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政书
明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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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也。夫普天率土,莫非王臣。要荒之裔,以职事来朝,正宜示以彝宪,俾知共主之尊,义在则然;即顽梗不率之风,因之尽戢。彼望之之议,特以威德不能及远,聊为权宜之计耳!后儒无识,遂至承讹袭谬。岂知帝王抚临中外,予以拊循,尤当明其体制。若概以敌国待之,转致取轻殊俗。于恩威并用之道,宁有当哉?”
卷十六 礼十一(军礼 )
◎亲征
洪武元年闰七月,诏定军礼。中书省会儒臣议亲征、遣将礼,奏之。(《大政记》。 )
永乐八年二月,帝自将征卫拉特。(旧作瓦剌。 )五月,大败鞑靼于鄂诺河,(旧作斡难河。 )布尼雅实哩(旧作木雅失里。 )遁,遂征阿噜台。六月,击阿噜台,败之。
十二年二月,诏亲征卫拉特。六月,至和拉和锡衮。(旧作忽兰忽失温。 )大破卫拉特兵,追至图拉河。(旧作土剌河。 )吗哈穆特(旧俄马哈木。 )遁。
二十年三月,帝自将征阿噜台。七月,帝至沙珲原,阿噜台遁,遂征乌梁海。(旧作兀良哈。 )
二十一年七月,帝复自将征阿噜台。七月,至上庄堡。蒙古额森托噶(旧作也先土干。 )来降。
二十二年正月,复诏北征。六月,前锋至达兰纳穆尔(旧作答兰纳木儿。 )河,不见敌。命张辅等穷A3三百里,无所得。帝进驻河上,以粮尽引还。(已上《三编》。 )
宣德元年八月,汉王高煦反。帝亲征,至乐安,高煦出降。
三年七月,帝自将巡边,败乌梁海济勒默特之众于宽河。(已上《本纪》。 )
正统十四年七月,卫拉特分道入寇。太监王振挟帝亲征。兵部尚书邝野、侍郎于谦力言:“六师不宜轻出。”不听。吏部尚书王直率廷臣力谏曰:“敌势猖獗,陛下但宜固守封疆,申号令,坚壁清野,蓄锐以待之,可图必胜。不必亲御六师,远临塞下。况秋暑未退,旱气未回,青草不丰,水泉犹塞,士马之用未充。兵凶战危。臣等以为不可。”不从。(《三编》。 )刑科给事中曹凯言:“今日之势,大异澶渊。彼文武忠勇,士马劲悍;今中贵窃权,人心玩懈。此辈不惟以陛下为孤注,即怀、愍、徽、钦,亦何暇恤。”皆不纳。(《曹凯传》。 )
正德十四年八月,帝自将击宸濠。礼部上祭告仪注如旧。帝令祭祀俱遣官代。及疏请遣官,有制勿遣。其颁诏亦如旧制。(《礼志》。 )○阅武
洪武六年三月戊申,大阅。二十年二月壬午,阅武。永乐八年二月,北征,大阅。十二年二月己酉,大阅。四月甲辰朔,次兴和,大阅。
二十年四月乙卯,次云州,大阅。五月丁卯,大阅。壬申大阅。二十一年八月己酉,大阅。宣德四年十月甲午,阅武于近郊。(已上《本纪》。 )正统十一年十月,上阅武于近郊。(《实录》。 )
天顺四年十月甲子,阅京营将领骑射于四苑。十一月丁酉,阅随操武臣骑射于西苑。(《本纪》。 )成化元年二月,简阅团营将士。(《大政记》。 )
九年四月壬午,阅武臣骑射于西苑。十一月丁酉,复阅骑射于西苑。(《本纪》。 )
隆庆三年九月辛卯,大阅武于教场。上戎服登坛,分别将领及侯、伯、锦衣、中射等第,赏罚有差。大阅久不行,至是以为旷典,百官称贺。(《明书》。 )
