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藏 · 四库别集
乖崖集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12 分钟 · 1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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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据本集卷十进文字表,大中祥符三年(一○一○)前,真宗未曾见过咏之文字。
自益州还时,王禹偁赠诗庆贺。
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国初,西蜀初定,成都帅例不许将家行。蜀土轻剽,易为乱,中朝士大夫尤以险远不测为惮。张乖崖出守还,王元之以诗赠云:「先皇忧蜀辍枢臣,独冒干戈出劔门。万里辞家堪下泪,四年归阙似还魂。弟兄齿序元投分,儿女亲情又结婚。且喜相逢开口笑,甘陈功业不须论。」
按,王禹偁诗见《小畜集》卷十一,题为赠密直张谏议,除「干戈」作「兵戈」外,余俱同。是年,宋祁(九九八--一○六一)生(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上编卷七范镇撰宋祁神道碑)。
按,宋祁为撰张咏行状者。
咸平二年,己亥,公元九九九年,五十四岁。
正月,同知贡举。
宋状:咸平二年,知贡举,杜绝书谒,时称得人。
钱铭:咸平二年春,与故礼部尚书温公同知贡举。
长编卷四四咸平二年正月己丑:命礼部尚书温仲舒知贡举,御史中丞张咏、刑部郎中知制诰师颃同知贡举,刑部员外郎董龟玉、太常寺博士王涉同考试及封印卷首,仍当日入院。礼部贡院封印卷首自此始。
三月,取合格进士孙暨已下七十一人(宋会要选举一之七,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钱易以进士第二名及第,补濠州团练推官,二十四岁(《宋史》卷三一七本传,长编卷三三)。易,撰张咏墓志铭者。
四月,上书言事,从之。
长编卷四四咸平二年夏四月辛酉:御史中丞张咏上言:「请自今御史、京朝官使臣受诏推劾,不得求升殿取旨及诣中书咨禀。」从之。
是月,出知杭州,宽盐禁,明断子、婿争财事。
宋状:夏,改工部侍郎,知杭州。牧余杭也,遘民洊饥,方蜡不启,稻蟹无种,原田若艺,民挟盐利以冒公禁者日数百辈,公一切笞遣,不徇彝法。逻卒入启曰:「法乱如是,人将安禁?」公劳之曰:「余杭十万户,饥者七八,弗挟盐利,无复生意。若暴禁之,彼将圜视衡击,以扰居者,则为祸大矣。尔曹第忍之,俟其岁定,则太守复以三尺律从事矣。」是年虽歉,人无泛命者。富家子与婿分财不协,诣府廷辨。婿曰:「彼先子有治命:婿七子三。」因出遗札。子不能举其契。公索酒酹地曰:「彼父智人也。当死之日,子方冲孺,托养于婿,苟子有七分之约,则亦死于婿手矣。今当七分归子,三分归婿。」于是二人号恸,以为神明。
按,钱铭、韩碑、《宋史》与《东都事略》本传、长编卷四四、儒林公议卷上、《干道临安志》卷三等处所载略同。长编系之四月丙子。又宋君玉《国老谈苑》卷二载此事,略异。
在杭时,又智断兄弟分家事。
