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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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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然其后曾孙陈掌以卫氏亲贵戚,愿得续封陈氏,然终不得。」徐广曰:「陈掌者,卫青之子婿。」

〔二〕 汉书丙吉传曰:吉奉武帝旨治巫蛊事,救宣帝免于一死。宣帝即位,吉临当封,疾病。宣帝忧其不起,太子太傅夏侯胜曰:「此未死也。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后子显以臧罪夺爵,至成帝时,复以吉孙昌袭侯,至王莽时乃绝。

〔三〕 李贤引尔雅曰:「覃,延也。」按覃音谈。

一三九 袁忠字正甫,初平间为沛相,乘荜车到官〔一〕,以清亮称。──书钞卷一三九

〔一〕 范书袁安传作「苇车」。

张酺传曾孙济

一四○ 蕃生盘〔一〕,盘生济。济字符江,灵帝初,杨赐荐济明习典训,为侍讲。(姚。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蕃,张酺之子。

韩棱传孙演

一四一 梁皇后崩,梁贵人大幸〔一〕,将立。大将军冀欲分其宠,谋冒姓为贵人父,演阴许诺。及冀诛事发,演坐抵罪。(姚。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黄奭曰:「此桓帝邓皇后,邓香之女也,改嫁梁氏,冒姓梁氏。兄邓演为南顿侯。冀既伏诛,封演子康北阳侯,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见袁宏纪。则梁冀欲谋为贵人父,当与贵人兄邓演合计,何以与韩演谋,而演阴许诺乎?范书明云梁冀被诛,韩演坐阿党抵罪,以减死论,亦不云有阴许诺事。今以演字相同,张冠李戴,华书所云,显有不实 鸫邓演与诛梁冀,亦断无阴许诺事。」按黄说是。汪辑改「梁贵人」为「韩贵人」,大可不必。

郭躬传弟子镇 吴雄

一四二 郭躬字仲孙,为廷尉正,迁廷尉。家代掌法律,〔宽平,决狱务在哀矜,罪疑从轻,条奏诸应致法及可从轻者四十一事〕〔一〕。镇自廷尉左监迁廷尉。凡郭氏为廷尉者七人。(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 类聚卷四九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黄辑注出卷五二,误。

一四三 河南吴雄字季高〔一〕,以明法律,〔断狱平〕〔二〕。桓帝时自廷尉致位司徒。雄少时家贫,母死,葬人所不封之地。丧事趋办,不卜时日。巫皆言其族灭,而雄子欣〔三〕、孙恭三世〔相承〕为廷尉〔四〕,以法为名家。(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类聚卷四九 御览卷二三一

〔一〕 类聚卷四九引作「河间」,汪辑从之,误。

〔二〕 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一补。

〔三〕 「欣」,书钞卷五三作「许」,初学记卷一二作「祈」,皆误。今据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一径改。

〔四〕 据书钞卷五三补。

陈宠传

一四四 陈宠〔字昭公,辟司徒鲍昱府〕〔一〕。以时俗三府掾属不肯亲事,但出入养虚,故宠独勤心于事〔二〕。又以法令繁冗,(

□)〔不良〕吏得生因缘〔三〕,以至轻重,乃置撰科牒辞讼比例,〔四〕使事类相从,以塞奸源。其后公府奉以为法。(汪──御览卷二四九 ○ 书钞卷六八

〔一〕 据书钞卷六八补。「昱」原误作「显」,径改。

〔二〕 书钞卷六八作「是时三府掾属以不肯亲事为高,专务于交游,宠常非之」。与御览引异。

〔三〕 据范书本传补。

〔四〕 范书本传作「辞讼比七卷」。

一四五 陈宠字昭公,以德行明敏,入为尚书。宠性周密,常称「

人臣之义,苦不畏慎」。自在枢密,谢门人,不复教,拒知友。时赐宠剑,得锻成剑,以其敦朴。(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一

一四六 陈宠字昭公,为司空,通客以明无所不受〔一〕,论者大之。宠奏议温粹有智,号为明相。(姚。汪。黄)──书钞卷五二

〔一〕 时府故事督属籍不通宾客,以防交关。宠反其道而行之。「

客」原误作「容」,据黄奭校而改。

班超传孙始

一四七 班超投笔叹曰:「大丈夫安能久事笔耕乎?」(姚。汪。黄)──类聚卷五八 ○ 范书本传注书叙指南卷五

一四八 騩马〔一〕。(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騧马」。华书与续书同,可参见续书班超传注。

