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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厦门志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46 分钟 · 6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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圯,坊碑犹存(「县志」)。

「节孝」坊在西边社;为池源珍妻杨氏立(「县志」)。

「节孝」坊在户部衙;为黄国楷妻陈氏立。

「节孝」坊在演武亭右;为许志正妻庄氏立。

「节孝」坊在麻灶埔;为方宗汉妻涂氏立。

「节孝」坊在将军祠前;为黄明观妻叶氏立(以上补采)。

坟墓

唐处士陈黯墓在东山社前(「县志」)。山顶镌「场老山」三大字,下镌「白云岩」三字(「鹭江志」)。

唐侍御薛令之墓在下张社。前有神道碑,书「有唐侍御薛公之墓」(「鹭江志」)。

宋知县薛舜俞墓在庵兜社内(「鹭江志」)。

宋叶元邻墓在古楼径旁。石勒「官荣」二字;相传宋丞相陆秀夫所赠。元邻为宋丞相叶禺之侄;才能科(?),又诗『百年骸骨表荣名』之句(「鹭江志」)。

明御史傅珙墓在西门外(采补)。

明都堂傅镇墓在金榜山吴村(「县志」)。

明知州林天梁墓在高崎(采补)。

明封太常卿池宗宝墓在北门外魁星石下左三百步(即孙举人显兖墓)(「县志」、「鹭江志」)。

明封太常卿池杨墓在阳台山(「县志」、「鹭江志」)。

明太常卿池浴德墓在水仙宫后凤皇山下。今湮(「县志」。太常墓为庶孙池法卖与张凤诏盖屋;凤诏将墓堆划平为屋,其子生员廷仪登时中恶病死。乾隆三十六年,经太常嫡孙进士光远、举人继善赴巡道白瀛呈控,法与凤诏惧罪,诬指光远、继善为冒认宗支,中止。嘉庆十年,太常孙光润复赴巡道王绍兰呈控,亲诣宝山典铺内履勘,因店屋

(附)义冢

(附)育婴堂

义冢

旧义冢二十九处:靖山头、庙仔溪尾、半山堂、深田内、白鹤岭、仙洞脚、狮山、尾头山、水鸡腿、外清箭道、禅师公岭、万善亭、鲎壳石、石烛山、芙蓉山、镇南关、太师墓、育婴堂、打石字、虎头山、麒麟山、风柜石、草仔埯、火仔埯、先锋营、后崎尾、澳仔岭、演武亭边、沙坡尾炮台。

——以上皆前任各官所置,给贫民埋葬;无碑记可考。

一、镇南关下:乾隆三十年,厦防同知黄彬置设义冢(有碑记)。

一、南普陀左钟山下:嘉庆二年,厦防同知裘增寿会同水〔师〕中营参将李得胜捐埋台、澎戍卒积存棺骸及厦地荒山无主骸,编立「安土敦仁」四字小碑为记。前设墓门,四围缭以短垣。中设大冢,埋杂姓散骸礶。

