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藏 · 正统道藏洞神部 / 玉诀类
道德真经广圣义
28 万字 · 约 13 小时 12 分钟 · 34 / 35
道藏 · 正统道藏洞神部 / 玉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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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善应也。
义曰:天无言而四时行地,无言而万物生,得时而兴,感物而应,此自然之理也。《西升经》曰:为善,善气至;为恶,恶气至。自然之势,影响不差也。福善祸淫者,《尚书□汤诸》 曰福善祸淫,言国之政教,人之所修有善有恶,善者天福之,恶者天祸之。天降谴以告之,谪见以警之,而不寤者,祸乃及之。此吉凶所应,人所召也。
不召而自来,
注:天道不乃物使从己,物不能违,自来顺天尔。
疏:凡物之来,皆由命召。今天不召於物,而使从已,而万物自来而顺之,则负阴抱阳,春生夏长,皆非召而来也。
义曰:《春秋左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为恶召祸,为善致福,理之常也。今言天道不言而自应,不召而自来,言万物自顺於天也。负阴抱阳者,此经第五章之词也。
繟然而善谋。
注:天道玄远,繟然宽大,垂象示变,人可则之,故云善谋也。
义曰:天道运四时,垂历象,循环顺气以示於人,历象不愆其常,四时不爽其应,寒暑晦明,罔有差忒。此宽缓而善谋。繟,宽大也,缓也。谋,度也。历,数也。象,法也。变星辰,差忒也。天以运度之数,垂文之象,显示於人,圣人则天象而立教化。故《礼经序》曰昔在唐尧,历象日月,敬授人时是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注:天之网罗虽恢恢疏远,刑淫赏善毫分不失。
疏:恢恢,宽大也。此覆释上天道等义也。天道网罗虽复宽大,而且远,赏善罚恶不失分毫也。
义曰:古人结绳为网为罗,以捕飞走之物。网取其笼罩,广大之义也。天道以吉凶之应、阴阳之数、善恶之报以平笼万物,物在其中,无所逃隐。为善善报之,为恶恶酬之,故谓之天网。天道无伤於物,是故网罗笼罩,掩获於物乎。此约体为喻尔。夫天以气禀之於物,物则受气於天,生形於地,是则天地为万物之本。物之善恶生死,皆受命於天,天无网罗机械以制於物,但恢恢广远,无不包容。飞行动植,风云气象,阴阳寒暑,昼夜生死,皆在包罗之内,无所逃失。故若网之所龙尔。其气之所应,时之所推,历数昭然,不差毫末。毫者,毛之细者也。分者,数之微者也。天网所罗,微细无隐矣。
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疏:前章明勇敢於有为,自成杀身之咎。此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诛。首五句陈戒用刑。次一句指明司杀。后四句举用刑代杀,必有愆咎。○义曰:夫赏善以德,罚恶以刑,犹寒暑以无私,譬阴阳之必应,此天之道也。人君无为御极,民知自劝之方,有道修身,天锡无疆之寿,各安素分,必享大年,在乎畏慎於心,戒惧於祸,不触陷身之网,岂罹司杀之殃。於国则宽宥用刑,哀矜察狱,不施代杀之法,必无伤平之非,不行代斲之权,必无伤和之怨。然后去厚敛有为之事,循不争勇退之规,以继前后章之大旨,福於人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注:纵放情欲,动之死地,习以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诛杀恐惧之乎?
疏:言人不能守道清静,而放纵情欲,动之死地,积习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为化而教导之,奈何更以刑法诛杀而恐惧之?
