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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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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

〔一〕集解公羊传曰:「淫于蔡,蔡人杀之。」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强。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御寇素爱厉公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羁旅之臣,〔一〕幸得免负檐,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二〕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三〕有妫之后,将育于姜。〔四〕五世其昌,并于正卿。〔五〕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六〕

〔一〕集解贾逵曰:「羁,寄;旅,客也。」

〔二〕正义周礼云冬官为考工,主作器械。

〔三〕集解杜预曰:「雄曰凤,雌曰皇。雄雌俱飞,相和而鸣,锵锵然也。犹敬仲夫妻有声誉。」

〔四〕集解杜预曰:「妫,陈姓。姜,齐姓。」

〔五〕集解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并列。」

〔六〕集解贾逵曰:「京,大也。」正义按:陈敬仲八代孙,田常之子襄子盘也。而杜以常为八代者,以桓子无宇生武子开,与厘子乞皆相继事齐,故以常为八代。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一〕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十年,陈及楚平。

〔一〕正义谥法云「乱而不损曰灵」。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一〕衷其衣以戏于朝。〔二〕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三〕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公戏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四〕征舒怒。灵公罢酒出,征舒伏弩?门射杀灵公。〔五〕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征舒自立为陈侯。征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一〕正义列女传云:「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征舒之母,御叔之妻也,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杜预云:「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左传云:「杀御叔,弒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

〔二〕集解左传曰:「衷其衵服。」谷梁传曰:「或衣其衣,或中其襦。」

〔三〕集解春秋曰:「陈杀其大夫泄冶。」

〔四〕集解杜预曰:「灵公即位十五年,征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也。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多似以为戏也。」

〔五〕集解左传曰:「公出自其厩。」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征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

无惊,吾诛征舒而已。」已诛征舒,因县陈而有之,群臣毕贺。申叔时使于齐来还,独不贺。〔一〕庄王问其故,对曰:「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征舒为贼弒君,故征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则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二〕

〔一〕集解贾逵曰:「叔时,楚大夫。」

〔二〕索隐谓申叔时之语。正义家语云:「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喟然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时之忠,弗能建其义;非楚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也。』」

(二十)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陈倍楚盟。三十年,楚共王伐陈。是岁,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兵去。

哀公三年,楚围陈,复释之。二十八年,楚公子围弒其君郏敖自立,为灵王。

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郑,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一〕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二〕招卒立留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三〕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

〔一〕索隐按:昭八年经云「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左传「

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今此云两姬,又分偃师为二人,亦恐此非。

〔二〕集解徐广曰:「三十五年时。」

〔三〕索隐即司徒招也。一作「苕」也。

招之杀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吴,出奔晋。晋平公问太史赵曰:「陈遂亡乎?」对曰:「陈,颛顼之族。〔一〕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二〕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三〕舜重之以明德。至于遂,〔四〕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五〕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后,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其在齐乎?」

〔一〕集解服虔曰:「陈祖虞舜,舜出颛顼,故为颛顼之族。」

〔二〕集解贾逵曰:「物莫能两盛。」

〔三〕集解贾逵曰:「幕,舜后虞思也。至于瞽瞍,无闻违天命以废绝者。」郑众曰:「幕,舜之先也。」骃案国语,贾义为长。索隐按:贾逵以幕为虞思,非也。左传言自幕至瞽瞍,知幕在瞽瞍之前,必非虞思明矣。

〔四〕集解杜预曰:「遂,舜后。盖殷之兴,存舜之后而封遂,言舜德乃至于遂也。」索隐重音持用反。按:杜预以为舜有明德,乃至遂有国,义亦然也。且文云「自幕至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是言舜有明德为天子也。乃云殷封遂,代守之,亦舜德也。按:系本云「陈,舜后」。宋忠云「虞思之后,箕伯、直柄中衰,殷汤封遂于陈以祀舜」。

〔五〕集解杜预曰:「胡公满,遂之后也。事周武王,赐姓曰妫,封之陈。」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弒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空籍五岁矣。〔一〕

〔一〕索隐惠公探取哀公死楚,陈灭之后年为元年,故今空籍五岁矣。一云籍,借也,谓借失国之后年为五年。

十年,陈火。十五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一〕。二十八年,吴王阖闾与子胥败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一〕索隐系本云「胡,归姓;沈,姬姓」。沈国在汝南平舆,胡亦在汝南。

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虽亡,与陈有故,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四年,吴复召怀公。怀公恐,如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愍公。〔一〕

〔一〕索隐按左传,愍公名周,是史官记不同。

愍公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于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于城父。时孔子在陈。〔一〕十五年,宋灭曹。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如吴。楚伐陈。二十一年,齐田常弒其君简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杀令尹子西、子綦,袭惠王。叶公攻败白公,白公自杀。

〔一〕索隐按:孔子以鲁定公十四年适陈,当陈愍公之六年,上文说是。此十三年,孔子仍在陈,凡经八年,何其久也?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愍公,遂灭陈而有之。是岁,孔子卒。

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一〕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二〕以奉夏后氏祀。

