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藏 · 易经
御纂周易折中
58 万字 · 约 27 小时 26 分钟 · 45 / 74
易藏 · 易经
58 万字 · 约 27 小时 26 分钟 · 45 / 74
会员可开白话
“天地际”,只是言乾坤交接之际也。自卦言之,外卦为阴往,自爻言之,》外卦又为阴来。
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本义 阴本居上,在上为“失实”。
程传 “翩翩”,下往之疾,不待富而邻从者,以三阴在上,皆失其实故也,阴本在下之物,今乃居上,是“失实”也。不待告戒而诚意相与者,盖其中心所愿故也,理当然者天也,众所同者时也。
集说 李氏简曰:爻言“不富”,象言“失实”,是皆不以富贵骄人,而有虚中无我之意也。邻,类也。谓五与上也,故四五皆称行愿,在下卦之初,则明以汇交于上,在上卦之初,则明以邻交于下,盖“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俞氏琰曰:“失实”,与《蒙》六四远实同,皆指阳为实也。阴之从阳,犹贫之依富也,今三阴在外而失所依,故曰“皆失实也”。愿者,“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之时,上下不相疑忌,盖出其本心,故曰“中心愿也”。
何氏楷曰:“失实”,即不富之谓。不富而其邻从之者,以三爻皆不富而欲资于阳故也,不待期约而相孚,各出于其中心之所愿欲也。
案 王弼以阴居上为“失实”,而传义从之,考《易》中皆以阴阳分虚实,不因乎上下也,故凡阳爻为实为富,阴爻为虚为不富,则“失实”之为解不富,明矣。“失实”, 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程传 所以能获祉福且元吉者,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愿也,有中德,所以能任刚中之贤,所听从者,皆其志愿也,非其所欲,能从之乎!
集说 王氏宗传曰:“中以行愿”,谓以柔中之德,而行此志愿以合乎下,故能受其祉福且元吉也,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如此。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本义 命乱故复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程传 城复于隍矣,虽其命之乱,不可止也。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本义 收敛其德,不形于外,以辟小人之难,人不得以禄位荣之。
程传 天地不相交通,故为否。否塞之时,君子道消,当观否塞之象,而以俭损其德,辟免祸难,不可荣居禄位也。否者小人得志之时,君子居显荣之地,祸患必及其身,故宜晦处穷约也。
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本义 小人而变为君子,则能以爱君为念,而不计其私矣。
程传 爻以六自守于下,明君子处下之道,《象》复推明以象君子之心,君子固守其节以处下者,非乐于不进独善也,以其道方否不可进,故安之耳。心固未尝不在天下也,其志常在得君而进,以康济天下,故曰“志在君也”。
集说 王氏弼曰:志在于君,故不苟进。
胡氏瑗曰:君子之志未尝不在致君泽民也,虽当此否塞之时,引退守正,不苟务其进,俟时而后动者,亦志在致君泽民而已。
郭氏雍曰:先人曰:先大夫有言,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盖《泰》言志在外,《否》言志在君之意也。卦象以内为小人,而爻以初为君子,伊川所谓随时取义,变动无常也。志在君者,君子俭德辟难,岂忘君者哉,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故荷条之徒,圣人无取焉。
于氏宗传曰:时方否塞,故以汇守正于下,若反否而为泰,则亦如初九之以汇征矣,故初九之《象》曰“志在外”,初六之《象》曰“志在君”,以言行止虽系于时,而君子之志于君,亦无往而不在也。
案 此爻本义主小人说,故欲其以爱君为念,然卦象虽分别大小,而爻辞则皆系以君子之义,朱子尝答陈亮书云,就其不遇,独善其身,以明大义于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道义之正而守之,以待上之使令,是亦所以报不报之恩,岂必进为而抚世哉,正此 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本义 言不乱于小人之群。