一四九 还据损中〔一〕。(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东观记作「顿中」。

一五○ 班始尚阴城公主。公主,顺帝之姑,贵骄淫乱,与所嬖居帷中,而始入,使伏床下。(汪。黄)──御览卷七○○

何熙传

一五一 熙字孟孙,少有大志,不拘小节。身长八尺五寸,体貌魁梧,〔丘虚瑰伟,与人绝异〕〔一〕,善为容仪〔二〕。举孝廉。为谒者,赞拜殿中,音动左右,和帝伟之。历位司隶校尉、大司农。永初三年,南单于与乌丸俱反,以熙行车骑将军征之,累有功。乌丸请降,单于复称臣如旧。会熙暴疾,卒。(姚。汪。黄)─

─魏志何夔传注 ○ 书钞卷六二 御览卷三八八

〔一〕 据书钞卷六二补。

〔二〕 书钞卷六二作「善为威容」。

应奉传子劭

一五二 〔应顺字〕华仲〔一〕,少给事郡县,为吏清公,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右丞,迁冀州刺吏,廉直无私。迁东平相,赏罚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树生于厅事室上,事后母至孝,众以为孝感之应。时窦宪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赂遗宪。宪败后,咸被绳黜,顺独不在其中,由是显名。为将作大匠,〔发摘众奸,皆极其刑,豪猾之吏累迹〕〔二〕,视事五年,省费亿万〔三〕。(姚。汪。黄)──范书应奉传注 ○ 书钞卷五四(二) 龙筋凤髓判卷二 御览卷二三六

〔一〕 应顺,奉之曾祖父。三字据书钞卷五四补。

〔二〕 据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六补。

〔三〕 四库珍本初编本职官分纪卷二二引作续汉书,非。北图藏清钞本仍作华书。

一五三 奉字世叔,才敏善讽诵,故世称「应世叔读书,五行俱下」。着后序十余篇,为世儒者。延熹中,至司隶校尉。子劭字仲远,亦博学多识,尤好事。诸所撰述风俗通等凡百余篇,辞虽不典,世服其博闻。(姚。汪。黄)──魏志王粲传注

一五四 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珣生玚。(汪──范书应奉传注

孝明八王传陈敬王羡曾孙愍王宠

一五五 〔陈愍王宠善弩射〕〔一〕,其秘法以天覆地载,参连为奇。又有三微、三小。三微为经,三小为纬,经纬相将,万胜之方。然要在机牙,〔其射至十发十中,皆同孔也〕〔二〕。(姚。汪。黄)──范书明八王传注 ○ 书钞卷一二五(二) 御览卷三四八

〔一〕 据书钞卷一二五补。其中「愍」误作「敬」,据御览卷三四八径改。范书注仅作「宠射」二字。

〔二〕 「其射至」三字据御览卷三四八补,余据书钞卷一二五补。

一五六 王甫〔一〕。──范书明八王传注

〔一〕 甫,范书作「酺」,中常侍,受命考陈国相魏愔与宠共祭天神,希幸非冀者。李贤曰:「华峤书及宦者传诸本并作『甫』,此云『酺』,未详孰是也。」

崔骃传子瑗 孙寔 寔从兄子钧

一五七 骃讥杨雄〔一〕,以为范、蔡、邹衍之徒〔二〕,乘衅相倾,诳曜诸侯者也,而云「彼我异时」。又曰:窃赀卓氏,割炙细君,斯盖士之赘行,而云「不能与此数公者同」,以为失类而改之也。(姚。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崔骃拟扬雄解嘲而作达旨以讥焉。

〔二〕 范,范睢;蔡,蔡泽,先后以辩才出任秦国之相。

一五八 高树不庇〔一〕。(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出达旨之文。范书本传作「高树靡阴」。

一五九 摄缨整襟〔一〕。──范书本传注

〔一〕 亦出于达旨。范书本传作「躐缨整襟」。

一六○ 回以干禄〔一〕。(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引达旨作「因以干禄」。

一六一 崔骃字亭伯,辟大将军窦宪府掾。宪新辅政,贵重,掾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惟骃以处士年少,擢在其间。宪擅权骄恣,骃数谏之。出为长岑长,不得意,不之官而归。(汪。黄)──御览卷二三八 ○ 书钞卷六九

一六二 瑗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或言其太奢。瑗闻之怒,敕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宾客,而反以获讥,士大夫不足养如此。后勿过菜具,无为诸子所蚩也。」终不能改,奉禄尽于宾飨。(姚。汪。黄)──范书崔骃传注 ○ 书叙指南卷七 又卷八(二)

