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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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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击闽越。汉兵出,未隃岭,闽越王弟余善杀王郢降。诏止兵。(按:时吴郡未分,苏省吴县一带皆会稽郡北境。)

元光元年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六年,堂邑夷侯午子须嗣。

元朔元年十月丁酉,封鲁共王子将广戚侯。

十二月,江都易王非薨,子建嗣。甲辰,封江都易王子敢丹阳侯,胥行胡孰侯,缠秣陵侯,定国淮陵侯。

二年,主父偃说上曰:“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面稍弱。”上从之。春正月,诏曰:“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定其号名。”

三年五月丙子,河复决,濮阳瓠子通于淮泗,泛郡十六。

五年三月乙丑,封城阳共王子裘为广陵侯。

元狩二年,江都王建凡杀不辜三十五人,专为淫虐,自知罪多恐诛,与其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诅上。又闻淮南、衡山阴谋,亦作兵器,刻皇帝玺为反具。事觉,有司请捕诛。建自杀,后成光等皆弃市,国除。

三年,更江都国名广陵。

四年冬,有司言县官用度不足。富商大贾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诏禁民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

六年四月乙巳,立皇子胥为广陵王,赐册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家,封于南土,世世为汉藩辅。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疆,三代要服,不及以政。’呜呼!悉尔心,祗祗兢兢,乃惠乃顺,毋侗好逸,毋迩宵人,惟法惟则!《书》:云:‘臣不作福,不作威’,靡有后羞。王其戒之!”

六月乙巳,封长沙定王子党为句容侯。

元鼎元年,楚节王子纯嗣。堂邑侯陈须自杀,国除。

四年秋,立常山宪王舜少子商为泗水王。

五年秋,遣将军路博德等伐南越,将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咸会番禺。

六年冬,南越平。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浮海从东方往。楼船将军杨仆出武林,以击东越。

元封元年,东越平。封降将多军为无锡侯。上以闽越险阻,数反复,终为后患。乃诏诸将悉徙其民于江淮之间,遂虚其地。

二年,塞瓠子决河,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

改故鄣为丹阳郡。

五年,上南巡。自寻阳浮江,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遂至琅邪,所过礼祠名山大川。

置交趾、朔方、冀、兖、青、徐、幽、并、扬、荆、豫、益、凉十三部,皆置刺史。

张宽为扬州刺史。

天汉元年,楚襄王子延寿嗣。

三年,初榷酒酤。

太初二年,泗水思王子安世嗣。

太始三年二月,幸东海获赤雁。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乙亥,益封广陵王胥万三千户。

六年七月,罢榷酤官。

元凤五年正月,广陵王胥来朝,益万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安车一乘,马二驷。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立广陵王胥少子弘为高密王。

六月甲辰,丞相韦贤封扶阳侯。

七月壬午,封广陵王胥子圣朝阳侯,昌南利侯。

四年,以黄霸为扬州刺史。

七月壬子,封广陵王胥子曾平曲侯。

地节元年,楚王延寿以广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变,必得立,阴附助之。为其后母弟赵何齐取广陵王女为妻。因使何齐奉书遣广陵王曰:“愿长耳目,毋后人有天下。”何齐父长年上书告之。事下有司,考验辞服。冬十一月,延寿自杀,国除。诏胥勿治。

二年,弘农都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

三年,黄霸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彰有德。”

元康元年,凤凰下彭城。少府宋畴坐议未至京师,不足美,贬少傅。东海太守尹翁归迁。(本传: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

神爵元年,扬州刺史柯奏海昏侯贺罪,诏削三千户。

五凤三年,广陵相胜之奏夺王胥射陂草田,以赋贫民,奏可。

四年春,广陵王胥有罪自杀。胥使巫李女须祝诅上,求为天子。事觉,药杀巫及左右二十令人。公卿请诛胥,遣廷尉大鸿胪即讯。胥谢曰:“罪死有余,诚皆有之。事久远,请归思念具对。”胥既见使者还,置酒显阳殿,召太子霸及子女董訾、胡生等夜饮,使所幸八子郭昭君、家人子赵左君等鼓瑟歌舞,至鸡鸣时罢。谓太子霸曰:“上遇我厚,今负之甚。我死,骸骨当暴。幸而得葬,薄之无厚也。”即以绶自绞死。八子郭昭君二人自杀。天子加恩,赦王诸子皆为庶人,赐谥曰厉王。立六十四年而诛,国除。

