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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经世文编

皇朝经世文续编

330 万字 · 约 157 小时 22 分钟 · 108 / 419

会员可开白话

之情。厚其生以安天下之民。何贫寡不足之为患。而必临朝旰食。筹权宜之术。趣一时之利哉。是亦务本贱末。豪猾敛迹。蠲除私派。善良乐业。徐俟仓库充实。而定用缓之经。使老幼各遂其养。惸独咸得其所。 朝廷施旷大之恩。寰宇享恬熙之乐。唐虞之治。其庶几乎。

通论明赋饷之制

孙鼎臣

古之饷军以粟。未有以银者也。赋民以粟而兼以钱。亦未有以银者也。有之自明始。明初腹地皆置所。兵寓于农。其养边军。则民运屯盐兼用之。屯有商屯。有军屯。商屯者。商即边募人屯种。而输粟于官。给以开中盐引。国家即以其粟赡军。军屯者。军受官田自耕者也。永乐时边军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供之。受供者。又得自耕边外。军无月粮。屯军米常溢三之一。民运者。赋民麦米豆草布钞花绒。运给边卒。以济屯盐之所不及。有是三者。边饷足用。未尝以银也。宏治初。李敏为户部尚书。请畿辅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一石征银一两给边。依时直折军饟。民运于是始废。叶淇继为户部。以为开中商人。以粟二斗五升。仅当银五分。而得盐一引。为利已泰。更其法以银代粟。银四钱一分。乃支盐一引。输于运司。分给各边。盐屯于是亦废。向之饷粟者始尽变而饷银矣。淇之中盐以银。原于敏之折征。折征虽明初偶有之。未以为制也。洪武七年。以徽饶寍国不通水道。乃令以金银钱布代输夏税。九年。命天下税粮。自除免外。民以银钞钱绢棉苎丝代输者听。米麦为本色。诸物折纳为折色。越十年。又令户部会计天下仓储存粮。二年。并收折色。惟北方诸行省。需粮饷边。仍输粟。三十年。诏天下逋●。随土地所便。折收布绢棉花。及金银等物。金一两。折米二十石。银一两。折米四石。绢一匹。石有二斗。钞二贯五百文。布一匹皆一石。苎布一匹。七斗。棉花一斤。二斗。告以免民转运劳苦之意。其时折色未尽以银也。宣德间。周忱巡抚江南。以京师百官月俸。赴领南京。米七八石。仅易银一两。请检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许折银解京充俸。始专征银。然行之重额官田。与极贫下户。盖用是以苏民困。未大失也。至正统初。命南直之苏松常镇。及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税粮。自起运兑军外。皆折征银。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由是诸方赋入折银者几半。洪武折征之令。使民以少敌多。以轻易重。专以利民。金花银之入。则欲网其利于上。已非初意。然令银一两当米四石。犹洪武旧制。民未甚病也。及敏改折输边之粟。一石征银一两。视旧制增三倍。其时粟贱银贵。粟一石纔直银二钱。故淇更开中。变二斗五升之粟。为银四钱一分。而一引之盐。遂获八倍之利。岁骤增银百余万两。敏与淇之变法。皆为敛财。图一时之利于目前。而不知其祸之中于天下后世无穷也。边饷既皆以银。田荒粟贵。石直银五两。尽一引之课。不能籴斗粟。于是益增盐课。商失利而中者少。边费益绌。折征之赋。不足以济之。至漕白皆改折。嘉靖中。俺答内犯。兵饷益急。户部尚书孙应奎乃建议加派。骤增银百十五万。用犹不足。应奎言岁入二百万。而诸边费六百余万。取财之法。行之已尽。而条鞭之法。不得不悉科银。民间两税。不复知有本色。推之关课之收钱钞者。亦折收银矣。天启崇祯之间。民不堪命。军兴愈乏。乃欲择富户给直买米豆输军。大学士蒋璟言。将士祗欲得银。视米豆如泥沙。盖欲复以粟饷军之旧。而其势不能矣。是谁阶之厉哉。

