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49 / 60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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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疑此条出续汉书,姚本误辑,而聚珍本又据姚本辑录。范晔后汉书陈球传云:“阳嘉中,举孝廉,稍迁繁阳令。时魏郡太守讽县求纳货贿,球不与之,太守怒而挝督邮,欲令逐球。督邮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独繁阳有异政,今受命逐之,将致议于天下矣。’太守乃止。”隶释卷一0太尉陈球碑云:“换东城门候,虔恭职司,夙夜匪解。迁繁阳令,宽以□□温。”可与此相证。
〔三〕 “斩盖等”,范晔后汉书陈球传云:球“辟公府,举高第,拜侍御史。是时桂阳黠贼李研等群聚寇钞,陆梁荆部,州郡懦弱,不能禁,太尉杨秉表球为零陵太守。球到,设方略,期月间,贼虏消散。而州兵朱盖等反,与桂阳贼胡兰数万人转攻零陵。零陵下湿,编木为城,不可守备,郡中惶恐。掾史白遣家避难,球怒曰:‘太守分国虎符,受任一邦,岂顾妻孥而沮国威重乎?复言者斩!”乃悉内吏人老弱,与共城守,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远射千余步,多所杀伤。贼复激流灌城,球辄于内因地势反决水淹贼。相拒十余日,不能下。会中郎将度尚将救兵至,球募士卒,与尚共破斩朱盖等”。所述情节较详,事类赋所引东观汉记当有节删。
杜安
杜安,〔一〕字伯夷,〔二〕贵戚慕其名,或遗其书,〔三〕安不发,悉壁藏之。后捕贵戚宾客,安开壁出书,〔四〕而封如故,由是不罹其患。御览卷四三0
〔一〕 “杜安”,范晔后汉书卷五七杜根传略载其事。
〔二〕 “字伯夷”,此句下聚珍本有“颍川定陵人”一句,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增补。
〔三〕 “其”,聚珍本同。按原本作“之”。范晔后汉书杜根传云:“京师贵戚慕其名,或遗之书。”同书乐恢传李贤注引华峤后汉书与范书同。
〔四〕 “开”,原误作“闻”,聚珍本作“开”,今据改。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又乐恢传李贤注引华峤后汉书亦皆作“开”。
杜根〔一〕
和熹邓后临朝,权在外戚。杜根以安帝年长,宜亲政事,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二〕太后大怒,收执根等,令盛以缣囊,〔三〕于殿上扑杀之。执法者以根知名,语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载出城外,根得苏。太后使人检视,遂诈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窜也。及邓氏诛,〔四〕根方归,征拜侍御史。〔五〕御览卷四九四
〔一〕 “杜根”,字伯坚,颍川定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七有传。
〔二〕 “同时”,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同,聚珍本作“同舍”。
〔三〕 “缣”,原误作“嫌”。聚珍本作“缣”,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同,今据改。
〔四〕 “及邓氏诛”,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征拜侍御史”,此条御览卷三六六亦引,文字简略。
李云
白马令李云。〔一〕桓帝诛大将军梁冀,而中常侍单超等五人皆以诛冀功并封列侯。又立掖庭民女亳氏为皇后,数月间,后家封四人,〔二〕赏赐巨万。时地数震裂,众灾频降。云素刚,忧国,乃露布上书,〔三〕移副三府,〔四〕曰:“孔子曰:‘帝者,谛也。’〔五〕今官位错乱,小人谄进,财货公行,政令日损,〔六〕是帝欲不谛乎?”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送云黄门北寺狱。御览卷四五三 白马令李云坐直谏系狱,弘农五官掾杜众伤其忠直获罪,上书愿与云俱得死,遂俱死狱中。御览卷二六四
〔一〕 “李云”,字行祖,甘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七有传。
〔二〕 “后家封四人”,范晔后汉书李云传李贤注云:“时封后兄康为比阳侯,弟统昆阳侯,统从兄会安阳侯,统弟秉为淯阳侯。”
〔三〕 “露布”,不加封检,公开宣露。
〔四〕 “副”,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李云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副”即副本。
〔五〕 “帝者,谛也”,独断卷上云:“帝者,谛也,能行天道,事天审谛。”风俗通义皇霸篇五帝条云:“帝者任德设刑以则象之。言其能行天道,举错审谛。”御览卷七六引汉官仪云:“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错审谛,父天母地,为天下主。”范晔后汉书李云传李贤注引春秋运斗枢云:“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又引郑玄注云:“审谛于物也。”初学记卷九、御览卷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又礼记玉藻正义、明堂位正义引孝经援神契,并云“帝者,谛也”。可见以“谛”释“帝”,是汉人的一种普遍观念。
