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正史

辽史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2 分钟 · 54 / 59

会员可开白话

。每部各置酋长,岁修职贡。叛则讨之,服则抚之。诸部既安,必不生衅。如是,则臣虽不能保其久而无变,知其必不深入侵掠也。或云,弃地则损威。殊不知殚费竭财,以贪无用之地,使彼小每抗衡大国,万一有败,损威岂浅?或又云,沃壤不可遽弃。臣以为土虽沃,民不能久居,一旦敌来,则不免内徙,岂可指为吾土而惜之?

夫帑廪虽随部而有,此特周急部民一偏之惠,不能均济天下。如欲均济天下,则当知民困之由,而窒其隙。节盘游,简驿传,薄赋 ,戒奢侈。期以数年,则困者可苏,贫者可富矣。盖民者国之本,兵者国之卫。兵不调则旷军役,调之则损国本。且诸部皆有补役之法。昔补役始行,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近岁边虞数起,民多匮乏,既不任役事,随补随缺。苟无上户,则中户当之。旷日弭年,其穷益甚,所以取代为艰也。非惟补役如此,在边戍兵亦然。譬如一 之土,岂能填寻丈之壑!欲为长久之便,莫若使远戍疲兵还於故乡,薄其徭役,使人人给足,则补役之道可以复故也。

臣又闻,自昔有国家者,不能无盗。比年以来,群黎凋弊,利於剽窃,良民往往化为凶暴。甚者杀人无忌,至有亡命山泽,基乱首祸。所谓民以困穷,皆为盗贼者,诚如圣虑。今欲芟夷本根,愿陛下轻徭省役,使民务农。衣食既足,安习教化,而重犯法,则民趋礼义,刑罚罕用矣。臣闻唐太宗问群臣治盗之方,皆曰:「严刑峻法。」太宗笑曰:「寇盗所以滋者,由赋无度,民不聊生。今朕内省嗜欲,外罢游幸,使海内安静,则寇盗自止。」由此观之,寇盗多寡,皆由衣食丰俭。徭役重轻耳。

今宜徙可敦城於近地,与西南副都部署乌古敌烈、隗乌古等部声援相接。罢黑岭二军,并开、保州,皆隶东京;益东北戍军及南京总管兵。增修壁垒,候尉相望,缮完楼橹,浚治城隍,以为边防。此方今之急务也,愿陛下裁之。

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国史。仍诏谕之曰:「文章之职,国之光华,非才不用。以卿文学,为时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职。朕之起居,悉以实录。」自是日见亲信,每入侍,赐坐。遇胜日,帝与饮酒赋诗,以相酬酢,君臣相得无比。韩家奴知无不言,虽谐谑不忘规讽。

十三年春,上疏曰:「臣闻先世遥辇可汗 之後,国祚中绝;自夷离堇雅里立阻午,大位始定。然上世俗朴,未有尊称。臣以为三皇礼文未备,正与遥辇氏同。後世之君以礼乐治天下,而崇本追远之义兴焉。近者唐高祖创立先庙,尊四世为帝。昔我太祖代遥辇即位,乃制文字,修礼法,建天皇帝名号,制宫室以示威服,兴利除害,混一海内。厥後累圣相承,自夷离堇湖烈以下,大号未加,天皇帝之考夷离堇的鲁犹以名呼。臣以为宜依唐典,追崇四祖为皇帝,则陛下弘业有光,坠典复举矣。」疏奏,帝纳之,始行追册玄、德二祖之礼<二>。

韩家奴每见帝猎,未尝不谏。会有司奏猎秋山,熊虎伤死数十人,韩家奴书于册。帝见,命去之。韩家奴既出,复书。他日,帝见之曰:「史笔当如是。」帝问韩家奴:「我国家创业以来,孰为贤主?」韩家奴以穆宗对。帝怪之曰:「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视人犹草芥,卿何谓贤?」韩家奴对曰:「穆宗虽暴虐,省徭轻赋,人乐其生。终穆之世,无罪被戮,未有过今日秋山伤死者。臣故以穆宗为贤。」帝默然。

