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类书
太平御览
484 万字 · 约 230 小时 34 分钟 · 400 /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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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卒而宋玉受赏。王曰:“复能为《小言赋》者,与之□梦之田。”玉又为赋。王曰:“善。”遂赐□梦之田。
《说苑》曰:晋文公亡时,陶淑狐从。文公反国,行三赏而不及陶淑狐。陶淑狐见咎犯曰:“吾从而亡十有三年,颜色黎黑,手足胝胼。今吾君反国,三赏而不及我也。意者君亡我欤?我有大故欤?子试为我言之於君。”咎犯言之文公。文公曰:“嘻!我岂忘是子哉!夫高明至贤,德行全成,耽我以道,说我以仁,暴浣我行,昭明我名,使我为成人者,吾以为上赏;防我以礼,谏我以义,蕃援我使不得为非,数引我而请於贤人之门,吾以为次赏;夫勇壮强御,难在前则居前,难在後则居後,免我於患难之中者,吾又以为之次。且子独不闻乎?死人者不如存人之身,亡人者不如存人之国。三行赏之後,而劳苦之士次之;夫劳苦之士,子固为首矣。吾岂敢忘子哉?周内史叔兴闻之曰:“文公其王乎!昔先王先德而後力,文公其当之矣。《诗》云:‘率礼不越。’此之谓也。”
又曰:卫君问於田让曰:“寡人封侯尽千里之地,赏赐尽御府绵帛,而士不至,何也?”田让乃对曰:“君之赏赐不可以功及也,君之诛伐不可以理避也。(言不尝功不辩理也。)犹举杖而咒狗,张弓而咒鸡矣。虽有香饵而不能致害之,必也。”
又曰:齐宣王游於社山,有闾丘先生长老十三人於路拜谒宣王,王赐之田不租、无徭役,诸老皆拜。闾丘先生独不拜。王曰:“何也?”对曰:“来见大王,所望者三:愿赐臣寿,愿赐臣富,愿赐臣贵。”王曰:“夫生杀有时,命有长短,非寡人之所制,无以寿先生;仓粟丰盈,备灾而畜,无以富先生;大官无缺,小官卑贱,无以贵先生。”闾丘先生曰:“此非谓也。臣所愿者,愿王选吏平法度,政无苛,如此,臣少得寿焉;春夏秋冬,使之以时,役无烦扰,臣少得富焉;愿王出令,使少者敬长,长者敬老,如此,则臣得贵矣。今王赐臣田不租则仓廪虚,无徭役则官无所使,非臣所望也。”王曰:“愿屈先生为相,可乎?”先生曰:“臣愿足矣,焉用相乎!”
又曰:赵襄子问王离曰:“国之所以亡者,何也?”对曰:“君吝而能忍,是以亡尔。”襄子曰:“何以为然也?”曰:“吝则不能赏贤,忍则不能罚罪。贤者不赏,罪者不罚,不亡何也?”
又曰:佛ツ於中牟叛,置镬於庭,召大夫而盟曰:“从我者赏之,不从我者罚之。”田英曰:“吾闻义死者不避铁钺之威,义穷者不受轩冕之赐。无义而生,不如有义而死。吾不从也。”乃褰裳就镬。佛ツ止之。及襄子既复中牟之叛,闻田英义,召而赏之。英辞不受,曰:“一人受赏,众人有惭色。英若受赏,则中牟之士尽愧矣。”
又曰:苏秦至齐,齐王厚待之。诸大夫嫉之,使人刺秦而不死。齐王出珍宝募求贼,不得。苏秦垂死,谓齐王曰:“王诚能为臣求贼者,臣死後,请车裂臣尸於市,询之曰:‘苏秦为燕欲乱齐,今日其死,寡人甚喜,故裂之。若得其杀,主重封赏之。’如此,刺臣者必出矣。”齐王从其言,裂尸而询之,刺秦者果出求赏。
《新序》曰:晋文公猎于泽,有渔父谏曰:“夫鸿鹄厌江海而移入小泽,则有缴之患。今君弃宫殿,游至於此,何行之矣?”文公纳谏而还,请赏之。渔父辞曰:“君能尊天,事地,敬神,固国,爱人,薄赋,徭役以时,则臣亦富矣。君若不能,虽有重赏,亦不能保也。”
《吕氏春秋》曰:昔晋文公与楚人战於城濮,召咎犯而问焉:“楚众我寡,奈何?”咎犯曰:“臣闻繁礼之君不足於交,繁战之君不足於诈。君亦诈之而已。”文公又问雍季,雍季曰:“以诈导民,亦一时之利也。”用咎犯之言而败楚人於城濮,反而为赏,雍季在上。左右谏曰:“城濮之功,咎犯之谋也。君用其言而赏後其身,或者不可乎?”文公曰:“雍季之言,百世之利也;咎犯之言,一时之务也。焉有一时之务先百世之利乎?”