〔六〕 “令”,范晔后汉书李云传作“化”。
蔡邕
蔡邕,〔一〕诏问有黑气堕温明殿东庭中,如车盖,腾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似龙,似虹蜺。邕对:“虹着于天,而降施于庭,以臣所闻,则所谓天投蜺者也。”〔二〕聚珍本 虹昼见御座殿庭前,〔三〕色青赤。上引邕问之,对曰:“虹蜺,小女子之祥。”〔四〕聚珍本
蔡邕徙朔方,〔五〕上书求还,续成十志。〔六〕初学记卷二一
〔一〕 “蔡邕”,字伯喈,陈留圉人,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则所谓天投蜺者也”,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六月丁丑,有黑气堕所御温德殿庭中。”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堕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字句略于聚珍本所辑。御览卷一四引名臣蔡邕奏云:“诏曰:‘有黑气堕温殿东庭中,如车盖,腾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似龙,占者以虹蜺对。’‘虹着于天,而降于庭,以臣之闻,则天所投虹者也。’”字句有脱漏。疑聚珍本即据范书灵帝纪李贤注所引东观汉记和御览卷一四所引名臣奏辑录,字句又稍有校改。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云:“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北宫温明殿东庭中,黑如车盖,起奋讯,身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上问蔡邕,对曰:‘所谓天投蜺者也。……’”
〔三〕 “虹昼见御座殿庭前”,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秋七月壬子,青虹见御座玉堂后殿庭中。”李贤注云:“洛阳宫殿名,南宫有玉堂前、后殿。”而杨赐传云:“光和元年,有虹蜺昼降于嘉德殿前。”
〔四〕 “小女子之祥”,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御览卷一四引张璠汉记云:“灵帝光和元年,虹昼见御座殿庭前,色青赤。上引蔡邕问之,对曰:‘虹蜺,小女子之祥。’”疑聚珍本误以汉记文字辑入东观汉记。
〔五〕 “蔡邕徙朔方”,光和元年,虹蜺昼降御座殿庭前,灵帝召邕等入崇德殿,使中常侍曹节、王甫就问灾异起因和消除灾异的措施。邕“披露失得,指陈政要”,触犯了曹节等权贵人物,获罪,与家属髡钳徙朔方。事详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杨赐传。
〔六〕 “续成十志”,范晔后汉书蔡邕传云:“邕前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会遭事流离,不及得成,因上书自陈,奏其所着十意。”李贤注云:“犹前书十志也。邕别传曰:‘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以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着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续者四,前志所无臣欲着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史通称邕于熹平中作“朝会、车服二志”,是十意中又有朝会意。今十意中可考者仅七篇,其余三篇已无从得知。
左雄〔一〕
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二〕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于是始免扑捶。御览卷二三二
〔一〕 “左雄”,字伯豪,南阳涅阳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二〕 “行则鸣玉”,礼记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缁组绶。”
周举
周举,〔一〕字宣光,姿貌短陋,而博学洽闻,为儒者所宗,京师语曰:“五经纵横周宣光也。”〔二〕御览卷六一五
〔一〕 “周举”,汝南汝阳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也”,聚珍本无此字,范晔后汉书周举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九同。
黄香
黄香,〔一〕字文强,〔二〕江夏安陆人。〔三〕父况为郡五官掾。〔四〕刘设教令署香门下孝子,〔五〕数占见。况举孝廉,贫无奴仆,香躬亲勤苦,〔六〕尽心供养,冬无葱被,而亲极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七〕书钞卷一二九 黄香,字文强,江夏安陆人。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博览传记。京师号曰“日下无双,江夏黄香”。〔八〕御览卷三八四
黄香,字文强,年十二,家业虚贫,衣食不赡,舅龙乡侯为作衣被,不受。御览卷五二一
章帝诏黄香令诣东观,读所未尝见书,谓诸生曰:“此日下无双,江夏黄童也。”〔九〕御览卷六一六
章帝赐黄香淮南、孟子各一通。〔一0〕书钞卷一0一
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钱三万,黄白葛各一端。〔一一〕御览卷八一九
