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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14 / 38

会员可开白话

停,以为数目之出入尚可核义;而法国署使覆称不许调停,并无他言。讵法国水师提督古尔贝正当商议之际,辄夺基隆海口;既违公例,又伤公道。是以本国嘱将此情布告贵国,想英廷公道为怀,必以为不平也』。

龎云:『如贵爵所言,是法国于议事之际竟侵地方,实与开战无异;而中国既有不平之心,故欲白于我国也』?

曾侯曰:『然。抑更有言者,法国既以侵夺为计,则他处恐难完善。若各国不于此时发一公论以遏之,窃恐祸延通商各口,扰累商务;中国不任其咎』。

龎云:『通商各口乃各国互市之区,商务攸关;吾意法人不致侵扰』。

曾侯曰:『侍郎所言,余深信之。然商民鉴于基隆之祸,咸怀疑惧,不敢出资市货;则西商受累实深。侍郎与本爵虽料法人必不侵及通商各埠,然焉得人人而告之』!

龎云:『贵爵所论甚是。余亦知商务受累之状也』。

曾侯曰:『以前所言,皆我国家训示之词。至本爵之私论,若据新报传说,是法国欲取地以为质也;余谓堂堂中国,如允赔款,尽可信其必偿,取质何益!即使有疑,必欲取质,不妨商诸中国而顺取之,断无似此鲁莽从事之理』

龎云:『诚然。就请贵爵将贵国训词复述一遍,以便志记而告尚书』。

曾侯曰:『大端有二:一为法国于商议之际辄取地方,中国国家以为有伤公道;布告贵国,以引持平之论。虽不强求贵国作何办法,然贵国苟有排解之法,其益良多。一为法国无端操戈,震惊华民不敢行商,已属扰累商务;日后倘有事故,既非中国之过,中国不任其咎』。

龎云:『余当转告尚书』。

曾侯曰:『此外,有香港交犯之事。上年商议之时,贵侍郎欲拟观审交犯约章,以期两有裨益。惟至今未见脱稿,尚乞留意与本爵及早议成』!

龎云:『甚是』!言毕而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四○(二一四八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呈英外部复以未知中法议约实情法取基隆未便评断照会译汉抄稿

八月十七日(一○、五),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六月二十二日,承准贵衙门二十一日电示:法提督孤拔乘会商之顷攫取基隆煤矿,恐泰西各国无此阴险办法;祈告外部,一评局外之理等因。本爵大臣即于是日申刻前往外部,与侍郎龎斯茀德面谈良久。比将问答节略,于二十五日抄稿咨呈察核在案。兹准英外部尚书伯爵葛兰斐尔公历八月十六日文称:『法人攻取基隆之事,是否近情,英国亦难言之。惟望中、法复和』等因照复前来。合将英外部来文一件译汉抄稿咨呈贵衙门,谨请察核。

照录英外部照会

为照会事。本月十二日贵爵大臣亲来本部,谈及贵爵大臣奉中国之命,向英国言明法国于议和之际攻取基隆,中国以为此事既不近情,又与各国向来办法相悖;欲向英国询明英国之见是否与中国之见相同,如果相同,即请英国言明所见。贵爵大臣又谈及中国更欲声明者,法人若夺取通商口岸,西洋贸易必受大损;中国办事未错,他国不能责问。中国现在华商恐惧,裹足不前,商务业经受损不浅各等因。本爵部堂查华、法启衅,英国为之深惜。然法人攻取基隆之时,华、法议约实在情形,英国既未详知;是以攻取基隆之事是否近情,英国亦难言之。惟查华、法议事未断,衅端尚可弥缝,大局或犹可保;英国深望华、法之复和也。相应照会贵爵大臣,请烦查照。须至照会者。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八月十六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四三(二一五七页)。

会办福建军务大臣张佩纶等函陈孤拔存殁尚未证实马江之役法实毁损三轮船两雷船

八月二十日(一○、八),会办大臣张佩纶等函称:

(七月)初三之战,孤拔存殁至今未有的音;初四、五等日,守厂兵丁及罗星塔差弁有见法船下旗者。查香港新闻,洋人稍确;一纸以为孤拔已死、一纸以为孤拔候兵,颇形矛盾。而露透电:『矣花利对比地伦说:「提督哥弼章程并未有改」』等语;习洋文者,又执此以为法水师提督易人之证。惟香港日报所云:『港民观者甚众,「加利臣拏」一船击伤孔洞甚多』;又云:『拖一破坏水雷船』。以港人言港事,所见确于所闻。七月初间,道员方勋以德船由粤运送军械来闽,前往料理;亲见英商坡律云:『其婿充法国雷兵,是日闻雷船被沉,往法船查询其婿消息;则击沉者别一雷船,其婿所管之雷船损而未沉,婿亦溺而未死。初三日,孤拔以十二兵、一带水人,在望台指挥;突一炮至,将带水人打死,兵亦死五人,孤拔右臂、右膝及胸均伤』。言次,作手势云:『可惜尚欠三分!不然,立死矣』。当时以其口说无据,不便率告;但将英副领事霍必澜、德水师副提督爹威士之说入电。今以洋报参观,除乌皮船名「牙剌士尔亚」一艘被焚外,孤拔自坐铁舰未曾入口;在口内所坐「翟士乔」(即前电所云焚坏之两艘,今又有一「加利臣拏」船云),是沙必台伤损,似指罗星塔沙堆之小台、小炮。是当日彼实毁两轮、一雷船,损一轮、一雷船;似彼律所说,不为无因。谨将香港洋文报二纸、露透报一纸译出,并原报寄呈公览。即请钧安。

照录抄单

七月二十三日,法国首相花利与新报主人言曰:『水师提督孤拔所筹之策,亦未尝改变』。又曰:『所言法国已明言开仗进攻中国一说,实无其事』云。又「尼西洛火」船上意大利之水手已于七月十四日释放,其它人亦准一并释放云。

抄译香港洋字新闻报,计开:

香港初十日新闻报纸:初三晚,接到福州电报云:『是日中国阵亡者千余人,法国失了三艘船;戈弼已打死』。中国官电报,由福州到香港。

上海十九日新闻纸云:香港十五日日报说:『有法船一艘名「家利臣拿」,于十四日由北到港。其时港民观者甚众,见其船被击伤,孔洞甚多。其孔最大者船边二个,其船中舢板无存,桅上已损,船旁已漏;该船是沙必炮台击伤而回。再有一兵船名「宋」,拖一破坏水雷船进港,该水雷船船上被击数孔。此二坏船,欲在港修理。惟中国人民在港者已禀明港督,切不可与他修整』云云。

上海十九日新闻纸:十六日英京电报云:『法军第二次动静:法提督戈弼候其新兵到时,即往台湾登岸札营,现欲先灭中国诸兵船』云云。法外部花利与比地伦说:『提督哥弼章程并未有改』;兼不肯认与中国有战书而开仗。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五○(二一六二页)。

【台湾文献丛刊第 种】《法军侵台档》 中 系据「中法越南交涉档」选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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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文馆译报法国政府以及法兵船动态

八月二十三日(一○、一一),同文馆译新报:

新报

八月初八日英文字林新报:伦敦六月二十四日美拉新报,内载由法报译出一则云:『今日法国会堂,首议东京之事。明日例应放假,然谅必续聚,俾克议成。是日议事大臣杜瓦等进以巧言,讥法之用兵有违中国议立津约之信义等语。闻者异之。然法国外部大臣费理云:「福禄诺曾谓李相允许节略所定撤兵之期,惟未敢擅自画押耳。华廷亦已洞悉此事原委,惟事关大局,故诿为不知也」。又谓:「迩与中国续定各节,殊难邀中国廷臣允行。或云曩时中国曾经允给八十兆佛郎;迨画押时,又为中国廷臣所阻,以致展限至六月十一日;嗣乃下令攻毁台湾炮台也」。但据费理本意,此则尚非开战,惟欲据地以为质耳。伊又云:「首相有所举动,必先由会堂议准;使会堂所议同意,实足令中国不敢轻视我也。如是,则可申我国之志而展我柄权、宏我利益。今会堂何不和衷共济,以播国威!应请会堂给以便宜行事之权,则首相谕饬水师,则中国无论何处要地据以为质。若会堂允此,则事必有成也多矣」。细译费理语意,盖驳议事大臣喇朗所论之非。因喇朗以为东京之事,与前法皇拿破伦第三在墨西哥之事同一劳而无功也。意谓法国会堂悉凭内阁之意,必致日后之事愈趋愈下,毫无利赖也。再费理所言,中有殊足令人反复深思者:盖云「此次远征,实为当今至大之举;冀拓疆宇,以荣国家」!斯言也,无非逞其舌锋而已。于今法国于东京一事,岂得谓之大举耶』(张德彝谨译)。

