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笔记
玉堂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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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子史内出题,次又令逐年改一经,亦许注内,出题以《书》、《诗》、《易》、《礼》、《春秋》为次,盖循辽旧也。至天眷三年,浙津府试。迨及海陵天德三年,亲试于上京。贞元二年,迁都于燕,自后止试于浙津府,收辽、宋之后,正隆二年,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明昌二年,改令群经子史内出题,仍与本传。此词赋之大略也。经义之初,诏试真定府,所放号七十二贤榜。迨及蔚州、浙津,令《易》、《书》、《诗》、《礼》、《春秋》专治一经内出题,盖循宋旧也。天德三年,罢去经义及诸科,止以词赋取人。明昌初,诏复兴经义。此经义之大略也。天眷二年,令大河已南,别开举场,谓之南选。贞元二年,迁都于燕,遂合南北通试于燕。正隆二年,令每二年一次开辟,立定程限月日,更不择日,以定为例。府试初分六路,次九路,后十路。此限定月日分格也。天德二年,诏举人乡、府、省、御四试中第。明昌三年,罢去御试,止三试中第。府试五人取名合试,依大定间例,不过五百人。后以举人渐多,会试四人取一名,得者常不下八九百人,乡试取奏旨。此限定场数、人数格也。自天眷二年,浙津放第于广阳门西一僧寺门上唱名;至迁都后,命宣阳门上唱名,后为定例。此唱名之格也。明昌初,五举终场人直赴御试,不中者别作恩榜,赐同进士出身;会元御试不中者,令榜末安插;府元被黜者,许来举直赴部。初,贞三年,终场人年五十以上者,便行该恩。此该恩之格也。大定三年,孟宗献四元登第,特受奉直大夫,第二、第三人授儒林郎,余皆从仕郎,后不得为例。明昌间,以及第者多,第一甲取五六人,状元授一十一官,第二、第三授九官,余皆受三官。此又授官之法也。进士第一任丞簿军防判,第二任县令。此除受之格也。近披阅《金国登科》,显官升相位及名卿士大夫,间见迭出,代不乏人,所以翼赞百年。如大定、明昌五十余载,朝野闲暇,时和岁丰,则辅相佐佑,所益居多,科举亦无负于国家矣。是知科举岂徒习其言说,诵其句读,ゼ章绘句而已哉?篆刻雕虫而已哉?固将率性修道之人文,化成天下,上则安富尊荣,下则孝悌忠信,而建万世之长策。科举之功,不其大乎?国家所以稽古重道者,以《六经》载道,所以重科举也;后世所以重科举者,以维持《六经》,能传帝王之道也。科举之功,不其大乎?庚子岁季秋朔日,东原李世弼序。”
唐人《黄金台诗》:“燕昭北筑黄金台,四方豪俊乘风来。秦家烧书杀儒客,肘腋之间千里隔。去年八月幽州道,昭王墓前哭秋草。今年五月咸阳关,秦家城外悲河山。河上关头车马路,残日青烟五陵树。”图克坦轩云:“此诗议论深长,甚可学也。”
皇甫《编年纪传论》:“古史编年,至汉司马迁始更其制而为纪传相承。且编年之作,岂非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者哉?司马氏作《纪》,以项羽承秦,以吕后接之,亦以历年不可中废故也。”
均输法起桑宏羊,谓市井百货皆输官坊,商贾不复贸易。
唐礼部员外郎为瑞锦窠,员外厅前有大石,碎诸州废印于上。又掌图写祥瑞。令狐楚元和初任此员外郎,尝有诗曰“移石几回敲废印,开箱何处送新图”是也。《退朝录》。
疏广云:“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富者众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子孙,不欲益其过而生怨。待君子以诚,治小人以术,反是为不仁不智矣。”