诏与耶律庶成录遥辇可汗至重熙以来事迹,集为二十卷,进之。十五年,复诏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礼义,正法度。我朝之兴,世有明德,虽中外向化,然礼书未作,无以示後世。卿可与庶成酌古准今,制为礼典。事或有疑,与北、南院同议。」韩家奴既被诏,博考经籍,自天子达于庶人,情文制度可行於世,不缪于古者, 成三卷,进之。又诏译诸书,韩家奴欲帝知古今成败,译通历、贞观政要、五代史。

时帝以其老,不任朝谒,拜归德军节度使。以善治闻。帝遣使问劳,韩家奴表谢。召修国史,卒,年七十二。有六义集十二卷行于世。

李澣,初仕晋,为中书舍人。晋亡归辽,当太宗崩、世宗立,  没定, 与高勋等十馀人羁留南京。久之,从归上京,授翰林学士。

穆宗即位,累迁工部侍郎。时澣兄涛在汴为翰林学士,密遣人召澣。澣得书,托求医南京,易服夜出,欲遁归汴。至涿,为徼巡者所得,送之南京,下吏。伺狱吏熟寝,以衣带自经;不死,防之愈严。械赴上京,自投潢河中流,为铁索牵掣,又不死。及抵上京,帝欲杀之。时高勋已为枢密使,救止之。屡言於上曰:「本非负恩,以母年八十,急於省觐致罪。且 富於文学,方今少有伦比,若留掌词命,可以增光国体。」帝怒稍解,仍令禁锢于奉国寺,凡六年,艰苦万状。

会上欲建太宗功德碑,高勋奏曰:「非李澣无可秉笔者。」诏从之。文成以进,上悦,释囚。寻加礼部尚书,宣政殿学士,卒。

论曰:统和、重熙之间,务修文治,而韩家奴对策,落落累数百言,概可施诸行事,亦辽之晁、贾哉。李澣虽以词章见称,而其进退不足论矣。

※校勘记

一∶ 皇太妃出师西域 「皇太妃」,应作王太妃。叁卷一三※校勘记<七>。

二∶ 始行追册玄德二祖之礼 按纪,追册玄、德二祖均在重熙二十一年。此是带叙。

第一百○四卷  列传第三十四

文学下

王鼎耶律昭刘辉耶律孟简耶律谷欲

王鼎,字虚中,涿州人。幼好学,居太宁山数年,博通经史。时马唐俊有文名燕、蓟间,适上巳,与同志祓禊水滨,酌酒赋诗。鼎偶造席,唐俊见鼎朴野,置下坐。欲以诗困之,先出所作索赋,鼎援笔立成。唐俊惊其敏妙,因与定交。

清宁五年,擢进士第。<一>调易州观察判官,改涞水县令<二>,累迁翰林学士。当代典章多出其手。上书言治道十事,帝以鼎达政体,事多咨访。鼎正直不阿,人有过,必面诋之。

寿隆初,升观书殿学士。<三>一日宴主第,醉与客忤,怨上不知己,坐是下吏。状闻,上大怒,杖夺官,流镇州。居数岁,有赦,鼎独不免。会守臣召鼎为贺表,因以诗贻使者,有「谁知天雨露,独不到孤寒」之句。上闻而怜之,即召还,复其职。乾统六年卒<四>。

鼎宰县时,憩于庭,俄有暴风举卧榻空中。鼎无惧色,但觉枕榻俱高,乃曰:「吾中朝端士,邪无干正,可徐置之。」须臾,榻复故处,风遂止。

耶律昭,字述宁,博学,善属文。统和中,坐兄国留事,流西北部。

会萧挞凛为西北路招讨使,爱之,奏免其役,礼致门下。欲召用,以疾辞。挞凛问曰:「今军旅甫罢,三边宴然,惟阻卜伺隙而动。讨之,则路远难至;纵之,则边民被掠;增戍兵,则馈饷不给;欲苟一时之安,不能终保无变。计将安出?」昭以书答曰:

窃闻治得其要,则仇敌为一家;失其术,则部曲为行路。夫西北诸部,每当农时,一夫为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年给纠官之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刍牧之事,仰给妻孥。一遭寇掠,贫穷立至。春夏赈恤,吏多杂以糠秕,重以掊克,不过数月,又复告困。且畜牧者,富国之本。有司防其隐没,聚之一所,不得各就水草便地。兼以逋亡戍卒,随时补调,不习风土,故日瘠月损,驯至耗竭。

为今之计,莫若振穷薄赋,给以牛种,使遂耕获。置游兵以防盗掠,颁俘获以助伏腊,散畜牧以就便地。期以数年,富强可望。然後练简精兵,以备行伍,何守之不固,何动而不克哉?然必去其难制者,则馀种自畏。若舍大而谋小,避强而攻弱,非徒虚费财力,亦不足以威服其心。此二者,利害之机,不可不察。

昭闻古之名将,安边立功,在德不在众。故谢玄以八千破苻坚百万,休哥以五队败曹彬十万。良由恩结士心,得其死力也。阖下膺非常之遇,专方面之寄,宜远师古人,以就勋业。上观乾象,下尽人谋;察地形之险易,料敌势之虚实。虑无遗策,利施後世矣。

挞凛然之。

开泰中,猎于拨里堵山,为羯羊所触,卒。

刘辉,好学善属文,疏简有远略。大康五年,第进士。

大安末,为太子洗马,上书言:「西边诸番为患,士卒远戍,中国之民疲于飞挽,非长久之策。为今之务,莫若城于盐泺,实以汉户,使耕田聚粮,以为西北之费。」言虽不行,识者韪之。

寿隆二年,复上书曰:「宋欧阳修编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贬訾。且宋人赖我朝宽大,许通和好,得尽兄弟之礼。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经意。臣请以赵氏初起事迹,详附国史。」上嘉其言,迁礼部郎中。

诏以贤良对策,辉言多中时病。擢史馆修撰,卒。

耶律孟简,字复易,于越屋质之五世孙。父刘家奴,官至节度使。

孟简性颖悟。六岁,父晨出猎,俾赋晓天星月诗,孟简应声而成,父大奇之。既长,善属文。文康初,枢密使耶律乙辛以奸险窃柄,出为中京留守,孟简与耶律庶箴表贺。未几,乙辛复旧职,衔之,谪巡磁窑关。时虽以谗见逐,不形辞色。遇林泉胜地,终日忘归。明年,流保州。及闻皇太子被害,不胜哀痛,以诗伤之,作放怀诗二十首。自序云:「禽兽有哀乐之声,蝼蚁有动静之形。在物犹然,况於人乎?然贤达哀乐,不在穷通、祸 之间。易曰:『乐天知命,故不忧。』是以颜渊箪瓢自得,此知命而乐者也。予虽流放,以道自安,又何疑耶?」

大康中,始得归乡里。诣阙上表曰:「本朝之兴,几二百年,宜有国史以垂後世。」乃编耶律曷鲁、屋质、休哥三人行事以进。上命置局编修。孟简谓馀官曰:「史笔天下之大信,一言当否,百世从之。苟无明识,好恶徇情,则祸不测。故左氏、司马迁、班固、范晔俱罹殃祸,可不慎欤!」

乾统中,迁六院部太保。处事不拘文法,时多笑其迂。孟简闻之曰:「上古之时,无簿书法令,而天下治。盖簿书法令,适足以滋奸幸,非圣人致治之本。」改高州观察使,修学校,招生徒。迁昭德军节度使。以中京饥,诏与学士刘嗣昌减价粜粟。事未毕,卒。

耶律谷欲,字休坚,六院部人。父阿古只,官至节度使。

谷欲冲澹有礼法,工文章。统和中,为本部太保。开泰中,稍迁塌母城节度使。鞫霸州疑狱,称旨,授启圣军节度使。太平中,复为本部太保。谢病归,俄擢南院大王。叹风俗日颓,请老,不许。

