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藏 · 易经
御纂周易折中
58 万字 · 约 27 小时 26 分钟 · 49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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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必人君之势有所不足,然后谓之治壮。故治壮之道,不可以刚也。
集说 王氏安石曰:刚柔者所以立本,变通者所以趋时。方其趋时,则位正当而有咎凶,位不当而无悔者有矣。大壮之时,得中而处之以柔,能丧其很者也。
案 “位当”、“位不当”,《易》例多借爻位,以发明其德与时地之相当不相当也。
此“位不当”,不止谓以阴居阳,不任刚壮而已,盖谓四阳已过矣,则五所处非当壮之位也!于是而以柔中居之,故为“丧羊于易”。
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程传 非其处而处,故讲退不能。是其自处之不详慎也。“艰则吉”,柔遇艰难,又居壮终,自当变矣,变则得其分,过咎不长,乃吉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临》六三,《壮》上六,皆“无攸利”,皆曰“咎不长”。盖六三之忧,上六之艰,不贵无过而贵改过也。
俞氏琰曰:人之处事,以为易则不详审,以为艰则详审。向也既以不详审而致咎,令详审而不轻率,则其“咎不长也”。
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义 “昭”,明之也:程传 “昭”,明之也:传曰昭德塞违,昭其度也君子观“明出地上”而益明盛之象。而以自昭其明德,之蔽致知,昭明德于己也。明明德于天下,昭明德于外也,明明 集说 胡氏炳文曰:至健莫如天,君子以之“自强”,至明莫如日,君子以之“自昭”。
俞氏琰曰:“明德”,君子固有之德也;自昭者,自有此德而自明之也。人德本明,人欲蔽之,不能不少昏昧,其本然之明,固未尝息。知所以自明,则本然之明,如日之出地,而其昭著初无增损也。《大学》所谓“明明德”,所谓“自明”,与此同旨。
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本义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程传 无进无抑,唯独行正道也。宽裕则无咎者,始欲进而未当位故也。君子之于进退,或迟或速,唯义所当,未尝不裕也。圣人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故特云初六裕则无咎者,始进未受命当职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时,亦容有为之兆者。
集说 刘氏曰:君子之于正,不可以人之不见知而改其度。
张氏振渊曰:“独行正”,是原所以见摧之故。大凡君子处世,枉己易合,直道难容,唯正所以见摧,然安可因摧而自失其正,正与爻互相发明。
案 “未受命”,与《临》九二同。《临》、《晋》皆君子道长向用之卦也,然君子无急于乘势趋时之意,当其临也,至诚感物,如忘其势,当其进也,守道优游,若将终身然,故一则曰“未顺命”,一则曰“未受命”。
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程传 “受兹介福,以中正”之道也,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况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
集说 杨氏时曰:六二以柔顺处乎众阴,而独无应,是不见知也,故“晋如愁如”,然居中守正,素位而行,鬼神其福之矣。《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此之谓也。
何氏楷曰:《尔雅》云:“父之妣为王母。”《小过》六二遇妣,即此言“王母”,二五德同位应,二受“介福”,以其履中得正也。
众允之,志上行也。
程传 “上行”,上顺丽于大明也。上从大明之君,众志之所同也。
集说 李氏过曰:初之“罔孚”,众未允也;二之“愁如”,犹有悔也;三德孚于众,进得所愿而“悔亡”也。
鼬鼠贞厉,位不当也。
程传 贤者以正德宜在高位,不正而处高位,则为非据,贪而惧失则畏人,固处其地,危可知也。
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程传 以大明之德,得下之附,推诚委任,则可以成天下之大功,是往而有福庆也。
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程传 “维用伐邑”,既得“吉”而“无咎”,复云“贞吝”者,其道未光大也。以正理言之,尤可吝也,夫道既光大,则无不中正,安有过也。今以过刚自治,虽有功矣,然其道未光大,故亦可吝,圣人言尽善之道。
