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藏 · 藏外
庄子集释
57 万字 · 约 27 小时 20 分钟 · 66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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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顿怀肃敬,用为有道,故谥灵也。
【校】(一)阙误引张君房本滥作槛。(二)亦字依覆宋本及王叔岷说改。
狶韦曰:“夫灵公也死,卜葬于故墓不吉,卜葬于沙丘而吉。掘之数仞,得石椁焉,洗而视之,有铭焉,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里(一)之。'夫灵公之为灵也久矣【一】,之二人何足以识之【二】!”
【一】【注】子,谓蒯瞶也。言不冯其子,灵公将夺女处也。夫物皆先有其命,故来事可知也。是以凡所为者,不得不为;凡所不为者,不可得为;而愚者以为之在己,不亦妄乎!
【释文】《故墓》一本作大墓。《沙丘》地名。《掘之》其月反,又其勿反。《数仞》所主反。《洗而》西礼反。《不冯》音凭。《其子灵公》郭读绝句。司马以其子字绝句,云:言子孙不足可凭,故使公得此处为冢也。◎家世父曰:郭象注,子谓蒯瞶,非也。石椁有铭,古之葬者谓子孙无能凭依以保其墓,灵公得而夺之。释文一本作夺而埋之,是也。《夺而里》而,汝也。里,居处也。一本作夺而埋之。《蒯》起怪反。《瞶》五怪反,蒯瞶,卫庄公名。《女处》音汝,下昌虑反。
【二】【注】徒识已然之见事耳,未知已然之出于自然也。
【疏】沙丘,地名也,在盟津河北。子,蒯瞶也。欲明人之名谥皆定于未兆,非关物情而有升降,故沙丘石椁先有其铭。岂冯蒯瞶,方能夺葬!(史)〔弢〕与常骞,讵能识邪!
【释文】《之见》贤遍反。
【校】(一)赵谏议本作埋。
少知问于大(一)公调【一】曰:“何谓丘里之言【二】?”
【一】【疏】智照狭劣,谓之少知。太,大也。公,正也。道德广大,公正无私,复能调顺群物,故谓之太公调。假设二人,以论道理。
【释文】《大公》音泰。下同。
【二】【疏】古者十家为丘,二十家为里。乡闾丘里,风俗不同,故假问答以辩之也。
【释文】《丘里之言》李云: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古者邻里井邑,士风不同,犹今乡曲各自有方俗,而物不齐同。◎卢文弨曰:旧士作土,今书内音义作士字,从之。
【校】(一)赵谏议本作太。下同。
大公调曰:“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也【一】,合异以为同,散同以为异。今指马之百体而不得马,而马系于前者,立其百体而谓之马也。【二】是故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大人合并而为公【三】。是以自外入者,有主而不执【四】;由中出者,有正而不距【五】。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六】;五官殊职,君不私,故国治【七】;文武大人不赐,故德备【八】;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九】。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一0】。时有终始,世有变化【一一】。祸福淳淳【一二】,至有所拂者而有所宜【一三】;自殉殊面【一四】,有所正者有所差【一五】。比于(太)〔大〕(一)泽,百材皆度【一六】;观于大山,木石同坛【一七】。此之谓丘里之言【一八】。”
【一】【疏】采其十姓,取其百名,合而论之,以为风俗也。
【释文】《十姓百名》一姓为十人,十姓为百名,则有异有同,故合散以定之。