一、碧山岩左侧米仓后:嘉庆十六年,厦防同知叶绍棻捐埋海蜃寺积骸礶及厦地无主骸,编「前因净释极乐同登」八字,立小碑为记。

一、南普陀右鼓山麓嘉庆二十三年,厦防同知叶绍棻捐埋海蜃寺积骸礶及厦地无主骸,编「山川锺秀灵爽式凭」八字为碑记。

一、南普陀右侧嘉庆二十五年,署厦防同知咸成捐埋台运棺骸及厦地无主骸礶,编「佳城祥衍仁宅绥安」八字为碑记。

一、白鹤岭仙洞下紫云岩南普陀旁嘉庆二十五年,厦门大疫,署厦防同知咸成、兴泉永道倪琇置地,给贫民埋葬,并施棺木。

一、南普陀右侧道光元年,署厦防同知麦祥捐埋台运棺骸及厦地无主骸礶,立碑标记。

一、南普陀左东边乡之狗湾圈山道光元年,海蜃寺僧置买;按年瘗埋台运棺骸,立有碑记。

一、将军祠前后坂内道光七年,都司马大宾置。

一、将军祠前后坂内尾头社边、新漈尾二处道光九年,署道王耀辰置。

一、半山堂道光十一年,厦防同知许原清置。

一、将军祠前鬼仔巷道光十二年,中书吴廷材置。

海蜃寺棺厂在厦门港打石字海边。乾隆十四年,虎溪僧佛敏建。乾隆二十七年,台湾县夏瑚详设太平船,专运流寓兵民棺骸,于海蜃寺内设棺厂收贮。由厦防同知移知原籍厅、县招各亲属认领,以一年为限;逾限,即就厦地埋葬。运载船户,一年正、五月两次免配兵谷。其经费,台湾一厅、四县,每岁各捐银十两。三十七年,增捐各十五两,共七十五两,存台湾县库;给寺僧香灯祀孤银二十四两,余为埋葬之用(每棺一具,给抬工、灰土银一两二钱五分;每礶四身抵棺一具,给银一两二钱二分)。三十七年,增寺僧银六两。后因捐解不齐,骸骨堆积过多。嘉庆元年以后,厦防同知裘增寿、叶绍棻、咸成、麦祥先后捐资买地掩埋。道光元年,布政司孙尔准详定;以是年为始,藩司及台湾道、府、三厅、四县每年各捐十五两,共一百五十两(给寺僧香灯银三十两、修厂费二十两,余百两为到厦掩埋之费);由台湾饷内就司库划扣,海蜃寺僧赍厦防厅照赴司承领,以一年所到棺骸数目具报。如有赢余,留补下年不足(今寺僧仅领银七十五两)。太平船额式两号:一由厦防厅招募,一由台湾县招募。

施棺义厂嘉庆二十五年,因疫疠时行,巡道倪琇、水师中营参将杨继勋、厦防同知咸成劝捐洋银四千一百七十五圆,随时施棺瘗埋。道光九年,谕董事凌翰、凌永屏于海岸街建盖义厂(董事自行捐造);历任提督、道、厅各有捐施。十二年春,复大疫。绅士郭炯出其父郭权遗资八百圆、子宗濂捐银二百金为倡,共捐银三千二百三十六圆;施舍棺木一千零五十六具外,十一年四月至十二年八月止,实存一千九百零七圆(内置店屋本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圆,每年息银二百余圆)。董事凌翰、凌永屏、杨士仪、苏学浩掌理。

置典吴赛店屋相连一座,在张厝前保五崎脚第二间。

陈安放店屋一座,在和凤后保桂州墓口局口街。

曾翁氏店屋一间,在张厝前保五崎脚。

曾裕店二间,在五崎脚江厝巷口第一间、第二间。又一间,在大使宫后隘门脚第二间。

买白福生等家器一付,在鱼仔市■〈车加〉辘街;金德泉酒米铺承税。

按厦岛地窄人稠,多四方羁旅之客,一时不得归榇,又有戍台班兵积骸;海蜃寺北邙累累者,重迭以葬。时为马豕诸畜所蹂蹈,骸胔暴露,疫疠恒作。官斯土者宜出示禁止,令董事劝捐随时掩瘗,亦「掩骼埋胔」之政也。

育婴堂

育婴堂原在紫阳祠侧。厦防同知李暲以学舍数间改造,名注生祠,为育婴之所。雇乳妇数人,月给衣食。岁久而废。后厦防同知杨愚扩清学舍,仍归义学。署巡道宫兆麟买镇南关下旧军装废局,建为注生祠,旁为乳妇住宅。经理初定,即升任去。巡道蔡琛复集捐公费,多雇乳妇,每月给银一两,收养贫民幼孩;遣人挑箱巡视,遇有弃孩,辄收养之。内外之禁,立法甚严。又兼行善举,改名普济堂。以监生林椿董其事(「鹭江志」火仔埯,坐西,向东)。