甘露二年十月乙亥,立皇子嚣为楚王。

四年闰月丁亥,封鲁孝王子遂建陵侯。

元帝初元元年三月甲申,立广陵厉王胥子霸为广陵王。

永光四年十月,罢吴县匠门外信士里太上皇高祖、孝文庙。

建昭元年正月,封梁敬王子钦溧阳侯。

三年,广陵孝王霸薨。

五年,广陵孝王霸子意嗣。

成帝建始元年,广陵共王意薨。

二年,广陵共王意子护嗣。

河平二年,楚相宋登迁京兆尹。

四年,谏大夫何武为扬州刺史。(本传:王音举武孝廉方正,征对策,拜为谏大夫,迁扬州刺史。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不服,极法奏之,抵罪或至死。武为刺史,二千石有罪,应时举奏,其余贤与不肖,敬之如一。是以郡国各重其守相,州中清平。行部必先即学官见诸生,试其诵论,问以得失,然后入传舍,出记问垦田顷亩,五谷美恶,已乃见二千石,以为常。为刺史五岁,入为丞相司直。)

阳朔元年,楚孝王嚣子共嗣。一年薨,谥怀王。

二年,诏封楚嚣王子衍为楚王。

三年,周君为会稽太守。

鸿嘉二年,泅水相满点迁左冯翊。

永始四年,会稽太守刘交迁宗正,右扶风师临迁沛郡都尉。

元延元年,京兆尹何武为楚内史,寻迁沛郡太守。

二年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广陵王。

三年,沛郡太守何武迁廷尉。

绥和元年,水衡都尉甄丰为泗水相。

建平四年,楚思王衍薨。

哀帝元寿元年,楚思王衍子纾嗣。士孙张为扬州牧,执金吾毋将隆左迁沛郡都尉。

汉帝玄更始元年(新莽地皇四年),新莽庐江连率李宪据淮南,称淮南王。故梁王立之子永诣洛阳,更始封为梁王。

二年,梁王永闻更始政乱,遂据国起兵,招诸豪杰沛人周建等,署为将帅,攻下沛、楚、济阴、山阳、淮阳、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时东海人董宪起兵,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更始败,永自称天子。

光武帝建武二年夏,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率四将军伐刘永。

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为泗水王。是岁,盖延等大破刘永于沛西。

三年春,梁王永遣使立董宪为海西王。睢阳食尽,永与苏建走保酂。诸将追急,永将庆吾斩永首降。苏茂、周建立永子纡为梁王。

是年,鲁郡太守鲍永为扬州牧。

四年七月丁亥,遣将军马武等围刘纡于垂惠。

四年八月,拜马成扬武将军,督诛虏将军刘隆、振威将军宋登、射声校尉王赏,发会稽、丹阳等郡兵,击李宪。时,上幸寿春,设坛场,祖礼遣之。

五年二月丙午,苏茂将五校兵救周建于垂惠。马武为苏茂、周建所败,奔王霸营求救。霸曰:“贼兵盛,出必败”,乃闭营坚壁。茂、建果悉出攻武。合战良久。霸乃开营,后出精骑袭其背。茂、建前后受敌,败走。霸、武各归营。茂、建复聚兵挑战。霸坚卧不出,方飨士作倡乐。茂、建既不得战,乃引还营。其夜,周建兄子诵闭城拒之。建于道死,茂奔下邳,刘纡奔佼强。

平狄将军庞萌反,与董宪连和,自称东平王。攻破彭城,将杀楚郡太守孙萌,郡吏刘尹伏太守身上号泣,请代其死,身被七创。庞萌义而舍之。

董宪与刘纡、苏茂去下邳,还兰陵,使茂与佼强助庞萌,攻桃城。帝自将兵驰至元父,宿桃城,城中闻车驾至,众心益固。萌等攻二十余日,疲困不能下。吴汉、王常、盖延等皆至。帝乃率众军救桃城,亲自搏战,大破之。庞萌走从董宪。

七月丁丑,帝幸沛,进幸湖陵。董宪与刘纡悉其兵数万人屯昌虑。帝至蕃,五校乏食引去。帝乃亲临攻宪,三日大破之,佼强将其众降,庞萌走保郯。

八月乙酉,帝幸郯,留吴汉攻之,车驾转徇彭城、下邳。吴汉拔郯,董宪走保朐。刘纡不知所归,其军士高扈斩之以降,吴汉进围朐。

六年正月,将军马成等拔舒。欧阳歙为扬州牧。二月,大司马吴汉等拔朐,斩董宪、庞萌,江淮山东悉平。李宪亡走,其军士帛意斩宪,南平。六月辛卯,诏曰:“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于是,并省四百余县。

