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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27 万字 · 约 12 小时 52 分钟 · 30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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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曰:「免,从良也。」即释奴为平民。

皇甫嵩传

一五九 皇甫嵩字义〔真〕〔一〕,安定朝那人〔二〕。善用兵,饮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后乃安。兵曹有受赂者,嵩曰:「公素廉清,必资用乏。」乃出钱赐之。吏羞惭而自杀。由是众皆乐为致死。(

汪。黄)──御览卷四九一 ○ 又卷六四一

〔一〕 据御览卷六四一补。

〔二〕 「那」二引皆误作「」,径正。

朱隽传

一六○ 朱隽击黄巾贼赵弘于南阳,斩之。贼复以韩忠为帅。隽兵力少,不能急攻,乃先起土山以临之,因伪修攻具,曜兵于西南。隽身自披甲,将精卒乘其东北,遂得入城,忠乞降。(汪。黄)──御览卷三三六

董卓传

一六一 隽年二十五〔一〕,其督战訾宝负其尸而瘗之。(姚。汪。黄)──范书董卓传注

〔一〕 隽,沮隽,射声校尉。时护送献帝东归洛阳,于弘农东涧,为李傕所杀。

刘虞传

一六二 太尉刘虞让位于羊续〔一〕。(姚。汪。黄)──类聚卷四六 ○ 御览卷二○七

〔一〕 此条仅引类聚之首句,余文与羊续传略同。详见续传及注。

袁绍传

一六三 绍,司空逢之孽子,出后伯父成〔一〕。(姚。汪。黄) ──范书袁绍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父成,五官中郎将。」三国志本传裴注曰:「英雄记曰:绍生而父死,二公爱之。幼使为郎,弱冠除濮阳长,有清名。遭母丧,服竟,又追行父服,凡在冢庐六年。臣松之案:魏书云『绍,逢之庶子,出后伯父成』。如此记所言,则似实成所生。夫人追服所生,礼无其文,况于所后而可以行之!二书未详孰是。」洪亮吉曰:「案魏书并云术异母弟。观术与公孙瓒书,言绍非袁氏子,则孽子之言或信然 鸶英雄记,绍生而父死,后追行父服。范史亦载幼孤追服之事。今考逢以灵帝光和二年罢司空,复为执金吾而卒。绍中平三年,已为佐军校尉,相距不过九年。且前又历官郎令,复遭母忧与追服父服六年,后更历侍御史、虎贲中郎将而为校尉,则逢卒时,绍久已逾成人,安得云幼孤与生而父死之说乎?绍断非逢子可知。魏书『为术异母兄弟』,亦无所征,当以陈、范两书为是。裴松之注陈志,于绍为逢子,犹置疑词,盖亦不深考也。」洪说是。

陈弇传

一六四 陈弇字叔明,陈留人。学尚书,躬自耕种,常有黄雀飞来,随弇翱翔。(汪。黄)──御览卷九二二 ○ 类聚卷九二 龙筋凤髓判卷四

范丹传

一六五 范丹字史云,外黄人,为县吏。年十八,弃衣物道边,家以为死,遂西入关学。为莱芜长,去官,于市卖卜,妻纺绩以自给。辟公府,步行无〔车〕〔一〕,被囊自随。常使儿捃麦,得五斛。乡人〔尹台〕遗之一斛〔二〕,嘱儿曰:「莫令尊君知。」儿归,不敢不道。丹即令并送六斛,言麦已杂,遂不取〔三〕。丹弟子恺见丹藩不完,载柴将藩之。时丹适行,还怒,敕子拔柴载还之。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自以性急,每为吏,常佩苇〔四〕。(姚。汪。黄)──御览卷四二五 ○ 又卷二六七 又卷七○七 又卷八三八又卷五一二 范书范丹传注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二〕 据御览卷八三八补。又传注亦然,而「乡人」作「邻人」。