案 “道未光”,乃推原所以伐邑之故。盖进之极,则于道必未光也,如势位重,则有居成功之嫌,爵禄羁,则失独行愿之志,故必克治其私,然后高而不危,免于亢悔也。《夬》五之“中未光”同。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程传 明所以照,君子无所不照,然用明之过,则伤于察,太察则尽事而无含弘之度,故君子观“明入地中”之象,于“莅众”也,不极其明察而“用晦”,然后能容物和众,众亲而安。是用晦乃所以为明也。若自任其明,无所不察,则己不胜其忿疾,而无宽厚含容之德,人情睽疑而不安,失莅众之道,适所以为不明也,古之圣人设前旒屏树者,不欲明之尽乎隐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冕旒垂目,黄主纩塞耳,无为清净,民化不欺,若运其聪明,显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纲,奸诈愈生。岂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
张子曰;不任察而不失其治也。
林氏希元曰:“用晦而明”,不是以晦为明,亦不是晦其明。盖虽明而用晦,虽用晦而明也。“用晦而明”,只是不尽用其明,盖尽用其明,则伤于太察,而无含弘之道,唯明而用晦,则既不汶汶而暗,亦不察察而明,虽无所不照,而有不尽照者,此古先帝王所以莅众之术也。
何氏楷曰:晦其明,谓藏明于晦;晦而明,谓生明于晦。意实相发。
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本义 唯义所在不食可也。
程传 君子遯藏而困穷,义当然也。唯义之当然,故安处而无闷,虽不食可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义所不食,则于飞攸往,义所当行亦明矣,去之可不速乎,此伯夷太公之事。
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程传 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顺处而有法则也。“则”,谓中正之道。能顺而得中正,所以处明伤之时,而能保其吉也。
王氏申子曰:以柔顺处之而不失其中正之则,昔者文王用明夷之道,其如是乎。
南狞之志,乃大得也。
程传 夫以下之明,除上之暗,其志在去害而已,如商周之汤武,岂有意于利天下乎。“得其大首”,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志苟不然,乃悖乱之事也。
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程传 “入于左腹”,谓以邪僻之道,入于君而得其心意也,得其心,所以终不悟也。
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程传 箕子晦藏,不失其贞固,虽遭患难,其明自存,不可灭息也。若逼祸患,遂失其所守,则是亡其明,乃灭息也。古之人,如扬雄者是也。
集说 苏氏轼曰:六五之于上六,正之则势不敌,救之则力不能,去之则义不可,此最难处者也,如箕子而后可,箕子之处于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也”。
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本义 “照四国”,以位言。
程传 “初登于天”,居高而明,则当照及四方也,乃被伤而昏暗,是“后人于地”,火明之道也。“失则”,失其道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则”者,不可逾之理,失则所以为纣,顺则所以为文王。
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本义 身修则家治矣。
程传 正家之本,在正其身。正身之道,一言一动,不可易也,君子观风自火出之象,知事之由内而出,故所言必有物,所行必有恒也。“物”,谓事实。“恒”,谓常度法则也。德业之著于外,由言行之谨于内也,言慎行修,则身正而家治矣。
集说 孔氏颖达曰:“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无择言。行必有常,即身无择行,正家之义,修于近小,言之与行,君子枢机,出身加人,发迩化远,故举言行以为之诫。
杨氏时曰:言忠信则有物,行笃敬则有常。
胡氏炳文曰:风自火出,一家之化,自吾言行出,皆由内及外,自然薰蒸而咸者也。
俞氏琰曰:齐家之道,自修身始,此风自火出,所以为《家人》之象也。君子知风之自,于是齐家以修身为本,而修身以言行为先,言必有物而无妄,行必有恒而不改。
“物”,谓事实,言而诚实则有物,不诚实,则无物也。“恒”,谓常度,行而常久则有恒,不常久,则无恒也。
本义 志未变而豫防之。
程传 闲之于始,家人志意未变动之前也。正志未流散,变动而闲之,则不伤恩,不失义,处家之善也,是以“悔亡”。志变而后治,则所伤多矣,乃有悔也。