程传 大人于《否》之时守其正节,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身虽否而道之亨也,故曰“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之否也,不云君子而云大人,能如是则其道大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六二当上下不交之时,五虽正应,无由而通。“包承”,小人之常态也。乃若大人,则不以非道求合,身虽否而道亨,又岂务为包承之事,以杂乱于群流之中而不自知耶。
包羞,位不当也。
程传 阴柔居否,而不中不正,所为可羞者处不当故也,处不当位,所为不以道也。
集说 王氏弼曰: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位不当,所以“包羞”也。
有命无咎,志行也。
程传 有君命则得“无咎”,乃可以济否,其志得行也。
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程传 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无其位,则虽有其道,将何为乎,故圣人之位,谓之“大宝”。
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程传 否终则必倾,岂有长否之理,极而必反。理之常也,然反危为安,易乱为治,必有刚阳之才而后能也,故《否》之上九,则能倾否,《屯》之上六,则不能变屯也。
集说 何氏楷曰:“则”字要归到人事,谓否极则当思所以倾之,何可使长否也,正责成于人之意。
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本义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类族辨物”,所以审异而致同也。
程传 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天与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与天同,故为同人之义。君子观《同人》之象,而“以类族辨物”,各以其类族,辨物之同异也,若君子小人之党,善恶是非之理,物情之离合,事理之异同,凡异同者,君子能辨明之,故处物不失其方也。
集说 虞氏翻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以类族辨物”也。
《朱子语类》云:“类族”,是就人上说。“辨物”,是就物上说,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故随它头项去分别。
程传 “出门同人”于外,是其所同者广,无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亲疏之异,过咎所由生也,既无所偏党,谁其咎之。
集说 休氏希元曰:“出门同人”,是解“同人于门”,明于门为出门也,言出门外去同人,无私系而能同人者也,内不失己,外不失人,又谁得而咎之。
何氏楷曰:同人于门,《传》以“出门同人”释之,加一出字而意愈明。
同人于宗,吝道也。
程传 诸卦以中正相应为善,而在《同人》则为可吝,故五不取君义,盖私比非人君之道,相同以私,为可吝也。
集说 姜氏宝曰:必出门然后无咎,若于宗,则门内之人而已,此所以吝也。
案 凡《易》例,九五六二虽正应,然于六二每有戒辞,《比》之“不自失”,《萃》之“志未变”是也。在《同人》之卦,其应尤专,故曰“吝道”。言若同于情之专,而不同于理之正,则其道可吝,亦因占设戒之辞尔,非与卦义异也。但在卦则通言应众阳,而不专指九五之应,在爻则偏言与五位相应,而因以发大公之义,各不相悖。
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本义 言不能行。
程传 所敌者五,既刚且正,其可夺乎,故畏惮伏藏也,至于“三岁不兴”矣,终安能行乎。
案 敌者,应也,若《艮》言“敌应”,《中孚》言“得敌”,皆谓应爻也。
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本义 “乘其墉”矣,则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义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义断,困而反于法则,故吉也。
程传 所以“乘其墉”而“弗克攻”之者,以其义之弗克也。以邪攻正,义不胜也,其所以得吉者,由其义不胜,困穷而反于法则也。二者,众阳所同欲也,独三四有争夺之义者,二爻居二五之间也,初终远,故取义别。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本义 “直”谓理直。
程传 先所以“号咷”者,以中诚理直,故不胜其忿切而然也,虽其敌刚强,至用“大师”,然义直理胜,终能克之,故言“能相克”也。相克,谓能胜,见二阳之强也。
集说 董氏铢曰:虽大师相克,而后相遇,亦以义理之同,物终不得而间之故也。