是年,五官中郎将李忠为丹阳太守。时海内新定,南方江淮海滨,多拥兵据土。忠到郡,招怀降附,其不服者皆诛之,旬月皆平。忠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又兴垦田,三岁中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

十年,河东都尉樊华为扬州牧。

十三年二月,并西京十三国,泗水属广陵。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韩歆迁大司徒。

十四年,丹阳太守李忠迁豫州太守。

十五年四月丁巳,封皇子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衡为临淮公。

十六年春,郡国群盗处处并起,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徐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捕。

十七年六月,临淮公衡薨,无子国除。十月辛巳,楚公英、东海公阳,皆进为王。

十八年十二月,罢扬州牧,置刺史。

十九年六月戊申,东海王阳为皇太子,皇太子强为东海王。九月,自南顿进幸淮阳、沛。

二十年六月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十月,东巡狩,进幸鲁、东海、楚、沛国。

二十八年正月,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钟虡之乐,拟于乘舆。六月,更始之子寿元侯鲤得幸于沛王辅,怨刘盆子,结客杀盆子兄故式侯恭。帝怒,沛王坐系诏狱,三日乃得出。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始就国。强临之国,让还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深嘉叹之,以强章宣示公卿。

中元元年,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朝京师。丁卯从东巡。二月辛卯,从东封泰山。

明帝永平元年夏五月,东海王强薨,子政嗣。六月乙卯,葬东海恭王。八月戊子,徙山阳王荆为广陵王,遣就国。九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六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十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陵;会沛王辅、东海王政。

观恂为扬州刺史。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楚王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缣,以助伊蒲塞沙门之盛馔。”

十年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先是,荆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年三十,可起兵未?”相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惟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犹不改,使巫祝诅,有司请诛之,荆自杀。立二十九年死。帝怜伤之,赐谥曰思王。

十一月,征沛王辅会睢阳。

十一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十三年十一月,楚王英谋反,废,国除,迁于泾县。英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诏亲亲不忍,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止楚宫。

朱晖为临淮太守。

十四年三月甲戌,司徒虞延以不发楚王英反谋,自杀。四月,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

会稽太守尹兴以楚狱征诣廷尉。

以任城令袁安为楚郡太守。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五月,封广陵王荆子元寿广陵侯,食六县。

十五年二月,上东巡。征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癸亥,耕于下邳。三月,征琅玡王京会良成。四月庚子,改临淮为下邳国,封皇子衍为下邳王。

十七年,倪说为扬州刺吏。

十八年,徐州大旱。扬州刺史倪说免。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诏徐州禀赡饥民。

二年四月,诏还坐楚事徙者。

七年正月,沛王辅、东海王政朝京师。诏沛王赞拜不名。

张禹为扬州刺史。

元和元年六月辛酉,沛献王辅薨,子定嗣。

二年,扬州刺史张禹改兖州。

章和元年八月,南巡狩。九月庚子,幸彭城,东海王政、沛王定皆从。是年,谒者马稜为广陵太守。时谷贵民饥,奏罢盐官,以利百姓,赈食贫羸,薄赋税,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吏民德之。

二年三月丁酉,改楚郡为彭城国,遗诏徙六安王恭为彭城王。癸亥,彭城王恭、下邳王衍始就国。

和帝永元七年六月丙寅,沛王定薨。以江湖多剧贼,起马棱为丹阳太守,发兵掩击,皆掩灭之。转会稽太守。

十四年二月已卯,东海王政薨。四月庚辰,赈贷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十六年,诏徐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

安帝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下邳等郡国。

二年正月,禀下邳贫民。

三年五月丁酉,沛王正薨。

七年九月,调丹阳、会稽租米,赈给广陵、下邳、彭城各郡国,又调滨水县彭城、广陵九十万斛输敖仓。

元初三年,彭城王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国相赵牧以状上,因诬奏恭祠祀恶言,大逆不道。请诛之。恭上书自讼。朝廷以其素著行义,令考实无征,牧坐下狱,会赦免。

四年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六年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赐棺木,除田租、口赋。沛国大风、雨雹。

徐州刺史刘福诛。

延光四年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六月丙午,东海王肃薨。

顺帝永建元年,严遵为扬州刺史。

二年七月,下邳王成卒。

四年,会稽太守刘上书,分会稽为吴郡。(《水经注》:永建四年,阳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郡,领县十三,以东为会稽。)

阳嘉元年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二年二月甲申,诏以吴郡饥荒,贷人种粮。徐州刺史杨秉迁兖州任城相。