东铭:“侣乎兼爱,其实理一而分殊。”
汉制,州郡佐史自长史以下,皆太守、刺史自辟。如杜高则杨震所辟,李膺则胡广所辟。
唐制,采访节度官屑,自判官已下,得自辟举。未报则称摄,已命则同正。如杜甫则严武所辟,韩愈则董晋所辟。
三司使,谓盐铁、度支、置制条例司。
欧参政云:“天下之事,惟宰相得行,惟台谏得盲。”
汉时,长安北七百里即匈奴之地。
长城始筑,自赵简子,议者亘千,里人治一步,役三十。
秦制,商鞅佐秦,以为地利不尽,更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又以秦地旷而人寡,晋狭而人夥,诱三晋之人耕,而优其田宅,复及子孙。使秦人应敌于外,非农与战不得入官。大率百人以五十为农,五十人习战,故兵强国富。
汉故事:汉兴七年,长乐宫成。诸侯朝毕,复置酒侍坐殿上,伏尊以卑次起上寿。故事,上寿《四会曲》,注言:“但有钟鼓无歌诗。”魏青龙二年,以古《置酒曲》代《四会曲》,又易古诗为羽觞行,用为上寿曲,施用最在前,《鹿鸣》以下十二曲,名食举乐,而《四会曲》遂废。
古者司会,今之尚书也。《周官司会》:“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笮,复引一索,其名为笮,人悬半空,度彼绝壑。”此独孤及《招北客》辞也。
天子之门以通十二子,谓甲与子为支干之首,总而言之也。六壬,壬为水,其数皆六,如六丙、六丁之类。
百六之会,章会统元,汉以黄帝上元甲子为首。至太和元年,所积之数至百六十年为一厄也(《汉律历志》)。
高丽官制,其品从,论穿执伞有陪盖,为从伞也。金国初问宋索金文玉册,宋曾册为东怀国。
温公《通鉴》无高祖废孝惠,留侯招四皓从太子事。伊川《易传》取之者,善其智而能谏,以明纳约之义。温公去之者,为后世虑远矣。去取之意,两不相悖,学者当默识之。
杨龟山云:“箕子疑亦可死,而佯狂以避。盖以父师之义死之则伤勇矣。”
老、庄之学,衡麓胡先生云:“老、庄见周末文胜,人皆从事于仪物度数,不复以诚信为主,故欲扫除弊迹,以乎本真。而矫枉太过,立言有失,元虚幽眇,不切事情,遂使末流遗略礼法,忽弃实德,浮游波荡,其为世害,更甚于文灭质。”
汉开西域三十六国,后稍分至五十余国,皆在匈奴之西、乌孙国之南,远者万有二千余里,近者不下九千余里。
或问上蔡先生:“讲论经典,二三其说者,当何从?”谢答曰:“用得即是,验之于心而安,体之于身而可行,斯是矣。如求之或过于幽深,证之或出于穿凿,徒将破碎大体,不见圣贤之用心,宜无取焉。”
刘元城云:“说得一丈,不如行取一尺。”
杨龟山语游执中云:“常以昼验之于妻子,以观其行之笃与否也。夜考之于梦寐,以卜其志之定与否也。”
伊川先生云:“读书当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则圣人之意见矣。”
东坡先生云:“圣人之言,当以数句成文而求其意。若学者率以一字为断,遇其不同,则异说生焉。”
朱文公语学者观书法云:“且当玩味大意,就自己分上著实体验,不须细碎计较一两字异同。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
东坡论老、庄之教:“君臣、父子、夫妇之间,泛泛乎若萍游于江湖而适所值者,商鞅、韩非得其所以轻天下、齐万物之术,是以敢为残忍而无疑。大抵于所厚者薄,则无所不薄,理势然也。”
陈履常云:“士大夫视天下不平之事,不当怀不平之意。平居愤愤,切齿扼腕,诚非为已,一旦当事而发之,如决江河,其可御耶?必有过甚覆溺之至,切为陈子之论,有《大学》‘有所忿则不得其正’之义,要当廓然大公,物来而顺应之。”
胡文定公曰:“有志于学者,当以圣人为则;有志于天下者,当以宰相自期。降此不足道矣。”
石徂徕曰:“士之积道德、富仁义于一身,盖假权位以布诸行事,利于天下也。岂有屑屑然谋夫衣食者欤?”