万历九年三月丙寅,大阅,准隆庆三年例行也。(同上。 )
崇祯十年八月,车驾阅城。铠甲旌旗甚盛。群臣悉鸾带策马从。六军望见乘舆,皆万岁。帝大悦,召尚书入御幄,酌以金卮,然徒为容观而已。(《兵志》。 )
◎附阅马
嘉靖十二年三月,上幸南苑环碧殿阅马。马有玉麟、飞白、玉骢、照夜碧、银河练、瑶池骏:飞白凡七。召辅臣入,赐茗饮。(《嘉隆闻见纪》。 )是日大朝毕,上暂退,更便服。于殿外丹陛上设幄,群臣侍班。御马监之马,云锦成群,壮士控之,由东过西,最为盛观。嘉靖以后,久不举行,崇祯五年,冬至郊祀。明日,百官入贺。朝毕,复一阅视。是日阅马三百三十三匹。(《春明梦余录》。 )
◎遗将
洪武中,命大将仪:上服武弁服,御午门;百僚盛服陪;大将军拜前,诸将拜后;先授节,次授钺讫;出勒所部,建牙、鸣鼓角、正行列、擎节钺、鼓吹前导。百官以次送出。(《山堂别集》。 )
建文元年六月,命李景隆为征虏大将军,将兵五十万北伐,赐通天犀带。帝亲推毂,饯之江浒。(《李景隆传》。 )
永乐四年七月,命朱能、张辅等讨安南。上亲饯之龙江。(《朱龙传》。 )
天启元年六月,起熊廷弼经略辽东。七月,廷弼陛辞,特赐麒麟服一、彩币四。宴之郊外,令文武大臣陪饯,异数也。(《廷弼传》。 )
二年八月,命孙承宗督师经略苏辽。赐上方剑,御门临遣,阁臣送之崇文门外。(《承宗传》。 )
崇祯十二年八月,特旨命杨嗣昌督师讨贼,赐尚方剑。九月朔,召见平台。嗣昌条七事以献。四日,复召见,赐宴。手觞三爵,御制赠行诗一章。嗣昌跪诵,拜且泣。越二日陛辞,赐膳。(《嗣昌传》。 )
十七年正月庚子,辅臣李建泰自请督师剿贼。上大喜,慰劳再三,曰:“卿若行,朕当仿古推毂礼。”遂加建泰兵部尚书,赐尚方剑,便宜从事。乙卯,行遣将礼,以特牲告太庙。帝御正阳门楼,卫士东西列,自午门抵城外,旌旗甲仗甚盛。内阁、五府、六部、都察院、掌印官及京营文武大臣侍立,鸿胪赞礼,御史纠仪。赐之宴,御席居中,诸臣陪侍。酒七行,帝手金卮,亲酌建泰者三。乃出手敕曰:“代朕亲征。”宴毕,内臣为披红簪花,用鼓乐导尚方剑而出。建泰顿首谢,且辞行,帝目送之。(《建泰传》。 )
◎劳军
丙午正月,张士诚军遮海口,吴良大败之。太祖诣江阴劳军,周巡壁垒,叹曰:“良,今之吴起也。”(《吴良传》。 )
洪武二年,两广既平,廖永忠还京师,帝命太子帅百官迎劳于龙江。(《永忠传》。 )
三年十一月,徐达振旅还京师,帝迎劳于龙江。(《徐达传》。 )永乐八年七月,车驾次开平,宴劳军士。(《三编》。 )
崇祯十二年二月,曹变蛟从洪承畴入卫。帝遣使迎劳,将士各有赐。(《曹变蛟传》。 )○受俘
凡凯还,皇帝率诸将,陈凯乐、俘馘于庙社门外。告毕,以俘馘付刑部,协律郎导乐以退。其告祭礼仪,与出师同。(《会典》。 )
洪武三年六月壬申,李文忠捷奏至。癸酉,密迪哩巴拉至京师。群臣请献俘,帝曰:“武王伐殷用之乎?”省臣以“唐太宗常行之”对。帝曰:“是待王世充耳!若遇隋之子孙,恐不尔也。”遂不许。(《本纪》。 )
四年,傅友德平四川,送明升等至京。礼臣请帝御殿受俘,如孟昶降宋故事。帝曰:“升幼弱,事由臣下,与昶异。宜免其伏地待罪之仪。”授爵归义侯。(《三编》。 )
永乐四年,定:献俘前期,兵部官以露布奏闻;礼部告示;文武百官具朝服,并坊厢里老人等,行庆贺礼。(《会典》。 )五年九月乙卯,御奉天门,受安南俘,大赍将士。
