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正史

新元史

199 万字 · 约 94 小时 43 分钟 · 192 / 254

会员可开白话

桑或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钞耶?欲当以重罪。绍从容言早“国家导人使言,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璠,岂不与诏书违戾乎?”璠得免罪。进尚书左丞。边卒有过支廪米者,有司以闻,帝欲究问。绍言:“方边庭用兵,罪之,惧失将士心。所支逾数者,当明年之数可也。”从之。

海都作乱,其民来归者七十余万,散居云、朔间,桑哥议徙之内地,绍持不可。桑哥怒曰:“马左丞爱惜汉人,欲令馁死此辈耶?”绍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虑生疾疫。若恐馁死,曷若计口给羊马之资,俾还本土。言有异同,丞相何以怒为?宜取圣裁。”乃奏闻,帝曰:“马秀才所言是也。”

桑哥集诸路总管三十人,导之人见欲以趣办财赋之多寡为殿最。帝曰:“财赋办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库,岂少此哉!”绍退录圣训,付史官书之。时议增盐课,绍独力争山东课不可增。议增赋,绍曰:“苟不节浮费,虽重敛数倍,亦不足也。”事获寝。都城种苜蓿地,分给居民,省臣因取为已有,以一区授绍,绍独不取。桑哥欲奏请赐绍,辞曰:“绍以非才居政府,恒忧不能塞责,讵敢徼非分之福,以速罪戾!”桑哥败,索其行赂之簿阅之,独无绍名。桑哥曰:“使吾早信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祸。”帝曰:“马左丞忠洁可尚,其复旧职。”尚书省罢,改中书左丞,居再岁,移疾还家。”

元贞元年,迁中书右丞,行江浙省事,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

阎复,字子静,其先平阳人,后徙于高唐州。

复始生,有奇光照室。幼人东平府学,师事名儒康晔。严实招诸生肄进士业,延元好问校试,四人中选,复为首,余琰、李谦、孟祺次之,时称东平四杰。

宪宗九年,行台辟为书记,迁御史台掾。至元八年,用王磐荐,授翰林应奉文字,充会同馆副使,兼接伴使。扈驾上都,应制赋诗,寓规讽之意,帝顾和礼霍孙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擢翰林修撰。十四年,出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十六年,入为翰林直学士,以州县学多不称职,建议定铨选之法。累迁侍进学士,兼集贤侍讲学士,兼领会同馆事。

二十三年,擢翰林学士,改集贤学士。二十八年,尚书省罢,帝召对便殿,谕以卿为执政何如?复谢不胜任。帝谓左右曰:“让为美事,勿强之。”迁浙西道肃政廉访使。先是,桑哥当国,复被命撰《桑哥辅政碑》。至是,桑哥败,诏有司踣其碑,复亦坐免官。

成宗即位,诏旧臣入朝,除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疏言:“京师宜建孔子庙,用释奠雅乐。”从之。又言:“宜复曲阜县守冢户。”其后诏赐孔林洒扫二十八户、田五千亩,皆由复之请云。三年,因星变,条上十九事,帝赐钞币旌之。大德元年,仍迁翰林学士。三年,帝召至榻前,密问曰:“左丞相缺,孰可代者?”复荐哈剌哈孙,帝大悦。拜翰林学士承旨,阶正奉大夫。

武宗即位,复奏上三事,曰:惜名器、明赏罚、择人才。未几,复怨家以飞语上闻,帝怒,事且不测。执政曲为营解,始命复以老致仕。进荣禄大夫,遥授平章政事,给半俸终养。仁宗即位,遣使召复,以病辞。皇庆元年卒,年七十七。

复以文学知名,然高自矜诩,不喜奖诱后进,士论以是少之。既卒,复妇弟淮东宣慰使李处恭,方为吏部侍郎,慨然曰:“岂可使阎公无以易名。”请于朝,赠光禄大夫、大司徒、上柱国、永国公,谥文康。有《静轩集》五十卷。子嗣庆,威州知州。

