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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类书

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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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怪之,知事露,应对不次。柔曰:“汝已杀礼,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头,具首杀礼本末,埋藏所。柔便遣吏卒丞子文辞往掘,即得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班示天下,以礼为戒。

又曰:高柔字文惠,迁廷尉。时猎法甚峻,而宜阳典农刘龟窃於禁内射兔,其功曹张京诣授事言之。帝匿名收龟付狱。柔请告者名,帝大怒曰:“刘龟当死,乃敢猎吾禁地,送龟廷尉,廷尉便当考掠,何复请告者名,吾岂妄收龟耶?”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乎?”重复为奏,辞旨深切。帝意寝,乃下张京名。即还讯,各当其罪。

又曰:锺毓迁廷尉,听君父已没,臣子得为理谤,及士为侯,其妻不复改嫁,毓所创也。

《晋书》曰:孔坦字君平,迁侍中廷尉,多平正当法,合人情,而时势要自以爱憎为断,坦意不得皆行也。

《晋中兴书》曰:范坚为子常,为廷尉,奏主典吏邵广盗官幔合布四十匹,依律弃市。广息□、宗二人,自没为官奴婢,以赎父。尚书议可,特听。坚驳之曰:“此为施一恩於今,开万怨於後。”显宗从之,正广刑。

又曰:王彪之迁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赦後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主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与州相反覆,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人云,张释之以来,复见斯事。

《後魏书》曰:崔光韶迁廷尉卿,时秘书监祖莹以赃罪被劾,光韶欲致之重法。太尉城阳王徽、尚书令临淮王、吏部尚书李神隽、侍中李并势望当时,皆为莹求宽。光韶正色曰:“朝贤执事於舜之功,未闻有一,如何反为罪人言乎!”其执意不回如此。

《隋书》曰:文帝时议置六卿,将除大理。卢思道奏曰:“省有驾部,寺留太仆;省有刑部,寺除大理,斯则重畜产而贱刑名也。”

又曰:杨注字元度,守大理卿。注视事二日,帝将亲省囚徒。其时系囚二百馀人,注通宵究审,诘朝而奏,曲尽事情,一无遗误,帝甚嘉之。

《唐书□官品志》曰:廷尉卿,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有正、监平三人。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

又曰:郎楚之,武德初为大理卿,与太子少保李纲、侍中陈叔达撰定律令。

又曰:刘德威授大理卿,太宗尝问之曰:“近来刑纲稍密,其过安在?”德威奏言:“诚在主上,不由臣下。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则反是,失入则无辜,失出获大罪,所以吏各自爱,竞执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之所致耳。陛下但舍所急,则宁失不经复行於今日矣。”太宗深然之。

又曰:高宗问大理唐临狱系囚之数,临对曰:“见囚五十馀人,惟二人合死。”上闻囚数不多,怡然形於颜色,谓临曰:“昔东宫,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职。以畴日相委,故授卿此任。然为国之要,在於刑法,刑急则人残,法宽则失罪,务令折中,称朕意焉。”

又曰:张文为大理卿,旬日决遣疑狱四百馀条,其得罪者皆无怨言。文尝有疾,系囚相与设斋以祷焉。寻拜侍中兼太子宾客,大理囚一时恸哭,其得人心如此。

又曰:大理卿袁仁敬暴卒,系囚闻之,皆恸哭悲歌,曰:“天不恤冤人兮,何夺我慈亲兮!有理无申兮,痛哉安诉陈兮!”

又曰:龙朔二年,改大理卿为详刑寺正卿。

《唐新语》曰:唐临为大理卿,初莅职,断一死囚。先时坐死者十馀人,皆它官所断。会太宗幸寺,亲录囚徒,它官所断囚皆称冤不已;临所断者,默而无言。太宗怪之,问其故,囚对曰:“唐卿断臣必不枉滥,所以绝意。”太宗叹息久之曰:“为狱固当若是。”囚遂见原。

《五代史□後唐书》曰:长兴二年八月,敕令後大理寺官员宜同台省官例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任使。

《会稽典录》曰:盛吉字君达,为廷尉。性多哀怜,其妻谓吉曰:“君为天下执法,不可使人一滥罪殃及子孙。”其囚无胤嗣者,令其妻妾得入,使有遗类。视事十二年,天下称有恩。

又曰:董昆字文通,馀姚人也。迁廷尉卿,持法清峻,不发私书。

又曰:盛吉拜迁尉,吉性多仁恩,务在哀矜。每至冬日,罪囚当断,其妻执烛,吉手执丹笔,夫妻相向垂泣。

《会稽後贤记》曰:孔坦迁廷尉卿,狱多囚系,坦到官,躬执辞状,口辨曲直,小大以情,不加楚挞。每台司录狱,无所顾问,皆面决当时之事。

《天文录》曰:平星主建廷,平主天下之狱事,若今廷尉之象。故《星赞》曰:“平星执法,正纲纪也。”

