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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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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病之也。慰劳其罢病。

○慰劳,力报反,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

○解云:欲言其恶,还是善辞;欲言其善,实灭同姓,故执不知问。

曰:“师病矣。曷为病之?据师出皆罢病,曷为独劳此病也?非师之罪也。明君之使,重在君,因解非师自汲汲。

[疏]注“明君”至“在君”。

○解云:所以慰劳师之罢病者,明君之灭同姓,非师之罪,其重在于君也。

○注“因解非师自汲汲”。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辞故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诸儿,襄公也。无知,公子夷仲年之子,襄公从弟。

○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从,才用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据与高傒盟,讳不言公。

○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

○解云: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者是。

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据高傒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於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不月者,是时齐以无知之难,小白奔莒,子纠奔鲁,齐迎子纠欲立之,鲁不与而与之盟,齐为是更迎小白,然后乃伐齐,欲纳子纠,不能纳,故深讳使若信者也。不致者,鲁地也。子纠出奔不书者,本未命为嗣,贱,故不录之。

○为其,于伪反,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难,乃旦反。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

○解云:《公羊》之例,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经今不月,使若信者,谓若大信也。不谓月,非信辞也。

○注“不致者,鲁地也”。

○解云:正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文也。若然,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然则成是内邑而书致者,彼注云“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注“子纠”至“录之”。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书之故也。子纠出奔鲁,宜言来奔,而言出奔者,据齐言之,亦无伤矣。

夏,公伐齐,纳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据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不言伐。

○纳纠,《左氏》经亦作“纳子纠”。

[疏]“夏,公伐齐,纳纠”。

○解云:无子字者,与《左氏》经异。

○“纳者何”。

○解云: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

○“其言伐之何”。

○解云:案隐七年冬,“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云“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彼注云“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然则此传非问轻重两举而亦言之,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侵伐战围入灭,数者相对,是其轻重之名。今以纳问伐,直据纳接菑不言伐而巳,实非轻重两举,故得言之矣。

○注“据晋”至“言伐”。

○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

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伐者,非入国辞,故云尔。

[疏]注“伐者”至“云尔”。

○解云: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然则伐者,虽重於侵,仍非入国之义,是以此经兼举其伐,见不能纳矣。

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

○去国,起吕反,下“故去”同。

[疏]“纠者何”。

○解云:欲言已臣,纳於他国;欲言齐臣,文不继齐,故执不知问。

○注“据下”至“子纠”。解云:下经云“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传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彼注云“故以君薨称子其言之者,著其宜为君”,则下经言子见其贵,则知此经单言纠者,非当国之辞。既不作当国之辞,故今宜但去国言公子纠,见挈於鲁侯而巳,是以问其名不称公子。

君前臣名也。《春秋》别嫌明疑,嫌当为齐君,在鲁君前不为臣。礼,公子无去国道,臣异国义,故去公子,见臣於鲁也。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不月者,非纳篡辞。

○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至“国义”。

○解云:然则礼有三谏不从待放去者,其异姓之臣乎?公子者,同姓之臣,本无去国之义矣。

○注“纳不”至“可知”。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纳纠而不入,亦是不得意,而不言公至自伐齐者,谓此经既言“公伐齐,纳纠”,言伐者,不得意明矣,何劳致伐见不得意乎?故云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矣。

○注“犹遇弗遇例也”。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春秋》之内,亦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见得意者,正以经书亦有遇弗遇之文,则知书遇得意明矣,何劳致地以见之乎?则知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言遇,得意可知。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不遇”,不得意明矣,故云犹遇弗遇例也。

○注“不月”至“篡辞”。

○解云: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皆是也。今此亦书纳而不月者,子纠次正宜立,非篡故也。非篡而言纳者,纳者入辞。子纠不得国,鲁公之由,是以书伐纳,见其伐而不能纳,以刺鲁侯矣。

