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树杞林志
4.6 万字 · 约 2 小时 10 分钟 ·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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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长二丈五尺五寸。
焿坑桥在月眉焿寮坑。道光八年造。宽五尺、长二丈八尺。
富兴桥在月眉富兴庄。道光十年造。宽五尺五寸、长一丈八尺。
中坜桥在顺兴庄中大坜。上年造。宽三尺六寸、长四丈八尺。
顺兴桥在顺兴庄。上年造。宽四尺、长四丈六尺。
水仙桥在顺兴庄水仙仑。上年造。宽四尺八寸、长三丈五尺。
南坑桥在新城南坑庄。光绪二十四年造。宽三尺、长二丈八尺。
柑崎桥在新城柑仔崎。光绪二十三年造。宽二尺五寸、长二丈六尺。
软桥渡在软桥溪之北。
田寮溪渡在山猪湖庄前溪之西。
洽水渡在山猪湖庄前溪之西。
鹿寮坑口渡在鹿寮坑口溪之西。
石壁潭渡在石壁潭崁溪之西。
公馆义渡在九芎林街崁下溪之西。
谨按树杞林堡渡船,惟上堡有六渡而已。其在九芎林街崁下者,称为义渡,富民共立有田产,为渡夫辛劳之资,往来行人不消一文花费。其余五渡皆系民渡,渡夫到各街庄捐题,或榖或银,由人乐助;又有向过人取之,或数十文、或几文,多少不等。盖上堡河流不一,每逢大雨后,浅者固易架桥,深者非渡不为功。兹浅处已造有桥,深处复置有渡。行见一叶浮来,无虑洪波万叠;三篙拍去,倏然彼岸诞登。『招招舟子,卬须我友』;「匏叶」之诗,有不继「卫风」而咏于此哉!所愿后之仁人君子,或船破而重修、或水变而别裁,继承美举,实为一方之厚焉。
义塚
黄泥溜塚在树杞林街南。先年垦户金惠成献。
横山塚在横山庄外。
九甲埔塚在沙坑庄九甲埔。陈廷发献。
高梘头塚在九芎林高梘头。彭兴业献。
打砖窝塚在九芎林打砖窝。郑添绸献。
二寮口坪塚在北埔二寮口坪。姜荣华献。
月眉塚在月眉街头。金广福献。
谨按台湾义塚,由官建置者有之,绅民买献者亦有之。任人埋葬,不收地价,勒石定界,以垂永远;并严禁牛羊践踏之害,诚义举也。
水利
树杞林堡圳,水源由内山流入大溪,或堵陂、或筑塘,分圳灌田,开列于左:
一、花草林圳引溉花草林田。
一、上公馆圳引溉上公馆庄、坪林庄等处田。
一、树杞林圳引灌上公馆崁下、软陂仔、树杞林等处田。
一、鸡油林圳引灌鸡油林田。
一、员山仔圳引灌上下员山仔田。
一、麻园肚圳引溉麻园肚、上下七分等处田。
一、埔心圳引溉横山、埔心、头份林各处田。
一、横山庄圳引溉横山之田。
一、崁下圳引溉横山崁下之田。
一、新庄仔圳引溉新庄仔田。
一、沙坑圳引溉沙坑仔庄前田。
一、八十份圳引溉八十份庄前田。
一、九钻头圳引溉九钻头、田心、大肚庄等处之田。
一、九芎林圳引溉九芎林栅门外之田。
一、下山圳引溉下山水尾之田。
一、北埔圳堵塘引溉北埔坪之田。
一、埔心圳堵塘引溉埔心坪之田。
一、埔尾圳筑塘引溉埔尾坪之田。
一、南埔圳引溉南埔坪之田。
一、中兴庄圳引溉中兴庄崁下之田。
一、崁下圳引溉南埔崁下之田。
一、月眉圳引溉月眉崁下、赤柯坪等处田。
一、双坑圳引溉双坑之田。
一、粪箕湖圳引溉粪箕湖各处田。
一、十二寮圳引溉十二寮之田。
一、富兴庄圳引溉富兴庄之田。
一、西河排圳引溉西河排之田。
一、柑仔崎圳引溉柑仔崎、八分寮、油车坑等处之田。
一、十阄圳引溉十阄庄之田。
谨按大圳则众佃出榖,请一圳长盼顾修整;小圳则无圳长,系佃自顾;而陂塘小圳又当别论。但北埔溪圳较无支流,免虞绝渔之害。惟九芎林、树杞林之溪源支分六、七,常有绝渔之患。故附录禁约一通于后:窃思官有公法,民有私约。缘我九芎林、树杞林透入内山一带,溪陂圳水,通流灌溉,最关切、最紧要,断断不可暂时停息也。奈何屡有不良之徒,不顾他人工本,只图自己口腹,往往毁陂截圳,塞源绝流,以取鱼虾;全不思圳一无水,田即燥干,苗遂枯槁,妨农害稼,为患不浅。此种恶习,殊堪痛恨。爰是邀各庄长、众业佃,公同立约严禁:无论男、妇、老、幼,如敢故违仍行毁陂截圳、塞源绝流以取鱼虾者,定即严拏,将取鱼之人扭交街、庄长,或将取鱼之器具缴交街、庄长,公议重罚演戏全台、酒席二筵、红羽大烛、香楮、福炮等物;倘敢顽抗不遵罚者,定即同具公禀,将取鱼之人、或将取鱼之器具送官究治,决不宽恕。其白日拏获者,给赏花红银二圆;黑夜拏获者,给赏加倍,向业佃取领,决不食言。谨此告白。
