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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高注金匮要略

19 万字 · 约 8 小时 50 分钟 · 3 / 24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汗出。阳气反上而微喘。故逆也。小便利。亦湿家去湿之一路。特见于误下而额汗微喘之后。则逆甚矣。盖下后则液夺于后阴。小便之不当利者。一也。额汗微喘。气机已经上浮。而不应下送。此小便之不当利者。二也。兼见、则上脱下绝之势已成。而中无所蕴。故主死也。下利不止。当承微喘以上等句。

盖谓下后而前症具。纵小便不利。若大便下利不止者。亦死。言与小便利者。同为下绝也。此条言湿家误下之大逆、又如此。

十七条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风湿。即后文第八条。所谓汗出当风者是也。盖津液已离经络。化而为汗。即如天地氤氲之气。已化成雨之象。雨着地而为水。与汗伏皮而为湿。同一义也。汗出当风。汗之将出未出者。即便伏住。加之汗出而毛窍已开。风邪袭其玄府。则风与不出之汗相搏矣。不必中风而复中湿之谓也。久伤取冷。亦能落汗。汗客为湿。湿生热。热生风。此虽湿风。亦可名为风湿。故八条并及之。后凡言风湿者俱仿此。无着处、而烦热者曰疼。是为风因。有着处而沉滞者曰痛。是为湿因。若单湿化热以生风。则疼痛亦有时而互见者。一身、指手足太阳之部而言。湿从当风而汗不出。故其法仍宜出汗以解湿。并解其风也。阴雨不止。是天地湿胜之时。乘此而以汗去湿。是腾一内湿之空。而仍为外湿入之之地也。况汗大而不得其法乎。其不能尽解宜也。盖风性轻浮。

理或可以骤泄。湿性凝滞。势必燥于熏蒸。此汗大而愈风不愈湿之道也。故治风湿者。乘晴明之日。已应天地之燥化。又微微似汗。则得熏蒸之法。而湿自去。湿去而风亦与之俱去者。湿本而风标故也。意者主桂枝加术汤乎。抑即八条之麻杏薏甘。或九条之防 加桂汤耶。

十八条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

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此条当是裹湿枕湿。而湿中于头之症。故无事于发汗。及利小便。但纳药鼻中。使湿从嚏涕而出也。身、指太阳之夹脊而言。身疼痛者。湿中于头。湿性将下流。而太阳之经气阻滞也。发热者。湿虽在头。然已阻滞其经气。皮毛为经气之合。郁湿化热。故发热也。面黄者。阳气不充之应。若面色红而不黄。则阳气力能蒸湿外解。

而身疼发热。便不得谓之湿因矣。喘者。湿滞太阳之皮毛。皮毛内合肺窍。而不能通畅也。头痛者。太阳之经。

上聚于头。今为湿所把持而闷冒也。鼻塞者。湿滞气机。即上文喘症之义。烦亦单指鼻而言。盖谓鼻因塞而烦热也。脉大者。湿持其上。太阳之经气。欲浮不得。而闷为旁鼓之象。自能饮食六句。谓湿在头而腹中无病。

若发汗及利小便。则徒伤中下二焦之气。是反招头上之湿。使之下流也。岂如纳药鼻中。因涕以去其湿。得高者越之之旨乎。不列方者。或失之耶。王氏谓宜瓜蒂散为细末。如大豆许。缩入、则出黄水。夫瓜蒂入鼻以出黄水。未验。且云忌吹。当令缩入。似与本文纳字之旨有碍。附录鼻渊一方。凡头痛鼻塞。而稠黄浊涕不止者。用鹅不食草一味。干为细末。纳鼻中少许。令嚏出秽物。数次则愈。虽非汉时古方。而鼻渊一症。颇似久湿在头。而化为风热之候。用此甚神。故并记之。以资同志者之会悟云。

