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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诏令奏议

元代奏议集录

34 万字 · 约 16 小时 20 分钟 · 25 / 44

会员可开白话

曰:「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解者曰:「郊,祭天也;大飨,袷祭也;三献社稷五祀也;一献群小祀也。郊不以血,而以孰荐礼之,亵而失之甚者也。」然则,明堂之祭,其不进孰与?曰「圣人亨,以享上帝」。上帝,明堂之称也。用于明堂而不用于郊,其义明矣。特牲少牢之始于荐孰,大夫之礼也。用大夫之礼于郊,不可也。用于明堂,近宗庙也。配群祀于郊,非礼矣。明堂,国中也,邑外曰郊,引而近之,其渎莫大焉。尊罍,尚质也,彝以盛郁鬯,郊得以用之也。《记》曰:「黄目郁气之上尊,彝得谓之尊也。」定尊罍于天地,六彝于宗庙,郑氏之说也。开元遵而不用于郊,犹曰以质不以文,明堂宗庙之近而文物之极也,其不用也则野矣。凡此皆礼仪,文质之异,不可以不辨也。

郊非辛日议

《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又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谓:迎长日者,建卯而画夜分也;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其释「周之始郊,日以至」,则谓鲁之始郊日以至,鲁无冬至祭天圜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夫以迎长日为建卯,胡氏非之至矣。三王之郊以寅,则冬至圜丘之祭,是周以冬为春矣。正月正岁,犹曰以子为首,若以冬为春则非矣。盖郊之用辛,言鲁礼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周以冬至而郊也。易周为鲁,以附夫臆凿之论,则大有所不可。周为周王,鲁为鲁公,合周鲁为一礼,曷不曰鲁之始郊日以至?叶梦得氏曰:「以郊为迎长日之至,下言郊之用辛,周之始郊日以至,正以别鲁礼。」郑氏反之,强以建卯为日至,甚矣其好诬也。冬至祭天,此周之正礼不可易者,孟春建寅之郊,盖祈谷之祭。鲁虽得郊,不得同于天子,是以因周郊之日以上辛,三卜不从,至建寅之月而止。鲁郊殆周祈谷之郊,故左氏谓启蛰而郊也。或曰:郊必以辛,周之制与?曰:以至日而祭,则至日非常以辛也。鲁之郊雩皆辛,是用辛,鲁之礼也。然则周郊非辛与?曰:周官祀大神则卜日。崔灵恩谓卜日以至为主,不吉,始用他日,是有疑于卜也。横渠张氏谓日至不必卜日,周之始郊日以至,言日至则不容卜,言月至则有卜,卜日则失气至之时矣,是定以为不卜日也。《曲礼》曰:「大飨不问卜。」吕大临谓天时阴阳之至,日月素定,故不问卜;若他飨,则问卜矣。或又曰:周之不用辛,有所本与?《召诰》曰「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非辛也;至异日而社,非卜也。《五经异义》、《春秋》公羊说,礼郊及日,皆不卜,常以正月上丁。成王命鲁使卜,从乃郊,故鲁以上辛郊,不敢与天子同也,是足以明周郊之非辛矣。历代之月时不一,独唐武德以冬至祀天,孟春辛日祈谷于南郊,能取二说而裁正之,号为近古,故特表而出之。