【二】【疏】如采丘里之言以为风俗,斯合异以为同也;一人设教,随方顺物,斯散同以为异也。亦犹指马百体,头尾腰脊,无复是马,此散同以为异也;而系于前见有马,此合异以为同也。
【三】【注】无私于天下,则天下之风一也。
【疏】积土石以成丘山,聚细流以成江海,亦犹圣人无心,随物施教,故能并合八方,均一天下,华夷共履,遐迩无私。
【释文】《积卑》如字,又音婢。《合水》一本作合流。◎俞樾曰:水乃小字之误。卑高小大,相对为文。《合并而为公》合群小之称以为至公之一也。
【四】【疏】自,从也。谓圣人之教,从外以入,从中而出,随顺物情,故居主竟无所执也。
【五】【注】自外入者,大人之化也;由中出者,民物之性也。性各得正,故民无违心;化必至公,故主无所执。所以能合丘里而并天下,一万物而夷群异也。
【疏】由,亦从也。谓万物黔黎,各有正性,率心而出,禀受皇风,既合物情,故顺而不距。
【六】【注】殊气自有,故能常有,若本无之而由天赐,则有时而废。
【疏】赐,与也。夫春暄夏暑,秋凉冬寒,禀之自然,故岁叙成立,若由天与之,则有时而废矣。
【释文】《天不赐》赐,与也。
【七】【注】殊职自有其才,故任之耳,非私而与之。
【疏】五官,谓古者法五行置官也。春官秋官,各有司职,君王玄默,委任无私,故致宇内清夷,国家宁泰也。
【释文】《国治》直吏反。
【八】【注】文者自文,武者自武,非大人所赐也,若由赐而能,则有时而阙矣。岂唯文武,凡性皆然。
【疏】文相武将,量才授职,各任其能,非圣与也。无私于物,故道德圆备。
【九】【疏】夫群物不同,率性差异,或巢居穴处,走地飞空,而亭之毒之,咸能自济,物各得理,故无功也。
【一0】【注】名止于实,故无为;实各自为,故无不为。
【疏】功归于物,故为无为,不执此(无)〔为〕而无不为。
【一一】【注】故无心者斯顺。
【疏】时,谓四叙递代循环。世,谓人事迁贸不定。
【一二】【注】流行反复。
【疏】淳淳,流行貌。夫天时寒暑,流谢不常,人情祸福,何能久定!故老经云,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也。
【释文】《淳淳》如字。王云:流动流貌。◎卢文弨曰:两流字疑衍其一。《反复》芳服反。
【一三】【注】于此为戾,于彼或以为宜。
【疏】拂,戾也。夫物情向背,盖无定准,故于此乖戾者,或于彼为宜,是以达道之人不执逆顺也。
【释文】《所拂》扶弗反,戾也。又音弗,又音弼。
【一四】【注】各自信其所是,不能离也。
【疏】殉,逐也。面,向也。夫彼此是非,纷然固执,故各逐己见而所向不同也。
【释文】《自殉殊面》广雅云:面,向也。谓心各不同而自殉焉。殊向自殉,是非天隔,故有所正者亦有所差。《离也》力智反。
【一五】【注】正于此者,或差于彼。
【疏】于此为正定者,或于彼〔为〕差(耶)〔邪〕,此明物情颠倒,殊向而然也。◎家世父曰:祸福淳淳,任之以无心,虽有拂于人而自得所宜,自殉殊面,强之以异趣,名为正之而实已两差矣。
【一六】【注】无弃材也。
【疏】比,譬也。度,量也。夫广大皋泽,林籁极多,随材量用,必无弃掷。大人取物,其义亦然。
【释文】《比于大泽》本亦作宅。◎卢文弨曰:今书于作于。《百材皆度》度,居也。虽别区异所,〔同以〕(二)大泽为居;虽木石异端,同以大山为坛。此可以当丘里之言也。
【一七】【注】合异以为同也。
【疏】坛,基也。石有巨小,木有粗细,共聚大山而为基本,此合异以为同也。
【一八】【注】言于丘里,则天下可知。
【疏】总结前义也。
【校】(一)大字依世德堂本改。(二)同以二字依下句补。
少知曰:“然则谓之道,足乎【一】?”
【一】【疏】以道为名,名道于理,谓不足乎?欲明至道无名,故发斯问。
大公调曰:“不然。今计物之数,不止于万,而期曰万物者,以数之多者号而读之也。【一】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一)者也;道者为之公【二】。因其大以号而读之则可也【三】,已有之矣,乃将得比哉【四】!则若以斯辩,譬犹狗马,其不及远矣【五】。”
【一】【注】夫有数之物,犹不止于万,况无数之数,谓道而足耶!
