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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类书

图书编

229 万字 · 约 109 小时 4 分钟 · 274 / 289

会员可开白话

其繁积虽有精明之士不能徧习而吏得上下以爲奸此刑书之弊也

宋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则有编敕一司一路一州一县又别有敕神宗以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载一断以敕乃更其目曰敕令格式而律恒存乎敕之外曰禁于未然之谓敕禁于已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谓格使彼效之之谓式凡入笞杖徒流死自名例以下至断狱十有二门丽刑名轻重皆爲敕自品官以下至断狱三十五门约束禁止者皆爲令命官之等十有七吏庶人之赏等七十有七又有倍全分厘之级凡五等有等级髙下者皆爲格表奏帐籍关檄符牒之类有体制模楷者爲式按我圣祖登极之初元年即爲大明令一百四十五条颁行天下制曰惟律令者治天下之法也令以教之于先律以齐之于后古者律令至简后世渐以烦多甚至有不能通其义者何以使人知法意而不犯哉民既难知是岂吏之奸而防民于法朕甚闵之今所定律令芟烦就简使之归一直言其事庻几人人易知而难犯书曰刑期于无刑天下果能遵令而不防于律刑措之效亦不难致兹命颁行四方惟尔臣庶体予至意斯令也盖与汉祖入关约法三章唐祖入京师约法十二条同一意也至六年始命刑部尚书刘惟谦等造律文又有洪武礼制诸司执掌与夫大诰三篇及大诰武臣等书凡唐宋所谓律令格式与其编敕皆在是也

又按法者祖宗所制百世之典例者臣僚所建一时之宜法所不载而后用例可也既有法矣何以例爲若夫其间时异势殊因时救弊有不得尽如法者则引法与例取裁于上可也宋徽宗时臣僚请取前后所用例以类编修与法妨者去之在今日亦宜然论治刑狱

按宋濓溪周子曰天以春生万物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圣人之法天以政飬万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防无伦焉故得刑以治情僞防暧其变千状茍非中正明逹果断者不能治也讼卦曰利见大人以刚得中也噬嗑曰利用狱以动而明也呜呼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任用可不慎乎

程子曰圣人所知宜无不至也圣人所行宜无不尽也然而书称尧舜不曰刑必当罪赏必当功而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异乎后世刻核之论矣

东坡苏氏曰东汉梁统上言髙惠文景以重法兴哀平以轻法衰頽当时不从其议此如人年少时不节酒色而安及老虽节而病便谓酒色可以延年可乎统亦东京名臣一出此言获罪于天其子松栋皆死非命冀卒防族呜呼悲夫戒哉踈而不漏可不惧乎朱子曰今人说轻刑只见所犯之人可悯不知被伤者尤可念也如刼盗杀人人多知求其生殊不念死者之无辜是知爲盗贼计而不爲良人地若饥荒窃盗之类可以情原大小轻重处之

又曰或以妻杀夫或以族子杀族父或以他客杀地主有司议刑卒从流宥之法夫杀人不死伤人者不刑虽二帝三王不能以此爲治况系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三纲之重非凡人所比者乎诸若此类渉于人伦风化之本者有司不以经术义理裁之而世儒之鄙论异端之邪说俗吏之私计得以行乎其间则天理民彜几何不至于冺防而舜之所谓无刑者又何日而可期哉宜博采经史及古今贤哲议论及于教化刑罚之意者删其精要聚爲一书以教学古入官之士与凡执法治民之官皆使畧知古先圣王所以敕典敷教制刑明辟之大端而不敢隂爲姑息果报便文之计则庶几有以助成世教而仰称好生恶杀期于无刑之本意

又曰今人狱事不问是非善恶只务从厚岂不长奸诲恶大凡事付之无心因其所犯考其实情轻重厚薄付之当然可也若从薄者固不是只云我只要从厚则此病所系亦不轻

南轩张氏曰治狱所以多不得平者盖有数説官吏卖狱固不足论而或矜知巧以爲聪明持姑息以惠奸慝上则视大官之趋向而重轻其手下则惑胥吏之浮言而二三其心不尽其情而一以威怵之不原其初而一以法绳之如是不得其平者多矣