敏与淇当时号为能臣。易本色为轻。咸以为便。及其既久。兵习于得银。不能复放本色。赋急于饷兵。亦不能征本色。二者表里相缘。自正统至嘉靖。数十年间。银之积重。其势已成。粟日轻。农日贱。国计日虚。军饷舍粟而放银。而所食非银也。民赋舍粟而征银。而所产非银也。故无事之时。则赋重而民困。有事之时。则饷重而军困。昔之交便者卒乃交病。论者知明季之贫弱。而不知贫弱之故在舍粟而用银。使由太祖之制。守而不变。何遽至是哉。是敏与淇之罪也。呜呼。由周而来千有余年。取民之制与养民之政败坏而不可救。未有若斯者也。民惰而无以生。兵骄而无以养。租庸调不可复。府兵屯不可行。古人足食足兵之策。施之天下。如凿枘然。欲为国者。其措注不益难。而为之民与兵者。抑何其不幸欤。故吾观于明。考其军赋出入因革之始终。着而书之。以为后之司计者鉴焉。

国朝赋役之制序

汤成烈

慨夫南困于赋。北困于役久矣。二百年来。政令之繁重。民生之憔悴。其至矣乎。然不操其本。则将诿咎于明之三饟。开横征暴敛之风。我 朝因而不革。是明召其殃。而我收其利。不穷其源。则将推过于乾隆时之开边巡幸。中丰亨豫大之说。致国用匮乏。捐例频仍。是前极其盛。而后丁其衰。此皆未考前代之掌故。而为臆度之说者也。成烈虽未得窥司农册籍。而集一代之章奏志乘。及前贤之论说。十有余年。方知其故。考前明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定赋刊书。夏税秋粮。米麦本折。农桑丝绢。盐茶课税。额办杂办。均徭关钞。通天下会计。一岁所入。二千九百余万。而民间未有丝毫羡余之出也。故终神宗之世。海内完富。今制除漕白正耗及各省兵米本折外。通计天下赋税地丁耗羡盐茶关杂芦课漕项旗租常例捐纳等银。一岁所入。五千四百四十五万有奇。其额则已倍蓰矣。又何患乎国用之不足耶。即各省水旱蠲缓及民欠。岁约七八百万。亦尚有四千六七百万两之入。而何以空匮至此耶。谨案顺治十四年。   世祖章皇帝御制赋役全书序曰。钱粮则例。俱照万历年间。至若九厘银。旧书未载者。今已增入。夫九厘银者。万历刊书后。因四方有兵革之事。三次加九厘。谓之九厘饟。明史李汝华传万历四十六年。辽东兵事兴。骤增饷三百万。巡抚周永兴请益兵加赋。汝华议天下田赋。每亩增银三厘五毫。得饷二百万。明年复议益兵增赋如前。又明年四月兵部以募兵市马。工部以制器。再议增赋。于是亩增三厘。为银百二十万。先后三增。凡五百二十万有奇。遂为岁额。盖辽饟是也。则履亩之赋加于万历之旧者。五百二十万矣。又案康熙元年。给事中李鹏鸣疏称。近因军需不敷。暂加练饟。户部议每亩加银一分。而鹏鸣则请以新增五百余万之数。摊于额征银内。可以行之永久。则成赋之额加于旧者又五百余万矣。又案例编赋役全书。直省各州县。坐办额办杂办均徭等银。向系存留不入正赋。顺治康熙两朝。节次裁改。解部充饟。通天下州县。凡一千五百有奇。每县不下四五千两。是外赋归正赋加于旧者。又六百余万矣。自存留解部。而州县办公无出。不得不于正赋外。量加火耗。廉如陆清献。亦俯仰随俗。派耗四分。以供支应。其它多则数钱。少亦钱余。此私派也。视官之贪廉以为多寡。无定数也。雍正四年。   谕令火耗归公。名曰耗羡。计银三百四十九万有奇。则额外之征加于旧者。又如前数矣。斯四者岁凡一千九百数十万。历年既多。宜库藏之充牣。若乾隆四十七年。核计户库。存银七千八百万两。岁岁有增无减焉可也。乃何以民则日见其困。国亦日见其穷乎。是不患乎源之不开。实患乎流之不节矣。至于今日。已处积重难返之势。何能轻议成法之更。然欲富国必先足民。欲生财必先节用。诚如乾隆时御史柴潮生所请。开边外之屯田。以养闲散而资遣汉军。如大学士阿文成公所奏。将腹地概增实额之兵。裁汰以省浮糜。而还复旧规。亦不过补苴目前。权衡出纳计耳。若夫平天下之大道。散财聚民。以为致治保邦之本。必将以九厘之加于履亩者。减地丁之征。必将以一分之加于成赋者。减漕粮之征。必将以裁改解部者。复州县之存留。必将以耗羡归公者。免百姓之完纳。如是。则州县办公有余。得尽心治地方之事。民生事畜有藉。得从容以效输将。自此西北之水利可以兴。东南之漕运可以减。无所事于办公报歉。而额征可以足数。则怨咨既息。感召和甘。上天必降以丰穰。年谷顺成。上享康平之福。下遂乐利之休。其庶几三代之隆欤。