●赋役志
户口 饷帑 盐课 蠲政
考三代征税之法,曰贡、曰助、曰彻。其名不同,其取民有制则一也。至于役一则,以下事上,亦所当然。但古者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此二者皆圣王爱民如子,而有体恤之至意存其间也。夫赋与役原为国家所必需。台湾一岛,前政府筹划多方,赋役之规不等,间有正供、屯租、大租、隘租之分。惟树杞林与北埔,前时独有隘租之名。隘租者,民间凑合股伙,自行垦辟田亩,就地取粮,为雇隘丁之费;已出隘租之田,而各色之租蠲免。厥后,光绪乙酉年,抚台刘铭传莅任台疆,仿「一条鞭」之法,凡一切大租、屯租、隘租均裁撤而统入为正供,奏请以台湾赋税悉照同安下沙赋税清丈陞科。田分上、中、下三则,上田一甲征银四圆三角、中田一甲征银三圆五角、下田一甲征银三圆二角。民之颂之者,谓其与三代征税之法,皆足令人感恩于摩已焉!若夫国有大役,则令富民或捐资另倩役工、或从正供配带役粮,此又贫民得沾格外之仁也。作赋役志。
附录「一条鞭」章程于后:
台北府正堂雷为札饬事,案奉爵抚宪札开:据淡水县知县汪兴褘具详,请将淡属大租户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小租户完粮,仍准大租户开明租额,报县立案,给单执凭,请给示等情到本部院。据此,除给告示札发淡水县遵照办理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通饬所属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计粘抄示稿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办理。毋延!切切!此札。
计粘告示抄一纸。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札。
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属田园课赋,民间向有大、小租户承粮纳赋之分。此次清丈,全台赋额从前所征银、米各款名目悉行删除后,归「一条鞭」办法;业经通行示谕在案。现据淡水县知县汪令兴褘详称:各乡验契诸单将竣,应行启征新赋。遵查淡属向有大、小租户承粮名目,亟须分别理办。现给丈单归小租户执领,粮一改归小租户完纳,深合就田问赋之义;唯大租户既不纳粮,若照旧额收租,未免太觉便宜。伏查敝邑官民收租者九款,除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妥议章程另行详办外,所有隆恩、官庄、拳和庄正耗以及汉业户、番业户、番丁私口粮、养赡租七款名目,请于光绪十四年起,按照上年所收租额作为十成,以四成贴给小租户完粮,实收六成;即向小租户收完,仍令小租户转向佃人将大小榖租一并全收,以昭公允。惟丈单、钱粮俱归小租户经手,大租户无可执凭,将来时远年湮,恐无稽考,易启争端:仍准大租户随时照章开明田根租数,报县立案,由官核明,另给印单为凭,以昭信守等情,详请批示前来。查淡辖各项田业既归小租户承粮,该县议令大租户贴给四成,事属公允;除详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大、小各租户知悉:尔等务须遵照此次定章,统以大租四成贴归小租户完粮,不得丝毫争执;如敢玩违,定行究办。其抄封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另议章程并示,毋得以此藉口。