〔三〕 范书本传注作「遂誓不敢受」。

〔四〕 此条,姚辑引同传注,黄辑则一一分引之,却脱传注。汪辑则合而引之。合引实始自明陈耀文,见天中记卷二七,文字稍异。今亦从之。

公沙穆传

一六六 公沙穆有六子,时人号曰:「公沙六龙,天下无双。」(

汪。黄。俊)──御览卷四九五

蔡顺传

一六七 蔡顺母生时畏雷。母死之后,有雷,顺走至墓侧,曰「顺在此」。太守韩崇恒差车,每雷,顺乃乘至冢所。──书钞卷一三九

隗相传

一六八 隗相养母至孝,母喜饮江流,相常隆冬取水,后一朝横石浮江,无有(南)〔难〕涉〔一〕,由是显名〔二〕。(姚。汪。黄)── 书钞卷一六○

〔一〕 据诸辑引文改。

〔二〕 姚、黄不详所出,汪曰出白帖,误。

罗威传

一六九 罗威母年七十,天寒,常以身温席,而后授其处。(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西域传

一七○ 西域出诸香、石蜜〔一〕。(汪。黄)──范书李恂传注

〔一〕 汪辑下又引「罽,织毛为布者」。天游按:此句系李贤释传文「香罽」之「罽」字,与袁书无涉。黄辑删而不录,是。

散条

一七一 乐府左延年秦女休行曰:「始出上西门,遥望秦氏家。秦氏有好女,自名曰女休。女休年十五,为宗行报雠。左执白阳刀,右据宛景矛。雠家东南僵,女休西上山。上山四五里,关吏不得休〔一〕。女休前置辞:『生为燕王妇,今为诏狱囚。』刀矛未及下,拢击鼓赦书下。」〔二〕。(汪)──御览卷四八一

〔一〕 疑「不」系「捕」之误。

〔二〕 魏志杜夔传曰:「自左延年等虽妙于音,咸善郑声,其好古存正莫及夔。」则延年系汉末乐师。不详此引出自何传,故入散条。

一七二 崔骃上书曰:「窃闻春阳发而仓庚鸣,秋风厉而蟋蟀吟,盖气使之然也。」〔一〕(汪)──御览卷九四九

〔一〕 御览标出袁宏后汉书。天游按:今本袁纪无此文,或「宏」系「崧」之误,亦未可知。今暂录于此以俟考。

张璠后汉纪

周天游辑注

光武帝纪

更始元年

○○一 芳,安定人。属国胡数千畔在参蛮〔一〕,芳从之,诈姓刘氏,自称西平王。会匈奴句林王将兵来降参蛮胡,芳因随入匈奴。留数年。单于以中国未定,欲辅立之,追毋楼且王求入五原,与假号将军李兴等结谋,兴北至单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内因兴等,故能广略边郡〔二〕。(姚。汪。黄)──范书匈奴传注

〔一〕 黄奭曰:「案参蛮,『蛮』字误,当作『』。」天游按:续汉郡国志北地郡有参,故属安定。,音鸾。黄说是。

〔二〕 此条汪、黄两辑俱从姚辑。四库提要比较张璠纪、袁宏纪之优劣,即引「诈姓刘氏」以上,以此条为璠纪之文。然汪辑注曰:「

匈奴传注引此作东观记。」按之范书确然无疑。提要编者所据必姚辑,姚辑一误,遗害无穷。此条当删,录此以明其非。

建武七年

○○二 杜诗为南阳太守,冶作水排〔一〕,教化大行,号曰「杜母」。(姚。汪。黄。铃木)──书钞卷三九 ○ 御览卷八三三

〔一〕 「排」原误作「耕」,据御览卷八三三径改。又李贤曰:「

冶铸者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排』当作『● 』,古字通用也。」

建武九年

○○三 郭伋为颍川太守〔一〕。光武诏曰:「贤能太守,去帝城不远,河润九里〔二〕,冀京师并蒙其福。」(姚。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一 ○ 事类赋注卷六

