】繁人也。王皓,字子离,江原人也。明为太中大夫。莽篡位,叹曰:「不以一身事二主。」遂自煞。皓为美阳令,去莽归蜀。公孙顾观光本此下有述字。并注云:「依《御览》四百三十八补。」僭号,《太平御览》引此有「高之」二字。使使聘之。皓乃自刎,以头付使者。以上省遗命字。述惭钱写作惭。怒,诛其妻子。

侯刚哭汉。 刚字直孟,【新】繁人也。为郎。见莽篡位,佯狂,负木斗,刘、李本作升。守刘、李本无守字。阙号哭。莽使人问之。对曰:「汉祚无穷,吾宁死之,不忍事非主也。」莽追煞钱、刘、李、《函》作杀。之。

公卿绝脰,亦蹈节贯。 王嘉,字公卿,江原人也。为郎。去莽还,留张本无留字。廖本注云「当衍」。今按:非衍。谓当还江原,暂留成都也。蜀。公孙述先闭其妻子,使人征之。嘉闻王皓死,叹曰:「吾后之哉。」亦自煞。钱、刘、李、《函》作杀。述惭,贳张本作诛。其妻子。

罗生美至,思济艰难。述方遂非,残彼贞干。 罗衍,字伯纪,成都人也。为述郎,说尚书解文卿、郑文伯,使谏述降汉,为子孙福。解、郑从之。述怒,闭二子于薄室六年。二子守志不回,遂幽死。衍卒钱、刘、李、《函》本二字误倒。察孝廉,征博士。

刘主割据,资我英俊。鸿胪渊通,与道推运。 何宗,字彦若,钱、刘、李、《函》本作彦英。郫县人也。通经纬、天官、推步、图谶。知刘备应汉九世之运,赞立先主。为大鸿胪。方授公辅,会卒。

君肃矫矫,颖类倬群。 何祇,字君肃,宗族人也。初,犍为杨洪为太守李严功曹,去郡数年,以《三国志杨洪传》作已。字通。为蜀郡,严犹在官。祇为洪门下书佐,去郡数年,以为广汉,省太守字。洪犹在官。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之能揽拔秀异也。祇徙犍为太守,卒。

辅汉朗钱写作郎。捷,刘本作●。服时之懃。刘、李本作勤。 张裔,字君嗣,成都人也。汝南许张本脱许字。文休称其才:「锺元常辈也。」为辅汉将军,丞相长史。丞相北征,居府统事,足食足兵。

太常清密,邃远钩深。 杜琼,字伯瑜,成都人也。师事任定祖,钱、刘、李、《函》本作「任安,粗」,粗字下属。兹依廖本。浙本同。通经纬术艺。为太常。沈默慎李本作●。密,称诸生之淳。

休休众彦,殊涂钱、《函》本作途。同臻。金声玉振,蜀之球刘本作璆。琳。 休休,美也。众彦,言此四十三人也。《易》曰:「

殊涂同归。」百行齐致,贵于流光显称,扬名垂世。此四十三人者,虽立行不同,俱以垂美,如金玉之音器,为世名宝。

述蜀郡人士。五字,钱、廖、浙与顾观光校勘记补本顶格。刘、李、《函海》本低二格。俱单行。

敬司穆穆,畅始玄终。 敬司,〔司〕依《目录》补司字。马氏女,五更张〔霸〕伯饶妻也。霸前妻有三男一女。敬司产一男。抚教五子,恩爱若一。霸卒,葬河南。敬司与诸子还蜀。疾病,遗令告诸子曰:「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汝父在梁,吾自在蜀,亦各其志。张本作至。勿违吾钱写本脱吾字。旧各本作敕。字通。也。」遂葬蜀。子光超,禀钱写本作乐。母教,为聘士也。

叔纪婉娩,【十】〔士〕按注文当作士。媛仰风。 叔纪,霸承上文,当作伯饶。女孙也。适广汉王遵,旧各本作尊。廖本依《目录》改作遵。至有贤训,事张本脱事字。姑以礼。生子商,钱写作●。海内名士。广汉周干、古朴、彭勰、汉中祝龟为作颂曰:「少张本作小。则为【家】〔室〕家当作室,说在注释。之孝女。长则为家之贤妇。老则为子之慈亲。终钱本此下有空位。温且惠。秉心塞渊。宜谥曰孝钱、刘、李、《函》各旧本作化。廖本作孝。明惠母。」