一六三 崔寔为五原太守,地宜麻枲,而民不知种植,又不能缉绩,率无衣被。冬月止种细草,卧其中,〔见〕吏以草衣其身〔一〕,乃得出。寔至,教之绩织。(汪。黄)──御览卷九九五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一六四 崔钧为西河太守,与袁绍起兵。董卓收钧父烈,下之郿狱锒铛〔一〕。卓诛,烈得归长安也。(汪。黄)──御览卷六四四

〔一〕 李贤曰:「说文曰『琅珰,锁也』。前书曰『人犯铸钱,以铁锁琅珰其颈』。」「琅」原误作「银」,径改。

周燮传

一六五 周燮专精礼易,不读非圣之书,不修贺问之好。有先人草庐,结于冈畔,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给,非身所耕渔〔则〕不食。〔一〕(姚。汪。黄)──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一

〔一〕 据御览卷八二一补。

华峤汉后书卷三

周天游辑注

杨震传孙赐 曾孙彪

一六六 杨震字伯起,年五十,始应州郡之辟,众人谓之「晚暮」。后有鹳雀衔三鳣鱼飞集讲堂前,都讲取鱼,进曰:「蛇鱼者,卿大夫之服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汪。黄)──御览卷九二五

一六七 杨震为太尉,中常侍樊丰等骄恣,震常切谏,由是共谮震,罢遣归本郡,遂仰鸩薨。葬日,有大鸟来止亭树上,须臾下地行,徐步到柩前,止立,低头泪出。〔旁人〕更共抱持〔一〕,终不惊骇。〔鸟苍色,颈去地五六尺,舒翅广一丈三尺,莫有能名者。葬毕,飞去〕〔二〕。(汪)──初学记卷一四 ○ 御览卷五五四

〔一〕 据御览卷五五四补。

〔二〕 同右。

一六八 当时人立石鸟象于震前。(黄)──类聚卷九 ○

一六九 帝徙南宫,阅录故事,得所上张角奏及前侍讲注籍,乃感悟,诏封临晋侯〔一〕。──书钞卷四八

〔一〕 封震孙赐也 鸫范书本传,建宁初,灵帝当受学,三公遂举赐侍讲华光殿中。又光和四年,赐任司徒。时张角组织民众,谋起事。赐上书,请诏敕州郡简别流人,各护归本郡,以孤弱黄巾,待机诛除张角等。适逢赐以病免官,事留中,不果行。

一七○ 与马日磾、卢植、蔡邕等著作东观〔一〕。(姚。汪。黄)──范书杨震传注

〔一〕 史通古今正史篇曰:「会董卓作乱,大驾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至于名贤君子,自永初已下阙续。」

一七一 甫使门生王翘辜榷〔一〕。(姚。汪。黄)──范书杨震传注

〔一〕 范书曰:「光和中,黄门令王甫令门生于郡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彪发其奸。」其不详门生为何人,故李贤引华书以注明之。

一七二 东京杨氏、袁氏,累世宰相,为汉名族。然袁氏车马衣服极为奢僭;能守家风,为世所贵,不及杨氏也。(姚。汪。黄)──范书杨震传注

朱宠传

一七三 京兆朱宠字仲威,为太尉,家贫卧布被,朝廷赐锦被,卧兼布被。──天中记卷四八

马融传

一七四 马融字季长,为大将军邓骘舍人。(汪。黄)──御览卷二三八

蔡邕传

一七五 初,蔡邕在陈留,〔其〕邻人有以酒食召邕者,比往而酒以酣〔焉〕。客有弹琴于屏,邕至门,潜听之,曰:「〔嘻〕〔一〕!以乐召我,而有杀心,何也?」遂反。将命者告主人〔曰:「蔡君向来,至门而去。」〕〔二〕邕素为邦乡所宗,主人遂自追问其故,邕具以告〔三〕,莫不怃然。弹琴者曰:「我向〔鼓弦〕〔四〕,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而未飞,螳螂为一前一却,吾心耸然,惟恐螳螂之失蝉也。此岂为杀心而形于声者乎?」邕笑曰:「此足以当之矣。」(姚。汪。黄)──类聚卷四四

○ 又卷九七 书钞卷一○九 御览卷九四六

〔一〕 以上所补三字皆出类聚卷九七。

〔二〕 据御览卷九四六补。

〔三〕 「具」原误作「且」,据书钞卷一○九、类聚卷九七径改。

〔四〕 据类聚卷九七补。书钞卷一○九作「鼓琴」。

黄琼传

一七六 黄琼字世英,为仆射。顺帝久废藉田,琼曰:「上古圣帝,莫不钦恭神明,躬郊庙之礼,亲藉田之勤。」书奏,上从之,次日还,迁令也〔一〕。(姚。汪。黄)──书钞卷五九

