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类书
太平御览
484 万字 · 约 230 小时 34 分钟 · 335 /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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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三垓,五帝坛环居其下,各如其方。黄帝西南,除八通鬼道。太一所用,如雍五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狸牛,以为俎豆牢具。
又《郊祀志》曰:三年一郊。秦以十月为岁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见通权火,(张晏曰:权火,烽火也,状若井桔槔矣。其法类秤,故谓之权。欲令光明远照,通于祀所也。汉祀五于雍,五里一烽火。如淳曰:权,举也。)拜於咸阳之旁,而衣上白,其用如经祠云。(服虔曰:经,常。)
又《郊祀志》曰:武帝立后土祠于汾阴,立太一祠于甘泉。祭日以牛,祝宰衣赤;祭月以羊,祝宰衣白。宣帝于圣成山祠日,于芥山祭月。
又《郊祀志》曰: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奏言,祭天于南郊,就阳之义也;瘗地于北郊,即阴之象也,因其所都而各飨焉。昔者,周公文武郊于酆镐,成王郊于洛邑。由此观之,天随王者所居而飨之可见也。甘泉泰河东后土之祠,宜可徙置长安。
《续汉书□祭祀志》曰:建武元年,光武帝即位于高阝,为坛,营于高阝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事。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洛阳城南七里,依高阝采元始中故事,为园坛八陛,中又为皇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
又《祭祀志》曰:北郊在洛阳城北四里,为方坛四阶。二年初,别祠地,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坛上。地理群神从食,皆在坛下。
《东观汉记》曰:上都洛阳,制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行夏之时,时以平旦,服色、牺牲尚黑,明火德之运。常服徽炽,尚赤,四时随色,季夏黄色。议者曰:“昔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图谶著伊尧赤帝之子,俱与后稷并受命而为王。汉刘祖尧,令宜郊祀帝尧以配天,宗祀高祖以配上帝。”有司奏议曰:“追迹先代,无郊其五运之祖者。故禹不郊白帝,周不郊帝喾。汉虽唐之苗,尧以历数命舜,高祖自感赤龙火德,承运而起,当以高祖配尧之後,还复于汉,宜修奉济阳、城阳县尧冢,□台致敬祭祀,礼亦宜之。
又曰:光武中,元年起明堂、辟雍、灵台及北郊。
谢承《後汉书》曰:丹阳方储,聪明善天文,为洛阳令。章帝欲出南郊,储上言,当有疾雨暴风,乘舆不可以出。上疑其妄,储饮鸩而死。果有大风暴雨,洛中昼暝。
《後汉书》曰:光武尝问郑兴郊祀事,曰:“吾欲以谶断之,何如?”兴对曰:“臣不为谶。”帝怒曰:“卿之不为谶,非之邪?”兴惶恐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所非也。”帝意乃解。
《汉旧仪》曰:汉制,天地以下,群臣所祭,凡千五百四十,新益为万五千四十。汉法:三岁一祭天于□阳宫甘泉坛;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岁一祭地于河东汾阴后土宫;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五帝祭于雍五。
又曰: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长一丈,中一幅,四周缘之玉饰器。凡器七千三百,物具备,养牛五岁,至三千斤。
又曰:皇帝祭天,居□阳宫,斋百日,上甘泉通天台,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见如流火舞,女童三百,皆年八岁。天神下坛所,举烽火,皇帝就竹宫中,不至坛所。甘泉台去长安三百里,望见长安城。黄帝以来,所祭天之圆丘也。
又曰:祭地,河东汾阴后土宫。宫曲入河,古之祭地,泽中方丘也。礼仪如祭天,名曰汾葵,一曰葵丘也。
《宋书□礼志》曰: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兆域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自後以为常。