义曰:人君虽悬象顺天,垂法御极,在於开物成务,用道教人。若民侮法乱常,冒刑于禁,自投于网,不慎其身,亦当悟之以革虑洗心,舍恶从善,使其悛省,许以自新,不当遽用五刑,不开三面。此恐失於慈恕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注:若使代人皆从清静之化,不敢溺情纵欲,常畏於死。而有独为奇诈者,假令吾势得执杀此奇诈之人,孰敢即杀?故下文云。
疏:此明人君化以无为,而人皆少欲,各全其生,常畏於死。而独有为於奇诈不善之行者,适令吾势得执而杀之,亦谁敢即杀?所以不杀为自有天网司杀之也。故下文云。
义曰:既以慈恕教人,人知其教,馑身畏法,洁行修生,尽祛欲情,俱畏於死。而或独有肆怀从欲,干法犯刑,人君亦当戒以自新,使之悔过,而开道之。若之若迷而不返者,亦不遽执而杀之,以俟天之司杀。此所以示其善诱也。
常有司杀者杀。
注:如此奇诈之人,天网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杀者杀之。
疏:司,主也。天鉴孔明,无所不察。奇诈之人不得其死,是有天之司杀者杀之矣。
义曰:天之养人也厚矣,爱人也至矣。南宫丹箓赏善而司生,北宫黑簿纪过而主死。天地万神司察善恶,以惩以劝,俾其革恶而迁善也。故有功者延年,有罪者夺算,毫分无失,如阳官之考校焉。天有司命四司之星,在虚危之间、人星之侧,以司於人。司命二星主人之功过、年寿赏夺,司禄二星主人之禄秩衣食,司危二星主人之憍佚不正,司非二星主人之邪忒多私。此四星者,《三元经》 所谓天之司杀也。纠察罪福,使世人知修善戒恶焉。人君以善教人,动怀慈恕。其独不善者,天之司杀当自杀之。言天之照鉴甚明,无有不察。天网宽大,疏而不漏,违天反道,何逃其辜?孔,甚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注: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疏:言不善之人司杀自杀,人君若势得执杀而使杀之,是代杀者杀人,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义曰:设有不善之人,必俟天之所杀,人君执而便杀,是代天杀之权,下爽哀矜,上乖天理,若拙夫代大匠斲木,所失当如下文。
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拙夫代斲,岂但伤材,亦自伤其手。人君任刑,代彼司杀,岂唯残害百姓,抑亦自丧天和。
疏:大匠斲木,动合方圆。拙夫代之,必失绳约,恶得不损其材而伤其手乎?天网不失神理昭明。人君任刑,代彼司杀,恶得不害其人而丧天和乎?奈何以死惧之,斯之谓也。
义曰:大匠之巧也,运斤成风,所斲无失。拙夫代斲,材手俱伤,亦犹人君执得不善之人,轻肆刑杀,虽云用钺,实虑伤和。故首文之意,有不畏死者,当开之以善,教之以道,岂得以死而惧之乎?《尚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是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七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八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疏:前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谏。此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为弊。夫唯下结叹令其贵生。○义曰:致理者何?道德为本,任道则无为澄静,用德则有裕和宁,素一台而不为,惜十家而属念。以俭以约,俗人阜丰,奈何聚饮无厌,诛求莫已,男力耕而腹歉,女勤织而身寒。若彼有为,使其轻死,一至於此,夫何痛哉?惟能不厚其生,各全其分,天和不丧,是曰贵生。示以柔弱坚强,俾体之而修励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注:天下之所以饥乏不足,以其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故尔。
疏:夫人,国之本也。若政烦赋重而人贫乏,则国本斯弊,弊则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是以令其饥乏尔。
义曰:立法垂宪,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税也输国之赋。什一之税,务在其轻。赋重则人贫,赋轻则人足。人足则国泰,人贫则国危。理在酌中,法无太酷,所以铸刑书而物怨,作兵赋而邦贫。齐侯以重敛致亡,田氏以厚施威霸。皎然在目,居之鉴焉。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注:天下之人所以难化者,以其君上之有为。有为则多杂,多杂则诈兴,是以难理。