《青琐高议》卷一:尚书张公咏如杭州,有沈章讼兄彦约割家财不平,求公治之。公曰:「汝异居三年矣,前政何故不言也?」章曰:「尝以告前太守,反受罪。」公曰:「若然,汝之过明矣。」复挞而遣之。后半载,公因行香,四顾左右曰:「向讼兄沈章,居于何处?」左右对曰:「祇在此巷中。与其兄对门居。」公下马,召章家人并彦家人对立。谓彦曰:「汝弟讼汝,言汝治家掌财久矣,伊幼小,不知赀之多少,汝又分之不等。果均平乎,不平乎?」彦曰:「均平。」询章,曰:「不均。」公谓彦曰:「终不能灭章之口。兄之族,入于弟室;弟之族,入于兄室。更不得入室,实时对换。」人莫不服公之明断矣。
按,北宋大臣以此法处置分家财事者,非咏一人也。《东都事略》卷三二张齐贤传载,齐贤亦曾如此处置,事在咸平元年齐贤为相时,尚在咏前。
八月,为上官正之父作神道碑铭。
本集卷八大宋赠监门卫将军上官公神道碑铭:咸平二年八月四日,葬于开封府封丘县旧乡某原里也。
十月,免杭州中等户今岁丁身钱,旱故也(长编卷四五)。
十一月,合祭天地于圜丘。内外文武官加阶勋爵邑(长编卷四五)。
十二月,真宗离京师北巡(长编卷四五)。
咸平三年,庚子,公元一○○○年,五十五岁。
正月,益州戍卒起事,击杀益州钤辖符昭寿,逐知州牛冕等,据甲仗库,取兵器,推都虞候王均为首,建国号曰大蜀,改元化顺,署置官称,攻下汉州,攻绵州不克,直趋劔门,欲绝宋师南下之路,战败,还成都(长编卷四六,《宋史》卷六真宗一,宋会要兵十之十、十一。)
真宗驻大名府。随军的枢密副使、给事中宋湜病卒,年五十二(长编卷四六,《东都事略》卷三七与《宋史》卷二八七本传)。
真宗离大名府返京师,至德清军,始闻王均反,即以户部使、工部侍郎雷有终知益州,兼提举川、峡两路军马招安巡检捉贼转运公事,帅步骑八千往讨之(长编卷四六,《宋史》卷六真宗一)。二月,枢密使王显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长编卷四六)。显,咏岳父也。王均开成都城门,伪为遁状,雷有终等率兵入城,官军多分剽民财,部伍不肃,为王均击败,退驻汉州(长编卷四六,《宋史》卷二七八雷有终传、卷六真宗一)。
四月,右谏议大夫、知益州牛冕削籍,流儋州。咏曾曰其不能绥辑。
韩碑:初,公自蜀还也,诏以谏议大夫牛冕代公。公闻之,曰:「冕非抚御才,其能绥辑乎?」始踰年,果致神卫大校王均之乱。
按,长编卷四七亦载此事,系于四月牛冕贬逐时。
九月,王均领余众二万多人,自成都突围南下。十月,抵富顺监,为宋军围攻,王均自缢死(长编卷四七,《宋史》卷二七八雷有终传、卷六真宗一)。
十月,上贺西川贼平表。
本集卷九贺西川贼平表:十月三日,富顺监与贼相见,一合杀下军贼,斫到王均首级,掩杀招降到贼人草补人员共六千余人,其贼并已翦除静尽。
咸平四年,辛丑,公元一○○一年,五十六岁。
三月,诏分川、峡转运使为益、梓、利、夔四路(长编卷四八,《宋史》卷六真宗一)。五月,咏之儿女亲家王禹偁卒于蕲州,年四十八。六月,赠礼部尚书(《涑水记闻》卷三宋宋敏求王禹偁神道碑,宋苏颂《小畜外集》序)。
九月,知杭将岁满,杭州民滕超等诣阙,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下诏褒奖。上表谢之。
韩碑:岁将满,杭人诣阙请留,有诏褒其善政。
本集卷九杭州蒙恩奖谕谢表:今月十五日,进奏院递到诏书一道,为本州岛百姓滕超等举留臣,蒙恩特赐奖谕者。
