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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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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矣!」甚惶恐。其为谨慎,虽他皆如是。

〔一〕集解服虔曰:「作『马』字下曲而五,建时上事书误作四。」正义颜师古云:「『马』字下曲者尾,并四点为四足,凡五。」

万石君少子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一〕然犹如此。为齐相,举齐国皆慕其家行,不言而齐国大治,为立石相祠。

〔一〕正义汉书「庆为大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按:庆于兄弟最为简易矣,然犹如此也。

元狩元年,上立太子,选群臣可为傅者,庆自沛守为太子太傅,七岁迁为御史大夫。

元鼎五年秋,丞相有罪,罢。〔一〕制诏御史:「万石君先帝尊之,子孙孝,其以御史大夫庆为丞相,封为牧丘侯。」是时汉方南诛两越,东击朝鲜,北逐匈奴,西伐大宛,中国多事。天子巡狩海内,修上古神祠,封禅,兴礼乐。公家用少,桑弘羊等致利,王温舒之属峻法,儿宽等推文学至九卿,更进用事,事不关决于丞相,丞相醇谨而已。在位九岁,无能有所匡言。尝欲请治上近臣所忠、九卿咸〔二〕宣罪,不能服,反受其过,赎罪。

〔一〕集解赵周坐酎金免。索隐案汉书而知也。

〔二〕集解服虔曰:「音『减损』之『减』。」

元封四年中,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一〕公卿议欲请徙流民于边以适之。上以为丞相老谨,不能与其议,乃赐丞相告归,而案御史大夫以下议为请者。丞相惭不任职,乃上书曰:「庆幸得待罪丞相,罢驽无以辅治,城郭仓库空虚,民多流亡,罪当伏斧质,上不忍致法。愿归丞相侯印,乞骸骨归,避贤者路。」天子曰:「仓廪既空,民贫流亡,而君欲请徙之,摇荡不安,动危之,而辞位,君欲安归难乎?」〔二〕以书让庆,庆甚惭,遂复视事。

〔一〕索隐案:小颜云「无名数,若今之无户籍」。

〔二〕索隐难音乃弹反。言欲归于何人。

庆文深审谨,然无他大略,为百姓言。后三岁余,太初二年中,丞相庆卒,谥为恬侯。庆中子德,庆爱用之,上以德为嗣,代侯。后为太常,坐法当死,赎免为庶人。庆方为丞相,诸子孙为吏更至二千石者十三人。及庆死后,稍以罪去,孝谨益衰矣。

建陵侯〔一〕卫绾者,代大陵人也。〔二〕绾以戏车为郎,〔三〕事文帝,功次迁为中郎将,醇谨无他。孝景为太子时,召上左右饮,而绾称病不行。〔四〕文帝且崩时,属孝景曰:「绾长者,善遇之。」及文帝崩,景帝立,岁余不?呵〔五〕绾,绾日以谨力。

〔一〕正义括地志云:「汉建陵县故城在沂州丞县界也。」

〔二〕索隐地理志县名,在代。正义括地志云:「大陵县城在并州文水县北十二里。」按:代王耳时都中都,大陵属焉,故言代大陵人也。

〔三〕集解应劭曰:「能左右超乘也。」如淳曰:「栎机之类。」索隐按:应劭云「能左右超乘」。案今亦有弄车之戏。栎音历,谓超踰之也。音卫,谓车轴头也。

〔四〕集解张晏曰:「恐文帝谓豫有二心以事太子。」

〔五〕索隐谁何二音。谁何犹借访也。一作「谯呵」。谯,责让也,言不嗔责绾也。

景帝幸上林,诏中郎将参乘,还而问曰:「君知所以得参乘乎?」绾曰:「臣从车士幸得以功次迁为中郎将,不自知也。」上问曰:「吾为太子时召君,君不肯来,何也?」对曰:「死罪,实病!」上赐之剑。绾曰:「先帝赐臣剑凡六,剑不敢奉诏。」上曰:「剑,人之所施易,〔一〕独至今乎?」绾曰:「具在。」上使取六剑,剑尚盛,未尝服也。郎官有谴,常蒙其罪,不与他将争;有功,常让他将。上以为廉,忠实无他肠,〔二〕乃拜绾为河闲王太傅。吴楚反,诏绾为将,将河闲兵击吴楚有功,拜为中尉。三岁,以军功,孝景前六年中封绾为建陵侯。