十二年三月癸未,张辅俘陈季扩于老挝以献。交址平。
十八年三月甲申,山东都指挥佥事卫青败贼于安邱;指挥王真败贼于诸城;献俘京师。正统九年二月丙午,王骥击手思机发,俘其孥以献。
景泰二年四月乙酉,梁瑶、王来等破平越苗,献俘京师。(已上《本纪》。 )
正德十五年闰八月癸巳,上在南京,受江西俘。上欲自以为捷,命设广场,戎服,树大纛,环以诸军。令释逆濠等,去桎梏,伐鼓鸣金而禽之。然后置械,行献俘礼。(《三编》。 )
嘉靖二十三年十月,叛贼王三屡导吉囊入犯大同,官军计擒之。遣官祭南北郊、景神殿、太社稷,择日献俘。百官表贺。(《礼志》。 )
隆庆四年十二月丁酉,谙达执叛人赵全等九人来献。乙卯,受俘。(《本纪》。 )礼部奏:是日文武百官具朝服,诣午门前,行庆贺礼。(《会典》。 )
万历二十年十一月戊辰,御午门,受宁夏俘。二十七年四月甲戌,御午门,受倭俘。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御午门,受播州俘。(已上《本纪》。 )
天启二年,四川献逆犯樊友邦等,山东献逆犯徐鸿儒等;俱遣官告祭郊庙,御楼献俘。(《礼志》。 )○田猎永乐十年十月戊辰,猎城南武冈。
十三年十月甲申,猎于近郊。二十年五月乙丑,猎于偏岭。宣德四年十月乙未,猎于峪口。五年十月己卯,猎于坌道。
九年九月丙戌,猎于坌道。丁酉,至洗马林,阅城堡兵备。己亥大猎。(已上《本纪》。 )正统十年十月丙午,猎南海子。(《大政记》。 )天顺二年十月甲子,猎南海子。
正德十二年正月己丑,大祀天地于南郊,遂猎于南海子。
十三年正月庚戌,大祀天地于南郊,遂猎于南海子。(已上《本纪》。 )○兵祭癸卯七月癸丑,太祖自将救洪都,牙龙江。(《大政记》。 )
洪武元年,始定亲征、遣将诸礼仪。以为古者天子亲征,则类于上帝,造于祖,宜于社,于所征之地,祭所过山川。若遣将出师,亦告于庙社,祭旗纛而后行。于是诸儒议定旗纛之祭:每岁仲秋祭山川日,遣官祭于旗纛庙;霜降日,又祭于教场;至岁暮享太庙日,又祭于承天门外;俱旗手卫指挥行礼。(《会典》。 )
十二月庚寅,立旗纛庙。(《大政记》。 )
国有大征讨,皇帝祭,祭军牙之神、六纛之神,饮福、受胙、望燎,剌五雄鸡血于五酒碗酬神焉。(《吾学编》。 )
凡亲征仪:祭告天地、宗庙、祭旗纛,所过山川皆行祭告。师还,奏凯献俘于庙社,以露布诏告天下。(王圻《通考》。 )
凡类于上帝:前期,择日祭告天地,皇帝服武弁服,乘革辂、备六军、作乐,行三献之礼。造于太庙,宜于上帝,同。(同上。 )永乐四年七月辛卯,命朱能等征安南。癸卯,祭出师。
神旗之祭,祭火雷之神。每月朔望,神机营提督官请祭于教场。(《会典》。 )
八年二月,以亲征祓于承天门,遣官祭太岁、旗纛等神。八月丁未,遣官祭旗纛。(《大政记》。 )
嘉靖十八年,南巡,遣官祭旗纛之神;用牲醴制帛,三献,如常仪。(《会典》。 )○大射
洪武三年五月丁未,诏行大射礼。定制:凡郊庙祭祀,先期行之。命工部制射侯,定以七鹄:天子虎鹄;皇太子熊鹄;亲王豹鹄,文武一品同;三品至五品糁鹄;六品至九品狐鹄;文武子弟及士民俊秀,皆布鹄。采:自五采以下有差,布鹄无采。其司正、司射等官,皆仿古射礼,增损用之。上又以先王射礼久废,弧矢之事,专习于武夫,而文士多未解。诏:国学及郡县生员皆习射,颁大射仪于天下,朔望则于公廨或闲地习之。(《春明梦余录》。 )