地丁原始

俞正燮

顺治初年。一千六十三万余口。

九年。一千四百四十八万三千八百五十八口

十八年二千一百六万八千六百九丁。

康熙二十一年。一千九百四十三万二千七百五十三丁。

二十四年。二千三百四十一万七千四百四十八丁。

四十九年。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口。

五十年。二千四百十七万九百九十九丁。

谨案。此年丁数为地丁之根。安徽百三十五万七千八百二十九丁。徽州府二十一万四千二百二丁。黟县一万二千三百八十六丁。依 大清会典雍正年本 大清会典则例乾隆年本大清会典事例嘉庆年本   钦定授时通考  皇朝三通户部则例如此。

又案   万寿盛典初集。安徽抚属旧管新增开除抵补外。实在人丁一百四十一万七百五十九丁。新宣等十二卫旧管新增开除抵补外。实在八千六百一丁。共一百四十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丁。其数附于五十二年后。盖五十一年丁数也。

五十一年二月壬午。二十九日   谕将直隶各省现今征收钱粮册内有名人丁永为定数嗣后所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但将实数另造清册具报岂特有益于人亦一盛事也

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   万寿恩诏。但据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

五十二年。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二千五百二十四丁。又十一万九千二百二十丁。

六十年。二千七百三十五万五千四百六十二丁。

雍正二年。二千四百八十五万四千九百十八丁。

四年   谕丁粮派于各地粮内。以雍正五年为始。

谨案。滋生丁多。是年直省七十以上。至百岁以上。老民老妇。一百四十二万一千六百五十二名。可谓极古今太平之盛矣。滋生丁永不加赋。额丁子孙。多寡不同。或数十百丁承纳一丁。其故绝者。或一丁承一二十丁。或无其户。势难完纳。康熙五十三年。御史董之燧请统计丁粮。按亩均派。部议不便更张而止。然舍此更无长策。故广东四川两省先行之。雍正元年。直隶抚臣请行之。二年。山西抚臣请行之。三年。山东抚臣请行之。五年。竟通行之。安徽丁粮。自五钱一分九厘至五分不等。盐钞一丁九厘四毫零。合之地亩。安徽地丁银二十万七千八百八十五两八钱三分二厘一毫零。今会典事例。言亩派一厘一毫至六分二厘九毫零不等。其徽州丁赋。歙银一钱五厘零。休宁一钱一分八厘零。婺源一钱四厘零。祁门一钱一分七厘零。黟一钱三分零。绩溪一钱二分零。均依本科则。摊于本地田亩。随征耗羡。婺源祁门每两一钱。休宁绩溪八分。歙黟七分五厘。丁银多少不同者。各以州县额丁及地亩数均摊之也。后山西以富人田少。贫民种地。代纳丁银不服。至乾隆十年。行者八十一州县。其盂县等二十州县。丁徭地粮。分额征收。道光元年。盂县改丁归地。其兴县等十九州岛县如故。贵州亦多分征。奉天台湾及广西之融县。亦丁地分征也。