【疏】期,限也。号,语也。夫有形之物,物乃无穷,今世人语之,限曰万物者,此举其大经为言也。亦犹虚道妙理,本自无名,据其功用,强名为道,名于理未足也。
【释文】《而读》李云:读,犹语也。
【二】【注】物得以通,通物无私,而强字之曰道。
【疏】天覆地载,阴阳生育,故形气之中最大者也。天道能通万物,亭毒苍生,施化无私,故谓之公也。
【释文】《强字》巨丈反。
【三】【注】所谓道可道也。
【疏】大通有物,生化群品,语其始本,实曰无名,因其功号,读亦可也。
【四】【注】名已有矣,故乃将无可得而比耶!
【疏】因其功用,已有道名,不得将此有名比于无名之理。以斯比拟,去之迢递。
【五】【注】今名之辩无,不及远矣,故谓道犹未足也;必在乎无名无言之域而后至焉,虽有名,故莫之比也。
【疏】夫独以狗马二兽语而相比者,非直大小有殊,亦乃贵贱斯别也。今以有名之道比无名之理者,非直粗妙不同,亦深浅斯异,故不及远也。
【校】(一)阙误引刘得一本大作广。
少知曰:“四方之内,六合之里,万物之所生恶起【一】?”
【一】【注】问此者,或谓道能生之。
【疏】六合之内,天地之间,万物动植,从何生起?少知发问,欲辩其原。
【释文】《恶起》音乌。
大公调曰:“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一】,欲恶去就于是桥起,雌雄片合于是庸有【二】。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三】。此名实之可纪,精微之可志也【四】。随序之相理,桥运之相使,穷则反,终则始。此物之所有【五】,言之所尽,知之所至,极物而已【六】。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七】,此议之所止【八】。”
【一】【注】言此皆其自尔,非无所生。
【疏】夫三光相照,二仪相盖,风雨相治,炎凉相代,春夏相生,秋冬相杀,岂关情虑,物理自然也。◎俞樾曰:盖当读为害。尔雅释言:盖,割裂也,释文曰:盖,舍人本作害。是盖害古字通。阴阳或相害,或相治,犹下句云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也。
【二】【注】凡此事故云为趋舍,近起于阴阳之相照,四时之相代也。
【疏】矫,起貌也。庸,常也。顺则就而欲,逆则恶而去。言物在阴阳造化之中,蕴斯情虑,开杜交合,以此为常也。
【释文】《欲恶》乌路反。《桥起》居表反。下同。又音羔。王云:高劲,言所起之劲疾也。《片合》音判,又如字。
【三】【疏】夫逢泰则安,遇否则危,危则为祸,安则为福,缓者为寿,急者为夭,散则为死,聚则为生。凡此数事,出乎造物相摩而成,其犹四叙变易迁贸,岂关情虑哉!
【四】【注】过此以往,至于自然。自然之故,谁知所以也!
【疏】志,记也。夫阴阳之内,天地之间,为实有名,故可纲可纪。假令精微,犹可言记,至于重玄妙理,超绝形名,故不可以言象求也。
【五】【注】皆物之所有,自然而然耳,非无能有之也。
【疏】夫四序循环,更相治理,五行运动,递相驱役,物极则反,终而复始。物之所有,理尽于斯。
【释文】《随序》谓变化相随,有次序也。序,或作原,一本作享。《桥运之相使》桥运,谓相桥代顿至,次序以相通理,桥运以相制使也。
【六】【注】物表无所复有,故言知不过极物也。
【疏】夫真理玄妙,绝于言知。若以言诠辩,运知思虑,适可极于有物而已,固未能造于玄玄之境。
【释文】《所复》扶又反。
【七】【注】废起皆自尔,无所原随也。
【八】【注】极于自尔,故无所议。
【疏】睹,见也。随,逐也。夫见道之人,玄悟之士,凝神物表,寂照环中,体万境皆玄,四生非有,岂复留情物物而推逐废起之所由乎!所谓(之)言语道断,议论休止者也。
少知曰:“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遍于其理【一】?”