〔一〕索隐杞,国名也,东楼公号谥也。不名者,史先失耳。宋忠曰「杞,今陈留雍丘县」。故地理志云雍丘县,故杞国,周武王封禹后为东楼公是也。盖周封杞而居雍丘,至春秋时杞已迁东国,故左氏隐四年传云「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曹东邑也。僖十四年传云「杞迁缘陵」。地理志北海有营陵,淳于公之县。臣瓒云「即春秋缘陵,淳于公所都之邑」。又州,国名,杞后改国曰州而称淳于公,故春秋桓五年经云「州公如曹」,传曰「淳于公如曹」是也。然杞后代又称子者,以微小又僻居东夷,故襄二十九年经称「杞子来盟」,传曰「书曰子,贱之」是也。

〔二〕集解宋忠曰:「杞,今陈留雍丘县也。」

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一〕娶公。〔二〕谋娶公当周厉王时。谋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三〕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四〕桓公十七年卒,子孝公?〔五〕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六〕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隐公乞立。七月,隐公弟遂弒隐公自立,是为厘公。厘公十九年卒,子愍公维立。愍公十五年,楚惠王灭陈。十六年,愍公弟阏路弒愍公代立,是为哀公〔七〕。哀公立十年卒,愍公子敕立,〔八〕是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简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灭杞。杞后陈亡三十四年。

〔一〕集解徐广曰:「谋,一作『谟』。」索隐注一作「谍」,音牒。

〔二〕索隐娶音子臾反。

〔三〕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惠公。」索隐系本及谯周并作「惠公」,又云惠公生成公及桓公,是此系家脱成公一代,故云「弟桓公姑容立」,非也。且成公又见春秋经传,故左传庄二十五年云杞成公娶鲁女,有婚姻之好。至僖二十二年卒,始赴而书,左传云成公也,未同盟,故不书名。是杞有成公,必当如谯周所说。

〔四〕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惠公立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成公立十八年,桓公立十七年。」

〔五〕索隐音盖。?,名。

〔六〕索隐一作「郁厘」,谯周云名郁来,盖「郁」「郁」「厘」「来」并声相近,遂不同耳。

〔七〕索隐阏音遏。哀公杀兄愍公而立,谥哀。谯周云谥懿也。

〔八〕集解徐广曰:「敕,一作『遫』。」

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

舜之后,周武王封之陈,至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禹之后,周武王封之杞,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契之后为殷,殷有本纪言。殷破,周封其后于宋,齐愍王灭之,有世家言。后稷之后为周,秦昭王灭之,有本纪言。皋陶之后,或封英、六,〔一〕楚穆王灭之,无谱。伯夷之后,至周武王复封于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二〕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三〕余乃为显诸侯。滕、薛、驺,夏、殷、周之闲封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四〕

〔一〕索隐蓼、六,本或作英、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之后也。据系本,二国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左传云楚人灭六,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杜预曰「蓼与六皆咎繇后」。地理志云六,故国,皋陶后,偃姓,为楚所灭。又僖十七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杜预又曰「英、六皆皋陶后,国名」。是有英、蓼,实未能详。或者英后改号曰蓼也。

〔二〕索隐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则一人,今言十一人,叙伯翳而又别言垂、益,则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纪叙十人,无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坟典不载,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误。然据秦本纪叙翳之功,云「佐舜驯调鸟兽」,与舜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鸟兽」文同,则为一人必矣,今未详其所由也。

〔三〕索隐舜、禹身为帝王,其稷、契及翳则后代皆为帝王也。

〔四〕索隐滕不知本封,盖轩辕氏子有滕姓,是其祖也。后周封文王子错叔绣于滕,故宋忠云「今沛国公丘是滕国也」。薛,奚仲之后,任姓,盖夏、殷所封,故春秋有滕侯、薛侯。邾,曹姓之国,陆终氏之子会人之后。邾国,今鲁国驺县是也。然三国微小,春秋时亦预会盟,盖史缺无可叙列也。

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厉之后,诸侯力攻相并。江、黄、〔一〕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着于传(上)〔云〕。

〔一〕索隐按系本,江、黄二国并嬴姓。又地理志江国在汝南安阳县。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历三代。及楚灭陈,而田常得政于齐,卒为建国,百世不绝,苗裔兹兹,有土者不乏焉。至禹,于周则杞,微甚,不足数也。楚惠王灭杞,其后越王句践兴。

【索隐述赞】盛德之祀,必及百世。舜、禹余烈,陈、杞是继。妫满受封,东楼纂系。阏路篡逆,夏姬淫嬖。二国衰微,或兴或替。前并后虏,皆亡楚惠。句践勃兴,田和吞噬。蝉联血食,岂其苗裔?