《文子》曰:皋陶喑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乎言者也。

《说苑》曰: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小,置廷理其人,以违夫子之意。”於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之意,反内政。

《新序》曰:楚昭王时,石奢为理,有杀人者,奢追之,则其父也。奢曰:“以父成政,不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遂刎颈而死。

挚虞《新礼仪》曰:故事,祀皋陶於廷尉寺,祀以社日,新礼改以孟秋之月,以应秋。

大理少卿

《後魏职令》曰:廷尉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思理平断、明刑识法者。

《北齐书》曰:宋世轨为廷尉少卿,时大理正苏珍之亦以平知名,寺中为之语曰:“决定嫌疑苏珍之,视表见里宋世轨。”谓之寺中二绝。卒官廷尉御史,诸囚皆哭曰:“宋廷尉死,我等岂有生路也?”

《隋书》曰:赵绰为大理少卿,侍郎辛尝衣绯,俗云利于官,文帝以为厌蛊,将斩之。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令斩绰。绰解衣当斩,上使人问曰:“竟如何?”绰曰:“执法不敢惜死!”上良久乃释之。他日又令斩二人,绰曰:“此人坐当杖,杀之非法。”上曰:“不关卿事。”绰曰:“陛下置臣法司,欲误杀人,岂得不关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绰曰:“臣冀感天心,何论大木!”上乃止。时薛胄为大理卿,胄断狱以情,而绰守法,俱为称职。

又曰:源师,炀帝即位,拜大理少卿。帝在显仁宫,敕宫外卫士不得辄离所守。有一主帅,私令卫士出外,帝付大理绳之。师据律奏徒,帝令斩之,师奏曰:“此人罪诚难恕,若陛下初便杀之,自可不问文墨,既付有司,议归恒典,脱宿卫近侍者更有此犯,将何以加之?”帝乃止。

《唐新语》曰:太宗尝谓侍臣曰:“大理之职,人命所悬,当须妙选正人,用心存法,无过戴胄者,乃以为大理少卿。”

又曰:徐有功迁司刑少卿,时周兴、来俊臣等罗告天下,衣冠遇族者数千百家。有功居司刑,平反者不可胜纪,时人方之于定国。

大理正

《六典》曰:大理正掌参议刑狱、详正科条之事。凡六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

《礼记》曰:成狱辞史以狱成告於正,正听之。郑玄注云:於《周礼》乡师之属,今汉有正、平、丞,秦所置也。

《东观汉记》曰:何敞字比干,迁廷尉正。张汤为廷尉,以残酷见任,增饰法律,敞尝争之,存者千数。

《后汉书》曰:黄霸字次公。宣帝在人间时,知百姓苦。吏闻霸理法平,召为廷尉正。及夏侯胜非议下廷尉狱,霸从胜受《尚书》。

谢承《後汉书》曰:陈琳字伯真。桥玄表琳明律令,征拜廷尉正。

《魏志》曰:司马芝,字子华,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

《晋书》曰:江统字元应,为廷尉正,作三刑议。

又曰:廷尉三官通视南台,持书旧尚书郎下迁,梁制,服獬豸冠、介帻、皂衣、铜印、墨绶。

《晋中兴书》曰:顾荣字彦先,入洛以南土秀望,累迁廷尉正。

《南史》曰:顾协少清介,有志操。初为迁尉正,冬服单薄,寺卿蔡法度欲解褐与之,惮其清严,不敢发口,谓人曰:“我愿解身上襦与顾郎,顾郎难衣食者,竟不敢以遗之。”

大理丞

《六典》曰:大理丞掌分判寺事。凡有犯,皆据其本状以正刑名。徒已上,各呼囚与其家属,告以罪名,问其伏款;不伏,则听自理。

《唐书》曰:杜景、徐有功为司刑丞,与来俊臣、侯思止同理狱,人称之曰:“遇徐、杜必生,遇来、侯必死。”

《唐新语》曰:李日知为司刑丞,尝免一死囚;少卿胡元礼异判杀之,与日知往复至於再三。元礼怒,遣府史谓日知曰:“元礼不离刑曹,此囚无不死法。”竟以两闻,日知果直。

廷尉监

《汉书》曰:邴吉字少卿,稍迁廷尉监,治巫蛊。

谢承《後汉书》曰:陈咸字子威,为廷尉监,执狱多恩,议人常从轻,比多所全活,皆称其恩。

《晋起居注》曰:迁尉监陆鸾上表求增筑讯堂,图画先贤像,诏许之。

廷尉评

《六典》曰:大理评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而出推长吏,据状合停务及禁锢者,先请鱼书以往,据所受之状鞫而书之。若词有反复,不能首实者,则依法栲之。凡大理断狱,皆连署焉。