兴宗命为诗友,数问治要,多所匡建。奉诏与林牙耶律庶成、萧韩家奴编辽国上世事迹及诸帝实录,未成而卒,年九十。

论曰:孔子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王鼎忠直达政,刘辉侍青宫,建言国计,昭陈边防利害,皆洞达 敏。孟简疾乙辛奸邪,黜而不怨。孰谓文学之士,无益於治哉。

※校勘记

一∶ 清宁五年擢进士第 按纪,王鼎擢进士第在清宁八年。

二∶ 改涞水县令 涞水,原误「漆水」。按地理志无「漆水」,涞水属易州,据改。

三∶ 寿隆初升观书殿学士 按焚椒录序於大安五年已称前观书殿学士王鼎,似非寿隆初升。

四∶ 乾统六年卒 卒字,依道光殿本据大典补。

第一百○五卷  列传第三十五

能吏

大公鼎萧文马人望耶律铎鲁斡杨遵勗王棠

汉以玺书赐二千石,唐疏刺史、县令于屏,以示奖率,故二史有循吏、良吏之传。

辽自太祖创业,太宗抚有燕、蓟,任贤使能之道亦略备矣。然惟朝廷叁置国官,吏州县者多遵唐制。历世既久,选举益严。时又分遣重臣巡行境内,察贤否而进退之。是以治民、理财、决狱、弭盗,各有其人。考其德政,虽未足以与诸循、良之列,抑亦可谓能吏矣。作能吏传。

大公鼎,渤海人,先世籍辽阳率宾县。统和间,徙辽东豪右以实中京,因家于大定。曾祖忠,礼宾使。父信,兴中主簿。

公鼎幼庄愿,长而好学。咸雍十年,登进士第,调渖州观察判官。时辽东雨水伤稼,北枢密院大发濒河丁壮以完堤防。有司承令峻急,公鼎独曰:「边障甫宁,大兴役事,非利国便农之道。」乃疏奏其事。朝廷从之,罢役,水亦不为灾。濒河千里,人莫不悦。改良乡令,省徭役,务农桑,建孔子庙学,部民服化。累迁兴国军节度副使。

时有隶鹰坊者,以罗毕为名,扰害田里。岁久,民不堪。公鼎言于上,即命禁戢。会公鼎造朝,大臣谕上嘉纳之意,公鼎曰:「一郡获安,诚为大幸;他郡如此者众,愿均其赐于天下。」从之。徙长春州钱帛都提点。车驾如春水,贵主例为假贷,公鼎曰:「岂可辍官用,徇人情?」拒之。颇闻怨詈语,曰:「此吾职,不敢废也。」俄拜大理卿,多所平反。

天祚即位,历长宁军节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东京户部使。时盗杀留守萧保先,始利其财,因而倡乱。民亦互生猜忌,家自为斗。公鼎单骑行郡,陈以祸 ,众皆投兵而拜曰:「是不欺我,敢弗听命。」安辑如故。拜中京留守,赐贞亮功臣,乘传赴官。时盗贼充斥,有遇公鼎于路者,即叩马乞自新。公鼎给以符约,俾还业,闻者接踵而至。不旬日,境内清肃。天祚闻之,加赐保节功臣。时人心反侧,公鼎虑生变,请布恩惠以安之,为之肆赦。

公鼎累表乞归,不许。会奴贼张撒八率无赖啸聚,公鼎欲击而势有不能。叹曰:「吾欲谢事久矣。为世故所牵,不幸至此,岂命也夫!」因忧愤成疾。保大元年卒,年七十九。

子昌龄,左承制;昌嗣, 州刺史;昌朝,镇宁军节度。

萧文,字国华,外戚之贤者也。父直善,安州防御使。

文笃志力学,喜愠不形。大康初,掌秦越国王中丞司事,以才干称。寻知北面贴黄。王邦彦子争荫,数岁不能定,有司以闻。上命文诘之,立决。车驾将还宫,承诏阅习仪卫,虽执事林林,指顾如一。迁同知奉国军节度使,历国舅都监。