集说 苏氏轼曰:忘闲焉则志变矣,及其未变而闲之,故“悔亡,”杨氏简曰:治家之道,当防闲其初,及其心志未变而闲之以礼,邪僻之意,无由而兴矣。
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程传 二以阴柔居中正,能顺从而卑巽者也,故为妇人之贞吉也。
案 六二六四之力顺同,顺者女之贞也,四位高,故曰顺在位,二位卑,故曰“顺以巽”。
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程传 虽“嗃嗃”于治家之道,未为甚失,若“妇子嘻嘻”,是无礼法,失家之节,家必乱矣。
集说 王氏弼曰:以阳处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家之长者也。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是以家人虽“嗃嗃悔厉”,犹得其道,“妇子嘻嘻”,乃失其节也。
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程传 以巽顺而居正,位正而巽顺,能保有其富者也,“富家”之“大吉”也。
集说 俞氏琰曰:《礼运》云,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岂以多财为吉哉,以顺居之,则满而不溢,可以保其家而长守其富,吉孰大焉。
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本义 程子曰:夫爱其内助,妇爱其刑家。
程传 “王假有家”之道者,非止能使之顺从而已,必致其心化诚合,夫爱其内助,妇爱其刑家,“交相爱”也。能如是者,文王之妃乎,若身修法立而家末化,未得为“假有家”之道也。
集说 郭氏雍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同大顺而无逆焉者,“交相爱”之义也。
龚氏焕曰:“交相爱”则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妇长幼,莫不相爱,非特夫妇而已也。
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本义 谓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则人畏服之矣。
程传 治家之道,以正身为本,故云“反身之谓”。爻辞谓治家当有威严,而夫子 集说 朱氏震曰:威非外求,反诸身而已,反身则正,正则诚,诚则不怒而威,后世不知所谓威严者正其身也,或不正而尚威怒,则父子相夷,愈不服矣,安得吉。
郭氏雍曰:《象》明“言有物而行有恒”,而此又言“反身之谓”者,家人之道,所以成始成终者,修身而已。
赵氏汝楳曰:爻于初言“闲”,三言“嗃嗃”,上言“威”。圣人虑后世以为威严有余,而亲睦不足,故特释之以“反身”。谓“威如”者,非严厉以为威。反求诸己而已。
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本义 二卦合体,而性不同。
程传 “上火下泽”,二物之性违异,所以为睽离之象。君子观睽异之象,于大同之中,而知所当异也。夫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盖于秉彝则同矣,于世俗之失则异也,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集说 荀氏爽曰:火性炎上,泽性润下,故曰睽也。大归虽同,小事当异,百官殊职,四民异业,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归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项氏安世曰:同象《兑》之“说”,异象《离》之“明”。
见恶人,以辟咎也。
程传 睽离之时,人情乖违,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恶人而拒绝之,则将众仇于君子,而祸咎至矣,故必见之,所以免避怨咎也,无怨咎,则有可合之道。
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本义 本其正应,非有邪也。
程传 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义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夫子特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未非此也,非必谓失道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处上下睽离之时,不得不委曲以求合,故曰“未失道”,言于正道未为失也。