案 《易》凡言“号”者,皆写心抒诚之谓,故曰“中直”,言至诚积于中也。当《同人》之时,二五正应,必以相克而后相遇者,因外卦以反异归同取象,无它旁取也。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集说 蔡氏渊曰:未及乎野,非尽乎大同之道者也,故曰“志未得”。
案 卦外有野象,于野曰亨。而此爻但曰“无悔”,则知郊去野犹一间,而大同之志未得也,孔子可谓善读周公之文矣。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本义 火在天上,所照者广,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则衅蘖萌于其间矣。天命有善而无恶,故遏恶扬善,所以顺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程传 火高在天上,照见万物之众多,故为大有。大有,繁庶之义。君子观《大有》之象,以遏绝众恶,扬明善类,以奉顺天休美之命,万物众多,则有善恶之殊,君子享大有之盛,当代天工,治养庶类,治众之道,在遏恶扬善而已,恶惩善劝,所以顺天命而安群生也。
集说 王氏弼曰: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美,顺夫天德休物之命。
司马氏光曰:火在天上,明之至也,至明则善恶无所逃。善则举之,恶则抑之,庆赏刑威得其当,然后能保有四方,所以“顺天休命”也。
杨氏万里曰:天讨有罪,吾遏之以天,天命有德,吾扬之以天,吾何与焉,此舜禹有天下而不与也,故曰“顺天休命”。《同人》离在下,而权不敢专,故止于类而辨,《大有》离在上,而权由己出,故极于遏而扬。
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程传 在《大有》之初,克念艰难,则骄溢之心,无由生矣,所以不交涉于害也。
集说 陆氏振奇曰:保终之道,慎于厥始,必有克艰于初。而后有天祐于终,故初曰《大有》初九,上曰《大有》上吉,独本末见大有焉。
黄氏淳耀曰:“无交言”者,以九居初,是初心未变,无交故无害也。若过此而有交,则有害矣,安得不慎终如始,而一以艰处之也。
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程传 壮大之车,重积载于其中,而不损败,犹九二材力之强,能胜《大有》之任也。
集说 郭氏雍曰:道积于中,无所往而不利,如大车之不可败也。
吴氏曰慎曰:积中不败,与《诗》言“不输尔载”相似。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程传 公当用亨于天子,若小人处之,则为害也。自古诸侯能守臣节。忠顺奉上者,则蕃养其众,以为王之屏翰。丰殖其财,以待上之征赋。若小人处之,则不知为臣奉上之道,以其为己之私,民众财丰,则反擅其富强,益为不顺。是小人大有则为害,又大 匪其彭,无咎,明辨皙也。
本义 “皙”,明貌。
程传 能不处其盛而得无咎者,盖有明辨之智也。皙,明智也。贤智之人,明辨物理,当其方盛,则知咎之将至,故能损抑,不敢至于满极也。
集说 梁氏寅曰:谓之“明辨”,而又谓之“皙”者,见其明智之极也。
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
本义 一人之信,足以发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本义 太柔则人将易之,而无畏备之心。
程传 下之志,从乎上者也,上以孚信接于下,则下亦以诚信事其上,故“厥孚交如”。由上有孚信,以发其下孚信之志,下之从上,犹响之应声也,威如之所以吉者,谓若无威严,则下易慢而无戒备也,谓无恭畏备上之道。备,谓备上之求责也。
附录 孔氏颖达曰:“信以发志”者,释“厥孚交如”之义,由己诚信发起其志,故上下应之,与之交接也,“易而无备”者,释“威如之吉”之义,所以“威如”者,以己不私于物,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自畏之,故云“易而无备”。
案 孔氏之说亦有理,盖言“威如”,则疑于上下相防矣,故申之曰:“易而无备”,明乎“遏恶扬善”,顺理而行,非有所戒备也。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程传 《大有》之上,有极当变。由其所为顺天合道,故“天祐”助之,所以吉也。
君子满而不溢,乃“天祐”也。《系辞》复申之云:“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履信”,谓履五。五虚中,信也,“思顺”,谓谦退不居,“尚贤”,谓志从于五。《大有》之世,不可以盈丰,而复处盈焉,非所宜也,六爻之中,皆乐据权位,唯初上不处其位,故初九“无咎”,上九“无不利”,上九在上,履信思顺,故在上而得吉,盖自天祐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象传》曰:《大有》上吉,明事关全卦,非止上爻也,此犹《师》之上六,论师之事,至此而终,其言“大君”,盖指六五,非谓上六为大君也。