王倚,字辅臣,本东莱人,后徙宛平。祖温,主管京城课税。倚读书,务躬行,不事章句。

世祖选良家子入侍东宫,倚年弱冠,在众中仪观独伟,太保刘秉忠器之,即以充选。倚侍皇太子,日见信任。凡时政所急,知无不言。是时宫职未备,皇太子汤沐邑地广事繁,乃拜倚工部尚书,行本位下随身民匠都总管。至元二十一年,置东宫官属,拜家丞。又置储用司,掌货币出纳,令倚兼之。后以倚辞职,仍给家丞禄终养,倚固辞,方许之。

二十六年,皇孙出镇怀孟,帝选旧臣护之,乃以属倚。陛辞,帝目之良久,谓侍臣曰:“倚,修洁人也,左右皇孙得人矣。”未几,从皇孙召还。二十八年,授礼部尚书,以疾辞。皇太子妃召见,问曰:“人皆求进,卿独求退,何也?”对曰:“臣见宫廷旧人如臣等者,十去八、九,臣蒙恩最厚,愿留侍皇孙,备宿卫。”闻者贤之。明年卒,年五十三。赠正义大夫、礼悦尚书,追封太原郡侯,谥忠肃。

子鹏,异样局总管,官至大司徒,追封太原郡侯,谥忠懿。

高克恭,字彦敬,其先西域人,后占籍大同。父亨,字嘉甫,治《易》、《诗》、《书》、《春秋》,有时名。世祖时,台、省交章论荐,召对便殿,称旨,世祖欲官之,固辞,归老房山卒。

克恭传家学,于群经奥义,靡不研究。至元十二年,由京师贡补工部令史。江南平,选授行台掾。从御史大夫相威入觐,世祖顾问再三,曰:“是高嘉甫儿耶?”赐钞二千五百贯。累迁河南道提刑按察使判官,改山东西道。二十五年,入为监察御史。是时,桑哥秉政,擢克恭右司都事,克恭棘棘不阿。明年,遣使江淮行省,考核簿书文法,吏多希旨,务从深刻,克恭独持以平恕。还,授兵部郎中。

山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儒户例蠲徭役,而故籍散失,行省持论可否,期岁不能决。克恭至,命读书者皆占儒籍,得自拔于氓隶,士论翕然颂之。浙西公田七十五万顷,粮千一百三十九石,居诸路三之二。克恭视民所输,较私田增二十倍,奏言:“宋季贾似道敛怨误国,田有虚额,官无蠲,征急则负逋者众,吏民交困。今宜讲求良法,保固邦本,不当重为烦扰,复循旧弊。”疏入,不报。有以朝命至杭,增湖东夏税者,自执政以下皆取认状,独克恭不肯。比去,克恭徐语之曰:“吾才不逮子远甚,子昔官于此不能增,而谓吾能耶?子毋重瘠吾民。”事卒寝。杭州岁调民司库藏,有折耗。至鬻子女偿之。克恭选州县吏充其役,满一岁辄擢去,以私称便,遂为常例。

元贞二年,迁山南河北道廉访副使。时畅师文扬为佥事,克恭奏言:“师文扬历中外几二十年,臣资历尚浅,师文学行夐出伦辈,非臣所能及。况臣素兄事师文,一旦躐居其上,情实不安。”明年,乃擢克恭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师文亦改山东道,入为国子司业,人皆多克恭之让。克恭抵任,条上兴学校、选真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狱五事。又言:“朝廷累放诏旨,议行贡举法,而权臣扳引朋类,沮格不行。今所至乏才,宜设科取士,以副上意。