八月十一日上海新报录新加坡日报云:『现有大队法兵前来东土:闻有一法兵艘内载步兵三百七十八名,由孛来司脱抵新加坡前赴东京。又于七月二十三日,有法兵船一艘内载兵一千四百名、官员四十八名皆阿尔及利亚人,由奥兰抵新加坡。同日,又有一法兵船载搭客九十名、兵丁九百零九名,亦由孛来司脱抵新加坡。二船均在某码头装运煤斤后,即于当晚开往海防。又于七月二十四日,有法兵轮一艘载兵四百一十名抵新加坡;一经装足煤炭,随即驶赴海防。至各兵船之纵迹究竟开往何处,该日报亦未深悉;大约为补疾病死亡之缺耳。据新加坡人与法员谈次,闻尚有法兵船无数满载兵士前往东京;特未知该兵船等抵新加坡后,英国政府准其运煤否云云。观法兵来华之事,其机甚密,未能知其确数;大抵不外四万人而已』。

八月十二日上海新报录孛立司脱七月十六日电信云:『法提督孤拔意谓中、法之战,如法国不能迅速取胜,须调陆兵助阵;当由法廷派兵来华云』。

八月十三日上海新报又录德京七月初八日电音云:『法国某使臣于旋返德京时,私谒毕相云:「法廷实无决意占距福州、台湾之心,寄语欧洲诸国,不足忧惧也」』(徐广坤译)

八月十四日上海新报录福州八月十三日电信云:『于十二日有法国兵船六艘在福州口停泊,法国副水师提督李士卑已于十二日晚展轮他往;而正提督孤拔则于先一日已离福州云』(学生左庚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五二(二一六五页)。

同文馆译报中法和局难成法拟攻毁金牌炮台及驻兵马祖岛等事

八月二十六日(一○、一四),同文馆学生徐广坤、斌衡译新报:

照录新报

八月十六日上海新报录英京八月十四日电信云:『传闻中、法和局,难望有成;据法国各日报,咸谓刻下之事应以孤拔为政,有非皇华使臣所当置喙时也』。

八月十八日上海新报云:『闻说法国兵船在闽江受伤之数,较诸所报之数尤多。幸当时开花弹击中未曾炸裂;不然,定遭轰毁矣。闻有一船连中四弹,验弹内所装,悉系炭末无用之物;恐承办军火之人,定被严谴耳。又闻在马渚岛法水师中有受伤华人二十八名,现经法国医生调治云』。

又录香港日报:『接得八月初七日福州来信云:「有法国某船主被谴回国,因在金牌炮台时未将中国之炮毁坏故也。现在法人悬揣该处有八、九寸径之克虏伯炮五尊,其三尊设于右岸、二尊设于左岸。故近日每早法人遣船前往试探,诱其开炮,俾知安炮所在;并拟于初五日往毁之。然至今亦未见举动也」。西信又云:「昨有人报称有法兵船十一艘内载兵七千名在马渚岛停泊,即以此岛为屯札之所,以便购办食物兼可控制福州、基隆。大约俟将来在北京议和之后,非占据此岛,即在该处设关收闽江洋税;实于我辈大为不便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五八(二一七二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告法军在淡水登陆已被击退

八月二十六日(一○、一四),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现接到淡水关法税务司来电称:『本月二十日,法国兵八百人于淡水登岸,中国兵与之接仗得胜,法国兵伤者、死者约八十人;法兵即退回船」云云。专是布闻,即希鉴达。此候升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六○(二一七四页)。

出使大臣李凤苞函陈李傅相电令暂缓撤馆并由陈季同商福呢请法暂勿动兵

八月二十九日(一○、一七),出使大臣李凤苞函称:

顷巳刻奉到合肥相转传钧署电示:谢署使送订绝交书,仍索八十兆;不允,即离京,令孤酋尽力从事。又谢等请护照,朔日出京;电饬凤苞回德等谕。遵即饬属收拾行李,一面订见茹酋,并请护照。顷未初面告茹酋,以『谢已出京,中国亦即日撤馆;此系贵国先开兵、先绝交之据』。茹答曰:『谢系参赞,并非署使;今到上海巴使处等候中国允偿,或令孤拔多占数地作索偿之质,以望中国易允耳』。凤苞作色曰:『再言夺地作质,太觉轻视中国』!茹曰:『实因中国不易商量之故』。凤苞历数其层层无理、节节翻异;及『既奉旨撤兵,又就沪商议;而仍占地作质,一味恃蛮欺压,不听评断。试问更有何国,再能容忍』!茹无词可答,只云『中国先有错处;即观两月前总署告谢参赞以「北圻官兵不可让」一语,已可作为背约之据』。凤苞又与辩驳再四,遂辞别。茹送至门外,犹曰『望不久再见』!凤苞等正拟明日黎明登车赴德,适于申初奉合肥相电云:『俭字电、艳字电均转呈总署,应候请旨酌夺;电覆到后,再定行止』等因。遵查福呢于二十九晚来称:『先允恤银五十万两,即令巴得诺到津议商约并议未结之事,可从容商量;倘商约便宜,冀可不偿。请电商李中堂,以作末了之出路』等语。凤苞驳以『到此地步,何能允给。万一中国准给五十万两,亦须申明不提偿款』。福答曰:『此是茹相万难退步之故;俟中国电允,再徐图之』云云。今既撤使绝交,则须速令福呢请外部电令孤酋暂勿动兵,以静候请旨酌夺;否则,一面允给、一面又扰他口,必又堕其计中也。顷已令陈季同往商福呢矣。

专肃,敬叩钧安。

照录电信

六月二十五日致上海道电

有。下院议两日,虽有劝准他国调停,并有谓福呢误者;而三百五十人信从茹所为,允筹经费三十八兆,令向中国取押,逼照津约。不从者,仅百五十二人。明日散院。恐不日将扰各海口,乞即转总署、北洋并呈钦使。

二十六日陈季同致罗丰禄电

法以我万不克战,据地亦不为辱,必再逼乃偿。今议院允筹经费,恐将扰他口;似宜一怒安民,不再言和。倘欲和,则福请四十兆佛郎,尚可议减。

二十八日接李相电

勘。总署廿七日电,由南洋电到。巴使照复,语多无理;不听他国调处,势难再与理说。现已将情节布告各国,并照会美国谢其调处美意。奉旨撤曾、陈、许,无庸再与巴议。此后法廷有何动静,希电知。如果决裂,本署即电告阁下撤巴黎使馆,前赴德国可也。即转电丹崖云:『闻法运陆兵二千,并马骡□由越□,注意先在台湾。乞探示』!

同日致李相电

俭。法谓我万不敢战,四千人可扰七省;故议员准恫喝。虽我布告,仍玩视。今仅由越分兵六百;果开战,茹与总统俱不作主,须再集议员筹饷,调兵冬间方到。应请总署照会法使:倘再动,即开仗;一面密雇德兵官五十人赴华,法知之,必疑毕相暗助。虽停战,亦可作教练。乞速商总署!又两舰已雇之;雷弁及生匠应否先回?乞示!

三十日致李相电

艳。福云先恤五十万两;俟巴到津,从容商结。倘商约便宜,冀可不偿;但不先允免偿。应否告总署,乞酌!

同日接李相电

陷。俭电已转总署。两舰已雇雷弁生匠,应先回来。□未明晰,祈酌办!竹筠留江协防,暂不出洋。谢使仍索八十兆、限二日,否则出京;有绝意。

七月初一日接李相电

陷。顷总署电:谢署使送哀的美敦书,索八十兆;不允即离京,孤拔尽力从事。谢等请护照,朔日出京;希电嘱阁下即回德都云。闻法由越调到陆兵二千余,拟攻据台湾,兵船守海,断接济,台必危。巴黎调兵若干?仍随时探示!德兵官若由兄雇,恐外部阻以公法;德璀琳愿包办,何如?

同日接李相电

朔。艳电已转总署。福言自系茹意,应候请旨酌夺电复到后,再定行止。闻巴由沪上船,未知何往。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六五(二一七九页)。

出使大臣李凤苞函录呈与法外部及其它函电各件备核

八月二十九日(一○、一七),出使大臣李凤苞函称:

节次与外部茹酋面驳、函辩,卒难就范;竟于十五日强夺台北之基隆。近闻法兵既毁炮台后,旋即回船踞占海口,死者二人、伤者数人;迄无官兵前来修复炮台。茹酋且谓法国理足力强,自能索偿,不必美国主评论。昨下午第一次在下院宣告,竟谓夺中国之地,不为启衅;因中国与各国不同,惟先夺其地,乃可与商议等语。其狂悖欺侮,实堪发指。以他国处之,不待占地,即闻此等语,已可早兴问罪之师矣。今日下午下院将复议,明日上院定议;谅已无人挽回其事,势必允筹兵饷,一任其与我寻衅矣。凤苞所识议员虽代为争辩,终属无济。谨抄本月十三日以后外部来往各函,内有十九日致去一函,茹酋亦无词可答;兹并录其谢使报及米酋报,并呈钧览。茹酋所据以归咎于我者,惟此谢署使、米酋之报件耳。此外,另呈外部洋文黄书一册,以备查核。

