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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经世文编

皇朝经世文续编

330 万字 · 约 157 小时 22 分钟 · 222 / 419

会员可开白话

。或曰。兄弟之昭穆异同。汉儒注说已互相矛盾。而左传孔疏周礼贾疏。复分辨之。段氏说安必可行乎。曰。此非段氏一人之说也。唐彦思辑伊川杂录。富公问程子曰。兄弟可为昭穆否。程子曰。国家以弟继兄。则是继位。可为昭穆。朱子禘祫议。周九庙图。宣王时穆懿夷三昭。共孝厉三穆。孝王。共王之弟。懿王之叔父也。而其定为昭穆如此。朱子祧庙议云。第七世钦宗为穆。第八世高宗为昭。高宗。钦宗之弟也。而其定为昭穆又如此。在朱子岂不知兄弟同昭穆之说。而妄为此议哉。兄弟同昭穆之说。用之于兄弟相继。犹曰同堂异室。故大新小也。若以从父继从子。而亦曰兄弟同昭穆。则新大故小。正如夏父弗忌之说矣。不特此也。凡继先君之位者。其始必为之臣。当其为臣也。北面而朝。拜揖如礼。既死而受其位。大权在握。而不愿继其嗣。则是臣子二体。生死异心也。且世宗欲不继嗣。曷不先辞位。使择一能继嗣者立之乎。藉曰武宗之后俟世宗之子为之嗣。则今之庶人无虚悬待继之理。而独以是施之天子。岂可信哉。