二十五年,令遇朔望,习射于射圃。树鹄置位,初三十步,累加至九十步。每耦二人,各挟四矢,以次相继。长官主射。射毕,中的饮三爵,中采二爵。(《会典》。 )
记乐十一年五月五日,幸东苑。击球,射柳,听文武群臣、四夷朝使及在京耆老聚观。分击球官为两朋。自皇太孙而下,诸王大臣以次击射。赐中者币帛有差。(《通典》。 )
卷十七 礼十二(凶礼 )
◎山陵
神陵、(熙祖陵,在凤阳府泗州城北。洪武初,荐号曰祖陵,后号其山曰基运。 )
皇陵、(仁祖陵,在凤阳府太平乡。洪武二年,荐号曰英陵,寻改称皇陵,后号其山曰翊圣。 )孝陵、(太祖陵,在南京钟山之阳。后号其山曰神烈。 )
长陵、(成祖陵,在京畿之昌平州。永乐七年,封其山曰天寿。以后诸陵皆在天寿山。 )献陵、(仁宗陵,在天寿山西峰下。 )景陵、(宣宗陵,在天寿山东峰下,距长陵东少北一里许。 )
裕陵、(英宗陵,在石门山,距显陵西三里。自显陵碑前,分西为裕陵神路。 )景帝陵、(在金山。 )茂陵、(宪宗陵,在昌平州聚宝山东,少南。 )
泰陵、(孝宗陵,在昌平州笔架山东南。 )康陵、(武宗陵,在昌平州金岭山东北。 )永陵、(世宗陵,在昌平州阳翠岭。 )昭陵、(穆宗陵,在昌平州大峪山东北。 )
定陵、(神宗陵,在昌平州大峪山,距昭陵北一里。自昭陵五空桥东二百步,分北为定陵。 )庆陵、(光宗陵,在天寿山西峰石。 )德陵、(熹宗陵,在昌平州双琐山檀子峪西南,距永陵一里。 )
思陵。(庄烈帝陵,在田贵妃寝园内。 )
丙午四月丁卯,太祖至濠州,念祖考葬时,礼有未备,乃询改葬典礼、服制于许存仁等。皆以《仪礼》“改葬、缌、”对。时有言“发祥之地,灵秀所钟。不宜启迁,以泄山川之气”。太祖然之。乃命增土培其封,置守冢二十家。(《大政记》。 )
太祖即位,设祖陵祠祭署,置奉祀一员,陵户二百九十三,设皇陵卫,并祠祭署奉祀一员,祀丞三员,陵户三千三百四十二。(《礼志》。 )四年,建祖陵庙,仿唐宋同堂异室之制。(同上。 )
十一年四月,命葺皇陵。诏曰:“皇堂新造,予时秉鉴窥形,但见苍颜皓首。忽思往日之艰辛,窃恐前此碑记出自儒臣粉饰之文,不足以为后世子孙戒。特述艰难,以明昌运。”乃自制碑文,命江阴侯吴良督工刻之。(《大训记》。 )
十九年八月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又诏礼部制帝后冕服,命太子诣陵寝,行葬衣冠祭告礼。(《大政记》。 )
二十六年,令:车马过陵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礼志》。 )
三十一年,太祖崩。遗诏:“丧祭仪物毋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勿改作。”(《本纪》。 )
永乐元年,工部以泗州祖陵黑瓦为言,帝命易以黄,如皇陵制。(《礼志》。 )
十一年,营寿陵于昌平。既成,帝车驾临视,名曰长陵;封其山曰天寿,遂以徐皇后葬马。(《三编》。 )
宣宗即位。方献陵。帝欲遵遗诏从俭约,以问蹇义、夏原吉。二人力赞曰:“圣见高远,出于至孝,万世之利也。”帝亲为规画。三月而陵成,宏丽不及长陵。其后诸帝因以为制。迨世宗营永陵,始益崇侈云。(《蹇义传》。 )
英宗即位,罢山陵夫役万七千人。(《本纪》。 )