〔一〕 事类赋注卷六「伋」误作「纯」。又汪、黄二辑俱言出书钞卷一五八,乃陈补也,孔本无此引,且二辑亦误「伋」为「纯」。

〔二〕 庄子列御寇曰:「河润九里,泽及三族。」按河从干位来,干,阳数九。故言九里,以喻影响之远。

建武十一年

○○四 樊晔为天水太守〔一〕,之官,与故太守丧会于陇亭。(

堂)〔亭〕吏移丧避晔〔二〕,晔让丧于正堂,关西称之。(汪。黄)──御览卷一九四

〔一〕 「樊」原误作「楚」,据范书径改。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改。

建武中元二年

○○五 北郊在雒阳城北六里〔一〕。(姚。汪。黄)──续汉祭祀志注

〔一〕 是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续汉志作「城北四里」,未知孰是。

明帝纪

永平二年

○○六 明帝马皇后不喜出游,未尝临御窗牖。(姚。汪。黄)──白帖卷一○

永平十六年

○○七 祭彤为辽东守。及卒〔一〕,过冢拜谒,仰天号哭。(铃木) ──书钞卷三五

〔一〕 时彤以太仆伐北匈奴,误信左贤王信之诳言,未至涿邪山而还,坐逗留下狱免。彤自恨无功,欧血而死。彤自建武十七年起,任辽东太守几三十年,鲜卑、乌桓服其威信,闻其卒,拜谒号哭,如丧父母。

○○八 班超使于(外)〔窴〕〔一〕,愿将三十六人,以为蒿矢弹丸之用。(汪。黄)──类聚卷六○ ○ 御览卷三五○

〔一〕 据御览卷三五○改。

章帝纪

建初四年

○○九 马防兄弟贵盛,大起第观,连阁弥亘。(姚。汪。黄。铃木) ──初学记卷一八

章和二年

○一○ 陈宠为广汉太守,风声大行,征为大司农。帝问何以为治,宠曰:「臣任功曹王涣。」涣由是知名〔一〕。(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二三二 书钞卷三四

〔一〕 涣遂举茂才,累迁至洛阳令。

和帝纪

永元二年

○一一 窦宪字伯度,拜车骑将军,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大破之。宪遂登燕然山,去塞三千余里,刻石以纪汉功,纪威德也。(铃木)──书钞卷六四

永元十六年

○一二 张辅事太常桓荣,勤力于学,常在师门,讲诵不怠。每朝会辄敢讲于上前,音动左右。(姚。汪。黄)──书钞卷九八(二)

殇帝纪

延平元年

○一三 莎车王杀于阗王。于阗大〔人〕都末出城,见野豕,欲搏之〔二〕,乃人语曰:「无杀我,我为汝杀莎车将军。」〔三〕都末异之,即与兄弟共杀莎车王〔四〕。(姚。汪。黄)──类聚卷九四 ○ 御览卷九○三

〔一〕 据御览卷九○三补。

〔二〕 御览卷九○三「搏」作「射」,与范书西域传同。

〔三〕 莎车将军名君得。

〔四〕 时莎车于于阗未立王,但置将军以镇抚之。前既作「莎车将军」,此不当复作「莎车王」。类聚引误。

○一四 条支国临西海,出师子、孔雀。(汪。黄)──御览卷九二四

顺帝纪

永建元年

○一五 虞诩为司隶,劾奏中常侍张防。防诉之,论输左校,二日之中,传考四狱。诩子毅举幡邀中常侍高梵〔一〕,叩头流血。梵入言之,防坐徙边。──书钞卷一二○

〔一〕 「毅」,范书本传作「顗」。

○一六 宋登字叔阳。出为颍川太守,市无豫价,路不拾遗。病免,卒于家。汝阴人配社祀之〔一〕。(姚。汪。黄)──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 ○