赵氏彦肃曰:五能尊上,此《大有》所以上吉也,君之大有,极于尊贤。
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本义 以卑蕴高,谦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称物之宜而平其施,损高增卑,以趋于平,亦谦之意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裒多益寡”,是损高就低使教恰好,不是一向低去。曰:大抵人多见得在己者高,在人者卑,谦则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便是平也。
冯氏椅曰;凡《大象》皆别立一意,使人知用《易》之理,“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俾小大长短,各得其平,非君子谦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谦》之象也,《彖》与六爻无此意。
蔡氏清曰:以卑蕴高,谦之象也。此与上本义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于其下不同。上所谓谦者主山言,谓高而能下也,此主地言,谓地虽卑,而中之所蕴则高,内充而外欿也。
杨氏启新曰:人之常情,自高之心常多,下人之心常寡,不裒而益之,则自处太高,处人太卑,而物我之间,不得其平。故抑其轻世傲物之心,而多者不使之多,增其谦卑逊顺之意。而寡者不使之寡,多者裒之,则自视不见其有余,寡者益之,则视人不见其不足。而物我之施,各得其平矣,兹其为君子之谦与。
案 诸说皆说向谦本义上,唯冯氏以为推说,亦可相备。
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程传 “谦谦”,谦之至也,谓君子以谦卑之道自牧也。自牧,自处也,《诗》云“自牧归荑”。
集说 孔氏颖达曰:“牧”,养也。解“谦谦君子”之义,恒以谦卑自养其德也。
王氏宗传曰:“谦”,卑德也。初,卑位也。养德之地,未有不基于至卑之所,所养也至,则愈卑而愈不卑矣,此自养之方也。
张氏栻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如牧牛羊然,使之驯服,方可以言谦。今人往往反以骄矜为养气,此特客气,非浩然之气也。
俞氏琰曰:爻辞“谦谦”句点,爻《传》乃以“君子”缀于“谦谦”之下,谓“谦谦”乃君子之德,非君子则不能“谦谦”也。
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程传 二之谦德,由至诚积于中,所以发于声音,中心所自得也,非勉为之也。
集说 胡氏瑗曰:“中心得”者,言君于所作所为皆得诸心,然后发之于外,故此谦谦皆由中心得之,以至于声闻流传于人,而获至正之吉也。
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程传 能“劳谦”之君子,万民所尊服也。《系辞》云:“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 集说 吴氏澄曰:“万民服”,谓有终而吉也。
俞氏琰曰:爻辞本以“劳谦”句点,爻《传》又以君子二字属之,言劳而能谦,乃君子之德,非君子则不能如是也。
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本义 言不为过。
程传 凡人之谦,有所宜施,不可过其宜也。如六五“或用侵伐”是也,唯四以处近君之地,据劳臣之上,故凡所动作,摩不利于施谦,如是然后中于法则,故曰“不违则”也,谓得其宜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不违则”,言不违法则,“撝谦”是合如此,不是过分事。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程传 征其文德谦巽昕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非人君之中道谦之过也。
集说 何氏楷曰;“侵伐”非黩武,以其不服,不得已而征之,正以释征伐用谦之义。
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本义 阴柔无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于行师,然亦适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程传 谦极而居上,欲谦之志未得,故不胜其切至于鸣也。虽不当位,谦既过极,宜以刚武自治其私,故云“利用行师,征邑国”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六二“鸣谦”,《象》以“中心”解之,上六“鸣谦”,《象》以“志”解之,《豫》之初六“鸣豫”,《象》又以“志”解之,然则凡言鸣者皆志也,志有忧有乐,皆寓于鸣。当豫之时,人志以从上为乐,当谦之时,人志在下,不以上为乐也。