乾隆初年。一万三百五万口。授时通考。安徽一千二百四十三万五千三百六十一口。八年。一万六千余万口。

十四年。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九万五千三十九丁。

二十二年。一万九千三十四万八千三百二十八丁。

二十九年。二万五百五十九万一千一十七丁。

三十七年。停五年编审之例。各省督抚年底奏报民数谷数。户部核实具题。付之史馆。六月十八日。

谨案。编审之例。行者西惟镇西府迪化州安西州。东三省惟奉天锦州。其未置府厅州县地。亦不入数。

四十五年。二万七千七百余万口。

四十八年。二万八千四百三万三千七百五十五丁。

四十九年。二万八千余万口。

五十一年。二万九千一百四万余口。

五十五年。三万一百六十二万九千九十八名口。

五十七年。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

嘉庆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   谕户部奏进十年分民数谷数。比上年多至二千七百七十二万一百十九名。

十七年。户部册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九万一千二百三十一名口。

谨案。是年丁数。安徽三千四百十六万八千五十九丁口。是年奏销册。安徽民田三十四万九百五顷三十五亩有零。屯田四万一千六百八十六顷五十亩有零。芦田三万一千五百四十四顷七十二亩有零。学田二百三十二顷十八亩有零。五尺为弓。二百四十步为亩。三百六十步为里。

谨案。天下以户口为重。古人或虞其脱漏。言版籍者。议论纷然。自丁归地而赋额不亏。吏民不扰。熙皞之盛。皆康熙五十年   圣恩之所留。今天下   皇恩浩荡碑及亭。即当时士民共记此事者。顾久之而人莫知所由然。昔见旧赋役全书。及通志府志州县志。于康熙五十一年以后户口。或题以滋生人丁。或题以不加赋人丁。因沿改修。并此名目无之。士人日抱古书。见谈丁赋者。多溪刻愁苦之词。求之于时事而不见其。不知古人何故作此语。伏读   圣祖谕。岂特有益于人。亦一盛事也。爰就所逮见官书及京报中之文排比之。以谂修赋役全书及修志者。共知盛事原起焉。道光二年九月初七日记。

地丁正名

龚巩祚

国朝有实则尧舜而名则汉武帝者一焉。地丁是也。古者田曰赋。以田计也。关市曰税。以货计也。口赋。亦曰赋。以人计矣。以田计者。上古法。以货计者。中古法。以人计者。董仲舒曰商鞅法。贡禹则曰实汉法。我   仁皇帝永免滋生人口之赋。除丁赋并入地赋。有赐蠲赐缓赐振。而无赐复。寰海之内。无一人不复者也。仁莫大焉。事莫简易焉。诗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粒我蒸民。莫非尔极。我   仁皇帝革二千年之苛政。此配天之实也。其实如此。其名未改。邸钞缙绅书仍称地丁。是实后稷而名商鞅汉武也。名当亟正者此也。或问之曰。我 朝取于民者。杀前古远甚。乡愚无见闻。又不读史。则不知朝家百典千式万官亿条例所出。视前古丰杀污隆何如也。告之曰。 国家万年毋敢议。所以赢于入者。然而不禁议。所以啬于出者。仆尝私忧焉。又私议焉。兹不宣也。