北郊议

北郊之名,不见于五经,谓北郊见于《周官》,郑玄之论也,《周官》无北郊之本文。因郑玄谶纬之说,而与《周官》并行者,王莽、刘歆实为之始也。先儒能攻王莽南北合祭之议,而不知立北郊之说者,始于匡衡,成于王莽,舍其大而议其细,相承谬误,今千七百余年矣,敢推其本始而详言之。夫《周官》圜丘、方丘为奏乐之地,非祭之所。圜丘之辨详矣。郑氏祭地之法有二:夏至之日祭昆仑之神于泽中之方丘,一也;正月祭神州地示于北郊,二也。是方丘北郊为二,今合而言之,不知其何所始也。按《大宗伯》之本文,郑氏之不能释者有二:曰以血祭,以狸沈。以辜则曰不言祭地,此皆地示,祭地可知。以黄琮礼地则曰礼地以夏至,谓神在昆仑者。至于《大司乐》之地示,则又曰祭于北郊。郑氏既以方丘、北郊为二,而后人之尊郑者,未尝不以方丘、北郊合而为一。神州谶纬,非之者至矣,至若方丘之不为祭所,北郊之无所经见,皆泥其说而无有辨之者。或曰北郊始于匡衡,非王莽自为之说。谨按《汉志》,高帝因北畤而备五帝;至武帝时,后土犹未立;建始之际,方正南北郊。匡衡、张谭以天随王者所居,援据《礼经》,皆自为损益。若所引祭地于泰折在北郊就阴位之说,今《戴记》无北郊之文。陈祥道《礼书》知其说之无所据,遂谓南郊祀天则北郊祭地,祀天就阳位,则祭地就阴位,以强合夫郑氏北郊之说。夫郊非天不足以言,社非地不足以尽,二者相对,如天地之不可以合祭也,谓之郊地,其何所据哉?先儒能明祭之不可以合,而不能辨社之不可以为郊,沿袭建始之弊,自汉而降,无有知其非者。祀地之为社,详见于后土之议。尊地之说莫先于罢方丘废北郊,以全古礼之正。或者谓玄璜礼北方,孟冬迎气北郊,古不得而废。愚谓郑氏之言人帝五精帝,于地无预。王肃之攻郑玄,其说虽行于泰始,惜其说犹以郊丘为一。故宗郑者多而王说复废。驯致今日,郊社盛礼方由是损益,以承三代之正,罢北郊之谬,其不在兹乎?(录自《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一,《四部丛刊本》,下同)

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状

【(臣)】 猥以非才,备员史馆几二十年。近复进直翰林,仍兼史职,苟度岁月,实为罔功。

伏睹先朝圣训,屡命史臣纂修辽金宋史,因循未就。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史官所成。若齐、梁、陈、隋、周五代正史,李延寿《南北史》,房玄龄等《晋书》,或称御撰,或着史臣,此皆唐太宗右文稽古,数百年分裂事志,悉得全备。至宋仿依唐世,爰设官局,以成《唐书》,是则先朝屡命有合太宗文明之盛。

卑职生长南方,辽、金旧事,鲜所知闻。中原诸老,家有其书,必能搜罗会粹,以成信史。窃伏自念先高叔祖少傅正献公燮,当嘉定间,以礼部侍郎秘书监专修《宋史》,具有成书;曾祖太师枢密越公韶为秘书著作郎,迁秘书丞,同预史事;曾叔祖少傅正肃公甫、吏部尚书商,俱以尚书修撰实录。言剪薄弱息,获际圣朝,以继先躅。宋世九朝虽有正史,一时避忌,今已易代,所宜改正。昔司马迁、班固皆以父子相传,遂能成书;刘知几、刘餗、刘赞咸以家世旧闻撰成《史通》、《史例》。辄不自揆,庸用条析,兼本院宋朝名臣文集及杂书纪载,悉皆遗缺,亦当着具书目以备采择者。

一、宋太祖实录。旧有两本:一是李昉诸臣所为,太宗屡曾宣索,已有避忌;至真宗咸平再修,王禹偁直书其事,出为黄州。禹偁所著《建隆遗事》,足见深意。前实录无太宗叩马一段,后实录增入,显是迎合。

一、杜太后金滕之事。赵普因退居洛阳,太宗嫉之。后以此事密奏,太宗大喜,秦王廷美、吴王德昭、秦王德芳,皆繇普以死。今《宋史》普列传无一语及之,李焘作《通鉴长编》亦不敢载。私家作普别传,始言普将死,见廷美坐于侧,与普忿争。其集号《巽岩集》,所宜搜访。

一、天圣三朝正史。纪载多有谬误,盖修史官夏竦所为,吕夷简受成而已,其列传遂以寇准、丁谓同传,所宜改正,若此非一。

一、洪迈作神、哲、徽、钦四朝史,于时高宗在德寿宫,多所避忌,立传亦有芜类,所宜刊削,当直书徽宗亡国之罪。

一、徽宗违盟契丹,童贯复燕城,正史回避,所合改正。

一、徽、钦围城受辱,北行遭幽,正史不载,所有杂书、野史,可备编纂,今具于后:

《三朝北盟会编》     靖康传信录》

《孤臣泣血录》     《靖康草史》

《靖康奉使》      《靖康遗录》

《裔夷谋夏录》     《陷燕记》

《南归录》       《靖康录》

《犯阙录》       《伪楚录》

《松漠纪闻》      《伪齐录》

《起戎录》       《痛愤录》

《建炎复辟记》     《己酉航海记》

《建炎扈从录》     《中兴遗史》

一、元符至元佑事,赵鼎虽于绍兴改正,亦有隐讳,今可考证增入者,今具于后:

《邵氏辨诬》      《元佑党籍传》

《尊尧集》       《丁未录》

《符佑本末》

一、宋世九朝,莫详《长编》而可资证援参考,复别有书,今院中《长编》不备,诸书并缺,今具于后:

《续通鉴长编》     《长编纪事本末》

《国纪》        《九朝通略》

《编年备要》      《建隆编》

《隆平集》       《元符诏旨》

《治统类》      《两朝国史纪志》

《东都事略》      《仁皇训典》

《国朝会要》      《续会要》

一、太史公作世表、年表,至秦楚之际复为月表,致意极深。晋代播迁,魏宗勃起,所宜为表,以分年统。时兵火湮厄,南北三史,无所凭依,卒不能就至。欧阳修任史官之责,独能于宰相方镇年月谱系。盖宰相之任匪轻,推年可以考得失,方镇之害最重,因年可以推盛衰,宋朝兴亡繇是可考。目今旧书尚有,而史院无存,今具于后:

《百官公卿表》     《宰辅拜表罢录》

《百族谱》       《麟台旧事》

《宰辅编年》

一、礼乐,历代帝王不相沿袭,自聂崇义作《三礼图》,多有舛误。乐自王朴、李照、胡瑗、范镇,魏汉津、房庶皆有异同。史志所载,止于一时,而诸家所陈,罔有纪载。其乐志止详于乐髓《新经礼书》,若《元丰集议》,未之有载,其书尚在,可备讨论,今具于后:

《开宝通礼》      《开宝通礼义纂》

《分门礼选》      《礼阁新编》

《太常新礼》      《庆历祀仪》

《太常因革礼》     《郊庙奉祀礼文》

《政和五体》      《大飨明堂礼》

《卤簿记》 【本院止有宣和。】      《濮议》

《东向议》

一、兵刑、徭役、漕运、度支,随俗施政,莫敢偏废。赵元昊用兵,保甲、义勇、保马等制,群臣各有议论,王安石以顾役行于河北,司马温公以差役行于东南,各有不便。王安石青苗贷息,大坏极弊,繇是驯致靖康之祸,所宜博采奏议及食货等书,以备作志。

《经济集》       《群臣奏议》

《三司考》       《会计录》

《救荒录》       《刑统》

一、宋翰林视唐尤加清重,有杂书可补志书者:

《金坡遗事》      《翰林杂记》

《续翰林志》

一、地志,宋有成书:

《太平寰宇记》     《皇佑方域图志》

《皇佑地理新书》    《元丰九域志》

一、纂修史传,必当先以实录小传附入,九朝史传仍附行状、墓志、神道碑,以备去取。

《琬琰集》       《诸家文集》

《涑水纪闻》      《邵氏闻见录》

《春明退朝录》     《梦溪笔谈》

《龙川略志》      《归田录》

《续归田录》      《可谈》

《谈丛》        《师友杂志》

《童蒙训》       《晁氏客语》

《清丰懿范》      《韩忠献遗事》

《忠献家传》      《中国春秋》

《欧公本末》      《苏魏公谭训》

《师友谈记》      《王巩闻见录》

《桐阴旧话》      《王沂公笔录》

《张乖言行录》    《胡安定言行录》

《王沂公别录》     《旧闻证误》

《唐介事实》      《范太史遗事》

《邹道卿语录》     《丰清敏遗事》

《文昌杂录》      《杨文公谈苑》

《麈史》        《能改斋漫录》

《石林燕语》      《嘉佑杂志》

《东斋纪事》      《谈圃》

《渑水燕谈》      《避暑录》

《王巩杂录》      《秀水闲居录》

《扫编》       《挥麈录》 【后录、三录。】

《典故辨疑》      《吕氏家塾广记》

一、诸降王当别立传。三朝史所载简略,宜用伪史参照作世家,仿欧阳修《五代史》例。

《十国纪年》      《九国志》

《吴越备史》      《南唐书》

《江南录》       《南唐近事》

《蜀梼杌》       《闽王事》

《江南野史》

一、宋代疆理,北不尽燕城,南不尽交趾,西不尽灵夏,东不尽高丽,宜仿《晋书》载记,各纪其事,当访寻四境关涉诸书。

《高丽图经》      《至道云南录》

《赵元昊西夏事实》   《交趾记》

《丙午录》       《辽金誓书》

《国书本末》      《使辽录》

《西夏事宜》

一、李筠、李重进本非叛臣,实汉、周之忠臣,《宋史》作《叛臣传》所宜改正;韩通亦周忠臣,欧阳修作《五代史》不立韩瞠眼传,议者非之。又如诸方僭窃皆宜立传,《宋史》悉讳,今宜会粹立传。

李顺   方腊     王则 【《甘陵伐叛记》】

赵谂 【有《事实》。】      侬智高 【有《平蛮事迹》。】

一、欧阳修作《唐书历志》悉取一行十议造历之法,见于志书。宋世五朝志,《应天历》、《干元历》、《仪天历》、《崇天历》、《明天历》,亦号详备,独熙宁《奉元历》、经元佑《观元历》、崇宁《占天历》、大观《纪元历》,洪迈作志不能尽纪,所宜访求。历草见于志中,大抵历不差不改,得其造历更改,则后有考,民间通历学者亦有其书,所宜搜访。

一、神宗元丰以前,官制似唐,亦有增损;元丰以后,官阶勋爵分为二途,史志虽详,难便检阅。

《官制新典》      《官制旧典》

《官制通考》

一、艺文志,自元丰后,该载未尽,宜以今世所行书籍备载。旧制进呈者入书目,亦当以馆阁书目为主,分类补入。

自惟志学之岁,宋科举已废,遂得专意宋史,亦尝分汇杂书、文集及本传、语录,以次分别。不幸城西火,旧书尽毁,然而家世旧闻,耳受目睹,犹能记忆。或者谓国亡史不宜修,南方鄙儒,讵敢置论,年齿衰迈,分宜归老田里,旷官縻职,实为罔功,而区区素蕴,亦蕲别白,以称朝廷奖拔之厚。凡所具遗书,散在东南,日就湮落,或得搜访,或得给笔札传录,庶能成书,以备一代之史。谨呈翰林国史院。谨状。(录自《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一)

国学议

成周国学之制,略于《大司乐》,其遗礼可法者见于《文王世子》,三代而上,详莫得而闻焉。汉武表章六经,兴太学,至后汉为尤甚。唐制微附益之,而其制愈加详密,今可考也。宋朝承唐之旧,而国学之制日堕。至于绍兴,国学盖废,虽名三学,而国学非真国子矣。夫所谓三舍法者,崇宁、宣和之弊也,至秦桧而复增之,月书季考又甚。夫唐明经帖括之弊,唐杨绾尝曰:「进士诵当代之文而不通经史,明经但记帖括投牒自举,非仄席待贤之意。」宋之末造类不出此。

今科举既废,而国朝国学定制深有典乐教冑子之古意,傥得如唐制,五经各立博士,俾之专治一经,互为问难,以尽其意。至于当世之要务,则略如宋胡瑗立湖学之法,如礼乐、刑政、兵农、漕运、河渠等事,亦朝夕讲习,庶足以见经济之实。

往者朱熹议贡举法,亦欲以经说会粹,如《诗》则郑氏、欧阳氏、王氏、吕氏,《书》则孔氏、苏氏、吴氏、叶氏之类。先儒用心实欲见之行事。自宋末年尊朱熹之学,唇腐舌弊,止于《四书》之注,故凡刑狱、簿书、金谷、户口靡密出入,皆以为俗吏而争鄙弃,清谈危坐,卒至国亡而莫可救。