〔一〕 迁尚书令也。

一七七 黄琼字世英,迁尚书令,〔习〕朝廷事〔一〕,号为「补职」。(姚。汪。黄)──书钞卷五九

〔一〕 据汪辑补。

陈寔传

一七八 陈寔在乡闾,平心率物。有盗夜入其家,止于梁上。寔阴见之,乃自整拂,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与性成耳,如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一〕。然当由贫困,今遗绢二疋。」自是一县无复盗窃。(姚。汪。黄)──类聚卷八五 ○ 御览卷八一七

〔一〕 据御览卷八一七补。

一七九 何进、袁隗欲特表陈寔以不次之位,寔谢曰:「久绝人事,饰中待终而已。」 ──书钞卷一二七

赵岐传

一八○ 先为寿藏,图季札、子产、晏婴、叔向四像居宾位,自画其像居主位。(黄)──书钞卷九四

张奂传

一八一 张奂迁武威太守〔一〕,平均徭赋,劝以农桑〔二〕。(

姚。汪。黄)──书钞卷七四

〔一〕 「奂」原误作「英」,径改。

〔二〕 汪、黄二辑依姚辑又引曰:「张奂迁武威太守,遇长吏如兄弟,委以任之。」天游按:书钞卷七四作马援传,姚辑误引,汪、黄不加考索,以讹传讹。今删。

王允传

一八二 华峤曰:夫士以正立,以谋济,以义成。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分其权,伺其间而弊其罪。当此之时,天下难解矣,本之皆主于忠义也。故推卓不为失正,分权不为不义,伺间不为狙诈,是以谋济义成,而归于正也。(姚。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李膺传

一八三 李膺字符礼,迁仆射,与太傅陈蕃戮力悉心,弥缝遗阙。(姚。汪。黄)──书钞卷五九

范滂传

一八四 范滂以党事下黄门北寺,滂以同囚多婴病,乃请先就格,遂与同郡袁忠等争受楚毒。(姚。汪。黄)──初学记卷二○

蔡衍传

一八五 蔡孟喜,汝南(顿)〔项〕人〔一〕。以礼化乡里,乡里有诤讼者,辄诣喜决之,其所平处,皆曰无怨。(汪。黄)──御览卷四二九

〔一〕 据范书党锢传改。

符融传

一八六 符融字伟明,师事少府李膺。每尝见融,绝他宾,听其言论。融幅巾奋袂,谈辞如云,膺捧手叹息。──书钞卷九八

孔融传

一八七 何进辟孔融,举高第,为侍御史,与中丞趋舍不同〔一〕,托疾归家。──职官分纪卷一四

〔一〕 范书孔融传「趋舍」作「赵舍」。

一八八 孔融为北海相,彭殊为方正〔一〕,邴原为有道,王循、李廉造高县,为郑玄立乡曰郑公乡。(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 范书孔融传作「彭璆」。

一八九 文举为北海相,崇学校,设庠序,举贡士,表显儒。─ ─书钞卷七四

皇甫嵩传

一九○ 皇甫嵩字义真,拜车骑将军,领冀州牧。嵩温恤士卒,甚得众情。每军行顿止。须营幔修立,然后就舍帐,军士皆食尔,乃尝饭。嵩既破黄巾,威震天下。(姚。汪。黄)──书钞卷六四

一九一 华峤曰:臣父(袁)〔表〕〔一〕,每言臣祖歆云「当时人以皇甫嵩为不伐,故汝豫之战,归功于朱隽,张角之捷,本之于卢植,〔收名敛策,而己不有焉〕〔二〕。盖功名者,士之所宜重。诚能不争,天下莫之与争〔三〕,则怨祸不深矣」。(姚。汪。黄)

──袁宏纪卷二七 ○ 范书皇甫嵩朱隽传论

〔一〕 据范书皇甫嵩朱隽传论改。

〔二〕 据右论补。

〔三〕 范传论此上作「盖功名者,世之所甚重也。诚能不争天下之所甚重」。

董卓传

一九二 卓欲迁都长安,召公卿以下大议。司徒杨彪曰:「昔盘庚五迁,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晓天下之民〔一〕。(而)〔今〕海内安稳〔二〕,无故移都,恐百姓惊动,糜沸蚁聚为乱。」卓曰:「