继统论上

方宗诚

天子者。代天理物者也。三皇谓之皇。五帝谓之帝。三王谓之王。亦称天子。亦称天王。自秦以后称皇帝。皆上主天地宗庙社稷百神之祀。而下以临御百官总理万几养育教化亿兆黎民者也。五帝以上官天下。三王以下家天下。官天下传诸贤。家天下传诸子。传贤之世。亦有传子者。子贤。传子即传贤也。世世传子自禹始。禹非私天下也。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而其时又无尧舜禹之大圣勋德足以服民者。可以传之。禹治水之功。敷于四海。明德远矣。天命佑之。人心归之。禹虽尝欲传之益。及禹崩。天下朝觐讼狱讴歌者。不之益而之启。启恶得而不起以承父之统。逮启之终。益无圣贤可传。由是世世相承。遂为万世不易之典矣。韩子曰。传之人。则争未前定也。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前定虽不当贤犹可守法。不前定而不遇贤则争且乱。与其传不得圣人而争且乱。孰若传之子虽不得贤犹可守法。故曰尧舜之利民也大。禹之虑民也深。何者。天子者。代天理物者也。必其上能主天地宗庙社稷百神之祀。下能临御百官总理万几养育教化亿兆黎民。而后可以为天子。圣帝明王。传贤传子。其心皆以为民而已矣。传不当而启争端以害于民。传子固私。传之人亦私。三代而降。人心不如皇古矣。传之人则衅端多。传之子则衅端少。是故传子者。万世之常经。百王之大法。传子者。传统也。何谓统。统如丝然。缣总络。而无断可续也。故谓之统纪。亦谓之统绪。天子者。生则践祚。死则入庙。故生为帝统。死为庙统。生得统于帝。而后死得统于庙。生不得统于帝。则死不得统于庙。是故开刱者谓之刱业垂统。继体守文者谓之继统。非刱业垂统者。不得称为皇帝。非继统者。不得称为皇帝。非刱业垂统者之祖父。不得追尊为皇帝。是故舜格于文祖而为天子。承尧之统也。其于父生则以天下养。死则宗庙飨之。而未闻追尊瞽瞍为帝。禹受命于神宗而为天子。承舜之统也。于其亲虽曰致孝乎鬼神。而未闻追尊伯鲧为王。惟汤亦然。书曰奉先思孝。然未尝闻其追尊祖若父为王也。古之人至诚配天。至孝不诬其祖。祖若父未为帝王而称之为帝王。是乱帝王之统。诬其祖而以不诚欺天也。然则契何以称玄王。曰。契相尧舜敷教明伦。开万世五常之宗。天之佑商以有天下。功德实自契始。是商刱业垂统之祖也。故商颂称玄王。而汤之祖若父。则不敢以追王为孝。此所谓惟圣人为能飨帝。为其以诚事帝。惟孝子为能飨亲。为其以诚事亲也。所谓夏尚忠殷尚质者此也。至于武王灭商。始追尊文考为文王。周公成文武之德。始追王太王王季。所以然者。以三后虽未及身为王。而王业之兴。自三后始。书曰。太王肇基王。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惟九年大统未集。余小子其成厥志。孟子论太王之事曰。君子刱业垂统。为可继也。是亦以太王为周室刱业垂统之君。不然。武王周公虽达孝。必不敢以王爵为尊。而以不诚事其祖考。故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后世开刱之君追尊祖考为皇帝。实自武王周公追王始。而非开刱之君。断不敢以此为例。何者。开刱之君。与前朝虽正统相承。而改姓易庙。前朝之统已绝。故可溯其有天下之由。而追尊其先为皇帝。自立太庙。并不乱历代相承之帝统庙统也。汉世祖光武帝。当汉统中绝。崛起南阳。讨灭盗。以践帝祚。虽曰中兴。而功实同于开刱。自立七庙。追尊南顿君以上为皇帝。无不可者。然而不行此礼。何也。盖以汉世帝统。实刱垂于高帝。中篡于王莽。已讨贼而平之。以继其统。不得自比于开刱之君。若自立七庙。追尊南顿君以上为帝。则是自成一朝兴王之业。而绝高帝以下相传之统。且南顿君以上。本无周三王肇基之实。而以子爵父。以孙爵祖。微特以不诚事其亲。抑亦以不敬事其亲。不敢以不诚不敬事其亲。尊亲之至也。故先起高庙于洛阳。四时合祀高祖太宗世宗。继立四亲庙于洛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固亦可谓中礼矣。继又自以昭穆次第。当为元帝后。尊孝宣为中宗。祠元帝以上于太庙。成帝以下于长安。徙四亲庙于章陵。于礼似谦让太过。然不敢紊帝统与庙统之心。则固不悖于前王。而可为后世法。不独此也。太丁者。殷汤元子。太子泄父者。周桓王之父。未立而死。则在殷周帝纪与殷周庙位中。皆以太甲继仲壬。桓王继平王。而太丁泄父不得预。此岂太甲不念父。桓王好祢祖哉。生未得统于帝。死未得统于庙。礼道然也。明乎此而后知天子之统不可以妄干。非刱业垂统者。不得称皇帝。非继统者。不得称皇帝。非刱业垂统之帝之祖父。不得追尊为皇为帝。皇帝者天子之尊号也。生未尝代天理物。上承天地宗庙社稷百神之祀。而下以临御百官教养生。则虽天子之父。尚不敢尊之为帝。以乱历代相传之统。而况其它乎。是故汉宣帝以武帝曾孙。昌邑王废。霍光奏请太后诏入以嗣昭帝后。承祖宗。子万姓。宣帝立。止追谥戾太子戾夫人悼孝悼后。置园邑。其后又追尊悼考为皇考。立寝庙。而未敢追尊为皇帝。何者。承昭帝之统。固不敢追尊本生。以乱帝王之统。而陷祖父于不义也。然则帝王传统不亦重哉。或曰。传子者。传统也。不幸而无子可传。帝统不几绝乎。曰。古之传统。有传子。有传弟。夏周传子。传子之穷。然后传弟。如周匡王无子。立弟定王是也。殷商传弟。传弟之穷。然后传子。如中丁传弟外壬。外壬传弟河亶甲。至河亶甲无弟。然后传子祖乙是也。传子者。适长子为正。传弟者。母弟为正。无则传同父之弟。是以礼运曰。大人世及以为礼。世者父子相继为一世。及者兄终弟及。公羊传曰。一生一及。生即世也。至汉成帝无子。立定陶王欣为皇太子。帝崩。太子即位。是为哀帝。宋仁宗无子。以濮王子宗实育宫中。后立为皇子。帝崩。皇子即位。是为英宗。明武宗无子。皇太后以遗诏遣官迎兴世子厚熜入嗣皇帝位。是为世宗。是三帝者。无子可世。亦无弟可及。汉成预定兄弟之子为太子。宋仁预立兄弟之子为皇子。及崩而太子即位。皇子即位。名正言顺。则与传子无殊。