近者江南学校教法,止于《四书》,髫诸生,相师成风,字义精熟,蔑有遗忌,一有诘难,则茫然不能以对,又近于宋世之末尚。甚者知其学之不能通也,于是大言以盖之。议礼止于诚敬,言乐止于中和。其不涉史者,谓自汉而下皆霸道。其不能词章也,谓之玩物丧志。又于昔之大臣见于行事者,皆本于节用而爱人之一语。功业之成,何所不可,殊不知通达之深者,必悉天下之利害,灌膏养根,非终于六经之格言不可也。又古者教法,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钥,若射御书数皆得谓之学,非若今所谓《四书》而止。儒者博而寡要,故世尝以儒诟诮。由国学而化成于天下,将见儒者之用不可胜尽,儒何能以病于世。(录自《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十五)

郑介夫

上奏一纲二十目 【篇名系编者所加。】

钦惟圣朝布威敷德,临简御宽,极地际天,罔不臣服,混一之盛,旷古所无。三代以降,自周至今二千年间,得大一统者,惟秦、汉、晋、隋、唐而已。秦、晋、隋以贻谋不远,旋踵败亡;汉、唐虽传数十世,其间又乱日常多,治日常少。古今一统其难如此;而能保于长且久者,又难如此。毋谓四海已合,民生已泰,可以安意肆志,而不思否泰相因,离合相仍,大有可忧可虑者存也。

昔贾谊当汉文宴安之时,犹为之痛哭,为之流涕,为之长太息。方今之势,恐更甚焉。安得如谊者复生,为朝廷画久安长治之策?今观朝廷之上,大臣则悠悠然,持禄而顾望;小臣则惴惴然,畏惧而偷生。含糊苟且,以求自全之计;玩岁愒月,以希迁转之阶。谁肯奋不顾身,出为百姓分忧者?然或有之,又招疑速谤,不能自容于时矣。

都堂总朝廷之枢柄,谓宜立经陈纪,为万世法程,进贤退不肖,殖邦家根本。制礼作乐,以黼黻皇猷;崇文兴义,以变移风俗,当今之急务也。卯聚酉散,因循度日,案牍纷填,剖不暇,间或举行一二,下侵有司,又皆不急之细事,殊欠经远之宏规。台察乃朝廷之耳目,振刷风采,修立纪纲,错举枉直,扶弱抑强,职分之宜然也。民冤载路,十词九退,贿赂充斥,掩耳不闻,纵豺狼之肆暴,取狐鼠以塞责,谩膺搏击之名,殊乏风宪之体。六部乃朝廷之手足,宜思官尽其职,职尽其事可也。言乎吏,则铨衡之无法;言乎礼,则文逊之不兴;言乎刑,则奸慝之滋甚;言乎户,则赋役之未均;言乎兵,则运掉之无方;言乎工,则规画之不一。使贾生身今之时,目今之事,不知何如其痛哭流涕,又何如其长太息也!高见远识之士,虽以斧钺在前,刀锯在后,其能自已于言乎?数年以来,固有指陈事实,倾吐忠蕴者矣,虽措辞不无纯疵,言事各有锐钝,中间岂无一事可行,一语可采者?往往堆案盈几,略不省察,类皆送部,置架阁库而已。闻者扼腕,谁肯为言?于是忠直退,谀佞兴,或陈说田土以要利,或进献珍奇以希赏,或赋述大都,颂称一统,而得官升职,是皆无益于理乱,所当类入架阁者也,而反获嘉宾优容之厚□。□张齐贤以洛阳布衣,太祖引见赐食,谓不如是,则上无以推纳谏之诚,下无以作敢言之气也。今朝廷合奏之事,委积满前,动是浃旬半载不得闻奏,而得奏事者,又仅止二三大臣及近幸数人而已。言官诤士,莫得一,清光所陈,无问可否,若抑而不奏,则终为废纸。或事有紧切合从便宜者,必待送拟完议,宛转迟误,久而不,则遂至干休。上意不得下达,下情不得上通,万机之来,何由尽知?此古今之通患,有国之大戒也。

