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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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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沱。故曹粹中《诗传 旱麓》篇,以出旱山之池水为沱水也。此与江沱之沱,声画 同而义异。守敬按:道元盖 括《经》文语,非谓经沱在北字下也。戴氏据以改《经》,疏甚。论者疑焉,朱论上有而字,赵同,戴删。而不能辨其所在。赵而依孙 校改亦,云:按此篇惟释《禹贡》山水泽地所在,不及其它,而忽出池字,所以后人改三澨池为三澨地也。《索隐》引《水经》亦云,三澨,地名。今竟陵有三参水,俗云是三澨水,参音去声。《方舆纪要》亦曰,三汊水在竟陵南三十里,汊读曰叉,即《禹贡》三澨故地也。最为低洼。然道元又明明注为池字,则非传写之误可知,而不能正其缪,殆强弩之末,博

学好奇,或未致思耳。守敬按:此篇专释《禹贡》山水泽地,大率本《汉志》,而不释水,[惟有菏水一条。]以各水已见《水经》也。然太原、覃怀、大陆、九河、荥播、蔡蒙、原隰、孟津、醴皆不载,而霍山、陇山不见《禹贡》者乃窜入之,嵩高与外方两载,以荆山为东条,与马融、王肃大异。以九江在下隽县西北,与《汉志》大异。以谷水出嶓 ,可云传抄之误,而以开明之所凿,李冰之所堰,属《禹贡》之沱,其它名称不合,方位差池,不可枚举,与旧说多异。此必非出着《水经》者一人之手。郦《注》详略殊甚,大抵已见《水经注》者略之,然如历陵之敷浅原,下隽之九江,不见《水经注》,亦不着一字。而已见《水经注》者如朱圉山石鼓事,见《渭水》篇,衡山血马事,见《湘水》篇,羽山鲧化黄熊事,见《淮水》篇。大邳引《尔雅》山一成谓之邳,见《河水注》,而皆复载之。又如内方《注》云,《禹贡》注章山也,此郑康成引《地理志》说,何以不标所出?至敦物在扶风武功县西南,何以复以华山为敦物?此明明不学者妄加。又《积石山注》引《山海经》郭璞以为《水经》之文,则尤非郦氏所及知矣。郭氏何能引郦《注》?戴氏以郭此注,为后人所伪托,是也。

右《禹贡山水泽地所在》凡六十。全云:按六十之目,芟去陇山之误文,改正嶓 山之讹字,厘定三澨池之标目,斯为合。前人读《水经注》者,至此大氐以将毕业,神疲力索,不复细讨,于是陇山窜入,熊耳丧职,而三澨池且为寄公矣,可发一笑也。

校记

[一] 「浙音折,晋灼音逝,非也」 按:《项羽本记 索隐》引韦昭谓晋灼音逝,但《秦始皇本纪 集解》引「晋灼曰:其流东至会稽山阴而西折,故称浙。音折。」不作「逝」,或韦昭所见本误作「逝」耳。标点本《史记》未对照校正。

[二] 「引见《吴志 虞翻传 注》」 按:沈氏《疏证》亦云:「见《吴志 虞翻传 注》。」

[三] 「宋本作都尉。赵云:始新无都尉」 按:《吴书 贺齐传》,建安八年,候官既平而建安复乱,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是岁八年也。十三年齐始表立叶乡为始新县,立都尉府时尚无始新县。(「赵云……」一句,今据台北本删。)

[四] 「县南有孝子夏先墓……诸书并作孝先,与此异,未知谁脱谁衍」 按:沈氏《疏证》,「夏」字下补「先」字,引《寰宇记》睦州人物中语为据,云:「按此脱一孝字。此与殿本同脱。」

[五] 「《御览》四十六引此作峻」 按:今影宋本亦讹作「后」,不作「峻」。

[六] 「赵蛟改浣,云:《御览》引此作浣」 按:今影宋本《御览》四十六天目山条引《水经注》作「蛟」,不作「浣」。

[七] 「《一统志》,桐溪源出昌化县西」 按:《清一统志》杭州、严州均有桐溪,皆无此语。

[八] 「当是孙坚父锺,孙亮立庙,称曰太祖者」 按:赵氏误。《吴志》孙亮太平元年为权立庙,称太

祖庙。见裴《注》引《吴历》,非为「锺」也。

[九] 「《晋书 谢安传》,尝往临安山中,坐石室,临浚谷」 按:《注》言郡,则当在作太守时。此十二字可省。临安县属吴兴郡。「游县」犹言「行县」。

[一〇]「浙江又东径乌伤县北,王莽改曰乌孝,《郡国志》谓之乌伤……此句驳文」 按:此句非驳文,熊氏未细绎《注》文耳。《注》先出乌伤县,次 王莽改名,后 《郡国志》复旧名,层次井然。检班《志》,乌伤下班注莽曰乌孝,郦氏《注》引莽改名,岂未见班《志》?

