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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131 万字 · 约 62 小时 12 分钟 · 53 / 165

会员可开白话

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菑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于南亩,〔一〕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二〕算轺车〔三〕贾人缗钱〔四〕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五〕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六〕率缗钱二千而一算。〔七〕诸作有租及铸,〔八〕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九〕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一0〕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一一〕,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一二〕敢犯令,没入田僮。」〔一三〕

〔一〕集解李奇曰:「齐,皆也。」

〔二〕索隐异时犹昔时也。

〔三〕索隐说文云:「轺,小车也。」傅子云:「汉代贱乘轺,今则贵之。」言算轺车者,有轺车使出税一算二算也。

〔四〕集解李斐曰:「缗,丝也,以贯钱也。一贯千钱,出二十算也。诗云『维丝伊缗』。」如淳曰:「胡公名钱为缗者,诗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故谓之缗也。」索隐缗音旻。缗者,丝绳以贯钱者。千钱出二十算也。

〔五〕索隐稽者,停也,留也,即上文所谓「废居居邑」也。

〔六〕索隐按:郭璞云「占,自隐度也」。谓各自隐度其财物多少,为文簿送之官也。若不尽,皆没入于官。音之赡反。

〔七〕集解瓒曰:「此缗钱为是储缗钱也,故随其用所施,施于利重者其算亦多。」

〔八〕集解如淳曰:「以手力所作而卖之。」

〔九〕集解如淳曰:「非吏而得与吏比者,官谓三老、北边骑士也。楼船令边郡选富者为车骑士。」

〔一0〕集解如淳曰:「商贾有轺车,使出二算,重其赋也。」

〔一一〕索隐悉,尽也,具也。若通家财不周悉尽者,罚戍边一岁。

〔一二〕索隐谓贾人有市籍,不许以名占田也。

〔一三〕索隐若贾人更占田,则没其田及僮仆,皆入之于官也。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召拜式为中郎,爵左庶长,赐田十顷,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卜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为事。亲死,式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分,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予弟。式入山牧十余岁,羊致千余头,买田宅。而其弟尽破其业,式辄复分予弟者数矣。是时汉方数使将击匈奴,卜式上书,愿输家之半县官助边。天子使使问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牧,不习仕宦,不愿也。」使问曰:「家岂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与人无分争。式邑人贫者贷之,不善者教顺之,所居人皆从式,式何故见冤于人!无所欲言也。」使者曰:「苟如此,子何欲而然?」式曰:「天子诛匈奴,愚以为贤者宜死节于边,有财者宜输委,如此而匈奴可灭也。」使者具其言入以闻。天子以语丞相弘。弘曰:「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于是上久不报式,数岁,乃罢式。式归,复田牧。岁余,会军数出,浑邪王等降,县官费众,仓府空。其明年,贫民大徙,皆仰给县官,无以尽赡。卜式持钱二十万予河南守,以给徙民。河南上富人助贫人者籍,天子见卜式名,识之,曰「是固前而欲输其家半助边」,乃赐式外繇四百人。〔一〕式又尽复予县官。是时富豪皆争匿财,唯式尤欲输之助费。天子于是以式终长者,故尊显以风百姓。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外繇谓戍边也。一人出三百钱,谓之过更。式岁得十二万钱也。一说,在繇役之外得复除四百人。」

初,式不愿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式乃拜为郎,布衣屩而牧羊。〔一〕岁余,羊肥息。上过见其羊,善之。式曰:「非独羊也,治民亦犹是也。以时起居;恶者辄斥去,毋令败群。」上以式为奇,拜为缑氏令试之,缑氏便之。迁为成皋令,将漕最。上以为式朴忠,拜为齐王太傅。

〔一〕集解韦昭曰:「屩,草屝。」

而孔仅之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拜为大农,列于九卿。〔一〕而桑弘羊为大农丞,筦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矣。〔二〕

〔一〕集解徐广曰:「元鼎二年,时丙寅岁也。」

〔二〕集解孟康曰:「谓诸当所输于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更于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汉书百官表大司农属官有均输令。」