又《礼志》曰:太和元年正月,郊祀武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时,二汉郊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又《礼志》曰:魏景初元年,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後,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神兆位,多不轻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馀年,废无礼。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江表传》曰:群臣以孙权未郊祀,奏议曰:“顷者,嘉瑞屡臻,远国慕义,宜备郊祀,以承天意。”权曰:“郊祀当于中土,今非其所,于何施此?”重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周文武郊酆高阝,非必中土。”权曰:“武王伐纣,即非高阝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于酆,见何经典?”复奏曰:“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东,郊于长安,言文王郊于酆。”权曰:“文王德性谦让,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匡衡俗儒臆说,非典籍正义,不可用。”
《志林》曰:吴主纠驳郊祀之奏,追贬匡衡,谓之俗儒。凡在见者,莫不慨然以为妙尽物理,达于事宜。至于稽之典籍,乃更不通。毛氏之说云,尧见天,因以邰而生后稷,故国之于邰,命使事天,故《诗》曰:后稷肇祀,庶无罪悔,以迄于今。言自后稷以来,皆得祭天,犹鲁人郊祀也。是以《或朴》之作,有积燎之薪。文王郊酆,经有文,匡衡岂俗而枉之哉!文王虽未为天子,然三分天下有二,伐崇,龛黎,祖伊奔告。天既弃殷,乃眷西顾,太伯三让,以有天下。文王为王,于义何疑?然则匡衡之奏,有所未尽。案世宗立甘泉、汾阳之祠,皆出方士之言,非据经典者也。方士以甘泉、汾阳黄帝祭天地之处,故孝武因之,遂立二。汉治长安,而甘泉在北,谓就乾位,而衡云“武帝居甘泉,祭于宫南”,此既误矣。祭地汾阳,在水之间,呼为泽中,而衡云“东之少阳”,失其本意矣。
《晋起居注》曰:武帝太始元年十二月,太常诸葛绪上言,知士祭酒刘喜等议帝王各尊其祖所自出。大晋礼:天郊,当以宣皇帝配;地郊,宣皇后配;明堂,以景皇帝、文皇帝配。博士孔晁议礼,王者郊天,以其祖配周公;以后稷配天于南郊;以文王配五精上帝于明堂。经典无配地文,魏以先妃配,不合礼制。周配祭不及武王,礼制有断。今晋郊天,宜以宣皇帝配;明堂,宜以文皇帝配。有司奏:大晋初建,庶事未定,且如魏诏,郊祀大事,速议为定。
《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诏群臣议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
又《礼志》曰: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则与南郊同月。咸和中,北郊,同共正月。《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亲奉。
《宋书□礼志》曰:晋孝武诏曰:“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是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
《晋起居注》曰:明帝太宁三年,上亲祠。七月,又诏:“自中兴以来,虽南郊,未尝北郊。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应望衤失者,废而未举。居其官者,举其职,司其事,勿令一代之典阙而不备,主者详依旧处。”
又曰:安帝元兴三年十二月,明年应郊,乘舆未反,博访内外。左丞王纳之议曰:“议者谓应郊,故承制。中事纳之,谓大飨、大祀、大乐,皆是承制,不可得命三公行者。郊天极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又案: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年中兴,亦以二月。今郊时未过日,望銮驾无为欲速而据皇舆。旋反,更不得亲奉,不如缓而尽美。”于是异同难明,遂从纳之议。
《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祀圆丘于南郊。自是後圆丘、方泽不别立。
又曰:孙权始都武昌及建业,不立郊兆至未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陵县南十馀里郊中是也。晋氏南迁,立南郊于巳地,非礼所谓阳位之义也。宋武大明三年,尚书右丞徐爰议:“郊祀之位,远古蔑闻。《礼记》燔柴于太一,祭天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汉初,甘泉河东埋易位,终亦徙于长安南北。光武绍作,定二郊洛阳南北。晋氏过江,悉在北。及郊兆之议,纷然不一。又南出道狭,未议开阐,遂于东南已地创立丘坛。皇宋受命,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邑外之谓。今圣图重造,旧章毕新,南驿开涂,阳路修远,谓宜郊正午以定天位。”博士司马兴之、傅郁,太常丞陆澄,并同爰议。乃移郊兆于秣陵牛头山西,正在宫之午地也。
傅玄《正都赋》曰:建乎祀,祈福上帝。天子乃反古,服袭大裘,纟延纽五彩,平冕垂旒,质文斌斌,帝容孔修,列大驾于郊畛。外八通之灵坛,执镇而进苍璧,思致美乎上乾。尔乃太簇为征,圆锺为宫,吹孤竹而拊□和,修轩辕之遗风。类于圆丘,六变既终,则天神斯降,可得而礼矣。
司马相如《封禅书》曰:濯濯之麟,游彼灵。孟冬十月,君徂郊祀。驰我君车,帝以享祉。