普济堂在镇南关(「县志」。巡道蔡琛有碑记)。

今按:育婴堂在厦门港火仔埯,坐西、向东。大小房屋二十间。乾隆三十一年,巡道蔡琛就注生祠改为普济堂;官雇乳妇,收哺女孩,经费由兴泉永各属捐银五千圆,除用及续捐共存典生息三千六百四十八两,年得息银七百两零。遴本地公正绅士董其事。嘉庆九年,同知徐汝澜捐修屋宇。后归其责于厅胥林芬;乃虚报物故、鬻作娼婢,百弊丛生。经厦防同知薛凝度斥革;复捐集公费,择绅士八人,每月以二人分董其事,收孩、领孩。设堂总一人,专司簿册;设门役一人,专司出入。复名育婴堂。嘉庆二十四年,署同知咸成捐银四百五十两零。道光六年,署同知张仪盛捐修屋宇。道光八年,署同知黄宅中捐银一百五十九两六钱。现存典银二千八百七十四两四钱,每年二分行息;又存库银九百三十三两二钱四分,发典具领生息。现共存银三千八百零八两六钱。

又按向例:乳妇哺孩一口,每日口粮银五分五厘三毫三丝,大建月给银一两六钱六分、小建月给银一两六钱零四厘,名曰承哺。堂内房屋不敷居住,将女孩分寄贫妇家哺养;比在堂承哺者,口粮银减半,名曰兼哺。婴孩至二十五月已能谷食者为干孩,月给口粮银六钱六分,仍归所哺之妇抚养;听良家具领,或为女、或为苗媳,毋许为婢转卖,取具保邻甘结,由董事查禀,候厦防厅批准给领。每领孩一口,缴花礼银两圆;除半圆赏给所哺乳妇外,余存堂充公。

卷三

兵制考

厦门,海防首要地也;水师提标五营驻之。欲详海防,宜先详兵制。因采考前事、谨稽「会典」及营中分防汛守,志兵制。

历代建制

职官裁设

兵额裁设

汛防

会哨

操演

班兵

官俸

兵饷

优恤

马匹

战船

军器

历代建制

唐兵制,无考(「泉州府志」)。

宋嘉禾屿兵制,无考。惟厢军、禁军外,增募水军,置宝林、水澳、法石三寨。嘉定间,海寇犯围头;真德秀移宝林兵戍围头,照应浯屿、料罗等处(见「真西山奏议」)。

元置嘉禾千户,戍嘉禾屿。所领兵额无考(「府志」)。

明洪武二十年,江夏侯周德兴城水澳,置永宁卫,领中、左、右、前、后五千户所。又复城小兜,为崇武所;城厦门,为中左所;城福全,为福全所;城金门,为金门所;城高浦,为高浦所。别为守御千户所,移永宁卫中、左所官军于厦门,筑城守御,遂为中左千户所。设指挥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指挥百户一员、镇抚一员,隶福建都指挥使(「府志」:『千户正五品、副从五品、百户正六品、镇抚从六品』),额兵一千二百四名。至万历时,仅存六百八十四名。营房九百八十七间,在所城内(「府志」)。二十一年,周德兴于沿海要害处置巡检司十八。复于大担、南太武山外,置浯屿寨,控泉郡南境。拨永宁、福全卫所兵二千二百四十二人,合漳州卫兵二千八百九十八名戍之;统以指挥一员,谓之把总。岁轮千、百户领卫所军,往听节制。景泰三年,巡抚焦宏以孤悬海中,移厦门中左所(「备倭记」云:『永乐间,设烽火、南日、浯屿三水寨。正统初年,徙浯屿寨于厦门,后又移晋江石湖』。备考)。嘉靖四十二年,各水寨指挥照都指挥行事,名为钦依把总;各卫岁轮指挥一员领卫所军,往听节制。旧额兵船三十二只,卫所贴驾军五百八十名。天启后,福、哨、冬、鸟等船增至四十八只(「府志」。又万历「府志」云:『福船势力重大,便冲犁于外洋;次号哨船、冬船,便窄港攻击;小号鸟船、快船,便哨探。如贼船内逼,哨、冬、鸟、快等船急抢上风助力,内外夹攻』)。隆庆四年,增设浯铜游兵;统以名色把总一员、兵五百三十六名,驻中左所;又卫所贴驾军三百名、哨船二十只(「府志」。「郡国利病书」云:『由武进士或世勋高等题请升授,以都指挥体统行事者,谓之钦依把总;由抚院委任者,谓之名色把总』)。天启初年,设泉南游击一员;统辖浯屿寨军、浯铜游兵以备红夷。寻裁(「府志」。「筹海图编」称游击将军;与厦岛鸿山寺崖石题名相符)。万历二十年,移南路参将驻鹭门,居中调度;辖铜山、浯屿二寨,浯铜、澎湖二游(澎湖游兵,万历二十五年因倭寇而设)。二游营、一土营,领兵三千名(「漳州府志」。「郡国利病书」云:『嘉靖二十八年军兴,设参将一人。三十五年,益以水陆参将一人。三十八年,请分三路为三将军。其驻漳者为南路,所辖自诏安至广东界,北达祥芝,盖镇漳而兼控泉也。先南澳尚未开府,每遇汛期,专驻悬钟;后南澳既设,移驻铜山。万历二十年,议者谓偏处一方,移驻鹭门居中调度焉)。