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新竹县正堂方为示佃交纳事,照得全台清赋改征钱粮,上田正、耗、补水平余一切在内,每甲征收番银三两零,中田二两五钱零,下田、下下田以次递减;上园照中田征收,以次递减,均归小租户完纳;案奉爵抚宪刘出示通行晓谕在案。其大租户往年应收租一百石者,自本年起,应贴小租户四十石,作为完粮之需;其余六十石,仍归大租户照收。小租户完纳钱粮,一俟开征之日,即分作上、下两忙匀完,或于上忙扫数照额全完亦可;均不准丝毫蒂欠。现当收租开征之时,诚恐各户未尽周知,未免观望延宕;除谕饬遵办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田主、佃户等知悉:尔等如有历年应纳大租,即自本年起完纳六成;其余四成贴与小租户包完钱粮,赴柜完纳,该佃等均不得稍有短欠。自今以后,务各遵照办理;上完国课,下安恒产。该小租户亦不准故意欠粮抗租,致干提究。此外,十四年分隘租、屯租供榖各项官征名目,均免再征。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四年六月廿一日给。
户口
古来户口之数,必有图籍之书,有司敬而编之,诸侯受而献之,天子拜而登之。所以郑重如此者,盖以民为邦本,而王者当按图籍而施乎教养者也。负版之式,孔大圣岂徒然哉!兹树杞林堡内苍赤虽属僻处山陬,而生齿之繁,已不下四万余人。而此中何以使老者衣帛食肉?何以使黎民不饥不寒?固甚望贤有司,上体君恩,下慰众志焉。足矣!是可举树杞林堡户口,胪列于左:
树杞林街北埔街一堡界内,统计四街长、四庄长;四街、一百七十三庄。户数七千五百五十,男二万二千一百二十九,女一万九千九十四;合计四万一千二百二十三。
树杞林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四十一庄。户数计共一千五百九十二,男四千七百一十八,女四千七十五;计共八千七百九十三。
树杞林街:户数二百六十四,男六百三十七,女五百九十八;计丁口一千二百三十五。
鸡油林庄:户数一百一十五,男三百七十三,女三百一十六;计丁口六百八十九。
软坡仔庄:户数二十四,男九十,女六十九;计丁口一百五十九。
上公馆庄:户数六十二,男二百二十七,女一百八十九;计丁口四百一十六。
上公馆崁下庄:户数七十四,男二百一十,女二百六;计丁口四百一十六。
大窝庄:户数六十,男一百六十九,女一百三十四;计丁口三百三。
下荳仔埔庄:户数三十七,男一百二十七,女一百一十五;计丁口二百四十二。
上荳仔埔庄:户数四十五,男一百三十八,女一百三十五;计丁口二百七十三。
茅仔岗庄:户数十四,男三十六,女三十二,计丁口六十九。
员岽仔庄:户数五十六,男一百四十七,女一百二十四;计丁口二百七十一。
花草林庄:户数四十一,男一百七,女百九;计丁口二百十六。
软桥庄:户数四十三,男一百十八,女九十七;计丁口二百十五。
猪湖仔庄:户数十五,男四十一,女四十八;计丁口八十九。
燥树排庄:户数二十七,男七十三,女四十四;计丁口一百十七。
中央寮庄:户数十七,男五十二,女四十七;计丁口九十九。
崩山下庄:户数十六,男四十,女二十三;计丁口七十三。
大窝浪庄:户数三十,男八十三,女五十九;计丁口一百四十二。
上坪庄:户数十五,男三十九,女三十九;计丁口七十八。
新竹围庄:户数十五,男二十九,女二十四;计丁口五十三。
老竹围庄:户数十一,男二十四,女十八;计丁口三十二。
筀竹林庄:户数十四,男三十三,女二十;计丁口五十三。
石嘴庄:户数十四,男三十二,女二十七;计丁口五十九。
番社仔庄:户数五十三,男一百七十八,女一百二十一;计丁口二百九十九。
油车窝庄:户数十八,男四十七,女五十;计丁口九十七。
狗辣林、小咸菜瓮庄:户数二十四,男六十八,女六十四,计丁口一百三十二。
沙坑仔庄:户数十一,男三十七,女三十七;计丁口七十四。
石牌员山庄:户数三十五,男一百,女八十九;计丁口一百八十九。
顶员山庄:户数六十八,男二百三十,女二百;计丁口四百三十。
头重埔庄:户数七,男三十二,女三十二;计丁口六十四。
二重埔庄:户数三十一,男九十五,女八十;计丁口一百七十五。