〔一〕集解如淳曰:「施读曰移。言剑者人之所好,故多数移易贸换之也。」索隐上音移,下音亦。

〔二〕索隐小颜云:「心肠之内无他恶也。」

其明年,上废太子,诛栗卿之属。〔一〕上以为绾长者,不忍,乃赐绾告归,而使郅都治捕栗氏。既已,上立胶东王为太子,召绾,拜为太子太傅。久之,迁为御史大夫。五岁,代桃侯舍〔二〕为丞相,朝奏事如职所奏。〔三〕然自初官以至丞相,终无可言。天子以为敦厚,可相少主,尊宠之,赏赐甚多。

〔一〕集解苏林曰:「栗太子舅也。」如淳曰:「栗氏亲属也,卿,其名也。」索隐栗姬之兄弟。苏林云栗太子之舅也。正义颜师古云:「太子废为临江王,故诛其外家亲属也。」

〔二〕正义故桃城在渭州胙城县东三十里,刘舍所封也。

〔三〕索隐以言但守职分而已,不别有所奏议也。

为丞相三岁,景帝崩,武帝立。建元年中,丞相以景帝疾时诸官囚多坐不辜者,而君不任职,免之。其后绾卒,子信代。坐酎金失侯。

塞侯〔一〕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二〕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觉,妄意不疑,〔三〕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文帝称举,稍迁至太中大夫。〔四〕朝廷见,人或毁曰:「不疑状貌甚美,然独无柰其善盗嫂〔五〕何也!」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

〔一〕正义上音先代反。古塞国,今陕州桃林县以西至潼关,皆桃林塞地也。

〔二〕索隐案:塞,国名,今桃林之塞也。直,姓也;不疑,名也。与隽不疑同字。

〔三〕索隐谓妄疑其盗取将也。

〔四〕集解徐广曰:「汉书云称为长者,稍迁至太中大夫,无『文帝称举』四字。」

〔五〕索隐案:小颜云盗谓私之。

吴楚反时,不疑以二千石将兵击之。景帝后元年,拜为御史大夫。天子修吴楚时功,乃封不疑为塞侯。武帝建元年中,与丞相绾俱以过免。

不疑学老子言。其所临,为官如故,唯恐人知其为吏迹也。不好立名称,称为长者。不疑卒,子相如代。孙望,坐酎金失侯。〔一〕

〔一〕索隐汉书作彭祖,坐酎金,国除。

郎中令周文者,名仁,其先故任城人也。〔一〕以医见。景帝为太子时,拜为舍人,积功稍迁,孝文帝时至太中大夫。景帝初即位,拜仁为郎中令。

〔一〕正义任城,兖州县也。

,〔一〕期为不絜清,〔二〕以是得幸。景帝入卧?仁为人阴重不泄,常衣敝补衣溺内,于后宫秘戏,〔三〕仁常在旁。至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上时问人,〔四〕仁曰:「上自察之。」然亦无所毁。以此景帝再自幸其家。家徙阳陵。上所赐甚多,然常让,不敢受也。诸侯群臣赂遗,终无所受。

