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100 万字 · 约 47 小时 33 分钟 · 29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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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贵戚,以戒侈心。庚寅,赐故知制诰陈知微母绢五十匹、米五十斛,仍令高邮军常抚存之。李若谷以集贤院学士知江宁府。
八月庚子,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顷岁,上御药杨怀德至涟水军,称诏市民田三十顷给僧寺。按旧例,僧寺不得市民田,请下本军还所市民田,收其值入官。”从之。
十二月己酉,诏江南、两浙等路,贫民流移而遗弃幼老不能自存者,所在官司收养之,勿令失所。甲寅,诏:“京东、淮南等路,明道二年以前流民去乡里者,限一年令归业,仍蠲赋役一年,限满不至者,听人请佃之。”戊申,先是,天禧初,募人入缗钱粟帛京师及淮南、江、浙、荆湖州军易盐。乾兴元年,入钱货京师,总为缗钱一百十四万。会通、泰煮盐岁损,所在积储无几,因罢入粟帛,第令入钱,久之,积盐复多。于是,参知政事王随建言:“淮南盐初甚善,自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江、浙、荆湖,纲吏舟卒,侵盗贼鬻,从而杂以砂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配徙相继而莫能止。比岁运河浅涸,漕輓不行,远州村民,顿乏盐食。而淮南所积一千五百万石,至无屋以储,则露积苫覆,岁以损耗。又亭户输盐,应得本钱或无以给,故亭户贫困,往往起为盗贼,其害如此。愿得权听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钱京师,又置折博务于扬州,使输钱及粟帛,计值予盐。一石约售钱二千,则一千五百万石可得缗钱三千万,以资国用,此一利也;江湖远近,皆食白盐,二利也;岁罢漕运糜费、风水覆溺,舟人不陷刑辟,三利也;昔时漕盐舟可移以漕米,四利也;商人入钱,可取以偿亭户,五利也。赡国济民,无出于此。”时范仲淹按抚江、淮,亦以疏通盐利为言,即诏翰林侍读学士宋授、枢密直学士张若谷、知制诰丁度与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议可否,皆以谓听通商则恐私贩肆行,侵蠹县官,请敕制置司监造船运至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蓄。复天禧元年制,听商人入钱、粟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在通、泰、楚、海,真、扬,涟水、高邮贸易者,毋得出城,余州听诣县镇,毋至乡村。其入钱京师,增盐予之。并敕转运使经划本钱以偿亭户。诏皆施行。
景佑元年正月甲子,遣使督江、淮米,以赈京东饥民。己卯,诏比禁京城谷出门,其弛之,江、淮,两浙诸路毋得闭来,贷江淮贫民种食。庚寅,权停淮南上供钱一年。
二月辛丑,诏京东、淮南比多盗贼,其诸州军都监、监押,听出城应援巡检掩捕之。甲辰,权减江、淮漕米二百万石,候岁丰补之。甲寅,新知泰州孔道辅言父母年老,辄暂至充州宁省,乃赴泰州。诏道辅不候朝旨,迂路过兖州,特免勘,仍令兖州发遣赴本任。居数月,改知徐州。
四月,陈执中知江宁府。
六月己丑朔,赐扬州学田五顷。
闰六月己巳,江南东路今年豆税听民输现钱,以久雨害稼也。常州言无锡县大风发屋。赐压死者家三口以上钱三千,不及者半之。
七月庚寅,诏淮南灾伤州军,为盗而非杀人者,限两月自陈,除其罪,少壮者刺隶本城,若有武勇,即部送京师,与隶近上禁军。
九月,先是,范仲淹知睦州,不半岁,徙苏州。比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导太湖注之海,募游手兴作。未就,又徙明州。转运使言仲淹治水有绪,愿留以毕其役。庚子,诏仲淹复知苏州。
十月庚申,罢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仍诏淮南转运使兼领发运使司事,其制置茶盐矾税,各归逐路转运使司。