正统二年,谕:天寿山陵寝,翦伐树木者重罪。都察院榜禁,锦衣卫官校巡视,工部钦、天监官环山立界。(《礼志》。 )
天顺元年,毁景帝所营寿陵,以亲王礼葬西山。至成化十一年,敕有司缮陵寝,祭飨视诸陵。(《景帝纪》。 )
成化四年,慈懿太后崩。诏议山陵。大学士彭时及商辂、刘定之言:“合葬裕陵,主庙,此不易之理。皇上所以迟疑者,以今皇太后万寿后,当与先帝同尊,自嫌二后并配,非祖宗制。考之于古,汉文帝尊所生母薄太后,而吕后仍长陵。宋仁宗追尊生母李宸妃,而刘后仍太庙。今若陵庙之制,稍有未合,则有乖前美,贻讥来叶。”帝复犹豫。时偕朝臣伏文华门泣请。帝与太后皆感动。始从时议。(《彭时传》。 )
凤阳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军多倚禁虐民。巡按何鉴请以山麓为限,他樵采勿禁。遂著为令。(《何鉴传》。 )
慈懿虽合葬裕陵而异隧,距英宗元堂数丈许,窒之。虚右圹以待,隧独通。弘治十七年,周太后崩。孝宗御便殿,出《裕陵图》示大学士曰:“陵有二隧,一窒一通。此皆先朝内臣所为,未合礼。昨见成化时彭时、商辂等章奏,先朝大臣忠厚为国如此。先帝亦甚不得已耳!”因与刘健等议,欲通隧。钦天监奏:“恐动地脉。”乃止。(《钱皇后传》。 )
孝宗崩,工部言:“大行遗诏,以节用爱民为本。乞敕内府诸司,凡葬仪冥器并山陵殿宇,务从简省。”(《礼志》。 )
正德元年,给事中周玺奏:“中官李兴、王瑞营造先帝陵寝,砍伐禁山树木数万株,掘取禁山石片数百丈,损伤龙脉,惊犯陵寝。新宁伯谭、工部侍郎李遂奉命提督,知情故纵,罪俱难逭。伏睹英宗谕旨:‘于天寿山偷砍树木,该管军卫人等不行钤束,罪该处死。’宪宗谕旨:‘于凤阳等处应禁山场,伐树取石,正犯处死。’弘治中,南京守备太监蒋忠于孝陵南二十余里案山开路,私便行走,事发论死。此列圣杜渐防微之深意。今兴等所盗,非一木一石比。陛下止令充净军,罪重罚轻,未厌众心。乞将兴、瑞照例处死,、遂亟加贬黜,以全国法,以安陵寝。”疏入,帝不纳。(《明臣奏议》。 )
十三年二月丙戌,传旨以“大行太皇太后山陵将开隧道,朕欲轻骑往视。启士工毕,遍祭诸陵”。杨廷和、毛澄等言:“山陵之役,祖宗列圣以来,付之有司。虽梓宫发引,送之不逾禁阙。其为虑也深矣。伏望勉从家法,以安人心。”科道朱鸣阳等言:“梓宫在殡,陛下于视朝听政,犹且不允;轻骑远出。岂礼所宜?且吉凶异礼,丧祭异宜。陛下欲遍祀诸陵,不知服从吉乎?抑以凶乎?以衰之哀惨,行俎豆之雍容,尤不可之甚者也。”不报。
嘉靖元年十二月,命廷臣议择寿安皇太后地。时文武大臣皆言:“橡子岭地形高敞,可以卜葬。而上意欲附近茂陵,命兴工择日。杨廷和等言:“宋宁宗欲孝宗于裕、思诸陵之旁,朱熹累疏谓:‘祖茔之制,不宜数兴工作,惊动神灵’今欲寿安皇太后于茂陵左右,将开金井,兴大工,在天之灵,恐有未安。且其襟抱收疏泄,利害非细。请如原议。”不纳。(已上《实录》。 )
四年,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都御史王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法之平。(《廷相传》。 )
十四年三月,上亲诣诸陵阅视。语郭勋曰:“景陵规制独小,又多损坏。其于我宣宗皇帝功德之大,殊为弗称。当重建宫殿,增崇基构,以隆追报。”(《宪章录》。 )