〔一〕集解服虔曰:「质重不泄人之阴谋也。」张晏曰:「阴重,是以得比宦者,出入后宫。仁有子孙,先未得此病时所生。」韦昭曰:?不泄,下湿,故溺「阴重,如今带下病泄利。」索隐案:其解二,各有理。服虔云「周仁性质重,不泄人之阴谋也」。小颜云「阴,密也,为性密重,不泄人言也。霍去病少言不泄,亦其类也」。其人又,故为不絜清之服,是以得幸入卧内也。又张晏云「阴重不泄,阴下湿,故?常衣弊补衣及溺,是以得比宦者,出入后宫也。仁有子孙者,先未得此疾病所生也」。二者未知谁得其实?溺也。

〔二〕索隐谓心中常期不絜之服,则「期」是「故」之意也。小颜亦同。正义清,清净;期犹常也。言为不絜净,下湿,故得入卧内后宫,比宦者。

〔三〕索隐谓后宫中戏剧所宜秘也。

〔四〕正义颜师古云:「问以他人之善恶也。」

武帝立,以为先帝臣,重之。仁乃病免,以二千石禄归老,子孙咸至大官矣。

御史大夫张叔者,名欧,〔一〕安丘侯说之庶子也。〔二〕孝文时以治刑名言〔三〕事太子。然欧虽治刑名家,〔四〕其人长者。景帝时尊重,常为九卿。至武帝元朔四年,韩安国免,诏拜欧为御史大夫。自欧为吏,未尝言案人,专以诚长者处官。官属以为长者,亦不敢大欺。上具狱事,有可却,却之;不可者,不得已,为涕泣面对而封之。其爱人如此。

〔一〕集解史记音隐曰:「欧,于友反。」索隐欧音乌后反。汉书作「吴」,孟康音驱也。

〔二〕集解徐广曰:「张说起于方与县,从高祖以入汉也。」索隐说音悦。

〔三〕集解韦昭曰;「有刑名之书,欲令名实相副也。」索隐案:刘向别录云「申子学号曰『刑名家』者,循名以责实,其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合于六经也」。说者云刑名家即太史公所说六家之二也。

〔四〕正义刑,刑家也。名,名家也。在太史公自(有)传,言治刑法及名实也。

老病笃,请免。于是天子亦策罢,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家于阳陵。子孙咸至大官矣。

太史公曰:仲尼有言曰「君子欲讷于言〔一〕而敏于行」,其万石、建陵、张叔之谓邪?是以其教不肃而成,不严而治。塞侯微巧,〔二〕而周文处,〔三〕君子讥之,为其近于佞也。然斯可谓笃行君子矣!

〔一〕集解徐广曰:「『讷』字多作『诎』,音同耳。古字假借。」

〔二〕索隐功微。案:直不疑以吴楚反时为二千石将,景帝封之,功微也。正义不疑学老子,所临官,恐人知其为吏迹,不好立名称,称为长者,是微巧也。

〔三〕索隐周文处者,谓为郎中令,阴重,得幸出入卧内也。正义上时问人,仁曰「上自察之」;上所赐,常不受;又诸侯群臣赂遗,终无所受:此为处。故君子讥此二人,为其近于佞也。

【索隐述赞】万石孝谨,自家形国。郎中数马,内史匍匐。绾无他肠,塞有阴德。刑名张欧,垂涕恤狱。敏行讷言,俱嗣芳躅。

史记卷一百四

田叔列传第四十四

田叔〔一〕者,赵陉城人〔二〕也。其先,齐田氏苗裔也。叔喜剑,学黄老术于乐巨公〔三〕所。叔为人刻廉自喜,喜游诸公。〔四〕赵人举之赵相赵午,午言之赵王张敖所,赵王以为郎中。数岁,切直廉平,赵王贤之,未及迁。