疏:蠢尔苍生,资君以理。为理之本,谅在无为。故我无为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难理者,由君上之有为。有为则政烦而人扰,动生大伪,是以难理。
义曰:君之理人,本乎清静,不作无益之事,不兴无用之功,不矜威武之能,不尚淫奢之巧,无为自化,恬澹居先,则诈伪不生,祸乱不作。法作而人去之,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盟而人始疑。今其外施威武,有挽运之劳,内事淫奢,有诛求之苦,上有玉食繁华之厌,下有糟糠不足之悲。纲密令苛,求理难矣。
人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注:天下之人所以轻死者,以其违分求生太厚之故,是以轻死。
疏:人之所以轻入死地,丧其生者,皆以其违分求生,养生太厚,不顾刑网,以徇所求,是以轻死。
义曰:皇天育人,生有定分,降年有永有不求,必在养之得所,任以自然,但虚心则道臻,窒欲则心守泰定,然后发乎天光,则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於奉养,力以求生,或饵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鼓怒而伤其气,但营难得之货,或求过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於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鸟於火林之上,未念其寒;养鱼於沸鼎之中,本哀其冷。养之失理,及以伤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圣人欲去其厚而适其分,则道可得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注:自然之分足则生全。若过养其分,分过则生亡。故夫唯无以厚其生为者,是贤於矜贵其生也。
疏:夫生也有涯,安分则足。既不可违,亦不可加。若营生於至富之外,则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其生而生丧。故知夫无以生为忧者,是贤胜於矜贵其生之人。
义曰:禀生有分,赋命有常。守其分则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圣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贤士知微,自可任於天授。此所以戒人君,违分则国伤人弊,守文则物泰时康,顺道循常,斯为当矣。可谓贤於贵生,明於用道也。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疏:前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此章明有为则心欲,故丧和气之柔。初标生死之二徒。次举草木之两喻。结以强大处下,戒令必守和柔。○义曰:前以贤於贵生,不为过分之养。此乃资於用弱,可以保其和柔。明坚强不可以执持,谦下所宜於从事。兵强必为国害,木槁由其气衰。劝守冲和,戒为强大,示以张弓之喻,欲明举下抑高,此其旨也。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疏:人之生也,和气流行,百骸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气流散,四支以之坚强。言此者示柔弱坚强,为生死之戒。
义曰:人禀冲气,百骸以之和柔,百神卫於百关,六气行於六府。所贵者存神养气,体道怀柔。着生品於南宫,削死名於北府,延生久视,其在兹乎。如其神魄潜飞,冲和稍散,遽同草木,委化泥沙。失彼至柔,斯为痛矣。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疏:此举喻也。万物草木气聚而生,故枝叶敷荣而柔脆。气竭而死,则条干变衰而枯槁。前明有识,此举无情。无情者以气聚散为荣枯,有识者以道存亡为生死。
义曰:万物与人同资於道,道以运气,气以致和,虽有识无情肖形各异,生之与死禀受不殊,而道在则能生,道去则为死。故经冬之草,覆之可以延期;夭脆之年,修之何妨降永。所要服勤於炼饵,岂宜甘委於幽泉。违道强梁,可为之戒。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注:生之柔弱,和气全也。死之坚强,和气散也。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为强梁者亡身失性。
疏:此结前义也。言草木生则柔脆,死则坚强。知人为坚强之行者,是入死之徒;为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类。
义曰:圣人念彼强梁,重为戒训。举草木生死之喻,为人伦强弱之规。强梁为入死之阶,所宜授革。柔弱为出生之要,必务坚持,无旷精修,自投死地。