按明制卫所军士,以五千六百名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所、一百一十名为百户所。每百户内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维,编成队伍(「筹海图编」云:『每百户所旗军一百一十有二,千户所一千一百二十。卫列五所及卫镇抚,凡五千五百有奇』)。卫兵有三:曰征操军(「府志」作往操)、曰屯旗军、曰屯粮军。征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谓之见操军;出则按季践更,谓之出海车。屯旗军者,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粮军者,屯田军也。洪武初,以开国靖难之人为之,或简户丁、或调他省、或配有罪籍为军,曰卫兵;亦宋人禁兵之意也。二十一年,周德兴制福、兴、泉、漳四郡民为兵,于是沿海有军卫。卫所初定,民未习水土,率潜离城戍。二十五年,互调其军于诸卫。嗣后,八月更代哨守,皆卫所军。至嘉靖间,五寨水军,另募充数。隆庆初,设浯铜游兵。天启初,又设游击,兼统之。于是卫与寨分,卫所但拨贴水、寨驾船军耳(「闽书」、「府志」)。

明初,永、泉二卫有归附军、有投充军、有谪发军、有改调军。定制:支粮八斗为差操正军,加行粮四斗为出海备倭军、六斗为只身纪录军、二斗为老弱存恤军。后又分三分守城、七分屯种;粮出于所种田,而以余粮输官,为不支屯粮军。太平日久,军政不修;屯既失额,操复缺伍。于是抽选于军伍以备团练,谓之余丁军;招集于市井,谓之募兵;动调于各省,谓之客兵(戚继光以浙江义乌兵与倭战有功,增募为新营分置。万历时,以饷绌,裁);调之湖广等处,谓之狼家兵;又增添于旧制之外,为一乡防守,谓之民兵(弓兵之外,又招民壮,分三种),亦曰乡兵、机兵(隆庆「府志」)。水寨本皆本地兵,原无客兵名目;嘉靖间,设参将、游击,始带领各处客兵(「郡国利病书」)。

水寨军,分三班更迭。月粮之外,加给行粮。上班,今年二月上、明年二月下,下班替之;中班,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下,上班替之;下班,明年八月上、后年二月下,中班替之。三番轮流,大约一年有半年休息。休息者,月办料银一钱,以修战船。千户以下轮班,如各军士之法(「府志」)。