〔一〕索隐案下文,字少卿。

〔二〕索隐陉音刑。按:县名也,属中山。

〔三〕索隐本燕人,乐毅之后。正义乐,姓;巨公,名。

〔四〕正义喜音许记反。诸公谓丈人行也。

会陈豨反代,〔一〕汉七年,高祖往诛之,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恭甚,高祖箕踞骂之。是时赵相赵午等数十人皆怒,谓张王曰:「王事上礼备矣,今遇王如是,臣等请为乱。」赵王啮指出血,曰:「先人失国,微陛下,臣等当虫出。〔二〕公等柰何言若是!毋复出口矣!」于是贯高等曰:「王长者,不倍德。」卒私相与谋弒上。会事发觉,〔三〕汉下诏捕赵王及群臣反者。于是赵午等皆自杀,唯贯高就系。是时汉下诏书:「赵有敢随王者罪三族。」唯孟舒、田叔等十余人赭衣自髡钳,称王家奴,随赵王敖至长安。贯高事明白,赵王敖得出,废为宣平侯,乃进言田叔等十余人。上尽召见,与语,汉廷臣毋能出其右者,上说,尽拜为郡守、诸侯相。叔为汉中守十余年,会高后崩,诸吕作乱,大臣诛之,立孝文帝。

〔一〕集解徐广曰:「七年,韩王信反,高帝征之。十年,代相陈豨反。」

〔二〕索隐案:谓死而虫出也。左传「齐桓公死,未葬,虫流于户外」是也。

〔三〕集解徐广曰:「九年十二月捕贯高等也。」

孝文帝既立,召田叔问之曰:「公知天下长者乎?」对曰:「臣何足以知之!」上曰:「公,长者也,宜知之。」叔顿首曰:「故云中守孟舒,长者也。」是时孟舒坐虏大入塞盗劫,云中尤甚,免。上曰:「先帝置孟舒云中十余年矣,虏曾一人,孟舒不能坚守,毋故士卒战死者数百人。长者固杀人乎?公何以言孟舒为长者也?」叔叩头对曰:「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夫贯高等谋反,上下明诏,赵有敢随张王,罪三族。然孟舒自髡钳,随张王敖之所在,欲以身死之,岂自知为云中守哉!汉与楚相距,士卒罢敝。匈奴冒顿新服北夷,来为边害,孟舒知士卒罢敝,不忍出言,士争临城死敌,如子为父,弟为兄,以故死者数百人。孟舒岂故驱战之哉!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于是上曰:「贤哉孟舒!」复召孟舒以为云中守。

后数岁,叔坐法失官。梁孝王使人杀故吴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梁,具得其事,还报。景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景帝大贤之,以为鲁相。

鲁相初到,民自言相,讼王取其财物百余人。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各笞五十,余各搏二十,〔一〕怒之曰:「王非若主邪?何自敢言若主!」鲁王闻之大惭,发中府钱,〔二〕使相偿之。相曰:「王自夺之,使相偿之,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相毋与偿之。」于是王乃尽偿之。

〔一〕索隐搏音博。

〔二〕正义王之财物所藏也。

鲁王好猎,〔一〕相常从入苑中,〔二〕王辄休相就馆舍,相出,常暴坐〔三〕待王苑外。王数使人请相休,终不休,曰:「我王暴露苑中,我独何为就舍!」鲁王以故不大出游。

〔一〕正义鲁共王,景帝子,都兖州曲阜县故鲁城中。

〔二〕正义括地志云:「矍相圃在兖州曲阜县南三十里。礼记云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观者如堵墙也。」

〔三〕索隐上音步卜反。

数年,叔以官卒,鲁以百金祠,少子仁不受也,曰:「不以百金伤先人名。」

仁以壮健为卫将军〔一〕舍人,数从击匈奴。卫将军进言仁,仁为郎中。数岁,为二千石丞相长史,失官。其后使刺举三河。〔二〕上东巡,仁奏事有辞,上说,拜为京辅都尉。〔三〕月余,上迁拜为司直。〔四〕数岁,坐太子事。〔五〕时左相自将兵,〔六〕令司直田仁主闭守城门,坐纵太子,下吏诛死。仁发兵,长陵令车千秋上变仁,仁族死。陉城今在中山国。〔七〕