十一月乙未,增置泰州通判一员。
是年,李允元知扬州。
二年正月壬寅,徙江东转运使蒋堂为淮南转运使兼发运司事。时上封者屡以废发运使非便,堂言裴耀卿、刘晏、第五琦、李巽、裴休皆尝为江淮、河南转运使,兼领发运司事,而岁输京师常足。诏用其议。堂在淮南,岁荐部吏二百员,曰:“十得二三,亦足报国矣。”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许申为江南东路转运使。戊申,诏京东、淮南等路转运使检察州县,毋得举户鬻产徙京师以避徭役,其分遣族入徙他处者,仍留旧籍等第,即贫下户听之。
二月丙寅,免江、浙、淮南三路灾伤州军牛税。
三月己丑,知苏州、左司谏、秘阁校理范仲淹为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是月,张若谷知扬州。
四月戊辰,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请于真、楚、泰州、高邮军为斗门十九,以蓄泄水利,从之。赐楚州学九经。
五月辛卯,命内侍挟乐工往淮阳军治磬石。己亥,许知泰州辟通判一员。
六月己卯,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段少连为两浙转运副使。
八月己卯,初命朝臣为江浙等路提点银铜坑冶铸钱公事,其俸赐恩例并与提点刑狱同。
十月,上封者言,诸路岁以缗钱输京师,致四方钱重而货轻。丁卯,诏江东五万缗自今并市绸、绢、绵,淮南五万,两浙五万五千输缗钱如故。己巳,许苏州立学,仍给田五顷。
十一月乙巳,荆王元俨为荆南、淮南节度大使、行荆州、扬州牧,仍赐入朝不趋。二州牧自元俨始。安化留后允让为汇宁节度使。
十二月辛亥,复知密州、太常卿李迪为刑部尚书、知徐州。是月,以张若谷知江宁府,陈执中知扬州。
三年四月乙亥,诏知真、楚州自今并兼管勾催遣纲运事。是月,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万而常平钱粟才四十余万,岁饥不足以救恤,愿自经划,增为二百万,他毋得移用。”许之。
九月辛卯,诏淮南转运使岁一诣阙奏事。先是,罢发运使及岁入奏计。至是,祠部郎中杨告领转运使兼发运使,请复之。
十月丁巳,诏徐州知州、通判并带开治沟洫河道事。
四年二月丙寅,赐常州学田五顷。
闰四月己亥,武宁节度使夏守恩除名,配连州编管。
五月,陆若冲知扬州。
六月甲戌,命礼宾使自仲达、入内供奉官苏绍荣奉安太祖御容于扬州建隆寺。
十二月乙酉,给徐州学田五顷。辛卯,徙淮南转运使段少连为陕西转运使。壬辰,徙知饶州范仲淹知润州;监筠州税余靖监泰州税。
宝元元年五月戊申,太常丞、直史馆、判盐铁勾院、同修起居注叶清臣父参知苏州致仕。清臣请外以便养,壬子,授两浙转运副使。时并太湖有民田,豪右据上游,水不得泄,民不敢诉。清臣建言疏盘龙汇、沪渎港入于海,民赖其利。
七月戊午,都官员外郎魏庄通判扬州。壬戌,大理评事张方平通判江宁府。
八月丁卯,复置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以兵部郎中、直史馆杨日严、度支郎中杨告为之。
十一月,盛京知江宁府。
二年三月丁未,徙知润州范仲淹知越州。
五月壬子,罢宣徽南院使王德用为武宁节度使。
六月甲申,徙监泰州酒税、秘书丞余靖知英州。己巳,降武宁节度使知随州。
十一月丁酉,降武宁节度使盛度知扬州。
康定元年二月甲午,诏京东西、淮南诸路括市战马,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值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敢辄隐者,重置之法。
四月己丑,诏淮南、江、浙州军造纸甲三万,给陕西防城弓手。庚寅,以盐铁副使,吏部员外郎蒋堂为天章阁待制、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是月,判刑部郎简知江宁,寻改知扬州。
十一月乙卯,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张锡言:“沿江,淮两岸同巡检、县尉,旧皆中流为界。自今请令通管江、淮内捕贼公事。”从之。
十二月癸卯,殿前副都指挥使、宁远节度使郑守忠为安远节度使、知徐州。