四年,复入为工部侍郎,转翰林直学士。五年,敕克恭与直学士王约赈京师水灾,惠利周浃,民德之。六年,授吏部侍郎。出为彰德路总管,未赴。八年,改刑部侍郎,擢尚书。奏言:“明刑弼教,莫重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叙,今子证父,妇证夫,奴证主,大伤伦纪,宜禁之。”旋除大中大夫、大名路总管。克恭在刑部,与同官议事,不肯曲意付和。及去,凡克恭所定者,胥吏皆准为程式。至大三年。卒。谥文简。子秬,秘书著作郎。

克恭诗自得天趣,画学米芾父子,后用李成、董元法,造诣精绝,尤工墨竹,与宋文与可齐名。

夹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讹为夹谷,后徙家于滕州。

之奇,少孤,好学,受业于东平康晔。授济宁教授,辟中书省掾。大兵南伐,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时阿合马当权,与行省官有隙,遣使核其财用。之奇职文书,亦被按问。张宏范率其属,诣使者言:“夹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渔,宏范当与连坐。”事闻,适御史台立,乃擢之奇佥江南浙西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佥江北淮东。

至元十九年,召为吏部郎中,立黜陟之法,著为令。岁大旱,之奇请省经费,辍土木之役,以召和气,弭灾变。时论韪之。

二十一年,迁左赞善大夫。时裕宗为皇太子,每进见,必赐坐,顾遇甚优。桑哥欲以均输法益国赋,虑提刑按察司挠其事,请与转运司并为一职,诏集群臣议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诸路,发擿奸伏,责任匪轻,若使理财,则必劳事冗,将弥缝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绳纠他人,并之弗便。”事遂寝。

又与谕德李谦条时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亲,三曰崇俭,四曰几谏,五曰戢兵,六曰亲贤,八曰尚友,九曰定律,十曰正名。会皇太子卒,除翰林直学士。改吏部侍郎,遂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忧。以吏部尚书起复,屡请终制,不许。明年卒。

臧梦解,庆元鄞县人。宋末,中进士第。至元十三年,授婺州路军民人匠司提举。未几,司罢,浙东宣慰司举梦解才兼儒吏,可试州郡,授息州知州,改海宁州知州,时淮东按察副使王庆之按部至海宁州,见梦解刚直廉慎,门无私谒,凡差役皆当,其贫富新增民户七百六十有四,新辟田亩四千四百有三十,政平讼简,为诸州最;举梦解,宜擢清要之职,御史台亦抗章荐之。未及报,梦解以秩满去任。

二十七年,江阴饥,江浙行省委梦解赈之。梦解躬至其地,人给以米,所活四万五千余人,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苟宗道以其名上闻,除同知桂阳路总管府事。三十年,擢奉议大夫、广西肃政廉访副使。故事,烟瘴之地,行部者多不亲至。梦解遍历上下江诸路,按问宾州、藤州两路达鲁花赤,发其奸赃。又平反邕州黄震被诬赃罪,及藤州唐氏妇被诬杀夫罪,民翕然颂之。

大德元年,迁江西当肃政廉访副使。临江路总管李倜素狡狯,又附大臣势,省、台皆畏之。梦解据实劾奏,一道肃然。六年,迁浙东肃政廉访副使。九年,除广东肃政廉访使,以老病致仕。后至元元年,卒。

梦解为时名儒,敏于政事,操守尤为介特。所著书有《周官考》三卷,《春秋微》一卷。梦解自号鲁山称为鲁山先生云。

燕公楠,字国材,南康建昌人。祖燮、父堂、俱仕宋。母雷氏梦五色大乌入帏,而生公楠。十岁能属文,居父丧,庐墓三年。以师府辟,五迁至赣州通判。

至元十三年,江南平,授同知赣州事。迁同知吉州路总管府事。二十二年,召至上都,奏对称旨,赐史赛因囊加带,欲用为参知政事,固辞,除佥江浙行中书省事。江淮置尚书省,又改佥行尚书省事。初,公楠在江浙,奏请置两淮屯田。二十五年,用前议,拜行大司农,领八道劝农营田司事。公楠接行州县,劾江西营田使沙不丁贪横,罢之。