郭璞上疏曰:臣岁首达裥所占,得《解》之《既济》。案《解卦》繇云:“君子以赦过宥罪。”《既济》云:“思患而预防之。”郊祀者,以通天人之诚感,因农祥而祈事,上乃致敬于皇灵,下以播惠于萌黎者也。臣愚以为于卦之义,既郊之後,宜发哀矜之诏,引在予之责,荡除瑕衅,赞阳布惠,使幽弊之民应养生以悦育,否滞之气随谷风而舒散。此亦寄时事以制用,藉开塞而曲成者也。
卷五百二十八 礼仪部七
迎气
《礼记□月令》曰:孟春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蔡邕《章句》曰:迎春者,礼昊天句芒之神也。于东郊,就其位也。邑外为郊,去邑八里,内因木数也。《周礼》:建国之神位,兆五帝於四郊,以苍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方之色。乐奏《太簇》,歌《青阳》冕,执干戚舞《□翘》《育命》,所以导牧时和也。)孟夏,迎夏于南郊;(《章句》曰:迎夏者,礼炎帝祝融神也。于南郊七里,因火数也。玉用赤璋,牲币各放其色。乐奏《中宫》,歌《朱明》,其他皆如孟春也。)孟秋,迎秋于西郊;(《章句》曰:迎秋者,礼少昊蓐收之神。于西郊九里,因金数也。玉用白琥,牲币各放其色。乐奏《夷则》,歌《自藏》,其他如孟夏之礼。)孟冬,迎冬于北郊。(《章句》曰:迎冬者,礼颛顼玄冥之神也。于北郊六里,水数。玉用玄璜,牲币各放其色。奏乐《应锺》,歌《玄英》,其祀皆为孟秋之礼。)
《续汉书□礼仪志》曰:立春之日,百官皆衣青,迎气青郊;郡县皆青服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立夏之日,百官皆衣赤,迎气赤郊。立秋之日,百官皆衣白,迎气白郊。立冬之日,百官皆衣皂,迎气黑郊。
又《祭祀志》曰:县邑常以立春之日,皆青幡青帻,迎春于郭外。令一童男帽青巾衣,先在郭外,迎春者至自野中,出迎者拜之而还。
《皇览》:礼,天子迎四节日,天子迎春、夏、秋、冬之乐,又顺天道。是故距冬至日四十六日,则天子迎春于东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阶八等,青税八乘,尚青,田车载矛,号曰助天生。倡之以角,舞之以羽,此迎春之乐也。自春分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夏于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阶七等,赤税七乘,尚赤,田车载弓,号曰助天养。倡之以徵,舞之鼓鼗,此迎夏之乐也。自夏至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秋于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阶九等,白税九乘,尚白,田车载戟,号曰助天收。倡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乐也。自秋分数至四十六日,则天子迎冬于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阶六等,黑税六乘,尚黑,田车载甲,号曰助天诛。倡之以羽,舞之以,此迎冬之乐也。所以迎四时,乐养九志于西堂,冬养九胜于北堂,养後三月而止。天子行杀,必顺天道。
《宋书□礼志》曰:汉明帝据《月令》有五郊迎气服色之礼,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阳,祭其帝与神,车服各顺方色。魏晋依之。江左以来,未遑修建。
《毛诗□清庙□雍》曰:《雍》,太祖也。(,大祭。)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
又《商颂》曰:《长发》,大。(,郊祭天也。《礼记》曰:王者其祖之所自出,出其祖配之,是谓也。)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笺云:长犹久也。陨,当作圆。圆谓周也。深知乎维商家之德也,久发见其祯祥矣。乃用洪水,禹敷下土正四方,定诸夏,广大其竟界之时,始有王天下之萌兆,历虞夏之世,故为久也。)
《礼记□曾子问》曰:当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惟天子崩,诸侯薨与去其国,与祭于太祖,为无主耳。
《礼记□大传》曰:礼,不王不。王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大祭曰。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祭天也。王者之祖先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昔用正月郊祭之,盖特尊焉。《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凡配五帝也。)
《周礼□宗伯》职曰:以肆献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礻龠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冬享先王。(宗庙之祭,有此六享。肆献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也,也。)
《礼稽命曜》曰:三年一,五年一,以衣服想见其容色。三日斋,思亲志意,相见所好,意喜,然後入庙。
《左传□昭四》曰:十五年春,将于武公,戒百官。(杜预注曰:戒,斋也。)梓慎曰:“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非祭祥也,丧氛也,(,妖气也。)在其莅事乎?”
