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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志存记录

水东日记

33 万字 · 约 15 小时 56 分钟 · 27 / 43

会员可开白话

还有陈氏则有陈奇泉、陈昆泉等,二人若非兄弟也应该是父子关系。至于慎独斋刘氏则以刻书世代相传,剡兼通史学,宣德正统年(1426~1449)间,曾纂《少微宋》《少微元》二鉴,又纂尹氏发明以下数家入纲目,刘宽刻之。因此,宽与剡或为同族兄弟,宽则为刘洪之祖或曾祖。[30]以上所提到出版家,几乎是家族企业的经营型态,这也是中国企业迄今犹存在的生态模式。

也有一人在两地开设书坊者,如新安汪瑗之《楚辞集解》,在卷首空白扉页上则押有黑色方木戳牌记四行云:「本坊精选新旧足册/好板书籍,倘有残篇/短缺,认明兴贤堂书/铺唐少村旡误」下押「唐少桥」印记,不但说明唐少村与唐少桥为同人名号,并为金陵书坊及兴贤堂书铺的老板,而在两地开铺,似此情形非止一端。

三、市场经营状况

产品一旦出厂,必定在市场上流通,并任由消费者的意愿选择购买,也决定了产品的价格;而尽速变现,换取资金和获得利润,这是经营书坊者所追求的目标,两者互利而共生,也是市场上永不变更的法则。问题是消费也有其常态规律,其中包括消费群众外在的种种条件和内在心理的影响而决定。就以文化事业而言,并非人人都能完全消化与胃纳,纵使作品本身如何的通俗,毕竟不见得适应所有的文盲或饥寒度日的民众。也因如此,其消费群众必都集中于都会区或城市内,并且还是有钱又有闲的读者群为主,农村或边疆地区消费得起的群众,除了地主之外,恐怕少之又少,此即胡氏《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所说的:

凡燕中书肆,多在大明门之右,及礼部之外,及拱宸门之西。每会试

举子,则书肆列于场前;每花朝后三日,则移于灯市;每朔望并下瀚

五日,则徙于城隍庙中。灯市极东,城隍庙极西,皆日中贸易所也。

灯市岁三日,城隍庙月三日,至期,百货萃焉,书其一也。[31]

这是书肆在燕中一带摆摊销售的情况,而且也非胡氏一人之见,如王锺翰也说:

有明一代,京师鬻书,在旧刑部街之城隍庙、棋盘街、灯市三处,刻书

则在宣武门内之铁匠营与西河沿两处,然皆不甚盛,盛在江南也,清初

仍同于明。[32]

以上两人谈到北京书肆的销售情况几乎大同小异,集中地则以城隍庙、灯市为中心,棋盘街是否在大明门之右,礼部之外及拱宸门之西,则不敢断定,或者所指地方也该不远才是。这些书肆都以市区人口聚集处作为贩书据点,除了年中月日定期贸易外,尤其在会试举子之期,更是热闹滚滚,引来百货聚集。直到清朝中叶以后,才转移于庙寺中,因此王氏又云:

隆福寺书肆不知所自始,明代灯市口有书肆,月只三日,大抵雍干之

际始迁于寺。[33]

北京如此,南京又是如何?根据胡氏《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云:「凡金陵书肆多在三山街及大学前。」[34]至于建阳一地,据明嘉靖《建阳县志》卷三云:

书市:在崇化里,比屋皆鬻书笈。天下客商,贩者如织,每月以一、

六日集。[35]

可见各地的经营模式及开市时间各有不同,除了固定的书肆外,也有一般非临时性的摆摊,并且带有早期的市集意味。因此,出版者都在刻书时,在书籍的牌记上刻印了自家的书肆地址,如:《新刊真楷大字全号搢绅便览》三册,每册后注:「北京宣武门里铁匠胡同同叶铺刊行,麒麟为记。」又汪谅刻的《文选》,其题识云:

金台书铺汪谅见居正阳门内西第一巡警更铺对面,今将所刻古书目录

列于左,及家藏今古书籍不能悉载,愿市者览焉。

凡此牌记或识语,都在说明自家书肆的地址居所,方便读者寻踪访求购书。

四、产品成本及贩卖价格的考察:

当产品流通于市场上,除了民生急需的消费品外,其它非亟需必备的民生消费品则视收入所得与积蓄,决定是否购买消费,以及是否具有消费的条件,这个只有从群众是否有闲有钱及略通文理来作考虑,然后任由价格机制决定其消费的合理性。前者涉及有明一代的总体经济问题,不是三言两语可以理清;若仅就个体经济而言,文化原为总体经济中的一环,属于上层结构,其消费结构群也只限于一般的知识士分子,而通俗文化仍非启蒙、科举、医药、农经、阴阳黄历、随身宝等一类的实用书籍,它只是精神娱乐群当中的一个小环节,再怎么通俗仍有其一定的销售量限制,除非价格便宜到合于消费者的意愿。所以考察图书成本与物价的差额比或实用书籍与通俗书籍的贩卖价差,便是判别的唯一依据,至于消费者的心理因素今日则恐难以察考了。

(一)、物价情况

根据万历十三年(1585)重梓之《御制大明律例招拟折狱指南》十八卷,其首册上栏钦定时估例载有各种商品行市,提到金一两四百贯,银一两八十贯,铜钱一千文八十贯,粳糯米一石二十五贯,盐每十斤二贯五百文,香油一斤,茶一斤各一贯,榜纸一百张四十贯,笔十支二贯等,这应是明初的一般物价状况。根据这个物价纪录推算,如用一百张榜纸印刷书籍,不计油墨、刻工、印刷工及装潢工费,就已高达一石六斗米的物价,则当时书籍的价格并不便宜。

事实上,物价也非一成不变,明代处理纸钞与金银铜价的问题,曾经弄得通货膨胀,物价飞腾;又荒年欠收,米价自然比丰年高涨,此已见诸于明末的史籍和话本小说诸记载中,所以清朝叶梦珠《阅世篇》对明末清初之物价情况曾经如此的纪录:

崇祯五年(1632),每斗白米价一百二十文,值银一钱。至十一二年(1638

~1639)间,米价一斗三百文,计银一钱八九分。崇祯初,猪肉价每

斤价二分上下,茶精者岕片,旧价银二三两一斤。竹纸如荆川太史连、

古筐将乐纸,其幼时七十五张一刀,价银不过二分,后见增长。至崇

祯末、顺治初(1643~1647),每刀纸七十张,价银一钱五分。[36]

明初榜纸一百张四十贯,约银半两,平均每张纸钱约银0.5分;到崇祯五年(1632)时,竹纸如荆川太史连、古筐将乐纸,叶梦珠幼时七十五张一刀,价银不过二分,每张纸则约0.03分不到。后虽涨价,至崇祯末、顺治初(1643~1647),每刀纸七十张,价银一钱五分,平均一张纸约0.2分多。榜纸或者比竹纸的质地佳,所以价格贵,不过崇祯末年的纸张价又比明崇祯初年贵了七倍,则是明显的事实。因此,以一百张的连史纸印书籍,其费用在崇祯初年以前约值三升白米,末年则值约一斗有余,前后两种纸价若加刻工、印制、油墨及装潢,则书价成本不低,贩卖价格恐不便宜。再以谢肇制《五杂俎》所谈及的明代谷价和水费加以比较:

一日呵得一担水,纔值二钱,廉者之言也,然亦杀风景矣,质润生水

自是砚之上乘,譬之禾生合颖,麦秀两歧,可为多得,一石榖纔值二

百钱平,萧颖士谓石有三灾,当并此为四也。[37]

水取之于天然,挑一担水只卖得二钱,则一天的人工劳动成本约一合白米价,谢肇制认为工资太便宜了,不足五口之家的生活费,这是否也会影响到技术劳动工资的成本价?我们还无法确认这个问题。不过,根据《昭和法宝总目录》第二册说:万历三十三年(1605),每僧一日饭食腐菜算银一分。[38]如果按照僧尼过午不食的惯例,斋食一日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是一分银子,十分清苦,那么一般人生活至少要加倍计算,倒是可以让六七个人过活了。至于百张纸的书本,纸价成本随时间变化而有约3分或2钱之别,若仅限吃饭食泡菜,约可供一人三餐,或一周的份量。

(二)、刻工价格

刻工的劳动报酬既是维持个人生活的基本要件,也是书坊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要素,每每影响了书籍的贩卖价格。叶德辉在「明季私刻盛行,故刻工极廉」里对于明清以来书坊刻书及工价情况,曾有如此说明:

蔡澄《鸡窗丛话》云:「先辈云:元时人刻书极难,如某地某人有著作,则其地之绅士呈词于学史,学史以为不可刻则已;如可,学史备文谘部,部议以为可,则刊板行世,不可则止。」故元人著作之存于今者,皆可传也。前明书皆可私刻,刻工极廉,闻前辈何东海云:「刻一部古注十三经,费仅百余金。」故刻稿者纷纷矣。、、、按明时刻字工价有可考者,《陆志》、《丁志》有明嘉靖甲寅闽沙谢鸾识岭南张泰刻《豫章罗先生文集》,目录后有「刻板捌拾参片,上下二帙,壹百陆拾壹叶,绣梓工赀贰拾肆两」木记,以一版两叶平均计算,每叶合工赀壹钱伍分有奇,其价廉甚。至崇祯末年(1644),江南刻工尚如此。徐康《前尘梦影录》云:「毛氏广招刻工,以十三经、十七史为主,其时银串,每两不及七百文,三分银刻一百字。」〔参见新文丰《丛书集成新编》本第50 册第36页,民国七十五年初版〕则每百字仅二十文矣。今湖南刻书,光绪初,元每百字写刻木版工赀五六十文,中叶以后,渐增至八九十文,元体字小者百五十文,大者二百文,篆隶每字五文。至宣统初,已增至百三十文,以每叶五百字出入,每钱银直百六十文,计每叶合银参钱畸零,视明末刻书已增一倍。[39]

盖叶氏初据前辈传闻,后引《豫章罗先生文集》及徐康《前尘梦影录》作证明,然后以明代工价与清光绪年间湖南刻书价比较,是否正确无误,犹待细论。惟考之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王惠雕刻赵撝谦《学范》二卷,其识语中说:「遂俾匠氏历山罗友庆鸠工以刊之。纸以张计,七十有一;字以数计,二万一千六百二十有奇;计工以日,二一百一十有三。始于九月壬子(十月十七日),成于冬十月丙申(十一月三十日)也。」则每张字数约304.5个,起迄费时四十五天,工作日二一百一十有三,约需五个工人,每一个人工作日平均工作量的进度需要刻完一百字左右。因此,以下我们就根据一人百字的平均工作量作为计算准则。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刊行《明文衡》九十八卷,序文谈到:「总为费计二十万有奇。」其工费除了九十八卷的字数刻工外,还应包括有纸张、装订及油墨、印工等费用在里头。

到了万历二十九年(1601)刻《方册藏》,每字一百,计写工银四厘,刻工银三分五厘,每版一块两面刻成满行(约八百字),通计费银三钱。同时北监刊《廿一史》靡六万金有奇。[40]四十年(1612)刊行的《径山藏》《经律异相》各卷都刊署题记,其卷一云:「浮度居士吴用先施赀刻此《经律异相》第一卷,计字八千七百七十个,该银四两三钱八分五厘。自下释在慎对,上元王自谦书,许一科刻。万历壬子岁夏六月径山化成识。」该经刻工三一人,费时五月,第一卷十六人,第二卷十三人,第三卷二人。因此据此计算,每百字付费五分,一般刻工每天百字,月工资一两五钱。

又明刘若愚《酌中志》卷二云:「一刻字匠徐承惠供:本犯与刻字工银,每字一百,时价四分,因本犯要承惠僻静处刻,勿令人见,每百字加银五厘,约工银三钱四分,今算妖书八百余字,与工银数相同。」[41]据此,每百字时价四分,八百字约三钱二分,另因特殊刊物而外加五厘部分,与嫌犯供词的刻值约略相当。又如崇祯初年贺家兄弟捐资刻印《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一至卷六十均有末题,首卷云:

丹阳居士贺懋莹焘、懋炜仰承先严贺学礼遗愿施赀刻此《大方广佛华

严经疏》卷第一,计字九千二百六十四个,该银四两六钱八分四厘,

海虞弟子契慧净住沙弥契机同对,崇祯二年(1629)夏月径山化城寺

识。

则每百字约五分;全书共有六十六万八千二百七十字,该银三百三十四两零一钱三分五厘,其百字工值仍然相同。另有《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与前合计字九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字,该银四百九十一两六钱二分五厘,平均每百字仍为五分钱。[42]又如《吕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神僧名经》乃体邑商山居士吴祚助刻,共四十卷,计字三十万七千一百三十九字,该银一百五十九两三钱六分六厘,平均每百字亦为五分钱。[43]凡此,均说明当时刻工价每百字五分应是定例。至于叶氏引用成化刊行的《豫章罗先生文集》,其牌记是这么说的:「刻板八十三片,上下二张,一百六十一页,绣梓工资二十四两。」则每页合0.149两,每页平均400字计,每百字得工价银三分七厘。这和崇祯末年,毛氏汲古阁广招刻工,三分银刻一百字接近。比较便宜的是邵氏《弘简录》刻费九百余金,计字三百四十万有奇,每百字为银二分七厘。[44]