公乘锺本误秉。氏张,张本倒作张氏。两髦义崇。 公乘会妻,广都张氏女也。夫早亡,无子。姑及兄弟欲改嫁之。张誓不许,而言之不止,乃断发割耳。养会族子,事姑张本脱姑字。终身。

助陈抚孩,节笃分充。 助陈,临邛陈氏女,犍为杨凤珪妻也。凤珪亡,养遗生子守节。兄弟必欲改嫁,乃引刀割咽,宗族骇之,几死,遂全其义。

二常茕茕,颓构《函海》本有讳笔。再隆。 元常、靡常,江原人也。张本无也字。元常,广都令常良女,适广汉便【敬】此字有误,当阙之,说在注释。□宾,早亡。元常无子,养宾族子。父母欲嫁,乃祝刀誓志,此下当有脱文。而死。靡常,仲山女,适成都殷仲孙。家遭疫气死亡,惟靡常在。〔年〕十八。廖本注云:「此二字当在死亡下。读死亡十八,四字为一句。」今按:此说非也。「惟靡常在」,则非死亡十八。但脱「年」字耳。靡常时年十八,遭此而不改嫁也。收葬诸丧,养遗生子,立【美】〔义〕旧各本作美。兹改作义。说在注释。成家。

纪常哀哀,精感昭融。 纪常,常侍【常】洽女,赵侯〔谦〕当补此字,以别谦、温与典。夫人也。父遇害〔在〕廖本无在,据他本补。长安,其【二】〔一〕廖本原作二,他本作一,审文意作一是。兄【皆】先没。钱写作殁。遣父门生翟旧各本作瞿。廖本作翟。登、张顺迎丧。时寇贼蜂起,昼夜悲哀。顺、登得将丧无恙还,时人皆以纪常精诚所感。

贡罗誓志。 贡罗,郫罗倩女,景奇《函海》注云:「李本无奇字。惠校加之。」妻也。奇早亡,无子。父愍其年壮,以许同郡何诗。贡罗白书钱写本与《函海》作昼。张、刘、李、廖、浙本作书。誓父,不还家。父使诗【乃】因下乃字衍。白州。州告县,逼遣之。罗乃诉州。刺史高而许之。

玹何忘生。 玹何,郫何氏女,成都赵宪妻也。宪早亡,无子。父母欲改嫁。何恚愤自幽,【乃】字当衍。不食,旬日而死。郡县为立石表。

昭仪殉身。 昭仪,【新】当衍。说在前注。繁张氏女,广汉朱叔贤妻也。贤为郡督邮。建安十九年,刘主围刘璋于成都,贤坐谋外降。璋以昭仪配兵。将见逼,昭仪自杀。三军莫不哀叹。

二钱写本作三。姚见灵。 广柔长郫姚超二女,姚妣、饶,未许嫁,随父在官。值九种夷反,杀超。获二女,欲使张本脱使字。牧羊,二女誓不辱,乃以衣连腰,自沈水中死。见梦告兄慰曰:「姊妹之丧,当钱写脱「当」字。以某日至溉下。」慰寤哀愕。如梦日得丧。郡县图象府庭。

峨峨淑媛,表图铭旌。 淑,善。媛,婉娩也。言此十二女,皆图象列传。述蜀郡列女。五字各本行款同前。

右《蜀郡士女赞》第一志古堂影刻题襟馆本讹作第十。他各本皆作第一。又此下,各本皆只空格。题襟馆本独另行低五格。兹仍旧本式。

凡五十五人。此下九字,各本皆有,作双行小字。浙本补刻全作大字。当作大字。(四十三人士,十二人女)。

【巴郡士女】旧各本全阙《巴郡士女赞》注。廖本补此四字,作阴文。并注一百六十九字云:「旧本自此脱去,乃阙赞之第二也。今仅能知其标题,而无从补其文矣。近人见旧本较张佳胤以来所刻(按,此指吴本及何、王等《汉魏丛书》本)多第十之上、中两卷,谓为完书,其实不然。又案,卷末云:『二州人士二百四十八人。』今存蜀、广汉、犍为、汉中、梓潼共一百九十四人。所阙,巴郡士女凡五十四人也。『士一百九十七。』所存者一百五十。所阙,巴郡四十七人士也。『女五十一人。』今存四十四。所阙,巴郡七人女也。姓名必具在《目录》;而无赞者亦并列,故不可推知。今但考得其凡如此。」顾观光校勘记亦补有此标目四字,作阳文。并注二十四字云:「