永嘉赋役志序

汤成烈

任土作贡。于是有赋。任事使民。于是有役。始于唐虞。备于成周。诚以惟正之供不可缓。而服劳之责所当尽也。旧志前代赋役并阙。无可征矣。然其详不可得而征。其可得而言也。明志云。唐世租庸调法。最为近古。自杨炎作两税法。简而易行。宋元因之。宋夏税绢。秋粮粳米。元夏税中统钞。秋粮粳米。明初定赋。一以黄册为准。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夏税毋过八月。秋粮明年二月。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又有职优免役者。其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曰甲役。以丁计曰徭役。上命非时曰杂役。皆有力有雇。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其制。农之赋六。曰夏税麦。曰夏税钞。曰秋粮米曰租麦。曰租豆。曰秋租钞。桑之赋一。曰农桑丝。廛之赋一。曰房租。传之赋五。照田地编征。曰祗应。曰祗札书手。曰铺陈。曰轿伞。曰轿夫。兵之赋一。随粮带征。曰兵饷。户之赋二。曰荡价。盐法曰课程。内为蜡茶。为马价。为课钞。为酒醋课钞。为茶课米准收钞。为课钞。为磨油榨课钞。为门摊课钞。为牛租钞。为各色课程钞。为黄麻。为翎鳔准收黄麻。为桐油。为鱼油。准收桐油。为税课局商税钞。为鱼课钞。为本工墨钞。为河泊所鱼课钞。口之赋二。曰盐粮米。曰盐钞。里之赋三。里甲均平三办。岁一编排。曰额办银。内为皮张。为弓箭弦条。为药材。为胖袄。为预备织造。曰坐办银。内为历日纸。为军器。为缎匹。为水牛底皮。为浅船。为漆木。为牲口。为果品。为四司工料。曰杂办银。内为新官到任。为朝觐酒席。为应朝盘缠。为升迁给由酒席。为新官修衙。为公堂家伙。为纸札。以上府县皆有支应又为修里公所。为见年由帖纸札。为卷箱。为上司各衙门书手工食。为上司家伙纸札。为三察院按临门厨米菜。为都察院募夫。为院布按按临家伙。为守巡道阅操。为守巡道按临。为兵巡道柴炭门子。为布政司公用。为兵巡道公费。为府县公费。为上司升迁。为表笺绫函。为表官盘缠。为委官查盘。为上司使官皂隶人夫小轿。为使客下程。为三察院考试生员花红果饼。为提学按临。为岁考生员为季考。为岁贡。为科举。为新举人考会试。为新进士。为科举礼币并进士举人牌坊。为武举。为乡饮。为祭祀。为迎春。为贺节习仪。为上司按临。为本府朔望行香。为军器路费。为战船。为修城。为参将任札。为武职奖励。为预备杂用。为船只并稍夫工食。为加派匠役。为门神。为芽茶。为菉。为孤老。力之赋二。一概征银雇募。曰银差。曰力差。内为新官家伙。为岁贡盘缠。为富户。为齐夫。为膳夫。为民壮。为皁隶柴薪。为弓兵。为分巡弓兵。为隶兵。为铺兵。为马丁。为盐捕。为北新关听事夫。为馆夫。为渡夫。为陡门夫。为禁子。为门子。为库子。为斗级。为巡拦。为坐船水手。为年例解户。为课铁解户。

其目既繁。其獘滋甚。嘉靖季年。巡按御史庞尚鹏奏。两浙自兵兴以来。公家赋役日繁。闾阎困苦已极。积獘万端。里甲为甚。有一日用银二三十两者。贪官因缘干没。吏胥乘机诛求。在在有之。臣通行会计各府州县每年合用一应起存额坐杂三办钱粮数目。仍量编备用银两。以给不虞之费。俱于丁田内一体派征。名曰均平银。损有余。补不足。裁酌通融。自足供周岁之用。臣巡历所至。质之父老。万口同辞。率多称便。乞下部复议。着为成法。至万历初。乃总括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赠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并为一条。计亩征银。折办于官。谓之一条鞭。繇是横敛绝而官不烦。影射除而吏不扰。民进效输将。退安农亩。诚善术也。我 大清度越前朝。媲隆皇古。勤求民瘼。立法惟良。薄赋轻徭。与之休息。改丁归地。比户可封。永嘉利兼山海。旧称沃壤。科则较轻于他郡。溪乡阻远。乃多积逋。岂民实无良。抑獘由中饱。前志慨乎言之。于斯为信。今  天子御极初元。覃恩广被。首下蠲免之  诏。用纾穷困之民。乃山野愚氓不感积欠之蠲。转幸新逋之免。疲与玩习。输将不前。是非狃于宽政使然哉。裕国计于民生。寓催科于抚字。古人可作。宜如何善其事哉。