二十六年,擢江进行省参知政事。桑哥败,蠹政尚未尽去,民不堪命。公楠入觐,极言其弊,请更张以固国本。世祖悦。会欲易政府,帝以问公楠,公楠荐伯颜、帖哥、不忽木、彻里、阔里吉思、史弼、徐琰、赵琪、陈天祥等十余人。帝又问:“孰可为首相者?”对曰:“人望所属,莫如安童。”问其次,曰;“伯颜可。”又问其次,曰;“完泽可。”明日,拜完泽为右丞相,以公楠与不忽木为平章政事,公楠固辞,改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赐弓刀及卫士十人。三十年,上言,请立行大司农司于江南,以究豪右隐匿田租。从之。复拜大司农,得藏匿公私田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二顷。

元贞元年,丞机完泽以究隐匿田租不多,且病民,罢行大司农司,迁公楠为河南行省右丞。大德三年,改湖广行省。五年,召入朝。明年,座于京师,年六十二。帝悼惜甚,敕中书致祭,遣官乘驿护其丧南归。

公楠前后条时政得失,凡百余事,如屯田、盐法、赋役,皆著为令。刘深讨西南夷,公楠料其必败,深竟坐诛。又语平章刘国杰,宜积粮于思、播、顺元,然后进兵。国杰不从,后转饷之士,瘴没者至十余万。沅州唐运判夺民田,武昌令刘权杀簿,诬系其妻子,公楠悉正其罪,时论尤称之。子璋、琦,俱总管府判官。有《五峰集》十五卷。

白恪,字敬甫,冀宁阳曲人。父华,字文举,以文学知名。

至元十四年,江南行台大夫相威辟恪为掾,恪条二十事以献,相威见世祖力陈之,允其十八,如大辟谳上刑部,听报可,贾似道公田租,岁减什二,皆是也。十八年,授建康道按察司经历。改湖广行省都事。省臣要束木恣为威福,恪度不可谏,辞不拜。复除福建宣慰司经历。

三十一年,哈剌哈孙为湖广行省平章政事,荐恪为行省都事,擢员外郎,左右江官吏俸,受于行省,道远所得不偿旅食,恪建议随所产给之,著为令。戊兵屯田,官出牛,输其租,牛死,岁率钱以偿之,恪令牛死纳皮角于官,戊兵由是免害。省臣奏广西地肥沃可为田,徙湖南民五千户往耕之,恪力言不可,哈剌合孙从其议,奏止之。

大德四年,进江西行省理问官,时阎复为翰林承旨,慨然曰:“白文举父子,俱有文名,敬甫老不入翰林,咎将谁执!”奏为翰林待制,复同佥太常礼仪院事。至大二年卒,年六十三。

李衎字仲容,大都人。由太常寺太祝,累迁淮东道宣慰使都事,擢江南行省左右司员外郎。二十八年,除都功德司经历。

成宗即位,衎以礼部侍郎使于安南,赐金符,以兵部郎中萧泰登副之。国王奉表谢罪,归侵地三百里,偕其使入朝。明年,出为同知嘉兴路总管府事。再迁婺源州知州。衎有吏能,奉诏录囚江南,多所平反。常州学田僧冒种三之一,衎白于行省还之。

皇庆三年,请致仕,召为吏部尚书。仁宗闻衎名久,礼遇优洽,字而不名。衎以年老请致仕,帝不允,曰:“仲容旧人,宣力有年,不可令去禁掖。”超拜集贤大学士。延祐七年卒,年七十八,谥曰文简,衎善画竹石,为一时之冠。

张伯淳,字师道,嘉兴崇德人。少举童子科,有荐其善书大字者,宋理宗亲试之,伯淳书一天字,诘之,对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理宗大悦,遂中选,以父任授迪功郎、淮阴尉,改扬州司户参军。寻举进士,累擢观察推官,除大学录。