又曰:晋文将伐邺,赵襄言所以胜邺之术,文公用之,果胜。还将行赏。襄曰:“君将赏其本乎?赏其末乎?赏其末则骄乘者存,赏其本则臣闻之虎。”公召虎,虎曰:“襄言所以胜邺。邺既胜,将赏之,曰:盖闻之於子,请赏子。”虎曰:“言之易,行之难。臣言之者也。”公曰:“子毋(音无)辞。”虎乃受。凡行赏,其博也则多助,今虎非亲言者也,赏犹及之此疏远者,所以尽能竭智者也。晋文亡久矣,归而因大乱之馀,犹能以霸,其用此欤?
《风俗通》曰:俗说有功得赐金者皆黄金。案:《孙子法》曰:费千金百万钱。陈平间楚千金,赐二疏金五十斤。此真黄金也,亦为一万钱。
《裴氏新书》曰:舟涓有一言之善,晋侯赐万顷田,辞而不受。晋侯曰:“以此田易彼言也,於子犹有所亡,寡人犹有所得。”
《周生烈子》曰:行赏不洽於仁,是春半半生也;行罚不威,是秋半半死也。半生之春不洽於仁,半死之秋不专於义。
卷六百三十四 治道部十五
急假
《释名》曰:急,及也,功之使相逮及也。
《汉书》曰:高祖常告归之田。李斐注曰:“告,请也。言请休谒也。宁,安也。吉日告,凶日宁也。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有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其告,使得印绶将官属归家理病。至成帝时,郡国二千石赐告不得归家,自冯野王始也。汉律: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
又曰:汲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终不愈。
又曰:冯野王为琅琊太守。成帝时,王凤辅政。京兆尹王章讥凤专权,荐野王代凤。上初纳其言,而後诛章。於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大将军凤风(音讽。)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杜钦素高野王,奏记於凤,为野王言曰:“窃见令曰吏二千石告,过长安谒。(如淳曰:谒者自白得告也。)不分别予赐。(予,予告也。赐,赐告也。)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夫三最予告,令也;(在官连有三最,则得予告也。)病满三月赐告,诏恩也。令告则得,诏恩不得,失轻重之差。又二千石病,赐告得,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凤不听,竟免野王官。
谢承《後汉书》曰:许荆字子张。少丧父,养母孝顺。家贫,为吏无有舟车,休假常单步荷担。上下清节,称於乡里。
又曰:范丹字史□,陈留人也。为郡功曹,每休假,上下常单步策杖,同类以车牛与之,不取。
又曰:吴冯字子高。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丧孝子,次赡病,毕,拜觐乡里耆老先进,然後到家。名昭远近。
《後汉书》曰:光武皇帝纪告宁之典。
《魏志》曰:王思正始中为大司农,年老目暗,又少信。时有吏父病笃,近在外舍,自白求假。思疑其不实,发教曰:“世有思妇病母者,岂此谓乎?”遂不与假。吏父明日死,思无恨意。其为刻薄如此。
《魏志》曰:祝皓字子春,南阳平氏人也。志节抗烈,笃於仁义。为吏归休,周旋乡里,吊死问疾,毕乃还家。
《晋起居注》曰:孝武太元元年,诏大臣疾病假满三月,解职。
王隐《晋书》曰:王尼(音夷)字季孙。洛中贵盛名士王澄、胡母辅之等皆与尼交。时尼为兵曹佐大将军幕,澄等持羊酒诣军门,吏疏名内,请入见大将军。澄等既入,语吏过王尼,炙羊饮酒讫而去,竟不见。将军闻之,因与尼长假,遂得离兵。
《宋书》曰:王敬弘子恢之,为秘书郎。恢之曾请假还,东定省,敬弘克日见之,至日辄不果。假日将尽,恢之乞求奉辞,敬弘呼前,既至ト,复不见。
又曰:谢景仁憎弟述,尝设馔请宋武帝,希命豫坐,而帝召述。述知景仁夙意,又虑帝命之,请急不从。帝驰遣呼述。顷至,乃欢。其见重如此。
又曰:谢灵运自以名辈应参时政,王昙首、王华名位素不逾之,并见任遇,意不平,多称疾不朝。直出郭游行,或一百六七十里,经旬不归,既不表闻,又不请急。上不欲伤大臣,讽旨令自解。灵运表陈疾,赐假东归。
又曰:庾炳之居选部,请急还家。尚书令史来谘事,一人善弹,一人工歌,留与宿。有司以违制奏焉。
又曰:伏恒(音亘)自以名辈,素在始兴内史何远前。为吏俱称廉白。远累见擢,亘循阶而已。意望不满,多托居家,寻求假到东阳迎妹丧,因留会稽筑宅,自表解职。诏以为豫章内史,乃出拜。侍御史虞嚼奏曰:“风闻豫章内史伏恒,去岁启假,以迎妹丧为辞,因停会稽不去,入东始货宅卖车,以此而推,则是本无还意。恒深怀诽怨,形於辞色,请以大不敬论。”有诏勿论,遂得就郡。
