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类书
太平御览
484 万字 · 约 230 小时 34 分钟 · 117 /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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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淮南子》曰:斩修蛇於洞庭。
《十道志》曰:巴陵县,本汉下隽县之巴丘地。
《汉书□地理志》曰:下隽县,属长沙郡。
《十道志》曰:华容县,本汉孱陵县。
衡州
《十道志》曰:衡州,衡阳郡。春秋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为酃县地,属长沙国。吴分长沙之东部,立为湘东郡。隋平陈,罢郡为衡州,因衡山以取名。
《尚书□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
甄烈《湘州记》曰:宋大明中,望气者云湘东有天子气,遣日者巡视,斩冈以厌之。湘东王为天子。(即明帝也。)
《图经》曰:茶陵县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
永州
《十道志》曰:永州,零陵县。《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楚之南境。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晋以零陵属湘州。隋平陈,置永州,因永为水名。
《梁书》曰:孙谦,字长逊。为零陵太守,有善绩,吏人安之。先是,部多猛兽,谦至绝迹;乃去官之夜,猛兽即害居人。
甄烈《湘州记》曰:石燕山,石形似燕,大小如一山,明净即颉颃飞翔。
罗含《湘中记》曰:石燕在泉陵县,雷风则群飞,然其土人稀有见者。
又《十道志》曰:零陵县,本汉泉陵县。
道州
《十道志》曰:道州,江华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汉属长沙国。唐贞观八年,为道州。
《图经》曰:昔舜封象有鼻国,即其地。
郴州
《十道志》曰:郴州,桂陵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高祖二年,分长沙南境立桂阳郡,属荆州部,居郴。梁元帝为卢阳郡,属衡州。隋平陈,改为郴州。
《史记》曰:项羽徙义帝於长沙,都郴。
连州
《十道志》曰:连州,连山郡。春秋时楚地。秦为长沙郡之南境。二汉为桂阳郡之桂阳县。吴属始兴郡,晋因之,宋於此立宋安郡,后盾齐如之。梁为阳山郡。唐武德四年,改为连州,以郡南黄连岭为名。
邵州
《十道志》曰:邵州,邵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秦为长沙郡。汉为昭陵县,属零陵郡。吴分零陵北部为邵陵郡,属荆州,即今州也。晋武改昭阳为邵阳。唐贞观十年,改为邵州。
又曰:邵阳县,本汉昭陵县地,属长沙国。
黔州
《十道志》曰:黔州,黔中郡。《禹贡》荆州之域。战国为楚黔中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其地又属焉。汉武陵郡之酉阳县地,武陵五溪蛮之西界也。周武帝保定四年,蛮帅田思鹤以地内附,置奉州。建德三年,改为黔州。
《吴录》曰:黔阳,属武陵郡。黔阳,今辰州三亭县西故城是也。
思州
《十道志》曰:思州,宁夷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楚地。隋开皇十八年,始置务川县,属庸州。唐武德元年,以务川当柯要路,置务州。贞观八年,改为思州,因思邛水为名。
费州
《十道志》曰:费州,涪川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汉武帝元鼎六年,通柯道,置柯郡,其地属焉。江山阻远,为俚獠所居,多不臣附。周宣政元年,獠王元殊多质等归国,遂立州,取费水为名。
《九州要记》曰:九丘之外,有费州。
辰州
《十道志》曰:辰州,卢溪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其地即古蛮夷之地。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置黔中郡。汉改黔中为武陵郡。隋开皇平陈,改为辰州。
《沅陵记》曰:五溪十洞颇为边患,自马伏波征南之後,虽为郡县,其民叛扰,代或有之,盖恃山险所致。
《十道志》曰:壶头山,後汉马援征五溪蛮,取壶头山。贼乘高守险,水迅,舡不得进。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穿岸为室,以避炎气,遂卒於此。《武陵记》曰:山边有石窟,即马援所穿屋也。室内有大蛇如舡,云是援之馀灵。
《十道志》曰:故老云:“楚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
锦州
《十道志》曰:锦州,卢阳郡。历代土地与辰州同。唐武德初,以辰州之地析置锦州。
溪州
《十道志》曰:溪州,灵溪郡。《禹贡》荆州之域。历代土地所属与辰州同。唐武德中,立溪州,盖取五溪相会於此。
又曰:大乡县,本汉沅陵、零陵二县地,属武陵郡,梁分立大乡县。三亭县,本汉灵阳县地,属武陵郡,唐分大乡县。县有小酉山、黔山、大酉山。
叙州
《十道志》曰:叙州,潭阳郡。古蛮夷之地。战国时为楚黔中地。唐贞观八年,为巫州。天授三年,以巫山不在州界,改为沅州,以沅江水为郡名。开元十三年,仍旧为巫州。至大历五年,为叙州。
《五溪记》曰:民多射生而鼻饮,啖蛇鼠,捕虾蟹,朝营夕用,故无宿给。
施州
《十道志》曰:施州,清江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巴国。七国时为楚巫郡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巫地属焉。周武帝建德二年,酋长向邹兄弟四人相率内附,置施州。
又曰:清江县,本汉巫县地,属南郡。巫县,今夔州巫山县是也。吴、晋及周,为沙渠之地。隋於此置清江县。
播州
《十道志》曰:播州,播川郡。秦夜郎县之西南隅。惠王十四年,欲得楚黔中地,以武关之外易之。今隶黔府,即总谓黔中地。汉武元鼎六年,平西南夷,置柯郡,其地属焉。以且兰有掾舡柯,因此立郡以名焉。贞观九年,於此界置郎州,後省。十三年,又於其地置播州,以其地有播川,因名焉。
《汉书》曰:唐蒙上书说武帝曰:“闻夜郎国有精兵可得十馀万,浮舟柯,出其不意以制越,此一奇也。”
珍州
《十道志》曰:珍州,夜郎郡。古山獠夜郎国之地。晋永嘉五年,分柯置夜郎郡,兼置充州。唐贞观十七年,廓辟边夷,置播川镇。後因川中有降珍山,因以镇为珍州,取山名郡也。
《九州志》曰:夜郎自古非臣伏州郡之地,汉武开拓南边,始置夜郎县,属柯郡,即尉居之。
《後汉书》曰:夜郎者,临江,江广百馀步,足以行舡。
《十三州志》曰:者,江中山名也。
夷州
《十道志》曰:夷州,义泉县。古徼外蛮夷之地。汉置柯郡。历代恃险,不闻臣附。隋大业七年,始招慰,置绥阳县,属明阳郡。唐武德四年,置夷州。
叶州
《十道志》曰:叶州,龙溪郡。古蛮夷之地,唐置叶州,後为龙溪郡。
溱州
《十道志》曰:溱州,溱溪郡。古蛮夷之地。唐贞观八年,开拓南蛮,於荣懿县立溱州,地多贡象牙,後或为溱溪郡。
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