明武未预立嗣子。亦无兄弟之子可立。由是通无子之穷而立弟。又通无弟之穷而立同曾祖之弟。是亦与兄终弟及无殊。虽无预立为皇子之文。而皇太后以遗诏入。即君命也。入嗣皇帝位。即嗣孝宗武宗之帝统庙统也。以武宗于世系为世宗兄。不得以世宗继嗣。故杨廷和曰。当考孝宗。此亦名正而言顺也。然则世宗者。奉皇太后以遗诏入嗣皇帝位。自当继孝宗之嗣。以继武宗之统。始合于天之经地之义。乃其始入也。曰遗诏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兴献后闻朝议考孝宗。恚曰。安得以我子为他人子。是岂知大义之言哉。夫世宗于孝宗。所谓兄弟之子犹子也。以兄弟之子入嗣大统。继统即应继嗣。非继嗣不得继统。世宗于武宗。君臣也。即兴献王之于孝宗武宗。皆有君臣之义。臣子之身。听之君父。君取其子入嗣大统。而可曰安得以我子为他人子邪。不考孝宗而考兴献。由是邪佞之徒。乘间而入。帝统庙统。因之以乱。以为开刱乎。则世宗非开刱之君也。以为嗣皇帝位乎。则殷太甲以适孙继统。而不敢追尊其父为王。汉宣以皇曾孙继统。而不敢追尊其祖若父为帝。即世祖中兴。本非继元帝之嗣。而犹以高祖以来正统相承。不敢追尊四亲为皇帝。以乱高帝相传之统。夫太甲宣帝世祖。皆贤君也。天下后世。未尝以不追尊所生为不孝也。盖孝在以义事亲。以诚事亲。亲非皇帝而称为皇帝。则是不诚。亲非刱业垂统之君。又非继统之君。而称皇帝以乱大统。是为不义。陷亲于不义。不孝之大者也。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而况大统可紊乱乎。夫天子者。代天理物者也。入嗣大统。当以能承天地宗庙社稷之祀。临驭百官。教育万民为孝。不当以非礼追尊所生为孝。汉哀帝不听师丹之言。天下并不闻以哀帝为圣主。宋英宗谦让不敢尊其亲为皇为后。天下后世多以英宗为明君。盖舜之大孝。首在德为圣人。武周之达孝。惟在善继善述。不在隆以虚文也。又况非礼之称乎。曰。入嗣大统。于其本生之祀如之何。曰。昔汉定陶恭王为成帝庶弟。宋濮安懿王为仁宗庶兄。成帝取恭王子入立为太子。而恭王无别子。乃立楚孝王孙景嗣恭王为定陶后。仁宗取安懿王子入立为皇子。而安懿王自有王子。即以王子宗朴嗣安懿王为濮后。是固仁至而义尽也。哀帝欲隆私亲。师丹疏引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子无爵父之义。尊父母也。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服期。明尊祖而重正统也。陛下既继体先帝。持重大宗。承天地宗庙社稷之祀。义不得复奉定陶共皇祀。正名定分。圣人复起。岂能易哉。何者。统承先帝而复隆本生。是绝先帝之统系也。宋英宗诏议崇奉濮王典礼。司马光奏以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仁宗皇帝深惟宗庙之重。于宗室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立有天下。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子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濮王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