三重埔庄:户数三十五,男九十九,女九十四;计丁口一百九十三。
麻耀庄:户数二十,男五十三,女四十八;计丁口一百一。
梘头坜、托盘山庄:户数十七,男八十三,女八十一;计丁口一百六十四。
麻园肚庄:户数四十五,男一百三十九,女九十七;计丁口二百三十六。
菜头寮庄:户数九,男四十三,女四十二;计丁口八十五。
下七份庄:户数十九,男五十七,女三十九;计丁口九十六。
上七份庄:户数二十二,男八十八,女六十五;计丁口一百五十三。
下员山、牛路头庄:户数五十一,男一百八十一,女一百三十六;计丁口三百十七。
柯仔湖庄:户数五十九,男二百一十九,女一百八十三;计丁口四百二。
三角城庄:户数二十八,男六十七,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三十五。
坭桥庄:户数九,男三十一,女三十;计丁口六十一。
九芎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十六庄;户数计共一千一百二,男三千二百三十四,女二千八百五十五;计六千八十九。
九芎林街:户数一百三十九,男二百九十九,女二百七十一;计丁口五百七十。
崁下庄:户数一十,男二十一,女二十四;计丁口四十五。
高梘头庄:户数三十四,男七十六,女六十四;计丁口一百四十。
伯公窝庄:户数十六,男五十六,女五十八;计丁口一百十四。
水坑庄:户数一百二十三,男三百七十四,女三百四十六;计丁口七百二十。
中坑庄:户数五十六,男一百六十五,女一百三十九;计丁口三百四。
赤柯寮庄:户数三十八,男一百一十四,女一百三;计丁口二百一十七。
柯仔林庄:户数二十九,男一百一,女八十八;计丁口一百八十九。
到别牛东兴庄:户数二十三,男七十九,女七十五;计丁口一百五十四。
下五股林庄:户数十三,男三十八,女四十二;计丁口八十。
燥坑庄:户数三十八,男一百六,女八十六;计丁口一百九十二。
上五股林庄:户数三,男六,女五;计丁口十一。
下山庄:户数一百四十三,男四百五十六,女三百九十七;计丁口八百五十三。
鹿寮坑庄:户数一百四十七,男五百六,女四百一十八;计丁口九百二十四。
王爷坑庄:户数六十五,男一百七十九,女一百五十六;计丁口三百三十五。
石壁潭庄:户数一百六十八,男四百七十四,女四百三十;计丁口九百四。
山猪湖庄:户数五十七,男一百八十四,女一百五十三;计丁口三百三十七。
沙坑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一十庄;户数计共七百四十八,男二千三百一十一,女二千三百七;计共四千六百一十八。
沙坑庄:户数一百二十六,男三百五十,女三百二十二;计丁口六百七十二。
下四股庄:户数二十一,男六十四,女五十一;计丁口一百一十五。
燥坑庄:户数八十二,男二百八十四,女二百三十七;计丁口五百二十一。
矮梘仔庄:户数一十六,男四十七,女二十八;计丁口七十五。
白石湖庄:户数二十七,男九十五,女八十;计丁口一百七十五。
九芎坪庄:户数三十六,男一百一十八,女九十;计丁口二百八。
十份寮庄:户数一十七,男六十三,女六十;计丁口一百二十三。
南河庄:户数二十三,男六十四,女六十三;计丁口一百二十七。
大肚庄(附河坝庄、田心子、香员窝):户数一百一十五,男三百五十,女三百二十;计丁口六百七十。
九钻头庄(附上下大窝及水头庄):户数一百三,男三百二十,女二百六十九;计丁口五百八十九。
内湾庄:户数十五,男四十一,女三十一;计丁口七十二。
八十份庄:户数五十,男一百五十三,女一百十八;计丁口二百七十一。
马福社:户数三十九,男一百一十,女八十;计丁口一百九十。
太平地庄:户数六十七,男二百三十四,女一百七十一;计丁口四百五。
二确庄:户数十一,男二十八,女二十;计丁口四十八。
横山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十九庄;户数八百三十二,男二千四百一十八,女二千二;计共四千四百二十。
横山庄(附十小庄):户数二百五十八,男七百五十五,女六百一十九;计丁口一千三百七十四。