齐小白入于齐。曷为以国氏?据宋公子地自陈入于萧,氏公子也。

[疏]注“据宋”至“子也”。

○解云:即定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也。

当国也。当国,故先氏国也。不月者,移恶于鲁也。

[疏]注“不月”至“鲁也”。

○解云:正以大国篡例月,故言此矣。而言移恶于鲁者,正以小白成篡,实由鲁人不早送子纠故也。

其言入何?篡辞也。

[疏]“其言入何”。

○解云:据桓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不言入。今言入,故难之。不注言者,文不悉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至“襄公”。

○解云:隐三年传曰“过时而日,隐之也”,彼注云“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则襄公去年十一月见杀,至今年秋七月,整九月也,而书日葬之,明是痛贤君不得以时葬故也。而注不言之者,从可知省文也。其襄公之贤,见於上四年。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

○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据郎之战。

○注“据郎之战”。

○解云: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然则彼文师有成解,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伐败也。自夸大其伐而取败。

○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同。曷为伐败?据内不言败绩,曷为自夸大其伐而取败?复雠也。复雠以死败为荣,故录之。高齐襄,贤仇牧是也。

[疏]注“高齐襄”。

○解云:即上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传云“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者,是高齐侯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事矣。注“贤仇牧是也”者,即下十二年秋,“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云“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其不畏强御奈何”云云,“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是贤仇牧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义。

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据纳子纠公犹自行,即大夫当有名氏。

[疏]注“即大夫当有名氏”。

○解云:《公羊》之义,以大夫得见名氏,谓士为微,故言此。

公也。如上据知为公。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据讳与雠狩。

[疏]注“据讳与雠狩”。解云:即上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然则公与雠人狩,则以为不书而讳之。今乃复雠于齐,宜以为善,而反不与,故难之。

复雠者,在下也。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书败者,起讬义。战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疏]注“书败者,起讬义”。

○解云:《春秋》之例,内不言战,言战乃败。今乃经上文云“战于乾时”,即内败明矣。而又言“我师败绩”者,起讬以败为荣故也。

○注“战不”至“知例”。

○解云: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亦不得意,合致伐,而不致伐者,既有我师败绩之文,不得意明矣,故言可知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言取之何?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取,执齐庆封杀之言执也。

○夏,户雅反。

[疏]注“据楚”至“言取”。

○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是也。

○注“执齐”至“执也”。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是也。

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以下浚洙,知其胁也。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时小白得国,与鲍叔牙图国政,故鲍叔荐管仲、召忽曰:“使彼国得贤,己国之患也。”乃胁鲁使杀子纠,求管仲、召忽。鲁惶恐,杀子纠,归管仲,召忽死之,故深讳,使若齐自取杀之。

○邵忽,本文作“召”,上照反。恐,丘勇反。

[疏]注“以称”至“杀之”。

○解云:谓不言齐鲍叔取子纠杀之,而言齐人,则知一人之号,二国共有。一人之号既二国共有,则知齐、鲁皆有杀子纠之恶明矣,是以注者约之。

○注“时小白”至“取杀之”。

○解云:皆《世家》及《齐语》之事。

其称子纠何?据不立也。

[疏]注“据不立也”。解云:正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然则子纠者,嗣君之称,今竟不立,得言子纠,故难之。

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故以君薨称子某言之者,著其宜为君,明鲁为齐杀之,皆当坐弑君,因解上纳言纠,皆不为篡,所以理嫌疑也。月者,从未逾年君例。主书者,从齐取也。

○当坐,才卧反,后“当坐”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以君”至“言之”。

○解云:取三十二年传文。注“明鲁”至“弑君”。

○解云:鲁所以当坐弑君,即《穀梁传》云“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病矣”是。

○注“因解”至“嫌疑”。

○解云:此经若不言子纠,上纳言纠,有当国之嫌,后人疑其篡矣。今作嗣君之称,则知上经单言纠,作君前臣名之故也,故言所以理嫌疑也。

○注“月者,从未逾年君例”。

○解云:隐公四年春王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皆书日,即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獆”,宣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之属是也。今此子纠见弑而书月,故知从未逾年君例。若然,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传云“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弑未逾年君之号也”,所以不月者,彼注云“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若然,僖十年春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其逾年而不日者,彼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乡来所述,皆是外诸侯之例,若其内例,则异於此,是以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文十八年“十月,子卒”,皆是未逾年之君,而日或月者,彼自作三世之义。云云之说,已写于上。