〔一〕 宋登初任汝阴令,有政声,号称「神父」。

阳嘉元年

○一七 荀顗上书顺帝曰:「自入正月,久阴不雨。云者,雨之具也。」〔一〕(姚。汪。黄)──书钞卷一五○

〔一〕 东汉有荀顗,唯此一见,或「顗」字有误。又据范书顺帝纪,春旱之事仅见于阳嘉元年及三年,故系此引入元年。

阳嘉二年

○一八 左雄为尚书令,限年四十,先试经,然后举孝廉。〔故雄为令,在位者各自肃〕〔一〕。时称曰:「左伯豪为尚书令,天下皆慎选。」〔伯豪,雄字也〕〔二〕。(姚。汪。黄)──书钞卷五九 ○ 初学记卷一一 类聚卷四八 御览卷二一○晏公类要卷一四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一补。

〔二〕 据御览卷二一○补。疑此五字本编者小注,宋刻误入正文。

永和五年

○一九 龚字伯宗,有高名于天下。顺帝时为太尉。初,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哉?」及龚妻卒,龚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或两讥焉。(姚。汪。黄)──魏志王粲传注 ○ 白帖卷一七 文选卷五六曹子建王仲宣诔注

永和六年

○二○ 周举上书言得失,尚书郭度见之叹息〔一〕,上疏愿退位避举,常置其章于坐〔二〕。(汪。黄)──御览卷五九四

〔一〕 范书本传「度」作「虔」。汪辑径改作「虔」。

〔二〕 范书本传作「欲帝置章御坐,以为规诫」。

冲帝纪

永嘉元年

○二一 永昌太守铸黄金之蛇,献之梁冀。益州刺史种暠发其事。(汪。黄。铃木)──御览卷八一○ ○ 事类赋注卷九

质帝纪

本初元年

○二二 梁冀第池中船,无故自覆,问掾朱穆,穆曰:「舟所以济渡万物,不施游戏也。而今覆者,天戒将军当济渡万民,不可长念游戏而已。〔冀后被诛〕〔一〕。(姚。汪。黄。铃木)──书钞卷一三七(二) ○ 类聚卷七一 御览卷七六九 又卷八八五

〔一〕 据御览卷八八五补。

○二三 梁冀起台殿,梁柱椽桷,镂为青龙白虎,画以丹青云气。(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八八

○二四 梁冀聚土筑山,十里九阪〔一〕,以象二崤〔二〕,穷极工巧,积金玉明珠,〔采捕禽兽〕〔三〕,充牣其中。(姚。汪。黄。铃木)──类聚卷七 ○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

〔一〕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作「山多峭阪」。

〔二〕 二崤,山名,即东、西崤山,在弘农郡渑池县南。

〔三〕 据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补。

○二五 梁冀多规苑囿,西至弘农,东至荥阳,南入鲁阳,北到河淇,周(旗)〔旋〕(十)〔千〕里〔一〕。(汪。黄。铃木)──御览卷一九六

〔一〕 据范书、袁纪改。

○二六 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所〔在〕〔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民有犯者,罪至死。西域尝有贾胡来,不知禁,误杀一兔,转相告坐死者十余人〔二〕。(姚。汪。黄。铃木)──御览卷九○七 ○ 事类赋注卷二三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类聚卷九五 初学记卷二九

〔一〕 据类聚卷九五、事类赋注卷二三补。

〔二〕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作「死者十三人」。

桓帝纪

建和元年

○二七 朱穆党事禁锢。征拜尚书。正月,百官朝贺毕〔一〕,虎贲当陛置弓于地,谓群僚曰:「此天子弓,谁敢干越?」百僚皆回避,不敢当。穆乃呵之曰:「天子弓,当载之于肩首之上,乃敢置地,大不谨不敬。」即收虎贲,付诏狱治罪。莫不肃然,服其忠烈。(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二