永和三年四月,九江贼蔡伯流寇郡界,及广陵,杀江都长。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闰月,蔡伯流等率众诣徐州刺史应志降。

六年,扬州刺史严遵卒。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惠爱在民,会当迁官,吏民塞路攀辕,诏遂留之。居官十八年卒。

徐州刺史杨兼迁兖州,陈琦为徐州刺史。

汉安元年,守光禄大夫张纲为广陵太守。时广陵贼张婴寇乱扬、徐间,积十余年,二千石不能制,乃以纲为广陵太守。前太守率多求兵马,纲独请单车之职。既到,径诣婴垒门。婴大惊,遽走闭垒。纲于门罢遣吏民,独留所亲者十余人,以言喻婴,请与相见。婴见纲至诚,乃出拜谒。纲延置上坐,譬之曰:“前后二千石多肆贪暴,故致公等怀愤相聚。二千石信有罪矣,然为之者又非义也。今主上仁圣,欲以恩德服叛,遣太守来,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震怒,荆、扬、兖、豫大兵四集,身首横分,血嗣俱绝。二者利害其深计之。婴闻,泣下,曰:“荒裔愚民,不能自通朝廷,不堪侵枉,遂复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且以喘息须臾间耳。今闻明府之言,乃婴等更生之辰。”乃还营。明日,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归降。纲单车入婴垒,大会,置酒为乐,散遣部众,任从所之;亲为卜居宅,利田畴;子孙欲为吏者,皆引召之。人情悦服,南州晏然。朝廷论功当封,梁冀遏之。在郡一岁,卒。张婴等五百余人为之制服行丧,送到犍为,婴为负土成坟。诏拜其子续为郎中。

二年十二月,扬、徐盗贼攻烧城寺,杀略吏民。

建康元年正月庚子,沛王广卒。扬、徐盗贼群起,盘亘连岁。八月,九江范容、周生等寇掠城邑,为江淮患。遣御史冯赦督扬、徐二州兵讨之。九月,扬州刺史尹燿讨贼范容等于历阳,军败,燿为贼杀。

韩演为丹阳太守(一作韩缤)。

冲帝永嘉元年正月,广陵贼张婴复叛,杀堂邑、江部长。二月,彭城王道卒。四月,丹阳贼陆宫等围城,烧亭寺,丹阳太守江汉击破之。五月,拜九江都尉滕抚中郎将,督扬、徐二州事。九月,滕抚进击张婴。十一月丙午,破婴,斩获千余人。历阳贼华孟自称黑帝,攻杀九江太守杨岑。滕抚进击,破之,斩孟等三千八百级,虏获七百余人。东南悉平,振旅而还。

质帝本初元年正月壬子,广陵太守王喜坐讨贼逗留,下狱死。

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二郡数罹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原野。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为之。况我元元,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乏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比郡见谷,出禀贫弱,收葬枯骸,务加埋恤,以称朕意。”

桓帝建和元年二月,扬州人多饿死,遣四府掾分行赈给。

二年正月,赐彭城诸国王黄金各五十斤。

三年,太邱长陈实,以沛相赋敛重,解印绶去。

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元嘉元年四月,梁国饥,民相食。

永兴二年六月,东海朐山崩,彭城泗水增长逆流。

任城令刘祐为扬州刺史,举奏大将军梁冀之弟会稽太守旻罪,旻坐征。

永寿二年二月甲申,东海王臻薨,谥孝。公孙举、郭窦等聚众至三万人,寇徐州,破坏郡县。连年讨之,不能克。遣中郎将段颎击举等,大破之。获首万余级,余众解散。封颎列侯。

延熹二年八月,以诛梁冀功封欧阳参为亭侯。参,后为扬州刺史。

二年,征彭城姜肱,不至。任恺为徐州刺史。

七年正月庚寅,沛王荣卒。

九年正月,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

灵帝建宁二年九月,丹阳山越围,太守陈寅击破之。十月,沛相苟昱等坐鉤党下狱死。灵帝践阼,起韦著为东海相,虐刑以逞,输论左校。

熹平元年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寇郡县,扬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寅讨破之。

百里当徐州刺史。

三年,吴郡司马富春、孙坚召募精勇,助州郡讨许生。十一月,臧旻、陈寅大破许生于会稽,斩之。

兰陵令朱儁为东海相。

光和二年四月,沛相王吉诛。中常侍王甫养子吉为沛相,尤残酷,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夏月腐烂,则以绳连其骨,周遍一郡乃止,见者骇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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