关中肥饶,故秦得并吞六国。今徙西京,设令关东豪强敢有动者,以我强兵踧之,可使诣沧海。」彪曰:「海内动之甚易,安之甚难。又长安宫室坏败,不可卒复。」卓曰:「武帝时居杜陵南山下,有成瓦数千处,引凉州材木东下,以作宫室,为功不难。」卓意不得,便作色曰:「公欲沮我计耶?边章、韩约有书来,欲令朝廷必徙都。若大兵(来)〔东〕下〔三〕,我不能复相救,公便可与袁氏西行。」彪曰:「西方自彪道径也,顾未知天下何如耳!」议罢,卓敕司隶校尉宣璠以灾异劾奏,因策免彪〔四〕。(姚。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一〕 尚书盘庚曰:「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胥怨,作盘庚三篇。」李贤曰:「汤迁亳,仲丁迁嚣,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盘庚五迁也。」

〔二〕 据三国志点校本校勘记改。

〔三〕 同右。

〔四〕 黄辑入杨彪传。

一九三 王允与吕布及士孙瑞谋诛董卓。有人书「吕」字于布上,负而〔行〕于市〔一〕,歌曰:「布乎!布乎!」有告,卓不悟。三年四月〔二〕,帝疾愈,卓入(市)〔朝〕〔三〕,布持矛刺卓,兵士趣斩之。(姚。汪。黄)──类聚卷八五 ○

御览卷八二○

〔一〕 据御览卷八二○补。

〔二〕 乃建安三年。

〔三〕 「市」乃涉前文「市」而误,据汪辑改。

一九四 泛飨公卿,议欲攻傕,杨彪曰:「群臣共斗,一人劫天子,一人质公卿,此可行乎?」泛怒,欲手刃之。中郎将杨密及左右多谏,泛乃归之〔一〕。(姚。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一〕 黄辑入杨彪传。

丁原传

一九五 丁原为武猛校尉〔一〕。(汪。黄)──文选卷四六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

〔一〕 「原」原误作「白」,据汪辑径改。

周规传

一九六 周规除临湘令〔一〕。长沙太守程徐二月行县,敕诸县治道。规以方春向农,民多剧务,不欲夺人良时。徐出督邮,规即委官而去。徐怃然有媿色,遣功曹赉印绶檄书谢,请还,规谓功曹曰:「

程府君爱马蹄〔二〕,不重民力。」径逝不顾。(汪。黄)──御览卷二六六

〔一〕 规,会稽人。曾辟公府,事见范书朱隽传。程徐之事未见他书。

〔二〕 「程」原作「穆」,据汪辑径改。

卫飒传

一九七 飒迁桂阳太守〔一〕,下车修庠序之教。(姚。汪。黄) ──书钞卷七四

〔一〕 「飒」原误「讽」,据汪辑径改。

茨充传

一九八 茨充为南阳太守,教民种柘,养蚕纤履,民之利也。──书钞卷七四

任延传

一九九 任延(寿)拜九真太守〔一〕,民俗不好田作,不知其耕。延使郡内人铸田器,教民以牛耕,置吏循行。(姚。汪。黄)──书钞卷七四

〔一〕 据东观记、范书及本传下引删。下径改。

二○○ 任延拜九真太守,民俗嫁娶无媒。延至移书长吏已下,各有俸禄,为酒肉,时定婚者二千余人,号曰:「任君」〔一〕,名子曰「任」。──书钞卷七五

〔一〕 范书本传作「其产子者,始知种姓。咸曰:『助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为『任』」。疑此引有脱误。

二○一 任延拜武威太守〔一〕,道不拾遗。(姚。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三辑均作任浦传,且「威」作「都」,皆误。今从孔本。

刘宠传

二○二 刘宠字祖荣,拜会稽太守,(政不)〔省除〕烦苛〔一〕,征为将作大匠。山阴有五六老叟,人赍百钱送宠,曰:「鄙生未尝识郡朝,自明府以来,狗不夜吠,人不见吏。今闻当见弃去,故自扶奉送。」宠为人选一大钱受之〔二〕。(姚。汪。黄)

─-初学记卷二七 ○ 书钞卷三九 类聚卷四九

〔一〕 据书钞卷三九改,类聚卷四九作「除省烦苛」。

〔二〕 黄奭曰:「见明刊六臣文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

阳球传

二○三 阳球字方正,补尚书郎,闲达故事,其所奏议,常为台阁〔所〕崇信〔一〕。(姚。汪。黄)─-书钞卷六○

〔一〕 据汪辑补。

王吉传

二○四 王吉为沛相,晓达政事,令曰:「若生子不养,斩其父母,合土棘埋之。」──职官分纪卷三二

曹嵩传

二○五 曹嵩,灵帝时赂中官,及输西园钱一亿万,故位至太尉。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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