十九条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麻黄加术汤方麻黄(二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白术(四两) 甘草(一两炙)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渣。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天地当五六月时。地气上浮。阶潮础润。不得天气泄而为雨。则燥蒸郁冒者。湿之象也。天地之燥蒸郁冒解于雨。与人身之烦疼解于汗。其理同也。外火攻之。则经络关节之湿。因火逼而内入于脏腑矣。此洒物之湿聚于下。蒸物之气浮于上之义也。主麻黄加术汤者。湿气能塞毛窍。故湿家每皆无汗。用麻黄者。所以疏卫表之云翳也。桂枝善行营气。得东方风木之正。所谓风以燥之也。五脏惟肺最恶湿。且其脏与皮毛相合。故皮毛受湿。肺管先为之不利。加杏仁者。所以通肺窍也。白术性温。与甘草同用。则善理脾胃土气。土得甘温。

则蒸湿于上而为汗。此治外湿之正药也。

二十条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

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麻黄(半两去节汤泡) 杏仁(十个去皮尖炒) 薏苡仁(半两) 甘草(一两炙)

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匕。水一盏。煮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病者。即湿病也。一身尽疼、发热。详已见。日晡为阳明经气之旺时。有自振以推湿出表之势。而湿邪不受其驱逐。遂相持于太阳阳明之界。故剧也。风湿三句。见本篇五条注。主麻杏薏甘汤者。甘草属土。为内主脾胃。

外主肌肉之药。以之为君。盖欲其由脾胃以达肌肉之意。薏苡甘温。善燥中土。且趁甘草浮缓之性。则能从下从里。而熏蒸其湿于在上在表也。杏仁通利肺窍。以引其机。为薏甘熏蒸之接应。麻黄发越毛孔。以开滞郁之障。譬之驱贼。薏甘为内室之传呼。杏仁为中途之援引。麻黄直开大门以放其去路耳。与前条麻黄加术汤同意。特其制之大小略殊。并少桂枝一层症候而已。上条曰湿家。则为病既久。非小剂可愈者。故大其制。此条曰病者。则其湿尚浅。故不必用大剂。以过伤其气。且麻黄加泡。杏仁加炒。止用其轻清之气。而已足矣。又本条较前条。多日晡而剧一症。日晡而剧。为肌肉当王时。而有自振之气。则营分尚未受湿。故不必用桂枝也。

二十一条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

防己黄 汤方防己(一两) 黄 (一两一分去芦) 白术(七钱半) 甘草(一两)

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良久再服。喘者。加麻黄半两。

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下如冰。后坐被上。又以一被绕腰以下。温令微汗。瘥。

此条。病则双名风湿。症则颇似单风。汤意却又全治单湿。仲景心细如发。学人透得此关。则入木三分矣。盖汗出当风。是汗郁于风而成湿。如上条所云。故曰风湿。则风湿之病。湿为本而风为标矣。夫郁湿化热。湿热与虚阳相并于外。故脉见浮。虚阳外并。则阴无健主。而坤呈地象。故身重。脉浮身重。系虚阳为湿热熏蒸。故汗出。汗出。则毛窍疏洞。故恶风也。湿家必由汗解。汗出而湿自去者。常也。今脉浮、身重、恶寒如故。则知汗出。

为虚阳自越。而湿邪自在也。湿邪自在。故主防术甘草以燥之。虚阳自越。故君黄 以敛之耳。双言风湿者。

兼及其标也。脉症颇似单风者。中标之病也。单治湿邪者。专责其本也。按四分为一两。一分当是二钱半。

方中黄 一两一分。为一两二钱五分也。方后加减之三分。即正方白术之七钱半。以铢数计之。一分得六铢。古人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也。后仿此。五钱匕。谓以一钱之匕首。五抄其药也。喘为湿邪伤肺。而肺窍不利之应。故加麻黄以发之。胃不和者。湿气滞脾。能使胃中 胀。或雷鸣溏泄之类。芍药酸敛。下行入脏。能引防术温燥之性。下入脾中。使之温中以燥土。故加之。气上冲者。胸中阳气虚馁。而下气乘上之应。桂枝甘温。