[一一]「衔鼓之兴欲,令聋者远闻」 按:『兴欲』原作「故」,「聋」原作「袭」,朱《笺》引《异苑》文多误,脱一「兴」字,「欲」讹「故」,「聋」讹「袭」,依《类聚》七十二校正。

[一二]「《御览》……《舆地广记》引与《寰宇记》同」 按:《元和志》二十七义乌县下亦作「衔土」,但未言出《异苑》。

[一三]「自《舆地志》云,谷江……后人多为所惑」 按:沈氏《疏证》改「谷」作「縠」,引《寰宇记》龙游县下唐武德四年置縠州,云:「盖亦取此水为名。殿本与赵本作谷,皆误。」今按:《元和志》二十七盈州县下亦云:「縠水在县东南一里」。与熊氏说异。顾氏《方舆纪要》九十三亦作「縠溪」,云唐初置州以此。

[一四]「据《元和志》縠……水在须江县东南一里」 按:此熊氏误读。《元和志》二十七,衢州管信安、常山、龙丘、须江四县。须江县后有盈川县,县下有「縠水江在县东南一里」。此县指盈川县。

《志》云:「盈川县本汉太末县地,如意元年分龙丘县置。」聚珍本案:「《唐书 地理志》,元和七年省入信安。李吉甫以元和六年正月再相。」《元和志 序》结衔与《唐书》本传同,吉甫以九年病卒,故衢州但言管四县而盈川县在须江县后。此亦「縠」字不误之证。盈川县之省并在元和七年正月。据《唐会要》卷三十六,《元和志》之奏上在元和八年二月。

[一五]「考《元和志》、《舆地广记》龙游县本姑蔑,越西部也」 按:《元和志》有龙丘县,《志》云:「本春秋姑蔑之地,越西部也。」《寰宇记》九十七龙游县下云:「贞观八年分金华信安二县,置龙丘县。钱镠改为龙游。」《元和志》时不当云「龙游县」也。《疏》稍失检。

[一六]「明钞本并作梧。吴管本臆改支而朱沿之」 按:沈氏《疏证》云:「《后汉书 徐登传 注》:「梧,支也。」似非臆改。「吴管本……」一句,今据台北本删。

[一七]「或因以稽留为山号……《寰宇记》许由、葛洪皆隐此山」 按:沈氏《疏证》云:「许由当作许迈。」又云:「按真诰即许迈。」

[一八]「郡议曹华信家议立此塘……《世说 注》以为沈姓令县筑唐」 按:检《世说》无此《注》,惟《雅量》篇褚公投钱唐亭住条《注》引《钱唐县记》曰:「县近海,为潮漂没,县诸豪姓敛钱雇人辇土为塘,因以为名也。」下接言尔时吴县沈充为县令云云,《注》云未详,与杨说异。又按:《注》云「郡议曹华信家议立此塘。」《注》当本「县诸豪姓敛钱」而文有脱误。据《御览》八百三十六引《钱唐记》作「防海大塘,郡议曹华信象家富,乃议立此塘以防海水。」据此《注》原文本此,当是

议曹华信家富,「象」或是「豪」之讹,豪、家倒互,疑当作「华信家豪富,议立此塘。」

[一九]「浮山即包山也」 按:杨说是也。犹浮丘即包丘,包、浮,声有轻重。

[二〇]「百诗不从《南齐书 州郡志》」 按:「从」原作「为」,《南齐志》南兖州《序》「观涛立海陵」。

[二一]「谢安兄弟,数往造焉」 按:谢安弟万有《兰亭》诗,修禊时作,见《全晋诗》。此不必专指谢尚。又尚本传安是尚从弟,熊氏误以尚为安弟。

[二二]「后人因以名地」 按:此下钞脱「句践都琅邪,欲移允常冢, 中生分风,飞沙射人,人不得近。」共二十三字,今补。

[二三]「堤塘周回三百一十里,溉田九千余顷」 按:「三」原作「五」,「千」原作「百」。《疏》引《通典》、《元和志》、《寰宇记》并作「三」,证此作「五」误。检影宋本《御览》正作「三」,《疏》所本《御览》讹。又《御览》作「九千余顷」,与《注》文「万顷」合,《疏》引亦讹「千」为「百」,今订作「千」。