《干道临安志》卷三牧守张咏:咸平四年九月辛卯,杭州民诣阙,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
诏奖咏,仍还其银。
咸平五年,壬寅,公元一○○二年,五十七岁。
八月,言指使殿直龚元有劳绩,请迁擢。诏令元勿复随咏。
长编卷五二咸平五年八月辛未:前知杭州、工部侍郎张咏言,指使殿直龚元稍有劳绩,请赐迁擢。元本兖州豪族,咏奏以自随,颇干预郡政。上素闻之,诏令勿复随咏。冬,知永兴军府事。
按,此据钱铭舆韩碑。然长编八月记事已曰「前知杭州张咏」,则自杭州离任当在八月前矣。在永兴,明断割牛舌事。
《国老谈苑》卷二:张咏镇永兴,有父老诉牛舌为人所割。咏询之:「尔于邻忤谁氏最隙?」诉者曰:「有甲氏尝贷粟于某家不遂,构怨之深。」咏遽遣去,戒云:「至家径解其牛货之。」父老如教。翌日,有百姓诉杀牛者。咏谓之曰:「尔割某氏牛舌以偿贷粟之怨,而反致讼耶?」其人遂伏罪而谓神明。
按,此事不明年月,姑系之知永兴之时。
咸平六年,癸卯,公元一○○三年,五十八岁。
三月,与林特详议陕西盐法。五月,从所议。
长编卷五四咸平六年三月辛亥:命判户部勾院、太常博士林特与知永兴军、工部侍郎张咏详议其事以闻。五月甲寅,度支使、陕西制置使、右谏议大夫梁鼎,坐改作非便,诏书切责,罢守本官。从张咏等议,解盐复许商贩如旧。
宋会要食货二三之二九:咸平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度支使、陕西制置使、右谏议大夫梁鼎罢使守本官。先是,鼎议盐法,公私大扰,储峙益空。乃命太常博士林特乘传与知永兴军张咏会议,咸请依旧通商。既从之,而鼎以前议非当,五月罢使职。
按,此事可参见《宋史》卷一八一食货下三盐。
四月,加刑部侍郎,充枢密直学士,知益州。
长编卷五四咸平六年四月:成都阙守,朝议难其人,上以工部侍郎、知永兴军张咏前在蜀为政明肃,勤于安集,远民便之。甲申,加咏刑部侍郎,充枢密直学士,知益州。民闻咏再至,皆鼓舞自庆。
韩碑:会益守马公知节徙延安,上以公前治蜀,长于安集,威惠在人,复以公为枢密直学士,迁刑部侍郎,知益州事。蜀民闻之,皆鼓舞相庆,如赤子久失父母而知复来鞠我也。公知民信己,易严以易,凡一令之下,人情无不慰惬,蜀部复大治。
《东斋记事》卷四:张尚书再任蜀,承甲午、庚子年后,户口凋丧久之,乃谕僧司,令作大会,集四路僧,以观民心与其登耗。是时荐更乱离,人家稍复生业,公大喜。
宋张镃《仕学规范》卷二三引张乖崖语录:时议欲差夫往支郡般草,乖崖公曰:「百姓经贼,疮口未合,如何役他?祇如彭、汉,去城往还四程,一夫担几束草,喂几匹马?」公遂于城西、北门外各剏一草场,买百姓生草秣马,马甚优足。复又百姓当饥之际,得钱买食,全活者颇众。至十月后方住。
宋真宗景德元年,甲辰,公元一○○四年,五十九岁。
二月,赐川峡至京驿递卒钱。诏川陕诸州戍兵,先以二年为限,其权管将校亦如之。先是,真宗曰:「劔外戍兵更代,已有定制,而将校或至五七年,此殊未安也。」故降此诏(长编卷五六)。
六月,尚书左丞陈恕卒,年五十九。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太平兴国二年进士。性公直,颇涉史传,多识典故,精于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干以私。前后掌利柄十余年,强力干事,胥吏畏服,有称职之誉。卒赠吏部尚书(长编卷五六,《宋史》卷二六七本传)。