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一〕犯者众,吏不能尽诛取,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国,〔二〕举兼并之徒守相为(吏)〔利〕者。而御史大夫张汤方隆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刻深为九卿,而直指夏兰之属始出矣。

〔一〕索隐抵音氐。抵,归也。刘氏云「大抵犹大略也」。案:大抵无虑者,谓言大略归于铸钱,更无他事从虑。

〔二〕集解服虔曰:「分曹职案行。」

而大农颜异诛。〔一〕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张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张汤又与异有却,及有人告异以它议,事下张汤治异。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二〕

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以此)〔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一〕集解徐广曰:「元狩四年,时壬戌岁也。」

〔二〕集解李奇曰:「异与客语,道诏令初下,有不便处也。」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杨可)告缗钱纵矣。

郡国多奸铸钱,〔一〕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锺官赤侧〔二〕,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三〕白金稍贱,民不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白金终废不行。

〔一〕索隐谓多奸巧,杂以铅锡也。

〔二〕集解如淳曰:「以赤铜为其郭也。今钱见有赤侧者,不知作法云何。」索隐锺官掌铸赤侧之钱。韦昭云「侧,边也」,故晋灼云「以赤铜为郭。今钱见有赤侧者」。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俗所谓紫绀钱也」。

是岁也,张汤死〔一〕而民不思。〔二〕

〔一〕集解徐广曰:「元鼎三年。」

〔二〕索隐乐产云:「诸所废兴,附上困下,皆自汤,故人不思之也。」

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一〕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一〕集解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属官有上林均输、锺官、辨铜令。」然则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

卜式相齐,而杨可告缗遍天下,〔一〕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二〕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三〕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

〔一〕集解瓒曰:「商贾居积及伎巧之家,非桑农所生出,谓之缗。茂陵中书有缗田奴婢是也。」索隐姓杨,名可。如淳云:「告缗者,令杨可告占缗之不尽者也。」

〔二〕集解如淳曰:「治匿缗之罪,其狱少有反者。」索隐反音番。反谓反使从轻也。案:刘德为京兆尹,每行县,多所平反是也。

〔三〕索隐如淳云:「曹,辈也。谓分曹辈而出为使也。」

益广关,置左右辅。〔一〕

〔一〕集解徐广曰:「元鼎三年,丁卯岁,徙函谷关于新安东界。」

初,大农筦盐铁官布多,〔一〕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钱,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逐,〔二〕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三〕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数十丈。宫室之修,由此日丽。

〔一〕索隐布谓泉布。

〔二〕集解韦昭曰:「战斗驰逐也。」

〔三〕索隐盖始穿昆明池,欲与滇王战,今乃更大修之,将与南越吕嘉战逐,故作楼船,于是杨仆有将军之号。又下云「因南方楼船卒二十余万击南越」也。昆明池有豫章馆。豫章,地名,以言将出军于豫章也。

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大农、太仆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一〕田之。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诸官益杂置多,〔二〕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三〕及官自籴乃足。〔四〕

〔一〕索隐比昔所没入之田也。

〔二〕集解如淳曰:「水衡、少府、太仆、司农皆有农官,是为多。」

〔三〕索隐乐产云:「度犹运也。」

〔四〕索隐按:谓天子所给廪食者多,故官自籴乃足也。

所忠〔一〕言:「世家子弟〔二〕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三〕乃征诸犯令,相自变量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四〕

〔一〕索隐人姓名。服虔云「掌故官,取书于司马相如者,封禅书公孙卿因所忠言宝鼎是也」。唯姚察独以为「所患」,非也。

〔二〕集解如淳曰:「世世有禄秩家。」

〔三〕索隐晋灼云:「中国被教整齐之人也。」

〔四〕集解应劭曰:「株,根本也。送,引也。」如淳曰:「株,根蔕也。诸坐博戏事决为徒者,能入钱得补郎也。或曰,先至者为根。」索隐李奇云:「先至者为魁株。」应劭云:「株,根本也。送,当作『选』。选,引也。」应、李二音是。先至之人令之相引,似若得其株本,则枝叶自穷,故曰「株送徒」。又文颖曰:「凡斗鸡胜者为株。」传云:「阳沟之鸡,三岁为株。」今则斗鸡走马者用之。因其斗鸡本胜时名,故云株送徒者也。