能填胸分之阳。故加之。细辛辛温而香细。善达下焦气分。寒能召湿。陈寒者必积湿。加此者。亦犹加芍药之义也。如虫行。言上身。如冰。言下体。坐被绕被。总以温暖为熏蒸去湿之法耳。微汗瘥。当兼小便言。盖腰上之湿解于汗。腰下之湿解于小便利。故也。

二十二条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若(伤寒论多其人二字)大便坚。小便自利者。去桂(伤寒论多枝字)加白术汤主之。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劈) 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伤寒作水六升。煮二升。以后方诸药减半之水数计之。则此方之三升一升。恐为错误。当从伤寒为是。)

白术附子汤方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半炮去皮)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半切) 大枣(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

此条头一症。系风寒兼湿。第二症。系单寒兼湿。然俱在太阳经表。而不干腑脏者也。身体指躯壳而言。烦疼为热因。以风为阳热。寒湿二邪。俱能化热故也。阳主健用。湿主沉滞。阳虚而湿邪中之。沉滞而失其健用。故不能转侧也。不呕者。内无寒也。不渴者。里无热也。盖谓伤寒至八九日。已过六七日自愈之期。即宜见表邪入里之候。乃外不见解。里不见传。加之脉浮为在表。浮而且虚。则虚从浮断。是为表无阳气。更兼涩脉。涩为湿诊。明系表阳虚微。不能送邪出表。以致湿与风寒相搏。故日久不解。而亦不传也。是则表阳虚微。为病之本。风寒与湿。为病之标。故君附子至三枚者。一以温阳。一以散寒。一以驱湿也。加于桂枝汤中者。桂枝行营卫之气。风从汗解。而寒湿亦与之俱去矣。独去芍药者。以为在经表。不欲其酸敛也。下文三句。紧顶伤寒八九日六句。犹言前症具而脉既如此之人。若大便坚硬。又为寒燥津液。如水冻冰之象。平脉所谓阴结者。是也。小便自利。为肺与小肠。气微而不能提守之应。桂枝行津泄气。故去之。白术苦温。能滋脾胃肌肉之阳液。

以消客湿。故加之。冒者。躯壳浮虚散大之貌。详伤寒注。减诸药于前方之半者。前方注意在汗。犹之以风雨解潮湿。利于疏爽。故大其制。此方注意在湿。犹之以旭日解寒湿。义取熏蒸。故半其制耳。

二十三条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甘草附子汤方 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泡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一本有解能食汗出五字)复烦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此条当重看风字。症则以汗出恶风为主。盖以风为本。而湿为标者也。故方意君桂枝者。一则取其行营卫之汗以解风。随便令其领术附以解湿也。湿流关节而能化热。风又为阳热之邪。两热相持于骨节。故烦疼也。风火之性。以动而张。故掣痛。风湿鼓满于骨节之上下。故不得屈伸。并不可近也。风邪疏卫表。故汗出。湿邪滞肺窍。故短气。小便不利者。风湿以热相得。而气机浮壅也。恶风者。汗出表疏。畏风所袭也。表疏恶风。故不欲去衣。微肿者。风湿阻其经气之应。此因风为重。故于甘草术附。温脾燥湿之外。不得不尊桂枝以解其风湿耳。

二十四条 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

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即下条所云中热是也。人身之阳气。托根于命门。分光于脏腑。各从其本经。而熏蒸于在上在外。乃于皮腠之间。与太阳之气。汇成一片。而包裹于躯壳之表。是为卫气。卫气周密。不特以阳拒阴。寒邪不能入。即热邪亦不能入者。里气充。而外气不敢犯故也。此条是脏腑之阳虚。而卫气衰薄。故 邪得以热伤其表气也。

