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编年
后汉纪
44 万字 · 约 21 小时 10 分钟 · 18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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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曰:“钟离意谓成汤遭旱,以六事自责,本于荀子。”按荀子大略篇曰:“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贿赂也。
〔二〕 出小雅大田之章。
时诏赐降胡子缣。尚书〔案〕(素)事〔一〕,误以十为百,上大怒,诏郎欲鞭之〔二〕。意曰:“过误者,人所有也。若以懈慢为罪,臣居大官,皆在 臣,臣请先受坐。”解衣就挞。上意解,皆原之。上性急,好以小察为明,公卿大臣数被诬毁,尚书近臣尤甚。由是朝廷悚栗,事为多苟且,以避诛责。意独犯颜论 事,数封还诏书。群臣获怒者,辄救请之。
〔一〕 据东观记、范书改。
〔二〕 郎原作“即”,亦据东观记、范书迳改。
意荐彭城刘平,征为议郎,上数引见,迁侍中、宗正。平荐举承宫、郇恁,皆名士也。以老病乞骸骨,归乡里。
平字公子,始以孝行称。为郡吏,守灾丘长,政教大行。每属县贼,辄令平守之,所至皆治。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害,平抱仲女,弃己子而 走。母欲还取之,平曰:“力不能两全,仲不可以绝类也〔一〕。”遂去,不顾。平尝出,为母求食。贼得平,将食之,平叩头涕泣曰:“今旦为老母采莒〔二〕, 母饥,待平为命,愿得反食母而还就死。”贼见其至诚,哀而遣之。平还,既食母,即白曰:“属与贼期,义不可欺。”遂复还。贼皆大惊,相谓曰:“常闻烈士, 今乃见之矣。吾不忍食子!”建武初,平狄将军庞萌反,攻太守孙萌。平为主簿,冒白刃伏萌上,身被匕创,嗥泣曰:“愿以身代明府。”贼乃相顾曰:“义士也, 勿杀。 ”遂解去。萌绝而复苏,因涕泣相抱。后数日,萌竟死。后太守嘉其节义,举孝廉,为全椒长。使掾、吏、卒五日一来治所,余日令各就农桑,官闲事简,民人怀 感,盗贼屏息,资赋增益,为诸邑最。刺史、太守行部狱,无囚徒,民各自以得职,不知所问。
〔一〕 绝类,谓胤嗣绝灭也。
〔二〕 范书“莒”作“菜”,黄本作“苕”。
沛人赵孝,亦以义行,获宠。孝字长平。初天下乱,人相食。孝弟礼为贼所得,孝闻之,则自缚诣贼,曰:“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饱。”贼大惊,不忍 食,两放之,谓曰:“归持米粮来。”孝不能得,即复往,愿就烹。贼义之,不害。建武初,天下新定,民皆乏食。孝每炊待熟,辄使礼夫妇出有所役,自在后与妻 共疏菜食。及礼还,告以食,而以粮饭食之。如此者久,礼心怪之,微察,怅恨独然,遂不肯复出。兄弟怡怡,乡党服其义。州郡召,进退必以礼。天子素闻其行, 诏拜为谏议大夫、长乐卫尉。后复征弟为御史中丞。礼亦以恭谦,有礼让。上嘉孝兄弟笃行,欲宠异之,率常十日,使礼至卫尉府,太官供食,令其相对尽欢,其见 优若此。数年,礼卒,赠赙甚厚,令孝以长乐卫尉从官属送丧,葬于家。
壬申〔一〕,日有食之。是时刑法严峻,人怀忧惧,因是变也。
〔一〕 晦日也。疑袁纪脱“晦”字。
钟离意上疏曰:“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经术,敬畏天地之礼,劳恤黎元之恩。然而天气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涌溢,漂杀人民。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职, 人怀恐急。故百官不亲,吏民不和,至于骨肉相残,以逆和气,虽加杀罚,犹不能止。故百姓可以德胜,不可以刑服。愿陛下缓刑罚,顺时气,以调阴阳,垂之无 极。” 上虽不能用,然知其忠直,故不得久留中。出为鲁国相,为治存大体,不求细过,百姓爱之。将终遗言,上书陈刑法太峻,宜少宽假。上感其言,赐钱二十万。意之 出也,遂就北宫。及德阳殿成,会百官,上曰:“钟离尚书在,不得成此殿也。”