〔一〕 「贺」原误「驾」,据职官分纪卷八径改。

○二八 吴佑父恢,为南海太守,欲以杀青写书〔一〕。佑年十二,谏曰:「海滨土多珍玩,此书若成,则载之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书橐邀名〕〔四〕,疑惑之间,先贤所慎。」恢大喜。(姚。汪。黄)──书钞卷一○四 ○ 御览卷六○六 纬略卷九

〔一〕 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二〕 御览卷六○六引作「载必盈两」。纬略卷九作「载书盈两」。

〔三〕 马援自交趾还,以薏苡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故载之一车。及卒,有人上书谮之,以为所载皆明珠文犀。马武等奏之,光武帝益怒援。事见范书马援传。

〔四〕 王阳即王吉,字子阳。世号清廉,然好车马衣服,自奉极为鲜明,而无金银等物。及迁,所载不过囊衣。去位家居,亦布衣素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传曰「王阳能作黄金」。事见汉书王吉传。本句据御览卷六○六补。

延熹五年

○二九 朱穆字公叔,好学专精,每一思至,中食失餐,行坠坑坎,亡失冠履。其父常言「穆大专,几不知马之几足」。(姚。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一四 ○ 书钞卷九七

○三○ 朱穆年二十〔一〕,为郡督邮,迎新太守到界上,太守见穆问曰:「君年少而为督邮,将因族世,抑自有令德?」穆曰:「郡中瞻仰明公,以为仲尼,非颜渊不敢使迎。」太守大奇其才,问曰:「贞妇孝子〔二〕,隐闇未彰,言于府。」穆曰:「方今圣化大行,文武未坠于地。家有贞妇,户有孝悌,比屋连栋,不可胜记。」太守叹曰:「仆非仲尼〔三〕,督邮所谓颜回者也。」(姚。汪。黄)──书钞卷七七

〔一〕 「朱穆」原误作「宋穆之」。姚之骃按:「此即朱穆事,已见谢书,但稍略耳。东汉以二字名者少,虽范书朱穆传不载此事,然其为公叔无疑。」姚说是。今依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径正之。黄辑作宋穆之传,非。

〔二〕 「贞」原作「真」。孔广陶按:「宋人传钞兼避仁宗讳。」今复其旧。

〔三〕 「仆」原误作「汉」,径改。

○三一 蔡邕尝至朱穆家写其书。及穆卒,邕及门人共谥穆曰忠文〔一〕。(姚。汪。黄)──御览卷五六二

〔一〕 此引姚辑据范书作「朱穆卒,邕与门人述其体行,谥为文忠先生」,下接璠论云云。黄辑不详所出,径引姚辑,且云「其或别有所据」,甚谬。

○三二 张璠论曰:夫谥者,上之所赠,非下之所造。故颜、闵至德〔一〕,不闻有谥。朱、蔡〔二子〕〔二〕,各以衰世臧否不立,故私议之〔三〕。(姚。汪。黄。铃木)

──范书朱穆传注 ○ 御览卷五六二

〔一〕 颜,颜回;闵,闵子骞。

〔二〕 据御览卷五六二补。朱指朱穆,蔡乃蔡梭也。

〔三〕 东汉中期起,门阀世族开始形成。由于名节道德观的确立,以及荣辱与共的政治利害关系,门生故吏对举主座师,莫不竭诚相报,虽死不辞。其形式繁杂,私谥即其一。据文献及汉碑所载,此风盛行于东汉,有案可查者计十六人:夏恭谥宣明君,夏牙谥文德先生,张霸谥宪文,朱颉谥贞宣先生,朱穆谥文忠先生,蔡梭谥贞定,杨厚谥文父,荀靖谥玄行先生,范冉谥贞节先生,陈寔谥文范先生,俱见范书本传。王稚谥宪父,见华阳国志。李休谥玄文先生,见蔡中郎集。鲁峻谥忠惠父,娄寿谥玄儒先生,见隶释。陈谌谥献文先生,见惠栋引世系。法真谥玄德先生,见蜀志法正传注引三辅决录。以上诸人之谥,水经注、艺文类聚亦有所载。当时荀爽亦有所讥,而此风愈炽。