考之古今为宜称。中书议以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王珪等议以濮王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皇伯父而不名。是亦名正言顺。圣人复起。岂能易哉。韩琦欧阳修以为不然。修引丧服大记。以为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服三年为期。而不没其父母之名。以见服可降。而名不可没。若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皆无典据。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窃以修之言似是。而实不合经义也。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国无二统。人无二本。是以公羊传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为之子则必称所后者为父母矣。礼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服三年为期。所后者何人。后大宗也。古者大宗无子。必立其兄弟之子以承大宗之祀。故为所后者服斩衰三年。同父母之服也。而降其父母服期。同伯叔父之服也。既降同伯叔父之服。自应改同伯叔父之名。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乃记礼者穷于辞。不得不曰为其父母。若曰为其伯叔父母。则辞旨不明。非谓为人后者仍称其父母为父母也。仍称其父母为父母。则不得降同伯叔父母之服。既称所后者为父母。又称其降服者为父母。非二本乎。既可以二本。又何为降服。夫古之圣人。非令人薄其所生也。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家无二尊。父母虽尊。不能尊于祖。故后大宗。则为所后者服斩衰三年。而降其所生之父母服期。厌于祖也。又况旁支入继大统。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尊无二上。所生之父母。乃所后者之臣子也。是恶得而不降其服易其名。仁宗既立英宗为皇子。英宗自必称仁宗为皇父。仁宗崩。自必称为皇考。濮王于义。自不得与仁宗并称为皇父皇考也。称皇伯父而不名。虽于前世无据。而实得古圣人制礼之精义。王珪之议。出于伊川程子。此程子所以为传道之儒与。时韩琦在中书。上言请明诏中外。以皇伯无稽。决不可称。今所欲定者正名号耳。至于立庙京师。干乱统纪之事。皆非朝廷本意。既而皇太后手诏中书。宜尊濮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亲。帝下诏谦让。不受尊号。但称亲。即园立庙。以王子为濮国公。奉祠事。仍令臣民避王讳。呜呼。是亦可谓择乎中庸。权衡至当也已。至明世宗之事。所不同者。在未预立为孝宗子。然皇太后以遗诏遣官迎入嗣皇帝位。嗣位即嗣统也。非以之继嗣。乌得曰嗣皇帝位。杨廷和等议以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子厚火岂主后兴国。其称号宜如宋英宗濮安懿王故事。称孝宗曰皇考。兴献王曰皇叔父。亦正论也。世宗大愠。以为父母之名。不可互易。由是张璁遂上疏。请尊崇所生。立兴献王庙于京师。继且追尊为兴献帝后矣。又继尊兴献后为兴国太后矣。如此亦可以止矣。乃继则桂萼进邪说。请改孝宗为皇伯考。又继则称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矣。又继则更定大礼。称孝宗为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为皇伯母。献皇帝为皇考。章圣皇太后为圣母。去本生字。又继则立世庙。章圣皇太后有事于太庙世庙。于是张璁桂萼之徒皆大用。削杨廷和籍。凡争大礼者。或死或贬。善类为空。在诸臣虽亦有执之太过之处。然止别立兴献庙于京师。尊为兴献帝兴献后。如汉定陶恭皇定陶共皇后。称本生如宋英宗之称亲。犹或可也。乃称孝宗为皇伯。则所谓嗣皇帝位者。嗣谁之位乎。

去本生而尊兴献为皇帝。是乱帝统矣。先议入太庙。后立世庙。是乱庙统矣。遗诏迎入嗣皇帝位。原以嗣孝宗武宗之统也。如此。则是夺皇帝之位。而绝孝宗武宗之统矣。不惟身犯不义。抑且致其亲于不义。是可以为孝乎。夫商太甲汉宣帝汉世祖宋英宗不越礼以尊其亲。天下皆称守成之贤君。中兴之令主。享国久长。天眷不绝。汉哀帝明世宗自以为尊亲至孝矣。而实皆季世之君。衰乱之政。不三数传。而国祚遂亡。后世继统者可不以为鉴哉。或曰。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公卿大夫以下可也。天子绝期服。然则宗亲入嗣大统者。于其本生父母虽期服。不将终归于无服乎。曰。不然。天子绝期服。绝旁亲之期服也。至于本生父母之期服。乃由三年之丧而降。当仍以三年之丧为例。三年之丧无贵贱一。则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服三年为期。亦无贵贱一。降为期者。所以继帝王之正统。降为期而不与他期服同绝者。所以安大孝之心。圣人制礼之精。其仁至而义尽也夫。或曰。公卿以下。皆得请以其官爵封赠其亲。入嗣大统者。反不得追尊其本生之亲。可乎。曰。公卿以下得以其官爵请封赠其亲者。天子之命也。天子可以封赠其臣。而不可以子爵其父。君封赠其臣。臣之荣也。子爵父。非所以尊本生父也。且封赠其臣。无偪上之嫌。天子而隆其私亲。追尊其本生父母。则紊乱继统之义。岂圣君大孝所敢出此哉。