[二四]「径……残宋本、明钞本……作峭。路险绝。」 按:《御览》四十七引亦作「峭」。

[二五]「山东有湮井,朱湮井讹作硎」 按:影宋本《御览》四十七作「陉」。

[二六]「远望山的的状若射侯」 按:「的的」原作「的」,《类聚》八引作「远望的的如射侯」,的的言明,不重此字则文不成辞,今增。

[二七]「据《异苑》会稽石亭埭有大枫树」 按:见《御览》九百三十七引刘敬叔《异苑》。

[二八]「全亦依下改此作炼,戴依此改下作练」 按:全、戴改「下作练」同,不如《疏》所说,《疏》失

检。(「全亦……作练」一句,段删。又删「戴」下「又」字。)

[二九]「孔晔《会稽记》, 今开, 壁悉画作骑射之象」 按:「今」上原无「 」字,《御览》「今开」上有「 」字,孔晔时陈音 被发,见 壁画骑射象,此 上不当省,「 今开」三字为句,不能属下读。 壁开不辞,今订补「 」字。

[三〇]「夏后少康封少子杼以奉禹祠为越」 按:熊氏举《左传 襄四年 哀元年》文以明少康不得有少子杼,是也。《襄四年》杜《注》云:「后杼,少康子。」《哀元年 注》云:「季杼,少康子后杼也。」曰后杼,明其嗣少康为夏后。曰季杼,则为后来少子杼所由生,季于兄弟行为少故也。《注》文不当有「杼」字,宜删。《史记 越王勾践世家》明明言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不言少子也。

[三一]「阙北百步有雷门……《郡国志》云,句践所立……表事吴之意」 按:沈氏《疏证》云:「雷门即今绍兴府城五云门。」《御览》五百八十二引刘巘《定军礼》曰:「昔吴夫差启门以厌越,越人为雷门以禳之。击大鼓于雷门之下而门闻焉。」今补记于此以广异闻。《吴越春秋外传》八云:「范蠡外郭筑城而缺西北,示服事吴也。」阙犹缺也。吴越人信巫,范伯或阳表服而阴用巫禳术耶?

[三二]「又王逸少云……」 按:《世说 言语》二此条是王献之(子敬)语,《御览》百七十一引《宋略》同。钞者讹作「逸少」。

[三三]「此朱育所谓桓文林遗之尺牍之书,比竟三高者也」 按:桓文林即桓俨,事见《吴书 虞翻传

注》引《会稽典录》。本讹作「桓文」,标点本据《侯康、李慈铭说》补「林」字。

[三四]「浙江又东径柴辟南」 按:此下钞脱:「旧吴楚之战地矣,备候」九字,今补。(今据台北本增、补此句并《疏》文。)

[三五]「王莽之余衍也……宋本《汉志》作余衍」 按:此当是用徐松说,王先谦《汉书补注》云:「徐松曰如此。」

[三六]「浦阳江水又东流南屈,又东回北转,径剡县东」 按:沈氏《疏证》云:「旧《志》,剡溪至会稽县东九十里曹娥庙前。曹娥江亦曰东小江,以别于浙江也。按郦氏混东小江为浦阳江,其《注》文自剡县以下所称浦阳江,皆曹娥江之上源剡溪也。」

[三七]「再考《梁书》,同则引《梁书》」 按:检《梁书 张嵊传》无此文。然此语为熊先生复校时所记,后未及检,留之以着其治学校稿之勤,但加括号以示别。(此句今据台北本删。)

[三八]「诸仙,《御览》引此作都仙」 按:今影宋本作「诸」。(此句今据台北本删。)

[三九]「《地理志》又云县有萧山」 按:此县指余暨,《寰宇记》九十六萧山县下云:「吴大帝改诸暨为永兴。」下诸暨易名余暨。四十一后云:「永兴县故余暨县也。」《汉志》有余暨,郦《注》从后名。《宋志》、《南齐志》作永兴。

[四〇]「又疑是浦阳江之别名也」 按:沈氏《疏证》于此语旁加红勒。

[四一]「据《寰宇记》引作蛮」 按:郝懿行云《太平御览》六十五引作「率」,非也。据《太平寰宇记》

(九十三)引作「蛮」。郭《注》黟即歙也,「黟」亦引作「蛮」。今以《地理志》、《说文》证之,当是也。今局刻本《寰宇记》作「黟」。

[四二]「县有黑水祠」 按:「祠」原作「池」,《汉志》作「黑水祠」。《史记 集解》引郑玄曰:「《地理志》益州滇池有黑水祠,亦不记此山水所在。」

[四三]「郭《注》,霍山即天柱山」 按:郭注《尔雅》文,今补「《尔雅》」二字。

[四四]「《史记 夏本纪 索隐》引《志》作华山,古文以为敦物可证」 按:今标点本存「华」字而校改作「垂」。

[四五]「北岳在西北」 按:《疏》云:「北岳原误谷。」标点本作「谷」。王先谦《汉书补注》云:「段玉裁云谷当作岳。」徐松引《郊祀志》「神爵元年祠北岳常山于上曲阳」,则作「恒山北岳」者是。