意字子阿,会稽山阴人。少为督邮,亭长有受民酒礼者,府下记案治。意答曰:“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一〕’明政化之本,由 近及远。今宜明府内以及诸外,且阙略远县细微事。”太守甚贤之,遂任以属县事。会稽大疾疫,死者以万数,独身自隐视,经给医药,全济者甚多。辟司徒府 〔二〕,为(耿宪)堂邑令〔三〕,视民如子,百姓怀之。邑民防广,遗腹子也,为父报雠,系狱。其母病死,广哭泣,不饮食。意怜伤之,解遣广归家,使得殡 敛。丞掾皆以为不可,意曰:“自令,罪非丞掾也。”广殓母讫,即还入狱,意以状闻,竟得以减死论。
〔一〕 出大雅思齐章。笺云:“寡妻,寡有之妻,言贤也。御,治也。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
〔二〕 司徒者,侯霸也。
〔三〕 “耿宪”为衍文,故删。或系“取虑”之误,属下邳国。
冬十月,有事于世祖庙,初献大武之舞,改太乐〔曰予〕〔一〕。
〔一〕 黄本“曰予”作“曰宜”。蒋氏字句异同考以为“恐有阙文”,故阙而不刊。按范书明帝纪作“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注曰: “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汉官仪曰:‘大予乐令一人,秩六百石。’ ”又东观记曰:“
其改郊庙乐曰大予乐,乐官曰大予乐官,以应图谶。”则黄本作“宜”,误。今据琁机钤谶文“予”以正之。大,太也,乃虚称。前既言“太乐 ”,故袁纪省之,今亦不复补入。
袁宏曰:乐之为用,有自来矣。大章、箫韶于唐虞〔一〕,韶濩、大武于殷周〔二〕,所以殷荐上帝,飨祀宗庙,陈之朝廷,以穆人伦,古之道也。 末世制作,不达音声之本,感物乖化,失序乎情性之宜。故虽钟鼓不足以动天地,金石不足以感人神。因轻音声之用,以忽感导之方,岂不惑乎?
〔一〕 大章,尧乐名,言尧德章明也。箫韶,舜乐名,言舜能继绍尧之德,一作大韶。皆传说中之乐舞名,今已不可考。
〔二〕 韶濩,商汤乐名,以其能绍继禹也,亦作大濩。大武,周武王乐名,以武王伐纣,言其德成武功。
善乎!嵇生之言音声曰〔一〕:古之王者,承天理〔物〕,〔二〕必崇简易之数,仰无为之理〔三〕。君静于上,臣顺于下,大化潜通,天下交泰 〔四〕。群臣安逸〔五〕,自求多福,默然化道,〔六〕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七〕。和心足于内,则美言发于外〔八〕。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 之以采章,昭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悦情,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言与声相应〔九〕,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 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此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齐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 俗,莫善于乐”〔十〕。然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
〔一〕 嵇生之言音声,指嵇康所着之声无哀乐论。
〔二〕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三〕 声无哀乐论“仰”作“御” 。
〔四〕 “下”盖指“地”。
〔五〕 声无哀乐论“臣”作“生” 。
〔六〕 声无哀乐论“化”作“从” 。
〔七〕 “也”原作“盖”,属下句。据黄本及声无哀乐论迳改。
〔八〕 声无哀乐论“美言”作“和气”。
〔九〕 声无哀乐论“言”作“气” 。
〔十〕 乃孝经广要道之章载孔子之语。注曰:“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于乐。”