十五年十月,迁孝肃、孝穆、孝惠三后神主于陵殿。礼官言:“奉慈殿之祀,其称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孙所上尊号。今已迁奉于陵,则宜从夫妇之义。改题孝肃神主,不用‘睿’字,孝穆孝惠不用‘纯’字,则嫡庶有别矣。”从之。
十七年,改陵殿曰礻恩殿,门曰礻恩门。又建成祖圣迹亭于平台山,率从官行祭礼。(已上《礼志》。 )
二十七年二月,作永陵。时大行皇后将葬,上以陵名未定,下礼官议。于是尚书费采言:“太祖葬孝慈皇后于孝陵,成祖葬仁孝皇后于长陵,皆命名在先,卜葬在后。载《实录》中。”上乃自定孝烈皇后陵曰永陵。
隆庆元年,奉安世宗梓宫,乃自天寿山西南袄儿峪迁孝洁皇后梓宫合葬。孝恪皇后亦自金山迁焉。(已上《会典》。 )
自仁宗献陵以后,规制俭约。世宗葬永陵,其制始侈。及神宗葬定陵,给事中惠世扬、御史薛贞巡视陵工,费至八百余万云。(《礼志》。 )
万历十三年八月,作寿宫于大峪山。命礼部侍郎朱赓往视,中官示帝意,欲仿永陵制。赓言:“昭陵在望,制过之,非所安。”疏入,久不下。已竟如其言。(《朱赓传》。 )闰九月,帝以李植言:寿宫有石数十丈,恐宝座将置石上。癸卯,复躬往天寿山阅视之。终谓大峪吉,遂谪植及江东之、羊可立于外。(《李植传》。 )
是年,礼科都给事中万象春疏:“国家之事,莫大于祀典。祀典之起,实由于人心。洪惟太祖开基,建文君嗣统,既缘靖难兵至,避位自焚,迄今祭享无闻,陵园不治。行道之人,欷叹息。臣尝考往牒。当建文君没,成祖驻营龙江发哀,命有司治丧,葬以天子之礼,遣官致祭。当其时,固未尝不陵不祭也。乃今令甲所载,止孝陵及懿文太子陵,而建文君不与焉。国家明典礼,凡前代帝王有功德于民者,除岁时庙祭外,间遣官祀于其陵。矧君临天下四、五年,为嗣统之正者乎?又如革除死事诸臣,我皇上登极之初,首发明诏,令得祀于其乡。迩又允言官之奏,凡诸臣坟墓、苗裔、咸蒙治恤录。而为之君者,反不得一А之土、一勺之水,宜天下人心惋然而深悲也。似宜敕下所司,即其原葬处所,立为陵庙,岁时一体祭祀。仍乞上尊谥,以表追报之隆,复年号,以正君临之体。至景皇帝值土木之变,奉太后命,进登宝位,克戡祸乱。迨升遐之日,谥号祭葬,率从贬损,实非人心之公,国典之正也。宪宗纯皇帝允廷臣议,复其帝号,祭以帝礼。然而庙号未加,陵制有俭,于国制终属缺典。似宜遵照典制,备加尊谥,仍恭上庙号,昭示无疆。其陵制隘陋,尤须亟恢改,以慰人心企望之殷,以垂一代经常之则。”帝不允。(《明臣奏议》。 )
◎显陵
献皇帝陵在承天府钟祥县东十里松林山。(后号纯德山。 )嘉靖三年,葺陵庙,荐号曰显陵。司香内官言:“陵制狭小,请改营,视天寿山诸陵。”工部尚书赵璜言:“陵制与山水相称,难概同。”帝纳其言。(《赵璜传》。 )九月,锦衣百户随全、光禄实事钱子勋既以罪褫,希旨请献帝显陵改葬天寿山。事下工部,璜以为:“改葬不可者三:皇考体魄所安,不可轻犯,一也;山川灵秀所萃,不可轻泄,二也;国家根本所在,不可轻动,三也。昔太祖不迁皇陵,太宗不迁孝陵。愿以为法,不敢轻议。”上命礼官集议。(《明正统宗》。 )十月,礼部尚书席书会廷臣集议,上言:“显陵先帝体魄所藏,不可轻动。昔高皇帝不迁祖陵,文皇帝不迁孝陵。全等谄谀小人,妄论山陵,宜下法司按问。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