闻恕卒,称其人难得,为诗哭之。
本集卷十二语录、《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公阅邸报,忽再言可惜许。门人李畋请问之,曰:「参政陈左丞恕无也。斯人难得,唯公唯正,为国家敛怨于身,斯人难得。」退为诗哭之。
本集卷二蜀中伤陈恕左丞:英贤去世世同悲,管葛才能更比谁。心尽西山离隐后,名喧深殿受恩时。谋猷不枉称人杰,精审真堪作吏师。谩就高原向东哭,路长天远岂能知。八月,以毕士安、寇准为相(长编卷五六,《宋史》卷七真宗二)。
闻准拜相,称其为真宰相,但不及学。
《后山谈丛》卷三,张公忠定守蜀,闻莱公大拜,曰:「寇准真宰相也。」又曰:「苍生无福。」幕下怪而问之,曰:「人千言而尽,准一言而尽,然仕太早,用太速,不及学尔。」
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谈丛,略有不同,记问者为「门人李畋」,咏语首句为「人千言而不尽者,准一言而尽」。
宋龚鼎臣《东原录》:张乖崖在蜀,闻寇莱公拜相,乃谓僚佐曰:「寇有宰相之器,然富贵早,读书少。」闰九月,契丹主与其母率军大举南下,宋朝中外震骇。寇准定议真宗亲征(长编卷五七)。
磔死盗贼之尤无状者,嘉靖西川。
宋状:及再任也,属六羸南牧,灵旗薄伐,公虑远夷为变,欲出奇以胜之,因取盗贼之尤无状者,磔死于市。凛然人望,遂臻靖嘉。
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丙戌:始,车驾北征,四方摇心,咏虑远夷乘隙为变,欲出奇以胜之,因取盗贼之尤无状者,磔死于市,众皆慑服,遂底嘉靖。
十二月,宋与契丹订立澶渊之盟(长编卷五八)。
《涑水记闻》卷五引富公云:张乖崖常言:「使寇公治蜀,未必如咏;至如澶渊一掷,咏不敢为也。」深叹服之。
初,蜀士知向学,而不乐仕宦。是年,敦勉蜀人张及、李畋、张逵就举,三人悉登科,士由是知劝。
《宋史》本传:初,蜀士知向学,而不乐仕宦。咏察郡人张及、李畋、张逵者皆有学行,为乡里所称,遂敦勉就举,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劝。
按,本传系此事于咏初治蜀时,误。据《宋朝事实类苑》卷五七引语录,实在景德元年,故附于年末。
《东斋记事》卷四:初,蜀人虽知向学而不乐仕宦,张公咏察其有闻于乡里者,得张及、李畋、张逵,屡召,与语民间事,往往廷入卧内,从容欵曲,故公于民情无不察者,三人佐之也。其后,三人皆荐于朝,俱为员外郎。而蜀人自此寖多仕宦也。
本集卷十二语录:公问李畋曰:「子同人中有善讲习者否?」畋以同门生刘式对。公遂辟充州学,主诸生,受业者五十余人。每休务日,就学置酒以劝劳之。自是蜀人不以千里为远,来学者甚众。
《宋朝事实类苑》卷五七引忠定公语录:蜀中士子,旧好古文,不事举业,迨十五年,无一预解名者。景德元年,李畋与同门生张及、张逵诣州请解,先于承引司通百姓名,下桑梓状,公判云:「入试一日前,陈桑梓二拜。」旁小注云:「不得喝。」畋与同人却就客次,具襕鞹,各贽事业十卷,启状一通。公坐厅,衣朝服轻履,客将着衫鞾,遣接事业。公遍阅启状,回报云:「承见示至业,未公试谢来。」寻差节度推官韦宿充试官,试官申乞差监试官,公判云:「知州亲监。」一日前,承引司复申桑梓状,公判云:「免桑梓,客将引上厅客礼。」