〔一〕集解张晏曰:「卫青也。」

〔二〕正义百官表云:「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御史分刺州,不常置也。」案:三河,河南、河东、河内也。

〔三〕正义百官表云:「右扶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元鼎四年,置三辅都尉。」服虔云:「皆治长安城中也。

〔四〕集解汉书百官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正义百官表云:「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也。」

〔五〕正义谓戾太子。

〔六〕集解徐广曰:「刘屈牦时为丞相也。」

〔七〕集解徐广曰:「陉城,县名也。」正义今定州也。

太史公曰:孔子称曰「居是国必闻其政」,田叔之谓乎!义不忘贤,明主之美以救过。仁与余善,余故并论之。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闻之曰田仁故与任安相善。任安,荥阳人也。少孤贫困,为人将车〔一〕之长安,留,求事为小吏,未有因缘也,因占著名数。〔二〕武功,扶风西界小邑也,谷口蜀?道近山。〔三〕安以为武功小邑,无豪,易高也,〔四〕安留,代人为求盗亭父。〔五〕后为亭长。〔六〕邑中人民俱出猎,任安常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老小当壮剧易处,众人皆喜,曰:「无伤也,任少卿〔

七〕分别平,有智略。」明日复合会,会者数百人。任少卿曰:「某子甲何为不来乎?」诸人皆怪其见之疾也。其后除为三老,〔八〕举为亲民,出为三百石长,〔九〕治民。坐上行出游共帐不办,斥免。

〔一〕索隐将车犹御车也。

〔二〕索隐言卜占而自占着家口名数,隶于武功,犹今附籍然也。占音之艳反。

〔三〕正义括地志云:「汉武功县在渭水南,今盩厔县西界也。骆谷闲在雍州之盩厔县西南二十里,开骆谷道以通梁州也。」按:行谷有栈道也。

〔四〕索隐易音以豉反。言邑小无豪,易得高名也。

〔五〕集解郭璞曰:「亭卒也。」正义安留武功,替人为求盗亭父也。应劭云:「旧时亭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关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也。」

〔六〕正义百官表云:「十里一亭,亭有长也。」

〔七〕正义少卿,安字。

〔八〕正义百官表云:「十亭一乡,乡有三老一人,掌教化也。」

〔九〕正义百官表云:「万户已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也。」

乃为卫将军舍人,与田仁会,俱为舍人,居门下,同心相爱。此二人家贫,无钱用以事将军家监,家监使养恶啮马。两人同床卧,仁窃言曰:「不知人哉家监也!」任安曰:「将军尚不知人,何乃家监也!」卫将军〔一〕从此两人过平阳主,主家令两人与骑奴同席而食,此二子拔刀列断席别坐。主家皆怪而恶之,莫敢呵。

〔一〕正义卫青也。

其后有诏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将军取舍人中富给者,令具鞍马绛衣玉具剑,欲入奏之。会贤大夫少府赵禹来过卫将军,将军呼所举舍人以示赵禹。赵禹以次问之,十余人无一人习事有智略者。赵禹曰:「吾闻之,将门之下必有将类。传曰『不知其君视其所使,不知其子视其所友』。今有诏举将军舍人者,欲以观将军而能得贤者文武之士也。今徒取富人子上之,又无智略,如木偶人衣之绮绣耳,将柰之何?」于是赵禹悉召卫将军舍人百余人,以次问之,得田仁、任安,曰:「独此两人可耳,余无可用者。」卫将军见此两人贫,意不平。赵禹去,谓两人曰:「各自具鞍马新绛衣。」两人对曰:「家贫无用具也。」将军怒曰:「今两君家自为贫,何为出此言?鞅鞅如有移德于我者,何也?」〔一〕将军不得已,上籍以闻。有诏召见卫将军舍人,此二人前见,诏问能略相推第也。田仁对曰;「提桴鼓立军门,使士大夫乐死战斗,仁不及任安。」任安对曰:「夫决嫌疑,定是非,辩治官,使百姓无怨心,安不及仁也。」武帝大笑曰:「善。」使任安护北军,使田仁护边田谷于河上。此两人立名天下。