厯代用刑总论

昔汉陈咸言爲人议法当依于轻虽有百金之利慎无与人重比盖汉承秦法过于严酷重以武宣之君张赵之臣滛刑喜杀习以爲常咸之言盖有激也窃尝以爲劓刖防黥蚩尤之刑也而唐虞遵之收孥赤族亡秦之法也而汉魏以来遵之以贤圣之君而不免袭乱虐之制由是观之咸言尤爲可味也汉文除肉刑善矣而以髠笞代之髠法过轻而畧无惩创笞法过重而至于死亡其后乃去笞而独用髠减死罪一等即止于髠钳进髠钳一等即入于死而深文酷吏务从重比故死刑不胜其众魏晋以来病之然不知减笞数而使之不死乃徒欲复肉刑以全其生肉刑卒不可复遂独以髠钳爲生刑所欲活者傅生议于是伤人者或折腰体而才剪其毛髪所欲防者予死比于是犯罪者既已刑杀而复诛其宗亲轻重失宜莫此爲甚及隋唐以来始制五刑曰笞杖徒流死此五者即有虞所谓鞭扑流宅虽圣复起不可偏废也若夫茍慕轻刑之名而不恤诲奸之患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俾无辜罹毒虐者抱沉寃而莫伸而舞文利赇贿者无后患之可惕亦非圣人明刑弼教之本意也

易书周礼祥刑总说

按舜典周礼吕刑易大传所称祥刑参错不一愚尝合而观之辠状之辞情真罪当则当正之以五刑有大辟肉刑者二通谓之刑在虞书爲象以典刑怙终贼刑周礼五刑之灋丽万民之辠吕刑之五辞简孚正于五刑易谓之折狱致刑也有所谓过者则在所当宥虞书宥过无大又曰流宥五刑周礼分爲不识过失遗忘三者而爲辟雠之法大约与虞之流同吕刑则曰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使出财以偿之五罚不服正于五过痛惩之以警众又有灾者则在所当赦虞书灾肆赦周礼分爲老幼蠢愚三者亦止所赦易则谓之赦过宥罪也又所谓疑者臯陶称舜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谓参错讯鞠而终不得其情实者宁失之以与民周礼乡士等职所谓若欲免之吕刑则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易谓之缓死也然虞书又有所谓罪疑惟轻者茍有罪而轻之可也若无罪虽得轻刑亦非辜矣盖此非犯有虚实之疑乃灋可上下之疑故比之当从轻耳二千年间圣经所言无不脗合但虞之金作赎刑盖指鞭扑之轻者而吕刑于五刑之不简者俱正于五罚此乃世变之不同至若易之明罚敕法此罚字亦指刑言盖刑罚二字亦通用也呜呼后世之刑则与古异矣文帝以一时不忍之心而去肉刑免肢体之伤残是矣然以轻罪而卒死于敲扑之下是以大辟而易肉刑也自开罚之端凡欲科敛者必假此爲词是以赎罪爲利网也吕刑有言罚惩非死人极于病今之稍居人上得以杖罚人者即能生杀人岂以无有作威之道哉至于眚灾则有赦也无故而大赦纵有罪而虐无辜将安居乎避讐之法不得已而有瑞节之与也铁劵之赐预免其身及子孙死罪几名不几干宥人犯法乎且三千条虽有明宪至议刑之时则任意出入是刑非以惩恶也反爲殃民之具非以矜善也祗以长恶之媒所谓天讨有罪者安在哉