桂阳赋役志序

王闿运

自古圣王君长万国。尤亟亟留意户口。盛衰损益之端。固可睹矣。桂阳自汉为大郡。元始户口最盛。户二万八千百一十九。然计口不过十五万六千有奇。至东汉户乃至十三万。口五十万。晋析郡。户乃减十余万。宋又减大半。隋户五千。唐增二万七千余户。几西汉全郡矣。赵宋计口十一万余。尚减前汉四万口。而户乃增倍。元户六万。计口亦不过十万。明史不载桂阳一州户口之数。州志记洪武中。户一万四千三百余。计丁七万八千余。世宗时。户减三千。穆宗时。丁止三万二千有奇。全州计户。不当汉一大县。  圣清受命二百余年。嘉庆时。号最盛繁。至一州计口四十余万。合三县殆及二百万。同治五年。州计犹六万余户。三十三万三千余口。然原额供赋人丁。财八千九百余耳。临武蓝山。丁各三千余。嘉禾亦及三千。编审计数。殊绝如此。故历代户口。各以时载。大要自宋废役法户多而丁少。 国朝免丁税。并入田赋。则丁少而人多。孳生戴  恩之民。熙熙穰穰。曾不知有税。故 朝廷所知者。额编之丁。全州不至二万。而食毛践土氓庶妇孺。遂至百余万。非夫  圣恩湛濡不增丁之  诏。曷以得此。此亦见两汉之盛强有由然。而宋明之蔽壅。上下相欺。户口非其实也。余尝私论役法。以谓古有三征。财力并用。当其盛也。于茅索绹。入执公功。朋酒羔羊。跻堂称寿。取之以道。则民不知劳。用之有时。则民知爱君。乐事劝功。太平之基也。故曰。什一行而颂声作矣。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不忘君也。又曰。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言亲民也。且专取其财。不若兼用其力。末世政废。诛求无艺。仁人伤之。并役于田。使富强之家。兼养贫弱游手之民。则野无愁声。国事仍饶。及其獘也。国家卒有大役大兵非常之急。征赋有限。徭发不兴。则小民安坐而不与其忧。事变势穷。终亦受灾。转徙流亡。以为天殃。意者征调不行之故与。然税制久定。兹事体大。  圣皇不轻变也。矧桂阳居国南乡。山谷阻深。俗朴民穷。自五代时常困丁身。宋兴几百年。数减数蠲。然后仅苏。及承   列圣恩育。民生康乐。然犹屡蠲税。近遭寇乱。十余年中。比嘉庆时户口损半矣。而耕凿力作之民。先供常赋。父子相语。纳赋恐后。  皇朝仁政之效章章矣。自汉以来户口别载。今掇自明洪武以来户丁之数。及   钦定赋役之法。暨蠲税恩泽着于篇。

书河南府施志后

同部

其它

皇朝经世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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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斋《皇朝经世文编五集》 序 例言 卷一 叙 国朝柔远记叙 或作 王星使柔远记 王之春 国朝柔远记叙 或作 俞太史柔远记 俞樾 盛世危言叙 彭玉麟 [格物入门叙 李鸿章] 盛世危言叙 或作 郑观应盛世危言自叙 郑陶斋 洋药茶丝分类表叙 杨楷 杂货衰旺提要表叙 杨楷 庸书叙 宋育仁 庸书内外篇叙 或作 庸书内外篇自叙 陈次亮 危言序 或作 汤氏危言序 [陆学源](汤蛰仙) 重译富国策叙 通正斋生 西学书目表叙[例] [梁启超](缺名) 西学提要农学总叙 [梁启超](缺名) 沈氏音书序 [梁启超](缺名) 变法通议自序 缺名 盛世元音原序 沈学(来) 卷二
皇朝经世文三编
皇朝经世文三编 清 陈忠倚辑 序 例言 总目 分册目录 卷一 学术一原学上 卷二 学术二原学下 卷三 学术三法语 卷四 学术四广论上 卷五 学术五广论中 卷六 学术六广论下附医理 卷七 学术七测算上 卷八 学术八测算中 卷九 学术九测算下 卷十 学术十格致上 卷十一 学术十一格致下 卷十二 学术十二化学 卷十三 治体一政本上 卷十四 治体二政本下 卷十五 治体三原治 卷十六 治体四变法上 卷十七 治体五变法中 卷十八 治体六变法下 卷十九 治体七臣职 卷二十 治体八培才 卷二十一 治体九广论 卷二十二 吏政一吏治 卷二十三 吏治二吏治 卷二十四 户政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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