此下,宋本亦脱。今依《目录》补此标题,而以诸书所引逸文附之。」(所附辑逸文七条。见下文。)

附 巴郡士女赞注残文辑佚

凡各类书所引,皆非全文。大抵各依所为部类,摘录一事。凡与该部类无关之部,即节删之,但存姓名、籍贯备查勘而已。例如《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六「清廉」,八百二十四「园」,九百三「

豕」,九百七十五「芋」,皆引《华阳国志》何随事。皆取于本书《

后贤何随传》之一段。又卷四百三「阴德」,卷四百六十五「歌」,七百七「被」,八百十一「金」皆引《益部耆旧》。合之,几可得其全传,甚至有所重复。分条则各述一事,且多节录,非原文。兹故称为「残文」,足被参考而已。惟仍作大字正文,按前各篇校注例校订夹注,以通其意。凡两书同引者,取文字较多一种为正文。

〔范目〕事载《巴志》,此篇当有赞注。原佚,今无可补。但存其名。下仅存名各条同。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一〕。

〔洛下闳〕同上注。参看《目录》2章之注〔二〕。

任文孙此条据《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二(《人事部》七十三,「智」)原只记述「任文公智无双」一谣,不干其父任文孙事,而必引作「任文孙子」云者,足知原文系其父子合赞之注语。【字文公】三字当移后。字作子。阆中人……《后汉书》卷一百十二《方术上任文公传》云:「父文孙,明晓天官风星秘要,文公少修父术。」以前汉人,故略之。《益部耆旧》记任文公事(《御览》卷五十一、二百六十五、七百五十七并引)皆在前汉。《常志》当是合赞。〔子文公〕《常志目录》子作弟,《范史》本传作子。而《御览》刻作字。显系子字之讹。说详《目录》2章注〔四〕。……此下当有任文公事迹甚多。《御览》引文仅其末段耳。初,《蜀志》作「公孙述时」。武担山石折,文公曰:「噫!西方智士死,吾其应之。」遂卒。《

蜀志》作「岁中卒」。益部为之谚《艺文类聚》卷二十一同引,谚作谣。《蜀志》无谚。曰:「任文公,智无双。」

徐诵,字子产。此条据《北堂书钞》卷九十八,《御览》卷六百十六(《学部》十。读诵)引《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中。……当脱有「阆中人」等字句。少读书,日不过五十字,诵千遍乃得,终成儒学。……脱官历行事。

谯隆,此条据《艺文类聚》卷四十八,《御览》卷二百十九引《

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为上林令。《类聚》令上有苑字。武帝欲广上林。《类聚》有苑字。隆言:「尧舜至治,广德,不务林苑。」帝后思其言,征为侍中。……当更有后文。今无考矣。

〔谯玄。〕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原阙之。行事详《士女目录》2章之注〔八〕。

〔赵珜。〕同上。参《目录》2章之注〔十〕。

〔赵宏。〕赵温柔,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其行事。原阙。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三〕。

〔严遵。〕严王思见咏《巴志》。当有赞注。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四〕。

玄贺,此条据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百六十二《潼川府路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常志巴郡总序》着「玄文和」,《

宕渠郡》着「大司农玄贺」,别无此文。故知为所阙赞注文也。字文若,《巴志》与《目录》作文和。《东观汉记》作文宏。宕渠人也。第五伦命为主簿,《后汉书伦传》云:「为宕渠令。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洁称。所在化行。终于大司农。」袁安辟掾。袁安,《后汉书》卷七十五有传。永平末为河南尹。后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为司徒。其辟玄贺为掾,惟见于此。历九江、沛郡太守,所在着德,吏民皆涕泣送之。《东观汉记贺传》残文云:「迁邺令,政化大行。为九江太守,行县,赍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临去日,百姓扶车叩马,涕泣随之。」迁大司农,为时名卿。按:此条引文首尾全。惟不能视为《常志》原文如此。查王象之时,行世之《华阳国志》已脱此篇,故元丰、嘉泰两刻以及旧校均阙之。《