《汉书》曰:宣帝诏曰:“今遣廷吏与郡鞫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员四人,其务平之!”涿郡太守郑昌上言曰:“圣王立法明刑者,非以为理,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後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愚人知所避就,奸吏无弄。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德怠,则廷平将摇权而为乱首也。”宣帝始置左右平。而《三辅决录》注云:“何比干汉武时为廷尉右平,谬矣!”

又曰:马宫字游卿,行能高洁,迁廷尉平。

又《百官表》曰: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四人,秩六百石。

《晋中兴书》曰:顾荣字彦先,迁廷尉平。时赵王伦欲诛淮南王允官属,下廷尉议罪。荣具明刑理,不宜广滥。伦意解,赖荣济者甚众。

《隋书》曰:廷尉平,置一人,第六品下。後改为评事。

《唐新语》曰:敬昭道为大理评事。时沂州有反者,诖误坐者四百馀人,将隶于司农。未即路,系在州狱,昭道援赦文判而免之。时宰相责大理“奈何免反人家口?”大理群官失色,引昭道以见,执政怒而责之,昭道曰:“赦云:见禁囚徒,反者家口系在州狱,此即见禁也。”反复诘对,至於五六执政无以夺之,诖误者悉免。

《三辅决录注》曰:茂陵何比干汉武时,丞相公孙弘举为廷尉右平,狱无冤民,号曰何公。

卷二百三十二 职官部三十

鸿胪卿

《六典》曰:鸿胪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而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之後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若诸蕃大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

韦昭《辨释名》曰:腹前肥者胪,言以京师为心腹,王侯外国为四体以养之也。辨云:鸿胪,本故典客,掌宾礼。鸿,大也;胪,陈序也。欲以大礼陈序宾客也。

《汉书》曰:田序字子公,连擒大奸,征为大鸿胪。

又曰: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东观汉记》曰: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有理礼员四十七人,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

《续汉书》曰: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诸王入,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并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鸿胪召拜之。

谢承《後汉书》曰:陈纪字元方,遭父太丘长实忧,呕血绝气。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

又曰:白嵩字季山,为济南相。甘露降於郡,安帝嘉其致瑞,征拜大鸿胪。

《汉官解诂》曰:鸿,声也;胪,传也。所以传声,赞导九宾也。

又曰:昔唐虞宾於四门,此则礼宾之制与鸿胪之任亦同。

《汉杂事》曰:萧由为陈留太守,入为鸿胪,不任宾赞,还官。

《魏志》曰:崔林字德儒,清河东武城人也。迁大鸿胪。龟兹王遣侍子来朝,朝廷嘉其远至,褒赏其王甚厚。馀国各遣子来朝,问使连属,林恐所遣或非真的,权取疏属贾胡,因通使命,利得印绶,而道路护送,所损滋多。劳所养之民,资无益之事,为夷狄所笑,此曩时之所患也。乃移书敦煌谕旨,并录前世待遇诸国丰约故事,使有恒常。

《魏略》曰:韩宣字景然,为大鸿胪。始南阳曲阜韩暨以宿德,在宣前为大鸿胪。及宣在官,亦称职,故鸿胪中为之语曰:“大鸿胪,小鸿胪,前後治行相曷如。”

《蜀志》曰:杜琼字伯瑜,後主立为大鸿胪。为人静默少言,阖门自守,不与世事。

《吴志》曰:张俨字子节,吴人也。弱冠知名,早历显位,以博闻多识拜大鸿胪。使於晋,皓谓俨曰:今南北通好,以君有出境之才,故相屈行。”对曰“皇皇者华,臣蒙其荣,惧无古人延誉之美,磨厉锋锷,思不辱命。”既至,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侍中荀勖等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屈。尚书仆射羊祜、尚书何祯并结缟带之好。

《唐书□官品志》曰:鸿胪卿位视尚书右丞,掌导护赞拜。

《山涛启事》曰:鸿胪,职主胡事,前後为之者率多不善了。今缺,当选御史中丞刁攸,不审可尔不?