延熹七年

○三三 陈球为零陵太守。球到郡,设方略,期月间贼虏消散〔一〕。而州兵朱(益)〔盖〕等反〔二〕,与桂阳贼胡兰数万人转攻零陵。零陵下湿,编木为城,不可守备,郡中惶恐。掾吏白请遣家避难。球怒曰:「太守分国虎符〔三〕,受任一郡,岂顾妻孥而〔坦〕〔

沮〕国威重乎〔四〕?复言者斩!」乃悉郡内吏民老弱,与共城守。〔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远射千余步,斩朱盖等〕〔五〕。(姚。汪。黄)──御览卷二六○ ○ 书钞卷一二五 类聚卷六○ 御览卷三四七

〔一〕 「贼」指桂阳李研起事所统之军。

〔二〕 据类聚卷六○、御览卷三四七改。

〔三〕 李贤曰:「文帝初与郡守分铜虎符。」

〔四〕 据汪辑改。

〔五〕 据御览卷三四七补。

延熹八年

○三四 杨秉字叔节,为太尉〔一〕,尝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财也。」故天下称为名公。(姚。汪。黄)──书钞卷五一 ○ 御览卷二○七 书钞卷三八

〔一〕 天中记卷三○「太尉」下作「奏中常侍侯览、具瑗曰:『郑詹来而国乱,四佞放而众服。若斯之人,非恩所宠。』书奏,尚书召对秉掾问故事,秉使对曰:『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尚书不能诘。尝从容言曰」,下接「我有」以下,与诸引异。疑有妄增,故录此以俟考。

延熹九年

○三五 范滂字孟博,汝南伊阳人〔一〕,为功曹,辟公府掾,升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 鹳城闻滂高名,皆解印绶去。为党事见诛。(汪。黄)──世说新语赏誉注 ○ 史略卷三

〔一〕 惠栋按:「汝南无伊阳,或细阳之误也。」天游按:谢承书作「细阳人」,而范书本传作「征羌人」,未知孰是。

○三六 南阳太守弘农成任功曹岑晊,时人为之语曰:「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但坐啸。」(汪。黄)──文选卷二六谢玄晖在郡卧病呈沈尚书诗注  ○ 晏公类要卷二○

○三七 山阳督邮张俭,奏中常侍侯览起第十六区,皆高楼四周,连阁洞门,文井莲华,壁柱彩画,鱼池台苑,拟诸宫阙。(汪。黄)──类聚卷六一

○三八 时人为之语曰:「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姚。汪。黄) ──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三

灵帝纪

建宁元年

○三九 景父荣〔一〕,章、和世为尚书令。初景历位牧守,好善爱士,每岁举孝廉,延请入,上后堂,与家人宴会,如此者数四。及赠送既备,又选用其子弟,常称曰:「移臣作子,于政何有?」先是,司徒韩演为河内太守,在公无私,所举一辞而已,后亦不及其门户。曰:「我举若可矣,不令恩偏称一家也。」当时论者或两讥焉。(

姚。汪。黄)──吴志周瑜传注

〔一〕 景,周景,庐江舒人。

○四○ 王堂为汝南太守,教掾吏曰:「其宪章朝右,委功曹陈蕃也。」〔一〕(汪。黄)──文选卷二五卢子谅赠刘琨诗注

〔一〕 职官分纪卷四一所引,「堂」误「庶」,无「掾吏」二字。教文作「古人劳于求贤,佚于任使,故能化清于上,事辑于下。其宪章朝右,简拔才识,委任功曹陈蕃;匡政里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副。庶循名责实,察言观效焉」。疑其多据范书而补,且文多错讹,故仅入注而俟考。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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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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