介夫幼勤于学,长习于吏,备员儒泮,偃蹇无成,侍直禁垣,有年于此。田野之艰难,朝廷之利害,尝历既久,靡不悉知。胸中抱负,颇异凡庸。虽近权门,不善造请,故碌碌无闻,少有知者。欲缄默无言,则上负明时,下负所学。纵瞋目张胆,罗缕自陈,则不免束之高阁,否为刀笔吏覆酱瓿而已。古语有曰:「樵夫之言,圣人择焉。」又曰:「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或冀一言见听,可为涓涘之助云尔。如言而足取,则施之时政,必有所裨;言无可采,亦宜恕其狂僭,以来谏诤之路。辄以所见,列为一纲二十目,条陈于后。谨投中书省御史台以闻,仰干宸听,臣无任瞻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

一、储嗣

储嗣一事,最为当今急务。自三代殷周以来,人君即位之初,必先定储嗣,所以示根本之固,杜觊觎之心也。昔汉高帝欲易太子,叔孙通谏曰:「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震动。」汉文帝即位三月,他事未暇议,有司请早建太子,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唐太宗尝谓侍臣曰:「方今国家何事最急?」褚遂良进曰:「今四海无虞,太子诸王宜有定分,最急。」可谓明治乱之原,知国家之体矣。

钦惟皇帝陛下春秋鼎盛,德业方隆,亿万斯年,正当发轫之初。而拳拳愚忠,首陈储建,则似乎不急不切。然揆古度今,未有如兹事之急且切也。朝廷之上,不知为古今常行之故实,往往视为希世之旷典,虽心知其事之必不可缓,相与钳口结舌,莫敢发言,此爱君忧国者重为之寒心也。今皇太子天性聪明,嫡而居长,神人协赞,朝野归心,宜早建储宫,正名定号,所以尊崇宗社,所以培埴国本,所以镇安天下,圣朝万世不拔之基,实系于此。昔齐桓五子争立,而霸业遂微;晋献谗废申生,至国随机数十年;始皇以扶苏不定,致使灭宗;惠帝以继子不明,几至易姓。自后由此而败亡者,不可胜计。草茅之士,犹不能忘情,而秉钧当轴之臣,略不及此,何邪?贾谊曰:「天下之命,悬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夫心未滥而先谕教,则化易成也。皇太子嗜欲未开,心术未定,宜选择端人正士以傅翼之,与之居处出入,教以汉儿文书,使通古今治乱之成,明君子小人之情伪,所谓教得而太子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今民家有十产之资,便欲延师训子,为持盈守成之计,孰谓善谋国家者,不如一家之谋邪?古者建东宫,立太子,将以表异示尊,定民志,非泛然之美称也。

同部

其它

安南奏议
安南奏议 (明)不着撰人 (安南奏议,一卷,不着撰者姓氏。所载为嘉靖时兵部尚书张瓒等会题疏稿及前后所奉诏旨。) 兵部为钦奉敕谕事。职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蔡经题前事。照得臣于嘉靖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节该钦奉敕谕:「先该安南国黎宁奏称:『国王黎晭故绝,被贼臣莫登庸作乱,窃据国城,阻绝道路,因而久废职贡。』已经差官查勘是实。近,该云南镇巡等官捉获莫登庸奸细阮璟等,及伪造书印,具奏前来。的知此贼僭拟名号,伪置官属,好生背叛朝廷,罪在不赦。特敕尔等各宜遵照该部题请事理,即便调集兵粮,多方筹划,分道进兵,
包孝肃奏议
包孝肃奏议 宋 包拯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六 包孝肃奏议 诏令奏议类二 奏议之属 提要 臣等谨按包孝肃奏议十巻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厯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巻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巻田序亦称十巻与史志不同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巻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巻议邉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于每章之下而记其履
包孝肃奏议集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六 包孝肃奏议 诏令奏议二【奏议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包孝肃奏议十巻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厯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諡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巻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巻田序亦称十巻与史志不同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巻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巻议邉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嵗月系于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厯于后若其嵗月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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