庆历元年正月己未,康定元年初,用宋庠等议,复京师,南京及京东州军、淮南宿,亳州池盐榷法,而京师榷法寻弛。于是,又诏三司议通淮南盐给南京、兖、郓、曹、济、濮、单、广、济八州军利害以闻,其后兖、郓及宿、亳遂皆食淮南盐矣。壬戌,遣使体量安抚诸路,方偕江南东西路、殿中侍御史施昌言淮南路、度支判官魏兼两浙路。
二月辛丑,诏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为就粮禁军。
三月戊午,诏:“如闻江南民间言各户二丁以上,皆徙耕远方,贫民或已逃避山间,亦有举息于人者,故兼并之家,择户下瘠土移于贫民。宜许人陈告,给赏钱五十千,犯者奏裁。”
五月甲子,孙沔罢左正言,为工部员外郎、提点两浙路刑狱。庚午,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叶清臣知江宁府。
辛未,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宋庠守本官,知扬州。
七月己未,降江南东路转运使、司勋员外郎王骘知密州。辛酉,两浙转运司始奏鄂邻叛状,且言已发兵捕逐之。乙丑,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判度勾院、同修起居注杨察为江南东路转运使。
八月辛巳,中书言,近令淮南等路添差弓手督捕盗贼,虑县尉或有贪浊昏耄不堪其任者,乞令流内铨选历任无赃罪、年未六十者注授,仍体量现在任不堪者对换。从之。
九月乙卯,以权盐铁判官、侍御史萧定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判户部勾院王琪,并提举计度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盐酒公事。乙丑,诏京东、西灾伤州军,秋税以等第蠲放,尚虑贫民输送不逮,委转运使体量以闻,其逃徙者并与倚阁。
十一月丙寅,京东淄、潍、青、齐、沂徐州,淮阳军并系权盐地分,近经灾伤,人户贫用,特放通商,止令收纳税钱。
十二月乙酉,录通、泰等州都巡检、东头供奉官赵兼逊子充为三班借职,章为三班差使殿侍。以兼逊捕海贼斗死也。癸巳,徙陈鼎提点江南东路刑狱,明年二月罢。
二年五月甲子,召江南东路转运使、太常博士、直集贤院杨察入为左正言、知制诰。
三年三月,刘沆知江宁府。
四月戊午,户部副使、兵部郎中李宗咏知徐州。庚申,盐铁判官、司勋员外郎吕绍宁为淮南转运使。绍宁至淮南,亟上羡钱十万。谏官欧阳修请却所上钱,并治绍宁欺罔之罪,以戒奸吏刻剥。
五月,江淮岁漕不给,京师乏军储,大臣以为忧。枢密副使范仲淹言国子博士许元可独倚办。辛未,擢元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判官。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师者,吾不信也。”至,则命濒江州县留三月粮,余悉发之,远近以次相辅,引千余艘转漕而西。未几,京师足食。元宣城人也。
六月甲辰,初泰州海安、如皋县漕河久不通,制置发运副使徐的奏请浚治之。诏未下,乃以便宜调兵夫,功毕,出滞盐三百万,计得钱一百万缗。于是,以的为制置发运使。
七月,翰林学士苏绅知扬州。
十月乙未朔,右谏议大夫、知江宁府刘沆为龙图阁直学士,改知潭州,经制蛮事也。
十一月辛巳,初,群盗剽劫淮南,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谕富民出金帛,具牛酒,使人迎劳,且厚遗之,盗悦,径去不为暴。事闻,朝廷大怒,枢密副使富弼议诛仲约以正法,范仲淹以高邮无兵与械,事有可恕为言,仲约得以免死。
十二月,杨告知江宁府。
四年三月丙寅,遣内侍诣两浙、江、淮祠庙祈雨。
五月戊寅,诏:“淮南比年谷不登,今春又旱蝗,其募民纳粟与官,以备赈贷。”
六月庚戌,淮南都转运按察使、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王素为刑部郎中、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兼知渭州。
九月乙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工部郎中、直昭文馆徐的为度支副使、荆湖南路安抚使。
十一月甲子,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刁约通判海州。著作郎吕溱知楚州。