热伤其表气。故发热。卫气衰薄而受伤。故恶寒也。阳主轻清。阳虚而且见伤。故身重。疼痛者。热邪逼其经气。

而不得上浮外鼓之应。夫太阳之脉宜浮。夏月之脉宜洪。今见弦细芤迟。弦细为减。减者瘦削之义。是阳气之不能充其脉体也。迟为在脏。是脏阳气微。故不能健应于脉至也。芤者。无阴之诊。阳生于阴。明系阴精短少。而 热之邪充之。故以芤见。阳气因之而弱。故以弦细与迟同见也。太阳外主皮毛。内通小便。小便已。则膀胱气空。而皮毛之气。争赴空处。故洒洒然毛耸也。手足、为阳气之充。阳虚且病。故不能贯于四末。而逆冷也。劳则神浮。神者火也。火浮。故身热。口开者。虚阳为 邪所逼。有下陷而不能收摄其唇口之象。板齿为督脉之所入处。督脉两界于太阳。而与之为合。太阳伤 。故督脉热于所入而燥也。发汗。则阳益虚。故恶寒甚。

温针。则外火与 邪相衬。故热甚。数下之。则气机夺于后阴。而膀胱之治化不能传送。且 邪因虚下沉。故淋甚者也。本经不列方。以鄙意拟之。炙甘草汤滋阴以实其芤。合四逆汤扶阳以益其弦细与迟之脉。阴阳充畅。 邪或解于自汗乎。

二十五条 太阳中热者。 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白虎加人参汤方 石膏(一斤碎) 知母(二两) 甘草(二两) 人参(三两) 粳米(六合)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大热在内。故蒸其液出而为汗。又逼其阴出而恶寒也。身热者。 热外蒸皮腠之应。渴者。 热内铄阴津之应。此系太阳阴精短少。而大热伤其津液之症。故主白虎。以救大热。白虎加参。以救大热所伤之津液耳。汤意见伤寒本汤下。

二十六条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一物瓜蒂汤方 瓜蒂(二十个锉)

以水一升。煮五合。去滓。顿服。

此亦阳虚、而 热伤气之症也。身热。为太阳中 之本症。疼重。即下文水行皮中之候。盖疼为热因。重为湿因。湿热相搏。故疼重也。微弱为阳虚之诊。若阳气充足。 邪不能相犯。即或犯之。便于渴饮凉水中。送为汗解矣。岂有身热疼重之症乎。今以脉微弱审之。则知身热疼重。始以阳虚而受 热于前。复以阳虚而不能运凉水于后之应。故直断之曰。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主瓜蒂汤者。瓜蒂苦寒。苦则能令胃系急而不下。寒则能拒 热之邪内侵。且此药善涌。涌则开提阳气。能使微弱之脉自振。将水气运为自汗。而身热疼重。俱可尽解。是去 行水之权。只用一涌以提其阳气、而已足矣。其言一物者。不欲以余药牵制其性耳。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欲。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痢。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

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疼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三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始见。或病至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各随症治之。

百合病者。宗气血脉。百不合之病也。以百不合之病。而合之以百合。以药名病。犹云柴胡症。桂枝症之义。故曰百合病也。百脉者。百骸之血脉。就上中下三焦而言。一宗者。一身之宗气。就心肺之夹空而言。然气主乎血。血抱乎气。尝有夫唱妇随。君令臣供之妙。若阴血一伤。则其气自为涣散。而气血失合一之用。故悉致其病也。是则气原无病。所病者。惟是血不足以副之。故见夫若无家。君几失国之象。下文欲食、欲卧、欲行、欲饮食、或有美时。及无寒无热等。一半、俱阳气未病之候。而不能食、不能卧、不能行、或饮食有不用。而且食闻臭。