夫音声和,此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通〔一〕;知欲不可绝,故因以致杀〔二〕。故为可奉之礼,制可遵之声也 〔三〕。口不尽味,耳不极音〔四〕,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五〕,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六〕,亦所以结忠信,着不迁也。故 乡教庠序,革不修之〔七〕,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旄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其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行 焉。于是言语之节,音声之度,揖让之宜〔八〕,动止之致,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士庶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此 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以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九〕,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 〔十〕。
〔一〕 声无哀乐论“通”作“遁” 。
〔二〕 声无哀乐论此句作“故自以为致”。
〔三〕 声无哀乐论“遵”作“导” ,“声”作“乐”。
〔四〕 声无哀乐论“耳”作“乐” 。
〔五〕 均据声无哀乐论补。
〔六〕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七〕 声无哀乐论此四字作“亦随之”,且上句“教”作“校”,“序”作“塾”。
〔八〕 声无哀乐论“宜”作“仪” 。
〔九〕 出毛诗周南关雎序。
〔十〕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上与皇太(子)后幸南阳章陵〔一〕,周观旧庐,召见阴、邓故人,赏赐各有差。
〔一〕 据东观记、范书删。
四年(辛酉、六一)
春二月辛亥,上亲耕于藉田。
将猎河内,骠骑将军、王苍谏曰:“臣闻盛春,农事始兴,于时令,不聚民兴 功〔一〕。传曰:‘田猎不宿,食饮不享,出入不节,则木不曲直。’〔二〕此失春令故也。臣知车驾至约省,所过吏民讽诵甘棠之德〔三〕,虽然,动之不以礼, 非示四方规准也。陛下因行田野,见稼穑,经览河山,消遥驻留,弭节周旋〔四〕。至秋冬,乃振威灵,整法驾,备周卫,设羽旄,诗云:‘抑抑威仪,惟民之隅 ’。‘敬慎威仪,惟民之则 ’〔五〕。不胜至心,谨手书陈愚。”上从之。
〔一〕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毋聚大众,毋置城郭。”传曰:“为妨农之始。”又仲春之月曰:“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传曰:“大事,兵役之属。”
〔二〕 李贤曰:出尚书五行传。又郑注曰:“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有折槁,是为不曲直也。”
〔三〕 甘棠之意,详见卷一“诗人之思邵公也”注。
〔四〕 前书音义曰:“弭节,犹案节也,言不尽意驰驱也。”
〔五〕 均出诗大雅抑章。其“惟民之隅”之“民”字作“德”。笺云:“人密审于威仪抑抑然,是其德必严正也。古之贤者,道行心平,可外古而知内,如宫室之制,内有绳直,则外有廉隅。”又笺云:“则,法也。”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陇西太守邓融下狱死。初,融在职不称,功曹廉范知其必获罪,乃谢病去,融甚望之。范改姓名,求为廷尉卒。无何,融果征下狱。范卫侍有异于常,融 不意是范也,怪而问之曰:“卿何类我功曹?”范曰:“君误耳,非是也。”融疾病,及死,范养视旧笃,终不自言。身自将车送葬至南阳,葬毕而去。
范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时为大司马。范父遭乱,客死于蜀。范与母流离西州。天下定,乃归乡里。范年十五,辞母入蜀,迎父丧,母怜其小, 谓曰:“汝家惟汝一身,遭世乱,恐灭绝,不得奉宗祀。今仅得全,奈何复弃我远去?”范固自请,母不能止,遂与客俱西入蜀。蜀郡太守张穆,丹之故吏也,闻范 迎丧,遣吏资车马、布帛送范,范还不受。自〔与〕客步负丧〔一〕,经涉涂险,至葭萌,下丧载船。船触石,破没,范持骸骨,人前接范,不动,遂没石间。众伤 其义,相与共钩,求一日乃得,共抱悬,良久乃苏。穆闻之大惊,复驰遣〔吏〕将前资追与范〔二〕,范曰:“前后相违,范所不行也。”遂辞不受。归葬行服,关 中高其行。
〔一〕 据陈澧校补。
〔二〕 范书“遣”下有“使”字,据袁纪前文,当补“吏”字,文意始备。