十二月乙巳,降知楚州、职方员外郎胡楷通判泰州,提点淮南刑狱、秘书丞祖无择知黄州,太子中允李绚知润州。
是年,陈商知扬州,寻改王逵知。
五年正月戊寅,赐润州草泽邵号“冲素处士”。知州王琪荐守道邱园,素有节行故也。上表固辞,许之。
二月戊子朔,分遣内臣往诸路选汰羸兵,北作坊使武继隆淮南路,东染院使任守忠两浙路,供备库使陈延达江南东路。诸州宣毅军过三百人者,无得更募。
三月辛酉,韩琦罢枢密副使,加资政殿学士,知扬州。
八月甲戌,降户部判官苏安世为殿中丞、监泰州盐税。
九月甲辰,徙江南东路转运按察使杨纮知衡州。
十一月,李宥知江宁府。
七年正月壬午,户部员外郎梅挚知海州。癸卯,徒广南东路转运使,侍御史王丝知道州。
五月壬午,张奎知扬州。
七月辛丑,新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王居白改知广州。
八年正月辛巳,江宁府火。初,李景在江南,大建宫室府寺,其制皆仿帝京。时营兵谋乱,事觉,伏诛。既而火。知府事,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李宥惧有变,阖门不救,延烧几尽,唯存一便厅,乃旧玉烛殿也。寻责宥为秘书监直,令致仕。丁未,祠部员外郎张瓌为两浙转运使。甲子,初,谏官言江宁上始封之地,守臣视火不谨,府寺悉焚,宜择才臣缮治之。至是,命龙图阁直学士,吏部郎中张奎为右谏议大夫、知江宁府。奎既至,简材料工,一循旧制,不逾时复完。
闰正月乙卯,欧阳修知扬州。
二月壬申,遣内侍往诸路简兵为上军。北作坊副使卫承绪淮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江南东、西路,内殿承制黄元吉两浙路。甲戌,以田京知江阴军。
五月乙卯,兵部员外郎、知谏院宋禧出为江南东路转运使。
七月辛亥,分遣内侍诣京东西、淮南等路,募民献薪刍,授以官。
皇祐元年正月庚子,以施吕言为江、淮、荆、浙发运使。丙午,欧阳修迁,苏舜元知扬州。
四月,张方平知江宁。
十月乙酉,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主客员外郎许元为制置发运使。
十一月乙卯,诏江南等路提点铸钱事与提点刑狱朝臣,以官高下序之。
是年,苏舜元迁,杨察知扬州。察迁,柳植知。
二年三月己酉,诏两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听人收养,后不得复取。
十一月庚子,徙知徐州、工部郎中王逵为淮南转运使。
是年,知扬州柳植迁,曹应天知。应天迁,包拯知。
三年正月乙亥,诏两浙水灾州军,四等以下户税特与倚阁。丙子,诏:“江宁府、扬州并带提辖本路兵甲、贼盗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
二月己丑,诏徐、淮阳等州军采磐石,仍令诸路转运司访民间有藏古尺律者上之。
四月,右谏议大夫皇甫泌知江宁。
七月乙亥,徙知明州孙沔知徐州。
八月丙戌,诏遣使体量安抚诸路。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陈旭淮南、两浙路,左藏库副使李赓副之,户部判官韩绛江南东、西路,内殿崇班翁日新副之。是时,诸路艰食,而长吏多非其人,又转运司颇肆科率,民不聊生,上因命中书择使者按之。
十一月乙亥,上谓辅臣曰:“江、淮连年荒歉,如闻发运转运司惟务诛剥,以敷额为能,虽名和来,实抑配耳。其减今年上供米百万。”因诏倚阁灾伤人户所输盐米。
四年二月戊寅,上谓辅臣曰:“东南岁比不登,民力匮乏,尝诏损岁漕百万石。今发运使施昌言、许元乃欲分往两浙、江南调发军储,是必谋诛剥疲民,求羡余以希进尔,宜约束之。”因诏昌言等遵前诏,毋得辄有科率。
三月丙辰,蠲江南东、西路民所贷种粮。
四月壬午,以兵部员外郎李徽之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是月,监铁副使刘湜知江宁。
六月甲午,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李绚知苏州。
八月丙申,诏孙沔等,若军中须人任使,听于江南东路抽差。
九月,张显之知扬州。
十月癸未,诏:“江南东西、淮南、两浙应灾伤军州,委长吏募人输米,官为作糜粥以饭饥民,其能用心救存者,当议甄奖。”戊戌,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许元迁刑部员外郎。