【一】【注】季真曰,道莫为也。接子曰,道或使。或使者,有使物之功也。
【疏】季真接子,并齐之贤人,俱游稷下,故托二贤明于理。莫,无也。使,为也。季真以无为为道,接子谓道有(为)使物之功,各执一家,未为通论。今少知问此以定臧否,于素情妙理谁正谁偏者也。
【释文】《季真接子》李云:二贤人。◎俞樾曰:尚书微子篇殷其勿或乱正四方,多士篇时予乃或言,枚传并曰:或,有也。礼记祭义篇庶或飨之,孟子公孙丑篇夫既或治之,郑赵注并曰:或,有也。此云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或与莫为对文。莫,无也;或,有也。周易益上九,莫益之,或击之,亦以莫或相对。◎庆藩案接子,汉书古今人表作捷子。接捷字异而义同。尔雅接捷也,郭璞曰:捷,谓相接续也。(公羊春秋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接,僖三十年郑伯接卒,左谷皆作捷。)又案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索隐云:接子,古箸书者之名号。《孰遍》音遍,徐音篇。
大公调曰:“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虽有大知,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一】。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二】,或之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三】。或使则实【四】,莫为则虚【五】。有名有实,是物之居【六】;无名无实,在物之虚【七】。可言可意,言而愈疏【八】。未生不可忌,【九】已死不可徂(一)【一0】。死生非远也,理不可睹【一一】。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一二】。吾观之本,其往无穷;吾求之末,其来无止。无穷无止,言之无也,与物同理;【一三】或使莫为,言之本也,与物终始【一四】。道不可有,有不可无【一五】。道之为名,所假而行【一六】。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一七】?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一八】;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一九】。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二0】;非言非默,议有所(二)极【二一】。”
【一】【注】物有自然,非为之所能也。由斯而观,季真之言当也。
【疏】夫目见耳闻,鸡鸣狗吠,出乎造化,愚智同知。故虽大圣至知,不能用意测其所为,不能用言道其所以,自然鸣吠,岂道使之然!是知接子之言,于理未当。
【释文】《吠》符废反。《大知》音智。
【二】【注】皆不为而自尔。
【疏】假令精微之物无有伦绪,粗大之物不可围量,用此道理推而析之,未有一法非自然独化者也。
【三】【注】物有相使,亦皆自尔,故莫之为者,未为非物也。凡物云云,皆由莫为而过去(三)。
【疏】不合于道,故未免于物;各滞一边,故卒为过患也。
【四】【注】实自使之。
【疏】滞有(为)〔故〕也。
【五】【注】无使之也。
【疏】溺无故也。
【六】【注】指名实之所在。
【七】【注】物之所在,其实至虚。
【疏】夫情苟滞于有,则所在皆物也;情苟尚无,则所在皆虚也;是知有无在心,不在乎境。
【八】【注】故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后至焉。
【疏】夫可以言诠,可以意察者,去道弥疏远也。故当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后至焉。
【九】【注】突然自生,制不由我,我不能禁。
【一0】【注】忽然自死,吾不能违。
【疏】忌,禁也。阻,碍也。突然而生,不可禁忌,忽然而死,有何碍阻!唯当随变任化,所在而安。字亦有作沮者,怨也。处顺而死,故不怨丧也。
【释文】《不可徂》一本作阻。
【一一】【注】近在身中,犹莫见其自尔而欲忧之。
【疏】劳息聚散,近在一身,其理窈冥,愚人不见。
【一二】【注】此二者,世所至疑也。
【疏】有无二执,非达者之心,疑惑之人情偏,乃为议论之也。
【一三】【注】物理无穷,故知言无穷,然后与物同理也。
【疏】本,过去也。末,未来也。过去已往,生化无穷,莫测根原,焉可意致!假令盛谈无有,既其偏滞,未免于物,故与物同于一理也。
【一四】【注】恒不为而自使然也。
【疏】本,犹始。各执一边以为根本者,犹未免于本末也,故与有物同于始,斯离于物也。
【一五】【注】道故不能使有,而有者常自然也。
【疏】夫至道不绝,非有非无,故执有执无,二俱不可也。
【一六】【注】物所由而行,故假名之曰道。
【疏】道大无名,强名曰道,假此名教,(动)〔勤〕而行之也。
【一七】【注】举一隅便可知。
【疏】胡,何也。方,道也。或使莫为,未阶虚妙,斯乃俗中一物,偏曲之人,何足以造重玄,语乎大道?