新庄仔庄:户数三十九,男一百二十九,女一百七;计丁口二百三十六。
二十份庄(附老甲坜):户数三十,男八十五,女五十八;计丁口一百四十三。
滥仔庄:户数二十一,男一百八,女九十六;计丁口二百四。
田寮坑尾庄:户数二十四,男五十四,女五十三;计丁口一百七。
上下苎园庄:户数二十一,男五十六,女四十二;计丁口九十八。
苎仔园庄(附尖笔窝):户数四十五,男一百九,女七十五;计丁口一百八十四。
水头排庄(附外湾仔):户数四十八,男一百三十三,女一百一十八;计丁口二百五十一。
田寮坑庄:户数四十四,男八十五,女九十二;计丁口一百七十七。
下湾仔庄:户数四十六,男一百四十六,女一百三十五,计丁口二百八十一。
油罗庄(附楠仔排):户数六十,男一百六十四,女一百二十,计丁口二百八十九。
芎蕉湖庄:户数二十四,男七十一,女四十九;计丁口一百二十。
大树龙(附草寮仔):户数十七,男四十八,女五十;计丁口九十八。
骑龙四份庄:户数二十二,男六十三,女四十;计丁口一百三。
竹篙屋庄(附新路坪及新公馆):户数四十八,男一百七十四,女一百二十九;计丁口三百三。
南窝庄:户数二十三,男七十三,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四十一。
北窝庄:户数二十一,男六十,女四十七;计丁口一百七。
■〈毛石〉仔金兴庄:户数十一,男三十,女四十;计丁口七十。
■〈毛石〉仔陂塘阁庄:户数三十,男七十五,女五十九;计丁口一百三十四。
北埔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三十一庄;户数一千四百六十八,男三千九百三,女三千二百五十五;计共七千一百五十八。
北埔街:户数三百三十七,男七百二,女六百一十三;计丁口一千三百一十五。
埔心庄:户数五十,男一百八十,女一百六十一;计丁口三百四十一。
埔尾庄:户数五十五,男一百七十一,女一百六十九;计丁口三百四十。
上面盆寮庄:户数三十,男一百二十五,女九十二;计丁口二百一十七。
下面盆寮庄(附水■〈石祭〉仔):户数五十二,男一百四十九,女一百一十八;计丁口二百六十七。
麻树排庄:户数三十,男一百一十,女九十九;计丁口一百八十九。
四份坪庄:户数十四,男四十四,女三十五;计丁口七十九。
尾隘仔庄:户数二十三,男五十六,女五十四;计丁口一百一十。
上大湖庄:户数二十,男六十,女四十四;计丁口一百零四。
三十二份庄:户数十四,男三十四,女二十五;计丁口五十九。
下大湖庄:户数四十九,男一百四十三,女一百零五;计丁口二百四十八。
石仔林庄:户数五十八,男一百五十三,女一百二十一;计丁口二百七十四。
福兴庄:户数三十三,男一百五,女九十八;计丁口二百三。
老四寮庄:户数二十九,男八十一,女七十一;计丁口一百五十二。
新四寮庄:户数三十九,男九十,女七十三;计丁口一百六十三。
二寮庄:户数一十八,男四十六,女二十五;计丁口七十一。
小份林庄:户数二十八,男五十五,女六十二;计丁口一百一十七。
头寮窝(附大坪及尖隘仔):户数二十八,男九十,女五十九;计丁口一百四十七。
南埔庄:户数八十,男二百五十二,女二百八;计丁口五百三十二。
番婆坑庄:户数三十五,男一百七,女八十五;计丁口一百九十二。
中兴庄(附阴影):户数九十二,男二百七十二,女二百三十七;计丁口五百九。
四份仔庄(附二湖):户数十四,男五十六,女五十;计丁口一百六。
大份林庄:户数五十六,男一百三十五,女一百;计丁口二百三十五。
九份仔庄(附坡头面):户数三十八,男九十二,女七十五;计丁口一百六十七。
小南坑庄:户数二十六,男六十六,女六十九;计丁口一百三十五。
石梗仔庄:户数二十七,男六十一,女四十七;计丁口一百八。
十四份庄(附草寮):户数二十二,男四十九,女四十;计丁口八十九。
大河底庄(附新兴):户数五十七,男一百二十六,女一百三;计丁口二百二十九。
焿寮坪庄(附内大坪):户数二十五,男七十七,女六十;计丁口一百三十七。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