舆地纪胜》他州收列人物,亦更无引及《华阳国志》者。此条与此下所引冯绲等宕渠人物各条,盖皆宋初已有之《渠州图经》所引。王氏转引之耳。转引至再,颇有删削。如「第五伦命为主簿」句上,必有「县令」或「蜀郡太守」字。「袁安辟掾」句上,亦必有「司空」或「司徒」字。「吏民皆涕泣送之」句上,亦必有「临去」或「每当迁转」字,始成文理。然以其删省不大,无害于义。故仅以注文补之。

〔庞〕雄,此条据《舆地纪胜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原作「都亭侯雄」四字领起。与下文重复,又脱其姓,显为转引时改。兹改还为庞雄二字。字宣孟,宕渠人也。始讨荆扬乱贼,有功。永初三年,南单于【擅】〔檀〕依《后汉书南匈奴传》改。与乌丸反。【杀】〔遣〕依《后汉书梁慬传》改。辽东太守耿夔,【遣】〔与〕依《梁慬传》改。雄讨之。大破〔降〕依《范书》补。单于。迁大鸿胪,封都亭侯。此亦当是由《渠州图经》转引,迭经删节,且多误讹。兹仅改其讹字,仍引《范史》为之补注如下:《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三年「秋七月,海贼张伯路等寇略沿海九郡。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讨破之。」又《法雄传》:「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初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击之。伯路等乞降。寻复屯聚。……党众浸盛。」经法雄再讨,平之。此《常志》「始讨荆扬乱贼有功」句注脚也。其时庞雄已作侍御史矣。又《南匈奴传》:「万氏尸逐鞮单于檀,永元十年立。……永初三年夏,汉人韩琮随南单于入朝。既还,说南单于云:关东水潦,人民饥饿死尽,可击也。单于信其言,遂起兵反叛。……冬,遣行车骑将军何熙、副中郎将庞雄击之。……单于见诸军并进,大恐怖。顾让韩琮曰:汝言汉人死尽,今是何等人也。乃遣使乞降。许之。单于脱帽徒跣,对庞雄等拜,陈道死罪。于是赦之,待遇如初。」又《梁慬传》云:「三年冬,南单于与乌桓大人俱反。以大司农何熙行车骑将军事,中郎将庞雄为副,将羽林五校营士,及发移边郡兵二万余人;又辽东太守耿夔率将鲜卑种众,共击之。诏慬行度辽将军事。庞雄与耿夔共击匈奴奥鞬日逐王,破之。单于乃自将围中郎将耿种于美稷。连战数月,攻之转急。种移檄求救。明年正月,慬将八千余人驰往赴之。……三月,何熙军到五原曼柏,暴疾,不能进。遣庞雄与慬及耿种步骑万六千人攻虎泽。连营稍前。单于怖,遣左奥鞬日逐王诣慬乞降。慬乃大陈兵受之。单于脱帽徒跣,面缚稽颡,纳质。……庞雄还为大鸿胪。雄,巴郡人,有勇略,称为名将。」此《

常志》「破降单于」句注脚也。时为永初四年,雄已为中郎将,行副车骑将军事。故还拜大鸿胪。位在梁慬上,而《范史》附《慬传》者。《东观记》未为雄列传,《范史》盖取《常志》文,以附《慬传》。其「有勇略,称为名将」等句,疑皆《常志》原文,为《渠州图经》所删者。再,耿夔,《范史》卷四十六有传。谓其永初五年,以云中太守代梁慬为度辽将军。元初元年免。建光元年复代邓遵为度辽将军,见《南匈奴传》,与其本传符合。则永初三年为辽东太守时未为叛胡所杀。相反,乃为与庞雄共讨匈奴有功者。则原引文之杀字,为遣;遣字为与之讹无疑。兹并改正。度辽将军,东北镇胡方面官。

冯绲,此条据《舆地纪胜》引《华阳国志》文。《常志》今本无此文。故知是所阙赞注。字鸿卿,宕渠人也。父焕,安帝时为幽州刺史。有〔怨者〕依《后汉书绲传》补。诈作诏书赐父死。父欲自杀。绲察书非御墨,劝父自上。果无其事。〔由是知名。〕依《绲传》补。……延熹五年,武陵蛮反,荆州骇扰。拜绲车骑将军,将十余万人往〔讨〕,斩首四千,获生口十万。《绲传》作:「受降十余万人。」自是之后,不复逆命。此亦迭经转引删节之文也。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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