袁宏曰:古之人明救恤之义,开取与之分,所以周急拯难,通乎人之否泰也。廉范厉然独行,以任所重,其身殆亡,而亲柩几丧,非全通之道也。
范既归,事博士薛汉〔一〕。初,范家之入蜀,以良田百余顷属故吏毛仲。范归,仲子叔奉仲遗命,以田归范。范以物无常主,在人即有,悉推田与之。 辟公府据,会薛汉坐楚事诛,故人门生莫敢哭视,范独往收之。吏以闻,帝大怒,召入,诘责范曰:“楚王无道,狡乱天下。范,公府据,不与朝廷同心,而反收敛 罪人,何邪?”范叩头曰:“臣无状,以谓汉等皆已伏诛,故不胜师资弟子之情〔二〕,当万死。”上怒稍解。问范:“为廉颇后邪?”范对曰:“臣本赵人廉颇之 后,大父丹为王莽大司马。”上乃曰:“怪范能若此!”因释之。
〔一〕 薛汉字公子,淮阳人。世习韩诗,汉尤善说灾异谶纬,教授常数百人。建武初为博士,受诏校定图谶。永平中,为千乘太守,政有异迹。后坐楚事下狱死。事见范书儒林传。
〔二〕 老子道经二十七章曰:“善人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为善人之资。”
举茂才,为温令。数月,迁云中太守。会胡虏反。故事,虏人入塞过五千人,移书旁郡,救至乃出。范闻警,即自以精兵赴之,虏盛,汉兵不能敌。范乃 令军士皆持炬,晨奔虏军,大炬如星,虏见之惊走,追击,大破之。自此后,虏震怖,不敢犯云中。累迁武〔威、武都〕(侯)、蜀郡太守〔一〕,所在有名迹。蜀 郡好文辩,喜相长短,范以宽厚化下,人民怀之。坐事免归家,多散财物,以赈宗族。与洛阳亭长庆鸿为刎颈之交,时人称曰:“前有管鲍,后有庆廉。”鸿官至琅 邪太守,所在有异迹。
〔一〕 廉范无封侯事,袁纪作“武侯”必有误。范书本传作“后频历武威、武都二郡太守,随俗化导,各须治宜。建初中,迁蜀郡太守。”又华峤书曰:“廉范为武原太守,下车申明赏罚,诛锄奸猾,表用良吏。”按武原属彭城国,为一县治,当称令长,华书误。今据范书改补。
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
丹字少卿,南阳穣人。少事淮阳公孙昌,西入关,弃符叹曰:“
不乘传车,终不出关。”是时昌为王莽讲学大夫,门下生甚众,而昌独礼异丹 〔一〕。由是严尤、王寻更辟请,皆不就。莽亦征之,逃避十余年。而更始立,征丹为谏议大夫,持节出关,安集南阳。初,世祖即位,诸将悉降,受爵邑,丹独城 守不下。乃裹节荷担,经历险阻,谒更始妻子,还其节传,然后归田里。后举高第,稍迁并州牧、左冯翊,皆有称绩。及在相位,清廉公正,与侯霸、杜林相善,亦 齐名迹。
〔一〕 太平御览卷七〇九引东观记曰:“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 ”聚珍本末句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
十二月,陵乡侯梁松下狱死。松有才能,明习汉家故事,以迁尚舞阴公主,为虎贲中郎将。世祖时贵幸用事。上即位,迁太仆卿。数为私书,请讬郡县,事发觉,免官。由是怨望,下狱诛。
安丰侯窦融薨。融子穆尚内黄公主,而显亲侯〔友〕(及)子固尚沮阳公主〔一〕,穆长子勋尚东海恭王女〔比〕(北)阳公主〔二〕。穆为城门校尉, 固为中郎将,监羽林,融从兄子林为护羌校尉。窦氏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奴婢千余人,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融年老, 子孙放纵,多不法度。帝不能容,数下诏,比以窦婴、田蚡故事〔三〕。融惶惧,乞骸骨,上赐牛酒,策罢。穆以国在安丰,欲以六安侯归〔四〕,遂假作故六安王 国,矫称长公主家,上书自言〔五〕。帝大怒,乃尽免穆等官,诸窦为郎吏者,皆遣归故郡,留融京师。会融病薨,谥曰戴侯。
〔一〕 据东观记、范书改。又东观记亦作“沮阳公主”,而范书皇后纪、窦融传均作“涅阳公主”。惠栋曰:“皇后纪、本传是也。”
〔二〕 比北形近而讹。范书东海恭王彊传作“比阳公主”,窦融传作“沘阳公主”。柳从辰曰:“比读作沘。”袁纪卷十一正作“沘”。此作“ 北”,必为“比”之误,故正之。
〔三〕 窦婴,孝文后从兄子。田蚡,孝景后同母弟。俱为外戚,名显于朝。武帝在位,婴、蚡争权交恶,蚡构成婴罪,婴弃市。不久,蚡亦惊惧死。事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四〕 “六安侯”原误作“安六侯 ”,迳改。
〔五〕 范书窦融传曰:“穆等遂交通轻薄,属讬郡县,干乱政事。以封在安丰,欲令姻戚悉据故六安国,遂矫称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因以女妻之。五年,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乃尽免穆官。”与袁纪异。