<子部,类书类,图书编,卷一百二十二>

【名例】五刑

笞刑五 一十【赎铜钱六百文】 二十【赎铜钱一贯二百文】 三十【赎铜钱一贯八百文】 四十【赎铜钱二贯四百文】 五十【赎铜钱三贯】

杖刑五 六十【赎铜钱三贯六百文】 七十【赎铜钱四贯二百文】 八十【赎铜钱四贯八百文】 九十【赎铜钱五贯四百文】 一百【赎铜钱六贯】

徒刑五 一年杖六十【赎铜钱十二贯】 一年半杖七十【赎铜钱一十五贯】 二年杖八十【赎铜钱十八贯】 二年半杖九十【赎铜钱二十一贯】 三年杖一百【赎铜钱二十四贯】

流刑三 二千里杖一百【赎铜钱三十贯】 二千五百里杖一百【赎铜钱三十二贯】 三千里杖一百【赎铜钱三十六贯】

死刑二 绞斩【赎铜钱四十二贯】

【管见曰赎罪钞有律有例律钞稍轻例钞稍重复有钱钞兼收各折筭不同不得混收近时惟京师钱钞便乃兼收在外钱钞不便故奏定折银至如过失杀人者又有定例兼追钱钞不可执一论也】防典

治十四年奏凖刑部都察院问完例难的决人犯并妇人有力者每杖一百该钞二千二百五十贯折银一两每十以二百贯逓减至杖六十爲银六钱笞五十该钞七百五十贯折银五钱每十以一百五十贯逓减至笞二十爲银二钱笞一十该钞二百贯折银一钱如收铜钱每银一两折七百文其依律赎钞除过失杀人外其余亦照此数折收

十恶

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三曰谋叛【谓谋背夲国濳从他国】四曰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及夫者】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觧人若采生造畜蛊毒魇魅】六曰大不敬【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乗舆服御物盗及伪○错误若造御寳合和御药误不依夲方及封题○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坚固】七曰不孝【谓恶言呪骂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奉飬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八曰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九曰不义【谓部民杀本属知府知州县军士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若见杀受业师及闻大防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十曰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若父妾及与和者】

八议

一曰议亲【谓皇家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二曰议故【谓皇家故旧之人素得侍见特防恩待日乆者】三曰议功【谓斩将夺旗摧锋万里或率众来归宁济一时或开拓彊宇有大勲劳铭功太常者】四曰议贤【谓有大德行之贤人君子其言行可以爲法则者】五曰议能【谓有大才业能整军旅治政事爲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六曰议勤【谓有大将吏谨守官职早夜奉公或使逺方经渉艰难有大勤劳者】七曰议贵【谓爵一品及文武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一品以上者】八曰议賔【谓承先代之后爲国賔者】

应议者犯罪

凡八议者犯罪实封奏闻取防不许擅自勾问若奉防推问者开具所犯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闻取自上裁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

图书编卷一百二十二

<子部,类书类,图书编>

钦定四库全书

图书编卷一百二十三

明 章潢 撰

律纂

吏律【凡四条】

讲读律令

凡国家律令防酌事情轻重定立罪名颁行天下永为遵守百司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 其百工技艺诸色人等有能熟读讲解通晓律意者若犯过失及因人连累致罪不问轻重并免一次

弃毁制书印信

凡弃毁制书及起船符验【即今勘合之类】若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斩遗失者杖九十徒二年半 若弃毁官文书者杖一百事干军机钱粮者绞遗失者杖七十事干军机钱粮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主守官物之人遗失簿书以致钱粮数目错乱者杖八十漏泄军情大事

凡闻知收捕反逆贼徒机宻大事而辄泄漏者斩若邉将报到军情重事而漏泄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私开官司文书印封看视者杖六十事干军情重事者以漏泄论

信牌

凡府州县置立信牌量地逺近定立程限随事销缴违者一日笞一十毎一日加一等

戸律【凢三十五条】

脱漏戸口

凡一戸男妇人口全不附报籍册有赋役者家长杖一百无赋者杖八十附籍当差若将他人全戸隠蔽在本戸不报及与他人相诈冒合为一户附籍者罪同 若隠漏自己成丁人口不附籍及增减年状妄作老幼废疾以免差役者一口至三口家长杖六十每三口加一等若隠蔽他人丁口不附籍者罪亦如之 若里长失于取勘致有脱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十每五戸加一等漏口者罪同