十一月辛亥,诏真、楚知州自今令制置发运司连状保举,如职事修饬代还,当除提点刑狱。甲寅,诏江、淮发运司:“自今非急务,毋得出差官,若当差者,即毋得辄假以官舟。违者,本省,本司及被差人皆以违制论。”
十二月丙申,诏江、淮等路倚阁四等以下户今年未输税。
五年二月壬辰,诏:“江、淮等路州军今岁上供米,除已转供广南,更减五十万石。仍令三司体量逐路州军灾伤等第减定,下发运使施行。”
三月甲辰,诏江南东路、淮南路皇佑四年人户所逋贷粮见行催纳者,其令转运司候夏秋丰熟举行之。庚申,诏江淮诸路募置就粮教阅忠节军,大州五百人,小州二百人,军额在归忠节之下,川忠节之上。
五月戊申,诏:“如闻诸路转运使多掊克于民,以官钱为羡余,入助三司经费,又高估夏秋诸物,抑人户输现钱,并宜禁绝之。”三司尝责诸道羡余,淮南转运使张壤独上金九钱,三司怒,移文诋之甚急。瓌以赋数民贫为对,卒不能夺。
闰七月丙子,祠部员外郎李中师为淮南转运使。壬辰,降翰林侍读学士,刑部郎中吕公绰为龙图阁学士、知徐州。
十月戊戌,徐州录事参军路盛追一官勒停。盛马毙,怒厩人刍秣失时,杖之,令抱巨石立五昼夜,又杖之。大理寺断杖八十私罪。上以盛所为苛暴,贵畜而贱人,特贬之。己亥,知徐州吕公绰复为侍读学士。
是年,唐介知扬州。
至和元年二月戊午,诏乾元节度僧尼,自今两浙,江南、淮南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道士及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九月,向傅式知江宁。
十月丙辰,太常少卿周湛直诏文馆,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
十一月辛酉,降同知太常礼院、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吴充知高邮军,太常寺太祝、集贤校理鞠真卿知淮阳军。丙寅,徙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许元知扬州。
二年十二月壬子,庆历初,淄、潍、青、齐、沂、密、徐、淮、扬九州军既弛盐禁,兖、郓亦相继许通海盐。自是诸州官不贮盐,而岁应授百姓蚕盐皆罢给,然百姓输蚕盐钱如故。是岁,始诏百姓输蚕盐钱以十分为率,听减三分云。
嘉祐元年闰三月辛卯,知制诰刘敞知扬州。
八月癸丑,复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包拯为刑部郎中、知江宁府。
九月壬寅,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周湛为度支副使。癸卯,侍御史范师道知常州。
十二月,包拯迁,王琪知江宁。
二年二月戊申,礼部郎中、知制诰唐询知苏州。
四月丁巳,徙知常州范师道为广南东路转运使。
十月,审官院言:“江宁府及三京留守通判自今并差知州资序。代还无过,升半年名次,”从之。
十一月癸酉朔,置江淮南、荆湖制置司勾当运盐公事一员。
三年二月丙辰,诏新提点江南东路刑狱沈康知常州,知常州王安石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六月丙辰,梅挚知江宁。
十月甲子,提点江南东路刑狱王安石为度支判官。
十一月庚寅,敕江、淮、两浙转运使以期年功各造船补卒,团本路纲。
是年,冯京知扬州。
四年三月,张子宪知扬州。
五月庚子,徙知常州沈康权管勾南京留司御史台。丁巳,诏淮南东路扬州、江南东路江宁府等并兼本路兵马钤辖,就置禁军、驻泊禁军三指挥。
五年二月丙寅,礼部贡院请增江、浙诸州军解额。是月,王琪知江宁。
四月,冯京知江宁。
八月乙酉,罢江南东、西路提点刑狱使臣,置转运判官。
九月辛丑,诏:“润、海等州并烦剧之地,自今令中书选人为知州。”
六年四月,魏琰知江宁。
五月丙戌,推恩赐徐州颜复、润州焦千之进士出身。
七月壬午朔,光禄寺丞、知长洲县夏噩,坐私贷民钱,特勒停。丙戌,诏:“淮南、两浙、江南东路水灾,其令转运使就差本路官体量,蠲其赋租,仍预为赈救之术,无使秋冬乏食,以致逃移。”己亥,起居舍人龚鼎臣为淮南路体量安抚使,侍御史陈经为两浙路体量安抚使,以水灾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