黄香知古今,记群书无不涉猎,〔一二〕兼好图谶天官星气钟律历筭,〔一三〕穷极道术。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国士瞻重,〔一四〕京师贵戚慕其声名,更馈衣物。拜尚书郎。御览卷二一五
黄香,字文强,拜尚书郎,数陈得失,赏赐常增异同位。时车驾居南宫,尚书新成,诏赐演什物。以香父在,赐卧几、灵寿杖。〔一五〕书钞卷六0
黄香为尚书郎,尝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上闻善之。〔一六〕御览卷二一五
黄香拜左丞,〔一七〕功满当迁,和帝留,〔一八〕增秩。书钞卷六0
黄香上疏曰:“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一九〕文选卷三七曹植求自试表李善注
黄香为尚书,晓习边事,每行军调度,动得事中。〔二0〕上知其勤,数加赏赐。御览卷二七八
黄香为尚书令,〔二一〕上爱其才,每朝台阁,遂见尊重。香之勤力忧公,畏慎周密,每用奏议,所建画未尝流布。然执事平法,常持轻类,全活非一。书钞卷五九
黄香,字文强,迁魏郡太守,〔二二〕俗每交代,〔二三〕添设储峙辄数千万。香未入界,移敕悉出所设什器。及到,颇有,即彻去。到官之日,不祭灶求福,闭门绝客。书钞卷三八
〔一〕 “黄香”,范晔后汉书卷八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字文强”,学林卷七扇枕条云:范晔后汉书“香本传字文彊,而东观汉记字文孺。尝观诸史所引东观汉记,其言亦有无伦义而不可取信者,盖当时所记,多出于风传,如西京杂记、李肇国史补类,未必皆可信。而后之作史者往往多取而编入史中,不能不招瑕也”。他书所引东观汉记皆云黄香字文强,学林作者王观国所见东观汉记作“文孺”,字有讹误,不足为据。
〔三〕 “江夏安陆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二六四、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
〔四〕 “掾”,原脱此字,书钞卷七七引有,今据增补。汉代制度,郡置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为郡主要员吏之一。
〔五〕 “刘设教令署香门下孝子”,此句脱误较多。范晔后汉书黄香传云:香“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刘护闻而召之,署门下孝子,甚见爱敬”。由是可以推知此句大意。
〔六〕 “躬亲勤苦”,书钞卷七七引作“躬勤劳苦”,初学记卷一七,类聚卷二0、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引作“躬执勤苦”,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躬勤左右”。
〔七〕 “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此二句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二0引亦有,今据增补。又书钞卷一三三,初学记卷一七,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二六四、卷四一二、卷七0二、卷七0七、卷七0九,类林卷一、卷一三,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一亦引,文字互有异同。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引作“冬温席,恐其寒,夏扇枕,恐其热”,字句多有改易。此条聚珍本据各书引征连缀为“黄香,字文彊,江夏安陆人也。父况,举孝廉,为郡五官掾,贫无奴仆,香躬执勤苦,尽心供养,冬无被葱,而亲极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事类赋卷一四引作“黄香至孝,夏以扇侍于亲侧”。学林卷七扇枕条云:“后汉黄香传不载扇枕事,陶渊明作孝士传赞曰:‘黄香九岁失母,事父竭力以致孝养,暑月则扇床枕。’李瀚蒙求曰:‘黄香扇枕。’注蒙求者引东观汉记曰:‘黄香事母至孝,暑月扇枕。’在渊明传则云‘事父’,在东观汉记则云‘事母’,世患无所质证。观国按:后汉书黄香传:‘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刘护闻而召之,辟门下孝子。香家贫,内无仆妾,躬执苦勤,尽心奉养,遂博学经典。’盖本传先云‘九岁失母’,后云‘年十二,太守召为门下孝子,家贫,尽心奉养’,则香犹有父在而尽心奉养也,然则香为父扇枕可知矣。”
〔八〕 “日下无双,江夏黄香”,此二句御览卷四九五引作“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九〕 “江夏黄童也”,此条书钞卷九八、类聚卷五五、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一0〕“章帝赐黄香淮南、孟子各一通”,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有失原书旧貌。书钞卷一九引云:“黄香诣东观,赐淮南、孟子。”可见黄香获赐淮南子、孟子二书是在诏许入东观读书之后。
〔一一〕“黄白葛各一端”,“葛”,聚珍本作“絺”。此条杜工部草堂诗笺补遗卷三送段功曹归广州引作“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白葛各一端”。文句有删节,“赐”字下又脱“黄”字。
〔一二〕“记”,此字上或下脱漏一字。御览卷六一二引谢承后汉书无此字。
〔一三〕“好”,姚本、聚珍本作“明”,初学记卷一一引同。