又曰:谢裕字景仁,晦从父也,为左仆射。裕性矜严,居家守静,每唾辄唾左右衣,事毕,即听假一日浣濯。每唾,左右争来受之。
徐爰《宋书》曰:申恬字道献。少怀贞恪,志业介然。拜殿中将军,禁省八载,不休急,时莫之比。
《齐书》曰:衡阳公谌,字彦孚,高帝绝服族子。武帝即位,除步兵校尉,领御仗主,斋内兵仗委付之,心膂密事,皆便参掌。郁林即位,深委信谌,每请急出宿,帝通夕不能寐,谌还乃安。
《梁书》曰:太清元年,大举北侵。初,谋元帅,帝欲用萧范。时朱异取急外还,闻之,遽入曰:“嗣王雄豪盖世,得人死力。然所至残暴非常,非吊人之。才。昔陛下登北顾亭以望,谓江右有异气,今日之事,尤宜详矣。”
《後魏书》:邢虬字神宝,为光禄卿。虬母在乡遇患,请假而归。值秋水暴长,河梁断绝,虬得一船而渡,船漏而不溢。时人异之。
《唐书》曰:张志宽,蒲州安邑人。隋末丧父,哀毁骨立,为州里所称。贼帅王君廓屡为寇掠,闻其名,独不犯其闾,邻里赖之而免者百馀家。後为里正,诣县称母疾,取急求归。县令问其状,对曰:“母常有所苦,志宽亦所苦。向患心痛,知母有疾。”令怒曰:“妖妄之辞也。”系之於狱。驰验其母,竟如所言。令异之,慰谕遣去。
《襄阳耆旧传》曰:习温长子宇为执法郎,取急归,宾从甚盛。温怒,杖宇,责之曰:“吾闻生於乱世,贵而能贫,始可以後亡,况侈竞乎?”
《文士传》曰:顾荣兼侍中,安慰河北。以前後功封嘉兴伯,求急还南。既造江渚,欣然自得。
《风俗通》曰:济北李登为从事史,病,得假归家,复移刺延。期後被召,登自嫌不甚羸瘦,谓双生弟宁曰:“我兄弟相似,人不能别。汝类病者,代我至府。”宁曰:“府君大严,得无不可?”登曰:“我新吏耳,无能觉者。我自行见诊必死。”宁便诣府。医药集诊有验。後为人所言,事发觉,遂杀登。
《世说》曰:车武子为侍中,与王东亭诸人期共游集。车早请急出,过诣王子敬。子敬于时宅在建阳门内道北,车求去。王问:“卿何以匆匆?”车答云:“与东亭诸人期共行。”王曰:“卿何以乃作此,不急行!”车遂不敢去,尽急还台。
又曰:顾长康作殷州,请假还东。尔时例不给。苦求之,乃得。
又曰:张敷为宋台秘书郎,自彭城请假还东。于时相国府有一参军督护,亦请假,武帝遣传令语敷云:“可载之。”答曰:“臣性不杂。”遂不载。
《俗说》曰:张邀在彭城,请假当归东。傅亮时为宋台侍中,下舫中与张别。张不起,授两手指着舫户外。傅遂不执其手,熟视张面,云:“且是梨中之不臧者。”便去。
陆机《思归赋序》曰:余牵役京室,去家四载,以元康六年冬取急归。而羌虏作乱,王师外征,机兴愤而成篇。
范宁《启国子生假故事》曰:国学开建,弥历年载。讲诵之音靡闻,考课之绩不著。良由道达之训未弘,钻仰之心弗至。陵替文源,宜见整正;谓应断假,精加督励。严其师训,举善黜违。
《众官受假故事》曰:伏见内外众官,陈假纷纭,烦黩无已。旧有急假,一月五急,一年之中六十日为限,不问虚实,相率如此,诬罔视听,烦秽官曹,举世行之,不以为非。急假之制,惟以父母妻子为辞,而伯叔兄弟,制所不及。长偷薄之风,伤敦睦之化。臣谓宜去病解故之制一年,令赐衣。假日随其所欲之,适任其取日多少。《假宁令》曰:诸内外官五月给田假,九月给受衣假,为两番,各十五日。田假若风土异宜,种收不等,通随给之。
又曰:诸百官九品私家庙、除程给假五日;四时祭祀各给假四日。(并课主祭者。)去任所三百里内亦给程。(若在京都,除祭日,仍各依朝参。)
又曰:诸文武官,若流外已上者,父母在,三年给定假三十日。其拜墓,五年一假十日,并除程。若已经还家者,计还後给。其五品已上所司勘当於事,每阙者奏,不得辄自奏请。请冠,给假三日;五服内亲冠,给假一日,并不给程。
又曰:诸婚给假九日,除程。周亲婚嫁五日,大功三日,小功已下一日,并不给程。周已下无主者,百里内除程。诸本服周亲已上,疾病危笃,远行久别,及诸急难,并量给假。
卷六百三十五 刑法部一
叙刑上
《易□蒙卦》曰:初六发蒙,利用刑人。《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刑人之道,道所恶也。以正法制,故刑人也。)
又《豫卦》曰:顺以动,豫。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又《噬嗑卦》曰:噬嗑亨,利用狱。(噬,啮也。嗑,合也。凡物之不亲,由有间也,物之不齐,由有过也。有间与过,啮而合之,所以通也。刑克以通,狱之利也。)《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勒法。
又曰《丰卦□象》曰:雷电皆至丰,《丰》君子以折狱致刑。(文明以动,不失清理也。)
《尚书□舜典》曰:象以典刑,(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流宥五刑,(宥,宽也。以流放之法宽五刑。)鞭作官刑,(以鞭为治官事之刑。)朴则教刑,(朴,夏楚也。不勤道业,则挞之。)金作赎刑,(金,黄金。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眚灾肆赦,怙终贼刑。(眚,过也。灾,害也。肆,缓也。贼,煞也。过而有害,当缓赦之。怙奸自终,当型煞之。)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舜陈典刑之义,敕天下使敬之,忧欲得中。)