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程传 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则不安,又在二阳之间,所以有如是艰厄,由“位不当也,无初有终”者,终必与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刚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离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终睽之理,故贤者顺理而安行,知者知几而固守。
集说 胡氏瑗曰:“无初有终,遇刚也”者,言初为上之见疑,然终则知己之诚而 案 爻有两喻,而《象传》偏举者,举其重者也,此举“见舆曳”,以乘刚也,《困》三举“据于蒺藜”,亦以乘刚也,《易》例乘刚之危最甚。
交孚无咎,志行也。
程传 初四皆阳刚君子,当睽乖之时,上下以至诚相交,协志同力,则其志可以行,不止无咎而已。卦辞但言“无咎”,夫子又从而明之,云可以行其志,救时之睽也,盖以君子阳刚之才,而至诚相辅,何所不能济也,唯有君子,则能行其志矣。
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程传 爻辞但言“厥宗噬肤”,则可以往而无咎,《象》复推明其义,言人君虽己才不足,若能信任贤铺,使以其道深入于己,则可以有为,是往而有福庆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二以五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虽曲而通诸道,“遇主于巷”,将以行道,非为邪也。五以二为宗而亲之,二五以中道相应,当睽之时,其间也,微而易合,如肤之柔,噬之则人,岂独“无咎”,又将“有庆”,二五阴阳正应,故其辞如此。
何氏楷曰:“厥宗”既“噬肤”矣,往则有相合之庆,盖决之也。
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程传 “雨”者,阴阳和也,始睽而能终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尽亡也,其始睽也,无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极而合,则皆亡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群疑亡”者,往与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见鬼”、“张弧”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群疑亡也”。
王氏安石曰:上九《睽》极有应而疑之,夫《睽》之极,则物有似是而非者,虽明犹疑,疑之已甚,则以无为有,无所不至,况于不明者乎,上九刚过中,用明而过者也,故其始不能无疑。
《朱子语类》云:诸爻立象,圣人必有所据,非是自撰,但今不可考耳。到孔子方不说象,如“见豕负涂”、“载鬼一车”之类,孔子只说“群疑亡也”,便见得上面许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到后人解说,便多牵强。
赵氏汝楳曰:怪力乱神,圣人所不语,而此卦言之甚详,故圣人断之曰“疑”。盖心疑则境见,心明则疑亡,知此者,志怪之书可焚,无鬼之论可熄。
王氏申子曰:孤生于睽,睽生于疑,今群疑既亡,则睽而合,合而和,所以吉也。
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程传 山之峻阻。上复有水,坎水为险陷之象,上下险阻,故为蹇也。君子观蹇难之象,而以“反身修德”,君子之遇艰阻,必反求诸己而益自修。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故遇艰蹇,必自省于身有失而致之乎,是反身也,有所未善,则改之。无歉于心,则加勉,乃自修其德也,君子修德以俟时而已。
《朱子语类》云:潘谦之书曰:《蹇》与《困》相似,“致命遂志”,“反身修德”亦一般,殊不知不然。《象》曰“泽无水,困”,处困之极,事无可为者,故只得“致命遂志”,若蹇则犹可进步,如山上之泉,曲折多艰阻,然犹可行,故教人以“反身修德”,只观“泽无水,困”,与“山上有水,蹇”二句,便全不同。
项氏安世曰:反身象艮之背,修德象坎之劳。
往蹇来誉,宜待也。
程传 方蹇之初,进则益蹇,时之未可进也,故宜见几而止,以待时可行而后行也。
诸爻皆蹇往而善来,然则无出蹇之义乎。曰:在蹇而往,则蹇也,蹇终则变矣,故上已有硕义。
集说 王氏申子曰:往而行险,不如居易以俟之为宜也。
龚氏焕曰:居止之初,去险尚远,见险而即止,《彖传》之所谓知也。
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本义 事虽不济,亦无可尤。
程传 虽艰厄于蹇时,然其志在济君难,虽未能成功,然终无过尤也,圣人取其志义而谓其“无尤”,所以劝忠荩也。