鸿胪少卿

《后魏职令》曰:鸿胪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雅学详当、明枢达理者。

《隋书》曰:炀帝时,蛮夷朝贡,前後相属。帝从容谓宇文述、虞世基等曰:“四夷率服,观礼华夏,鸿胪之职,须归令望。宁有多才艺、美容仪可以接对宾客者为之乎?”咸以苏夔对,帝然之,即日拜鸿胪少卿。

典属国

《汉书》曰:武帝以移中监苏武为典属国。

又曰:宣帝甘露二年,以常惠为典属国。

又曰: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

司农卿

《六典》曰:司农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而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京都百司官吏禄廪,皆仰给焉。

《周礼》曰:冢宰有大府下大夫。郑玄注曰:“大府为王治藏之长,若今司农矣。”

《史记》曰:韩信归汉,汉以为治粟内史。

《汉书》曰:治粟内史,秦官,掌货。景帝更名大农令,武帝更名大司农。

又曰:郑当时,字庄,为司农。戒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执宾礼以下人。山东诸公翕然称庄上曰:“吾闻郑庄行,千里不赍粮。”

又曰: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身为列卿,居处节俭,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及卒,诏称扬其节行,赐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又曰:田延年为大司农,坐盗都内钱三千万,自杀。

又曰:平帝元始元年,改大司农曰羲和,以刘歆为之。

《东观汉记》曰: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於是始免扑捶。

又曰:高诩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

又曰:辛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

《续汉书》曰:李固为大司农。上信阉官,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贿,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

又曰: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钱金帛。

又曰:赵典字仲经,为大司农,闭门却扫,非德不交。

又曰:耿国字叔虑,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

又曰:郑玄,公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

张《汉记》曰:陈宠为广汉太守,风声大行,入为大司农。

应劭《汉官仪》曰:大司农,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高祖受命,惩秦之弊,与民休息。逮至文景,国家无事,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腐败而不可食。

《魏志》曰:梁习为并州二十馀年,政治为天下最,乃征拜大司农。

《吴志》曰:楼玄为大司农。玄从九卿持刀侍卫,正身率众,奉法而行,应对切直,数迕皓意,渐见责怒。後人诬白玄与贺劭相逢,驻共耳语大笑,谤讪政事,遂被诏诘责,送付广州。

《晋阳秋》曰:司农桓范,字元则,出奔,曹爽云:“大司农印在吾手中,所在得开仓而食。”

《宋书》曰:大司农卿一人,《书》称弃,后稷其职也。

《齐职仪》曰:司农卿耕籍则掌其礼仪。

《隋书》曰:赵元淑转颍川太守,甚有惠政,因入朝,会司农不时纳诸郡租,元淑奏之。帝谓元淑曰:“如卿意者,几日当了?”元淑曰:“如臣意,不过十日。”帝即日拜元淑为司农卿,纳天下租,如言而了,帝悦焉。

《唐书□官品志》曰: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

韩扬《天文要集》曰:天仓者,大司农也。

《异苑》曰:吴郡岑渊为吴郡,时大司农卿碑注在江乘湖西。太元中,村人见龟载从田中出,还其先处,萍藻犹着腹下。

史游《急就篇》曰:司农少府,国之泉也。

司农少卿

《後魏职令》曰:司农少卿第三清,用堪勤有能者。

《唐书》曰:韦弘机为司农少卿,受诏检校东都营田、园苑之事。高宗谓之曰:“两都是朕东西二宅也。今之宫馆,隋代所造,岁序既淹,渐将颓顿,欲有修造,又费财力,何如?”弘机奏曰:“臣任司农,向已十年,前後省费,今见贮钱三千万贯;若以供葺理,可不劳而就也。”上大悦。

上林苑令

《汉书□百官表》曰:水衡属官有上林令。

《续汉书》曰:上林苑令六百石,主苑中禽兽;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兽,送太官。

《李别传》曰:以郎谒者,为上林苑令。

扬雄《上林苑令箴》曰:芒芒天田,作。山有陵陆,野有林麓。夷原薮,禽兽攸伏。鱼鳖以时,刍荛咸植。国以殷富,民以家给。

太仓令

《六典》曰:太仓署令,掌九廪藏之事;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为庾斛之数,与其年月,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碑如其铭焉。

《汉书》曰:淳于意为太仓令。

《续汉书》曰:太仓令一人,秩六百石。主受郡国转漕。

《梁冀别传》曰:太仓令秦宫,出入冀妻寿所,语言、饮食独往独来,屏去御者。(宫,冀仓头。)寿姊夫宗欣不知书,因寿气力起家,拜太仓令。

《齐职仪》曰:太仓令,周司徒属官,有廪人、仓人则其职也。

导官令

《六典》曰:导官令掌导择米麦之事。凡有九之用,皆随其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汉书□百官表》曰:少府属官有导官。(如淳曰:太官之别主酒也。)

