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47 万字 · 约 22 小时 36 分钟 · 5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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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六月壬辰(二十日),法人陷基隆。诏集廷臣议和战。
乙未(二十三日),刘铭传复基隆。
秋七月丙午(初四日),法人袭马尾炮台及船厂,陆军击退之。
戊申(初六日),诏与法人宣战。杨昌浚赴福建督师。
癸丑(十一日),法人毁长门炮台。
丁巳(十五日),诏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副之,张佩纶以会办大臣兼署船政大臣。授曾国荃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戊辰(二十六日),以杨昌浚为闽浙总督。
八月庚辰(初九日),台湾风灾。
丁亥(十六日),法人复陷基隆。
癸巳(二十二日),蔡元春及法人战于陆岸,败之。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
戊戌(二十七日),法人犯沪尾,提督孙开华击败之。
九月辛亥(初十日),严谕南北洋轮船悉援台湾。
壬子(十一日),〔命〕刘铭传为福建巡抚,驻台湾督防;杨昌浚等分防澎湖。
甲寅(十三日),刘铭传自请治罪,诏原之。
庚申(十九日),以沪尾战胜,予总兵孙开华世职,发帑银一万犒军。
庚午(二十九日),官军及法人战于陆岸,又败之;予苏元春世职。
冬十月庚子(二十九日),刘永福及法人战于宣光,败绩。
十一月丁未(初七日),命提督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
十二月戊寅(初八日),官军败法人于纸作社。
乙酉(十五日),官军复宣光、兴化、山西三省、安平府暨二州五县。
十一年春正月乙巳(初五日),法人陷谅山。
丙午(初六日),官军围宣光,复美良城。
甲寅(十四日),法人犯镇南关,总兵杨玉科死之。
甲子(二十四日),法舰去台湾。
二月甲戌(初四日),浙江提督欧阳利见败法人于镇海口。
癸未(十三日),冯子材、王孝祺大败法人于镇南关外,遂复谅山。
辛卯(二十一日),法人请和,允之。
壬辰(二十二日),诏停战撤兵。
〔三月〕乙巳(初六日),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使议约。
夏四月壬辰(二十四日),天津会订中法新约成。
五月丁未(初九日),基隆法兵退。命杨岳斌等部署全台事宜。
是月,赈基隆兵灾。
六月癸未(十六日),法兵去澎湖。
秋九月庚子(初五日),懿旨:醇亲王总理海军事务,奕劻、李鸿章会办,汉军都统善庆、兵部侍郎曾纪泽帮办。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归福建巡抚事于闽浙总督。
是冬,赈台湾风灾。
十二年春正月辛丑(初七日),免台湾旧欠供粟。
夏五月庚子(初八日),台湾生番归化四百余社、七万余人。
秋九月丙午(十六日),刘铭传剿苏鲁马那邦叛番。
十三年夏四月丁卯(初十日),命内阁侍读学士林维源督办台湾铁路及商务。
秋七月甲子(初九日),增设福建澎湖镇总兵。
十四年春二月丙戌(初四日),赏裴荫森三品京堂,督办福建船政。
冬十一月壬戌(十五日),初置北洋海军提督,以丁汝昌任之。
十二月丁酉(二十日),命太仆少卿林维源襄办台湾开垦抚番事。
十五年冬十月壬辰(二十日),台湾社番乱,副将刘朝带等阵没;敕刘铭传剿办之。
十六年春二月壬辰(二十二日),台湾内山番社酋有敏等伏诛。
三月辛未(初二日),懿旨:刘铭传帮办海军事务。
秋八月壬子(十五日),以刘铭传擅兴商矿章程纰缪,谕止之,予部议。