侯师圣曰:“事君者以行道为志,非为禄也,然亦有时而为贫。若专以禄为事,则厮役之志也。”
胡衡麓曰:“士之器大概有之:志于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心;志于功名者,富贵不足以累其心;志于富贵者,苟富贵而已,则亦无所不至矣,孔子所谓鄙夫之事。”
横渠曰:“德未成而先以功业为事,是代大匠斫,鲜不伤手也。”
尧夫诗曰:“慎勿轻言天下事,伊、周元不是庸人。”
陈述古曰:“大丈夫当容人,勿为人所容。”
伊川云:“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如邓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当谢元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又云:“尧、舜事业,亦只如太虚中一点浮云过目。”
胡文定公语杨训曰:“人家切不要事事足意,得常有些不足处便好;人家才事事足意,便有不好事出。亦体消长之理言也。”
青苗钱如今之预取麦钱也,假如即日麦价一贯,借与五百,将来征麦一石。
助役钱,国家遇有大役,均取钱于民,官为雇佣也。
“唐故事,奉使四夷,其印章曰‘大唐入某国之印。’”见《蜀王建世家》。
五代吴越贡赋,朝廷遣使,皆由淄、莱泛海,岁常漂没其使。
吴越王钱Α尝游衣锦军,作《还乡歌》,歌曰:“三节还乡兮挂锦衣,父老远来相追随。牛斗无孛人无欺,吴越一王驷马归。”
唐开元二年,制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迹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恒式。
汉制,由郎官而出宰百里,由郡守而入为三公。
汉少府,掌山海陂泽之税,以备天子私奉;大司农,掌国货,以供军国之需。
汉制,武帝北伐,乃置万骑太守,而马政兼于郡二千石。
崔浩考校汉元以来五星行度,并讥前吏之失,以示高允。允曰:“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历数之浅。今讥汉史而不觉此缪?”浩曰:“所缪云何?”允曰:“按《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其昏没于申南,而东井方出寅北,二星何因附日而行?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后岁余,浩谓允曰:“前所论者,本不经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言。以前三月聚于东井,非十月也。”
颁高丽历曰:诏云:“惟历象日月星辰,乃能成岁;自侯甸男邦采卫,要欲同文。”直学士高鸣雄飞辞也。公,太原人,官至吏部尚书。(原缺二十八字)字同叟,淮南高邮之隐君子也。身(原缺四字)骨如削石,瞳子碧色有光,尝卖缯于市,遇华(原缺三字)从授炼丹铸剑长生之术,元翁名碧天,其师(原缺二宇)海蟾,海蟾之师曰吕洞宾,洞宾之师曰钟离权,(原缺三字)五世矣。
(原缺二字)云:“龙不识石,人不识风,鬼不识土,鱼不识水,(原缺五宇)先生云:“阳不冬藏,春气发而无力。(原缺八字)十一月十二月十四日。
(原缺三字)阳罗γ渡江。明年十二月,临安降。度宗二庶(原缺三字)陈宜中、文天祥,两淮张世杰拥入许浦江口,时(原缺五字)因改号景炎,凡十八月,十六年为帅臣张(原缺三字)战于崖山口,执文天祥至大都,囚之。上屡欲赦出相之,竟不从。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戮于燕南城柴市。
“《钱谱》,刘更生传。舜父盲,其母常鬻薪以自给。舜时粜米,返置钱于米囊中,以还其母,则重华之世钱已行矣,此唐代钱之验也。贾逵注:‘夏、商金币三等,钱为下等。’先儒所传有钱明矣。”梁大司马顾协所撰《践谱序》云。
汉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月赐赤管一双。
●卷六
野合,女子七七四十九阴绝,男子八八六十四阳绝,过此为婚为野合。时叔梁纥过六十四,娶颜氏少女,故曰野合。
宋绍兴中,衍圣公渡江而东者,孔也。