〔一〕集解徐广曰:「移犹施。」

其后用任安为益州刺史,〔一〕以田仁为丞相长史。〔二〕

〔一〕正义地理志云武帝改曰梁州。百官表云:「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按:若今采访按察六条也。

〔二〕正义百官表云:「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

田仁上书言:「天下郡太守多为奸利,三河尤甚,臣请先刺举三河。三河太守皆内倚中贵人,与三公有亲属,无所畏惮,宜先正三河以警天下奸吏。」是时河南、河内太守皆御史大夫杜父兄子弟也,〔一〕河东太守石丞相子孙也。〔二〕是时石氏九人为二千石,方盛贵。田仁数上书言之。杜大夫及石氏使人谢,谓田少卿曰:「吾非敢有语言也,愿少卿无相诬污也。」仁已刺三河,三河太守皆下吏诛死。仁还奏事,武帝说,以仁为能不畏强御,拜仁为丞相司直,威振天下。

〔一〕集解杜,杜周也。

〔二〕正义谓石庆。

其后逢太子有兵事,丞相自将兵,使司直主城门。司直以为太子骨肉之亲,父子之闲不甚欲近,去之诸陵过。是时武帝在甘泉,使御史大夫暴君〔一〕下责丞相「何为纵太子」,丞相对言「使司直部守城门而开太子」。上书以闻,请捕系司直。司直下吏,诛死。

〔一〕集解徐广曰:「暴胜之为御史大夫。」

是时任安为北军使者护军,太子立车北军南门外,召任安,与节令发兵。安拜受节,入,闭门不出。武帝闻之,以为任安为详邪,〔一〕不傅事,何也?〔二〕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小吏上书言之,以为受太子节,言「幸与我其鲜好者」。〔三〕书上闻,武帝曰:「是老吏也,见兵事起,欲坐观成败,见胜者欲合从之,有两心。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今怀诈,有不忠之心。」下安吏,诛死。

〔一〕集解徐广曰:「佯,或作『详』也。」索隐详音羊。谓诈受节不发兵,不傅会太子也。

〔二〕索隐不傅事可也。傅音附,谓不附会也。

〔三〕索隐鲜音仙。谓太子请其鲜好之兵甲也。

夫月满则亏,物盛则衰,天地之常也。知进而不知退,久乘富贵,祸积为祟。故范蠡之去越,辞不受官位,名传后世,万岁不忘,岂可及哉!后进者慎戒之。

【索隐述赞】田叔长者,重义轻生。张王既雪,汉中是荣。孟舒见废,抗说相明。按梁以礼,相鲁得情。子仁坐事,刺举有声。

史记卷一百五

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索隐王劭云:「此医方,宜与日者、龟筴相接,不合列于此,后人误也。」正义此传是医方,合与龟策、日者相次。以淳于意孝文帝时医,奉诏问之,又为齐太仓令,故太史公以次述之。扁鹊乃春秋时良医,不可别序,故引为传首,太仓公次之也。

扁鹊者,〔一〕勃海郡郑人也,〔二〕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三〕舍客长桑君〔四〕过,〔五〕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出入十余年,乃呼扁鹊私坐,闲与语曰:〔六〕「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扁鹊曰:「敬诺。」乃出其怀中药予扁鹊:「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七〕乃悉取其禁方书尽与扁鹊。忽然不见,殆非人也。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八〕以此视病,尽见五藏症结,〔九〕特以诊脉〔一0〕为名耳。为医或在齐,〔一一〕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

〔一〕正义黄帝八十一难序云:「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仍号之为扁鹊。又家于卢国,因命之曰卢医也。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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