寿隆末,知易州,兼西南面安抚使。高阳土沃民富,吏其邑者,每黩于货,民甚苦之。文始至,悉去旧弊,务农桑,崇礼教,民皆化之。时大旱,百姓忧甚,文祷之辄雨。属县又蝗,议捕除之,文曰:「蝗,天灾,捕之何益!」但反躬自责,蝗尽飞去;遗者亦不食苗,散在草莽,为乌鹊所食。会霪雨不止,文复随祷而霁。是岁,大熟。朝廷以文可大用,迁唐古部节度使,高阳勒石颂之。後不知所终。

马人望,字俨叔,高祖胤卿,为石晋青州刺史,太宗兵至,坚守不降。城破被执,太宗义而释之,<一>徙其族于医巫闾山,因家焉。曾祖廷煦,南京留守。祖渊,中京副留守。父诠,中京文思使。

人望颖悟。幼孤,长以才学称。咸雍中,第进士,为松山县令。岁运泽州官炭,独役松山,人望请于中京留守萧吐浑均役他邑。吐浑怒,下吏,系几百日;复引诘之,人望不屈。萧喜曰:「君为民如此,後必大用。」以事闻于朝,悉从所请。

徙知涿州新城县。县与宋接境,驿道所从出。人望治不扰,吏民畏爱。近臣有聘宋还者,帝问以外事,多荐之,擢中京度支司盐铁判官。转南京三司度支判官,公私兼裕。迁警巡使。京城狱讼填委,人望处决,无一冤者。会检括户口,未两旬而毕。同知留守萧保先怪而问之,人望曰:「民产若括之无遗,他日必长厚 之弊,大率十得六七足矣。」保先谢曰:「公虑远,吾不及也。」

先是,枢密使乙辛窃弄威柄,卒害太子。及天祚嗣位,将报父仇,选人望与萧报恩究其事。人望平心以处,所活甚众。改上京副留守。会剧贼赵钟哥犯阙,劫宫女、御物,人望率众捕之。右臂中矢,炷以艾,力疾驰逐,贼弃所掠而遁。人望令关津讥察行旅,悉获其盗。寻擢枢密都承旨。

宰相耶律俨恶人望与己异,迁南京诸宫提辖制置。岁中,为保静军节度使。有二吏凶暴,民畏如虎。人望假以辞色,阴令发其事, 配之。是岁诸处饥乏,惟人望所治粒食不阙,路不鸣桴。遥授彰义军节度使。迁中京度支使,始至,府廪皆空;视事半岁,积粟十五万斛,钱二十万襁。徙左散骑常侍,累迁枢密直学士。

未几,拜叁知政事,判南京三司使事。时钱粟出纳之弊,惟燕为甚。人望以缣帛为通历,凡库物出入,皆使别籍,名曰「临库」。奸人黠吏莫得轩轾,乃以年老扬言道路。朝论不察,改南院宣徽使,以示优老。年,天祚手书「宣马宣徽」四字诏之。既至,谕曰:「以卿为老,误听也。」遂拜南院枢密使。人不敢干以私,用人必公议所当与者。如曹勇义、虞仲文尝为奸人所挤,人望推荐,皆为名臣。当时民所甚患者,驿递、马牛、旗鼓、乡正、厅隶、仓司之役,至破产不能给。人望使民出钱,官自募役,时以为便。久之请老,以守司徒、兼侍中致仕。卒, 曰文献。

人望有操守,喜怒不形,未尝附丽求进。初除执政,家人贺之。人望愀然曰:「得勿喜,失勿忧。抗之甚高,挤之必酷。」其畏慎如此。

耶律铎鲁斡,字乙辛隐,季父房之後。廉约重义。

重熙末,给事诰院。咸雍中,累迁同知南京留守事。被召,以部民恳留,乃赐诏褒奖。大康初,改西南面招讨使,为北面林牙,迁左夷离毕。大安五年,拜南府宰相。寿隆初,致仕,卒。

铎鲁斡所至有声,吏民畏爱。及退居乡里,子普古为乌古部节度使,遣人来迎。既至,见积委甚富。谓普古曰:「辞亲入仕,当以裕国安民为事。枉道欺君,以苟货利,非吾志也。」命驾而归。普古後为盗所杀。