集说 侯氏行果曰:二上应于五,五在坎中,险而又险,志在匡弼,匪惜其躬,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辅君以此,“终无尤也”。
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程传 “内”,在下之阴也。方蹇之时,阴柔不能自立,故皆附于九三之阳而喜爱之。九之处三,在蹇为得其所也,处蹇而得下之心,可以求安,故以“来”为“反”,犹春秋之言归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内卦三爻,唯九三一阳,居二阴之上,是内之所恃,故云“内喜之也”。
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程传 四当蹇之时,居上位,不往而来,与下同志,固足以得众矣,又以阴居阴,为得其实,以诚实与下,故能连合而下之。二三亦各得其实,初以阴居下,亦其实也,当同患之时,相交以实其合可知,故来而连者,当位以实也,处蹇难,非诚实何以济,当位不曰正而曰实,上下之交,主于诚实,用各有其所也。
集说 荀氏爽曰:处正承阳,故曰“当位实也”。
沈氏该曰:四当位可进,而阴柔不能独济,来而承五,连于阳实,则得所辅也。
案 荀氏、沈氏、姜氏之说皆是,然如此,则当位两字,宜著。九五说,言当尊位者有实德也,如“敌刚也”之例。
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程传 “朋”者,其朋类也。五有中正之德,而二亦中正,虽大蹇之时,不失其守,蹇与蹇以相应助,是以其中正之节也。上下中正而弗济者,臣之才不足也。自古守节秉义,而才不足以济者,岂少乎,汉李固、王允,晋周岂页、王导之徒是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得位履中,不改其节,则同志者自远而来,故曰“朋来”。
案 《蹇》卦之义,在乎进止得宜,爻之往来,即进止也。九五虽不言往来,而传明其为“中节”,则进止之宜不失,可以济难而不至于犯难矣。裴度云,朝延处置得宜,有以服其心,其“中节”之谓乎。
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程传 上六应三而从五,志在内也。蹇既极而有助,是以硕而吉也。六以阴柔当蹇之极,密近刚阳中正之君,自然其志从附以来自济,故“利见大人”,谓从九五之贵也,所以云“从贵”,恐人不知大人为指五也。
集说 苏氏轼曰:内与贵,皆五之谓。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程传 天地解散而成雷雨,故“雷雨作”而为解也,与“明两”而作离语不同。“赦”,释之;“宥”,宽之。过失则赦之可也,罪恶而赦之,则非义也,故宽之而已。君子观雷雨作解之象,体其发育,则施恩仁,体其解散,则行宽释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赵氏汝楳曰: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泽,威中有泽,犹刑狱之有赦宥。
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程传 初四相应,是刚柔相际接也。刚柔相际,为得其宜,艰既解而处之,刚柔得宜,其“义无咎”也。
集说 苏氏渊曰:柔居解初,而承刚应刚,得刚柔交际之宜,难必解矣,故曰“义无咎也”。
案 初本以居最内最后得来复之义,故无咎,孔子恐人谓其一无所为也,故以从阳补其义,在后之例,与《遯》初同。
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程传 所谓“贞吉”者,得其中道也。除去邪恶,使其中直之道得行,乃正而吉也。
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程传 负荷之人,而且乘载,为可丑恶也,处非其据,德不称其器,则寇戎之致,乃己招取,将谁咎乎?圣人又于《系辞》明其致寇之道,谓作《易》者其知盗乎!盗者乘衅而至,苟无衅隙,则盗安能犯?“负者小人之事,乘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非其所能安也,故盗乘衅而夺之,小人而居君子之位,非其所能堪也,故满假而陵慢其上,侵暴其下,盗则乘其过恶而伐之矣。“伐”者,声其罪也,“盗”,横暴而至者也,货财而轻慢其藏,是教诲乎盗使取之也!女子而夭冶其容,是教海淫者使暴之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是招盗使夺之也,皆自取之之谓也。
集说 雷氏思曰:“负且乘”,小人自以为荣,而君子所耻,故“可丑”,寇小则为盗,大则为戎,任使非人,则变解而蹇,天下起戎矣。
案 雷氏说,极得此《传》及《系传》之意,此《传》所谓致戎,《系传》所谓“盗斯伐之”,皆谓有国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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