又《舜典》曰: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猾,乱也。夏,华夏。群行攻劫曰寇,煞人曰贼。在外曰奸,在内曰宄。言无教之致。)汝作士,五刑有服,(士,治狱官也。五刑,墨劓非刂宫大辟。服,从也。言刑得轻重中正之法也。)五服三就;(既从五刑,谓服罪也。行刑当就之处:大罪於原野、大夫于朝,士于市。)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谓不忍加刑则流放之,若四凶则有五刑之流,各有所居。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惟明克允。”(言皋陶能明信五刑,施之远近。蛮夷猾夏,使咸信服,无敢犯之者。)
又《大禹谟》曰: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无有干我正,言顺耳。)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弼,辅也。期,当也。叹其能以刑辅教,当於治体。)刑期于无刑,民协於中,时乃功,懋哉。”(虽成行刑以煞,止煞经无犯者。刑期於无所刑,民皆合於大中之道,是汝之功勉之。)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词,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邢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与其煞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於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辜,罪也。经,常也。司,主也。皋陶因帝勉己,遂称帝之德,所以期民不犯上也。宁失不常之罪,不枉不辜之善,仁爱之道。)
又《皋陶谟》曰: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言天以五刑罚有罪,用五刑宜必当。)
又《吕刑》曰:穆王训夏赎刑,(吕侯以穆王命作书,训畅夏禹赎刑之法,更从轻矣。布告天下。)作《吕刑》。吕刑,(後为甫侯,故或称甫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言吕侯见命为卿时,穆王以享国百年,耄乱荒忽,穆王即位,过四十矣。言百年大期,虽志而能用贤以扬名。)度作刑以诘四方。(度时世所宜,训作赎刑,以治天下四方之民。)
《尚书大传》曰:子张曰:“尧舜之王,一人刑而天下治,何则h嗵诚而爱深也。今一夫而被此五刑。”子龙子曰:“未可谓能为书。”(二人俱罪吕侯之说刑也。被此五刑,喻犯数罪也。)孔子曰:“不然也。五刑有此教。”(教然耳。犯数罪犹以上一罪刑也。)
又曰:子夏曰:“昔者三王悫然欲错刑遂罚,(错,处也。遂,行也。)平心而应之,和然後行之。然且曰:‘吾意者以不平虑之乎?吾意者以不和平之乎?’如此者三,然後行之。此之谓慎罚。”
又曰:孔子曰:“古之刑者省之,今之刑者繁之。其教,古者有礼然後有刑,是以刑省也。今也反是,无礼而齐之以刑,是以繁也。”
《书》曰:伯夷降典礼,折民惟刑。谓有礼然後有刑也。
又曰:兹殷罚有伦,今也反是,诸侯不同听,每君异法。(听,设狱也。)听无有伦,是故知法难也。
又曰:有过,赦。小罪勿增,大罪勿累。(延罪无辜曰累。)老弱不授刑,有过不授罚。故老而授刑谓之悖,弱者授之不克,不赦有过谓之贼。
《诗□小雅》曰:《菀柳》,刺幽王也。暴虐无亲,而刑罚不中也。
《诗含神雾》曰:烨烨震电,不宁不令。此应刑政之大暴,故震雷惊人,使天下不安。
《周礼□地官上□大司徒》曰: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悌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纠犹割祭也。不弟不敬,况师长也。造言,讹言惑众。乱民,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也。任谓朋友相任也。恤谓相忧。)