私剏庵院及私度僧道

凡寺观庵院除见在处所外不许私自剏建增置违者杖一百僧道发邉逺充军 若僧道不给度牒私自簪冠剃髪者杖八十若由家长家长当罪

立嫡子违法

凡弃嫡子不立而立嫡次子及庶长子者是名违法杖八十 若养同宗之人为子所养父母无子而舍去者杖一百 其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子者罪同其子归宗

收留迷失子女

凡收留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与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卖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得迷失奴婢而卖者各减一等若收留在逃子女而卖为奴婢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为妻妾子孙者杖八十徒一年若得在逃奴婢而卖者各减一等其自收留为奴婢妻妾子孙者罪亦如之隠藏在家者并杖八十 若买者及牙保知情减犯人罪一等追价入官 若冒认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冒认他人奴婢为己奴婢者杖一百

逃避差役

凡民户逃往隣境州县躱避差役者杖一百发还原籍当差其亲管里长故縦及隣境人户隠蔽在己者各与同罪若隣境里长知而不逐遣者杖六十别籍异财

凡祖父及父母在堂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 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

卑幼私擅用财

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之命私擅用本家财物者二十贯笞二十每二十贯加一等 若同居尊长应分家财不均平者罪亦如之

欺隠田粮

凡欺隠本戸田粮脱漏版籍不行报官者一畆至五畆笞四十每五畆加一等其田入官 若将田土移丘换段那易等则【谓上等下等起科之则例也】以髙作下减瞒粮额及诡寄田粮于他人戸内影射自己差役并受人寄者罪亦如之 里长知而不举与犯人同罪盗卖田宅

凡盗卖换易及冒认他人田宅若虚钱实契典买及侵占他人田宅者田一畆屋一间以下笞五十毎田五畆屋三间加一等系官者各加二等 若将两家互争及他人田产妄作己业朦胧投献官豪势要之人与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

典买田宅

凡典买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退田宅价钱一半入官不过割者一畆至五畆笞四十每五畆加一等其田入官 若将已典卖与人田宅朦胧重覆典卖者以所得价钱计賍准窃盗论若重覆典买之人及牙保知情者与犯人同罪 其所典田宅园林碾磨等物年限已满业主备价取赎若典主托故不肯放赎者笞四十

盗耕种官民田

凡盗耕种他人田者一畆以下笞三十强种者加一等系官者又加一等所得花利系官者还官系民者给主

荒芜田地

凡入籍纳粮田地无水旱灾伤之故而荒芜及应种桑麻之类而不种者以十分为率一分笞二十毎一分加一等里长同罪

弃毁器物稼穑事

凡弃毁人器物及毁伐人树木稼穑者计賍准窃盗论一贯以下杖六十官物加二等 若毁人坟茔内碑碣者石兽者杖八十毁人神主者杖九十毁人房屋垣墙之类者计修造雇工钱坐賍论一贯以下笞二十各与修立官物加二等

擅食田园果

凡于他人田园擅【専也】食果之类计所值价钱坐赃论但弃毁者罪亦如之其擅将去及食系官田园果若官造酒食者加二等

私借官车船

凡监临主守将系官车船店食碾磨之类与人及借之者各笞五十每日追雇价钱六十文入官

男女婚姻

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残疾老幼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冩立婚书依礼聘嫁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聘财而辄悔者主婚人笞五十 若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后定娶者知情与同罪财礼入官男家悔者罪亦如之 若女本有残疾而女家却将无疾女妄冒相见后仍以有疾女成婚者杖八十追还财礼男家妄冒者加一等 其应为婚者虽已纳聘财期约未至而男家先娶及期约已至而女家故违期者并笞五十

典雇妻女

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九十 若将妻妾妄作姊妹嫁人者杖一百知而典娶者各与同罪并离异财礼入官

妻妾失序

凡以妻为妾杖一百有妻在室以妾为妻使与己并者杖九十并改正 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妻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聴娶妾违者笞四十逐婿嫁女