《续汉书》曰:导官令一人,主舂御米及作乾□导择也。

太府卿

《六典》曰:太府卿之职,掌邦国赋货之事,总京都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

《周礼》曰:天官属有太府下大夫,掌贡赋,受其货贿之入。

《梁书》曰:天监七年,置太府,班第十三,掌金帛,府帑,统右藏令、上库丞、太市、南市、北市令、关津亦皆属焉。

《後魏书》曰:杨播字延庆,弘农华阴人也。播少修敕,奉亲尽礼。累迁右卫将军,从车驾南巡,到悬瓠除太府卿。

《唐书》曰:杨崇礼为太府少卿,虽钱帛充仞,丈尺间皆躬自省阅,时议以为称职。擢拜太府卿,每岁勾剥省便常出数百万贯。在职二十年,公清如一。时太平日久,御府财物山积,以为经杨卿者,无不精好。

《唐书□官品志》曰: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右藏令。

太府少卿

《後魏职令》曰:太府少卿第四品上,士人官上用勤笃有,细务无滞者。

《新唐语》曰:狄光嗣,仁杰长子也。睿宗朝起复除太府少卿,光嗣频表不起,乃降敕:“朕念卿家门忠於王室,夺卿情理,以答殊恩。卿屡表固陈,词理恳至,循环省览,有足可矜。令遂所请,用劝浮薄,待卿情礼云毕,更候後命,仍编入史。”

市令

《六典》曰:京都、诸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概也。)以三贾均平市。(精为上贾,次为中贾,粗为下贾。)凡卖买不和而攉固,(攉谓专略其利,固谓障,固其市。)及更出开闭共限一价,(谓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也。)若参市而规自入者并禁之。(谓在旁高下其价以相惑乱。)

《史记》曰:司马谈祖为汉市长。

《汉书□百官表》曰:内史,属官有长安市长,又长安西市令长、丞,属左冯翊。

《东观汉记》曰:祭遵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上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贷之,以为刺奸将军,语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令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

《晋书》曰:石苞卖铁于邺市,市长沛国赵元儒名知人,见而异之,便与结交。

同部

其它

八面锋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一 八面锋目録 类书类 卷一 至言若迂有益于国 兴大利者不计小害 隂去其则怨不生 工于所察遗于所玩 示人以法不若以意 法令之行当自近始 大体立则不恤小 卷二 以势处事以术辅势 不以小利伤国大体 使人之畏不若使愧 为治勿使人窥其迹 处利害外则所言公 卷三 兼才则随所遇而能 不习不能不乆不精 法以治民不贵乎扰 令有不便则亦可收 将有所夺必有所予 用法公平则人无怨 法举其畧吏制其详 卷四 天下之名生于不足 爱民当思所以防民 法不虑其终者必壊 人主好要则百事详 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卷五 用人之法当察其内 绳下严则人不敢尽 小有所屈大有所伸
白孔六帖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一 白孔六帖 类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白孔六帖一百卷文献通考载六帖三十卷唐白居易撰后六帖三十卷宋知抚州孔撰合两书计之总为六十卷此本编两书为一书不知何人之所合又作一百卷亦不知何人之所分考胡仔苕溪渔隠丛话称六帖新书出于东鲁兵燹之后南北隔絶其本不传于江左使学者弗获增益闻见则南渡之初尚无传本王应麟玉海始称孔亦有六帖今合为一书则并于南宋之末矣黄朝英靖康缃素杂记载白氏六帖有元祐五年博平王安世序此本佚之卷首所冠韩驹序则専为孔传续书作者也杨亿谈苑曰白居易作六帖以陶家缾数十各题门目作七层架列斋中命诸生采集其事类投缾中倒取抄録成书故所记时代多无次序
稗编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一 荆川稗编 类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荆川稗编一百二十卷明唐顺之编顺之有广右战功録已着録是编义例畧仿章如愚山堂考索荟萃羣言区分类聚其大旨欲使万事万物毕贯通于一书故钜细兼陈门目浩博始之以六经终之以六官六经所不能尽则条次以九流诸家之学术凡为类二十有七六官所不能尽则赅括以厯代之史傅凡为类二十有五其门人左烝先为之考校付梓烝没而书多残阙茅一相复加厘正刋行所引书名人名原本错互不合者一相亦为订正然卷帙既繁检校难徧抵牾舛驳尚徃徃而有如程大昌诗议在所撰考古编中而乃以为出自新安文献志正谏本説苑篇名而标之为论林泉髙致集所载荆浩山水赋李成山水诀乃其人所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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