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秦置南海郡。二汉因之,兼置交州。吴因之,分置广州。宋、齐皆因之。梁、陈并置都督府。隋平陈,又置潘州。炀帝初,复置南海郡。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战国皆时楚地。秦属南海郡。二汉属桂阳郡。吴置始兴郡。晋因之。宋改为广兴。齐复为始兴。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禹贡》扬州之域。秦、汉并属南海郡。东晋末,分置新会郡。宋、齐、梁并因之。隋平陈,置封州,後改为允州,後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春秋时为百越之地。战国时属楚。秦、二汉南海郡地。晋亦然。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亦古闽越地。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汉初属南越,後亦属南海郡。後汉因之。晋置东官郡。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秦属南海郡。二汉为合浦郡。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古越地。秦属南海、象郡。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晋分置恩平县。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吴置临贺郡。晋因之。宋为临庆国。齐复为临贺郡。陈因之。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亦然。宋、齐并属南海郡。陈置高要郡。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属永平郡。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妇人亦为环,代珠玉也。夷人往往化为犭区。(犭区,小虎也。)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晋分置晋康郡。宋、齐因之。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梁置信郡,兼置成州。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宋属始建国。齐属始安郡。隋亦然。唐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隋置隋化县。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苍梧。晋以後并因之。梁属成州。隋平陈,改为封州。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後,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後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後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秦、汉土地与象州同。晋以後属桂林郡。隋属始安郡。唐平萧铣,置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历代土地与柳州同。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晋置晋兴郡于此。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虞舜暨周,并为荒裔。秦为桂林郡。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秦桂林郡地。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土地与朗宁郡同。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禹贡》荆州之域。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可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土地与严州同。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秦属桂林郡地。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古瓯骆越地。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古越地。秦属象郡。二汉属合浦郡。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齐、梁、陈不改。隋废。唐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古越地。秦象郡地。二汉属合浦郡。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本巴蜀西南徼外夷。秦属象郡。汉属柯郡。唐置义州,改为智州。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历代土地与白州同。宋、齐已来,置宋寿郡。梁又置安州。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秦属象郡。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後汉因之。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男子耕农,女子织。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秦象郡地。汉武置九真郡,後汉亦同。晋亦属九真郡。宋、齐因之。梁置爱州。隋为九真郡。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土地与九真郡同。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土地与九真同。唐为长州。
州
《方舆志》曰:州,日南郡。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秦属象郡。二汉属九真郡。吴分置九德郡。晋、宋、齐因之。隋置州,後为日南郡。唐为州。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中山立市,十日一会。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峰州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古文郎国,(有文郎水。)亦陆梁地。秦属象郡。二汉属交趾郡。吴分置新兴郡。晋改为新昌。陈置兴州。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唐复置峰州。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陆州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秦象郡地。汉以来属交趾郡。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廉州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秦象郡地。汉置合浦郡,後汉同。吴改为珠官。晋又为合浦郡。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齐又因之。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唐置廉州。
《後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交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岩州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土地与合浦郡同。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雷州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秦象郡地。二汉以後,并属合浦郡。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隋炀帝初,废。唐为雷州。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近在檐宇之上。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禺州
《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秦属象郡。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汤州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秦属象郡。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