及试日,公送牌印付通判厅,曰:「今为国家试举人,如有生事,则报来。」临试时,始问韦宿曰:「今日试何题目?」对曰:「试上善若水赋,秋风生桂枝诗。」公曰:「诗题陈熟,改试朝日莲诗。」次日又问曰:「今日试何论?」对曰:「试禹稷之功王者事业。」「州郡岂合问他?吾曾见州郡中策举人,问国家时务事,此亦非宜。乃改试文行孰先论。」公曰:「祇此亦可以见二三子于文行中所存之心也。」三人俱获解送,鹿鸣筵前三日,公率郡僚各赋送三秀才应举诗。公首唱五言古调诗,并序曰:「益部去帝乡四千里,平昔英俊,怠于进趁,况更贼乱之余,例乏资生之计,乡老之荐,声响久绝。今年,华阳邑大夫以三进士为请,试官诵其文,闾里称其行,又嘉其迹忘遐阔,心恋明圣,有以彰远人。既乂吾君,德泽流被于无穷也。近世取鹿呜之什,以飨贡士,斯筵之启,殆若是乎?举送官老不胜酒,亦醉且喜,因歌诗以将之。众君子辞学先鸣,请为赓歌之诗云。」公诗见本集。是岁,仍奏给三人驿券赴京。两川士子,目为盛事,方奋起家荣乡之志。
按,序见本集卷八,与此略同,诗见本集卷二,题为送张及三人赴举,诗曰:「才雄扬子云,古称蜀川秀。千载遗英声,三贤继其后。文章积学成,孝友亦天授。远郡得充庭,期将免固陋。」据《寰宇通志》卷六一成都府科甲,景德元年前的宋朝进士,仅有五人:宇文愚,太平兴国八年王世则榜进士;张贺、陈充,雍熙二年梁颢榜进士;尹臧、徐仕,咸平元年孙仅榜进士。雍熙二年至咸平元年,十二年间无中第者。
《渑水燕谈録》卷六:李畋渭卿,自号「谷子」,少师任奉古,博通经史,以著述为志,性静退,不乐仕进,士大夫多称之,为张乖崖所器。少日,一出庭试。后隐居永康军白沙山,后生从之学者甚众。任中正荐,乞赐处士之号,诏以为试校书郎。凌策又荐之,召授试怀宁主簿、国子监说书,改大理丞、知泉州惠安县。久之,以先所著未成,再乞国子监说书,以终其业。着孔子弟子传赞六十卷,上之,得知荣州。秩满,以国子博士致仕。畋撰道德经疏二十卷,张乖崖语录二卷,谷子三十卷,歌诗、杂文七十卷。年九十。
真宗遣入内内侍高班罗自宾到川传宣抚问兼奖谕张咏,上状谢之。遂建仙游阁,上下十四间,许士庶登览。
按,状见本集卷十一,参见《宋朝事实类苑》卷四四引忠定公语录、《青箱杂记》卷十。此事不得年月。考状曰「再任益州谢传宣抚问状」,又云「适值民安,仍加岁稔」,是当在秋后矣。姑系之今年末。
景德二年,乙巳,公元一○○五年,六十岁。
正月,上言请赐董忠义等时服。
长编卷五九景德二年正月乙卯:知益州张咏言:「羁縻保、霸二州刺史董忠义等,皆世袭,望赐时服。」上曰:「蛮陬首领,假以名秩,若援内地牧守之制,当赐锦袍,又恐夷人无厌,请求不已。」乃诏依维、茂知州例,岁赐紫衣锦袍。
入内高班王某至益州,知真宗还京,上表贺之。
按,贺表见本集卷九。贺表首言:「今月七日,入内高班王某至,伏审銮辂已于十九日却还京阙者。」据长编卷五八,真宗还京在景德元年十二月,故知「今月」乃二年正月也。二月,与转运使黄观同议造大铁钱事。
长编卷五九景德二年二月庚辰:先是,益、邛、嘉、眉等州岁铸钱五十余万贯,自李顺作乱,遂罢铸,民间钱益少,私以交子为市,奸弊百出,狱讼滋多。乃诏知益州张咏与转运使黄观同议,于嘉、邛二州铸景德大铁钱,如福州之制,每贯用铁三十斤,取二十五斤八两成,每钱直铜钱一,小铁钱十,相兼行用,民甚便之。
宋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十一谢涛神道陴:又别诏委公与益牧张公咏议造大铁钱。乃穷其利害,使盗铸息而物估平,蜀人于今便之。