杨遵勗,字益诫,<二>涿州范阳人。重熙十九年登进士第,调儒州军事判官,累迁枢密院副承旨。

咸雍三年,为宋国贺正使;还,迁都承旨。天下之事,丛于枢府,簿书填委。遵 一目五行俱下,剖决如流,敷奏详敏。上嘉之。奉诏徵户部逋钱,得四十馀万掞,拜枢密直学士,改枢密副使。大康初,叁知政事,徙知枢密院事,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拜南府宰相。耶律乙辛诬皇太子,诏遵 与燕哥按其事,遵 没敢正言,时议短之。寻拜北府宰相。

大安中暴卒,年五十六。赠守司空, 康懿。子晦,终昭文馆直学士。

王棠,涿州新城人。博古,善属文。重熙十五年擢进士。乡贡、礼部、廷试对皆第一。

累迁上京盐铁使。或诬以贿,无状,释之。迁东京户部使。大康二年,辽东饥,民多死,请赈恤,从之。三年,入为枢密副使,拜南府宰相。大安末,卒。

棠练达朝政,临事不怠,在政府修明法度,有声。

论曰:孟子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司牧者当如何以尽心。公鼎奏罢完堤役以息民,拒公主假贷以守法,单骑行郡,化盗为良,庶几召、杜之美。文知易州,雨 应祷,蝗不为灾。人望为民不避囚系,判度支,公私兼裕,亦卓乎未易及已。铎鲁斡吏畏民爱,杨遵决事如流,真能吏哉。

※校勘记

一∶ 太宗兵至至太宗义而释之 宗,原误「祖」。按用兵石晋为太宗时事,据改。

二∶ 杨遵勗字益诫 遵 又名兴工。益诫,沈括入国别录作益戒。

第一百○六卷  列传第三十六

卓行

萧札剌耶律官奴萧蒲离不

辽之共国任事,耶律、萧二族而已。二族之中,有退然自足,不淫於富贵,不诎於声利,可以振颓风,激薄俗,亦足嘉尚者,得三人焉。作卓行传。

萧札剌,字虚辇,北府宰相排押之弟。性介特,不事生业。

保宁间,以戚属进,累迁宁远军节度使。秩满里居,澹泊自适。统和末,召为南京马步军都指挥使。以疾求退,不听,迁夷离毕。又以疾辞,许之。遂入颉山,杜门不出。上嘉其志,不复徵,札剌自是家于颉山。亲友或过之,终日言不及世务。凡宴游相邀,亦不拒。一岁山居过半,与世俗不偶。耶律资忠重之,目曰颉山老人。卒。

耶律官奴,字奚隐,林牙斡鲁之孙。沉厚多学,详於本朝世系。嗜酒好佚。

初,徵为宿直将军。重熙九年,以疾去官。上以官奴属尊,欲成其志,乃许自择一路节度使。官奴辞曰:「臣愚钝,不任官使。」加归义军节度使,辄请致政。

官奴与欧里部人萧哇友善,哇谓官奴曰:「仕不能致主泽民,成大功烈,何屑屑为也!吾与若居林下,以枕簟自随,觞咏自乐,虽不官,无慊焉。」官奴然之。时称「二逸」。乾统间,官奴卒。

萧蒲离不,字 懒,魏国王惠之四世孙。父母蚤丧,鞠于祖父兀古匿。性孝悌。年十三,兀古匿卒,自以早失怙恃,复遭祖丧,哀毁 礼,族里嘉叹。尝谓人曰:「我於亲不得终养,今谁为训者?苟不自勉,何以报鞠育恩!」自是力学,於文艺无不精。

乾统间,以兀古匿之故召之,不应。常与亲识游猎山水,奉养无长物仆隶,欣欣如也。或曰:「公胡不念以嗣先世功名?」答曰「自度不足以继先业,年 强仕,安能益主庇民!」累徵,皆以疾辞。

晚年,谢绝人事,卜居抹古山,屏远荤茹,潜心佛书,延有道者谈论弭日。人问所得何如,但曰:「有深乐!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辽史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