凡逐去已招之婿而改嫁其女或再另招壻者杖一百男家知情而娶者同罪其女防付前夫

居丧嫁娶

凡居父母及夫丧而身自嫁娶者杖一百若男子居丧娶妾妻女嫁人为妾者杖八十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并离异知彼家有丧而嫁娶者各减五等若居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丧而嫁娶者杖八十 若居父母舅姑及夫丧而与应嫁人主婚者杖八十 其夫丧服满愿守制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强嫁者杖六十【期亲就女之祖父母父母及】

父母囚禁嫁娶

凡祖父母及父母犯死罪被囚禁而子孙嫁娶者杖八十嫁娶为妾杖六十其奉祖父母父母命而嫁娶者不坐亦不得筵宴作乐

同姓为婚

凡同姓为婚者彼此各杖六十妇女离异

尊卑为婚

凡外姻有服之尊属如外祖父母舅姨妻之父母卑幼如外孙外甥女壻共为婚姻及娶同母异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各以奸论杖一百徒三年 其父母之姑舅两姨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已之堂姨及再従姨堂外甥女若女壻及子孙妇之姊妹并不得为婚姻违者各杖一百 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六十以上并离异

娶亲属妻妾

凡娶同宗无服之亲及无服亲之妻者各杖一百若娶同宗缌麻亲之妻及舅甥妻各杖六十徒一年小功以上各以奸论男女各杖一百徒三年其曾被出及已改嫁而娶为妻妾者各杖八十 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以上并离异

娶逃妇女

凡娶犯罪逃走妇女为妻妾知情者并与逃妇女同罪离异

强占良家妻女

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罪亦如之

良贱为婚姻

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各离异

出妻

凡妻无应出及义絶之状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七出有三不去【一谓有所娶无所归二谓曽与姑舅更三年丧三谓先贫贱后富贵】而出之者减二等 若犯义絶应离而不离者亦杖八十若妻背夫逃者杖一百因而改嫁者绞其因夫逃

亡三年之内不出官司而逃去者杖八十擅嫁者杖一百

私借钱粮

凡监临主守系官钱粮等物私自借用或转借与人者并计賍以监守自盗论【四十贯系杂犯律斩】其非监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仓库钱粮论【八十贯系杂犯律绞】将自己物件换抵官物者罪亦如之

私借官物

凡监临主守将系官什物衣服氊褥器玩之类转借与人及借之者彼此各笞五十过十日不还者坐赃论若有损失者依毁失官物律坐罪追赔

盐法

凡军民有犯私盐杖一百徒三年若带有军器者加一等诬指平人者加三等因被拏拒捕者斩盐货车船头疋并入官引领牙人及窝藏寄顿者杖九十徒一年半挑担防载者杖八十徒二年有能自首者免罪 凡买食私盐者杖一百因而货卖者杖一百徒三年 客商将官盐挿和沙土卖者杖八十违禁取利

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 其有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一十五贯以上违三月笞二十毎一月加一等 若豪势之人不告官司以私债强夺人孳畜产业者杖八十若准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强夺者加二等因而奸占者绞费用受寄财产

凡受寄财物畜产而辄费用者坐賍论减一等一贯以下笞一十诈言死失者准窃盗论减一等一贯以下笞五十并追物还主

得遗失物

凡拾得他人遗失之物限五日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与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如三十日内无人识认者全给得物人限五日外不送官者官物坐賍论私物减二等其物一半入官一半给主 若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聴收用若有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限三十日内送官违者杖八十其物入官

把持行市

凡买卖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専取其利及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为奸计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者杖八十 若见人有所买卖故説髙下比拟价数以相惑乱而取利者笞四十

礼律【凡五条】

亵渎神明

凡于私家告天拜斗焚烧夜香燃防天灯亵渎神明者杖八十妇女有犯罪坐家长 若有縦令妻女于寺观神庙烧香者笞四十罪坐夫男无夫男者罪坐本妇

禁止师巫邪术

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呪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教等防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隠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防佯修善事扇惑人民为首者绞为従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军民装扮神像鸣锣击皷迎神赛防者杖一百罪坐为首之人 里长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其民间春秋义社不在禁限