《公羊传□文上》曰:者,何也?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尔雅》曰:,大祭也。(郭璞注曰:五年大祭。)
《白虎通》曰:祭宗庙,所以何?尊人君,贵功德,广孝道。位尊德盛,所及弥远。
《五经异义》曰:今《春秋公羊》说,祠宗庙筮而不卜。《传》曰:不卜。
又曰:谨案:叔孙通宗庙有月祭之礼,知古而然也。三岁一,此周礼也;五岁一,疑先王之礼也。
又曰:古《春秋左氏》说,古者先王日祭于祖考,月荐于曾高,时享及二祧,岁祷于坛。及郊宗石室。
《五经通义》曰:王者诸侯,所以三年一,五年一何?三年一闰,天道小备,故三年一。者,皆取未迁庙主合食太祖庙中。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岁一。者,谛也,取已迁庙主合食太祖庙中。
《礼记外传》曰:谓之殷祭,(殷,多盛也。)大而小。(,合也。合毁庙之主,出而陈列之,亲庙之主升入太庙,功臣又得配享,其礼大也。则各于宫,神主不出庙也。祭大何以名?祭卑不敢降尊也。)《春秋》之《经》,有而无,(《经》云:大事于太庙。又云:有事于其庙。即是也。此是国之大事,时云有事。)毁庙无时祭,(时祭月祭,皆近庙耳。玄孙之子于高祖亲尽也。)但五年有二殷祭耳。(祭及远祖,象年再闰也。)神主入庙,先为一,(为将递迁,遍告之也。)明年春,而又。(后二年一,后三年一,自此为常。)
《汉书》曰:元始五年春正月,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馀人。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又刘歆曰:《春秋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单,则岁贡;(张晏曰:去祧为坛,扫地祭之也。)大则终王。(服虔曰:《夷蛮经》曰:“王乃入助祭,各以珍贡,以助大之祭也。”)弥远弥尊,故为重矣。
《续汉书□祭祀志》曰:建武二十六年,诏问张纯之礼,奏三年一,五年一。之言谛,谛昭穆尊卑之义,以夏四月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以冬十月,五成熟,故骨肉合聚饮食。
《汉杂事》曰:元帝时,匡衡、贡禹以经义毁先帝亲尽之庙。高帝为太祖,孝文为太宗,孝武为世宗,孝宣为中宗,祖宗庙皆世世奉祀,其馀惠、景以下皆毁。五年而再殷祭,犹古之。
王隐《晋书》曰:太康中,太庙成,迁神主于新庙,上帅百官奉迎于道左,遂亲。
《後魏书》曰:世宗景明二年,夏六月,秘书丞孙思蔚上言:“古之祭法,时并行。天子先後时,诸侯先时後。此施当世,在今则烦,且礼有升降,事有节文。适时之制,圣人弗违。当之月,减时祭以从要省。”制可。十一月,壬寅,改筑圆丘于伊水之阳;乙卯,仍有事焉。
《宋书□礼志》曰:凡大祭,则神主悉出,庙堂为昭穆以安坐,不复停室也。
又《志》曰:博士徐道娱上议曰:“太庙尝仪注,皇帝行事毕,出便坐,三公已上献,太祖送神于门。然後至尊还拜,百官赞拜,乃退。谨寻清庙之道,所以肃安神也。《礼》曰:庙者,貌也,神灵所凭依也。事亡如存,若恒在也。既不应有送神之文,自陈豆荐俎,车驾至止,并弗奉迎。夫不迎而送,送而後辞,暗矩之情,实用未达。”又博士江邃议:“在始不迎,明在庙也;卒事而送,节孝思也。若不送而辞,是舍亲也;辞而後送,是速神也。故孝子不忍违其亲,又不忍违神。是以祝史送神,以成尝之义。”
又《礼志》曰: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公羊》所谓五年再,殷祭也,在四时之间。《周礼》所谓凡四时之间,礼也,盖历岁节,月无定,天子、诸侯先後弗同礼。天子尝,诸侯,有田则祭,无田则荐。郑注:天子先後祭,诸侯先时祭,然後。有田者,既祭又荐,新祭以首,时荐以仲月。然则大祭四祀,其月各异。天子以孟月殷,仲月;诸侯孟月尝,仲月也。