[四六]「又于此下增《禹贡》北条山也六字《注》文」 按:赵增是也。下文有「《禹贡》中条山也」及「南条山也」二《注》,则此亦当增,据朱《笺》引马融、王肃《禹贡》说,亦以 为北条。如依班《志》则荆山为北条,亦当有《注》,但彼为班说,此则依《禹贡》立言,故赵补「《禹贡》北条山也」六字可从。西顷、蟠 皆有「禹贡」字,可证。又下文荆山在南郡条云:「东条山也。」

[四七]「案《山海[《西山》]经》郭璞《注》引此为《水经》之文,其《注》乃后人所托」 按:《山海经 海外北经》云:「禹所积石之山,在其(邓林)东,河水所入。」郝懿行云:「《西次三经》云云,非此也。此《经》所言,盖小积石也。」《大荒北经》云:「其西有山名曰禹所积石。」即此。又《海内西经》

云:「又出《海外》入禹所导积石山。」亦此也。故《经》为此二文,特于积石加禹以别之。

[四八]「《大荒西经》云……流沙出焉,径夏后开之东」 按:郦引文与今本《山海经》有出入。

[四九]「则非夏启也,道元盖抄变其词」 按:赵氏引《大荒西经》之文明夏后开非夏启,似高子说诗之固。《山海经》中历史人物往往与神相淆杂,盖古史本与神话有联, 《天问》已有此事,上三嫔同,得《九辩》与《九歌》同,岂异人耶?

[五〇]「三危山在鸟鼠西南,与岷山相连」 按:《水经注 江水》篇(卷三十一)云:「三危在敦煌南,与岷山相接。」《史记 夏本纪》「三危既度」句《索隐》曰:「郑玄引《河图》及《地说》云:三危山在鸟鼠西南,与岐山相连。」则《疏》不当作「岷山」而当作「岐山」。杨氏以《水经注》文入《史记 索隐》所引郑说,疑一也。又《禹贡》「三危既宅」,孔氏《正义》,但言「三危山必是西裔,未知山之所在,《地记》书曰,三危之山在鸟鼠之西南当岷山,则在积石之西南。《地记》妄书,未必可信。」是孔所见本已作「岷山」,与小司马所见本不同。

[五一]「以证《尚书》之三危,与《地记》略同」 按:赵引《锥指》略去胡氏二说之一,而云与《地记》略同,非是。原文胡渭引两说,一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广圆百里,在鸟鼠山西。」一云:「三危在敦煌南,与岷山相接,山南带黑水。」与《地记》略同。胡氏斥山南带黑水为妄言。

[五二]「《十三州志》,瓜州之戎为月支所逐」 按:局刻本《寰宇记》百五十三「支」作「氏」。

[五三]「朱圉山在天水北,冀城南」熙仲按:《疏》引《蜀志 姜维传 注》引《魏略》称言天下郡治冀,

盖魏复改汉阳为天水也。此称天水冀城,乃《经》作于三国魏人之确证。是也。《续汉志 注》献帝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汉阳上郡为永阳,是终汉世仍称汉阳之证。《姜维传》建兴六年,丞相诸葛亮军向祁山,时无水守适出案行,是魏称天水之一证。《维传》称天水冀人,《注》亦有天水太守马遵「念所治冀县」之语,天水治冀无疑。余检《魏书 杨阜传》,亦称天水冀人,是曹魏复称天水之证。《曹操纪》建安十八年十一月,十九年正月有马超在汉阳及汉阳尹奉之语,又记省永阳郡,是操时尚未改汉阳复称天水之证。《曹丕纪》延康元年七月有武都氐王杨仆率种人内附居汉阳郡之文,则复称天水当在黄初中。又《曹叡纪》太和二年有天水南安安定三郡民叛应亮之文,则复称天水在太和二年之前。《姜维传》建兴六年有天水太守适出之文,是二二五年已复天水之称,《水经》成书(朱圉山在卷四十)必在魏初,不得早于黄初,当在公元二二一至二二五年之间。拟定为黄初四年后。

[五四]「古文以为内方山」 按:《纪要》七十七安陆县下章山条,顾祖禹云:「或以为即内方山,误。」

[五五]「毗陵,北江在北……北江在毗陵县北」 按:下一「毗陵」原作「武进」,标点本作「江在北」,依《汉志》同郡吴县下「南江在南东入海」文例,杨《疏》补「北」字是也。标点本漏校。王先谦《补注》校依钱大昭说有《注》。《续志》「武进」作「毗陵」,杨《疏》虽非引文,亦不宜用「武进」字。今订。

[五六]「陶丘在济阴定陶县之西南」 按:《汉志》济阴郡定陶,《禹贡》陶丘在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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