○注“主书者,从齐取也”。

○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齐,但因见鲁之恶耳。

冬,浚洙。洙者何?水也。以言浚也。

○浚,思俊反,深也。洙,音珠,水名。

[疏]“洙者何”。

○解云:欲言城邑,而无营筑之文;欲言小水,更无比例,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浚也”。

○解云:正以与《尚书》“浚畎氵会”之文同,故知水名。

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据本非人功所为。

[疏]“浚之者何”。

○解云:正以洙是旧水,今始言浚,故执不知问。

○注“据本非人功所为”。

○解云:正言畎氵会之属,是人功为之故也。

畏齐也。洙在鲁北,齐所由来。曷为畏齐也。据伐败也。

[疏]注“据伐败也”。

○解云:即上传云“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注云“自夸大其伐而取败”是也。

辞杀子纠也。时鲁新见胁,畏齐,浚之,微弱耻甚,故讳使若辞不肯杀子纠也,齐自取杀之,畏齐怒,为备,亦所以起上胁也。

[疏]注“亦所以起上胁也”。

○解云:言今此畏齐者,由前被胁而杀子纠,因兹失操,遂深洙水矣。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勺,时灼反。

二月,公侵宋。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觕者曰侵,觕,粗也。将兵至竟,以过侵责之,服则引兵而去,用意尚粗。

○觕者,七奴反,又才古反。

[疏]“曷为或言侵,或言伐”。

○解云:即此文“公侵宋”,及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之属是。

○注“以过侵责之”。

○解云:以其犯过而侵责之。

精者曰伐,精,犹精密也。侵责之不服,推兵入竟,伐击之益深,用意稍精密。

[疏]注“侵责”至“益深”。

○解云:推,犹举也。言浅侵不服,则更举兵深入其竟,而伐击之,益深於前。

战不言伐,举战为重,黎战是也。合兵血刃曰战。围不言战,举围为重,楚子围郑是也。以兵守城曰围。入不言围,举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是也。得而不居曰入。灭不言入,举灭为重,齐灭莱是也。取其国曰灭。书其重者也。明当以重者罪之,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月者,属北败彊齐之兵,南侵彊宋,南北有难,复连祸於大国,故危之。

○数,所主反。属,音烛。

[疏]注“月者”至“危之”。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九年“夏,公伐齐”之属是也。今书月,故如此解。是以《穀梁传》曰“侵例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於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是也。

三月,宋人迁宿。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疏]“迁之者何”。

○解云:欲言其迁,不言于某;欲言不迁,经书迁宿,故执不知问。

○注“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解云:正以不言于某,知非实迁矣。

以地还之也。还,绕也。解上不通也。不通反为迁者,宋本欲迁宿君取其国,不知宿之不肯邪?宋逆诈邪?先绕取其地,使不得通四方,宿穷,从宋求迁,故得言迁。

[疏]注“宋逆诈邪”。

○解云:谓宋人逆虑其不服,预诈而还之。

○“宿穷从宋求迁”。

○解云:谓宿君服去矣。

子沈子曰:“不通者,盖因而臣之也”。以宋称人也,宿不得通四方,宿君迁,宋因臣有之,不复以兵攻取,故从国辞称人也。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书者,宋当坐灭人,宿不能死社稷,当绝也。主书者,从宋也。

○不复,扶又反。

[疏]注“故从国辞称人也”。

○解云:端拱取宿,不烦兵武,人人皆欲,故以国辞称人矣。

○注“月者”至“绝也”。

○解云:《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小国时者,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今此宿是小国,宋人迁之而反书月,故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也。其灭国书月,即下“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若然,案僖元年“夏,六月,邢迁於陈仪”,邢是小国而书月者,彼注云“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是也。