〔一四〕“国士瞻重”,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引同,今据增补。
〔一五〕“赐卧几、灵寿杖”,此条聚珍本仅辑“以香父尚在,赐卧几、灵寿杖”二句。按御览卷七一0引云:“黄香为尚书郎,以香父尚在,赐卧几、灵寿杖。”可见聚珍本是据御览辑录。此条书钞卷一九亦引,文字极简略。
〔一六〕“上闻善之”,此条书钞卷三六、卷六0亦引,文字微异。聚珍本把此条文字连缀于上条之前,与原书不符。范晔后汉书黄香传云:“后召诣安福殿言政事,拜尚书郎,数陈得失,赏赉增加。常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帝闻善之。”由是可知,陈得失,被赏赐在前,止宿台上,不离省闼在后。
〔一七〕“黄香拜左丞”,事在和帝永元四年,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
〔一八〕“和帝留”,晏元献公类要卷一四引同。聚珍本作“诏书留”。
〔一九〕“蒙见宿留”,此条文选卷三七曹植求通亲亲表李善注亦引。
〔二0〕“中”,聚珍本作“理”。
〔二一〕“黄香为尚书令”,和帝永元六年,黄香迁尚书令,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此下四句聚珍本无。
〔二二〕“迁魏郡太守”,事在殇帝延平元年,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
〔二三〕“俗每交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俗每太守将交代”。
黄琼
黄琼,〔一〕字世英,以德行高妙,公车征拜议郎,〔二〕丰之职也。〔三〕书钞卷五六
〔一〕 “黄琼”,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二亦略载其事。
〔二〕 “公车征拜议郎”,范晔后汉书黄琼传载:“永建中,公卿多荐琼者,于是与会稽贺纯、广汉杨厚俱公车征。……琼至,即拜议郎,稍迁尚书仆射。”
〔三〕 “丰之职也”,此句字有衍误,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无“之”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此句。
黄琬
黄琬,〔一〕字子琰,江夏安陆人。琬少失父,曾祖香,祖琼,并有高名。〔二〕姚本
〔一〕 “黄琬”,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并有高名”,此条又见聚珍本,惟无“江夏安陆人”一句。二本辑自何书,不详。
李固
李固,〔一〕字子坚,汉中南郑人也,司徒郃之子。固貌状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龟文。〔二〕少好学,常步行随师,不远千里。御览卷七二九
〔一〕 “李固”,范晔后汉书卷六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
〔二〕 “鼎角匿犀,足履龟文”,范晔后汉书李固传李贤注云:“鼎角者,顶有骨如鼎足也。匿犀,伏犀也。谓骨当额上入发际隐起也。足履龟文者二千石,见相书。”
陈寔
陈寔在乡闾,〔一〕平心率物。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寔命子孙训之曰:“不善之人未必本不慈,习与性成,如梁上君子是也。”盗惊,自投地。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当由贫,今遗绢二疋。”自是一县无复盗窃。〔二〕记纂渊海卷六0
〔一〕 “陈寔”,字仲弓,颍川许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二三略载其事。蔡中郎文集卷二有文范先生陈仲弓铭、二陈太丘碑,隶释卷一八有太丘长陈寔坛碑,隶续卷一九有司空掾陈寔残碑,亦皆载录其事。
〔二〕 “自是一县无复盗窃”,范晔后汉书陈寔传云:“寔在乡闾,平心率物。……时岁荒民俭,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寔阴见,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稽颡归罪。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当由贫困。’令遗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窃。”与此大同小异。
吴佑
吴佑,〔一〕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为南海太守。佑年十二,恢欲杀青简以写经书,佑谏曰:“今大人逾越五岭,远在海滨,其俗旧多珍怪。此书若成,则载之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二〕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间,诚先贤所慎也。”恢乃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四〕御览卷三八四 吴佑年二十丧父独居,家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杖鞭牧豕,纵子无耻,奈君父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五〕类聚卷九四
公沙穆来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佣,为吴佑赁舂。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