史记卷三十七

卫康叔世家第七

卫康叔〔一〕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一〕索隐康,畿内国名。宋忠曰:「康叔从康徙封卫,卫即殷墟定昌之地。畿内之康,不知所在。」

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一〕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二〕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闲故商墟。〔三〕

〔一〕索隐集犹和也。

〔二〕索隐成周,洛阳。其时周公相成王,营洛邑,犹居西周镐京。管、蔡欲构难,先攻成周,于是周公东居洛邑,伐管、蔡。

〔三〕索隐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于酒,酒之失,妇人是用,故纣之乱自此始。为梓材,〔一〕示君子可法则。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

〔一〕正义若梓人为材,君子观为法则也。梓,匠人也。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赐卫宝祭器,〔一〕以章有德。

〔一〕集解左传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旗、少帛、綪茷、旃旌、大吕。」贾逵曰:「大路,全路也。少帛,杂帛也。綪茷,大赤也。通帛为旃,析羽为旌。大吕,锺名。」郑众曰:「綪茷,旆名也。」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一〕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二〕伯立。〔三〕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四〕贞伯卒,子顷侯立。

〔一〕索隐系本康伯名髡。宋忠曰:「即王孙牟也,事周康王为大夫。」按:左传所称王孙牟父是也。牟髡声相近,故不同耳。谯周古史考无康伯,而云子牟伯立,盖以不宜父子俱谥康,故因其名云牟伯也。

〔二〕集解史记音隐曰:「音捷。」

〔三〕索隐系本作「挚伯」。

〔四〕索隐系本作「箕伯」。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一〕顷侯立十二年卒,子厘侯立。

〔一〕索隐按:康诰称命尔侯于东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则康叔初封已为侯也。比子康伯即称伯者,谓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为伯也。故孔安国曰「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孙祖恒为方伯耳。至顷侯德衰,不监诸侯,乃从本爵而称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顷侯赂夷王而称侯也。

厘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厘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厘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厘侯羡〔一〕自杀。卫人因葬之厘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二〕。

〔一〕索隐音延。延,墓道。又音以战反。恭伯名余也。

〔二〕索隐和杀恭伯代立,此说盖非也。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国语称武公年九十五矣,犹箴诫于国,恭恪于朝,倚几有诵,至于没身,谓之叡圣。又诗着卫世子恭伯蚤卒,不云被杀。若武公杀兄而立,岂可以为训而形之于国史乎?盖太史公采杂说而为此记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陈女女弟亦幸于庄公,而生子完。〔一〕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二〕立为太子。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石碏谏庄公曰:〔三〕「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一〕索隐女弟,戴妫也。子桓公完为州吁所杀,戴妫归陈,诗燕燕于飞之篇是。

〔二〕索隐子之,谓养之为子也。齐女即庄姜也。诗硕人篇美之是也。

〔三〕集解贾逵曰:「石碏,卫上卿。」

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弒桓公,卫人皆不爱。石碏乃因桓公母家于陈,详为善州吁。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一〕而迎桓公弟晋于邢而立之,〔二〕是为宣公。

〔一〕集解服虔曰:「右宰丑,卫大夫。濮,陈地。」索隐贾逵曰:「濮,陈地。」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东北至离狐分为二,俱东北至巨野入济。则濮在曹卫之闲,贾言陈地,非也。若据地理志陈留封丘县濮水受泲,当言陈留水也。

〔二〕集解贾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国。」

宣公七年,鲁弒其君隐公。九年,宋督弒其君殇公,及孔父。十年,晋曲沃庄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一〕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于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二〕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即杀之。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一〕集解杜预曰:「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

〔二〕正义左传云卫宣公使太子伋之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杜预云「莘,卫地」。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谗杀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乱,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为君,惠公奔齐。

卫君黔牟立八年,齐襄公率诸侯奉王命共伐卫,纳卫惠公,诛左右公子。卫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复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复入,与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与燕伐周。周惠王奔温,卫、燕立惠王弟颓为王。二十九年,郑复纳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鹤,〔一〕淫乐奢侈。九年,翟伐卫,卫懿公欲发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可令击翟。」翟于是遂入,杀懿公。

〔一〕正义括地志云:「故鹤城在滑州匡城县西南十五里。左传云『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狄伐卫,公欲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俗传懿公养鹤于此城,因名也。」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谗杀太子伋代立至于懿公,常欲败之,卒灭惠公之后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顽之子申为君,是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齐桓公以卫数乱,乃率诸侯伐翟,为卫筑楚丘,〔一〕立戴公弟毁为卫君,〔二〕是为文公。文公以乱故奔齐,齐人入之。

〔一〕正义括地志云:「城武县有楚丘亭。」

〔二〕集解贾谊书曰:「卫侯朝于周,周行人问其名,答曰卫侯辟疆,周行人还之,曰启疆辟疆,天子之号,诸侯弗得用。卫侯更其名曰毁,然后受之。」正义毁音毁。

初,翟杀懿公也,卫人怜之,思复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后,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寿又无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尝代惠公为君,八年复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为戴公。戴公卒,复立其弟毁为文公。

文公初立,轻赋平罪,〔一〕身自劳,与百姓同苦,以收卫民。

〔一〕索隐轻赋税,平断刑也。平,或作「卒」。卒谓士卒也。罪字连下读,盖亦一家之义耳

十六年,晋公子重耳过,无礼。十七年,齐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郑立。

成公三年,晋欲假道于卫救宋,成公不许。晋更从南河度,〔一〕救宋。征师于卫,卫大夫欲许,成公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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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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