《齐书□礼志》曰:右仆射王俭议:“按《礼记□王制》:天子先後时祭,诸侯先时祭後,《春秋》鲁僖公二年,明年春。自此以后,五年再殷。”
《孔纬稽命征》曰:“三年一,五年一,经记所论与时祭,其言详矣。”
《唐书》曰:元和中,太常上言,按《礼》,祭不欲数,太庙,祭礼重于时飨。时飨与同月,即其月但行祭,不行时飨,盖不欲烦,是礼先重者。今时飨重于朔望荐食,稽求礼情,参酌轻重,请每至时及腊,但行飨礼。其月朔望,荐食请停,知告庙。日与朔望,荐食日同,请先行告礼,然後荐食。
六宗
《尚书□舜典》曰:于六宗。(郑注曰:六宗谓星、辰、司中、司命、风雨师也。)
《尚书大传》曰:万物非天不生,非地不载,非春不动,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故《书》曰“于六宗”,此之谓也。
《五经异义》曰:今《尚书》欧阳夏侯说,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忽无有神助。阴阳变化,有益于人,郊天并祭之。
又曰:古《尚书》说,六宗者,天地属神之尊者,谓天宗三,地宗三。天宗,日、月、北辰也;地宗,岱山、河、海也。日月为阴阳宗,北辰为星宗,岱为山宗,河为水宗,海为泽宗也。祀天则天文从,祀地则地理从也。
《续汉书□祭祀志》曰:安帝以《尚书》欧阳家说云,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故《书》谓六宗亦六子之气,日月雷风山泽者为非。三月,更立六宗祠于洛阳城西北地,礼比太社。
《东观汉记》曰:光武即帝位,燔燎告天,于六宗。
《李别传》曰:侍祠南郊,不见六宗祠,奏曰:“按《尚书》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汉兴于甘泉汾阳,祭天地亦六宗。至孝成时,匡衡奏立北郊,复祠六宗。至建武都洛阳,制郊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上从公议。由是遂祭六宗。
张纯《六宗表》曰:臣窃以十一家凡有六统,而所据各异,考之经礼,大义不通。臣谓于六宗,祀祖考所尊者。六宗,则三昭三穆也。
《魏书》曰:明帝问王肃:“六宗竟几?”对曰:“《坎》为水,《离》为火,《震》为雷,《巽》为风,《艮》为山,《兑》为泽。此乾坤六甲子也。”
卷五百二十九 礼仪部八
五祀
《礼记□祭法》曰: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ニ,曰国门,曰国行,曰太厉,曰户,曰灶。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ニ,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郑玄注曰:五祀,门、户、中ニ也。此者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神也。)
又《月令》曰:孟春其祀户,孟夏其祀灶,季夏其祀中ニ,孟秋其祀门,孟冬其祀行。(馀吉,吉礼门。)
《白虎通》曰:何谓五祀者?门、户、灶、井、中ニ也。
又曰:《曲礼下》记云:天子祭天地、四方、山川、五祀,岁遍;诸侯方伯祀山川,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凡祀有废之,莫敢举也;有举之,莫敢废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