至元二十三年,用荐者言,授杭州路儒学者教授。迁浙东道按察司知事。二十八年,迁福建廉访司知事。又有与帝言:“此人非宪司知事才。”即日驿召至都。明年,入对,陈时务十余事,词意恺切,上为动容,命就中书与执政议次第举行。其第一事曰罢冗官,方条举办法,而执政已不悦,曰:“远人欲夺吾官耶!”使健儿要诸途,诟辱之,伯淳几不免,事亦寝。授翰林直学士,进阶奉训大夫,谒告归。换庆元路总管府治中,行省檄伯淳按衢、秀二州疑狱,皆得惰实。

大德四年,拜翰林侍讲学士,扈从上都,帝选近臣祀岳渎,伯淳在迁中,以老病辞。明年卒,谥文穆。伯淳与妻弟赵孟頫,俱以文学擅名,共文源出韩愈,谨严有法,得立言之体。著《养蒙集》十卷。子采,河东宣慰副使。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程钜夫 袁桷

程钜夫,名文海,避武宗御名,以字行。其先,自徽州徙郢州京山后又徙建昌。宋德祐元年,钜夫叔父飞卿,以军器监知建昌军,大兵至,迎降。钜夫入为质子,授宣武将军、管军千户。世祖召见,问:“宋何以亡?”对曰:“贾似道误之。”又问:“似道何如人?”对曰:“为边将一似道也,为宰相又一似道也。”帝悦,命给笔札书之。钜夫即御前,以银盆磨墨,书二十余纸以进。帝问居何官,以千户对。帝曰:“卿儒者,授非所宜。”特命改直翰林,且谕之曰:“自今政治得失,廷臣邪正,卿为朕直言元隐。”钜夫顿首谢。十六年,授应奉翰林文字。明年,进修撰,寻迁集贤直学士、中议大夫,兼秘书少监。钜夫条陈五事:

一,取会江南仁籍

昨者钦奉圣旨,许令江南曾有官人赍告敕赴省换授,此最良之法。奸邪卖弄,遂至颠倒。求仕者凭外省之咨,而外省贪饕尤为不法,有卖家丧业,而卒不沾一命者;亦有全无根脚,白身而受宣敕者。又有外省官将空头咨示旋来内省,寻趁有钱人员,书填姓名;亦有内省通同作计,公行添插人员。又有一等奸人,置局京师,计会保民,诬写根脚,保明而得者。吏治之弊,至此已极。省府欲行考究,似觉费力。今有捷法,可以永除病根。乞选清强通晓官员,无论南北,每省差两员前去,同本道按察司,取会江南州县城郭乡村邻甲,保明诣实元在亡宋有官人员姓名,一概置籍明书本人乡贯、三代及入仕根脚,赍来省部,以凭照勘。遇有求仕赴人员,一阅而知真伪,极为便当。仍与申饬外省,遇有求仕,合与行下本郡,令乡都乡甲保明本人是何出身,即量轻重咨来,不许邀阻。其有邀阻者,许令求仕人赴御史行台及按察司论诉。庶几私两得便当。籍成之后,却与商略白身人求仕格式,行下江南。

一,通南北之选

圣主混一车书,南北之人皆得入仕。惜乎北方之贤者,间有视江南为孤远,而有不屑就之意。故仕于南者,除行省、宣慰、按察诸大衙门,出自圣断选择,而使其余郡县官属指缺愿去者,半为贪污狼藉之辈。南方之贤者,列姓名于新附,而冒不识体例之讥,故北方州县并无南方人士。且南方归附已七八年,是何体例,难识如此。欲乞令省部,刷具南北府州县官员脚色参对,今后南北选房,流转定夺。若以南人为未识体例,则乞于北方州郡,每处且与参用一二人,秩满却与通行定夺。其北人注南缺而不赴者,重与罪过。庶几吏称民安,可以上副圣主兼爱南北之意。