是月,赈台湾风灾。
冬十月丁未(十一日),以刘坤一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十七年春三月辛卯(二十七日),刘铭传以疾免。
秋八月癸巳(二十九日),命奕劻总理海军事务,定安、刘坤一襄办。
十八年夏四月,台湾内山番社作乱,剿平之。
冬十一月辛卯(初七日),赈台湾等处潦灾。
二十年夏〔五月〕丁酉(二十一日),初,朝鲜以匪乱乞师,李鸿章檄提督叶志超、总兵聂士成统兵往;上虑兵力不足,因谕『绥靖藩服,宜图万全;尚须增调续发,以期必胜』。
六月戊午(十三日),命翁同龢、李鸿藻与军机、总署集议朝鲜事。
壬戌(十七日),停海军报效。
丁卯(二十二日),命南澳镇总兵刘永福赴台湾。
秋七月乙亥朔,日本侵朝鲜,下诏宣战。
庚辰(初六日),命台湾布政使唐景崧、南澳总兵刘永福助邵友濂筹防。
八月戊辰(二十四日),奉天援军统领高州镇总兵左宝贵及日人战于平壤败绩,死之。
九月甲戌朔,懿旨:起恭亲王奕欣直内廷,管总署、海军署事,并会同措理军务。
壬午(初九日),海军副将邓世昌及日人战于大东沟,死之。
庚子(二十七日),日兵渡鸭绿江;辛丑(二十八日),陷九连城。
冬十月丁未(初四日),诏恭亲王督办事务,各路统帅听节制。召刘坤一来京,以张之洞署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壬子(初九日),日人陷金州,副都统连顺弃城遁;徐邦道及日人战,败绩。
壬戌(十九日),日人陷岫岩州,丰升阿、聂桂林皆弃城走。
丁卯(二十四日),日人袭旅顺,船坞总办龚照玙遁烟台,黄仕林、赵怀业、卫汝成继之。以旅顺失守,责李鸿章调度乖方,褫职留任。
十一月丙戌(十四日),日人陷复州。
己丑(十七日),宋庆及日人战于海城败绩,退保田庄台。
庚寅(十八日),依克唐阿及日人战于凤凰城,侍卫永山死之。
十二月甲辰(初二日),命刘坤一为钦差大臣,关内外各军均归节制。
壬子(初十日),命张荫桓、邵友濂以全权大臣往日本议和;寻召还。
丁巳(十五日),章高元及日人战于盖平,败绩;奉军复战,提督杨寿山死之,城陷。
己巳(二十七日),日本陷荣成。
二十一年春正月乙亥(初三日),日兵寇威海;丁丑(初五日),我海军与战于南岸,败绩。
辛巳(初九日),威海陷,守将戴宗骞死之。
庚寅(十八日),刘公岛陷,水师熸;丁汝昌及总兵刘步蟾死之。
辛卯(十九日),授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使日本。
己亥(二十七日),日本陷文登、宁海,逼烟台。宋庆等及日人战于太平山败绩,走。
二月乙巳(初三日),宋庆、吴大澄败日人于亮甲山,参将刘云桂、守备赵云奇战死。
己酉(初七日),日兵薄辽阳,长顺,唐仁廉击却之。
庚戌(初八日),日兵陷牛庄,吴大澄退走;日人遂袭营口。
癸丑(十一日),马玉昆败日人于田庄台;甲寅(十二日),复战败绩。
丙辰(十四日),日兵陷田庄台,吴大澄奔锦州、宋庆退双台。
己巳(二十七日),日人狙击李鸿章,弹伤其颊。
庚午(二十八日),日人犯澎湖。
三月乙亥(初四日),日兵陷澎湖。
己亥(二十八日),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马关会议和议成,定朝鲜为独立自主国,割辽南地、台湾澎湖各岛,偿军费二万万,增通商口岸任日本商民从事工艺制造,暂行驻兵威海。
夏四月庚戌(初九日),命道员伍联方、廷芳赴烟台与日本换约。
乙卯(十四日),谕曰:『和约定议,廷臣交章谓地不可弃、费不可偿,当仍废约决战。其言固出忠愤,而未悉朝廷苦衷。自仓卒开衅,战无一胜;近者情事益迫,北可逼辽渖,南可犯畿疆。沈阳为陵寝重地,京师则宗社攸关;况慈帏颐养二十余年,使徒御有惊,藐躬何堪自问!加以天心示警,海啸成灾,战守更难措手。一战一和,两害兼权而后幡然定计;其万难情事,言者所未及详,而天下臣民皆当共谅者也。兹将批准定约,特宣示前后办理缘由;我君臣惟期甘苦一心,痛除积弊』!