此外,另据刻成于万历末年的《嘉兴藏》〔《中华大藏经》复印件〕,以及成于清初的《续藏》及《又续藏》。其刊刻时,乃由私人或寺庙捐刻,经中每卷均题捐刻人,刻字多少,该银多少亦有明确数据,

所以无论如何计算,从明初到崇祯末年的刻工价格,都在五分到二分七厘之间。由于明初出版业需求刻工量少而质高,所以劳动薪资也厚;随着出版业的发达,技术工人比前普及,而劳工素质良莠不齐,同业间竞争又特别激烈,说不定明代晚期的刻工薪资反而转趋下降或同工不同酬的情形。不过,这生产过程中是否包括写工价格,我们无从考察,只有《方册藏》谈到每百字写工银四厘。那么,一般刻工的日工资在明初约五分,中叶至末期也在三、四分左右,约可让二口之家每天饭食泡菜勉强过活,或购买二合白米。如以百叶书籍,每叶20字*20行,共四百字计,则刻工价及写工价约合银一两半,全书刻写工价约需一百五十两,用纸则有五两、三钱、二两之别。装订百叶成二本套装之装潢费用,以及刷印工费、油墨钱也还未计算在内,则其全书的成本工费更难详估了。

(三)、书籍售价

不过,我们可以从市场上的实际贩卖价格来看,目前可以收集到的数据,如《新锲侗初张先生注释孔子家语隽》五卷,「师俭堂谨依京版重刻」,封面上则题:「是刻系张太史家珍,本堂币请重梓,仍加校雠,宋体楷刻,无一差讹,每部冗价纹银参钱正,买者请认师俭堂的板。」《大明一统志》九十卷,杨氏归仁斋梓,封面题:「每部实价纹银三两」,此书凡三十册,则每册约值一钱。又安正堂梓《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一百二十五卷,书前牌子题:「万历辛亥岁(三十九,公元1611年)孟夏月重新整补,好纸版,每部价壹两整。」杭城李衙刊万历刻本《月露音》牌记标注「杭城丰东桥三官巷口李衙刊发,每部纹银捌钱,如有翻刻,千里究治。」

以上书籍都非小说一类,其市场价格与小说是否不同,还需更多的资料比对,但是从金阊书坊舒冲甫刊《封神演义》标注「每部定价纹银贰两」,以及金阊龚绍山梓行的《新镌陈眉公先生评点春秋列国志传》十二卷,封面上记明:「每部纹银一两」,则二书既非士子科举的参考书籍,也非家家必备的《万宝全书》等日常实用书籍[45],只能算是消遣性的书刊,然而动辄一至二两银钱,若换算物价,已足以供给五口之家饭食泡菜约个把月的生活费用了,那么,书价怎算得是便宜?倒是有关投资报酬利润约有几成?售价是否随时调整变动?以及传统市场上讨价还价的折扣惯例,在此倒是不见明文记载,无法详细讨论与确证。

参、书坊在市场上的经营手法

通常书坊主人在投资制造了一套模具后,不必等待刻版全部付刻完成,即可开始刷印,生产书籍,然后推销于市场上,这种流水式的接力作业,可说是赶工生产最常见的模式;甚至不必等待完成打眼装订的最后手续,而推到市场发售的情形也不乏实例,如Dr. Soren Edgren演讲中例举的《地方志》即可能是其中一例。这种急于变现,尽快收回成本和获取利润,则是投资者为求绩效的不变法则。因此,在绩效压力下促成书坊的经营手法颇值得注意,这里仅就几个方面来谈:

一、以老字招牌和重金收购作信用及礼聘名家为号召

这是出于对消费读者群的宣誓,保证自家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如《楚辞集解》一书,其封面即刻有唐少村小影半身像,头戴斗笠,手执书册,上栏有「先知我名,现见吾影,委办诸书,专选善本。」这是一种让人睹影而知其书品的保证行为,有如今日作者之附相片于书的外封面或内封里。又如《卜居秘髓图解》一书的封面也有「都门叶近山币购,以寿诸梓。」这是向消费大众保证自己刊刻的书籍不是一文不值的廉价品。似此情形,目前可以看到最早广告应是汪谅所刻的《文选》,其题识云:

金台书铺汪谅见居正阳门内西第一巡警更铺对面,今将所刻古书目录

列于左,及家藏今古书籍不能悉载,愿市者览焉。

这种说明自家的地址和书肆贩卖的书目,无非是打着广告招徕读者的惠顾。尤其小说的消费读者既是广大群众,属于通俗读物,其竞争当更加激烈,因此像《万锦情林》一书的封面,上题横书『双峰堂余文台梓行』,左行直题『锲三台山人芸窗汇爽万锦情林』,右下直题『一汇钟情丽集』、『一汇三妙全传』、『一汇刘生觅莲』、『一汇三奇传』、『一汇情义表节』、『一汇天缘奇遇』、『一汇传奇全集』等共七行,中下栏云:『更有汇集诗词歌赋诸家小说甚多,难以全录于票上,海内士子买者一展而知之。』中绣余文台本人影相安坐图,前置书案,旁侍两童,内题『三台馆』匾额及『成化门』店址,每卷首二行署『三台馆山人仰止余象斗纂,书林双峰堂文台余氏梓。』卷六底叶有『万历戊戌(公元1598年)冬余文台绣梓』牌记。这么周全而详实的广告标记和质量保证,诚不多见。至于《封神演义》在其封面的识语中也说:「此集乃某先生考订批评秘册,余不惜重赀,购求锓行。」而一般的讲史小说往往以「按鉴」编辑,标榜内容有其史实根据,并非全是胡扯杜撰。有的则用区域地理环境,文化水平较高的「京本」作号召;有的则在「按鉴」本上,加上了辅助阅读的「全像」图版。如果从招牌字号来说,明标「本衙藏板」、「鼎锲注释」,则是以信用可靠的官府刻书代表产品的质量[46][47],以区别福建一地生产劣质的麻沙版印书。[48]至于以「新刻增异」、「残本新刻」、「增广」、「新刊出像音注」、「重言重意」、「诸儒批点」、「新刊校正京本大字音释圈点」等之冠加于书名上面,无非说明内容或形式上加了一些工夫,使产品的质量提高,争取读者的青睐购买而已。有的则是虚有其表,欺骗读者的恶劣手段。盖小说既然沦落于文化市场上,成为商品经济中的一环,其经营手段和营销策略自然沾染市场上的种种商业习气,而有过度夸张的宣传。似此情形非止一端,若加细分,可以分成如下几种内容的广告噱头:

(一).真本遗文︰证明本书不是杜撰或乡壁虚造,而是正史逸传中的另外一章,只有本家独有,别无分号,如《隋史遗文》即取名于此,用以吸引读者的注意。[49]还有以「残本新刻」作号召,说明此书别无他号。

(二).珍本好书︰说明该书是珍贵的本子或特好的书籍,用于向读者推荐。有冠以才子之书而自居者,好向消费群众号召值得一读,如第一到第七才子书,各有专属书籍,《水浒传》即被题作「第五才子书」。又如前面提到的《新锲侗初张先生注释孔子家语隽》五卷的封面,不只说明师俭堂依京版重刻,还说该书原系来自张太史家的珍藏本,在花钱买到后请人重新刊行,又加校雠,用宋体字楷刻,无一差讹,特请买者认明。

(三).增广新刻:通常在落后别家发行的情况下,为了吸引读者再次的购买,只好说明本书内容不同于往昔;或者为了争胜别家的产品,只好表扬自己增加了详实的内容,证明与它家产品不同,甚至在内容意义方面也有所别异。或者以新刻印刷,版面效果的良好条件,冠于书名之上,凡是在原书名上加上「新刻增异」、「增广」、「重言重意」等名称者,不外如此。

(四).大户编辑︰为了向消费群众推介新出版产品质量的优良可靠,必需委请有学问的知名文人为书肆从事小说的编辑工作,以表示质量的可靠性,绝对不是出于名不见经传的三家村学究所作的那种断烂朝报式的篇章可以比拟,所以明朝中叶以后,凡是有名的文人或通俗作家,往往会被强拉挂名于书中,如袁中郎、锺伯敬、李卓吾等都是他们藉以号召的知名人物。至于大户编辑者如余邵鱼、余象斗等是也。当然其中也不乏雇请专业编辑者从事,如余象斗的三台馆刊《全像按鉴演义南北两宋志传》序中就曾提到:

昔大木先生,建邑之博洽士也,遍览群书,涉猎诸史,乃综核宋事,汇为一书,名曰《南北宋两传演义》,事取其真,辞取其明,以便士民观览,其用力亦勤矣。

此外,邓禹模更是余家聘请的主要责任编辑。然而大部分文士只是未经挂名者同意或假托已死的人,作为欺骗读者的一种经营手法及噱头。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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