谷氏家杰曰:上之“鸣谦”,外虽有声誉,而其心则欿然不自满足,志犹未得也。“志未得”,正是谦处。
何氏楷曰:“志未得”者,上居《谦》之极,方自视歉然,而犹以其谦为未足,如益赞于禹满损谦益之意。
案 《象传》意,言上六之“鸣谦”,由其中心之志,欿然不自满足故也,是以虽 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本义 “雷出地奋”,和之至也,先王作乐,既象其声,又取其义。殷,盛也。
程传 雷者,阳气奋发,阴阳相薄而成声也。阳始潜闭地中,及其动,则出地奋震也,始闭郁,及奋发则通畅和豫,故为《豫》也。坤顺震发,和顺积中而发于声,乐之象也。先王观雷出地而奋,和畅发于声之象,作声乐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于荐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殷”,盛也。礼有殷奠,谓盛也,荐上帝,配祖考,盛之至也。
集说 荀氏爽曰:乐者,圣人因人之豫而节之,所以养其正而闲其邪,其和可以感鬼神,而况于人乎。
郑氏康成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万物乃豫也,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龠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
胡氏炳文曰:《本义》云象其声者,乐之声法雷之声,又取其义者,豫以和为义,雷所以发扬化功,而鼓天地之和,乐所以发扬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
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本义 穷,谓满极。
程传 云初六,谓其以阴柔处下,而志意穷极,不胜其豫,至于鸣也,必骄肆而致凶矣。
集说 杨氏简曰:位之在下,未为穷也,豫而鸣,其志穷矣。
赵氏汝楳曰:位方在初,时势未穷,而竞躁如此,是志已先穷,自取其凶者也。
不终曰贞吉,以中正也。
程传 能‘不终日’而‘贞’且‘吉’者,以有中正之德也。中正故其守坚而能辨之早,去之速,爻言六二处豫之道,为教之意深矣。
集说 黄氏淳耀曰:“中正”,即“介石”意,是推明所以“不终日”之故。
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程传 自处不当,失中正也,是以进退有悔。
集说 王氏申子曰:此爻与六二相反,‘盱’则不能“介于石”,“迟”则不能“不终日”,中正与不中正故也。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集说 乔氏中和曰;刚应而志行,盖由四以阳刚为群阴所应,故其志得以大行也。
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程传 贞而疾,由乘刚为刚所逼也。“恒不死”,中之尊位未亡也。
集说 杨氏时曰:居豫之时,无刚健之才,逸于豫者也。孟子曰: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常亡。六五之乘刚,有法家拂士敌国外患之谓也,左右救正之故以正为疾,虽未能执其中而中未亡,则不死于安乐矣,故“常不死”。
郑氏汝谐曰:二与五皆不言豫,二静晦,不为豫也,五乘刚,不敢豫也,若人得一固疾,虽不快于已,亦足以久其生者,有戒心也,是以终未亡而常存。
胡氏炳文曰:豫最易以溺人,六二柔中且正,能不终日而去之。六五阴柔不正,未免溺于豫矣!犹得不死者,“中未亡”也。人莫不生于忧患,而死于逸乐,以六五之中,仅得不死,然则初之“鸣”,三之“盱”,上之“冥”,其不中者,皆非生道矣。
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程传 昏冥于豫。至于终极,灾咎行及矣,其可长然乎,当速渝也。
集说 胡氏瑗曰:“何可长”者,言其悦豫过甚,至于情荡性冥而不知所止,是“何可长”如此乎,言能渝变,则可以无咎也:王氏申子曰:豫至于上极矣,极则不可以久,速渝可也。
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本义 雷藏泽中,随时休息。
程传 雷震于泽中,泽随震而动,为《随》之象。君子观象,以随时而动,随时之宜,万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君子昼则自强不息,及向昏晦,则入居于内,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随时,适其宜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