水寨汛地,岱屿以南、接于漳州,浯屿寨辖之(「备倭记」云:『大担、旧浯屿、默林、圳上、围头、白沙、料罗、金门、乌沙、曾厝埯、南风湾,为浯屿寨要害』)。嘉靖四十二年,以兵船一■〈舟宗〉湄洲屯剳,一■〈舟宗〉直到料罗屯剳,圳上一带量拨巡哨。寇至,则全力守湄洲,而于平海卫前与南日会哨铜山;又守旧浯屿,而于担屿,与浯屿会哨。万历间,浯屿寨分兵四哨;出汛时,一屯料罗、一屯围头、一屯崇武、一屯永宁。每汛与铜山、南日两寨及浯铜游兵合哨,稽风传筹。浯铜游兵分二哨:一屯旧浯屿、一屯担屿;每汛与浯屿兵合哨。惟澎湖游兵,专过澎湖防汛。春以清明前十日出,三个月收;冬以霜降前十日出,二个月收。收毕日,军士放班;其看船兵,拨汛地小防(「府志」。「漳州志」:『明防海,以三、四、五月为大汛,九、十月为小汛。盖倭从东北入寇福建,清明后风多东北,且积久不变;五月则风自南来,重阳后亦有东北风,至十月则风自西北来。故设防以风为准)。

水寨战船,原出卫所;后广募民舰。旋设舟师于五寨之外,分有十六澳;船不加多,力分势寡。嘉靖四十三年,复水寨之旧。每寨设兵船三十二只,用兵二千二百名;以把总领之,属总兵官统督、监军道监督(「府志」。按明「会典」:『一卫五所,共船五十只;一所十船,一船旗军一百名。船有亏折、有司补造;损者,军自修理。所中左应有额设兵船十只』。「府志」仅载水寨游兵船额,而于卫所未详;补以备考)。

海澄高浦、圭屿,皆非厦门地。自国初设提督于海澄,迄今皆水师提标汛守。附载其略:海澄旧机兵营在县城东,初设额兵五百名。万历间,存四百名,分为四哨:陆三哨、水一哨;卫所官领之。后改三哨,水兵用土著、陆兵用浙兵;名色把总领之。海澄游,原设南路标海澄游。兵四百五名、哨船十二只,领以名色把总一员。后止存兵一百五十二名、哨船五只。崇祯元年,以见兵为水兵,募勇土兵三百二名为陆兵,匀其粮,申改为海澄游,筑溪尾城戍之。二年,筑大泥铳城;以海澄标游兵一百名、增募土兵五十名戍之。造小快船五只,分配水兵巡哨内港。后更造五只,合为十只;分为四哨,水、陆并行。圭屿,万历间筑腰城,募土兵守之。天启七年,又拨海澄标游兵哨守,额数随时增减不定(以上俱「漳州府志」)。

洪武二十年,城高浦;置高浦千户所正副千户、百户、镇抚各一员,操海、屯种、旗军旧额一千二百五十八名。万历时,存操海军六百二名、屯种军一百九十四名。营房一千二十五间,在所城内(「泉州府志」)。

职官裁设

国朝顺治三年,设提督;统辖全省水陆军务。驻泉州。

康熙元年,专设水师提督及提标官,驻海澄。又设右路水师总兵官并镇标官。裁海澄总兵官,增设水师副将一员。

康熙二年,裁泉州水师参将等官。

康熙七年,裁水师提督及提标等官。

康熙八年,设水师总兵官及镇标官,改右路水师总兵官为兴化总兵官。

康熙十三年,裁浯屿营游击、守备各一人。

康熙十六年,以海澄公管水师提督事务,驻漳州。

康熙十七年,裁水师总兵官及镇标官为漳州镇,又裁海澄公标等官。又是年,设水师提督提标,分中、左、右、前、后五营。中营设参将以下等官,左、右、前、后四营设游击以下等官。

康熙二十三年,裁厦门总兵官并中、左、右、三营等官为南澳镇,又裁海澄水师副将并三营等官(十九年,恢复厦门,以总兵镇守。至是,移水师提督驻札。二十四年,施靖海建衙署)。又是年,以提标左营游击分驻石码。