是以兵强则不胜,
注:见哀者胜,故知恃强者必败。
疏:此下转结前义也。用兵有言,以慈为主。故云恃强则败,欲明人恃强则死矣。
义曰:夫兴师问罪,薄伐御戎,先之以三令五申,教之以六技金版。既定前偏后伍,仍资地利人和,盖不获已而行,岂欲矜於剿戮?符坚百万、秦缪二崤,疋马不回,只轮莫返,此兵强侮敌,败也宜乎。
木强则共。
注: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疏: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义曰:木以本大居下,固其宜然。末大於本,固非其称。谚曰尾大不掉,国之所戒。赵氏以之倾晋,田氏以之易齐。子之致疑於燕,太叔见败於郑。岂非末大於本,臣强於君,守理非顺也。合手曰拱。昔桑谷生於殷朝,七日大拱。秦伯怒於奏叔,墓木拱矣。皆木大合拱之谓也。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疏:结上文木根本强大,则枝叶共生其上之义。欲明强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矣。
义曰:人以谦让能制猛毅之夫,枝惟纤柔遂居大本之上。所宜克崇谦静,深戒刚强。吞七国之赢秦,竟亡匕鬯;统千夫之盗跖,终丧形躯。然后止水莹心,清恬养性,处不争之地,居自得之乡。翥景乘风,斯可得矣。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疏:前章明有为则心欲,是丧和气之柔。此章明强梁必招损,故举天道之喻。初一句标天以申戒。次五句举喻以明天。又八句总合前义。是以下举圣德以结劝尔。○义曰:共木垂喻,以柔是而强,非张弓之道。盖抑高而举下,是则有余招损,亏盈益谦,终以慎静为基,不尚高强为胜。续以攻坚之理,益明显戒之文。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
注;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彰其用。
疏:此法喻双举也。夫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昭天德。张弓之法,其如下文。
义曰:夫苍旻在上,广覆原缺七字。虚无之气,指喻斯见,可明高下之规。盖以人道乖真,灭不足而为事,天道惟正,损有余而表均。所以举下抑高,类彼遏强抚弱,不居不恃,晦智韬贤,法喻双标。此其旨矣。天道远,人道迩者,子产语祀灶欲禳火之词也。且天道虽远而历象可观,将戒於人。举天道以为喻,盖欲世人遵仰上玄,稽考天意,禀而为戒,理在必行尔。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注:张弓如此,乃能命中。是犹天道亏盈益谦,欲令人君法天字人。故示举下抑高之道。
疏:夫弓之为用,当合材定体,弛张调利。高者抑之,下者举之者,为架箭之时准的也。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为发矢之时远近也。如此则能命中矣。天道亦然。日月寒暑一往一来,来者损其有余,往者与其不足,则成岁功矣。人君者当法於天道,抑强扶弱,损有利无,故举亏盈益谦,欲令称物平施尔。
义曰:天道玄微也,而阴阳自运,清浊皎分,寒暑晦明,靡差於晷度。纬候躔次,无爽於洪纤。大则橐钥万殊,牢笼海岳,细则推迁黍累,通贯毫牦。诚哉信哉,不紊不忒。其比喻也,以天道恶盈满,张弓之抑高,人道好谦和,若张弓之举下。欲使人挫减高亢,执守谦卑尔。夫为弓者必品乎木性,审以骍文,合轻重之宜,无偏邪之失。然后贞金镞矢,神胶拂弦,中则主皮,射无虚发。所谓举下抑高为准也。天道君德,上下相应,故当法天之用,如弓之法焉。人君所以振滞烛幽,兴灭继绝者,举下也;易强禁暴,挫锐摧凶者,抑高也。如此则赏刑允当,名器不愆,下无偏党之非,上叶太平之化矣。《周礼》弓人为弓,聚干、角、筋、胶、丝、漆六村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相干欲赤黑而阳声,射远者用势,射深者用直。相角欲青白而丰末,凡角秋杀者厚,春杀者薄,穉牛之角直而泽,老牛之角弥而碏。三色既具,戴者为良,则可以冬扸干,夏理筋,春液角,秋合丝、胶、漆,寒定体则张之不流。材美工巧,为之以时,谓之三均。均三谓之九和。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尽。於是控引有往来之体,迟速有安危之名。故有危弓安矢,安弓危矢焉。荆干燕角,材之美也。和弓垂矢,古之宝也。矢之法,凡矢人为矢,兵矢田矢,二前三后。三分其长而杀其一,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水之以辩阴阳,夹阴阳以设其比,夹其比以设其羽,三分其羽以设其刀。夹而摇之,视其丰杀之节,挠之视其鸿杀之称。茀矢三分,一前二后。杀矢七分,三前四后。前弱则勉,后弱则翔,中弱则纡,中强则扬,羽丰则迟,杀则躁。苛欲生而搏,材美工巧,虽疾风亦不之惮矣。弓矢之制,选材俟时,因工施巧,乃能命中,况於人乎?亏盈益谦者,《易》谦卦云天道亏盈而益谦,谓减损盈满,增益谦退,亦如日昃月亏,是抑高举下之义也。又称物平施,亦谦卦之词,言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物之先者亦得其施,多之与少皆得其益,亦云多者用谦以裒之,少者因谦以益之。谦之施与,皆不失平也。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注:天道平施,哀多益寡。人则违天,翻损不足也。