及如热等。一半症候。俱阴不能为阳以赞厥成耳。默默。神机以失根据而有消阻之状。口苦者。阳浮于上也。小便赤者。阳陷于下也。药不对症。故不能治。盖行诸药者。以脾胃之阴阳相得。然后能使之内走脏腑。外达经表耳。今阳有余而弛。阴不足而纵。阳弛。故得阳药则剧吐。阴纵。故得阴药则剧利也。如有神灵。指预知暗识之类。盖阴不能宅阳。而魂离神荡。往往有在家而预知行人之至。静卧而潜通窃议之言者是也。此条神机不守。为百合病之最重者。俗解顶上文之得药吐痢为言。则谬甚矣。身形如和者。阳气无病之应。脉微数者。

阴血干热之应。阴短阳长之人。每当溺时。则膀胱一空。而阴气下流。其阳热愈浮于上。故头痛六十日。为六气转换之候。五行之鬼气。满则必移。而平气接之。是为子制其鬼也。故期其愈。若头不痛。但淅然及溺快。而但头眩者。其阴虚阳浮之候。降序而愈期亦各较速也。其症。统指欲食至头眩等症而言。未病而见。谓不因他病而自成百合病者。即下文第五条百合地黄汤症是也。病四五日三项。谓不论新旧。先因他病而致虚阴气以成此病。即下文二条之百合知母汤。三条之百合滑石代赭汤。四条之百合鸡子黄汤等症是也。或有问余者曰。子何以知此症之阳气无病。但病阴虚而阳自涣散也耶。答曰。以本篇方意知之。诸方中用药。

俱就上中下而峻补其阴。至于气分。但用百合一味以招来收摄之而已矣。见诸方下。客首肯而去。

百合病见于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百合知母汤方 百合(七枚劈) 知母(三两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发汗后者。犹言发汗之后。因而成百合病也。发汗。则心肺之阴液大伤。而上焦神气。有懒散不完之象。故见首条诸症。知母滋阴清热。善走肝肾。肝为心之母。肾为肺之子。合子母而两补心肺之阴精。然后以形象心肺。瓣瓣朝宗之百合。收摄其神气而抱拢之。则知母滋阴以调百脉。百合敛阳以归一宗。针锋逼对矣。先必别煎者。各完其性也。然后合和者。相与有成也。煎用泉水者。取其上泛而流长。盖上泛之性归宗。流长之性贯脉也。

百合病见于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滑石代赭汤方 百合(七枚劈) 滑石(三两、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渣。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

取一升。去渣。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犹言因下后而成百合病也。下后。则脾与肝肾之津液大伤。而下焦神气有懒散不完之象。故见首条种种等症也。滑石甘寒镇重。甘能聚气。寒能养阴。镇重。则能令招摄神气之百合。下敛三阴散亡之气。分别水谷。又其治下后之余事也。下后。必多阴气上逆。故加代赭以镇之耳。

百合病见于吐之后者。百合鸡子黄汤主之。

百合鸡子黄汤方 百合(七枚劈) 鸡子黄(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纳鸡子黄。搅匀。煎五六沸。分温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犹言因吐后而成百合病也。吐后。则脾胃之阴液大伤。而中焦神气有懒散不完之象。故见首条种种诸症也。鸡蛋黄。血液浑全。且色黄而居中。为大补土液之圣药。能使百合收摄中宫之气。聚为一宗。故主之。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百合地黄汤方 百合(七枚劈) 生地黄汁(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渣。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盒饭如漆。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者。犹言不因吐下发汗而成百合症也。病形如初。具首节全症之谓。不因汗吐下之误治。而自成其症。则其人之上中下三焦。阴液皆虚。阳气以无偶而参错故也。生地黄。体直味重。气浓液全。

通补三焦十二经之血脉。用汁一升。以为之主。而令完神聚气之百合为佐。是补百脉。而通其气。以辅一宗也。中病勿更服。恐地黄甘寒之性。过伤阳气也。大便如漆。所以验中病之法。盖液短者。则地黄之汁。渗走百脉。故大便无所见。大便如漆。则百脉不受地黄而自下。故知中病也。时解谓淤血行下。未是。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洗方 百合(一升)

上一味。以水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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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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