蚕为龙之精。按:马质云:“禁原蚕。”注:“天文辰为马。”《蚕书》曰:“蚕为龙精,月值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李林甫《月令释》曰:“先蚕,天驷也。先蚕之神,或以为苑窳妇人、寓氏公主,或以为黄帝,或以为西陵氏,或以为天师,历论不一。然蚕为马首,其性喜温恶湿,其浴火月,而再养则伤马。”此固以马同出于天驷矣。然天驷可为蚕祖,而非先蚕者也。蚕,妇人之事。《史记》:“黄帝娶西陵氏,始蚕。”汉祀苑窳妇人、寓氏公主,此或有所传,然其祭祀坛,或少牢,或太牢,或一献,或三献,礼必皇后亲享北齐,使公卿祀之,非也。其曰龙精(见《荀子赋蚕》。此下当有脱文)。
开府仪同三司,谓置府辟吏,仪同三公也(唐制)。
感生帝。《唐王仲邱传》引郑元注云:“天之五帝递王,王者必感以兴。故夏之正月祭所生于郊,以其祖配之,固以祈谷。”感帝之祀,贞观用之矣。
庙制,古者天子七庙,虞至周不易之制也。七庙者各异庙,前庙后寝。汉自明帝,遵诏俭约,无起陵寝,藏衣裳于庙。魏立二庙,晋、宋、齐、隋及唐,皆同一庙而异寝。建庙及寝,庙所以象生之有朝,寝所以象生之有寝也。建之观门之内,不敢远其亲也;位之观门之左,不忍死其亲也。诸侯五庙,谓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五。郑氏曰:“太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后,不为始封之君庙。”盖诸侯不敢祖天子,故王之子弟始为诸侯,不得立出王之庙。后世子孙祖其始封者,而其或有大功德,特命祀其祖先而庙可也,鲁有姜原、文王之庙,郑祖厉王是也。若王者之后,始封之君非有功德,不可为祖,则祖其先代之上也,宋祖帝乙是也。
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三。郑氏曰:“太祖是别子始爵者。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郑志《答赵商》谓:“《王制》:商制,故虽非诸侯之别子,亦得立太祖之庙。周制,别子为太祖,若非别子之后,虽为大夫,但立父、祖、曾三庙,随时而迁,不立始爵者为太祖也。”然《左氏》曰“大夫有二宗”,荀卿曰“大夫士有常宗”,则大夫有百世不迁之大宗,有五世则迁之小宗,是太祖之庙常不迁也。《祭法》曰:“大夫三庙,考与王考、皇考有庙,显考、祖考无庙。”
太祖正东向之位。刘歆曰:“孙居王父之处,以正昭穆(父以明察下曰昭,子以敬事上曰穆)。”则与祖相代,此迁庙之杀也。张纯曰:“父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决疑要注》曰:“凡昭穆,父南面,故曰昭。昭者,明也。子北面,故曰穆。穆者,顺也。”杜佑曰:“太祖于室之中奥西壁下东面,太祖之子南面为昭次之,昭之北面相对为穆。”张纯曰:“元始中,礼父为昭,南面子为穆,北面相对为穆,父子不并坐也。”(又,《祭统》曰:“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藏主。《开元礼元鉴》曰:“藏主合在何处。”按:《五经异义》云:“藏主于庙西壁中,备水火之灾。必在西者,长老之处,地道尊右,鬼神幽阴也。”祭荐。《檀弓》:“有荐新,如朔奠(谓重新物为之殷奠)。”
《王制》:“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祭二以首月,荐二以仲月。士用特豚;大夫用羔;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高堂隆曰:“天子诸侯月有祭事,其孟月四时之祭也;大夫以上,将之以羔,或加犬而已;士以豚;庶人则惟其时宜,鱼雁可也。又,荐新虽在庙,皆不出神主。《五礼精义》曰:‘但设神座。’”
陈氏曰:“人子之于亲,饮食与药,必先尝而后进;四时新物,必先献而后食。寝庙之荐新,亦推其事先之礼,以尽诚敬而已。”
宋秦益公桧家庙制。绍兴中,命立家庙于私第中门之左。一堂五室,世祖居中,东二昭,西二穆,堂饰以黝垩。神版长一尺,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书某官大夫神座,贮以帛囊,藏以漆函,用神幄岁四享用孟月柔日。其三献,有司言时享用常器常馔,上仿政和故事,命制祭器赐也。
舞雩台。雩祭,盖龙见,建巳之月。已乃阳亢之时,阴气虽达,用女巫舞雩。女,阴也;舞;所以达阳中之阴也。又,吁嗟而祷雨曰雩。