穆居大第,富于财,天子使谒者监护其家,欲以全之。居数年,穆父子自以失势,出怨言,使者奏焉,乃遣归故郡。坐赂遗小吏,为郡所考,穆及勋皆死狱中。诏融夫人与一孙还洛阳。固有才能,世祖时贵显用事,及穆得罪,固亦废于家。
东平王苍以辅政久,固请归藩。
五年(壬戌、六二)
春二月,诏曰:“东平王比上书,愿归藩,上将军印绶,谦让日闻,至诚恳恻。盖‘君子成人之美’〔一〕,今其听焉。以 骠骑长史为东平王太傅,掾吏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勿上将军印绶。”苍体貌长大,进止有礼,好古多闻,儒雅有识度。上尝问苍:“在家何者最为乐?”对: “为善最乐。”上嗟叹之。
〔一〕 见论语颜渊篇。
冬十一月,上幸邺。
六年(癸亥、六三)
春正月,沛王、楚王、济南王、东平王、淮阳王、琅邪王、中山王、东海王来朝〔一〕。
〔一〕 范书明帝纪无“济南王”,而别有赵王、北海王、齐王。
庐江获宝鼎〔一〕,纳于太庙。
〔一〕 东观记曰“出王雒山”。
冬十一月〔一〕,行幸鲁,祠东海恭王。沛王、楚王、济南王、东平王、淮阳王、琅邪王皆会于鲁。
〔一〕 范书明帝纪作“冬十月”。
十二月,还过阳城,遣使者祠中岳。
太尉虞延为司徒〔一〕。延立朝正色,多所匡弼。阴氏憾延,欲毁伤之,使人告延与楚王英谋反〔二〕,延以英帝亲,以为不然,不受其言。后英事发觉,上切让之。
〔一〕 范书作“八年,代范迁为司徒”。
〔二〕 范书作“使人私以楚谋告延 ”。疑此“与”字为衍文。
七年(甲子、六四)
春正月癸酉〔一〕,皇太后阴氏崩。
〔一〕 正月甲申朔,无癸酉。范书作“癸卯”,是。
二月庚申,葬光烈阴皇后。
征东海相宋均为尚书令。尝有疑事,上大怒,召尚书郎执之。诸尚书皆叩头谢,均独正色曰:“夫忠臣守正,敢有二心?均虽死,不易!”上闻而善之, 即舍之。迁司隶校尉、河〔内〕(南)太守〔一〕,政化大行,每疾,百姓耆老皆为祷请,旦夕至府,问讯起居。天子方欲以为相,会有痼疾。上召入,自视其疾。 均见上,流涕谢曰:“天罚有罪,所苦浸笃,不复奉望帷幄。”上甚伤之,赐钱三十万,卒于家。
〔一〕 据范书改。
初,上好用能吏,卒多暴虐残刻,终皆毁败。均罢朝,相与言曰:“今选举不得幽隐侧陋,但得见长吏耳。太始初〔一〕,京兆则赵广汉、尹翁归、萧望 之,丞相则魏相、黄霸,此数公者,治皆致平。今二千石殊无比,国家喜文法吏,以定止奸也。然文吏习为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所由而作 也。均自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 ”未及言,迁为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而悲之。
〔一〕 太始,武帝时年号,乃自公元前九十六年起,至前九十三年止。
均字叔庠,南阳安众人。初为上蔡长,诛锄豪右,奸猾震栗。府下禁民葬不得过制,均不行,督邮以让县。均曰:“夫送终逾制,过之厚也。国有不义之 民,而罚其过礼者,恐非政治之先。”迁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吏,闭督邮府内,令与诸曹分休,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一〕。九江多虎,数伤民。先时常 募吏民设槛饵捕之,均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渊,物性之所讬也。江淮之间有猛兽,犹江北之有鸡豚也。今数为民害,咎在贪残居职使然也,而令吏捕虎,非忧 民之本也。今务退贪残,进忠良,去窞饵,勿复课。”其后民传言虎皆去,东渡江。
〔一〕 胡三省曰:“郡有五部督邮,监属县。闭之府内者,恐以司察为功能,侵扰属县,适以多事故也。”
北海王薨,谥曰静王。
后汉孝明皇帝纪下卷第十
八年(乙丑、六五)
冬十一月丙子〔一〕,上临辟雍。诏天下死罪赎各有差。
〔一〕 十一月癸卯朔,无丙子。范书作“十月”,是。
壬寅〔一〕,日有蚀之。诏群臣上封事,言得失。
〔一〕 范书作“十月壬寅晦”,是。
是时北单于外求和亲,而数为边害,上使越骑司马郑众使匈奴。单于欲令众拜,众不为之屈;单于围守众,欲胁服之,众拔刃以自誓,单于恐,乃止。乃发使随众还汉。朝议复使众报之,众疏谏曰:“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