乙丑(二十四日),命李经芳为台湾交地全权委员。
丁卯(二十六日),诏唐景崧来京。
五月壬辰(二十二日),日本归我辽南地。
庚子(三十日),唐景崧休致。
冬十月辛巳(十四日),李鸿章与日使互换归辽条约。
十一月癸丑(十七日),刘永福免。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三~二四(「本纪」二三~二四)
清史稿台湾资料集辑二
志
地理志
食货志
兵志
交通志
邦交志
地理志
台湾
台湾
台湾,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国;名曰东番。隋开皇中,遣虎贲陈棱略澎湖三十六岛。明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干掠近海郡县,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干遁入台湾。天启元年,闽人颜思齐引日本国人据其地;久之,为荷兰所夺。清顺治十八年,「海寇」郑成功逐荷兰人据之。伪置承天府,名曰东都;设二县,曰天兴、曰万年。其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省,升二县为州。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之;改置台湾府,属福建省,领县三。雍正元年,增置彰化县,领县四。
光绪十三年,改建行省。
光绪十三年九月庚午,闽浙总督杨昌浚、台湾巡抚刘铭传会奏略云:台湾疆域,南北相距七百余里,东西近者二百余里、远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钩连高下。从前所治不过山前迤南一线,故仅设三县而有余;自后榛莽日开,故屡增厅治而犹不足。光绪元年,沈葆桢请设台北府县以固北路,又将同知移治卑南以顾后山;全台官制,粗有规模。然彼时局势未开,择要修举,非一劳永逸之计也。臣等公同商酌,窃谓建置之法,恃险与势;分治之道,贵持其平,台省治理,视内地为难;而各县幅■〈巾员〉,反较多于内地。如彰化、嘉义、凤山、新竹、淡水等县,纵横二百余里、三百里不等;仓卒有事,鞭长莫及。且防务为治台要领,辖境太广,则耳目难周;控制太宽,则声气多阻。至山后中、北两路延袤三四百里,仅区段所设碉堡,并无专驻治理之员;前寄清虚,亦难遥制。现当改设伊始,百废俱兴;若不量予变通,何以定责成而垂久远!臣铭传于上年九月亲赴中路督剿叛番,沿途察看地势,并据各地方官将境内扼塞、道里、田园、山溪绘图贴说呈送前来,又据抚番、清赋各员弁将抚垦地所陆续禀报;谨就山前后通局筹划,有应添设者、有应改设者、有应裁撤者。查彰化桥仔图地方山环水复,中开平原,气象宏敞,又当全台适中之地。拟照前抚臣岑毓英议,就该处建立省城;分彰化东北之境,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将原有之台湾府县改为台南府、安平县。嘉义之东、彰化之南自浊水溪至姑石圭溪止,截长补短,方长四百余里,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新竹苗栗街一带扼内山之冲,东连大湖,沿山新垦荒地甚多,拟于新竹西南各境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厅、四县,均隶台湾府属;其鹿港同知一缺,应即裁撤。淡水之北东控三貂岭,番社歧出,距县太远。基隆为台北第一门户,通商建埠,交涉纷繁;现值开采煤矿、修造铁路,商民麇集,尤赖抚绥。拟分淡水东北四堡之地撤归基隆厅管辖,将原设通判改为抚民理番同知,以重事权:此前路添改之大略也。后山形势,北以苏澳为总隘,南以卑南为要区;控扼中权,厥惟水尾。其地与拟设之云林县,东西相直。现开路百九十余里,由丹社岭、集集街经达彰化,将去省城,建立中路;前后脉络呼吸相通,实为台东锁钥。拟添设直隶州知州一员,日台东直隶州。左界宜兰、右界恒春,计长五百余里,宽约四十里、十余里不等;统归该州管辖,仍隶于台湾兵备道。其卑南厅旧治,拟请改设直隶州同一员。水尾迤南,改为花莲港厅;其内已垦熟田约数千亩、其外海口水深数丈,稽查商舶、弹压民番,拟请添设直隶州属:此后路添设之大略也。谨按台湾疆土赋役日增月广,与旧时羁糜侨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难再缓。况年来生番归化,狉榛之性初就范围。尤须分道拊循,藉收实效;辑遐牖迩,在在需员。臣等身在局中,既不敢遇事纷更,以紊典章之旧;亦不敢因陋就简,以失富庶之基。损益酌中,期归妥协。