社稷为社五土之神、稷五谷之长,首种先成,故长。蔡邕曰:其位在中门之右,社主阴,其故北向。天子曰大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为民族居百家以上共立一社曰里社。各以所宜木立而表之,大社广五丈;诸侯半之,盖方广二丈五也。皆冒以黄土,其主以石,谓石土类也。其位社东而稷西,王之祭也南面;其服也冕;其牲黝,其祭血,取其阴类,樽大;其乐应钟,舞舞;其鼓灵鼓。凡皆因其物以致其义,虽庶人亦得祭之,春有祈而秋有报也。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以见生生之效,以其同功均利养人故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故教报、焉。家主中溜,田主社,示本也(陈氏《礼书》)。
诸侯城郭之制。《典命》云:上公九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命数为节。”
国家,国之所居谓城方也。公之城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之城方七里,宫方七百步;子、男之城方三里,宫方三百步。
五土所宜。《鸿烈子》曰:“土地各以类生,故山气多男,泽气多女,阻气多暗,风气多聋,林气多癃,木气多伛,岩下气多肿,石气多力,险阻气多瘿,暑气多夭,寒气多寿,谷气多痹,邱气多狂,衍气多贪。轻土多利,重土多迟;清水音小,浊水音大;湍水人轻,迟水人重;坚土人刚,弱土人肥;垆土人大,沙土人细;息土人美,耗土人丑。”
七水所宜。汾水浊而宜麻,济水通和而宜麦,河水中浊而宜菽,洛水轻利而宜禾,渭水多力而宜黍,汉水重安而宜竹,江水肥仁而宜稻。平土之人慧而宜五谷。《尔雅》曰:“太平之人仁,丹穴之人智,太蒙之人信,空侗之人武。”
释菜。郑司农云:“古者士相见于君,以雉为贽;见于师,以菜为贽。释即舍也。始入学必含菜,礼先师也。菜,藻之属,盖以泮宫有芹藻,犹子事父母有堇苴也。”
姓族氏说。┌氏族族族姓┤└氏族族族
《诗》曰:“振振公姓,振振公族。”《书》曰:“锡土姓。”《左氏》众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氏,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周语》曰:“伯禹疏川导滞,钟水丰物。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尧赐禹姓曰姒,封之有夏)。谓其能以嘉利富生物也。祚四岳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人也。”
姓非天子不可以赐,而氏非诸侯不可以命。姓所以系百姓之正统,氏所以别子孙之旁出,族则氏之所聚而已。古者或氏于国,则齐、鲁、秦、吴是也;氏于谥,则文、武、成、宣是也;氏于官,则司马、司徒是也;氏于爵,则王孙、公孙;氏于字,则孟孙、叔孙;氏于居,则东门、北郭;氏于志,则三乌、五鹿;氏于事,则巫土、匠陶是也。盖别姓则为氏,氏则有族。族无不同氏,氏有不同族。故八元、八恺出于高阳氏、高辛氏,而谓之十六族,是氏有不同族也。商氏、条氏、徐氏之类,谓之六族;陶氏、施氏之类,谓之七族,宋氏、华氏,谓之戴族;向氏谓之桓族,是族无不同氏也。
贽礼。帛有衣被之仁,皮有炳蔚之文,故孤执之。羔有跪乳之礼,有群而不党之义,故卿执之。进必以时,行必以序,雁也,故大夫执之。交有时,别有伦,被文以相质,死分而不变者,雉也,故士执之。可蓄而不散迁者,骛也,故庶人执之。可畜而不违时者,鸡也,故工商执之。
食邑说。秦爵二十级,惟彻侯乃得食县。其关内侯本无食邑,其加异者,列之关内之邑,食其租税。
汉初,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食者除租,每户一岁更输钱二百,《货殖传》所谓“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是也。
汉因乡评取士,谓因人共推之也。如公孙宏以充赋,万石君以谨孝闻。
汉初,入仕者不限年。如刘向、陈咸以八十为郎,刘辟疆以八十为卫尉,公孙宏以八十为相,赵充国以七十为将军,贡禹八十迁御史大夫。
汉集议。汉置大夫,专掌议论,事荀疑似未决,合中朝之士杂议之,自两府大臣以下至博士议郎,皆得议之,不嫌于卑抗尊也。如呼韩邪单于款塞,卒用郎中侯应之策;朱博得罪,议狱者五十八人;王嘉得罪,议者六十人。故曰:“汉集议,有公天下之心。”
汉封侯号。有宰相封侯者,公孙子津是也;有妇人封侯者,萧何夫人同封赞阝侯、樊哙妻吕须封羌侯是也;以地名封者,平陵、宜春是也;以功封者,冠侯、骠侯是也;以美名封者,博望、博陆是也。
太行山水皆γ流地中,关中诸水皆行流地上。
金银鱼袋。唐高宗给五品上随身银鱼袋,以防诏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赐鱼。中宗景龙中,令特进佩鱼。
同部