是时山东被河菑,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江南火耕水耨,〔一〕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闲,欲留,留处。」遣使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一〕集解应劭曰:「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也。」

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国。东度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辨,自杀。行西踰陇,陇西守以行往卒,〔一〕天子从官不得食,陇西守自杀。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二〕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边县,〔三〕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仞新秦中。〔四〕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踰,度也。卒,仓卒也。」

〔二〕集解如淳曰:「徼,亦卒求盗之属也。」晋灼曰:「徼,塞也。」瓒曰:「既无亭候,又不徼循,无卫边之备也。」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令民得畜牧于边县也。」瓒曰:「先是,新秦中千里无民,畏寇不敢畜牧,令设亭徼,故民得畜牧也。」

〔四〕集解李奇曰:「边有官马,今令民能畜官母马者,满三岁归之也。及有蕃息,与当出缗算者,皆复令居新秦中,又充仞之也。谓与民母马,令得为马种;令十母马还官一驹,此为息什一也。」瓒曰:「前以边用不足,故设告缗之令,设亭徼,边民无警,皆得田牧。新秦中已充,故除告缗,不复取于民也。」

既得宝鼎,立后土、太一祠,〔一〕公卿议封禅事,而天下郡国皆豫治道桥,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

〔一〕集解徐广曰:「元鼎四年立后土,五年立泰畤。」

其明年,南越反,西羌侵边为桀。于是天子为山东不赡,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卒二十余万人击南越,数万人发三河以西骑击西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一〕初置张掖、酒泉郡,〔二〕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三〕六十万人戍田之。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赡之。车骑马乏绝,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着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牸马,岁课息。

〔一〕索隐令音零,姚氏音连。韦昭云:「金城县。」

〔二〕集解徐广曰:「元鼎六年。」

〔三〕集解如淳曰:「塞候斥卒。」

齐相卜式上书曰:「臣闻主忧臣辱。南越反,臣愿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诏曰:「卜式虽躬耕牧,不以为利,有余辄助县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奋愿父子死之,虽未战,可谓义形于内。赐爵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一〕皆莫求从军击羌、越。至酎,少府省金,〔二〕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三〕乃拜式为御史大夫。〔四〕

〔一〕索隐刘氏言其多以百而数,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

〔二〕集解如淳曰:「省视诸侯金有轻有重也。或曰,至尝酎饮宗庙时,少府视其金多少也。」

〔三〕集解如淳曰:「汉仪注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

〔四〕集解徐广曰:「元鼎六年。」

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一〕贾贵,或强令民卖买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由是不悦卜式。

〔一〕集解瓒曰:「谓作铁器,民患苦其不好。」索隐器苦恶。苦音(苦)楛(反),言苦其器恶而买卖也。言器苦窳不好。凡病之器云苦。窳音庾,语见本纪。苦如字读亦通也。

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一〕,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

二〕吏卒奉〔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闲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四〕

〔一〕集解徐广曰:「南越为九郡。」骃案:晋灼曰「元鼎六年,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柯、越巂、沈犁、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传所置犍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也」。

〔二〕索隐比音鼻。谓南阳、汉中已往之郡,各以其地比近给初郡。初郡,即西南夷初所置之郡。

〔三〕索隐扶用反,包氏同。

〔四〕集解徐广曰:「擅,一作『经』。经,常也。惟取用足耳,不暇顾经常法则也。」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秩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筦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巿,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一〕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二〕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一〕索隐不偿其僦。服虔云:「雇载云僦,言所输物不足偿其雇载之费也。僦音子就反。」

〔二〕集解如淳曰:「牟,取也。」

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各输急处,〔一〕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再百斤焉。

〔一〕索隐谓他郡能入粟,输所在急要之处也。

是岁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一〕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