二十一年,割隶日本。
本省在福建东南五百四十里,西北距京师七千二百五十里。东界海,西界澎湖岛,南界海矶头,北界基隆城海;广五百里,袤一千八百里。「一统志」载:户口原额人丁一万八千八百二十七,滋生男、妇大小口共一百七十八万六千八百十三,户二十二万四千六百四十六。领府三、州一、厅三、县十一。
台湾屹峙海中,为东南屏障。四面环海,崇山峻岭横截其中;背负崇冈,襟带列岛。浪峤南屏,鸡笼北卫;澎湖为门户,鹿耳为咽喉。七鲲身毗连环护,三茅港汇聚澄泓。畜牧之饶,无异中土:诚东南一大都会也。
台湾府(冲、繁、疲、难。为台湾省治,巡抚、布政使、分巡兵备道兼按察使衔共驻),其地东及东南界台东州,西及北界海,南及西南界台南府,东北界台北府;广袤里数阙。北极高二十四度三十三分,京师偏东四度二十分。领县四、厅一:台湾(冲、繁、疲、难、倚。分彰化县治。葫芦墩,巡司驻)、彰化(繁、难。府北百里。鹿港,县丞驻)、云林(难。林杞埔,县丞驻)、苗栗(冲。大甲,巡司驻)、埔里社厅(调。府东南)。其山在府境者,西北五鹤、牛困山,西史老榻山,南芦芝芎、郡坑、松柏山、土山,东内山。浊水,出埔里厅东南山,西南流。左合二水,经云林县东北,一水自南来注之,曲北;右纳一水,经县北;又西北一水自嘉义县来,北流,注之。又西经牛埔厝,歧为三支:一支曰石龟溪,西为牛椆溪。一支曰虎尾溪,经汕头厝为麦寮港,并经县西,入于海。一支为东螺溪,又歧为三:曰刺桐港(即番穵港)、曰鹿港、曰二林港,并经彰化县西,入于海。大肚溪,上源曰合水溪,出埔里厅东南鱼池仔,西北流。合南硿溪,经厅西北,北港溪、北硿溪并西流注之;又西,珠子山二水合西北流注之。经府治南,左右各纳一水,经大肚街为大肚溪;又西北,入于海。大甲溪,出苗栗县东南,合数小水,西南流。右出支津,注于吞霄溪正渠,南流;左纳一水,折西北经铁砧山南,又西北,入于海。吞霄溪,出苗栗县东南,合大甲溪支津,经县南,西北流,入于海。后垄溪,出苗栗县东南山,合一水西北流,经五鹤山南至铜罗湾,夹二洲;又西北,经县治北,右通中港溪,左纳一水,入于海。中港溪,出县东山缘界,西北流。经县治,左出支津,合后垄港支水为乌眉溪,与正渠并西北,入于海。
台南府(冲、繁、难。旧台湾府改设),东北距省治二百里,东及东南界台东州,西及南界海,北及东北界台湾府;广袤里数阙。北极高二十三度,京师偏东三度三十一分。领县四、厅一:安平(冲、繁、难、倚。大武垄、斗六,二巡司)、凤山(繁、难。府南八十里。下淡水,县丞驻;枋寮,巡司驻)、嘉义(繁、难。府北一百十七里。笨港,县丞驻;佳里兴,巡司驻)、恒春(疲、难)、澎湖厅(简。府西水程二百四十里。澎湖总兵,驻澎湖;八罩,巡司)。其山在府境者,北太湖、白水、木冈山,东北大福兴、大利山,东观音、枕头山,北华山,东南武吉、草山,南虎头、龟山,西凤山(凤山县以此得名凤山),北大冈、滚水、大武垄、大木冈山,县东傀儡山(俗曰加礼山)。澎湖厅,悬居海中。牛椆溪,出嘉义县东,西北流。经治北,与布袋嘴港并西流,入于海。八掌溪,出云林县界,西北流。经平鼻山北、半月山南,合瀵箕湖及一小水西流,至盐水港,入于海。急水溪,二源并出云林县西界,经嘉义县东南,合西流,又经急水铺南,左纳十八重溪,又经铁线桥街北,又西,入于海。曾文溪,出府治东北,西北流。经大武陇北,右纳茄拔溪、左纳一小水,经府治北,又西经倒风港,入于海。柴头港,出府治东北山,西北流。经治北,又西,合德庆港为安平港,入于海。二层行溪,出府治东;茄定港,出雁门关岭;阿山店溪,出凤山县东北:并西流,入于海。淡水溪,出府治东六张犁,西南流。右纳一水、左纳二水,经下淡水西、凤山县治东,至潮州厝汛北;冷水沟水,出县东芋匏山:合二水西南流注之,又西南,汇为东港,入于海。茄藤港,在凤山县南,西流;入于海。率芒溪,出恒春县北武吉山,合一水,西流;入于海。刺桐港、枫港、五重溪、三重溪、射寮溪,并在恒春县北,西流;入于海。龙銮潭,在恒春县南,西北流;入于海。猪■〈犭劳〉束港,在恒春县东,东流;入于海。