六月,巡抚、屯田员外郎谢涛等至益州,奉传圣旨,奖谕咏,上表谢之。
韩碑:命谢涛巡抚于蜀,上遣涛谢公曰:「得卿在蜀,朕不复有西顾之忧。」因诏公与涛议铸景德大铁钱于嘉、邛州,一当小铁钱十,铜钱一,于今便之。
本集卷九益州谢传旨奖谕表:六月二十五日,巡抚、屯田员外郎谢涛等,奉传圣旨,奖谕臣:知卿为治极好,得卿在彼,朕无西顾之忧,庶事更切用心者。
按,谢表未言其年,然议铸大铁钱乃景德二年事,故知当为景德二年六月也。八月,益州将吏民庶举留之,诏褒之,上表谢之。
蜀中刻印《诫民集》。
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丙戌:西川转运使黄观言,益州将吏民庶举留知州张咏,诏褒之。每讯牒便文,久不得判,咏率尔署决,莫不允当。蜀中喜事者论次其词,总为《诫民集》,镂板传布。
宋状:每吏牍便文,久不得判,公率尔署决,人皆厌伏,罚既值罪,按无廋情。蜀中喜事者论次其词,总为《诫民集》,镂墨传布。
《宋史》本传:民有谍诉者,咏灼见情伪,立为判决,人皆厌服。好事者编集其辞,镂板传布。
按,本传系于初知蜀时,误。
《自警篇》:公每断事,有情轻法重、情重法轻者,必为判语,读以示之。蜀人镂版,谓之《戒民集》,大抵以敦风俗、笃孝义为本也。
按,此段记载,又见于《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注出《湘山野録》。而今本《湘山野録》无此条。本集卷九益州谢降诏书奖谕表:今得进奏院递到诏书一道,转运使黄观奏,据本州岛将吏、僧道、百姓等举留臣事,蒙恩特赐奖谕者。
命通理太常博士王好古、太子中允乞伏矩、节度推官韦宿从长参校,依旧本例,编为《许昌诗集》十卷,授鬻书者雕印行用。本月为之作序。
按,此据本集卷八《许昌诗集》序,该序末署「是年乙巳,秋八月」。北京图书馆藏明汲古阁本《许昌诗集》十卷,题唐薛能撰,存张咏序。袁本郡斋读书志卷四中别集类中,有「薛能集十卷」;解题云:唐薛能,字大拙,汾州人。会昌六年(八四六)登进士第;官至工部尚书,节度徐州,徙忠武,广明元年(八八○)大将周岌逐能,据城自称留后,因屠其家。
以下五事,均当在咏第二次治蜀时,年月不清,附于此。
宋彭乘《续墨客挥犀》卷三:张逸密学知成都,善待僧文鉴大师,蜀中民素所礼重。一日,文鉴谒张公,未及见,时华阳主簿张唐辅同俟于客次。唐辅欲搔发,方脱乌巾,睥睨文鉴,罩于其首。文鉴大怒喧呶。张公遽召,才就坐,即白曰:「某与此官人素不相熟,适来辄将幞头罩某头上。」张公问其故,唐辅对曰:「某方头痒,取下幞头,无处顿放,见大师头闲,遂且权少时。不意其怒也。」张公大笑而已。
《湘山野录》卷下:张尚书镇蜀时,承旨彭公乘始冠,欲持所业为贽,求文鉴大师者为之容。鉴曰:「请君遇旌麾游寺日,具襕鞹与文候之。老僧先为持文奉呈,果称爱,始可出拜。盖八座之性靡测。」一日果来,鉴以彭文呈之。公默览殆遍,无一语褒贬,都掷于地。彭公大沮。后将赴阙,临岐托鉴召彭至,语之曰:「向示盛编,心极爱叹,不欲形言者,子方少年,若老夫以一语奖借,必凌忽自惰,故掷地以奉激。他日子之官亦不减老夫,而益清近。留铁缗抄二百道为缣缃之助,勉之!」后果尽然。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