专肃,敬叩钧安。

照录清折

六月十二日接李相电

福呢临行限期撤兵节略,我谓其挟制,不许。伊自将此条勾抹,并加花押为凭。英泰晤士报馆所言是实。昨令罗丰禄赴沪,将福原稿送巴阅。巴自知理屈,愿转圜;望再与茹力辩。至四月十七日草约二款,即行调回;可早、可迟,不得谓背约。公驳兵费不应给,极有劲。仍盼速复。

十四日接李相电

曾议无成,望告茹派巴使来津会商妥法;我即令德璀琳赴沪商请。

同日致李相电

法近颁黄书,内有谢使述总署文云:『华兵系遵谕不退,以俟详约』。因此,法报咸咎中国,并云有意拖延。今沪议无成,欲巴赴津;茹在乡,遵已函告。恐不加,不肯再议;总望早结为妥。倘六日后议院散,茹可任意妄为矣。

十五日致李中堂

前茹面允减至五十兆佛,已电呈,并电沪道;谅达总署。其时又允七、八年交清。顷茹函复,须偿款定后,派巴赴津议商约。今照赫德所许八十兆、十年交清办理,不能再少;但勿提贡献云云。前面允者,又不认矣;不知赫有无妄许。应如何答茹?乞即转示遵。

十六日罗丰禄致陈季同电(法文)

准汝将议院历次议论谅山事,电告三钦使。

十七日陈季同复罗丰禄电

二十一可议;然议员咸咎中国,恐迟结更吃亏。闻基隆被据,确否?

同日接李相电

五十兆已达,总署不允。赫议御防经费岁给百万、十年为期,更不能允。署已调赫回,德亦未去。曾前许■〈血阝〉五十万,奏日申饬。现停议三日,恐难速结。

十八辰罗丰禄致陈季同电

福禄呢捏续约字据在,岂假!乞剖其诬,免徒咎我。

同日罗丰禄致陈季同电

基安勿廑,新事望电。

同日陈季同致罗丰禄电

屡剖,福坚不认。乞将字据映印付沪报,并转禀李相。

同日接李相电

赫续请给四百万,亦未允。议院何日散?茹意若何?孤拔在闽未动,望确探示!

同日致李相电

福不认勾抹;茹云津约二款月余未办,即中国之咎。议院六天散。不偿恐难结,应备战。

十九日致李相电

茹来函:沪议不成,十五日已取基隆作质,以俟中国允偿云云。如何答?乞速请总署示!

同日接钧署电

顷何天爵云:上海美领事以请美评论告法领事,据复:因□故不允□□不知事指嘱本处电阁下,即刻见法外部,请法与中国公请美主详查情形,评断此事是否中国违约。美使仍电请美主评论云云。希阁下即告外部。如何答复?速电知!

同日接李相电

昨报台湾基隆炮台被法攻破;巴照会曾暂不取福州,索赔八十兆佛郎、分十年交,与茹意同。未知内意若何?为数太巨,此事恐无收。尊处有法调停否?

同日致李相电

福来云:倘肯允偿,请巴赴津定数并议商约,则茹可准办。先撤闽船,俟偿数定,交还基隆。苞揣系茹意,今不肯请人评论,别无办法。倘不备战,可否请允以保闽厂?乞速商总署!似不到五十兆佛。

二十日致李相电

苞知议院将议,昨又函剖非我咎,并托福请先退闽船。顷茹令福来云:已据基隆,人心稍靖;可先令孤拔退出闽口,以免启衅。八十兆亦可减,惟须我先允并非不愿津贴,即可妥定其数。又云茹颇知巴傲,愿径由苞与中堂或总署商。乞转!

二十一日致李相电

顷福密拟约稿,嘱译呈。一、津贴四十兆佛。二、全权画押后,即撤闽船;巴可到津议商约。三、先交十兆;且法兵到高平、谅山、保胜后,即还基隆。以上三款,如中国允,福可请法允。否则,难保和局。候即复云云。与昨词又异;然皆茹意。乞裁!

同日致钧署电

茹复云:钧署前告谢有「兵系奉谕不撤」一语,即系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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