康熙二十七年,裁提标后营千总一人为澎湖千总。

康熙三十四年,裁提标中营参将,改设副将。

康熙三十九年,复设中营参将,裁副将。四十六年,裁参将,仍设副将。五十二年,裁副将,复设中营参将。

康熙五十八年,以提标中营守备分防,驻浯屿。

雍正五年,增设提标五营各千总二人、把总四人。

雍正十一年,复设水师提营后营千总一人。

乾隆十八年,增设浯屿把总一人。

乾隆二十年,拨水师提标后营外委一人驻坂头村。

乾隆四十七年,通省增设额外外委四十七人(以上俱「会典」)。

兵额裁设

康熙十九年,以攻克金门、厦门两岛之岳州战兵三千名为提标中、左、右三营兵(提督万正色奏)。

康熙二十二年,添设战、守兵二千名为提标前、后二营兵(提督施琅奏)。

康熙三十五年,裁提标战兵二百名为督标水师营兵。

乾隆三十七年,以中、左、右三营战兵改如前、后两营体例,分别战守(提督黄仕简奏)。

乾隆四十六年,以公粮改为公费,裁五营守兵共一百四十名。

乾隆四十八年,裁武职随丁名粮三百六十名,又裁武职随粮、另给养廉正项以随粮改添五营实兵六百名。又拨提标兵四十五名赴台湾北路淡水营。

乾隆五十三年,裁提标战、守兵二百五十名赴台湾北路嘉义左营。

嘉庆七年,裁提标战、守兵一百六十五名赴福宁左营。

嘉庆十年,添设提标五营新兵二千名捕御海寇,俱给战饷(总督王德奏)。

嘉庆十六年,裁提标战、守兵一百十五名赴台湾艋舺营。

嘉庆十八年,裁提标新兵赴福宁左营为额兵三百名。

嘉庆二十年,裁新兵八百五十名。

嘉庆二十二年,裁新兵一百七十五名。

道光元年,裁战兵五十名,又裁新兵三百七十名。

道光十一年,裁新兵一百名。又裁新兵八十八名归金门镇标,驻防谾口。

道光十二年,裁新兵一百十七名为西疆制额(以上俱营册)。

水师提标五营兵额,除裁改外,存战、守额兵共四千二百七十五名。五营以战兵五十名为外委,额外名粮,以守兵二十四名为柁工炊粮(水师战舰以柁工为重,故支领名粮,得以兼饷,谓之炊粮。但谙习水务,才有优劣,粮亦有差等。柁工支领守兵粮饷,或四、五名,或二、三名不等)。

水师提督统辖福建全省水师军务,驻札厦门,节制金门、海坛、南澳三镇兼台湾、澎湖;领水师提标中、左、右、前、后五营中军参将一员、游击四员、守备五人、千总十人、把总二十人、外委三十人、额外外委二十人。一年亲巡南洋金门、铜山、南澳等处,一年巡北洋海坛、闽安、三沙、烽火门等处,二年而遍。巡阅台湾隔二年一次,与将军、总督、巡抚、陆路提督分年轮巡。

汛防

五营汛防

中营水师中军参将一员,驻札厦门城内;首领五营军务。守备一员,驻防海澄浯屿汛。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六员、额外四员,实兵八百四十一名(战兵四百二十八名、守兵四百十三名),战船九只、桨船五只。防守城东门,轮派千把总以下一员、兵十名(城内防守五营,各分地界存案)。分防高崎汛,外委一员、兵三十名。分防浯屿汛,守备一员、兵一百名,战船一只;兼辖深坞澳口等五汛,共领兵一百九十四名(深坞澳口汛兵二十五名、岛美汛兵二十名、卓崎汛兵十三名、大径港口汛兵十一名、浯屿南北炮台兵三十二名)。分防海门水汛,千总一员、兵六十名,战船二只;兼辖容川等四汛,共领兵一百三十三名(容川码汛兵三十名、青浦汛兵二十名、十八间塘兵三名、圭屿汛兵二十名。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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