【一八】【注】求道于言意之表则足。
【一九】【注】不能忘言而存意则不足。
【疏】足,圆遍也。不足,遍滞也。苟能忘言会理,故曰言未尝言,尽合玄道也。如其执言不能契理,既乖虚通之道,故尽是滞碍之物也。
【二0】【注】夫道物之极,常莫为而自尔,不在言与不言。
【疏】道物极处,非道非物,故言默不能尽载之。
【二一】【注】极于自尔,非言默而议(之)(四)也。
【疏】默非默,议非议,唯当索之于四句之外,而后造于众妙之门也。
【校】(一)赵谏议本徂作阻。(二)世德堂本有所作其有。(三)赵本去下有所字。(四)之字依世德堂本删。
卷九上杂篇外物第二十六 杂篇寓言第二十七
杂篇外物第二十六【一】
【一】【释文】以义名篇。
外物不可必【一】,故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二】。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三】。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四】。木与木相摩则然,金与火相守则流【五】。阴阳错行,则天地大絯,于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六】。有甚忧两陷而无所逃【七】,螴蜳不得成【八】,心若县于天地之间【九】,慰暋(一)沈屯【一0】,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一一】,众人焚和【一二】,月固不胜火【一三】,于是乎有僓然而道尽【一四】。
【一】【疏】域心执固,谓必然也。夫人间事物,参差万绪,惟安大顺,则所在虚通,若其逆物执情,必遭祸害。
【释文】《外物》王云:夫忘怀于我者,固无对于天下,然后外物无所用必焉。若乃有所执为者,谅亦无时而妙矣。◎卢文弨曰:宋本必作心。◎庆藩案文选嵇叔夜养生论注引司马云:物,事也。忠孝,内也,外事咸不信受也。释文阙。
【二】【注】善恶之所致,俱不可必也。
【疏】龙逢比干,外篇已解。箕子,殷纣之庶叔也,忠谏不从,惧纣之害,所以徉狂,亦终不免杀戮。恶来,纣之佞臣,毕志从纣,所以俱亡。
【三】【注】精诚之至。
【疏】碧,玉也。子胥苌弘,外篇己释。而言流江者,忠谏夫差,夫差杀之,取马皮作袋,为鸱鸟之形,盛伍员尸,浮之江水,故云流于江。苌弘遭谮,被放归蜀,自恨忠而遭谮,遂刳肠而死。蜀人感之,以匮盛其血,三年而化为碧玉,乃精诚之至也。
【释文】《而化为碧》吕氏春秋藏其血三年,化为碧玉。◎庆藩案太平御览八百九引司马云;苌弘忠而流,故其血不朽而化为碧。释文阙。
【四】【注】是以至人无心而应物,唯变所适。
【疏】孝己,殷高宗之子也。遭后母之难,忧苦而死。而曾参至孝,而父母憎之,常遭父母打,邻乎死地,故悲泣也。夫父子天性,君臣义重,而至忠至孝,尚有不爱不知,况乎世事万涂,而可必固者!唯当忘怀物我,适可全身远害。
【释文】《孝己》李云:殷高宗之太子。《曾参》李云:曾参至孝,为父所憎,尝见绝粮而后苏。
【五】【疏】夫木生火,火克金,五行之气,自然之理,故木摩木则火生,火守金则金烁。是以诚心执固而必于外物者,烁灭之败。◎俞樾曰:淮南子原道篇亦云两木相摩而然。然两木相摩,未见其然。下句云金与火相守则流,疑此句亦当作木与火。下文云,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又云,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众人焚和,月固不胜火。是此章多言火,益知此文之当为木与火矣。盖木金二物皆畏火,故举以为言,见火之为害大也。
【六】【注】所谓错行。
【疏】水中有火,电也。乃焚大槐,霹雳也。阴阳错乱,不顺五行,故雷霆击怒,惊骇万物。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