一,置考功历

国朝建御史台,虽有考课之目,而未得其要,莫可致诘。欲乞照前朝体例,庆诸道府州县,下至曹掾等,各给出身印纸历子一卷,书本人姓名、出身于前,俾各处长吏联衔结罪保明,书其历任月日,在任功过于后。秩满,有司详视而差其殿最。则人之贤否,一览而知,考核得实,庶无侥幸。

一,置贪赃籍

国朝内有御史台,外有行台、按察司,其所以关防贪官吏者,可谓严矣。而贪污狼藉者,往往而是,何也?盖其弊在于:以征赃为急务,以按劾为具文。故今日斥罢于东,明日擢用于西,随仆随起,此弃彼用。多方计置,反得美官。相师成风,愈无忌惮。欲乞省台一体,应内外诸路官员,有以贪赃罢者,置籍稽考,不许收用。其吏人犯赃者,重置于法,内外一体照应,庶几官吏知所警戒。

一,给江南官吏俸钱。

仕者有禄,古今定法。无禄而欲责之以廉,难矣。江南州县官吏,自至元十七年以来。并不曾支给俸钱,直是放令推剥百姓。欲乞自今并与支给各合得官俸钱,其有贪赃者重罪不恕,人自无词。

二十年,加翰林集贤直学士,同领会同馆事。二十三年,改集贤直学士,进少中大夫。入见,乞建国学,又请搜访江南遗逸,御史台、按察司宜南北人参用。蒂并嘉纳之。二十四年,立尚书省,拜参知政事,钜夫固辞,又命为御史中丞。台臣言:“钜夫南人,且年少。”帝怒曰;“汝未用南人,安知南人不可用?”遂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奉诏求士于江南。初,诏书皆用蒙古字,至是特命以汉字书之。帝素闻赵孟頫、叶李名,密谕钜夫,必致此二人。钜夫又荐赵孟頫、余恁、万一鹗、张伯淳、故梦魁、曾晞颜、孔洙、曾冲子、凌时中、包铸等二十余人,帝皆擢置清要。入都复命,时宫门已闭,世祖闻之喜甚,不觉起立曰:“程秀才来矣!”钜夫奏民间利病七事:

一,江南买卖宜许用铜钱或零钞

窃维江南贫民多而用钱细,初归附时,许用铜钱,当时每钞一贯准铜钱四贯,自铜钱不用,每钞一贯所直物件比归附时不及十分之二。在前上司指挥官收铜钱有私藏者,坐以重罪,其拘收到官者必多,或民间尚有窖藏,亦难尽知。计江南铜钱,比故宋时虽或熔废,其到官者宁无十分之五,在民者无十分之一。若尽废在官之钱,使民间以钞一贯就官买钱若干,添贴使用,其有民间窖藏者,立限出首纳官免罪,如限外不首,私自发掘行用,许邻右主首诸色人捕告,验实坐以元罪。有诬告者,亦反坐之。试行一二年,如公私果便,永远行用。如其不便,然后再禁,公私亦无所损。如不复用铜钱,更宜增造小钞。比来物贵,正缘小钞稀少。如初时直三、五分物,遂增为一钱。一物长价,百物随之。省府分有小钞发下,而州县库官不以便民为心,往往惮劳而不领取,提调官亦置而不问。于是民日困,而钞日虚,宜令增造小钞,分降江南各路,特便细民博易,亦利民重秒之一端也。

一,军人作过甚者,责其主将仍重各路达鲁花赤之权

各路管民官与管军官不相统一,军卒肆凶,小民受害,管军官不肯问,管民官不敢问。甚则如临江之兵挥刃以拟总府,吉州之兵奋拳以殴府官,此风何可浸长!国家置达鲁花赤,本令兼管军民。江南诸路达鲁花赤固多失职,赤缘地远军骄,故不能制。宜特降旨,今后诸处经过屯戍军兵,敢于民间剽夺奸污者,本路达鲁花赤即将犯人准法处断。如漏失本人姓名,具管军官姓名呈省,自其牌子头至百户定罪有差。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新元史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