又《地官下□司市》曰: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朴罚。其附於刑者归于士。(徇,举以示其地之众也。朴,挞也。)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大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谓诸侯及夫人世子过其国之市,大夫内子过其都之市也。市者,人所交利而行刑之处,君子无故不游观焉,若游观则拖惠以为说。)
又曰:《秋官上》曰: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典,法也。诘,谨也。《书》曰:穆王耄荒、度作详刑以诘四方也。)一曰刑新国用轻典;(新国,新辟地立君之国也。用轻法者,为其民之未习於教。)二曰刑平国用中典;(平国,承平守成之国。用中典者,常行之法。)三曰刑乱国用重典。(乱国,篡煞叛逆之国。用重典者,以其化恶,伐灭之也。)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功,农。功力,勤力也。)二曰军刑,上命纠守;(命,将命也。守,不失部伍也。)三曰卿刑,上德纠孝;(德,六德也。善父母为孝也。)四曰官刑,上能纠职;(能,能其事也。职,职事修理也。)五曰国刑,上愿纠暴。(愿,悫慎也。暴为当恭,字文误也。)
《礼》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又曰:九十曰耄,七年十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
又曰:刑者,亻刑也。刑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蜂,故君子尽心焉。
《传》曰:先君周公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藏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刑无赦,在九刑不忌。(暂命己下,皆九刑之书。)
又曰:晋侯之弟阳干乱行於曲梁,(行,陈。曲梁,地名。)魏绛戮其仆。(仆御。)晋侯怒,谓羊舌职曰:“合诸侯以为荣,阳干为戮,何辱如之?必煞魏绛。”对曰:“绛无二志,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
又曰:声子谓楚令尹子木曰:“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无善人则国从之。(从之亡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而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则饫赐,以此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以此知其畏刑也。”
又曰: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湫,下;隘,小;嚣,声;尘,土。)请更诸爽垲者。”(爽,明;蓊,燥。)辞曰:“君之先臣容焉,(先臣,晏子之先人。)臣不足以词之。於臣巢。”公笑曰:“子近市,识贵贱乎?”对曰:“既利之,敢不识乎?”公曰:“何贵何贱?”于是景公繁于刑,有鬻踊者。故对曰:“踊贵屦贱。”景公为是省于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而齐侯省刑。”
又曰:郑人铸刑书。(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叔向使谓子产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夏商之乱者,禹汤之法。言不能议事以制。)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周之衰,亦为刑书,谓之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言制书不起于始全盛之世。)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三辟,铸刑书,(制三辟,谓用三代之末法。)将以靖民,不亦难乎!”
又曰: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煞戮。(云电震曜,天地咸也,刑狱以象类之。)
《论语》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又曰: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