疏:此明人道不能同天损益,注云裒多益寡者,《易》谦卦之词也。
义曰:天道均平有余,必损不足,必与人道反此。灭不足而奉有余,所以富室饫其珍鲜,贫者歉其藜藿,则违於道矣。裒多益寡者,《易》谦卦之《象》:地中有山,谦,君子哀多益寡。裒,聚也。寡,少也。益,与也。多者得谦物更裒聚,弥益其多。寡者用谦物更进益,是谓均平之道。亦云裒,取也。减取多者,益於寡者,乃合举下抑高、亏盈益谦之义。理国和民之要,修身合道之规,此其特也。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惟有道者。
注:谁能以己之有余以奉天下之不足者乎?独有道者能也。
疏:孰,谁也。老君疾时不能同天道下济,以恤於人,光大其德,故举天道以劝云:谁能同天之道,损其有余以赒奉不足者乎?惟有道之君乃能然尔。
义曰:恤,赈救也。损,抑减也。赒,赡也。天道下济者,《易》谦卦象词也。世人所行,反於天道,减其不足奉彼有余,岂独害人,况乃违道,诛敛无已,冻馁莫哀。老君涣发圣言,愍其无告,曰孰能灭己有余恤人不足,顺天育物者,惟有道之君乎。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
注:圣人法天,称物均施,施平於物,而不恃其功。
疏:此引圣人以证上有道之义。恃犹矜恃也。圣人法天平施,德被於物,不见其功,故云不恃。
义曰:圣人圆通智慧,因物为心,犹天地之发生,不言其德,类阳和之煦妪,不恃其恩。虽不恃不处,而其道愈广矣。称物平施,已见上解也。
功成不处。
注:推功於物,不恃其成者,贤能也。
疏:圣人知功成而处,天必损之,故虽道洽寰区,功济天下,归美名於群材,而不处其功绩尔。
义曰:举圣人之德,况有道之君,皆以法道为顺天平施,泽及物而不恃功,配天而不居道德,巍巍与天并矣。
其不欲见贤。
注:圣人所以推功不处者,不欲令物见其贤能也。
疏:此结释不恃不处之意也。其不欲见贤者,圣人虽盛德内充,而嘉声外隐,所以不恃为、不处功者,正欲隐德晦名,不欲令物见其贤能尔。此亦损有余之意也。
义曰:大圣之德,冥合玄功,而内照应微,外混於物。盖恐德彰则慈爱立,慈着则功用存,将欲隐功行於已成,潜德化於不宰,符举下抑高之旨,契正言若反之文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八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九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天下柔弱章第七十八
疏:前章明强梁必招损,以示天道之喻。此章明柔弱则受益,故赞水德之能。初五句标水之胜功。次四句叹莫能行者。又五句证释前义。后一句转结上文。○义曰:前明圣人不恃不处之行。此举水德胜刚胜强之能。守柔弱则谦光,为强梁则屈抑,所以国君以含垢为大,立名以不祥为先,配圣德乃允叶厥中,闻俗耳则虽正若反,嗣以执契之理,更彰与善之方尔。
天下柔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疏:水之为性,善下不争,动静因时,方圆随器。故举天下之柔弱者,莫过於水矣。而攻坚强莫之能胜者,夫水虽柔而能穴石,石虽坚而不能损水。若以坚攻坚,则彼此而俱损,以水攻石,则石损而水全。故知攻坚伐强,无先水者,故云莫之能胜。
义曰:水之为用,其体至柔,其性善下。万川委输,百谷朝宗,霏湛露以浚虚,贯昭回而上汉。言其大也,古今注海而不盈。言其细也,毫末禀生而有润。故老君配之於道焉。三能不让,七德备周,包裹造化,贯穿形兆,处浊受污,随方任圆,此其至柔也。故物莫能伤焉。及其泛十洲,浮八极,沦藏日月,涵贮乾坤,陵谷由之而革迁,馄鹏托之而变化,摧山穴石,无所不能。此其至强也。故物莫能制焉。然而强柔相制,强者必损,亦由六欲缠性,三业萦身,结构日增,坚固难解。以至柔之道、至静之真销而解之,渐除坚执,久久行之,则廓然清净,虚室生白矣。此所谓至柔攻坚,莫之能胜也。
其无以易之。
注:以坚攻坚,故两坚俱损。以柔制强者,则强损柔全。故用攻坚者,无以易於水矣。
疏:夫水虽至柔,用攻坚强之物,无能易之者。岂不以其有不争之德,
而无守胜之心乎?理国修身,亦当如此。
义曰:不争处下,攻於坚强,万物之中无易於水。冲和之气,澹寂之心,攻除嗜欲,莫先於道。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