继统论下

方宗诚

我 朝自   太祖   太宗刱业垂统于朔方。   世祖   圣祖缵   太祖   太宗之绪。复刱业垂统于中夏。嗣后   圣圣相承。父作子述。深仁厚泽。诞敷中外。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正统相传。至于我   穆宗毅皇帝。历世十。历年三百。自古帝王仁民之德。未有如我 朝之厚者也。自古帝王受天之命。亦未有如我 朝之笃者也。我   穆宗毅皇帝以冲龄即位。仰承   两宫皇太后之懿训。任贤无贰。去邪无疑。命将出师。戡平十余省之祸乱。振生民于水火之中。登四海于仁寿之域。天下大定。   龙驭上宾。德成而不有。功成而不居。自古中兴大业。未有如我   穆宗皇帝之恢宏者也。自古中兴令辟。亦未有如我   穆宗皇帝弃臣民之速。令薄海内外悲思不忘者也。时   两宫皇太后以我   穆宗皇帝未有储贰。降   懿旨以醇亲王子承继   文宗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  嗣皇帝。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我   两宫皇太后当大故猝乘。不震不惊。通经达权。知明处当。执两用中。措天下于泰山之安。所谓协于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非圣哲之资。神明于古帝王制礼之精义。乌能权不违经变不失正如此哉。盖礼有世统。有庙统。世统者。生伦之序也。庙统者。人君历数相授之次第也。国语曰。工史书世。则取生伦之序而书之。如虢仲虢叔王季之穆。鲁毛文王之昭之类是也。又曰。宗祝书昭穆。则一以人君入庙之先后为次第。如桓王继平王。则祖为昭而孙为穆。定王继匡王。则兄为昭而弟为穆。孝王继懿王。则兄子为昭而叔父为穆。夷王继孝王。则从孙为昭而从祖为穆。一昭一穆。无敢紊乱。若是者何也。则以古者天子七庙。三昭三穆。无论兄弟从。伦次不齐。而一限以四亲两祧之世数。   穆宗皇帝承   文宗皇帝之大统十有三年。以继体之君。为中兴之主。而未有储贰。   两宫皇太后矫明世之失。明降   懿旨。以  嗣皇帝承继   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盖以生伦之序。当继   文宗之世统。以人君历数相授之次第。当入承   穆宗之庙统。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盖以生伦之序。当继   穆宗之世统。以人君历数相授之次第。当承  嗣皇帝之庙统。古无有继嗣继统之分。非继嗣者不得继统。非继统者不得为继嗣。天子之继嗣与公卿大夫士庶人殊。公卿大夫士庶人继嗣者。主其祀也。天子则惟继。统者得主其祀苟非继统又何取乎继嗣。  嗣皇帝今承继   文宗皇帝为子。以承   穆宗皇帝之统。将来皇子生承   穆宗之嗣者。即承  嗣皇帝之统。承  嗣皇帝之统者。即承   穆宗之嗣。  嗣皇帝以一身而承嗣即承统。将来皇子自必亦以一身而承嗣即承统。   两宫皇太后之懿旨。固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亘万世而不能变易者也。