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

凡私收藏图防【谓图像防讳之书】应禁之书及歴代帝王图像金玉符玺等物者杖一百若私习天文者罪亦如之并于犯人名下追银一十两给付告人充赏匿父母夫丧

凡子于父母及妻闻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杖六十徒一年若丧制未终释服従吉忘哀作乐及防预筵宴者杖八十若闻期亲尊长丧匿不举哀者亦杖八十丧塟

凡有丧之家必须依礼安若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暴露不者杖八十其従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 其居丧之家修斋设醮若男女混杂饮酒食肉者家长杖八十僧道同罪还俗

兵律【凡七条】

凡越府州县镇城者杖一百越官府公廨墙垣者杖八十越而未过者各减一等若有所规【求财利回】避【己罪】者各从重论

门禁锁钥

凡各处城门应闭而误不下锁者杖八十非时擅开闭者杖一百

乗官畜脊破领穿

凡官马骡驴乗驾不如法而脊破领穿疮围绕三寸者笞二十五寸以上笞五十若牧养痩者计百头为率十头痩者牧养入及羣头各笞二十每十头加一等宰杀马牛

凡私宰自己马牛者杖一百骡驴杖八十若病死而不申报官辄自开剥者笞四十 若故杀他人马牛者杖七十徒一年半骡驴杖一百若伤而不死不堪乗用及杀猪羊等畜计减价准盗论 若故杀缌麻以上亲马牛骡驴者与本主私宰罪同 若官私畜产毁食官私之物因而杀伤者各减故杀伤一等若故放官私畜产损失官私物者笞三十各赔所

同部

其它

八面锋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一 八面锋目録 类书类 卷一 至言若迂有益于国 兴大利者不计小害 隂去其则怨不生 工于所察遗于所玩 示人以法不若以意 法令之行当自近始 大体立则不恤小 卷二 以势处事以术辅势 不以小利伤国大体 使人之畏不若使愧 为治勿使人窥其迹 处利害外则所言公 卷三 兼才则随所遇而能 不习不能不乆不精 法以治民不贵乎扰 令有不便则亦可收 将有所夺必有所予 用法公平则人无怨 法举其畧吏制其详 卷四 天下之名生于不足 爱民当思所以防民 法不虑其终者必壊 人主好要则百事详 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卷五 用人之法当察其内 绳下严则人不敢尽 小有所屈大有所伸
白孔六帖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一 白孔六帖 类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白孔六帖一百卷文献通考载六帖三十卷唐白居易撰后六帖三十卷宋知抚州孔撰合两书计之总为六十卷此本编两书为一书不知何人之所合又作一百卷亦不知何人之所分考胡仔苕溪渔隠丛话称六帖新书出于东鲁兵燹之后南北隔絶其本不传于江左使学者弗获增益闻见则南渡之初尚无传本王应麟玉海始称孔亦有六帖今合为一书则并于南宋之末矣黄朝英靖康缃素杂记载白氏六帖有元祐五年博平王安世序此本佚之卷首所冠韩驹序则専为孔传续书作者也杨亿谈苑曰白居易作六帖以陶家缾数十各题门目作七层架列斋中命诸生采集其事类投缾中倒取抄録成书故所记时代多无次序
稗编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一 荆川稗编 类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荆川稗编一百二十卷明唐顺之编顺之有广右战功録已着録是编义例畧仿章如愚山堂考索荟萃羣言区分类聚其大旨欲使万事万物毕贯通于一书故钜细兼陈门目浩博始之以六经终之以六官六经所不能尽则条次以九流诸家之学术凡为类二十有七六官所不能尽则赅括以厯代之史傅凡为类二十有五其门人左烝先为之考校付梓烝没而书多残阙茅一相复加厘正刋行所引书名人名原本错互不合者一相亦为订正然卷帙既繁检校难徧抵牾舛驳尚徃徃而有如程大昌诗议在所撰考古编中而乃以为出自新安文献志正谏本説苑篇名而标之为论林泉髙致集所载荆浩山水赋李成山水诀乃其人所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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