台北府(冲、繁),西南距省治三百五十里,东、北、西界海,南界台东州,西南界台湾府;广袤里数阙。北极高二十五度十七分,京师偏东五度十五分。领县三、厅一:淡水(冲、倚)、新竹(疲、难。府西南)、宜兰(疲、难。府东南。头围,县丞驻)、基隆厅(冲、繁。府东北二百七十五里)。其山在府境者,北大屯、纱帽、大陇山,东北鸡笼山(在基隆厅),东府城、东攀山,南瓦窑山、大霸山、尖山、五指山,西南横山、金面山、虎头山、西南嵌山。海环府东、北、西三面,基隆口在基隆厅东北、沪尾口在府治西北。磺溪,出府治南山,合石头溪,东北流。左右各纳一小水,至枋桥街红仙水,合摆接溪诸水西流注之;又经府治西艋舺,十八重溪水北流折东注之;至大稻埕,大隆洞溪(出基隆厅东鸡笼山)合一水西流注之;又西北,分流,复合,经沪尾港,入于海。南嵌港(上流为大过溪),在府治西北;中沥溪、土牛沟、红毛港、凤山崎溪、旧港、油车港、香山港,并在新竹县西北,入于海。三貂溪,在基隆厅东南;草岭大溪、加礼远港、苏澳门,并在宜兰县南:俱入于海。
台东直隶州(冲、繁、疲、难。卑南厅改设),西北距省治五百里,东及南界海,西及西北界台湾府,北界台北府,西南界台南府;广袤里数阙。北极高二十二度二十五分,京师偏东四度(卑南,州同驻;花莲港,州判驻)。其山在州境者,北岐来山、能高山,西秀姑峦山,东丁象山。西出八同关为秀姑峦山一带番社,系属峦番所居;西南一带高山番社,系属昆番所居。大港,上源曰打马槛溪,出秀姑峦山,东流。经治北,右合网网溪、左合一水,经奇密社,入于海。卑南大溪,出州西南新武洛社,合三水,东南流,入于海。花莲港,二源,并出州西北,合数小水,经太平厂南,入于海。东澳、南澳、大浊水溪、大清水溪、小清水溪、得其黎溪、三栈溪、马武窟溪、八里芒溪、吕家望溪、知本溪、大苗里溪、子仑溪、■〈虫王〉大足高溪、千子壁溪、大乌万溪、巴塱卫溪、鲁木鹿溪、牡丹湾、八磘湾,并在州东南,入于海。
——选自原书卷七八(「志」五三「地理」一八)。
食货志
户口
田制
盐法
矿政
征榷
户口
(乾隆)二十四年,定番界苗疆禁例:凡台湾民番,不许结亲;违者离异。
嘉庆十五年,浙闽总督方维甸奏:■〈王葛〉玛兰田土膏腴,内地民人流寓者多。见检查户口,漳州人四万二千五百余丁、泉州人二百五十余丁、粤东人百四十余丁;与生、熟各番杂处,必须有所钤制。于是,议增■〈王葛〉玛兰通判一。
自雍正十三年户部题准:福建台湾府生番百九十九名汇入彰化籍。……嗣后台湾生番归化者甚众。
田制
福建各鹿场旷土,例许租与民耕。然台湾自历任镇臣创庄招佃,往往侵掳民、番地。乾隆时,谕禁武弁垦荒;旋禁土民私购番田。五十三年,福康安请拨余地畀番民自种,遴壮健作屯丁;内山未垦及入官荒废埔地八千八百余甲——每甲准民田十一亩零,共屯丁四千分地任耕,免赋而不给饷。从之。嘉庆中,■〈王葛〉玛兰开辟田园七千五十甲有奇。道光初,定番社未垦荒埔分给民人征租。粤西设土兵、狼兵,均给军田;粤东有狼田、猺田,仍按田充兵:其田均禁民典。台湾亦然。
(光绪)十二年,台湾巡抚刘铭传筹垦内山番荒,伐木变价以资抚恤。
——以上选自原书卷一二七(「志」一○二「食货」一)。
盐法
福建十六场,营销福建、浙江两省。其在台湾者尚有五场,营销本府;后入于日本。
——选自原书卷一三○(「志」一○五「食货」四)。
矿政
(同治十三年),海防议起,直隶总督李鸿章、船政大臣沈葆桢请开采煤、铁以济军需;上允其请,命于直隶磁州、福建台湾试办。
——选自卷一三一(「志」一○六「食货」五)。
征榷
(乾隆)五十二年,……越四年,以福建五虎门与台湾淡水八里岔设口开渡,由闽安镇征收进口税、南台口征收出口税。货物进口复运往他处,限一月内免重征;若逾限出口或限内移货别船,均征出口税。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