伏读邸钞。光绪五年吏部稽勋司主事前河南道监察御史吴可读。以一死泣请   懿旨预定大统之归。其忧深虑远杜渐防微之心。可谓忠且笃矣。惜其于历代传授之典故。多未考明。而误会我   两宫皇太后前此之懿旨也。自古天子无立嗣之事。立嗣者。皆为承天地宗庙之统。而代天理物者也。   懿旨以  嗣皇帝承继   文宗为子。入承大统。承   穆宗之统。非承   文宗之统也。虽   穆宗之统。即   文宗传授之统。然   文宗之统。已有   穆宗承之矣。  嗣皇帝入承大统。特以伦次当继   文宗。不得曰大统受之于   文宗也。若以为承   文宗之统。则   穆宗皇帝十三年之大统。前何所受。后何所承乎。此吴可读之误会   懿旨。所宜申明者一也。   懿旨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承嗣者。承统也。非有二也。然承   穆宗之嗣者。当承  嗣皇帝之统。不得曰承   穆宗之统。   穆宗之统。已有  嗣皇帝承之矣。若曰承   穆宗之统。则  嗣皇帝所承今日之大统。又将何所承乎。夫  嗣皇帝今日之大统。承   穆宗之大统也。将来皇子继   穆宗之嗣者。即继  嗣皇帝之大统者也。是为天经地义。不待言而明者也。此吴可读之误会   懿旨。所宜申明者二也。我 朝世世相承。皆不预立储贰。   懿旨但言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而不言大统之归者。守   历圣相传不预立之法也。然自古天子之子。有不承大统者矣。天子所嗣之子。未有不承大统者。是又不待言而明也。此吴可读之误会   懿旨。所宜申明者三也。我 朝最重法祖。   列圣皆不预立储贰。此万世不可变之大法也。前者   两宫皇太后懿旨。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此亦万世不可变之   懿旨也。我 朝   圣圣相承。皆子以及子。  嗣皇帝生有皇子。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将来即承  嗣皇帝之统。  嗣皇帝之统。承于   穆宗皇帝。承  嗣皇帝之统。即承   文宗   穆宗以来相传之统。子以及子。孙以及孙。亦万世不变之大法。不待重言而明者也。吴可读乃以死泣请。非误会前此之   懿旨乎。虽然。忧深虑远。杜渐防微。不爱其身而爱  君国。洵可谓忠笃也哉。洵可谓忠笃也哉。

请预定大统遗疏光绪五年

吏部主事前任监察御史吴可读

奏为以一死泣请   懿旨预定大统之归。以毕今生忠爱事。窃罪臣闻治国不讳乱。安国不忘危。危乱而可讳可忘。则进苦口于尧舜。为无疾之呻吟。陈隐患于  圣明。为不祥之举动。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斩或囚。经王大臣会议奏请传臣质讯。乃蒙   先皇帝曲赐矜全。既免臣于以斩而死。复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复免臣于以传讯而触忌触怒而死。凡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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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斋《皇朝经世文编五集》 序 例言 卷一 叙 国朝柔远记叙 或作 王星使柔远记 王之春 国朝柔远记叙 或作 俞太史柔远记 俞樾 盛世危言叙 彭玉麟 [格物入门叙 李鸿章] 盛世危言叙 或作 郑观应盛世危言自叙 郑陶斋 洋药茶丝分类表叙 杨楷 杂货衰旺提要表叙 杨楷 庸书叙 宋育仁 庸书内外篇叙 或作 庸书内外篇自叙 陈次亮 危言序 或作 汤氏危言序 [陆学源](汤蛰仙) 重译富国策叙 通正斋生 西学书目表叙[例] [梁启超](缺名) 西学提要农学总叙 [梁启超](缺名) 沈氏音书序 [梁启超](缺名) 变法通议自序 缺名 盛世元音原序 沈学(来) 卷二
皇朝经世文三编
皇朝经世文三编 清 陈忠倚辑 序 例言 总目 分册目录 卷一 学术一原学上 卷二 学术二原学下 卷三 学术三法语 卷四 学术四广论上 卷五 学术五广论中 卷六 学术六广论下附医理 卷七 学术七测算上 卷八 学术八测算中 卷九 学术九测算下 卷十 学术十格致上 卷十一 学术十一格致下 卷十二 学术十二化学 卷十三 治体一政本上 卷十四 治体二政本下 卷十五 治体三原治 卷十六 治体四变法上 卷十七 治体五变法中 卷十八 治体六变法下 卷十九 治体七臣职 卷二十 治体八培才 卷二十一 治体九广论 卷二十二 吏政一吏治 卷二十三 吏治二吏治 卷二十四 户政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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