〔一〕索隐坐市列。谓吏坐市肆行列之中。

太史公曰: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故书道唐虞之际,诗述殷周之世,安宁则长庠序,先本绌末,以礼义防于利;事变多故而亦反是。是以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禹贡九州岛,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纳职焉。汤武承獘易变,使民不倦,各兢兢所以为治,而稍陵迟衰微。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二〕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自是以后,天下争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有国强者或并群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而灭世。以至于秦,卒并海内。虞夏之币,金为三品,〔三〕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四〕,或刀,〔五〕或龟贝。〔六〕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二〕等,黄金以溢名,〔七〕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于是外攘夷狄,内兴功业,海内之士力耕不足粮饟,女子纺绩不足衣服。古者尝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上,犹自以为不足也。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

〔一〕集解徐广曰:「时,一作『衰』。」

〔二〕集解管子有轻重之法。

〔三〕索隐即下「或黄,或赤、白」。黄,黄金也;白,白银也;赤,赤铜也:并见食货志。

〔四〕集解如淳曰:「布于民闲也。」

〔五〕集解如淳曰:「名钱为刀者,以其利于民也。」

〔六〕索隐按:钱本名泉,言货之流如泉也,故周有泉府之官。及景王乃铸大钱。布者,言货流布,故周礼有二夫之布。食货志货布首长八分,足支八分。刀者,钱也。食货志有契刀、错刀,形如刀,长二寸,直五千。以其形如刀,故曰刀,以其利于人也。又古者货贝宝龟,食货志有十朋五贝,皆用为货,其各有多少,元龟直十贝,故直二千一百六十,已下各有差也。

〔七〕集解孟康曰:「二十两为溢。」

【索隐述赞】平准之立,通货天下。既入县官,或振华夏。其名刀布,其文龙马。增算告缗,裒多益寡。弘羊心计,卜式长者。都内充殷,取赡郊野。

史记三家注卷三一至四十

世家卷一至十

史记卷三十一

吴太伯世家第一

索隐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言其下及子孙常有国。故孟子曰「陈仲子,齐之系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为家也」。

吴太伯,〔一〕太伯弟仲雍,〔二〕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佰、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三〕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四〕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

〔一〕集解韦昭曰:「后武王追封为吴伯,故曰吴太伯。」索隐国语曰「黄池之会,晋定公使谓吴王夫差曰『夫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是吴本伯爵也。范宁解论语曰「太者,善大之称;伯者,长也。周太王之元子故曰太伯」。称仲雍、季历,皆以字配名,则伯亦是字,又是爵,但其名史籍先阙耳。正义吴,国号也。太伯居梅里,在常州无锡县东南六十里。至十九世孙寿梦居之,号句吴。寿梦卒,诸樊南徙吴。至二十一代孙光,使子胥筑阖闾城都之,今苏州也。

〔二〕索隐伯、仲、季是兄弟次第之字。若表德之字,意义与名相符,则系本曰「吴孰哉居蕃离」,宋忠曰「孰哉,仲雍字。蕃离,今吴之余暨也」。解者云雍是孰食,故曰雍字孰哉也。

〔三〕集解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正义江熙云:「太伯少弟季历生文王昌,有圣德,太伯知其必有天下,故欲传国于季历。以太王病,托采药于吴越,不反。太王薨而季历立,一让也;季历薨而文王立,二让也;文王薨而武王立,遂有天下,三让也。又释云:太王病,托采药,生不事之以礼,一让也;太王薨而不反,使季历主丧,不葬之以礼,二让也;断发文身,示不可用,使历主祭祀,不祭之以礼,三让也。」

〔四〕集解宋忠曰:「句吴,太伯始所居地名。」索隐荆者,楚之旧号,以州而言之曰荆。蛮者,闽也。南夷之名;蛮亦称越。此言自号句吴,吴名起于太伯,明以前未有吴号。地在楚越之界,故称荆蛮。颜师古注汉书,以吴言「句」者,夷语之发声,犹言「于越」耳。此言「号句吴」,当如颜解。而注引宋忠以为地名者,系本居篇曰「孰哉居蕃离,孰姑徙句吴」,宋氏见史记有「太伯自号句吴」之文,遂弥缝解彼云是太伯始所居地名。裴氏引之,恐非其义。蕃离既有其地,句吴何总不知真实?吴人不闻别有城邑曾名句吴,则系本之文或难依信。吴地记曰:「泰伯居梅里,在阖闾城北五十里许。」

太伯卒,〔一〕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二〕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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