○注“主书者,从宋也”。

○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宋迁取王封,但因见宿君不死社稷之恶耳。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其言次于郎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

○败不言乘丘。

○乘,绳证反。

[疏]注“据齐”至“言次”。

○解云:即哀十一年“春,齐国书帅帅伐我”是也。

○注“败言乘丘”。

○解云:正以败言乘丘,反次在郎,於义似乖,故难之。

伐也。时伐鲁,故书次。郎,鲁地。伐则其言次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齐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也。此道本所以当言伐意也。齐与伐而不与战,伐兵得成,故当言伐也。

○齐与,音预,下及注同。

[疏]“齐与伐”至“言伐也”。

○解云:若齐本与宋共伐,而但不与战,故有书其伐耳。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彊,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彊内,且明臣子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折冲,之设反;下昌容反。

[疏]注“折冲当远”。

○解云:谓折服冲御之心当远也。

○注“至於近邑”。

○解云:即桓十年传云“郎者何?吾近邑”是也。

○注“且明”至“其恶”。《孝经》及襄十四年《左氏传》文也。言为臣子之法,宜行君父之义,顺君父之美,即此上注云“赖能速胜之”是也。若见君父之恶,当正而救之,即上注云“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是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荆者何?州名也。州谓九州: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

○莘,所巾反。雍,於用反。

[疏]“荆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由来未有;欲言非国,而败蔡师,故执不知问。

○注“州谓”至“梁雍”。

○解云:案《禹贡》“冀州既载”,郑注云“载之言事,事谓作徒设也。两河间曰冀州,不书其界者,时帝都之,使若广大然”;“济河惟兖州”,郑注云“兖州之界在此两河间”;“海岱惟青州”,郑注云“今青州界自海至岱。东岳曰岱山”;“海岱及淮惟徐州”,郑注云“徐州界又南至淮水”;“淮海惟杨州”,郑注云“杨州界自淮而南,至海以东也”;“荆及衡阳惟荆州”,郑注云“荆州界自荆山南,至衡山之南”;“荆河惟豫州”,郑注云“豫州界自荆山而北至河”;华阳黑水惟梁州”,郑注云“梁州界自华山之南,至于黑水也”;“黑水西河惟雍州”、郑注云“雍州界至黑水而东至西河也”。然则何氏此注九州之名及次第皆依《禹贡》之州界,不敢依《职方》与《尔雅》何者?正以《禹贡》为正典故也。案《尔雅?释地》云“两河间曰冀州”,李巡云“两河间其气性相近,故曰冀州。冀,近也”;“河南曰豫州”,孙氏、郭氏皆云“自东河至西河之南曰豫州”,李巡曰“河南其气著密,厥性安舒,故曰豫。豫,舒也”;“河西曰雝州”,李氏云“其气蔽壅,受性急凶,故曰雝。雝,壅塞也”;“汉南曰荆州”,“其气惨刚,禀性强梁,故曰荆。荆,强也”;“江南曰杨州”,李氏云“江南其气惨劲,厥性轻杨,故曰杨州也”,孙氏、郭氏曰“自江至南海也”;“济河间曰兖州”,李氏云“济河间其气专质,厥性信谨,故曰兖州。兖,信也”;“燕曰幽州”,李氏云“燕其意气要,厥性僄疾,故曰幽。幽,恶也”,孙氏、郭氏曰“自易水至北狄也”;“齐曰营州”,李氏曰“齐其气清舒,受性平均,故曰营。营,平也。今为青州”,孙氏、郭氏曰“自岱东至海”;“济东曰徐州”;李氏曰“济东至海,其气宽舒,禀性安徐。徐,舒也”,孙氏、郭氏曰“济东至海也”。然则《尔雅》九州有幽、营,无梁、青,盖是殷制,故与《禹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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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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